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南说:“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做,案子办到一半,结案了,交给警方。”
“我开始重新解释一遍为什么我觉得这是个很简单的决定。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警方比我能展开更多的调査途径,而且也比我更有效率,我设法把我知道的情报都提供给他们,同时也让我的雇主及他死去的妻子能够继续隐姓埋名。”
“不是,这些我都了解。”他说,“我懂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不让他们去办呢?那不是他们的职责吗?我只是没料到而已。我本来想象我们会查出他们在哪里,最后以一场飞车追逐或枪战收场,或许我在电视机前面坐得太久了吧。”
他看起来倒像是坐飞机坐得太久,在室内坐得太久,在后面的房间及厨房里坐得太久、喝了太多咖啡。他没刮胡子,头发凌乱,需要剪了。和我上次看到的他比起来,他变瘦了,肌肉也松了;英俊的脸显得阴沉,黑色的眼睛下面有黑眼圈。他穿了一条浅色便裤,铜黄色的丝质衬衫,懒人皮鞋,没穿袜子。若是平常的他做这身打扮,会给人沉静优雅之感,今天的他却看起来衣衫不整、面有菜色。
“假设警察逮住他们了,”他说,“然后呢?”
“这要看他们能以什么罪名控告他们。最理想的情况是他们搜集到很多能把不同谋杀罪连在一起的具体证据。如果搜集不到这样的证据,或许其中一个罪犯会作证控告另一名罪犯,以换取比较轻的刑罚。”
“换句话说就是让他们狗咬狗。”
“没错。”
“为什么让其中一个减刑?那个女孩不是证人吗?”
“她只是其中一项罪行的受害者,那项罪比谋杀罪轻。强奸与强迫鸡奸都是B级重罪,可能判到六到二十五年不等。如果你可以判他们个二级谋杀罪,那就是无期徒刑。”
“那切掉她乳房那件事呢?”
“那只能构成一级攻击罪,比强奸和鸡奸罪还轻。我想那样最多判十五年。”
“我觉得没道理,”他说,“我认为他们对她做的事比杀了她还糟。一个人杀另一个人,或许是他控制不住,或许他有他的理由,可是为了好玩这样去伤害别人——什么样的人才会做出这种事?”
“病态或邪恶的人,随你怎么说。”
“你知道什么事令我发狂吗?就是想象他们对弗朗辛做了什么事。”他没坐下,而是踱着方步,他走到房间另一头,往窗外看。然后背对着我说:“我试着不要去想。我试着告诉自己他们立刻就杀了她,她反抗,他们为了让她住口想打昏她,结果用力过猛,她就死了。就这样,死了!”他转过身来,两肩垮下来。“妈的,有什么分别呢?不管他们怎么整她,现在都已经结束了。她已经解脱了,走了,变成尘土了。没有变成尘土的部分也归上帝了,如果真有上帝的话。或者她已经找到了平静,或转世了,变成一只鸟,或一朵花。或者就是不存在了。我不知道人死后会发生什么事。没有人知道。”
“嗯。”
“你常听他们瞎扯什么接近死亡的经验,穿过一个隧道,去和基督或者和你最喜欢的叔叔相聚,看到自己的一辈子一闪而过。或许真的就是那样吧,我不知道。或许只有接近死亡的经历才是那样,等到真死了就不一样了,谁知道呢?”
“我可不知道。”
“对,可是谁他妈的真在乎呢?我们在乎的是现在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强奸罪他们最多能判几年?你刚才说二十五年?”
“根据法律是这样的。”
“还有你说的鸡奸,在法律上那指的是什么,肛交?”
“肛交或口交。”
他皱起眉头。“我不能再谈下去了。我们说的每件事,都让我立刻联想到弗朗辛,我谈不下去,我会疯的。你去操一个女人的屁股,可以判二十五年,可是切掉她一个乳房,却最多只会判十五年。你说这中间是不是有问题。”
“要改变法律很难。”
“不,我只是想把罪过推给我们的系统罢了。不过二十五年还是不够的。无期徒刑也不够。他们是禽兽,操!他们该死!”
