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道镇给我的感觉总是很不友好:上次来是大雨瓢泼,搞得极其狼狈;而这次,蒙蒙细雨伴随着我再次踏上了那唯一的一条柏油路。雨势虽不大,却夹着霜,最后竟慢慢变成了小雪。
袁适大概发射出人造卫星才把电话打进这么恶劣的荒山僻岭,我举着手机倒是很担心自己的恶贯满盈会招致雷劈。我这次落跑意外地没引起大轰动,估计上下领导一是习以为常,二是懒得答理,只重发了个内部协查,而且连强制措施都没做授权——当然,这也等于变相宣布不会有什么内部处罚了——我的从警生涯到此结束。
最新消息:韩依晨已离境。
不到二十四小时前,一名模特身材的修女率巡回布道团自广西东兴出关,后经核查关口监控录像,韩依晨就混在其中。至于为什么她越狱后却没在被通缉之列,袁适不解到骂街。
公安部在韩依晨的问题上一直是尴尬地摇摆,鉴于无证据和正式指控的超期羁押,顶头领导希望这次所有人能集体失忆,否则牵扯出的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估计又够网络媒体开狂欢派对的。
我也没打算追这条线索,不然早就去云南堵她了。作为陈娟的遗孤,依晨是个童年不幸的孩子,为难她只会让我自己鄙视自己,更别提彬会追到火星把我大头朝下钉死在十字架上。
嗯……我还确信:界河的另一边,肯定有位擅长耸肩的独臂孤狼在打接应。非去触这霉头,难保时天不会统领多国部队杀入广西,把我大卸八块喂狗。
自然,前有耶稣后有掮客,如此重兵护送,彬肯定是不会出现在那里了。我查过边境地图,什么龙邦镇、岳圩镇、下雷镇……随便找个落脚点向南翻山走个几公里,出境比秋游还写意。彬才不会傻呵呵地去冲关卡呢。
我在黄锋自家的小院里再次见到了他本人。他正在拾掇茉莉花的花圃,听到我走进来,连头都没抬:“这里很少会下雪,我记得九八年有一次,二零零零年好像也下过,零二年是下过的,再就是前年一月份的时候……两三年才有的一场雪能让你赶上,算你命好。”
黄锋家的院落很像“庞欣”的那个尸体花园,目测来看面积小两圈——其实大多数私搭乱建的平房格局都差不多,有个院子种点花花草草茄子豆角的也正常,最多是肥料的来源有点儿区别罢了。
我不是瞎子,体验不出黄锋的各色诡异感知都从何而来,但我至少明白最好不要去多纠结。走近苗圃,我闻到了淡淡的茉莉花香,还有泥土蒸腾出的温热气息。黄锋穿着短袖的军绿色帆布衬衫和墨绿色的劳动布长裤,空的裤腿扎了起来,右脚蹬着一只广口的土黄塑料拖鞋,脚趾间沾了些泥土。我在斜后方站定,注意力集中在他把上衣撑得紧绷绷的巨型背阔肌上。
“彬来过么?”
黄锋微微转过头,角度精确得让我以为他开了天眼,不过他没说什么,嗤笑两声,继续干活。
“那他肯定也料得到我会追来,给我留话了没?”
“你呀你呀,就是不知死。”他终于放下手里的工具,摸到脚边的一个白色茶缸,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嘴里呼出白色的哈气,我努力嗅嗅,不是水。
他从衬衫口袋里摸出根烟,放在嘴唇边捋捋直,点着抽了两口。
“少抽点儿吧,这玩意儿会害你早死的。”我说着,自己也有点儿想抽烟的冲动。
“你不是比我还急着寻死么?”
“我天天照镜子,怎么看自己都是长命百岁的王八脸。”我刻意向前逼了一步,“彬不会杀我。有本事杀我的人要么死了,要么残了,要么跑了……黄锋,你真以为靠你缺胳膊少腿儿的能要我命么?”
黄锋明显愣了一下,旋即转化为满脸愤怒的杀气:“你脑壳坏掉了吧,傻缺仔!”
“不信?”我撒手丢下背包,右腿后撤半步,侧过身,冷冷道,“起来试试。”
黄锋一撑身子,敏捷地站了起来,两手扶着拐,重心前倾,我看到拐杖的橡胶头深深扎进了泥土中。
我从后腰抽出甩棍,扔到背包上:“我徒手,别让人说我欺负你。放心,会留你口气儿的。”
“不必了。”黄锋眼眶周围的肌肉抽搐着,下盘在改变重心,“我老婆自己能带孩子。”
我无所谓动手,但还是希望在他弹射过来之前证实一下:“别,你死了谁来看坟啊。”
他前冲之势顿了一下,弓还是拉得很满:“什么?”
“你背井离乡来这里成家,不就是为的这个么?”我伸手指圈了下花圃——当然,他应该是看不到的,我权且当他能感应到吧,“真是,大家都喜欢在自家院子里埋人玩儿,就不觉得瘆得慌么?”
