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诺讨厌南湾那些时髦的餐厅,从不把他的哈雷停在那些差劲的摩托车旁边,尤其是那些日本产的重型摩托车,偏偏这时候木板道上一整排停的都是这种车。他缓慢地沿着海滨大街巡游,很得意自己的排气管吵到了那些坐在点着烛光的户外小餐桌前、轻啜着马丁尼鸡尾酒和红酒的冷漠顾客。
他骑行在一辆红色兰博基尼的后挡泥板后方几英寸远的地方,拉离合器,打开节流阀让引擎大量进气,好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在这里。兰博基尼向前移动,他也跟着移动,几乎碰上它的后挡泥板,然后他又转动节流阀,催促兰博基尼前进,他也跟着前进。他的哈雷像头钢铁狮子般大声咆哮。一条光洁的手臂从兰博基尼敞开的车窗伸出,竖起有着红色长指甲的中指。
他笑着再度打开节流阀,在车辆之间蛇行,然后在那辆兰博基尼旁边停下,斜瞄着车窗内有着橄榄色皮肤的女人。她年约二十岁,身上除了牛仔布背心和短裤几乎没别的。坐在她旁边的女人容貌普通,穿着件看起来像是Ace弹性绷带的黑色抹胸和起不了什么遮蔽作用的短裤。
“留那种指甲,请问你都怎么打字或者做家务?”马里诺在他摩托车引擎的隆隆巨响中问那位女驾驶员,边把一双大手像猫爪似的摊开,意指她的红色长指甲或者亚克力甲片什么的。
她抬起美丽高傲的面孔看着信号灯,或许巴望着它赶紧转成绿灯,好摆脱这个一身黑衣的大老粗,然后她说:“滚开,驴蛋。”
她说话带着浓重的西班牙口音。
“淑女不该这么说话,”马里诺回道,“你这下可伤了我的心了。”
“去你妈的!”
“我请两位喝一杯如何?然后我们去跳舞。”
“还不快滚!”女驾驶员说。
“我要报警了。”穿着黑色Ace绷带的女人威胁他。
他扶一下印有弹孔图案的头盔,然后在绿灯亮起的时候往前超车。那辆兰博基尼还在低速挡,他已经到了第十四街转角,停在By Lou文身工作室和速克达之城摩托车店门前,熄了火,下了摩托车。他把车锁上,朝着街对面的麦克杜斯酒吧走去,这是南湾最古老的一家酒吧,也是这附近他唯一会光顾的酒吧,当地人简称为杜斯酒吧。店内就是一个黑洞,黑白方格子地板,一张台球桌,天花板吊着盏霓虹灯。
不等他开口,罗西已经替他倒满一大杯百威生啤。
“等人吗?”她在老橡木吧台上把堆满泡沬的高酒杯一堆,问他。
“你不认识。今晚你谁都不认识。”他说。
“噢,知道了。”她替一个独自坐在附近桌边的老男人用量酒器在水杯里倒了些伏特加,“这儿我谁也不认识,至少不认识你们两位。这样也好,反正我根本不想认识你。”
“别伤了我的心,”马里诺说,“替我加点青柠吧。”他把酒杯推还给她。
“今晚怎么突然想赶时髦了,”她丢了几片青柠进去,“你喜欢这么喝?”
“好喝得不得了。”
“没问你好不好喝,我是问你是不是喜欢这么喝。”
一如往常,一些当地常客没怎么理会他们。这些常客懒懒地坐在酒吧另一侧的桌边,茫然地盯着大电视屏幕上不知名的棒球赛。他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不过他们也不需要名字。其中有个留着山羊胡的胖家伙,还有一个老是吐苦水的正宗胖女人,她的男友身形只有她的三分之一大小,看起来像只满口黄牙的白鼬。马里诺心想,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做爱的,他想象一个马术师体形的牛仔趴在一头顽抗的公牛的背上像鱼一样激烈扭动。所有人都在抽烟。每次来这里,马里诺总会抽上几根,暂时不去想塞尔芙医生。这里发生的一切就只留在这里。
他端着青柠啤酒走向台球桌,从倚在墙角的一排长短不齐的台球杆里挑出一支。他在三角架里排好球,然后绕着桌子移动,嘴里叼着烟,给杆头抹上防滑粉。他斜眼看着那只白鼬,看他从桌边站起,拿着啤酒走向男卫生间。他老是这样,怕别人偷喝他的酒。马里诺的眼睛没放过任何动静和任何人。
这时一名流浪汉模样的干瘦男子摇摇晃晃地走进酒吧,他胡子蓬乱,扎着马尾辫,穿着不合身的深色Goodwill上衣,头戴脏污的迈阿密海豚队棒球帽,搭配奇怪的粉红色墨镜。他拉开一把门边的椅子,把一条面巾塞进他松垮的深色长裤的后口袋。门外人行道上,一个年轻人摇晃着吞了他钱的破停车计费表。
马里诺打了两颗单色球进落球袋,透过烟雾眯起眼睛。
“这就对了。乖乖玩你的台球吧,”罗西大声对他说,一边忙着倒啤酒,“你到底跑哪儿去了?”