“法律没办法这么做。”
“对,”他说,“没错。法律只能负责找到他们,然后呢,任何情况都可能发生。他们可能进监狱,要杀掉牢里的人并不难。牢里很多家伙都愿意替你办事。他们也可能在上法院途中逃掉了,或缴了保释金等待审判,被放出来,也很容易杀掉他们。”他摇摇头,“你听听我在讲什么?好像我是教父,往后一靠,命令别人去暗杀似的。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或许到时候我就没现在这么激动了,到那个时候或许我也会觉得二十五年也可以了。谁知道?”
我说:“也可能我们会走好运,在警方发现他们之前捷足先登。”
“怎么找?去日落公园乱走,连我们要找的人是谁都不知道?”
“利用警方发掘出来的线索。他们一定会把所有资料送去联邦调査局,调出连环杀人犯的记录。或许我们那位证人会想起她一直遗忘的部分,我就可以拿到一张图片,或至少知道一些外形特征。”
“所以说你想继续办这件案子。”
“当然。”
他思索了半晌,点了点头。“再告诉我一次我欠你多少钱。”
“我给那个女孩一千块,律师不会收她半毛钱。那几位弄到电话公司记录的电脑技术师一共拿了一千五百块,我们住的旅馆是一百六十块,加上我没拿回来的那五十块电话费押金。就算两千七百块的整数吧。”
“嗯。”
“我还有别的开销,不过我觉得那些应该由我自己出。这些是特别的开支,而且情况紧急,我不想耽搁,所以没有得到你的同意就擅自做了主。如果你觉得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我愿意跟你讨论。”
“有什么好讨论的?”
“我觉得你好像很烦躁。”
他重重叹了口气。“你感觉到了?我飞回来那一天我们第一次通电话的时候,我记得你说你问过我哥哥。”
“没错,他身上没有那么多,所以我就自己去筹了。怎样?”
“是他没有,还是他要你等我同意?”
“他没有。而且他特别强调说他很确定你一定会出那笔钱,可是他身上没有现金。”
“你确定?”
“百分之百确定。怎么了?到底有什么问题?”
“他没说你可以拿我的钱?一句话都没说?”
“没有。事实上——”
“怎样?事实上怎样?”
“他说你家里一定有钱,可是他不可能拿得到。他还很讥讽地说没有人会把家里保险箱的号码告诉一条毒虫,即使是兄弟。”
“他这样说吗?”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特别指你,”我说,“我觉得他是在说没有一个正常人会把那种秘密告诉一个吸毒的人,因为那种人是不可信任的。”
“所以他指的是一般人。”
“我是那么觉得。”
“他很可能是冲着我来的,”他说,“而且他说得对。我绝对不会把那么大一笔钱交给他管。我的大哥,虽然我会把自己的命交给他,但是一笔六位数字的现金?不,我不会那么做的。”
我什么话都没说。
他说:“前几天我和彼得通了电话,本来他说要来这里,可是他一直没有出现。”
“哦。”
“还有别的。我离开那天是他送我去机场的,我给了他五千块,怕有紧急状况发生。所以当你向他要那两千七百块——”
“没这么多。我是星期六下午跟他通话的,那时我还不需要付一千块给姓卡西迪的女孩。我记不得我跟他提的数目是多少,最多一千五或两千吧。”
他摇摇头:“你能解释吗?我可没法解释。你星期六打电话给他,他说我星期一才会回来,不过没关系,你去做,把钱付了,回来的时候我会补你。他是不是这样说的?”
“对。”
“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如果他是觉得我可能会反对,所以不愿意付钱,那我可以理解。他也不必拒绝你,好像故意在刁难,大可以说他没有。可是基本上他又替我答应了那笔开支,自己却守着钱不放。我说得对不对?”
“对。”
“你是不是让他觉得你身上现钞很多?”
“没有。”
“如果他是因为觉得你可以先垫,那我可以理解。可是……马修,我实在不想说,可是我觉得很不妙。”
“我也觉得。”
“我觉得他在嗑药。”
“听起来像是。”
“他一直跟我保持距离,说要来,又不来。我打电话去,他不在家。听起来像什么?”
“我已经整整一周半没在任何聚会上看到他了。虽然我们不是每次都参加同样的聚会,可是——”
“可是你经常会碰到他。”
“对。”
“我给他五千块应付紧急状况,状况真的来了,他却说他没钱。他把那笔钱拿去干什么了?还是他在说谎,他想把它存下来做什么?两个问题,答案是同一个。我看就是吸毒,还有什么?”
