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博尔·克罗住在河滨路上一幢战前盖的公寓楼里,出租车在大楼前停下,我们绕过转角走到位于八十九街的入口。门卫坐在入口处的走道上,姿势就像桥上的霍雷休斯。他有一张黝黑的脸,身上穿着酒红色的制服,上面装饰的穗带比正规的海军少将还多。他穿着这身制服看起来就像海军少将一样威风。
他很快地瞄了卡洛琳一眼,对我倒是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他似乎不怎么惊讶,听到我的名字也没什么反应。埃博尔·克罗的名字虽然没让他有敬畏的表情,但至少降低了他的敌意。他按了对讲机的通话钮,对着麦克风简单地说了几句话,然后告诉我们可以上楼。
“11D。”他指着电梯说道。
很多这样的大楼都借着现代化的名义,为了减少管理费用而采用自助式的电梯了,但是埃博尔住的这幢大楼几年前就已经实行租用者共同管理制,这里的房客要求维持原来的水准。电梯里的服务员穿着和门卫一样的制服,只是没那么合身。他是个矮小,脸色苍白的年轻小伙子,那张脸就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太阳,身上的味道可以用来证明广告在说谎。广告里保证说喝了伏特加会让你喘不过气,但是他照样可以工作。他把我们送到高于海平面十层楼的高度,看着我们走到要找的房间,等着看主人出来欢迎我们进门。
他当然看到主人见到我们时高兴的样子。
“亲爱的伯尼!”埃博尔紧紧揽着我的肩膀,大声向我打招呼,“啊!还有可爱的卡洛琳。”他放开我,然后紧紧地拥抱卡洛琳,“我真高兴你们来。”他一边说一边招呼我们进了屋子,“已经十一点半了,我开始有点担心。”
“我说过,我们十一到十二点之间会来的,埃博尔。”
“我知道,伯尼,我知道。但是我还是从十点半就开始看表,而且好像每三分钟就看一次。不过,还是先进来!进来!随便找地方坐,我准备了很多好吃的,你们一定也想喝点什么吧。”
“没错。”卡洛琳回答。
他花了点时间把门锁好,把厚重坚实的狐狸牌门闩锁在门柱上。这家厂商也生产警察锁,我也有一个同样牌子的门闩,其特征是:五英尺长的钢条,四十五度角固定在深入地面的金属板与门的环扣之间。埃博尔的这个比较简单,但是也够坚固了,只要不是拿像古代攻城用的铁头原木,应该不可能把门撬开。锁有两英尺长,一英寸宽,是用精钢制成的,安装在门上,往旁边一推可以扣在门柱上。上次我来这里的时候,看到这房间另外一扇门上也有一模一样的锁,那扇门通往公共设施和载货电梯。
我想大部分的房客大概都不需要用这么牢固的锁,尤其是在这样门户森严的大楼。
但埃博尔有他的理由。
其中一个原因是他的职业。埃博尔买卖赃物,在高级稀有的邮票和钱币方面,他可能是全纽约地区最好的交易商。他也经手其他东西,比如珠宝,艺术品等,但是邮票和钱币是他最乐意收购的。
赃物买卖商自然也是小偷强盗们的目标。你可能认为,那些犯罪的人一定不会反咬一口喂养他们的人,但有时候事情没这么简单,通常买卖赃物的人一定有一些值钱的东西在手上,或者是刚收购的赃物,或者是做生意用的现金。最重要的是:他不能报警。所以我认识的赃物买卖商大都住在守卫严密的大楼里,门上通常不止一把锁,身边至少有一两把随手拿得到的手枪。
另一方面,即使埃博尔不是干这行的,他很可能也会同样小心。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是在达豪集中营度过的,当然不是在那里当卫兵。我能理解,有过这样经历的人多少会有点妄想症。
埃博尔家深色木板装潢的客厅看起来富丽堂皇,里面摆满了书架。从西边往外看是河滨公园,还有流向新泽西的哈得逊河。一年前的七月四日,我们三个人就坐在这间屋子里,从这个窗户看烟火。那时收音机里正放着古典音乐,那节奏就好像配合着烟火。我们还一起吃了很多饼干。
现在我们和当时一样坐着,卡洛琳和我手上都有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埃博尔拿着一杯上面浮着鲜奶油的意式咖啡。广播电台正在播放海顿的弦乐四重奏,外面没什么好看的,除了高速公路上的车和公园里慢跑的人。难怪这么晚了我脚穿这种鞋子没有人觉得奇怪。
当海顿的音乐结束换上维瓦尔第的时候,埃博尔把他的空杯子放到一边,靠向椅背,双手交叠放在宽阔的肚子上。他属于梨形身材,双手和胳膊都很瘦,脸上也没什么肉,但是有一个可媲美圣诞老人的肚子,蓝色斜纹裤的大腿部分撑得鼓鼓的,这些特征源于他热爱甜点。
