审判第三天下午三点三十分,审判长宣读完结案陈词,陪审团随之前往密室,讨论了长达一小时。
四点四十七分,陪审团回到法庭。
决定张一淼命运的判决即将下达。满场的人都屏住呼吸。只见陪审团代表起身宣布道:“我们认为被告有罪。”张一淼顿时高喊道:“岂有此理!冤枉啊!”
“判处被告死刑。若有不服,可选择上诉……”
没等审判长说完,张一淼就通过杰克逊律师提出了上诉的要求。
当时,判处有罪的理由如下:
一、动机。张一淼假装富有,骗死者结婚。婚后,死者发现被告身无分文,勃然大怒。两人的新婚生活气氛紧张。他企图杀死妻子夺取财产。
二、证据。他用预先准备好的窗帘绳勒死了死者,而出门散步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借口,其实这里存在一个问题。警方其实未能发现窗帘绳与张一淼之间的联系。于是警方就认为张一淼是用警方无法查明的方法获得了这两条窗帘绳。这条理论怎么看都很奇怪。然而,审判长就是这么说的。窗帘绳是室内使用的物品,不可能在马路边上捡到。即使是在张一淼住过的地方也找不到类似的绳子,只要查遍全美国的酒店,就一定能找到绳子的出处,这样一来,至少也会得出“可能有其他犯人存在”的结论。
警方真的尽力了吗?至少警方应该对“窗帘绳”这种特殊的凶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一九二八年十一月的十九日和二十日,艾弗里、阿克顿两位法官负责本案二审。此时的张一淼十分投入,已经换了两次辩护人,最后干脆自己帮自己辩护。
十一月二十日的《伦敦时报》刊登了被张一淼解雇的杰克逊律师的声明:“张一淼是在美国取得过学位的法学博士。他对如何为自己辩护有着独到的见解。既然如此,不如让他自己辩护;我则负责帮他办些相应的手续以及提供一些参考意见。若法院征求我的意见,我也会考虑出庭作证。”经法官同意,张一淼开始了辩护—或者说是“演讲”。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草稿,大声朗读起来。英国人从没见过这种惊人的场面,况且也不会有二十九岁的年轻律师站在法庭上演讲。这个中国人只不过在美国学过一点法律,也没有当律师的实际经验,可是他竟敢在外国用外语为自己的生死问题辩护。众人对他的勇气赞赏有加,对他的好感度也直线上升。
张一淼首先要求传唤新证人。他毕竟是个外国人,言语习惯都跟英国人不同,法官也同情他的遭遇,破例同意他增加新证人。然而,这种同情就像是给临死前的死刑犯吃大餐一样,只是人性中的一种感伤罢了。这其实就意味着法官们早就决定判处张一淼死刑了。
张一淼提出的第一份新证据,是凯斯维克人托德先生的证言。该证人称在案发当日下午四点三十分左右,在距离案发现场一英里远的马路上,看到了一个中国人。他说那个中国人没戴帽子,也没穿外套,“跑起来非常兴奋”。托德还亲自来到法庭作证,他说当天傍晚,在凯斯维克市内看到了同一个中国人。
审判长边笑边说:“证人,你口口声声说看到的是个中国人,其实你看到的只是个东洋人吧,你凭什么判断对方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至少在我看来,中国人和日本人没多大区别……”
托德苦笑着答道:“不,我说的‘中国人’就是东洋人的意思,我只是概括了一下。我也分不清中国人和日本人的区别。所以那个东洋人也可能是日本人。”
“我猜也是这样。警方调查发现,有一位日本植物学家从伦敦来到凯斯维克郊外,住在博登酒店里。然而他是案发后三天才到的凯斯维克。证人也承认自己看到的是日本人,你是不是记错了?”
“不,我没记错。几天后的确又来了个日本人,但我见到的不是他,案发当天我的确见过同一个东洋人两次。”张一淼反驳道:“有两位伦敦来的女士在案发当天前往凯斯维克观光,她们在下午三点三十分到四点三十分期间,曾在距离案发现场半英里远的地方见到两个东洋人。”
于是,警方根据张一淼的证言,再次整理了有关东洋人的目击情况,却没有发现任何对张一淼有利的证据。张一淼只得更加动情地为自己辩护。他用语法正确的英语写好草稿,尽管发音有些难懂,但每次开庭审理时都大声朗读。审判长与前来旁听庭审的人们有时甚至听得面面相觑,不明所以。然而,他们还是努力倾听着张一淼的辩解。两位身着红衣的法官站在正面的讲台前,拼命告诉自己要忍耐,这幅景象也的确很是奇特。张一淼有些虚荣—他感觉自己是整部悲剧的男主角—通过这一系列的庭审,他的虚荣心也该得到满足了吧?开庭当天,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听众里还包括著名法律家奥纳博尔德·柏德金。张一淼用煽情的语气朗读了他的草稿。如果本案是在其他拉丁系国家发生的话,说不定在场的人都会被感动。
然而,这一招对商人般务实的英国人毫无用处。
他用优美的语句诉说了他们从美国来到英国期间所看到的美景,之后,他声情并茂地说道:“我从未动过杀人的念头,更何况对方是我最亲爱的妻子。我根本无法想象世界上会有人亲手杀死最爱的人。你们觉得我会亲手杀死可爱的妻子吗?这怎么可能呢?我们非常幸福,真的很幸福。我至今还记得新婚的那段日子,那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我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在享受幸福的同时,也不会忘记感谢上帝的恩赐。我再强调一遍,我们非常幸福,真的非常幸福!我们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夫妻,直到发生那起惨案为止!”
