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驿马车里摇晃了一百三十英里的长旅终于结束,抵达伦敦时,十七岁的纳森·卡连陷入了一种虚脱状态。
时序都已经进入四月了,却还冷得宛如隆冬时分。一路上暴露在寒风中的纳森眼中看到的,是煤黑色的建筑物,嵌了大小圆石、用木板和称草填满洼洞的凹凸不平道路,眼花撩乱地往来其上的八头及六头马车、单头轻马车、肉铺的货马车、运水肥的货车、运水人、摊商,以及推开路人行进的抬轿人。
这是他头一次看到轿子。要在杂畓中前进,轿子比马车轻便多了。装了两根长棒的轿子前后各由一人抬着,棒上用钩子连接着皮绳,抬轿人将绳子缠绕在双肩上,扛起棒子支撑着。
耳中听见的是马车车轮不绝于耳的隆隆声、抬轿人斥喝路人的骂声、行商人怒吼般的叫卖声、姜饼小贩的手推车发出的铃声,这些声音浑然一体,化成了一种噪音。
烟囱吐出的煤烟,将天空覆盖得一片黝黑。
在一六六六年的大火将这里化成瓦砾与灰烬的荒野后,砖造房屋取代过往的木造房屋接连盖起。当时这里应该是座美丽的城市,然而历经一百余年的岁月后,为数惊人的烟囱吐出的煤烟在墙壁屋顶积出了厚厚的一层灰,让现在的城市变得几乎一片乌黑。产业的工业化,更大力地促进了伦敦的煤炭化。
纳森在旅途中被尘埃沾染的衣物,更进一步被从天而降的煤灰染上黑色的斑驳花纹。煤灰也窜入喉咙深处,令他呛咳不止。
他把行李摆在脚边,靠坐在桥的扶手上。泰晤士河的水流是粪水般的浊褐色,气味也近似粪水。八桨平底舟、有顶篷的大型船、渔船和驳船等激起水花四处划行,渡船的船头对走下泊船处石阶的人搭讪道:“要不要召妓呀?”光天化日的……纳森正感到目瞪口呆,但仔细一听,原来是在问:“要不要渡船呀?”
恶臭闻习惯可能也就麻木了,岸边有群衣着破烂的孩子正在挖掘泥泞、寻找获物。他们捡拾瓶子、壶、帽子、雨伞、硬币、时钟、绳头、木材等一切从船上或桥上掉下来、扔下来的破烂。
纳森把写有住址的纸条拿给路过的男人看,向他问路。对方耸了耸肩,露骨地表现出轻蔑的态度,拇指朝斜后方比了比。擦身而过的时候,对方啐道:“乡巴佬小鬼!”踹开他的行李箱后离去。
塞得爆满的行李箱被这么一踢,箱锁弹开,箱盖打了开来,内衣裤和换洗衣物等散乱一地。纳森甚至忘了对男人生气,急着先捡拾东西。幸亏纸张类已经先用绳子系起来了。贵重的稿件若是随风飞散,掉落到河里,他就只能跟着一起跳河了。
没有任何路人伸出援手,漠不关心还算是好的,甚至还有人对他投以嘲笑。
总算捡拾完毕后,纳森坐到鼓胀的箱盖上压住,扣上箱锁。
他决定先朝行人暧昧指点的方向走去。
折回桥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他来到一处广场。成排的水果摊贩、许多提着篮子的女人,这里一样充满了嘈杂的叫卖声。另一区是一排吊着肉块的摊子,肉贩一边踢开徘徊的野狗,一边用油腻的菜刀将肋肉一刀两断。
纳森看到教堂的尖塔,松了一口气。神职者的话,应该就不会轻蔑他是来自乡下,并指引他正确的道路。
在故乡肯定他的才华、设法让他前来首都的恩人,也是教区的牧师。
才刚踏进教堂,纳森就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这里简直就是妓院。
他别开视线,走出外面。一个妆浓得不适合走在街上的女人向他搭讪。女人的脸颊和下巴散布着黑痣。
“你是迷途的羔羊呢。”
女人的领窝开得老大,隆起的乳房几乎快蹦出来。身为虔诚英国国教徒的纳森,不得不再次别开视线。
他就这样偏着头问路。
女人露出泛黑的牙齿笑了。“萧迪奇的话,就在那边。”她指着教堂后面,告诉他怎么走,并在他的身上恶作剧一番后,也没发现自己脸上的假黑痣贴歪了,就这样离去。
纳森照着她说的走去,来到教堂的墓园。
他站在众多墓碑之间,为陌生的灵魂献上短暂的祈祷。冷风戳刺着脖子,暮色从柏树梢尖上淌落,他知道一天就快结束了。
他站在湮没于荒草间、仿佛被抛弃的墓标,以及供上花束的全新墓碑之间。
墓园总是令他获得安宁。可是他以对生命的冀望,压抑住将心灵托付给那股安宁的冲动。
对生命的冀望告诉他:他才刚踏出赢得光辉名声的第一步。
纳森察觉到人的气息。尽管没有任何内疚之处,他还是退了开去。
两个人影背着余晖,走近装饰着花朵的墓地。他们把手中的花束摆到墓前。
两人看起来都比他年长一些。他们发现纳森,好似吓了一跳。
“你的家人?”高个子指着新的墓地问。
难道他们不是墓主的亲人吗?
他摇头,对方露出笑容,说句“告辞”,挥挥手就要离开。
“不好意思……可以请教一下吗?”
“什么事?”两人对望一眼,露出警戒的表情。
“萧迪奇要怎么去?”
“那里满远的呢。”解除紧张后,小个子的一方说。
“大概两英里……半左右吧。”高个子点点头。“萧迪奇的什么街、几号?”
纳森说出背起来的街名和号码。“我要找一个叫巴雷特先生的人家。”
“就算你说出名字,我们也不晓得那是谁呀。”小个子从纸夹里取出一张纸,用铅笔两三下画好地图说:“从号码来看,应该是这一带吧。”他在两条路交叉的地方做了记号,在两条路上各别写下“萧迪奇大道”“弗格特大道”后将地图交给他。“你现在要去那里吗?”他问,望向纳森脚边的行李箱。
“你在旅行?”
“对。”
“从哪里来的?”
“谢伯恩。”说完之后,纳森发现自己饥肠鞯褫。“这附近有便宜的餐馆吗?”
两人再对望了一眼,然后小个子邀道:“我们正要去用餐,你要一起来吗?”
“太贵的地方我去不起。”
“我们荷包里也没几个钱呀。”
“牛尾馆”的炖肉一碗八便士,味道就跟价钱差不多,但饿的时候吃起来特别香。纳森还吃了黑面包跟啤酒。明天起得更节省一点才行,就靠黑面包和水过日子吧。
啤酒杯一下子就空了。他灌了第二杯。
虽然烛台的蜡烛点了火,店内仍然一片幽暗。
“你怎么会在墓园?”爱德问。这时两人已经自我介绍过,纳森也告诉他们名字了。
爱德·特纳与奈吉·哈特。
他们是纳森来到这座冷漠的城市后,最初好心待他的人。纳森将两人的名字深深地拥抱在心里。
“我向路人打听去萧迪奇的路,照着那人说的走,结果走到了教堂的墓园。他居然耍我!”啤酒和炖肉让纳森情绪激动。“再过不久,我就要那些家伙对我哈腰低头!”