她带着股难以驾驭的性感,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再怎么烂醉都不敢招惹这个小东西。马里诺就亲眼看见过她用啤酒瓶敲破一个三百磅重、死要揪她臀部的家伙的手腕。
“别忙着伺候人了,过来吧。”马里诺敲着八号球说。
球滚向球桌中央然后停住。
“可恶!”他喃喃自语,把球杆靠在桌边,朝着点唱机晃过去。罗西打开两瓶美乐啤酒,送到那个胖女人和她的白鼬男友面前。
罗西很容易激动,像支狂扫挡风玻璃的雨刷。她把两手在牛仔裤屁股后擦干。马里诺选了几首他喜欢的七十年代的老歌。
“你看什么?”他问那个坐在门口的流浪汉模样的男人。
“玩一局如何?”
“我很忙。”马里诺没回头,在点唱机前选歌。
“你必须买杯饮料才能玩,”罗西告诉那个男人,“我不希望你只是为了玩游戏才跑进来乱逛。要我说多少次你才明白?”
“我想他会愿意跟我较量一下。”他掏出面巾,开始焦躁地绞拧着它。
“我还是要送你那句话,跟你跑进来用厕所却没买东西那次一样的,出去,”罗西站在他面前,两手叉着腰,“想待在这里,就得付钱。”
他缓缓站起,拧着面巾,盯着马里诺,眼里有挫败和疲倦,还有些别的什么。
“我觉得你应该会想和我较量一下。”他对马里诺说。
“滚!”罗西对他大吼。
“让我来。”马里诺说着朝那人走过去,“好啦,老兄,我送你出去吧,免得你吃不消,你也知道她的脾气。”
那人没有抗拒。他身上的臭味也没有马里诺想的那么严重。他跟着马里诺走出店门来到人行道,那个笨小子还在摇停车计费表。
“你以为那是苹果树啊?”马里诺对年轻人说。
“滚开!”
马里诺大步向他走去,高高地俯视着他,那孩子瞪大眼睛。
“你说什么?”马里诺问,用手兜着耳朵,弯下身子,“我没听错吧?”
“我放了三枚二十五美分的硬币进去。”
“是吗,真可惜。我建议你立刻滚进你的破车离开这儿,免得我以破坏公物的罪名逮捕你。”马里诺说,尽管他已经无法逮捕任何人。
那个流浪汉模样的男人沿着人行道慢吞吞地边走边回头,似乎期待马里诺跟过去。他喃喃地说着什么,这时那孩子已经开着他的福特野马呼啸而去。
“你在对我说话吗?”马里诺问那个流浪汉,朝他走过去。
“他经常做这种事,”那人轻声说,“就是这个孩子。他从来没在这附近的停车计费表投过硬币,只是前命摇晃,把计费表摇坏。”
“出事的前一晚约翰尼来过这里。”他说,一身松垮的衣服,鞋子脚后跟已经磨破。
“你说谁?”
“你知道是谁。而且他也不是自杀的,我知道是谁干的。”
马里诺有种感觉,和他踏进西米斯特女士家时同样的感觉。他瞥见露西出现在前一条街,她从容地走在人行道上,穿的不是平常的黑色宽松衣服。
“出事前一晚我和他一起打了几局台球。他手上有夹板,但似乎没什么大碍。他的球技很棒。”
马里诺装作没事似的看着露西。今晚她很能融入情境,很像是这一带常见的女同性恋,带点男孩子气,但很漂亮,穿着退色、布满破洞的昂贵牛仔裤,身材很性感,黑色软皮外套里面的白衬衫紧贴着胸部。他一向欣赏她的胸部,虽说那不是他该注意的。
“我只见过他一次,就是他带那个女孩来的那次,”流浪汉又说,他背对着酒吧,紧张地回头张望着,“我总觉得你该去找那个女孩,我只能这么说了。”
“什么女孩,这关我什么事?”马里诺看着露西走近,她四下扫视着,确定没人注意到她。
“很漂亮,”那人说,“在这一带男女通吃的,穿得很火辣,所有人都巴不得离她远一点。”
“依我看,所有人也都巴不得离你远一点。你刚刚被踢出来。”
露西走进杜斯酒吧,看也没看马里诺和那个流浪汉一眼,好像他们是隐形人似的。
“那晚,我之所以没被踢出来,是因为约翰尼请我喝了杯酒。我们打台球,那女孩坐在点唱机旁边东张西望,好像她这辈子从没见过这种酒窟。她跑了好几次女厕所,后来里面有大麻的味道。”
“你习惯跑女厕所?”
“我听酒吧里一个女人说的。那个女孩,不单纯。”
“你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吗?”
“知道才怪。”
马里诺点了根烟。“你凭什么认为,她和约翰尼的事有关?”
“我不喜欢她,没人喜欢她。就这么简单。”
“你确定?”
“当然。”
“别把这事告诉任何人,懂吗?”