据他自己说,大战结束之后他还没有发胖。有一次他告诉我:“在集中营的时候,我脑子里成天想着肉和马铃薯,梦想着肥肉、香肠、烤牛排、猪排、鹿肉串烧。那时候我瘦得只剩皮包骨。美军来解救我们的时候,要我们称体重。天知道为什么,那些比较胖的人都声称自己的骨架比较大,有些人真的是这样。我当然是属于骨架比较小的,照他们说的,我只有九十二磅。
“当我离开达豪的时候,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吃胖。我拼命吃,于是开始发胖,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对肉和马铃薯再也没有了兴趣。我已经吃腻了。在集中营被枪托打落了牙齿,这可能也是我对肉类感到厌恶的部分原因。咬香肠的时候,我总觉得是在咬条顿人肥胖的手指。但是对甜点我还是有永不满足的胃口,我想吃糖,我热爱甜点。知道自己要什么而且有能力得到它,还有什么事比这更令人满足?伯尼,如果我负担得起,真的会请人在家里专门为我做糕点糖果。”
喝咖啡的时候他已经吃了一块蛋糕,同时还拿出了一大堆甜点、糕饼请我们吃,我们都没有碰,宁可享受手中的威士忌。
“啊!伯尼,”他开口说道,“还有亲爱的卡洛琳,真高兴见到你们两个。但是夜已经深了,你带了什么来给我,伯尼?”
手提箱就在旁边,我打开,拿出一册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一七〇七年在伦敦印刷的英文版,蓝色小牛皮装订。我把它递给埃博尔,他拿在手上不停翻转,用修长的手指抚摩着光滑的皮面,审视了一会儿书名页,又翻阅了书的内容。
他说:“听着:‘有节制地进食:喜爱宜人的香味;享受新鲜花草、衣着、音乐,运动,戏剧以及其他类似场合的美,而不伤害到同伴,这些是一个智者应该具备的特质。’如果斯宾诺莎现在在这个房间里,我一定切一块蛋糕给他,相信他一定会喜欢的。”他又翻到书名页,“这本书不错。”他承认,“一七〇七年。我有一个更早的版本,是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拉丁文版。初版是什么时候?一六七五年?”
“一六七七年。”
“我的那本应该是一六八三年出版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手上唯一的英文版是人人文库出版,波义耳翻译的。”他把手指沾湿,又往前翻了几页,“这本书不错,有一些水痕,有些书页变硬了,但是总的来说很精美。”他又翻看了一会儿,然后用力把书合上。“我想,能在书架上找得到缝隙塞下它。”他不在乎似的说,“多少钱,伯尼?”
“这是礼物。”
“送给我的?”
“如果你在书架上找得到缝隙塞。”
他脸红了。“我真没想到,我太小心眼了,刚才还挑剔污损,好像要和你讨价还价。伯尼,你的大方让我汗颜。这真的是一本装订华丽的精美小书,你要送给我,我太高兴了。你真的不要一毛钱?”
我摇头。“这本书是跟着一堆精装书进入店里的,那些书只有皮好看,没什么内容,是用来当装饰品用的。你无法想象,竟然有人长年用精美的皮封套包着那些废物。但是那样的东西我一下就卖掉了,那些搞室内设计的,出手时通常是论斤买的。我在给一堆这样的书分类的时候,发现了这本斯宾诺莎,就想到了你。”
“你真是善解人意,谢谢!”他说,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慢慢地吐出来,把书放在他的空杯子旁边,“但是仅仅为了斯宾诺莎这本书,你不会在这个时候到我这里来,你一定还带了别的东西来吧?”
“事实上有三样东西。”
“这次当然不会是礼物。”
“不完全是。”
我从手提箱里拿出一个小小的天鹅绒袋子递给他,他用手掂了掂重量,然后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掌心。那是一对水滴形的祖母绿耳环,样式简单却优雅大方。埃博尔从上衣口袋拿出放大镜固定在一只眼睛上,他鉴定宝石的时候,卡洛琳起身走到放酒和甜点的柜子旁,又倒了一杯酒。埃博尔抬起头的时候,她早巳回到椅子上,杯子里的酒只剩下三分之二。
“成色不错,没有瑕疵。东西很好,但是没什么特别之处,你对价钱有没有底线?”