“哦?”
“你不信?我是说真的。告诉你们,再过不久,你们就会为会经与我同桌共餐感到骄傲了。”
“难道你继承了庞大的遗产?”
“啊,没想到你居然会说出这种话。难道你们尊敬有钱人吗?”
“并不尊敬,”爱德露出老成的微笑,像要安抚怒极攻心的纳森说:“但有钱总比没钱好呀。”
“我会变得富有。”纳森傲然宣言。“可是我的目的不是钱,诗人不会为了金钱而写诗。只要作品获得高度肯定,必然就会变得富有。”
“你是诗人?”奈吉问。
“没错。我已经累积了可以出版成册的诗作了。”
纳森骄傲地说,指着他的行李箱。
“明天,我就要把草稿送到丁道尔先生的店里去。”
“丁道尔先生?”
“你不认识吗?他出版并贩卖书籍。”
“真是太棒了!”奈吉赞赏道,纳森愉悦地接受。
“可以朗读给我们听吗?”
“现在?在这里?”
“这家店的客层不错,没有粗鄙的劳动阶级或不正经的女人出入。虽然上流人士不会来这里,但有不少法律实习生或雅好文学者这类富有教养的常客。也有不少自以为是、令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家伙啦。我听过很多人朗读自己的作品。”
听到这番话,纳森打开行李箱,取出一叠纸来。
“这是什么书?”
奈吉望过去问。纸张底下收着一本皮革书。
“是纹章学的书,教区的牧师送我的。我从以前就一直很想要,于是牧师当成饯别礼物送给了我。”
“好像很有意思。”爱德拿起来说。
比起聆听诗作,两人对珍奇的书本似乎更感兴趣,这让纳森有些闹别扭了。
同时,他也突然丧失了自信。如果在这种地方被对艺术一窍不通的家伙恶毒地批评,他可禁不起打击。
“我不朗读了。”他语气软弱地说。“那块墓地埋的是你们的亲人吗?”他换了个话题。
“算吧。”两人打马虎眼。
由于话题中断,纳森想要挑起两人的兴趣,压低了声音说:“告诉你们,我身上带着宝贝哦。”
“你是说这本书?”爱德边翻页边说。
“不是。”
“是宝石之类的吗?”
“不是啦,是非常有价值的东西,出版社都会抢着要的。”
两人把手指竖在嘴唇前面说:“无论是不是宝石,都不可以在这里说出你身上有值钱的东西。”
“就算这里客层不坏,也不晓得会有谁在偷听。伦敦是个危险的城市。”爱德说。
“到处都是扒手、窃贼,有武装强盗也不稀奇。如果你要去萧迪奇,最好现在就动身。”奈吉接话。“虽然有弓街探员的骑马队在巡逻,但实在无法顾到全城。他们顶多只能在接到犯罪通报时赶去。”
两人对弓街探员做了一番说明。
“不管对方是首相还是市长,骑马的强盗照样成群结队袭击。就连皇太子殿下都会经遭殃呢。”奈吉说。
“强盗团真的是天不怕地不怕。他们还曾在有钱人的宅邸玄关贴纸昭告说:‘无论是何身分地位,若不献上十基尼与时钟一座,皆不许离开伦敦城。’”爱德说。
“简直就像讨过路费嘛!”纳森用笑来掩饰惧怕。
“天色暗下来了,路上小心唷。”
“抱着上战场的觉悟上路吧!”爱德恫吓他。
“有时候也会有人突然挨揍昏倒,醒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在船上了。”
“船上?”
“海军在强制招募打杂的水兵。”
“弄得不好,还会被载到新大陆的殖民地去呢。”
两人恶狠狠地吓唬了纳森一顿后,说句“告辞”就要起身。
“我们还能再见面吗?”纳森说,声音虚得连自己都觉得窝囊。
“萧迪奇的话,应该没机会再见面了吧。”
“明天我要去找丁道尔先生。丁道尔先生的店在……呃,叫柯芬园的地方。”
“柯芬园就是这一带。几号?”
纳森把记在脑中的号码说出来。
“明天我们大概四点多就会结束工作,接下来会去咖啡馆休息,你去那里就可以找到我们。”爱德说完奈吉又补充:“是柯芬园剧场旁一家叫‘马修斯’的咖啡馆,它前面是一座有喷水池的小广场。”然后他说:“刚才的纸给我。”
纳森拿出画有萧迪奇地图的纸,奈吉在背面画上咖啡馆的地图,顺带画上前往丁道尔先生店址的路线。
“既然明天可以见面,这本书就借你们吧。”纳森把纹章图录的书递给爱德。“我看你对它好像很有兴趣。”
把贵重的书借给初识的对象难免犹豫,但纳森想持续这段意外萌生的友谊。
“可以吗?”
“如果明天能还给我的话。”
“我当然会还。”
“你怎么会对纹章学有兴趣?”
“理由大概跟你一样。只要是稀奇的东西,我都有兴趣。”
“你的好奇心真强。”
“你也不遑多让吧?”