“没这个必要。”
“不管有没有必要,闭嘴就走了。你倒是告诉我,你怎么知道今天晚上我会来这里,你又为什么认为应该找我谈。”
“你的摩托车很拉风,”流浪汉看着街对面说,“想不注意都难。这一带很多人都知道你过去是重案警探,现在也还继续替北边某个警察学校还是什么机构做些私人调查工作。”
“怎么,我成了名人?”
“你是这儿的常客。我见过你和一些骑哈雷摩托车的家伙在一起,注意你好几个星期了,只等着有机会和你说话。我在这附近晃荡,碰碰运气。这一阵子运气不算好,但总希望能有改善的一天。”
马里诺掏出皮夹,递给他一张五十美元的纸钞。
“如果你有那女孩进一步的消息,我会好好酬谢你的,”他说,“我上哪儿找你?”
“某个地方,某个晚上。我说过,我这人随遇而安。”
马里诺把手机号码给了他。
“再来一杯?”马里诺回到酒吧里,罗西问他。
“不能再喝了。你记不记得,就在感恩节前不久,有个英俊的金发医生带着一个女孩来这里?那天晚上他和刚才被你赶出去的那家伙打了几局台球。”
她沉思起来,擦着吧台,摇摇头。“太多人在这里进进出出了,又是那么久以前的事。感恩节前多久?”
马里诺看一下门口。再过几分钟就十点了。“大概是前一晚。”
“我不在。我知道难以置信,”她说,“不过我也是有私生活的,并非每个晚上都在这里工作。那天我没来上班,和我儿子到亚特兰大去了。”
“很可能有个女孩来过这里,一个麻烦人物,和我刚才提到的那个医生一起。时间就在他死亡的前一晚。”
“没印象。”
“也许她和那个医生一起来的那晚,正巧是你出城的同一天?”
罗西来回擦着吧台。“我不想惹麻烦。”
露西坐在窗口,点唱机的附近,马里诺则在酒吧另一边的桌边,戴着耳机,耳机线连着外观像是手机的接收器。他喝着不含酒精的啤酒,抽着烟。
坐在另一边的当地人完全没留意到他们。他们从没留意过别人。每次露西和马里诺来这里,总是看见同一群闲人坐在同样的位置,抽着薄荷烟,喝着淡啤酒。对于这个游手好闲的小圈子以外的人,他们只和一个人说话,就是罗西。有一次罗西告诉露西,那个胖女人和她的瘦小男友曾经住在迈阿密的高档社区,有门卫什么的,后来他因为向一名便衣警察兜售冰毒而入狱,现在那位胖女士只好靠她银行出纳员的薪水养他。那个留胡子的胖男人是一名厨师,那家餐厅露西永远都不想光顾。他每晚都泡在这里,喝得烂醉,再自己开车回家。
露西和马里诺假装互不相识。无论他们经历过多少次这样的例行公事,还是觉得十分怪异,有种被侵犯的感觉。她不喜欢被人监视,尽管这是她的主意,而且无论今晚他出现在这里的理由是什么,她就是讨厌他在场。
她检查了藏在皮夹克里的无线麦克风,假装弯腰系鞋带,避免让酒吧里的人看见她说话。“目前没有状况。”她传话给马里诺。
时间是十点零三分。
她啜着杯不含酒精的啤酒,背对着马里诺,安静地等着。
她瞥了下手表,十点零八分。
门开了,进来两个男人。
又过了两分钟,她对马里诺说:“不太对劲,我出去看一下,你待在这儿。”
露西沿着海滨大街经过一排装饰艺术风格建筑,在人群中寻找着史蒂薇。
时间越晚,南湾就越是一片酒酣喧闹的气氛,街上挤满游客和寻找停车位的车辆,车流几乎是静止的。想寻找史蒂薇实在是不智之举,也许她没来,也许她身在千万英里以外,但露西还是继续寻找。
她想起史蒂薇声称自己跟踪她留在雪地上的足迹,一路跟到了安可旅馆后方的停车场,到了露西停靠悍马越野车的地方。她奇怪当时她怎么会相信史蒂薇的说辞,没有半点怀疑。就算露西留在屋门外的足迹相当清晰,但是沿着人行道的脚印早就和其他人的脚印混在一起了。那天早上整个普文斯镇总不会只有露西一个人出门吧。她想起那部属于一个叫道格的男子的手机,想起那些红手印,想起约翰尼,恨自己竟然如此轻忽、短视而不警觉。
也许史蒂薇从没打算到杜斯酒吧和露西见面,只是在耍她,就像那晚在罗兰餐厅一样。对史蒂薇来说没有什么是第一次,她根本就是个中老手,怪异、变态游戏的老手。
“看见她没有?”马里诺的声音在她耳中响起。
“我要回去了,”她说,“别走开。”
她在第十一街转弯,然后沿着华盛顿大道往北走,经过法院时,一辆车窗漆黑的白色雪佛兰开拓者驶过。她不安地加快脚步,突然不那么英勇了,惦记着她脚踝枪袋里的手枪,咻咻地喘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