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巴格肖和威尔弗雷德·昂德希尔是一对住在郊区的好朋友,喜欢在夜里漫步闲聊,随心所欲地穿行在寂静无声、了无生气、迷宫般的大街小巷之中。巴格肖身材魁梧,肤色黝黑,蓄着黑色的小胡子,天性乐观,是个职业警探;昂德希尔有张瘦削的脸,长着浅色头发,看起来很敏感,是个业余侦探爱好者。警探口若悬河,业余爱好者洗耳恭听,要是热衷于科学传奇的读者看到这个场面,恐怕会大为惊诧。
“我们这个行当,”巴格肖说,“是唯一一个人们认为从业人员总是在出错的行当。毕竟,人们不会写那种美发师不会剪头发、还需要顾客来帮忙的故事;或者那种出租车司机不会开车、还需要乘客来教他出租车驾驶之道的故事。尽管如此,我从来不否认我们常常会有墨守成规的倾向;或者,换句话说,要遵守一种规则这种情况,对我们不利。传奇小说作家们所犯的错误就是,他们甚至无视遵守一种规则让我们拥有的优势。”
“当然,”昂德希尔说,“福尔摩斯会说他遵从一种逻辑规则。”
“他或许是对的,”另一位答道:“但我说的是一种集合规则。就像军队里的参谋部。我们汇集信息。”
“难道你认为侦探小说没有顾及到这个吗?”他的朋友问道。
“哦,就拿福尔摩斯的任何一件假想案件,还有官方侦探莱斯特雷德来说吧。可以这么说,福尔摩斯能够猜出正要过马路的陌生人是个外国人,纯粹是因为那人查看有没有来车时先朝他左边看,而不是朝右边看。我承认,福尔摩斯没准能猜出那一点。我也相当确信莱斯特雷德绝对不会有任何那样的猜测。但是人们遗漏了一个事实,不能猜测的警察很可能事先就知道真相。莱斯特雷德或许知道那是个外国人,仅仅是因为他的警署要密切留意所有的外国人;有人说他们也会留意所有的本国人。作为一名警察,我很高兴警方掌握了这么多情况;因为每个人都想做好本职工作。但作为一个公民,我有时不由得会想,警方是否知道的过多了。”
“你不会真的说,”昂德希尔狐疑地叫起来,“你了解走在一条陌生街道上的每个陌生人的所有情况吧。如果有个人从那边的房子里走出来,你会知道关于他的一切吗?”
“如果是房主,我应该会知道,”巴格肖答道。“租住那座房子的是个文人,还是个英国和罗马尼亚混血儿。他平常住在巴黎,为了他的某个诗剧,才过来小住的。他叫奥斯里克·奥姆,一个新潮诗人,我觉得他写的诗相当难懂。”
“可我指的是街上所有的人,”他的同伴争辩说。“我在想,这里全都那么陌生、新鲜、难以描述,那些光秃秃的高墙,每家每户都隐身在大花园深处。你根本不可能认识所有的人。”
“我认识几个,”巴格肖答道。“我们边上的这道花园墙是汉弗莱·格温爵士家的地界,大家都叫他治安法官格温先生,这位老法官曾经为战时间谍的事争吵不休。隔壁那座房子属于一位富有的雪茄商人。他来自西属美洲,人长得很黑,特别像西班牙人,但他有个非常英式的名字:布勒。再往前的那座房子——你听到什么响声了吗?”