黄锋向我指的方向转头,转了一半似乎又想通了,哈哈一笑:“你以为他……”
“女字边的那个‘她’就对了。”我截住他的话和笑声,“陈娟的墓冢,就在这里。你长期盘踞南方边境,为的就是寻找、运送、安葬并守护陈娟的遗体。”
黄锋的嘴张开一下,又闭上,体势依旧蓄势待发,但脸上的肌肉松弛了一些。洋洋洒洒的雪花一落到他身上,瞬间就失去了颜色与形体,挥发得无影无踪。我甚至相信它们若有机会把握自己的命运,宁愿选择绕道而行。
陈娟失踪的遗体,按说是块无关大局的拼图板,但对彬而言,却不亚于耶稣裹尸布之于梵蒂冈。直到我发现所有人都在帮助彬的时候,忽然想到:对一个又瘸又瞎、满心报恩,同时还熟悉南疆地区的人而言,这大概是最适合的工作了。
“不过真没想到你为报答他,居然搭上了自己的后半辈子。冲这个,我敬你是条汉子。”我沉胯伏肩,身上各个关节反馈回程度不同的酸痛感,“现实一点儿吧,阮八和姚江俩人都没超度我,你更没可能的。”
如果你放倒我,就能终结我的追缉之旅。或者,让我有机会再次面对彬的时候,不会手软。
反正我是挺想打一架。
但黄锋却没再向前一步。直到他重新坐下,我才看到他隐隐流露出的沮丧与伤感。他挪挪位置,揉着残肢的边缘,话音依旧铿锵有力:“你走吧。”
“彬去哪儿了?”
黄锋不怀好意地笑了——他还是不笑的时候显得更正常一些。
“你抓不到他的。”
“抓不抓另说,但我要找到他。无论如何,我都要找到他。”
“我不知道他在哪儿。”
我想了想问:“是说他知道我会问你,或者用点儿什么伎俩逼问……这个不大可能,你不吃硬的。他是怕你太笨,被我套出话来,索性干脆就什么都不告诉你,对么?”
黄锋拧着眉头,这大概接近他的思维极限:“你以为……”
“我还以为他肯定也劝你别和我动手,而且会说是因为怕你伤了我。”
他沉着脸。雪花打在身上的湿冷令人战栗。我冷眼俯视着他:“不错,你觉得自己很仗义,你知恩图报,你一直在帮他,可你只是个傻子,你根本不知道彬在做什么。你不了解他,你更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这样做,你压根儿就没打算去判断他的行为是否合理。你以为能协助他或对警察守口如瓶就是尽力了,你错了。彬信任你,只因为你是个不去思考的一根筋,你根本不问对错,不问因由,把盲目当做忠诚。所以他与你之间,不是朋友间的互助,而是上级对下级、施恩者与回报者之间的命令与执行。”
黄锋愕然的样子很僵硬,棱角鲜明的下巴愈发显得固执:“如果你信任一个人,就不该问那么多为什么。”
“‘为什么?’你知不知道彬这样问了自己很久?我也问了自己很久……他得不到答案,所以去杀人。可悲的是,杀人并不能给他答案。”
“他一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不用……”
“是么?我很怀疑。他自问自答最后只给出了一个很荒谬的逻辑:他想随陈娟去死,但他又不能去死,所以就用别人的死亡来沐浴沉沦。要我说,这是不折不扣的神经病。”
“如果你女人被杀了你会无动于衷么?”
“我不知道……”我狠狠地甩了下手。
为什么一个为了传宗接代的老头可以那样欺凌自己的儿媳,一个受辱的女人可以杀害自己的骨肉,一个被爱蒙蔽的男人甘愿去做牺牲品,一个不谙世事只为生存的孩子可以撒下弥天大谎,一个为了迎接新生活的丈夫可以抛弃自己的亡妻……失去身份的边缘人群在疯狂地报复社会。满满一院子尸体,却无法阻止一个愤怒司机的街头暴行,谋杀工具和人命能够等价兑换……所有人都在做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事,与生俱来,我们拥有让一切行为合理化的天赋。
“我不知道,不管是为了报仇还是那个扭曲的逻辑,彬都在杀人。陈娟一条命,需要多少人抵偿?为了复仇,为了寻找死亡的替代品,因为被杀的人罪有应得……随便给出一个自欺欺人的借口,所有谋杀行为就能变得令人同情?他杀人,这个理解,那个支持,连修女为包庇他都可以背叛上帝,你们全被骗了——包括彬自己在内。陈娟死了,杀多少人去陪葬她一样不会复活;她死了,就埋在我们脚下。每天都有无数人死去,而活着的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向前看,让生活继续。我相信在他心里,没有人能代替陈娟,同样,死亡也没有替代品。如果他不能向前看,不如去死!”
黄锋沉默了好一阵,问我:“你是想去杀他?”
“我可以抓他,因为我是警察;我可以帮他,因为我们是朋友;我自然也可以杀了他,因为这正是他一直盼望却没有实现的夙愿。反正无论选择哪条路,我也会有我的理由。”
“我看不出抓他和杀他有什么区别。”
“他如果自首或被捕,恐怕还真没那么容易死。”这个问题我也是刚刚权衡出个眉目,“宾森遗失的秘密文件奇货可居,一旦彬归案,国安局肯定会立刻把整个案子接手。”
黄锋面朝我的方向,嘴角咧开:“哈!其实你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找他。”
“我知道。他到底在哪儿?”