“要看对象。”
“你说的出版社会感兴趣的宝物,我也想见识一下呢。”
纳森想了一下说:“书我可以借你,不过宝物明天再说吧。”
如果明天再亮“宝物”,爱德为了看它,一定会遵守诺言吧。纳森在短短一瞬间打了这样的算盘。
一走出店外,就碰到一个莫名大方的酒鬼路过,硬要请三人喝琴酒。爱德和奈吉高明地婉拒了,但纳森拗不过只好喝了几口,整个胃就像烧起来似的。
与两人道别后,纳森踏上前往萧迪奇的路。
道路已经变得像条漆黑的河川,稀疏的路灯微弱的灯光看起来宛如救赎的灯塔。纳森小跑步经过每一盏路灯之间。路灯是把倒入油、浸泡着灯芯的玻璃球固定在柱子上,或是吊在凸出墙体的棒子上,但绝大部分的玻璃都被熏得一片漆黑,即使点灯人点了火,也发挥不了丝毫功能。
点灯人用滑轮拉下绳索前端的玻璃球,将灯芯点火后,就会再拉上去。此时纳森经过旁边,琴酒的醉意发作,他踉跄了一下,撞到点灯人,引来一顿怒骂,还被泼了一身油。
纳森想要回嘴,但点灯人的嘴脸就像头漆黑的野兽,还龇牙咧嘴地暴跳如雷。为了保住小命,纳森只能摸摸鼻子离去。
路灯下,衣着鲜艳但满是补丁的女人们开始群众,也出声向他搭讪。
纳森踏到垃圾堆,又被二楼窗户泼下来的污水淋得满身湿,在路边用妓女和游民取暖的火堆烤干衣物,然后离开闹区。这里连路灯都没有,除了偶有大宅邸的门上挂着灯以外,星光是唯一的指引。
我会就这样迷路旁徨一整晚,还是露宿街头吗?纳森不安极了。
来到一块破败的人家像参差不齐的牙齿般散布的空旷地区时,他看见十字路口竖着标示路名的路标。他借着星光,勉强读出组合成十字的板子之一写着“萧迪奇”,另一个写着“弗格特”,忍不住向路标投以飞吻。
接着他又花了二十多分钟,终于找到写着“T·巴雷特”的名牌。这时他整个人都已经冷得快结冻了。
一进门就是厨房兼饭厅,T·巴雷特先生坐在简陋的椅子上,浑圆的肚皮抱着琴酒瓶。纳森向他自我介绍。
“哦,你就是纳森·卡连啊。”他把一双醉眼转过来说道。“我已经从你妈那儿收到信了。”
在流理台洗东西的中年瘦妇人,伸出湿答答的手说:“我是你母亲的表姐,巴雷特女士。”尽管嘴上说着“欢迎你来”,但脸上的神情并非如此。
巴雷特夫人的脚边,三个孩子正在互扯头发、尖叫哭泣。
“我们在阁楼为你准备了房间。规矩还是一开始就说清楚吧。房租一周二先令四便士,不附餐,要不自己煮,要不出去吃。厨房空着的时候你可以用。暖气的煤炭钱另外算。如果有热水,你可以用。哦,我说的是泡茶的热水。擦身体的热水另外算。用过之后记得加水。看在跟你妈的情分上,我已经特别算你便宜了。就连贫民窟的阁楼,一星期至少也要收三先令呢。如果你想住好房间,就带着一周付八先令的心理准备去外头找吧。”
纳森默然不语。“先付今天起的两星期房租吧!”巴雷特夫人催促。
纳森要了火种,走进阁楼房间。这里冶得跟户外没两样。他在壁炉生火。梁与梁之间架了块板子,上面铺了稻草,这就算床铺。墙上有一处塞了破布,抽出来一看,寒风从破洞里猛灌进来,他连忙把布塞了回去。他们把墙上的几块红砖拆下来,权充窗户。应该是不想付窗税吧。这若是夏夜,就会有凉风从洞里吹进来,也会有月光洒进来。
纳森振作精神,打开行李箱。“宝贝”平安无事地躺在里面。
隔天早上,他穿着为了这天准备的新衬衫,套上磨损得不算严重的外套和马裤,鞋子也擦拭得不致破旧碍眼,带着他的“宝贝”——一叠羊皮纸——及诗作草稿走下厨房一看,巴雷特先生已经喝起琴酒来了。孩子们就像在延续昨晚的活动,互推互抓,尖叫着吵架。
“吵死了!喝下去安静点!”纳森看见巴雷特先生拿琴酒灌进孩子嘴里。
“早安。”
纳森招呼道,巴雷特先生用哈欠、巴雷特夫人用叹息回应他。
“麦片还有剩,你要的话,三便士分给你。”巴雷特夫人说,纳森婉拒后使出门去了。
朝阳下,萧迪奇盆发暴露出它寒伧的姿态。他循着昨天来时的路回去。
随着接近闹区,喧嚣的程度也盆发严重。泰晤士河畔挤满了堆着货物的手推车及摊贩。“蒸丸子唷!”“要磨刀吗?”“卖扫把唷!”叫卖商人四处行走,从头到脚染得漆黑的扫烟囱童工们踩着无力的脚步,在人群中蹒跚而行。
纳森在摊子买了碗热麦粥充当早餐。虽然只是牛奶煮小麦,但掺了一点砂糖,比巴雷特家锅底焦褐的残余麦片要好多了。
他来到之前看过的广场。纳森穿越广场,靠着奈吉画给他的地图寻找丁道尔书店。他差点撞上一个凸出来的看板,才发现那就是他要找的店。
展示窗上陈列着几本豪华的皮革精装书,但那些不是商品。贩卖的书不是书页一叠叠折好摆着,就是暂时缝缀固定,就这样摆在桌上或架上。等客人下单订购中意的书,才会委托书店制本装帧。
店里的看书台处,有个客人正在阅读暂时固定的书本。应该是富裕的商人,年纪在四十五到五十之间。
制本装帧相当昂贵,所以客人可以在下订之前先确定书本内容,暂时缝缀或折好的书稿也可以带回家读。爱书家并不认为书读过之后就没有用处了,他们希望把豪华的皮革精装书摆饰在书架上收藏。
一名站在柜子前的中年男子,正在把折好的书稿弄整齐。
纳森敲门,那名中年男子一脸狐疑地打量纳森,傲慢地问他有什么事。男子的长相寒酸,鹰钩鼻格外硕大醒目。
“我叫纳森·卡连。我想见丁道尔先生,请问您是丁道尔先生吗?”
“丁道尔先生在里面办公,你有什么事?”
“请代为转达我的名字,丁道尔先生应该会见我。教区的牧师已经为我寄出介绍信函了。”
“你说你叫纳森……什么?”
“卡连。”
中年男鼻子“哼”了一声,进入屋内。
他要去为我转达吗?还是我被忽视了?纳森不安地等着。
他无所事事,便拿起架上折叠好的书稿。书稿并未缝缀起来,标题用法文写着《玛侬·雷斯考》,作者名是安东·普烈菲斯。这名字纳森也知道,他是天主教的神职者,也被称为普烈菲斯神父。纳森七、八岁的时候读过这位作者写的《摩尔·弗兰达斯》的英译本,被大人发现,打到脸颊都肿起来了。《摩尔·弗兰达斯》描写出生在监狱的女主角为了成为上流贵妇,五度结婚,其中一次的对象是亲哥哥,而她打从心底爱慕的对象则是一名盗贼,她自己也以偷盗和扒窃闻名于世,被打进牢里后,成了狱中的名人。
纳森也娴熟法文读写,但此刻即使他看到文字,也完全无法把内容读进脑里。他想到有人买下这本书,它就会被装饰以摩洛哥皮或轧花皮的豪华装帧,陈列在庄严的书架上。接着又想像起自己的诗集被印刷后摆在这里,交到某人手中的情景,禁不住兴奋起来。
此时,窗外传来怒吼声。纳森靠近窗边张望大马路,看看出了什么事。
是抬轿人与路人在争执。
纳森不明白争吵的原因是什么,但就他之前所见,每个轿夫都很凶悍。他们会蛮横地推开路人前进。
应该是被轿夫推开,一名帽子飞掉的男子正在与轿夫争执,戳着前方轿夫的胸口。
前方轿夫向后方轿夫打信号,以棒子前端冲撞男子。
轿子并不是空的。窗上的帘子摇晃,传出女人的尖叫声。
男子挥舞手中的拐杖,打破轿窗。
轿子为了减轻重量做得很轻薄,于是两三下就被打坏,跌出一个打扮华贵的少女。
瞬间,纳森冲出马路。
他奔过去扶起少女,把她搀扶到店里。
轿夫把男子压在墙上,用皮绳绕住他的脖子和肩膀,利用棒子的重量夺走他的行动自由,接着用膝盖连续踢踹他的胯下。后方轿夫也扔下了棒子,所以整台轿子的重量全压在男人身上。后方轿夫大步走近,持棍棒殴打男子。男子蜷蹲下去,咬住前方轿夫的脚,并抬起他的两只脚踝,把他整个人掀翻了。看热闹的群众凑上来,开始打赌哪边会赢。
几名手持武器的壮硕男子骑马赶来。这些人就是爱德他们说的弓街探员吗?纳森这才看到了本尊。
看书台前的男子专注地阅读着书稿,仿佛完全没发现这场骚动。
店里面跑出两个惊慌失措的男人。一个是刚才瞧不起纳森的店员,另一个体态肥胖、头发半秃,肥厚的鼻子上戴着夹鼻眼镜。
“小姐!”