“听到了,”昂德希尔说,“可我实在听不出那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音。”
“我知道是什么,”侦探回答说,“那是一把大口径转轮手枪,开了两枪,然后是喊救命的声音。是从治安法官格温先生家的后花园传过来的,那里可是宁静和守法的天堂啊。”
他迅速朝街两边看看,然后补充说:
“后花园唯一的大门是在另一边,要绕半英里的路。我真希望这面墙矮一些,或者我轻巧一些;不过也得试一试。”
“前面要矮一些,”昂德希尔说,“而且那边还有颗树,应该能帮上忙。”
他们急忙赶过去,来到一处墙头陡然降低的地方,好像有一半陷进了地里;但见一棵花园里的树从昏暗的墙头探出,在孤零零的街灯照射下,怒放的鲜花蒙上了一层金色光晕。巴格肖伸手抓住那根弯曲的树枝,一条腿搭上矮墙;没过多大功夫他们便站在了花园边齐膝深的花草当中。
在夜幕中,治安法官格温先生的花园呈现着奇特而精美的景观。花园占地面积很大,地处空旷的郊区边缘,那座高大、黢黑的房子在花园投下阴影,那是一排房子的最后一幢。它着实是一团黢黑,不仅被百叶窗遮得严严实实,里面还不见一丝灯光,至少俯视花园的一面是这样。但是处在阴影下的花园,本该是一片漆黑的,却有星星点点的亮光,像是余焰未消的烟花,仿佛燃烧着的巨大火箭坠入了树丛当中。待到走近,他们发现那是几盏彩灯发出的亮光,就像阿拉丁的宝石果子点缀在树间,更令人称奇的是,有个圆形小池塘散射出淡淡的白光,宛如池塘底下燃着一盏明灯。
“他在举办派对吗?”昂德希尔疑惑地问。“花园里似乎灯火通明。”
“不对,”巴格肖答道。“这是他的一个嗜好,我觉得他独处时就喜欢这样做。那边的小平房是他工作和存放文件的地方,里面还有个小型电动装置,他很喜欢摆弄那玩意儿。熟悉他的布勒就说过,彩灯亮起的时候,通常是在警告别人他不想被打扰。”
“相当于危险警示信号,”另一位提醒说。
“天哪!恐怕还真是危险警示信号!”话音未落,他拔腿就跑。
昂德希尔很快也看到了让巴格肖举动异常的情景。那个池塘如同一轮皎月静卧在花园,周边倾斜的水岸泛着一圈乳白色光晕,但它并不完整,有一处出现了两条黑影。他们很快就看清了,有人头冲下栽在池塘里,两条黑色的长腿胡乱搭在岸边。
“快,”侦探大叫一声,“我看着像是——”
很快就听不到他的声音了,只见他迅速跑过在微弱的灯光映射下的宽阔草坪,穿过大花园,直奔躺着一个人的池塘边。昂德希尔不慌不忙地小跑着跟上,但眼前突然出现的情景让他一下子愣住了。巴格肖原本像离弦的箭一般射向泛光的池塘边躺着的那个黑影,但中途突然来了个急转弯,朝着房子的阴影加速跑去。昂德希尔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改变了方向。就在侦探消失在阴影中之后不久,那里传来扭打和咒骂声。巴格肖返回的时候拽着一个奋力挣扎的红发矮个男子。很显然,那个人刚才借着房子的阴影正从这里逃离,但他在草丛中弄出的动静没能逃过侦探的顺风耳。
“昂德希尔,”侦探说,“希望你快去池塘那边看看是怎么回事。现在告诉我,你是什么人?”他停住脚步问道。“你叫什么?”
“迈克尔·弗勒德,”陌生人脆生生地答道。此人看上去异常瘦小,巨大的鹰钩鼻子跟他的脸庞很不相称。他的脸像羊皮纸一样苍白,衬托着姜黄色的头发。“我跟这事无关。发现他躺在那里死了,我很害怕;但我只是被一家报社派来采访他的。”
“报社让你采访名人的时候,”巴格肖说,“你通常都是翻墙进去的吗?”