“他确实没告诉我。试试去找那个孩子,他不会离那孩子太远的。”
“彬会猜到我这么想,所以他在离境前都不可能和依晨在一起。借刀杀人的伎俩就免了吧,我知道时天在边境的势力,但只要我不针对依晨,他就没理由对我下手。”
黄锋惨然地侧过脸:“那看来,只有我能拦下你了。”
“其实,我并没把握撂倒你。”我缓步走到花圃的屋棚下,身上的潮寒立刻退去了大半,“当然,我相信你也一样没把握。”
黄锋似乎在品味着我话里有没有卖乖或嘲讽的成分,过了会儿,反倒自嘲地笑了:“你说对了,我确实没把握。你小子不简单。”
我拽过背包,收起武器,点了两根烟,递给他一根:“我还是打算去边境碰碰运气。”
“够死性的。”
“不过我只打算转一圈儿,如果他真的翻山越境,就算了。彬对我而言一样是很重要的人,犯不上那么穷凶极恶地逼他。反正这行我也干烦了,回家要个孩子,找安保公司挂个闲职,没事找你和时天喝喝酒,听听‘弑子’行动的秘史……也挺好。”
“呵,有点儿意思。”黄锋突然伸出宽大的手掌握住我的右手小臂,我早已习惯他违反生理常识的定位能力,没躲,依然保持放松。他攥了一把,喃喃道:“嗯,是不好说……”
“对了,我还有个不明白的事,请教一下。”
黄锋很给面子地示意我问。
“彬这样的人……我是说以我八年来对他的了解,他不像是会出卖别人的败类。”我手里玩着烟,“他当年为什么会出卖你们队的那批人?”
他面朝我的方向,很努力地吸着烟琢磨,并且谨慎地把烟灰弹到花圃外,到后来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没有,他没有出卖过我们……”
“陈年旧事,也确实没必要纠缠。”我不想破坏刚建立起来的睦邻友好关系,况且时间有限,便站起身,“彬真的来过么?我是说最近。”
“你该出门问问那些盯梢的二五仔有看到过别人么?”
“那好,我先去寻寻,找不到就回来跟你喝酒。”我背上包,想伸手和他握握,却发现他的超能力感知这次没起作用,也许是我身上已经没有敌意了吧。
“吃了饭再走吧。”黄锋的手抬了抬,似乎不确定我是否有所动作,“老婆今天带我家崽子回来,她手艺不错。”
意外的礼遇,我还真有点儿动心:“哦?夫人回来了。孩子放假?”
“没。头两天东兴那边地头上的好像在和对面的越南人闹矛盾,说是争‘五甘’在芒街的地盘,阵仗越搞越大……反正是不太平,我就让他们先回来再说。”
我心里咯噔一下,猛地想起时天曾经的告诫。
“如果彬不在了,你会照顾陈娟的女儿么?”我一边匆忙整装一边问。
“有的是人,轮不到我。”黄锋侧耳听我收拾利落,还是问,“真不留下吃饭?”
“下次的。”我赶时间,顾不上不好意思。
“嘿!小子!”他叫住我,沉声道,“他没出卖过我们。”
我这会儿实在无心去演绎罗生门,含糊应了一声,忙向外奔,把黄锋的自言自语留在了小院里——
“他从没出卖过我们任何人。”
“你主动挑衅黄锋?而我们现在还能在同一个次元里通话?”袁适的声音听起来相当扭曲,“不用解释,我知道你肯定是为活命牺牲色相来着。”
“他毕竟有残疾,你也太小看我了。”
“T800断了条腿也还是终结者,你又没JohnConnor帅,需要肛肠治疗么?”
“我需要增援。肛肠治疗也准备好,等我回去你会需要的。”
“我觉得是时候放弃了,在没有确定线索的情况下,进入我们没有司法管辖权的动乱地区,你纯粹是找死,而且这是无意义的牺牲。”
“彬一定会在那里。”
“还有一个问题,可能无关大局。”他话题一拐,“关于姚江和阮八,按你的理解,姚江——那个出卖了自己队友的人——就是韩彬。”
这个其实我已另有考量,没吭声。
“从黄锋的话来看,最能打的那个人一定是阮八。而且遭到出卖后回来报复也符合通常逻辑。”电话里有点干扰,他停了停,“但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其实韩彬是阮八,而你们在中德大厦合力击杀的那个人才是姚江。韩彬自柬越归来后一直过着相对正常的生活,姚江如果这些年来继续在第一线亡命江湖,很可能改变双方的实力对比。”
“有这种可能。”我对着话筒不自觉想笑,“依据呢?”
“没什么依据,我只是觉得韩彬如果能为一个可能根本不爱自己的女人自杀、杀人、背井离乡……这种心重到偏执的人,不会容忍自己有出卖或背叛的行为;这么说吧,倒置一下,他要能出卖‘纳迦’小队的战友,就根本不会嗑药洗胃之后还为了陈娟去南亚。”
我逗他:“那人家凭什么非来杀他?”
“这倒不难解释,因为他总以为韩彬有朝一日会报复——当然,也许等腾出手来韩彬会做这种打算,也许不会,但关键是姚江为此得担惊受怕一辈子,要想踏实睡一觉,干脆自己动手斩草除根。”
“嗯……也许吧,不过还可能黄锋他们都没说实话,姚江阮八,阮八姚江,张三出卖李四,其实李四是王二麻子,王二麻子出卖了张三……排列组合多得是。你也说了,这无关大局。”
“呃,对我个人或大局是没影响。不过你最好搞清楚,韩彬如果真是姚江,他今天就能下得去手杀你;如果他是阮八,得罪他超级不明智。你看看得罪过他的人,不是被杀光了,就是被逼疯了。”
“放心吧,不管他和我谁能杀谁,我神经比你的‘大炮’粗壮多了,想逼疯我可不容易。”
“如果他真能在,他会告诉你不要因为有内疚感就寻找伤害自己的机会。”袁适犹豫了一下,语气有些过分严肃,“无论你追到哪里,你和他之间,永远都存在一根教鞭的距离。”
“俄狄浦斯么?”