“还有其他的解释。”
“我很愿意听。”他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站在那儿专心听话筒里的铃响声,等铃响了约十声才放弃。“没人接,但这并不代表什么。以前他抱着酒瓶躲起来的时候,可以几天都不接电话。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不干脆把电话筒拿起来算了。他说这样我就知道他在家了。他实在讨厌,我那个大哥。”
“那是一种病。”
“你是说那种习惯。”
“通常我们都说那是一种病。我想这两种说法是一样的。”
“他戒毒了,你知道。他本来瘾很大,后来戒了,然后又开始酗酒。”
“他告诉过我。”
“他戒酒戒了多久?一年多?”
“一年半。”
“你以为他可以戒这么久,一定可以戒一辈子。”
“大部分的人都只能戒一天。”
“对,”他不耐烦地说,“一次一天。这些我都知道,每句口号我都听过了。彼得刚戒的时候老待在这里。弗朗辛和我会陪他坐着,给他咖啡喝,听他讲个不停。他去参加聚会,回来就把他听到的每件事情统统倒给我们听。我们并不介意,因为他振作起来了。然后突然有一天他跟我说他不能再整天跟我泡在一起了,因为会影响他。现在他抱着一袋毒品、一瓶酒,这样他妈的就没人可以影响他是不是?”
“你还不能确定,凯南。”
他转过身来面对我。“天哪,还能有别的吗?不然他拿五千元去干吗,买奖券?我根本就不应该给他这么多钱,诱惑太大了。不论他出了什么事,都是我的错。”
“不,”我说,“如果你给他一个装满海洛因的雪茄盒,然后对他说:‘帮我看着这个东西,等我回来。’那就是你的错。这样的诱惑谁都受不了。可是他已经戒了一年半了,他知道该怎么对自己负责。如果手头有钱让他紧张,那他可以把钱存进银行里,或是请协会里的人替他保管。也许他真的失去控制了,或许他没有,无论他做了什么事,都不是你叫他去做的。”
“是因为我才变得那么容易。”
“永远都不难的。我不知道现在一袋毒品多少钱,可是叫杯酒不过一两块钱而已,而一杯酒就够了。”
“不过一杯酒不能支持多久。而且五千块够他用一阵子了。喝酒能花多少钱,如果在家喝,一天不过二十块吧?如果去酒吧喝可能要花上两三倍。海洛因昂贵多了,不过一天也不可能注射超过一两百块钱,而且要恢复以前的用量也需要一段时间。就算他是头猪吧,也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把那五千块都花光。”
“他不用针筒。”
“他那样告诉你的?”
“难道不是真的?”
他摇摇头,“他总是这样跟别人讲,而且有一段时间他真的只用吸的,不过他也有只用针筒的时期。扯那个谎可以让他的习惯听起来不那么严重,再加上他怕那些知道他以前吸过毒的女人不跟他上床。也不是说他现在有多风流,不过你总不希望跟自己过不去吧。他觉得如果她们认为他曾经共用过针头,一定会认定他有艾滋病。”
“可是他并没有共用过针头?”
“他说他没有。或许他共用过,或许他从来没去做过艾滋病检验。关于那一部分他也可能在说谎。”
“那你呢?”
“我怎样?”
“你是用针筒?还是用吸的?”
“我又不是毒虫。”
“彼得告诉我说你大概一个月会吸掉一袋。”
“什么时候说的?在星期六的那个电话里?”
“一个星期以前的事。我们一起去参加聚会,然后吃了个饭,晃了一阵子。”
“然后他就跟你讲这个?”