说着话,他脸色阴沉地指向小径上通向花坛的那一串脚印。
自称弗勒德的这个人同样阴沉着脸。
“采访者当然不能排除翻墙的方式,”他说,“因为无论我在前门怎么敲门都没人听得见。仆人出去了。”
“你怎么知道他出去啦?”侦探怀疑地问。
“因为,”弗勒德异常冷静地说,“我并不是唯一翻过花园墙进来的人。看来你自己就有可能是翻墙进来的。不过,总之,那个仆人是这么做的;因为我刚看到他从花园另一侧的墙外翻了进来,就在花园门边上。”
“那他为什么不走花园门呢?”侦探接着盘问道。
“我怎么知道?”弗勒德回敬道。“因为门是锁着的,我想。但你最好去问他,而不是我;他正朝房子这边走过来。”
的确,在火光点缀的夜幕中,另有一个黑影渐渐走近,此人五短身材,方头方脸,一身破旧的制服,只有那件红马甲看着还像点儿样。他似乎有意要避人耳目,正匆匆赶往这座宅子的边门。巴格肖冲着他喊了一嗓子,让他站住。他很不情愿地朝他们这边挪动,显出一张阴沉的黄面孔,依稀有些许亚洲人的模样,跟他一头平直的蓝黑色头发倒很搭配。
巴格肖突然转向那个名叫弗勒德的男人,说道:“这宅子里有谁能证实你的身份吗?”
“就算是这个国家,也没几个人能证实,”弗勒德愤愤不平地说。“我刚从爱尔兰来到此地;这里我唯一认识的人就是圣道明教堂的牧师——布朗神父。”
“你们两个都不能离开,”巴格肖说,接着又对那个仆人说:“你倒是可以进屋去给圣道明教堂的布朗神父打个电话,看他是否愿意立刻来这里一趟。记住,别耍花招。”
就在精力充沛的侦探忙于稳住这两个嫌疑人的同时,他的朋友奉命匆忙赶到了悲剧发生的现场。那场景可真够怪异的;说实话,如果不是悲剧的话,那场面倒可以称得上是非常奇妙的景观。死者(只是简单的检查便知他确实死了)一头扎在水里,周边的灯光反射在他脑袋上,像是打上了一圈不圣洁的光环。憔悴的面孔显得有些狰狞,眉毛秃了,稀疏的深灰卷发看着就像挂在头顶的小铁环;虽然子弹打中太阳穴后破坏了一部分形象,但昂德希尔见过不少次这人的肖像,根据面部特征很容易就辨认出此人就是汉弗莱·格温爵士。死者身着晚礼服,两条像蜘蛛一样纤细的黑色长腿横七竖八地倒在他落水的陡坡上。在浸入水中的头部附近,彷佛恶魔般的蔓藤花纹在玩弄某种诡异的恶作剧,只见鲜血仍在汩汩涌出,一圈圈缓缓旋转着洇入明亮的水中,形如透明的深红色晚霞。
昂德希尔站在那里盯着这具骇人的躯体。也不知过了多久,当他再抬起头时,看到岸边出现了四个身影。他能轻易分辨出巴格肖以及被他抓住的爱尔兰人,从那件红马甲也不难猜出那个仆人的身份,但第四个人却非同一般,神态相当庄重,但外表又显得有些怪诞,凌乱中透着几分怪异的一致性。此人身体矮胖,长着张圆脸,戴的帽子就像黑色光晕。他意识到,这其实是位神父,但那模样让他不由得会联想起“骷髅之舞”的最后一幕中某种古怪的黑色老木刻。
然后他听到巴格肖对神父说:
“我很高兴你能认出这个人;但你必须明白,他在一定程度上有嫌疑。当然,他可能是清白的;但他确是以一种非同寻常的方式进入花园的。”
“哦,我倒是觉着他是清白的,”矮个子神父淡淡地说。“不过,我当然有可能想错了。”
“你为什么觉着他是清白的?”
“因为他是以非同寻常的方式进入花园的,”神父答道。“你看,我是按照正常的方式走进花园的。但我好像是唯一一个这样做的人。如今天底下的好人似乎都是翻墙进花园。”
“你说的正常方式是什么意思?”侦探问道。
“哦,”布朗神父一本正经地看着他说,“我是从前门进来的。我通常都是那样进入房中的。”
“请原谅,”巴格肖说,“除非你要供认自己杀了人,怎么进来的很要紧吗?”