“出了什么事?!”
小姐的塔夫绸裙子裂了一条缝。这种情况,通常女性都会佯装昏厥以强调她们的孱弱,然而这位小姐却以冷静的举止在附近的椅子坐了下来。。
“我平常雇的轿夫不巧生病,真不该在路上随便拦轿的。”
“小姐连仆人也没带就出门了吗?这怎么行呢?”夹鼻眼镜男用力挥手说。
“我接到通知,说普烈菲斯神父的《玛侬·雷斯考》到了,所以急忙赶来了。”
“是的,小姐。前些日子的船运总算从法国送来了一本,所以我立刻派跑腿的小厮到贵府通知。听说卖得很好,又增刷了。普烈菲斯神父过世已经好几年了,却人气依旧,似乎格外受到妇人们的青睐呢。”
“可以让我看看吗?丁道尔先生。”
“当然,当然,书是小姐订的嘛。不过还没有缝缀起来,只有折好的书稿而已。”
可是,一个大家闺秀居然读这种放荡的爱情故事,真不知道小姐的父母会怎么想——戴夹鼻眼镜的丁道尔先生嘴里嘟哝着,开始在架上找起来。
“奇怪,我明明就放在这里呀……?”
店员捡起散落在地上的纸张,递给老板。
“怎么会掉在地上?是你干的吗,费拉?”
“绝对不是。我很清楚这是店里唯一仅有的贵重书稿。而艾凡斯先生就像您看到的,正沉浸在鲁宾逊,克鲁索的孤岛生活里,甚至没有从椅子上站起来。是这家伙干的。”
费拉笔直地指着纳森说。
“肯定是这小鬼干的。我发誓,就是这家伙干的。”
没错,纳森不得不承认,就是他干的好事。为了解救小姐的危机,他丢下手中的书稿赶了过去。
被说是沉浸在鲁宾逊孤岛生活的艾凡斯先生,频频偷瞄小姐和纳森。
“你是哪位?”
丁道尔先生调整了一下夹鼻眼镜的位置。
“我叫纳森·卡连。刚才这位先生应该替我传话了。”
“只是个不晓得哪来的小子罢了。”费拉插嘴说。“我想没必要惊动忙碌的老板您。”
“这位先生就像个骑士,把我从那场骚乱中拯救出来。”
纳森闻书,竭力将感谢之情表现在脸上,一手摆在胸前向小姐行礼。
“佩勒姆先生——他是我家乡教区的牧师——他的信应该已经寄达您的手中了。”
“有吗?哎,我这儿收到的信可多了。”
“牧师说,丁道尔书店的丁道尔先生,是伦敦第一——也就是世界第一——值得信赖的出版业者。牧师说您对作品的眼光很高。”纳森并非奉承,而是满怀热忱地陈述事实。
“多谢夸奖。”然而,丁道尔先生嘴上浮现的却是苦笑。“不是因为你夸我才这么说,但我想起来了。纳森,听说你发现了十五世纪的神职者所写的诗篇?”
“是的。”纳森激动起来。“很惊人的发现对吧?我把它带来了,请丁道尔先生务必过目一番。”
丁道尔先生脸上的表情半信半疑——或者说,九成都是嗤之以鼻,但有一成期待那是可能是真货。
纳森把一叠珍贵的羊皮纸放到桌上。
“十五世纪的神职者所写的诗篇”——这话似乎具有将艾凡斯从孤岛上召唤回来的魔力。他发出声响、拉开椅子,离开看书台走过来,并探头问道:“哪里?我看看。”
纳森出示最后一张说:“上面署名‘一四八五年十一月三日记之。神明忠实的仆人托马斯·哈瓦德’,所以我想应该是神职者的作品。”
纳森接着强硬地说:“然后……呃,我也写诗,希望请您过目。”
“你想出版你的诗?”
“是的,我认为它值得出版。”
“两边都得花时间慢慢研究才行。在那之前,先处理伊莲小姐专程前来的要事吧。”
费拉在桌上整理好散落的书页递给老板:“我想顺序这样就没错了。”然后瞪了纳森一眼说:“受不了,都是这臭小子,给人惹麻烦。”接着他向小姐露出谄媚的笑:“幸好地板刚打扫过,书页没有污损。”
“这是小店的缺失,请让我提供一些折扣。”丁道尔先生提议。
“你真是个有良心的老板,丁道尔先生。”
小姐笑着接受。纳森觉得她笑起来真有如一群华艳的蝴蝶翩然起舞。
“难道,”原本在看纳森带来的“十五世纪的神职者的诗篇”的艾凡斯抬起头来。“您是拉夫海德准男爵家的千金吗?”
小姐没有回话,费拉替她答道:“没错,这位是伊莲小姐。”
艾凡斯走近,恭敬地把手放在胸前行礼:“我是令尊的朋友。以前拜访府上时,曾经见过小姐。我叫盖伊·艾凡斯。”
伊莲小姐只是冷淡地颔首回礼。
“小姐想要什么样的装帧呢?”丁道尔先生问。
“用法国摩洛哥皮革,蕾丝花边样式。”
“我去拿样本来,请小姐挑选金箔花样和皮革染色。费拉,去拿花纹的样本册还有皮革样本,还有花布的色样。”
花纹与皮革的样本册。纳森觉得好像在讨论自己的诗集装帧一般。蕾丝花边样式是这个世纪开始出现的新设计样式,蕾丝般纤细的花纹金箔沿着书缘的边框烙下,中央部分留白,或是饰以花朵图案或纹章。与前世纪的贾斯康样式及更古老的凡法尔样式、修道院样式等设计相比,显得优雅许多。
“专门负责小姐书籍装帧的金箔师傅病倒了,好像是肺出了毛病。哦,请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其他熟练的师傅。”
伊莲小姐在挑选的时候,纳森就站在她身后,隔着她的肩膀观看各种样本。艾凡斯先生把鲁宾逊丢在孤岛上,只顾着翻看“十五世纪诗篇”。
挑选出染成深红的法国摩洛哥皮革,决定封底的设计时,伊莲小姐的脸色愈来愈糟了。
“恕我失礼。”小姐用手帕捂住嘴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请问……化妆室……”
纳森立下判断,跑到伊莲旁边,脱掉外套,蹲下来借住伊莲的呕吐物。他把呕吐物包起来搁在房间角落,把伊莲扶到长椅去。
“请坐在这儿稍事歇息。”丁道尔先生慌乱地靠过来说。“费拉,拿水给小姐喝。还有,去拉夫海德家通知小姐身体不适,请他们派人来接。”
“不,不需要。”小姐小声说。“我休息一下就好了。”
“好的。那么请您慢慢休息。”
“我想松开衣服……”小姐招来纳森。“可以请你闭上眼睛,帮我松开这边的绳子吗?”