“完全没有。”
“你应该把这留下来给卡洛琳戴。戴上给我们看看,卡洛琳。”
“我没有穿耳洞。”
“你应该穿的,每个女人都应该有耳洞和一对水滴形的祖母绿耳环,伯尼,我可以出一千块,我是按店面标价五千块估计的。真正的价格应该是接近四千,我顶多出一千,不能再高了。”
“那就一千吧。”
“成交。”他说着把耳环装回天鹅绒袋子,放在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上面,“还有其他东西吗?”
我点头,接着从手提箱里拿出第二个天鹅绒袋子,这次是蓝色的——先前那个装耳环的袋子是酒红色的——也比先前那个大一些,而且系着带子。埃博尔把带子解开,从袋子里拿出一块女用手表:方形表壳,圆形表面,金色的网状表带。我不知道他连这个也要用放大镜看,他像刚才一样把放大镜挂上,仔细地看着表。
“皮亚杰。”他说,“现在几点,伯尼?”
“十二点零七分。”
“分秒不差。”对此我一点也不惊讶,我从保险柜里把表拿出来的时候就调过时间,“抱歉,失陪一下。我想看一下最新的目录。要吃什么自己拿,我有法国奶油甜点、维也纳沙荷蛋糕、黑森林蛋糕。自己动手!我马上就回来。”
我动手拿了一个法国甜点,卡洛琳选了一块七层的巧克力蛋糕。我又倒了两小杯黄褐色的法国白兰地,这酒可能比我们还老。埃博尔回来看到我们在吃东西,脸上露出高兴的表情。他说:“目录上的定价是四千九百五十美元,比我想象的高。”
“我可以出一千五,”他说,“因为这货我要脱手很容易。满意吗?”
“满意。”
“到目前为止是两千五。你说有三样东西的,伯尼,前面这两样都是好货色,我希望没占你太多便宜。你真的不考虑自己留下来吗?我听说穿耳洞很容易,而且不痛。这块表戴在手上一定很优雅,卡洛琳。”
“我每次替狗洗澡的时候还得拿下来,太麻烦了。”
“这我倒是没想到。”他咧嘴笑了,“我该怎么办?把这两样东西先收起来,等你们两个结婚的时候再拿出来当礼物。我还得找适合你的东西,伯尼,虽然送新娘的礼物我已经有了。你认为如何?卡洛琳,我是不是该把东西先收起来放在一边?”
“那你可能要等很久,埃博尔,我们只是好朋友。”
“工作上的伙伴?”
“也是。”
他抿着嘴会心地笑了,身子往后仰,双手再次交叠放在肚子上,露出期待的表情。我故意让他等。他耐不住,说话了:“你说你有三样东西。”
“两个耳环,一块手表。”
“啊,是我误会了,我以为耳环只算一件。这么说,我现在欠你两千五。”
“我还有一样东西,也许你会想看看。”我故作随意地说,然后从手提箱里拿出一个棕色信封,大约两英寸见方。埃博尔看了我一眼,从我手上接过信封。里面装着一个小小的树脂玻璃盒子,盒子里有一沓面巾纸。埃博尔非常小心地掀开面巾纸,他精确的手指动作是经常拿稀有钱币练出来的。只要有一点刻痕或抓痕就会大大降低钱币价值,而小小的手指印也可能会让钱币开始产生锈损,所以拿钱币的时候只能小心翼翼地捏住边缘。
现在,埃博尔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小心地捏住的钱币,直径大约八分之七英寸,大概是两厘米多一点。总而言之,它的大小、颜色和形状就和五分镍币一样,差别只在于雾面的花纹和镜面般光滑的表面。
总之,它看起来就像五分钱的镍币,而且很可能就是。
钱币正面没有托马斯,杰弗逊的头像,另外一面也没有他的房子。埃博尔首先看到的那一面上是个大大的V,周围有一个上方开口的花环围绕:在V的正下方印着Cents,沿着花环则印着铸造国家的名称和箴言:上面是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下面是E Pluribus Unum。
埃博尔很快地瞟了我一眼,用手指灵巧地把钱币翻了面。钱币的正面是一个女人的头像,她的脸朝左侧,头上的冠冕上有Liberty的字样,十三颗星星围绕着头像,头像下面印的是铸造年份。
“伟大的上帝!”埃博尔·克罗叫了出来,然后闭上眼睛,又说了一串我听不懂的句子,可能是德语也可能是其他的语言。
卡洛琳用询问的眼光看着我,最后她问:“这到底是好还是坏?”
我告诉她我也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