“是的,我想很要紧,”神父和蔼地说。“说实话,我从前门进来的时候看到一些东西,我相信你们都没有注意到。我感觉它跟这事脱不了干系。”
“你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那里一片狼藉,”布朗神父语气温和地说。“一块大穿衣镜破碎了,有棵小棕榈树被碰倒在地上,花盆碎片到处都是。不管怎样,反正我是觉得出了什么事。”
“你说的对,”巴格肖停顿片刻说。“如果你看到的是那样,那里的情况当然跟这事有关联。”
“如果那跟这事有关联的话,”神父非常温和地说,“恐怕有一个人跟它没有任何关系;那就是迈克尔·弗勒德先生,他以不同寻常的方式翻墙进了花园,然后又试图以同样不寻常的方式离开花园。正是因为他的不同寻常,我才认定他是清白的。”
“咱们还是都进屋吧,”巴格肖突然说。
于是,那个仆人头前带路,其他人跟着从边门进了屋。巴格肖则退后一两步对他的朋友说话。
“那个仆人有些诡异,”他说。“自称叫格林,可我看着不像;不过,他好像确实是格温的仆人,显然是唯一常驻的仆人。但奇怪的是,他断然否定他的主人在花园里,不管是死还是活。还说老法官去参加一场盛大的法律界人士的晚宴了,要过几个小时才能回家,那就是他溜出去的借口。”
“他有没有解释,”昂德希尔问,“他为什么要用那种奇怪的方式溜进来呢?”
“没有,这一点我也想不通,”侦探答道。“我真看不透这个人。他似乎怕什么事。”
从旁门步入,他们发现自己来到了门厅的里端,直通另一端的正门,正门上方的扇形窗枯燥乏味,过时的图案。在一片漆黑中,他们逐渐发觉厅内散射着微弱的灰白光线,就好像是昏沉而暗淡的黎明到来一样;不过光源却是一盏灯,它立在门厅角落一个托架上,整个灯和灯罩也都是老旧的样式。接着灯光,巴格肖能够分辨出布朗神父曾提及的打斗现场。一棵长叶、高大的盆栽棕榈树横躺在地上。深红色花盆也被打碎了,陶瓷碎片和白花花泛着微光的碎镜片散落在地毯上。在走廊尽头后面的墙上则悬挂着几乎空了的镜框。与这个入口直角相交、正对着他们进来的旁门处,有个类似的走廊直通房子的内部。走廊尽头放着一部电话,那个仆人就是用它打给了神父。那边有扇半掩的门,透过门缝可以看到里面密密实实地摆着成排皮革封面的大部头著作,这里便是法官书房的入口处。
巴格肖站在那里,低头凝视着脚边散落的花盆碎片。
“你说的很对,”他冲着神父说:“这里发生过打斗。一定是格温与凶手搏斗过。”
“依我看,”布朗神父谦逊地说,“这里发生过什么事。”
“这还用说吗,发生了什么显而易见,”警探随声附和。“凶犯从正门进来并找到了格温;很可能是格温放他进屋的。两人曾经拼死搏斗,也许就在混战中有人开了枪,恰好打在镜子上,就算不是这样,他们在搏斗时也可能踢破了镜子。格温拼命挣脱后,逃进了花园,最终被随后追过来的凶犯在水池边开枪打死。我想这就是整个犯罪的经过;不过,当然我还要去其它房间查看一下。”
然而,其他房间没有提供多少有用的线索,尽管巴格肖意味深长地指着那把在书房桌子抽屉里发现的上了膛的自动手枪,让大家留意看。
“好像他对此已经有所防范了,”他说:“不过,奇怪的是,他去大厅时却没有带上这把枪。”
最后他们回到大厅,向前门走去。布朗神父有些漫不经心地四下里打量着。这两条走廊的墙面装饰一样,都贴着图案单调、暗淡的灰色墙纸,似乎更加突显出几件早期维多利亚时代装饰品掩在灰尘和浑浊之下的鲜丽。但见那盏青铜灯蒙上了斑斑绿锈,镜子碎了的镀金镜框虽有些许褪色,仍旧亮光闪闪。