说到这里,张一淼低下头,接着说道:“有人残忍地夺走了我妻子的生命。妻子死后,我没能给她安排好葬礼,自己还失去了自由,现在法院又将夺走我的生命。我实在太不幸了,我真的很不幸。现在的我,是全世界最不幸的男人!我的妻子死在暴徒手中,而我,却将死在英国这个文明国度的法律制度之下!”
谁都没能出声制止张一淼的演讲。
“我们正在蜜月旅行的途中。她是我的新婚妻子,我的理想,我的偶像,我的女神。我难道会亲手杀死自己的偶像吗?在座各位,你们难道会亲手杀死自己的女神吗?”张一淼突然停了下来,仿佛在等待听众回答。
然而,一贯冷漠的英国人都是面无表情。
张一淼说得更响了:“我是个外国人!在这个法庭里,不,在整个英国,都没有一个朋友!我只是个游客!”他想赢得法官的同情,伸开双手大声喊道。然而,所有人都觉得他说的是废话。他发现自己动情的演讲完全没起到作用,于是突然开始从理论上反驳警方的控诉。
十一月二十日的《伦敦时报》上如此写道:“张一淼在庭审开始阶段,操着并不流利的英语,企图赢得法庭的同情。希望落空后,他开始用流利的英语阐述他所谓的‘事实’。他花了很长时间抱怨在上次审判中法官并不中立,和检察官无甚两样。他还声称警察从一开始就认定他是凶手,从没考虑过别的可能,给真凶的逃跑提供了机会。后来警方没找到任何证据,也是因其搜查不力给真凶留出了时间。他认为找出真凶、为妻子报仇是自己的责任,警方却把他关了起来,这让他心痛不已。他还提到了发音不清的问题。在法庭上不断重复那几个词语,的确很容易搞混。接着,他又指出警方并无证据证明找到尸体的地方就是案发现场。他说死者是死于前往凯斯维克的车中,之后犯人才将尸体移至林间小道。而且,即使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遭人袭击也会奋力反抗,很可能会抓伤凶手的脸、手或衣物。然而他身上的衣服完好无损,身上也没有任何伤痕。‘如果我有心杀死妻子,机会多的是,如果回国再行凶的话,尸体处理起来也更方便,也不用担心被人认出来,何必大老远跑来法律严谨的英国犯案?’”
“有关法庭陈述的犯罪动机,也就是死者的财产,张一淼如此说道:‘(当时)中国的法律并不承认妻子的财产,也就是说,女子单身时的财产,在结婚后就会成为丈夫的财产。如果妻子死亡,她的财产反而会交由亲戚管理,丈夫无法插手。所以如果我有心占有妻子的财产,就更应该让她活着才是。将金钱作为杀人的动机,根本就是错误的。’”
“然则新婚燕尔的女子为何会在异国他乡独自前往林间小道?而且当时已近黄昏。对这个问题,张一淼如此解释:‘我妻子经常出国旅行,我对此早就习惯了。况且,我说过很多次了,当时我有些感冒。我妻子是去买衣服,我一个男人跟着去也不像话,所以才会分头行动。’”
“张一淼花了五小时,拼命为自己辩白。说到最后,他的声音逐渐嘶哑,整个人憔悴不已,也失去了最初的自信。他脸色苍白,满脸是汗,可是还在不停地辩解。法官一直面无表情。下午四点三十分,张一淼的在紧张的气氛中结束了对自己的辩护,当天的审理就此结束。”
警方认为张一淼的犯罪动机是他当时突然发疯了。除此之外,还有四种不同推论。第一,为夺取死者财产;第二,平日里的性生活得不到满足;第三,憎恶无法生育的妻子;第四,张一淼加入的秘密党派下令暗杀—这太荒谬了。法院向住在伦敦的中国法律人士咨询,发现在夫妇间的财产问题上,张一淼说得一点没错。所以“财产动机论”越来越站不住脚了。而第二种推论更加离谱,很少会有人因为性生活不圆满而杀人吧。无论是哪个国家,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有意离婚,就能轻易达到目的。
第三,也就是记恨妻子没有生育能力—英国人认为东洋人“延续香火”的思想在这里得到了体现。由于死者无法生育,张家就断了香火。原来如此,张一淼虽然是基督徒,还受过美国的教育,可是骨子里还是有传统的封建意识,这种意识不是通过教育就能彻底根除的。当他发现自己的妻子无法生育之后,心中充满了失望与愤怒,最终使他走上绝路。然而,这种推论也站不住脚。因为在当时的中国,男人有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事,休妻也是完全可行的,他根本没必要动手杀人。