“他说几天前他来你家,你正在过瘾。他说被他逮到了,可是你否认。”
他的眼睛向下望了一会儿,再说话的时候声音也低了。“对,是真的,”他说,“是被他逮到了,而且我的确否认了。我还以为他相信了。”
“他才没相信。”
“大概吧。我扯那个谎心里也很不安,不过吸毒我倒不觉得有什么。我绝不会在他面前吸,如果知道他要来,我不会吸的。我吸不会伤害任何人,尤其是我自己,我不过是偶尔为之罢了。”
“随便你怎么说。”
“你说我每个月吸一次?老实告诉你,我觉得没那么多。我想一年吸个七八次吧,从来没超过那个数儿。我实在不应该骗他,我应该说:‘没错,我感觉窝囊透了,所以我吸了,怎样?’因为我可以一年吸它个几次,对我不会有更大的影响,但是如果他稍微尝一点,他的老毛病立刻就回来了,然后他会在地铁里打瞌睡,他们会把他的鞋子都偷掉。他真的干过那种事,他在D线地铁上醒来,发觉脚上只剩下袜子了。”
“很多人都有那样的经历。”
“你也有过?”
“没有,这只是运气好。”
“你是个酒鬼,对不对?我在你来以前喝了一杯酒,如果你问我,我会承认,我不会扯谎。为什么我就会对我自己的哥哥说谎呢?”
“因为他是你哥哥。”
“对,那是原因之一。他妈的,我真是担心他。”
“现在你也不能做什么。”
“是啊,我能做什么,开车到街上去找他?我们一起去,你往左,去找那些杀我太太的禽兽,我往右,去找我大哥。这个计划如何?”他做了个鬼脸,“同时呢,我还欠你钱。我们刚才说是多少,两千七百块?”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钞票,数出二十七张,剩下没几张。他把那叠钞票递给我,我找个地方放起来。他说:“现在呢?”
“我会继续査,”我说,“有些行动得取决于警方调査的结果,不过——”
“不,”他打断我,“我不是那个意思。你现在要做什么?你有晚餐约会吗?是不是要回曼哈顿办事?”
“哦,”我得想想,“我大概会回旅馆吧,我已经一整天没坐下了,我想冲个澡,换身衣服。”
“你想走回去?还是想去坐地铁?”
“哦,我是不会走路的。”
“我载你回去如何。”
“不用麻烦。”
他耸耸肩。“我需要找点事做。”他说。
在车上他问我那家有名的自助洗衣店在哪里,说他想去看看。等我们开到那边时,他把他那辆别克停在对街路边,熄了引擎。“我们现在是在留守监视喽,”他说,“这样讲对不对?还是只有电视上才有这种事?”
“留守监视通常得留守好几个小时,”我说,“所以我希望我们现在不是。”
“不,我只想在这里待几分钟。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开车经过这里多少次了,从来没想到要停下来打个电话。马修,你确定这些家伙就是杀那两个女人和切割那女孩的人?”
“我确定。”
“因为这一件案子是为利,而其他那几件纯粹是为了,怎么说呢?过瘾?休闲娱乐?”
“我知道。但其中相同之处太明显,而且太骇人。肯定是同一帮人。”
“为什么找上我?”
“怎么说?”
“我是说为什么要找我?”
“因为毒贩是最理想的目标,有很多现钞,而且不愿意找警察,我们以前不是讨论过了吗?而且其中一个人对毒品特别感兴趣,他一直问帕姆认不认识毒贩,吸不吸毒。显然对这个话题走火入魔了。”
“所以才找上毒贩,但这并不能解释为什么找上我。”他往前靠,双臂环抱方向盘,“谁会知道我是毒贩?我从来没被逮捕过,名字也没上过报,我的电话没被窃听,房子里也没有窃听器,我很确定邻居们没一个知道我是怎么谋生的。毒品管制署在一年半以前曾经调査过我,后来也放弃了,因为毫无线索,至于纽约市警察局,我看他们根本不知道我活着。就算你是个变态,喜欢杀女人,还想借着除掉一个毒贩发笔财,你怎样才能知道我的存在?我真的想知道。为什么找上我?”
“我懂你的意思。”
“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靶子,整件事打一开头就有人想伤害我、除掉我。但根据你的说法,事实并非如此。是几个要靠强奸和谋杀才能满足的神经病,后来他们还想借此发财,然后才决定找毒贩,最后挑上我。所以说我不能去追査同行里我认识的人,那些认为我在某笔交易里坑了他,想借机报复的人。我并不是说干毒品交易的人里就没有神经病,可是——”
“我懂你的意思,而且你说得很对。你是意外成为靶子的。他们想找一个毒贩,正好知道你就是。”
“怎么知道的呢?”他迟疑了一下,说,“我倒有个想法。”
“说来听听。”
“我觉得好像说不太通。是不是我大哥在聚会里讲他自己的故事,告诉每个人说他以前做什么事,为什么会染上酒瘾,或许顺便提到他弟弟是靠什么谋生的,我说得对不对?”