“人们都说打碎镜子不吉利,”他说。“这里看上去就是不祥之屋啊。家具本身也些不太对劲——”
“这太奇怪了,”巴格肖冷不丁说道。“我以为前门是关着的,可它明摆着没上门闩啊。”
众人默然不语,相继出了前门,进了前院的花园。此处花坛呈现出更窄的条状,但布局更规整,其中一端的花草被剪成奇特的树篱,中间留了一个口,像是个绿色的山洞,可隐约看到洞下露出一些破损的台阶。
布朗神父信步走过去,低头进了洞。在他消失了不大一会儿之后,众人吃惊地听到他平静地在他们头顶上方跟人说着话,似乎他在跟树顶的什么人聊天。侦探跟着进了那个洞,发现这个遮蔽着的阶梯通道尽头看着像是断桥,从那里可以俯瞰昏暗中更显空旷的花园。它正好绕过了房子的一角,远处彩灯闪烁的草地尽收眼底。这段断桥很可能是某种废弃的建筑花式,原本是要搭建一个横跨草坪的拱形阶地。巴格肖想不到有人居然在凌晨时分来到这么个别无去路的地方;不过他当时无暇察看此处的详细情况,只是定睛看着出现在这里的那个人。
因为那人背转身站着——一个身穿浅灰色衣服的小个男子——最显眼的是他那一头漂亮的金黄色头发,荧光闪闪,仿佛是一团硕大的蒲公英。它简直就像一圈光彩夺目的光晕,正因为如此,当此人缓缓转过头,与其他人怒目而对的时候,那张脸令人大跌眼镜。想象中,那圈光晕应烘托着的应该是一张如天使般和善的椭圆形的面庞,但出人意料的是,赫然出现在人们面前的竟是这样一副乖戾、苍老的面孔,颧骨突起,外加一个好像拳击手被人打扁了的塌鼻子。
“这是奥姆先生,那个著名诗人,我想,”布朗神父就像在客厅里介绍两个人认识那样平静地说。
“不管他是谁,”巴格肖说,“我都要麻烦他跟我走,并且要回答几个问题。”
遇到回答问题这种情况,诗人奥斯里克·奥姆先生实在有些笨嘴拙舌。此时,晨曦初现,灰白色的光线开始漫过密实的树篱和断桥。在这个古老的花园一角,例行公事的问讯渐渐展开,随着发问者步步紧逼,直击要害,奥姆先生开始抗拒对他不利的问题,一味地强调他只是来拜访汉弗莱·格温爵士,但一直没见到他,因为按了门铃后没有任何人来开门。当巴格肖提醒他,门其实是开着的,他不屑地哼了一声。当巴格肖暗示他来访的时间不免太晚,他便大吼大叫。他说的不多,还晦涩难懂,要么因为他真的不太懂英语,要么因为他心知肚明,要装出无知的样子。他的观点似乎具有虚无主义和破坏性的倾向。的确,他的诗歌中明显流露着这种情绪,当然首先你得能读懂;另外,他跟法官之间发生的事,以及他与法官的争吵恐怕就与情绪失控有关,因此才产生了如此严重的后果。众所周知,格温痛恨布尔什维克间谍,到了近乎偏执的地步,就跟当年痛恨德国间谍那样。不管怎样,就在巴格肖抓到奥姆不久之后,一件纯属偶然的事进一步强化了巴格肖的认识,此案不可小视。当他们离开花园门来到街上的时候,正好碰到另一位邻居,隔壁的雪茄商布勒,他那棕色狡黠的面孔和扣眼上别着的独特兰花十分显眼,因为他在兰花园艺方面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令众人感到诧异的是,他跟他的邻居,也就是那个诗人打招呼的时候,表现得理所当然,似乎见到他是意料中的事。
“嗨,我们又见面了,”他打着招呼。“看样子你跟老格温聊的时间还挺长,对吧?”