纳森照着吩咐做。小姐解开衣物前襟,柔嫩的手指把他的手牵引到以鲸骨马甲勒高胸脯的亵衣绳索处。纳森闭起的眼皮底下,小姐的胸脯就像发光的磷火般闪耀着。
小姐放松下来,在长椅躺下之后,纳森小声向丁道尔先生请求说:“我想清洗一下衣物。”
“扔掉。”丁道尔先生对房间角落的外套投以嫌恶的视线。
“可是……”那可是纳森唯一一件像样的外套。但爱面子的纳森无法说出实情。
“丢去外面的垃圾桶。”
纳森照着指示丢掉外套后,回到店里一看,小姐躺在长椅上闭着眼睛假寐。
“你这样一个孩子,是怎么弄到这份古文书的?”丁道尔先生隔着眼镜盯着纳森看。
纳森不是孩子,他已经十七岁了。因为个子娇小,他经常被人误认为比实际年龄还小。
艾凡斯也盯着纳森看。
“佩勒姆牧师寄给您的信里,应该交代了发现的经过才对。”
“我想亲耳听你证实。”
“是在亡父的遗物中发现的。家父是教会的学校老师,他爱好读书,也拥有与我们家经济情况不匹配的大量藏书。家父也搜集老东西,无论是什么有年岁的东西,家父都会付出敬意与爱情。教会的建筑物会经改建过,是我出生很久以前的事了。”
“嗯、嗯。”艾凡斯点头应和着。看到听众热心聆听,纳森愈说愈起劲。
“听说当时整理了纪录保管室,丢弃了古老的文件。羊皮纸之类的东西原本就要被下人拿去烧掉,却被家父要了回来。我继承了家父的兴趣,爱看书胜过任何事。我把家父留在阁楼里蒙尘的书本都读遍了。家母和家兄对书都没有兴趣,如果没有我的保护,那些书早已被一本本扔进炉里当柴烧了。”
“佩勒姆先生的信里面也提到,你年纪还小,对古文书却十分熟悉,而且知识丰富。”
“这部诗篇也是在阁楼里发现的。是在父亲要回来的古文书里找到的。文书大半都是教会的年间活动或收支纪录,不怎么有意思,发现这部诗篇时,我有多么地感动,我想丁道尔先生应该能够了解。”
“你读得懂这篇用古老字汇写下的艰涩诗篇?”
“我读得懂。我利用古语辞典等工具做辅助,全部读完了。因为这样,我通晓了不少古语。”
“这东西暂时保管在我这里吧。这阵子假货很多,必须确实鉴定一番才行。”
“好的,麻烦您了。”纳森说着,从成叠的羊皮纸里面抽出一张,留在身边。
“为什么抽走一张?”艾凡斯问。
“为了预防万一,免得诗篇未经我允许被拿去使用。”
“这小鬼怎么这么失礼!”费拉厉声说。“你不相信丁道尔先生吗?!”
丁道尔半带苦笑地制止费拉。
“还有,丁道尔先生也愿意读我的诗作吧?”
“搁在那儿,我晚点再看。”
“拜托您了。”
“您舒服些了吗?”丁道尔先生对伊莲小姐说。她已经绑好内衣绳索,理好凌乱的衣服,从长椅坐起上半身。
“嗯。我平常很喜欢皮革的味道的,今天却突然……我没事了,要告辞了。”
“要帮您拦轿子吗?还是叫马车?”
“万一摇晃,似乎又会不舒服起来,我用走的回去,反正也不远。”
“我送小姐回去吧?”艾凡斯自告奋勇,但伊莲没理会他。
“费拉,你陪小姐回去。”丁道尔先生说。“不必了,我请我的骑士送我。”伊莲回绝,然后对纳森说:“先生,可以请你送我一程吗?”
“乐意之至。”纳森打从心底这么说。
自古以来,告诫恋爱之愚昧的人不知凡几。纳森也读过那些文字:“恋爱就是两个人一起变得愚笨。”眼前纳森正是变得愚笨了,但他并没有自觉。有人说:“人总是坠入爱河,然后就像坠河时那样,尝尽苦头。”还有更辛辣的:“恋爱!那么你能去爱对方的消化器官、肠子、排泄器官、鼻水、擤鼻涕的鼻子或吃东西的嘴吗?只要想想这些,热情也会稍稍减退吧。”但纳森连想都不去想。虽然提醒恋爱之可怕的多是法国人,但英国人的莎士比亚也曾在《爱的徒劳》里写下这样的台词:“那完全就是一种胆汁质疾病,将血肉之躯视若神明,把小母鹅奉若女神。”
纳森不到十岁就读遍莎士比亚作品,却丝毫不懂得恋爱的本质。
小姐在服装店前停下脚步。她穿着连帽斗篷,但纳森只剩下一件衬衫,被外头刺骨的寒风冻得嘴唇都失去血色了。
“小姐,欢迎光临。”店员出来招呼,小姐要求说:“我要找适合这位先生的外套。”
“好的,我来量尺寸。”
“我很急,现在就要。”
“小姐也知道,小店只接受订制。”
店员一面对小姐搓手哈腰,一面以冰冷的视线观察纳森的破鞋。
“我想到旧衣铺找会比较快,可是也不能让拉夫海德准男爵家的伊莲小姐移驾到旧衣铺。为了报答小姐平日对小店的关照,让小的跑一趟,为这位先生找件适合的外套过来如何?”