“我没这么说。反正估计你也找不到他。”
“依晨去的不是时候,无论有多少人护送,彬也会亲自到场保障她的安全。”
“也许吧,我可以帮你搞到望远镜和扩音喇叭,你远远地看大声点喊就OK了。我说了,到此为止。留在东兴,我会安排你回北京。”
“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我遮住话筒咳嗽了一下,“至少要他亲口向我承诺不再杀人。”
“你千里迢迢豁出命不要就为这个?他亲口承诺你又如何?你会相信么?”
“我会自己判断的……我还需要武器。”
“你都没机会判断,芒街虽然不大,但现在你去了几乎寸步难行。”
“我可以去找依晨。马莉那帮人应该比较扎眼,还是有机会打听到的。”
“你还真信黄锋?找到韩依晨——Great,就算你找到了,韩彬会杀了你,无论他是姚江还是阮八,为了陈娟的女儿他会炸掉半个太阳系。你到底想要什么?你真打算杀了他?”
“如果这是唯一能阻止他继续杀人的方法,我会的。”
“那你跟他还有什么区别?只要有合理的借口,就可以随便处置生命啦?”
我这会儿实在没心情跟他探讨普世价值或不容践踏的执法标准:“算你最后一次帮我,没有增援的话,我需要武器。”
袁适的声音尖利起来:“如果我拒绝呢?”
“那我一样会去。”
电话里静了好一阵,他轻轻叹息道:“好吧,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
我在想要不要给雪晶打个电话,嘴里却说:“我不确定是不是一定能活着回去。”
“我也不确定,可以说我更倾向于你这是有去无回……答应我:如果他不能承诺不再杀人,就把他抓回来;如果抓不到,就放弃。但无论如何,不要杀他——杀了他,你将彻底变成他。”
这确是我曾经的理想,某种角度来看,也许不是坏事。
不只是他,边防站的孙副队长也劝我止步。
东兴在两小时前已经封关。即便没有袁适替我遮过内部协查通告,仅凭肉眼观测,他们的阻拦亦是情理之中的一片好意。
此时,一河之隔的芒街,已是烽火连天的战场。
据说“街头帮”过境后和张文甘的旧部本来打打闹闹干得势均力敌,翻云覆雨体位变换得高潮不断,未曾想一直垄断滇桂地区皮货生意的大佬周戚年率众与“街头帮”结盟,悍然打破了狗咬狗的均势,而将本是胡同旮旯的群殴械斗升级成为地域间的大规模流血冲突——这是所有人始料不及的。
中越双方的外交机构对此都未明确表态,大概是想由得坏人自生自灭,不要影响两国美好的双边前景。
所以,目前,局面已完全失控。
当我仅怀揣甩棍跨过北伦河的时候,背后是无数边防站同志们惜别的目光——对于一个简直有自杀倾向的准下岗刑警而言,这场面足以让我昂起胸膛、豪情万丈。
界桥上,我见到了袁适那个曾遭我一记抱摔吃了满嘴排泄物的同学,他胳膊上没戴夹板,想来骨折已痊愈。这次见面双方都有点儿小尴尬,他明显对我怀恨在心,但却似乎认定我是行将就木之人,脸上浮现出怜悯的歉意。
我很好奇袁适这种教条主义精英怎么会有从事灰色营生的同学,而且还在几小时内就出现在我面前。不过自彬之后,已没什么能令我惊讶的事了。他拉开一个黑色的旅行包,揭开覆在表面的报纸,露出了三把手枪。
在一把军用五点八毫米口径的九二式、一把大弹夹的格洛克21以及一把我不认识的型号里,我选择了格洛克。虽然他向我隆重推荐的是那把MP446——就是我不认识的那把俄制手枪,但我实在不放心把命押在这么个陌生家伙上。当然,格洛克我也从没用过,不过对它可以保持实弹上膛的便利保险装置早有耳闻。简而言之,我枪法超烂,在警校那会儿还是脱靶冠军——真是枉费了名师的指点,如果今天真出现不得不开枪的局面,最好能有梁枭东家出产的M61A1六管火神炮撑门面,或至少,手里拿的是可以保证随时击发的子弹水管。
他再三叮嘱我加长弹夹是后改装上去的,为了加快装卸速度,用的是金属材质而非塑胶,所以导致枪口一端重量偏轻,射击时务必瞄得略低一点儿——没问题,我想很快就能有机会验证一下了。
我检查了备用弹夹,问他:“那边什么情况?”