“我以前是知道彼得有个兄弟在贩毒,但我并不知道你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我连彼得姓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你问他,他一定会告诉你,其他的事想査还会难吗?‘我好像认识你兄弟,他是不是住在布什维克?’‘不,是湾脊。’‘哦,是吗?哪条街啊?’我不知道,也许是我乱猜的。”
“我觉得,”我说,“戒酒协会里的确是龙蛇混杂,没有任何人能阻止一个连环杀人犯走进去,很多有名的杀人犯就是酒鬼,而且都是在酒醉时犯的案,不过我可没听过哪一个曾经戒酒成功过。”
“但有可能?”
“大概吧。所有的事都有可能。而且,如果我们那几位朋友果真住在日落公园这一带,而彼得一向参加曼哈顿的聚会——”
“嗯,你说得有理。他们就住在离我不到一英里半的地方,我却想让他们到曼哈顿去打听我的事。当然了,我说那些话的时候,并不知道他们住在布鲁克林。”
“你说哪些话?”
他看我一眼,痛苦就刻在他额头上。“我说彼得应该闭住他的大嘴巴,别在聚会里广播我的生意,我还说或许他们就是这样知道我的,因此才会挑上弗朗辛。”他转头去看窗外的洗衣店,“我是在他开车送我去机场的时候说的,我一时失去控制,他不知道在讲我什么,我忘了,然后我就冲口而出了。好一阵子他一副我刚在他胃上踢了一脚的样子。然后你知道他说了什么?他说他听了就会忘记的,不会当真,他知道我是一时动了肝火。”
他转动钥匙发动引擎。“去你妈的洗衣店,”他说,“我可没看到有谁在大排长龙等着打电话。咱们走吧,嗯?”
“好。”
开了一两个街区以后,他说:“假如他一直想这件事,放不开,钻牛角尖,连他自己也开始怀疑这是不是真的。”他很快瞥我一眼:“你想他会不会去找警察?如果我是他的话,我可能就会这么做。”
回到曼哈顿后他说:“我要去他住的地方,敲他的门。你要不要陪我去?”
那间分房出租建筑的前门锁坏了,凯南把门推开说:“安全措施真棒,整个地方都很棒。”我们进去,爬了两层楼,一路上都是老鼠和发霉床单的味道。凯南走到一扇门前面,侧耳听了一会儿,敲敲门,然后叫他哥哥的名字。没有反应。他又重复一遍刚才的过程,结果还是一样。他试了试门锁,发觉是锁上的。
“我怕我会在里面看到什么,”他说,“但我又不愿意走开。”
我从皮夹里掏出一张已经过期的信用卡,伸进门锁橇了几下。凯南盯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新的敬意。
房间里没有人,一片狼藉。床单一半拖在地上,衣服乱七八糟地堆在一张木椅上。我在橡木桌上瞄到一本《戒酒大全》和几张戒酒协会的传单。没看到酒瓶或吸毒用具,但床头茶几上摆了个大水杯,凯南把它拿起来嗅了嗅。
“我不能确定,”他说,“你觉得呢?”
杯子里面是干的,但我觉得仿佛可以闻到酒精味儿。不过也可能是心理作用。明明没有酒,我却闻到酒味儿,这可不是第一次。
“我不喜欢这样动他的私人东西,”凯南说,“他的东西再少,还是有他的隐私权。我就是怕看到他脸色发青,手臂上扎着针筒,你懂我的意思吧?”
“我也有同感。”
“嗯。他毒品用完了,还可以把弗朗辛的车子卖掉。虽然他不是车主,但那辆车在旧车市场上至少值个八九千,所以黑市大概可以卖个几百块。根据毒虫的算盘,这样很划算了。”
我告诉他彼得跟我讲的那个关于酒鬼和毒虫的笑话。他们都会偷你的皮夹,可是毒虫还会帮你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