“麻烦你了。”
“请小姐进店里休息。正好来了一批美丽的法国蕾丝,我想小姐一定会喜欢的。”
两人被带进一个房间,其他店员送来各种布料的样本,不停地谈论法国的最新流行,但伊莲小姐听得漫不经心。
外套总算送来了。虽是旧衣,却也比纳森的唯一一套好衣服高级太多了。
“算是糟蹋了你的外套的赔礼。”然后她问店员:“可以找个人送我回家吗?我和这位年轻先生要在这里道别了。”
当伊莲小姐伸出手说“请保重”时,纳森不由得像个荣获授勋的骑士般跪了下来。
明明是约在下午四点后,纳森进入咖啡馆“马修斯”时,却还不到一点。因为与伊莲小姐道别后,他不知道该去哪里打发时间才好。
就像奈吉说的,这里面对一座小广场,广场中心有座石造喷水池。喷水池不晓得是否故障了,没有水喷出来。
店里有好几群人分成几桌,或读着店里的报纸,或谈笑,或热烈地辩论着。他们似乎是常客,显得熟悉自在。也有客人要侍者拿来笔记用品,埋头写作。暖炉前的扶手椅可说是特等席,被一个头戴假发、风采不凡的老人占领着。
故乡的小镇没有咖啡馆,所以这是纳森第一次喝到这种黑色饮料。他喝了一口,苦到差点没吐出来,但他学其他客人加入附上的牛奶和砂糖,味道就变得恰到好处了。
纳森感觉自己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有些怯场。但比起介意周围,纳森更满脑子寻思着该如何将这几小时之间的体验告诉爱德与奈吉。
我从乱斗之中拯救了那位小姐。
转换成话语,短短一句就结束了。当时的那种恍惚感,究竟该如何形容才好?若是无法将之以韵文表达出来,岂不是没有资格自称诗人了吗?
纳森只吃了一碗粥,肚子饿了,于是点了姜饼。他指着写作的客人,对途姜饼来的侍者询问:“我可以借些纸笔和墨水吧?”
笔记用具备齐了,但他难以专注于诗作。
他闭上眼睛,回味与伊莲的邂逅。
不意之间,天启降临。纳森把咖啡杯挪到一旁,将羽毛笔尖浸到墨水里,开始记下在脑中流泄而过的辞汇。
显现在他脑中的,是描述异国公主与年轻奴隶之间爱情的叙事诗。他把标题订为《悲歌》,以符合题材的古语写下。纳森自幼开始,便读破乔叟、莎士比亚、弥尔顿、蒲柏等人的作品。《坎特伯雷故事集》是十四世纪的诗人乔叟以当时的俗语写下的作品,纳森读的是十八世纪出版的版本,附有注释,他靠着那些注释读完全篇,习得了古语。
自从在父亲的遗物里面找到羊皮纸文件以后,他便解读里面的古语,学到异于十八世纪的拼字、修辞还有独特的字体。
可是这些知识与才华,在故乡半点也派不上用场。
他进了某个富豪创设的学校,但上课内容全是在毕业后从事学校斡旋的职务所需的商业用语、法律用语,纳森完全不感兴趣。
他在十四岁毕业,受雇于与学校有关系的法律事务所,担任见习生。见习时间为七年,这段期间没有薪资。
他在工作闲暇时持续创作诗。
肯定他的才能的,只有佩勒姆牧师一个人。
纳森当个无给的见习生,忍耐了三年,终于辞去工作,搭上驿马车。
他昨天才刚抵达伦敦,却觉得那些仿佛遥远的过去。
……嗟吁!明月炯炯遍照,血潮驰骋于草叶血脉。年轻奴隶蹒跚而行——他的笔在纸上滑动着。微弱之心违抗烈风。百鸟俱亦沉眠,奈何……
羽毛笔的尖端变得粗糙,开始刮纸了。瓶里的墨水也所剩不多。不过一开始侍者拿来的就是用旧的笔和只剩一点的墨水瓶。如果在这里停笔,奔腾的诗兴将会消失。他右手写着,眼睛盯着纸页,举起左手唤来侍者。
侍者迟迟不来。纳森不耐烦,大声叫人。
“请安静。”侍者劝谏说。
“给我新的笔。”
就连用削笔刀削掉磨粗了的笔尖,都觉得浪费时间。
“还有墨水。墨水没了。”纳森粗声说道。
侍者无视于这个连小费也不给的蛮横年轻客人。
“给我笔,快点!”纳森用拳头敲桌。他感觉到周围冰冷的视线。
另一个上了年纪的侍者来到他的桌旁:
“不巧的是,小店的新笔用完了,也没有墨水了,您可以去别间店。”
“我在这里等人,不能去别间店。”
“那么请自便。”
侍者以表面有礼的傲慢态度说完后离开了。
纳森可能写了很久,壁炉前的扶手椅已经换了个客人。
那名男子走过来,看了看纳森写的纸,指着一个地方说:“嗯,我说你,这儿拼错了。”
纳森拂开他的手:
“错的是你。十五世纪的拼法就是这样的。没知识还爱纠正别人,只会让自己蒙羞。”
男子也没有恼怒的样子,赞美他说:“你居然知道十五世纪的拼法?真厉害。”他把身子凑得更近,脸颊都快贴过来了,纳森别开脸去。
“好艰涩的语法,简直就像莎士比亚呢。”
“莎士比亚是十六世纪到十七世纪前半的人。我写的是十五世纪的古语。”
“你能流畅地书写十五世纪的语言?”
“没错。”
男子叫来侍者:“给这位少年新的笔和墨水。还有,再给他一杯咖啡,算我请客。好了,我要走了,帮我结帐。找零就当小费吧。”
纳森愉悦地品尝新送来的咖啡。
用完的笔和墨水也补充了新的。
可是,原本乘翼飞翔的诗兴已消失无踪。
纳森想要确定时间,发现怀表不见了,钱包也没了。
“被扒了!”
纳森站起来东张西望,每个人都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上了年纪的侍者又靠了过来。
“总算要结帐了吗?”
“我被扒了!钱包跟怀表都被扒了!”
“年轻人,别想白吃白喝呀。”侍者的声音带着恐吓。
“是那家伙!是刚才那男的!那么厚脸皮地凑上来,原来……”
“你是说哈灵顿先生?胡说八道,哈灵顿先生是本店的常客,他可是《公众日报》的社长呢。”
“那是谁扒了我的怀表和钱包……”
“天知道。”
纳森想起来了,当他写作得浑然忘我时,有个人踉跄地撞了上来。是那家伙吗?纳森甚至没有抬眼看那个人的脸。
“如果你不付钱,我就通报治安法官,把你扔进佛里特监狱。”
“等一下!我朋友马上就要来了。”
“几点的时候?”
“四点多。”
啊啊——纳森突然发出叫声跑向大门。他忍不住张开双手拥抱走进来的两个新朋友。
“嗨,让你久等了。”爱德的声音听起来真教人怀念。
“爱德先生、奈吉先生,原来这傲慢又罗嗦的家伙是两位的朋友吗?”
“我们昨天才认识的。”
“两位的老位置空着。”侍者为两人带路。
纳森也带着笔记用具和纸张换了座位。他咬紧牙关、强颜欢笑。在人前泫然欲泣这种行为太丢人了,打死他都不会这么做。
“你昨天平安抵达萧迪奇了吗?”
“嗯。”
“没碰到强盗或打劫的?”
“都没有。”
“那真是奇迹呢。”爱德说。
“居然说什么奇迹,真不像你。”奈吉有些调侃地说。
“为什么这么说?爱德,你不相信奇迹吗?”
“不信。”
“连基督复活也不信?你是无神论者?”