他回头看了看,对我摇头,一脸费解:“你真的……”盯着我看了一阵,又改口道:“别随便开枪,容易引起连锁反应。”
我把枪别进腰里:“知道。”
他还是摇头,仿佛不相信我真的要去赴死。最后,他递给我一把军用匕首,尺寸足以用来切西瓜或类似大小的人体部位:“如果要开枪,千万别犹豫。”
这次我没应声——那要看瞄的是谁。
“计划得再缜密,运气不好也白搭。”
没错,彬计划好了一切,他的运气也一直都很好,但自他踏上这个曾经出卖过他和他伙伴的国度,幸运女神终于抛弃了他——梁枭和陈娟也好,阮八和姚江也罢,这些失去祖国庇护的精英们,注定只会成为某个霸权势力的玩偶。目前对彬而言,本来缜密设置的出逃路线,却因为芒街突发的暴乱而彻底作废。此时的芒街,已经成为了一个巨大风暴的中心——他的逃亡计划不可能再顺利实施。
豪情万丈的时光很短暂,我很快就发现自己也失策了。
在东兴关口的时候,我还以为发生在这里的只是关乎一年几十亿人民币灰色利益的帮派争斗;身处事发地点后,我才明白,对控制权的争夺只是一个引子,民族思想的冲突、地域文化的差异、贫富分化的代沟、历史遗留的恩怨……也许不需要任何原因,人类互相伤害的本能自然会推动一切。集贸市场的方向冒着火光,街上到处散落着胶制拖鞋、草帽、零散的自行车与摩托车残骸。我入境后一路狂奔,沿途斗殴的人群不下十数,参与的人数上百,居然没见到半个军警的影子!据说当初“五甘”落网的时候牵扯到近百名政府的公职人员,由此足见越南帮派的实力。时天说得对,没有“后台”支持的中国黑势力,在这里恐难争得一席之地。
一路上,我好几次被不知道是从哪里飞来的东西打中;在集贸市场的门口,我放倒了两个正在殴打一具尸体的越南人——他们似乎打算把目标转向我;从外寨街经过的时候,路边小铺里冲出一个半裸的女人胡乱抡着手里的铁镐,打算不经消毒麻醉就给我做开颅手术,我听不懂她嘴里说的是什么,只好逃之夭夭;我还勒晕了一个试图用拖鞋把自己的脸抽烂的同胞;从鱼市的水池里帮一个女人捞出她孩子的尸体……渐渐我发现这已不是单纯的中越黑恶势力的火并,似乎没人在意打的是谁、杀的是谁,整条街道弥漫着一种歇斯底里的疯狂。
我想回去了,真的,我很害怕。
我曾经想象过作为刑侦人员,也许会有为国捐躯的那一天。但那得是面对十恶不赦的残暴罪犯,经过顽强激烈的不懈奋战,躺在战友或爱人的怀抱中……至少,是死在自己的国家,生我养我的土地上。我不想在这里,被某个不知名、不知国籍的人因为某个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原因,将我变成异国他乡肮脏排水沟里的一具无名尸体。
这次连那个叫阿关的倒霉翻译官都不在,我只能凭记忆去摸“夜来香”。少了摩托车代步,却多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我利用破落民居间的甬道穿街越巷,尽可能向芒街的西南侧靠拢。闪转腾挪了半小时后,我对目前四处游荡的各色人群有了大概的区分:一种是平民老百姓,大多关门躲在家里或已被某一方暴徒袭击;一种是入侵势力,一眼能看出是中国人,喊句“兄弟,自己人”可以蒙混过去;还有一种是当地帮派分子,见中国人就刀枪拳脚地招呼,但不伤本地居民;最后一种是趁火打劫的地头无赖,这类杂碎从十几到三四十岁不等,往往三五成群无处不在,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却又欺软怕硬,俨然南亚版本的新纳粹信徒。
我是在挂篮街被盯上的。隔着一排平房已经能看到“夜来香”二层的红木围栏,街角一个芒果摊后面突然蹦出七八个越南人,其中手拿廉价片刀的一个平头矬子冲我喊了句越语,我自然是装没听见,故作镇定地自走自路,但很快,身后不规律的跑步声便迫使我不得不脚底抹油。还好就奔跑而言,皮鞋对拖鞋的优势明显。我拐出挂篮街,追兵还未出现,茶古滩东侧垒着几十个近一人高的工业废料桶,我心中一动,钻了进去。
时天能在“夜来香”是最理想的状态,同时是我唯一明确的方向,但万一他不在呢?甚至是,如果里面只有马莉带着一群孩子……我不敢奢望那些贪杯如命的越南老兵会仗义援手,更不相信传教布道能感化这群浑蛋。
既然没把握,最好别引狼入室,反正有武器在手,稳妥起见,我打算借这个由塑料桶搭建的小迷宫先放倒他们。
没想到这哥儿几个简直就是没长大脑,追出来以后扫了眼光秃秃的茶古滩,看都不看我这边,径直闯入对面一栋灰砖砌的民宅。进去八个,出来六个。我努力不去想那俩人没出来的原因,强迫自己紧盯离我不到二十米的这群冤家。他们几个在酒吧门口商量了一阵,举着廉价开山刀的像疯子一样大喊大叫,很快就把其他人传染成了“嗷嗷嗷嗷”的印第安战士。鼓舞士气后,他们进了“夜来香”。
这可不是我想要的发展。
大脑没来由地空白了一会儿,我猛然醒悟,咒骂自己怎会如此胆怯,忙跑向酒吧正门。这时那间灰色的民宅里出现了小骚乱,伴随着若有若无的哭喊声,一个浑蛋心满意足地走出来,边提着裤子边嘲笑另一个垂头丧气的——两人的表情在见到我的瞬间立刻又统一成不知所措的惊惧。
我不想浪费时间,掏出了枪。
那俩畜生迅速配合我的动作,举起双手——其中一个只举了一只手,另一只手还在提着裤子。