“汉弗莱·格温爵士死了,”巴格肖说。“我正在查这个案子,需要你的解释。”
布勒或许是惊呆了,就像根灯柱一样僵立在原地。他抽着的雪茄头上的红光一明一暗有规律地闪动,但他棕色的脸却遮在暗影中;等他再开口说话时,声调都变了。
“我只是想说,”他说,“两个小时前我路过的时候,正好看见奥姆先生从这扇大门进去见汉弗莱爵士。”
“他说他还没有见到汉弗莱爵士,”巴格肖说,“或者说连屋都没进。”
“他在门口站的时间够长的啊,”布勒感叹道。
“没错,”布朗神父说:“站在街上的时间相当长。”
“那以后,”雪茄商说。“我一直在家写信,然后出门去寄信。”
“你以后再说这些吧,”巴格肖说。“晚安——或者说,早安。”
接下来几周时间,各家报刊连篇累牍报道奥斯里克·奥姆被控杀害汉弗莱·格温爵士一案的庭审情况,诸多报道的兴奋点其实只有一个,就是在青灰色晨曦开始洒向大街小巷和各家花园时,那几个人在灯杆下小议的谜题。一切都回归到众人无法破解的一个谜:从布勒看到奥姆进了花园门,直到布朗神父发现奥姆仍然在花园里徘徊,在这段长达两个小时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完全有时间作六次案,理由恐怕也很简单,他感到无聊至极,就想找些事干;因为针对那段时间他到底做了什么,他实在是无法自圆其说。公诉方认为他同样有作案时机,因为前门是虚掩着的,而通向大花园的旁门则被人打开后也没关上。法庭上的人们津津有味地聆听巴格肖的场景再现,他很清晰地描述了走廊中的事发现场,各种迹象均明确无误地指向那里曾发生过搏斗,不仅如此,警方后来还发现了打碎了镜子的子弹。他最后还提到,他亲自探查过的树篱中的洞口,发现那很像个藏身之处。但在另一方,马修·布莱克爵士,这个能力超强的辩护律师,则将最后那个看法转换了角度为己所用:他的疑问是一个人怎么会将自己陷于无路可逃的境地,显而易见的是,溜出花园到外面的街上更符合人之常情。马修·布莱克爵士同样充分利用了依旧笼罩在杀人动机之上的谜团。的确,从这一点来看,在马修·布莱克爵士与同样出色的控方律师阿瑟·特拉弗斯爵士之间唇枪舌剑,旗鼓相当的交锋之后,被告反而处于更有利的地位了。阿瑟爵士情急之下便抛出布尔什维克阴谋之类的说法,但理由过于牵强,无法令人信服。不过,一旦涉及详查奥姆当晚神秘举动的相关事实时,阿瑟爵士表现相当不错,效果极佳。
被告经不住他的律师劝说,终于走上了证人席。他的律师老谋深算,告诫说如果他不这样做就会给人不好的印象。但他不仅与他自己的辩护律师之间存在沟通障碍,在跟控方律师交流时也是执意保持着沉默。阿瑟·特拉弗斯爵士因此替自己捞到了尽可能多的资本,但对如何让他开口说话方面则无计可施。阿瑟爵士是一个身材修长、形容枯槁、面色惨白的长脸男子,这与马修·布莱克爵士形成鲜明对照,他身体健壮、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圆眼睛。不过,如果马修爵士让人想起一只极度自负的麻雀的话,阿瑟爵士则更像是一只苍鹭或者白鹳;他探身向前逼问诗人时,那个长鼻子简直就像是长长的鸟喙。
“难道你想要告诉陪审团,”他用一种刺耳、充满疑问的语气问道,“你根本就没进去见那个已故的老法官?”
“对!”奥姆的回答很干脆。
“你想要见他,我想。你一定是急着去见他。你不是在他家门口等了足足两个小时吗?”
“对,”另一位答道。
“然而你一直都没注意到那门是开着的?”
“是,”奥姆说。
“你居然在别人家花园里呆了两个小时,究竟在干什么呢?”出庭律师穷追不舍:“你在做某件事情,我猜?”