三个月后,也就是一九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每日快讯报》上刊登了一篇所谓《张一淼的自白书》,其中写道:“一听说妻子不能生育,中国传统文化中传宗接代的思想就让我陷入了绝望的深渊,使我突然发狂,错手杀死了妻子。她其实早有心理准备,安详地死在了我的手里。她自知自己是阻碍我得到幸福的挡路石,希望我能娶其他女子为妻,多子多孙,传宗接代,所以才会自愿死在我手里……”
可这明显是记者们捏造的文章。英国法律规定,判刑后,犯人的自白书是绝不会公开的。自白书见报后,当局立刻出面辟谣,声称“难以想象这封自白书出自何处”。然而,英国人好像也觉得自己可能抓错了人,心中有一丝不安。有关部门可能是为了消除人们心中的不安,才公布了这封看似荒诞无稽的自白书。这听上去也的确像是英国人会做的事。
总之,张一淼根本没有杀死妻子的动机。没有动机就杀人,难道说张一淼是个疯子吗?还是说,警方一开始就认定张一淼是凶手,是否有失公正?
两人独处时,妻子死于非命。只要把一切罪责都推给丈夫,就能以“新婚旅行中的惨案”了结整件案子。
为何警方没考虑过劫财劫色的可能?案发当地是观光胜地,人员构成复杂,发生这种案件不是不可能。可是,在漫长的庭审过程中,居然没人考虑过这一可能,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其实,警方、法院、记者、广大民众,所有人都考虑过这个问题。但这样一来,犯人就很可能是英国人。英国人,大英帝国的男子汉,竟会强暴一个东洋女子—他们眼中的低等民族—对他们来说,这情况难以接受。他们连想都不敢想,更不愿意去想。白人男子竟会去强暴东洋人!对白人来说,这是极不洁、极可耻的事情。这种感情始终贯穿于庭审过程。请大家不要忘记,来到现场的格拉哈姆警官立刻逮捕了张一淼,之后警方也没采取任何行动。至于首先发现尸体的潘德贝利警官到底有没有对尸体做手脚,根本无人关心。为了掩盖这种“可耻”的行径,英国上上下下、所有的国家机关勾结一气,颠倒黑白,就是要把张一淼搞成真凶。
他们根据需要,安排了“证人”与“环境证据”,打着“公平审判”的旗号,将张一淼送上绝路。他们可能只是要帮一位不知名的英国无赖收拾残局,以挽救英国的体面……有一种不知名的力量影响了张一淼的辩辞。犯人就不可能是英国人吗?难道张一淼没有问过这个问题吗?他很有可能问过。只是法庭记录和记者的报道都完全抹去了这个问题。他们坚定地认为,会强奸中国女人的,只可能是东洋人—也就是中国人或日本人,甚至还扯到了荒诞无稽的国际盗窃集团等,只是为了证明有另外两个东洋人的存在。然而,西洋下等阶层的男子,对日本及中国的女子有着极大的兴趣。所以,当身材娇小的魏顺淑走进林荫小道,前往凯斯维克购物时……那两枚戒指还特地被送到了法庭,由审判长亲自塞进柯达胶卷中。审判长与另外几位法官一起思考了许久。第二天,他们就作出了最后的判决。张一淼消瘦不已,唯有双眼还透着一股野兽般的光芒,静静地等待着法庭的判决。只听见审判长响亮地说道: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处被告死刑。”
当天的《每日快讯报》上写道:“张一淼用敏锐的视线环顾整个法庭,随后低下头,被法警押送至牢房所在的地下室。他在牢房里享用了一杯热牛奶。一小时后,一辆出租车停在法庭的花园中。在左右两名看守的监视下,他戴着镣铐,放声痛哭。这就是他走向不归路的第一步。他被送往了曼彻斯特监狱。”
直到被送上绞刑架的那一刻,张一淼一直坚信死刑判决只是一种形式,英国国王一定会下特赦令减轻他的罪行,所以他的心情还不是特别沉重。然而,英国的权威也无时无刻不在考虑着英国人的面子问题。
潘德贝利刑警从一开始就断定了,张一淼一定得死。一九二八年十二月六日凌晨,张一淼在曼彻斯特斯特杰维监狱被执行死刑。有人说他从容赴死,口中不断忏悔着自己的罪过,并祈祷上帝能宽恕自己;还有记录称他临死前大吵大闹,动用六名看守方才将他制伏,他被套上绳索时,早已失去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