场面变得有些不大好处理,射杀他们应该还不至于,但要就这样放他们走,难保不会招来后患。我把食指从扳机护弓里抽出来,轻轻敲打着塑胶枪身……时间在流逝,我变得愈发急躁。
应该开枪,不能犹豫。
左右为难之际,屋里冲出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越南妇女,她穿着一件灰白色的肥大衬衫,下身的帆布长裙在右腿侧裂了个口子。我立刻举起手枪,手指搭上扳机,既防止她可能把我当成暴徒,也是不希望那俩孙子继续做出伤害她的行为。
但她压根儿没朝我这边多看一眼,一声不吭地撞向提裤子的那个,这家伙本就是举手投降的无防备状态,被直接从后撞翻在地——然后我才看到刀,那个女人从他背上爬起身,吃力地拔出没至刀柄的武器,眼睛却已望向尸体的同伙。
剩下的那个完全蒙了,在我的枪和她的刀之间往复体味恐惧,双腿本能地向后挪动。我大概预见到了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便收起枪,推门进了“夜来香”——
几乎和廉价开山刀撞了个满怀。
我举起背包搪了一下,右滑步闪到他侧面,摆拳兜在后脑上,同时踹了膝盖窝一脚,揪着他头发朝实木大门猛砸。第一下砸上我就听到了刀撒手落地的声音,第二下砸在门框上,我感觉对方的身体突然一沉,失去了支撑力。
扭头我便看到面目全非的退伍军人之家:桌、椅、酒瓶和唱片遍地散落,吧台上面躺着半张凳子,四下都是人,有的躺着,有的趴着,有的睁着眼,有的闭着,有的似曾相识,有的完全陌生。
曾经给我拿过“333”牌啤酒的那个人背倚着吧台的翻门,一手反握着半截酒瓶,一手捂着大腿根,血像小喷泉似的从指缝间滋出来,脚下的地板是一片肮脏的黑色。
和“333”对峙的是一个手持菜刀的家伙,我的豪快登场无疑分散了他的大部分注意力。此刻他已调整角度,把正方向对着我。
整个屋里只剩下这两个站着的人。
我抽出甩棍,大步走向他,左侧眼角不自觉地抖动起来。
当他发觉后退没我逼近的速度快时,想掉头跑可来不及了,只好怪叫一声挥刀搏命。他砍我也抡,这不是光拼快慢的问题,一寸长一寸强,我还没进他的攻击范围,甩棍已经落在他脑袋上。他挥刀的手停在半空,举着刀踉跄几步坐在地上,双目失神。我上前踢掉他早就拿不住的菜刀,又戳了他喉结一棍,把人彻底放平。
与此同时,“333”仿佛突然被抽去了骨架,瘫倒在吧台前。
我忙捡回背包跑到他身边,翻出迷你急救箱,徒劳地试着封住喷血的动脉,温热黏稠的液体覆流过手背,我觉得两手空空,什么也抓不住。
他搭在我的手腕上,提醒我抬头——我看到一张苦涩的笑脸。他沮丧地摇着头,嘴里念叨着我听不懂的语言。
我反握住他的手:“时天呢?时——天——撕钱!对,撕钱!撕钱!”
他两眼半开半合,打瞌睡般点着头:“撕钱……撕钱……乔比曼达……”
“什么?你说什么?”
他肩膀一歪,身体缓慢地向左侧滑落,我托住他,大声喊道:“你说什么?是我!看着我!是我,你给我拿的‘333’……是我,看着我!看着……”
有那么一刻,我以为他已经走了,但他突然猛地睁开眼,抓住我的衣领,用熟悉的生硬汉语一字一顿地对我说:“孩——子——”
“孩子?孩子!对,孩子,孩子在哪儿?”
他的瞳仁向吧台转了转。顺着他给出的方向,我看到吧台里有一个不起眼的小门,上面挂着皮质的帘子。手上似乎轻了一些,再低头看,他离开了,变得很重。
我放下他,检视了一遍房间,确认没有哪个人或尸体是时天,便走进吧台后面的小门里,穿过一间狭长的厨房后,从后门离开了“夜来香”。
然后我就看到了曾经活泼靓丽的修女,以及搂着她尸体哭泣的韩依晨——这本是我最担心出现的一种邂逅。
马莉穿着一身黑白相间的教会外衣,但神职人员的身份显然已无法在这片土地上赢得最起码的尊重。她衣服上白色的部分全被染红,黑色的部分则呈现一片污秽的蓝紫。依晨哭叫着,努力拖拽她,地上的血迹蜿蜒数米。一个比依晨大不了几岁的女孩手中挥舞着半根还在燃烧的木棍,疯狂地试图驱赶四名嘻嘻哈哈的本地流氓——别指望我能对赤膊、文身、针孔、砍刀和猥亵表情的组合能有其他定义。他们时拢时散,仿佛在玩火中取栗的游戏。
周围还有很多具尸体,其中一个我在片马教会见过,剩下的,大多是六七岁到十几岁的孩子。
我张大了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被骇到了极限。我痛恨在酒吧门外的犹豫,我痛恨这一小时内经历的暴力与杀戮,我痛恨彬和陈娟,我痛恨制造所有这一切的人,我痛恨我自己,更痛恨我将要做的事……
“我们在选择命运,殊不知,命运也在选择我们。”
不错,这是我的选择。我痛恨它,但它是我的选择。
“人对命运的选择,源自根深蒂固的性格。”
我要做的,是我认为正确的事情。
“人之所行在自己眼中均看为正,唯有耶和华衡量人心。”
看这些谋杀者,他们甚至无意让自己的兽行合理化。
“有人说,这个世界早已病入膏肓。”
不,这个世界从来不曾变过,病的是我们,是人,是人心。
“人心都坏掉了。”
贪婪、愤怒、虚伪……我们全都病入膏肓,伤害同类和我们可以伤害的一切,只为满足私欲。
“背对他,你是猎物;转身面对,你是对手。”
没错,他们已经给了我一个充分的理由,可以转身的理由。
“你会跑么?”
我会么?