“我是‘理神论者’。我不否定神,只否定奇迹。”
“死后灵魂不是上天堂就是在地狱受苦,你连这都不信吗?”
“现在可不是中世纪了。”
“你是受到托兰德的影响吧?”
“你也读了托兰德吗?”
“读了,可是我不同意他否定神迹的说法。”纳森强硬主张说。“没有神秘与奇迹的世界,岂不是太可怕了?托兰德把宗教限定成道义及伦理的问题,但伦理是让人更容易生活的指标,是人想出来的,对吧?但神是超越人类肤浅智慧的存在。像我就会思考死后的事。能够被埋葬在教堂的墓地里,是有如被神拥抱在怀里的温暖欢愉。”说完之后,纳森半带苦笑地坦承他遇到扒手的事:“昨晚我因为奇迹而得以平安无事,但今天却遭殃了。就在刚才。”
侍者端来两人份的咖啡。
“爱德先生,您今天得破费罗。您这位了不起的朋友身无分文却赖在这里好几个小时,喝了咖啡、吃了姜饼,还用掉大量的纸,还有借用墨水和笔的租金。”
“原来笔记用具要钱吗?”纳森惊讶地说。
“那当然罗。”侍者恭敬到不自然的程度。
“哎呀、哎呀。”爱德叹息说。“嗳,好吧,今天就让我作东,当作昨天你借我珍奇书本的回礼。”他把纹章学的书还给了纳森。
“我也出一半的钱。”奈吉开口说。“因为那本书我也读了。”
“不,两位先帮我垫就好了。”纳森说。他绝对不愿受人施舍。“下次见面我一定奉还。”
离开故乡时,他卖光了自己的家当,换了一点钱。牧师也向居民募款,要乡亲资助这个将来能为镇上争光的天才,给了他七基尼八先令六便士的钱做为饯别。其中一部分已经拿去付房租,而今天带出来的零钱被扒了,但其余的钱还藏在代替床铺的稻草垫和毛毯之间。
“你在写什么?”
“诗。”
“可以让我们看看吗?”
“请。”
爱德与奈吉头凑在一块儿读起诗稿。
“这是哪国语书呀?”
“十十五世纪的英语呀。”
纳森说,心想自己现在的表情肯定是洋洋得意。
两人对纳森送上超乎预期的赞赏。
“你拿给那个丁道尔先生的诗作,也是用古语写的吗?”奈吉问。
“不,那是要出版的,所以我是用未来的辞汇写的。”
“未来的辞汇?”
“我用人类在未来应该会体验到的感觉去写的。我用语吾描写色彩、描写声音。”
“好期待它出版呢。”
“出版之后,我会把装帧好的书送给你们的。”
“务必。我的书出版以后,也会送你一本。”
奈吉的话有些挫伤了纳森的优越感。
“你也写诗?”
纳森同时感觉到亲密与竞争意识这两种矛盾的情绪。
“不是诗,我是画细密画的,而且也不晓得何时才会出版。”
“是很特殊的画。”,爱德补充说。“可是在这种画作上,现在这个时代,没有人能画得比奈吉更好。我们的老师总是说,奈吉的素描完全不逊于李奥纳多·达文西或米开朗基罗。”
纳森涌出一股强烈的嫉妒,但又克制地想:领域不同,不必计较。
就连唯一高度肯定他的才华的佩勒姆牧师,也没有称赞他的诗可媲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或是堪与约翰·多恩比肩。
“你们在学美术吗?是皇家学院的弟子?”
“不,奈吉的父亲是细密画家,他从小就熟悉细密画。”
“何必这么神秘兮兮的,说清楚一点嘛。”
两人对望了一眼。
这两人总是这样——纳森心想。就好像可以只用眼神对话似的。
“我们是医师见习生。”爱德说。“奈吉当然也在学医,但他可以非常正确地描绘人体,所以很受老师器重。”
“爱德也很受老师器重呀。”奈吉说。“爱德很优秀的。”
“老师计划将他的研究结果出版成书时,要把奈吉的画制成铜版画,附在书里。”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
“那你今天要给我们看的宝贝呢?在哪?”爱德催促说。
“不好意思,我刚才把它寄放在丁道尔先生那里了。”
纳森就像告诉丁道尔先生那样,说明那是十五世纪的神职者所写的诗篇。
“好厉害!”奈吉探出身子说。“你不但是个厉害的诗人,还是古诗的发现者,一定会受到世人赞扬的!”
看来奈吉完全不抱持任何竞争意识或嫉妒心。
“你们每天都会来这里吗?”
奈吉没有回答纳森的问题,却先睁圆了眼睛“噗嗤”笑了出来。
奈吉的座位面对窗户。
“怎么了?”爱德问,奈吉伸手指着窗外。
“喷水池的水本来停了,突然又喷出来。”
喷水池旁有个路人没有提防,从头到脚淋了满身湿,气得破口大骂。
“啊哈!真爽。”
爱德带刺的语气让纳森有些惊讶。他是那种幸灾乐祸的人吗?
“那家伙是个小偷啦。”奈吉像在为爱德辩护似地说。
“小偷?”
一边甩着湿答答的三角帽一边大骂的路人男子打扮不俗,看似中上流人士。无论是服装还是端正的相貌,看起来都不像个小偷。
“他老是在偷东西。”奈吉说完后,回答纳森刚才的问题说:“我们不一定每天都来,但是满常来的。”
淋成落汤鸡的男子打开咖啡馆“马修斯”的门,嚷嚷着叫老板出来。
“喷水池的负责人是你吧?”
“不,喷水池是市政府管理的,有问题请找市长。”老板说。
爱德笑得特别大声,因此男子望了过来。于是爱德与奈吉恭敬地向他行礼。
男子忿忿不平地出去了,离开时还差点和要进门的客人撞上。
客人取下帽子,向男子颔首,交谈了两、三句话,然后走进店里,在侍者带领的桌位坐下。
客人看到爱德,起身走过来要求握手。
“小丹尼好吗?”爱德问候。
“嗯,非常好,吃得白白胖胖的。内子也很好。有空再来玩吧,小丹尼最喜欢你了。噢,我等的人到了。代我向丹尼尔医师问好。”
客人说完后,回到自己的座位。进来的客人在同一张桌子坐下,两人开始谈起事情。
“认识的人?”
“坦普尔银行的主任,休姆先生。”
“原来你有银行界的朋友啊?”