左眼又在抖。我绕过依晨和马莉,猫腰冲上前,把那个体重轻若鸿毛的女孩拨到身后,右手一棍抡了出去。中间那厮明显还没适应眼前的角色调换,甩棍结结实实地砸在天灵盖上,他连点儿动静都没来得及出,像断电一样原地散了架。左侧白光闪烁,我不假思索地架上去,火星迸溅,磕飞一把砍刀。与此同时,我觉得好像被犀牛顶在了腰上,巨大的冲击力让我的胃痉挛起来,右肩挨了一刀,失去重心的身体还未及后倾,右胯又挨了一脚,我斜着就出去了。
倒在地上,五脏六腑一阵翻腾,竟然没感到疼。我撑起身把甩棍朝冲举刀过来的一个家伙的裆部插了过去,力量之大,连棍子的第一节都缩进去了,那孙子一声闷哼就跟只死虾一样蜷身滚翻在地。左边有人在踢,我捋腰拔出匕首,反手插在他大腿外侧,腥热的血溅满了半边脸。
最后一个站着的家伙回身要跑,被我三步并作两步撵上一棍扫倒,背后跟着一刀直透心窝。
爬起来,我才发现自己浑身是血,至于是谁的血,我不知道,也不在乎。
第一次杀人,却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
依晨和那个女孩怔怔地看着我,我回望着依晨,知道她认出我了,但我宁愿没被认出来——她们都只是孩子,她们不该去面对这些,她们不该被迫接受人类最丑陋的嘴脸。
一阵脚步声,面前又多了十几个人。他们个个手持刀棍,冲这边戳戳点点、大呼小叫,好像同一个人渣制造厂的流水线残次品,同样肮脏,同样残暴,同样狰狞。
来吧,给我同样的理由,给我杀光你们的理由。
我走到那个捂着裆满地打滚的孙子旁边,柔声问依晨:“彬呢?”
依晨抽泣着,闭上眼睛对我摇头。
“放下她,去找彬。”我又冲另一个女孩摆了下头,“我会带马莉回去。”
脚下的禽兽还在悲鸣,不远处的狼群正在靠近。
我掖起匕首,双手正握甩棍,下垂到地上那家伙的脑后,朝涌来的暴徒摆了个高尔夫挥杆的预备动作。
我可以么?他们继续逼近,踩踏着孩子们的尸体。
操!有何不可?我狠命地抡了下去。
伸手拔枪的时候,有人对我沉声喊了句“别开枪”,紧接着,三道人影从我身后两侧冲了过去。这是三个明显久经沙场的猛男,都是短粗身段,棕黑扎实的臂膀裸露在背心外,手持同样的军刺,个个出手是拼命的打法。不到半分钟,对方倒下六个,其余的四散奔逃。
并非毫无代价,这边也倒下一人——其中一个留着黑色短卷发的,脖子上横贯了一把刀,侧卧在人堆里,再没站起来。
回过身,我见到时天眉头紧锁地搀着依晨,浅粉色的衬衫和米色的卡其裤一尘不染,配上苍白的国字脸,在这片第三次世界大战的主战场上,扎眼程度尤胜从前。一名体形堪比UFC擂台冠军的壮汉站在他身侧,铜铃大小的眼睛像探照灯一样不停扫视着周围。
时天抿嘴望着刚阵亡的手下,问我:“你怎么在这儿?”
“你该庆幸我在这儿。”我抹了把脸,才注意到他和身边的护卫腰上都别着枪,“彬呢?”
他用某种外语叫回剩下的两人,把依晨和另一个女孩交给他们:“你自己出得去么?我得送她们走。”
我低头和依晨望向同一处:“她呢?”
时天扫了眼马莉的尸身,有些烦恼。
“UFC冠军”用外语——能听出同样不是越语——急促地对时天说了两句,他点头,其他人扛起两个女孩,急匆匆向西南侧的一条小巷撤退。
时天冲盯着马莉发呆的我摆头:“你要不打算背上她,就跟我走。”
没时间做任何思想斗争,逝者已去,保命要紧。
穿过巷子就是雄王路,时天告诉我那是通往接应车辆的捷径。芒街的现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导致他未能按时出现在接应地点,代价则是满地死伤的无辜。我问他彬到底在哪儿,他似乎觉得我不可理喻,但还是耸肩表示对此一无所知。
我奇怪他们刚才为什么宁可承受伤亡也不开枪,时天脸上掠过一丝悔意:“这条街上有无数把枪,可你听到过枪声么?”
我想想,确实没有。
“不许开枪可以算是两方势力默认的斗殴规则,至少可以有效地控制伤亡。毙了阮勋宋这种毒虫是一回事,数百人对射就是另一回事了;而且一旦响枪,本地的军警不可能再袖手旁观。”
“但我们都不属于任何一方。”
时天边走边掏出手机:“那就更得守规矩。你试试开一枪,和捅马蜂窝没两样——而且你也很快会被打成马蜂窝。”他举起拨通的电话用越语简短说了几句,同时观察周围,似乎是在描述目前所处的位置。
我心里悬乎乎地没着落,脚下又不受控制:“时天,帮我个忙。”
“说。”
“如果我……我要是、要是有什么意外,帮我给我爱人带个话,行么?你神通广大,肯定能找到她……我是说,当面转达。”
“哈哈!就你那个乳尖臀圆的老婆?没问题,正好……”他淫笑着望向我,旋即笑容又像退潮般迅速消失了,“要我带什么话?”
我收紧嘴唇:“替我告诉她:‘对不起’……”
他的眼神像月光下的海水:“只有道歉么?”
我咬着牙,竭力吞咽自己的软弱,努力放弃一切矜持,或遏制所有回忆:“还有,还有……我……随便吧,大概就这个意思。”
时天站住了。
他不顾其他随行人员的催促,把刚揣回去的电话又掏出来:“赵馨诚,听我一句劝:你要是没胆子现在打电话亲口对她说后半句,不如回去。我们都是了无牵挂的人,但你不是。这条路,你走不来的。”
我没理会。如果现在打电话给雪晶,我一定会丧失继续前行的勇气。和很多事一样,想得太多,就什么都不敢做了。
不过这是我第一次宁愿牺牲自己铁骨铮铮的硬汉形象。有些一直被忽略的东西,爱或死亡,今天都离我很近,近到令我不敢触碰,不愿提及,却又无法回避。
大概人就是这样,最无助的时刻,思念的往往是最牵挂的人。和大多数同行一样,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好丈夫。如果有机会重新选择做一个好警察,或成为一个好老公,我不知道自己会更倾向于哪种人生。我更不确定雪晶若有机会再次选择,还会不会嫁我。我不能推卸责任说今天这种状况是我无法避免的,但她说得对:结婚这些年,我一直在让她担惊受怕。
归乡的诱惑仿佛万有引力,令我心烦意乱无法集中精神。其实我很希望雪晶此时能在我身边,却又庆幸她可以不必和我一起承担危险。是的,某种意义上,我终于理解到彬的感受:我可以死,但我无法承受所爱之人被伤害。
因为,雪晶,我爱你。
随后,我们进入了那条狭窄的捷径。
捷径通常代表着效率与便利,但往往也隐藏着阴谋与陷阱。跑到中段,两拨暴徒像是掐着表一样同时出现在两侧路口,前后夹击,把我们一行七人堵死在这条仅容擦肩而过的窄巷之中。
我后脑的神经线一紧,对时天喊了句“你们冲”,转身刀棍并举,逼退后面的来敌。逃亡的方向立刻响起砍杀的叱喝声,金属与骨骼摩擦撕咬,女孩子们在抽泣。
面前的人越挤越多,最终拱得靠前的二位收不住脚,只能双双举刀扑来。我伸出甩棍顶在左边那人的锁骨窝,他的刀也豁开了我的小臂。我伏身滑步把匕首插进右边一人的胸口,刃尖进去一半卡在肋骨上,拔不动了。甩棍脱手,我胡乱朝左边那人蹬了两脚,他失去了平衡捂着被棍子戳中的位置倒地,被我一脚踩在颈动脉上,直接抽了。露着半截匕首的哥们儿虽然还没死透,但已失去抵抗能力,我右手攥紧刀柄,左手下面一兜他裆——小臂上刀口崩裂疼得我叫了出来——把这孙子整个人架起来当盾牌推了过去。
也许我打小喝的是冥河水,吃的是大力丸,也许是挤得像沙丁鱼罐头般的那帮乌合之众分工不明,反正这招还真抵挡了几秒钟。但很快我便意识到这是个无法用常理揣度的世界,一把青黑色的刀从我面前的尸体上穿了过来,直接扎进我的左肋,我一口气提不上来,忙丢下人盾急撤两步。
同一把刀很快又向我劈来,我本能地错身躲避,重伤的左手捏住来人的腋窝,右手拔出格洛克21顶在他胸口……
我盯着他,却没有看清他的样子,我甚至相信这辈子都不会记得他的模样。不知他是否看清了我,但我想他没看到枪。我们四目对视,血红的视网膜覆盖着没有来由,却又毫不妥协的恨意,颜色逐渐变深,他看到了死亡。我扣下扳机。
扣到一半时撞针锁打开带来轻微的震动感,提醒我还有反悔的余地。我继续扣下去,撞针触击子弹底火,有东西像过山车般沿膛线划过,面前的躯体猛地抽动了一下,抛壳窗飘出火药蒸腾的气息。
我抬高枪口,又补了一枪。枪口上扬把子弹吐进了那人的锁骨里,飞溅的骨渣像弹片一样扎进我手背。他半边身子向后飞出去。我松开左手,捋着胳膊从他手上夺下刀。
然后,我向前迈了一步,对着后面相同颜色的两眼之间,再度扣动扳机,一次,两次,三次……人群没有后退。我左手持刀反手划开一个人的肩膀,斜着把几发子弹送进他的腹腔。继续向前,飞来的东西拉开我的颧骨。我向右侧伏身,把刀插进某人的肋下,枪口越过他肩头,方才注意到枪声其实很响,弹壳崩到已经失去生命的脸颊上。
过关斩将,所向披靡。
我想住手,却停不下来。不杀人,难道只能等着被杀?
原始规则下,我们只是一群最低级的野兽。摆脱一切束缚,我会比他们更强大;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我甚至能够超越彬。
直到扳机的滞阻让我察觉到子弹已经用尽,对面的敌人依旧前赴后继。我退下弹夹,细长的金属模具砸在脚面上。正要掏出备用弹夹,一把银色的匕首冒了出来。我忙用枪去拨,刀刃偏离既定方向,扎进我左侧肩窝。我能感觉到心脏挣扎了一下,膝盖发软,跪倒在地。与此同时,一只手抓着我的后脖领往回拖了一把,我随之仰倒……
黑色的闪电从上方划过——我终于,终于见到了他。
即便是在意识有些游离的状态下,依旧不难辨认出那个如鬼魅般穿梭的身影,冰锥一样凌厉——彬和他的战友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快,快得仿佛脱离了人类对世间的一切认知。
枪口发烫,指尖冰凉。我控制不住地笑了。这就是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号,时天在安隆汶迷雾中看到的情景——死神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