纳森看过几名常客利用咖啡馆做为连络地点,邮件也都在店里收取。寄信者只要写上“马修斯咖啡馆转交某某先生”就行了。
“我决定每天都来这里。”纳森说。
常客利用咖啡馆做为连络地点,这让他觉得十足“都会风格”。
“这里可以静下来写东西,也可以读报。”
舒适程度是巴雷特家那阴暗的阁楼房间完全无法比较的。报纸也是,如果用买的,一份要二便士,但坐在这里不管读几份报纸都不用钱。墨水和纸笔就自己带来吧。吃的在外面摊子买比较划算。
“如果能常常在这里见到你们就太好了。”
至于被侍者刻薄相待,他决定不去介意。只要成为常客,侍者应该会笑脸迎接他才是。纳森并没有想到,不给小费的客人对咖啡馆来说根本就是不远之客。
至于与美丽小姐的罗曼史,他决定当成秘密。如果说出来,奈吉一定会天真无邪地不停感叹“好棒”,但爱德那带些嘲讽的态度令他发窘。就连被称为“我的骑士”的事,都有可能只被他当成挖苦的材料。
他不想让珍贵的回忆受到任何一点伤害。
与两人道别、离开咖啡店后,纳森在路上的面包店买了黑面包。尽管不愿回到那阴气沉沉的寄宿处,他仍踏上前往巴雷特家的路。只要一想起伊莲小姐,沉郁的心情便也烟消雾散了。取而代之地,他感觉到一股几乎让他呼吸困难的椎心之痛,令他困惑。
“你这样每天都来,我们很困扰。”费拉说完,旋即把打开一条缝的门给关上了。
寄放诗篇的隔天开始,纳森就每天拜访丁道尔书店。您过目了吗?您能为我出版吗?每次来问,每次都被费拉赶走,一次也没见到过丁道尔先生。
纳森推开门挤进去。
“请让我见丁道尔先生!”
“丁道尔先生非常忙碌。他交代我,你来就这么告诉你。丁道尔先生还没空看稿,读完之后他自然会找你,你乖乖等着吧。”
“我会待在一家叫‘马修斯’的咖啡馆,请跟那边连络。”
“知道了,知道了。”
“还要再等几天呢?”
“我不晓得。”
“请帮我问丁道尔先生。”
“丁道尔先生自己也不晓得还要多久。他有空就会看稿,请回吧。”
我会在“马修斯”——纳森再次叮咛。
纳森会来丁道尔书店,是因为他同时也怀着一线希望,想要再见到伊莲。等她现身来领制本完成、装帧得大器而稳重的《玛侬·雷斯考》……
她应该不会特地到店里来吧。完成的书本,不是费拉就是老板会亲自送到拉夫海德宅邸去。
纳森打消了天真的希望,但他转念又想:玛侬·雷斯考也是个不逊于摩尔·弗兰达斯的“多情恶女”。玛侬伪装成清纯可人的少女诱惑男人,使他们身败名裂。内容之偏激,也难怪丁道尔先生会忧虑“一个大家闺秀居然读这种放荡的爱情故事,真不知道小姐的父母会怎么想”。或许伊莲不想让家人看到,会亲自过来取书也说不定。
纳森在广场的摊子吃了一碗粥后,去了“马修斯”。这也成了他每天的例行公事。
只点一杯六便士的咖啡就赖上好几个小时,读遍所有的报纸,宛如在自家书房似地埋头写作,附近座位有客人大声聊天就瞪人,却连小费也不给——侍者对这样的臭小鬼自然不会有好脸色,然而纳森却完全没有察觉。他对别人的情绪很敏感,却也有着极端迟钝的一面。自负与不安在纳森的心中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他这种天性,是把大多数的人都看得比自己愚蠢的不幸资质。他不善与人交往,好恶分明,不知妥协。
他坐下来,打开稿纸。
咄嗟,心为何匆忙。岂惧那明灭之星辰?他的笔锋变得有些游移不定。凝望绽放异葩之黑澹,灵魂……
“冒昧打扰。”有人出声叫他。是第一次来这家店时请他喝咖啡的《公众日报》社长哈灵顿先生。
“你还记得我吗?”
“当然。你指出我的拼法错了,但那是……”
“哦,你说那件事。后来我查过古语辞典了,你的拼法才是对的。我在此诚挚地为我的错误道歉。”
纳森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他不懂得惶恐或谦逊这类社交技巧。
哈灵顿先生读起纳森写到一半的诗篇。
“我还没有推敲过。”
纳森把稿纸抢回来。
“真了不起。”
哈灵顿先生没有责怪少年的傲慢无礼,而是毫不保留地称赞说。
“你几岁?”
“十七。”
“个头真小,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你是正在放暑假的学生吗?”
“我是独学的。”
“即使是牛津或剑桥的学生,也写不出这种水准。”
这正是纳森渴望不已的赞赏。
“我更加佩服你了。那你也能写平易的文章吗?”
“那当然了。”
“你要不要投稿我的报纸?”
纳森几乎要停止呼吸了。如果能坦率地表达他的心情,他真想一把抱住哈灵顿先生,亲吻他的脸颊。可是同时也死爱面子的纳森自我克制住,认为不能这样自贬身价,便刻意以从容的语气说:
“我就答应您的邀稿好了。我很高兴我的诗作能够见报。”
“我的报纸没有艺文栏,我想请你写的是讽刺诗。主题由我来决定好了。你对当今的政治情势有何看法?”
“我对政治没兴趣。”
“纳怎么行?年轻人得关心国家未来呀。”
纳森完全没兴趣,然而哈灵顿先生的邀稿实在太吸引人,让他无法冷淡地拒绝。
以纳森·卡连为名义的文章将刊登在报纸上,可以赚取稿费也令他开心。他带来的一点钱,若是再这样下去很快会坐吃山空,而诗集也不晓得何时才能出版赚钱。
十五世纪的古诗,也不知道出版社愿不愿意收购。
他必须在手边的钱用完之前找到收入来源。
“我愿意投稿。”纳森说,《公众日报》社长哈灵顿要求握手。
“那么,你明天就到我的公司来吧。地址在这里。”
哈灵顿先生拿起纳森的笔,在他的草稿边缘写下地址。
纳森觉得有点讨厌,心想这人真是粗线条。
哈灵顿先生离开咖啡店后,纳森继续创作他的诗作。刻画星辰之重霄,青面奴仆如阴影,如灾殃,冥冥而……
在脑中流泄而过的辞汇告一段落时,纳森放下笔,命令侍者:“拿《公众日报》来。”侍者冷漠地应道“我们没有”,耸耸肩回去了。
纳森付了钱离开,向街头的报童买了一份《公众日报》。
自己的名字和文章即将刊登在这份报纸上。
《公众日报》相当简陋,只是折成四折的单张报纸,全四面的第一面是以夸张的用词弹劾政府的报导,其余三面全是小道花边消息。
我不想写这种东西。亢奋的情绪顿时萎靡到了谷底。纳森揉起报纸扔掉。
可是为了溯口,这也是逼不得已的事。一旦陷入凄惨的情绪,就难以重新振作起来。结果自己不就是个失败者吗?自己写作的文稿难道形同废纸吗?他觉得往来的行人每一个都在嘲笑他。他被敌意团团包围。
在故乡,每当他失意之时就会前往教堂。那里有牧师会鼓舞他。但这里的教堂是娼窟。
纳森买了黑面包,朝墓园走去。坐到柏树底下后,他的心灵稍微被抚慰了一些。
那座墓前已经没有花了。其他的墓地则供着花。纳森把脸埋在双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