“对。”
“是个秘密吗?”阿瑟爵士冷嘲热讽地问道。
“对你来说是个秘密,”诗人答道。
秘密一词的出现,让阿瑟爵士如获至宝,他不失时机地以它为主线大加发挥,展开他对诗人的指控。另外,他还采取了一项大胆举动,围绕迷雾重重的动机大做文章,将它转化为己方论据,而这原本是辩方最有力的论点,因此有人会觉得他的做法近乎寡廉鲜耻了。他不止一次暗示这里面暗藏着某种阴谋,一个爱国者陷入阴谋者精心布下的迷局,犹如落入八爪鱼致命的缠绕中并因此丧命。
“是的,”他慷慨激昂,大声宣告,“我博学的朋友说的太对了!我们并不知道这位受人尊敬的公务员到底为什么被人谋杀。我们永远无法得知下一位公务员为何被人谋杀。假如我博学的朋友自己受困于声名显赫,并且成为仇恨的受害者,也就是邪恶势力对法律监护人所怀有的必欲处之而后快的刻骨仇恨,他就会被杀害,而且永远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被杀。法庭中的正派人会有一半居家无端被杀,而我们却不能找到他们被杀的理由。只要辩方一直能够打着‘动机’的旗号,以这种陈腔滥调为借口百般阻挠我们的正常诉讼工作,我们便永远找不到原因,永远不能制止肆无忌惮的屠戮,直到我们的国民所剩无几,因为与此同时,此案中所有其它事实、每一处无法自圆其说的漏洞以及每一次哑口无言的沉默,无一不在告诉我们,站在我们面前的便是该隐。”
“我从未见过阿瑟爵士如此激动,”巴格肖后来对他那群同伴说。“人们议论纷纷,说他越了界,凶杀案的公诉人不该有这么重的报复心。可我不得不说,我觉得那个小妖怪确实有些邪性,再加上他那一头黄毛,就更让人心里发毛了。我一直模模糊糊地记得,德·昆西曾经评价过那个十恶不赦的威廉姆斯,那个杀人犯一声不吭地把两家人都杀光了。他好像说威廉姆斯长着一头黄发,黄得非常扎眼,很不自然;还说他觉得那是用印度学来的一种诀窍染的,印度人用那种方法把马染成绿色或者蓝色。另外,他的表现也很怪异,像个木头人一样沉默寡言。说实话,我总感觉他这人不对劲儿,甚至发展到分明看到被告席上有头怪兽。如果说阿瑟爵士拥有无与伦比的口才的话,那么他也一定有很强的责任心,因此才投入了这么多的激情。”
“事实上,他是可怜的格温的一个朋友,”昂德希尔轻声说:“我认识的一个人说,在最近一次法律界人士重大晚宴之后,他曾看到过他俩在一起,好像很亲密的样子。我敢说,这是他在本案中反应如此强烈的原因。我想,将个人感情因素掺杂在这类案件中的做法未必妥当。”
“他不会的,”巴格肖说。“我可以担保阿瑟·特拉弗斯爵士不会仅仅出于个人感情行事,无论他有多强烈的感受。他很清楚自己是干什么的,凡事都严格要求自己。他属于那种雄心勃勃,无论取得多么大的成就也不感到满足的人。我在这世界上还没见过第二个像他那样恪尽职守的人。不;你错误理解了他振聋发聩的长篇大论中蕴含的寓意。如果他真的感情用事的话,那也是因为他认为无论如何自己完全有把握定罪,并且想要在反对他所提到的阴谋的某种政治运动中当仁不让,勇立潮头。他一定有十分充分的理由要定奥姆的罪,同时也有某种十足的理由相信自己能办到。这意味着所有的证据都对他有利。他这么有信心,这对被告来说不是什么好事。”说到这儿,他发现这群人里出现了一个不起眼的人。
“噢,布朗神父,”他微笑着说:“你对我们的司法程序有什么看法?”
“哦,”神父心不在焉地回答,“最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一个人戴上假发套后变化竟会这么大。你一直在说那个起诉律师如何崇高伟大。可我碰巧曾看到他把假发套摘掉了一会,但那样子就像换了一个人。比如说,他是个秃子。”
“恐怕这并不能改变他崇高的事实吧,”巴格肖回敬道。“你不会是要提议以起诉律师是个秃子来替被告辩护吧?”
“不完全是,”布朗神父和善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在想某一类人对其他类别的人了解的真是少啊。假定我去一个很偏远的地方,那里的人根本就没听说过英国。假定我对他们说,我们国家有这样一个人,他要先戴上挺直的假发套,是用马鬃毛制成的,后面拖着几条小尾巴,侧面是些灰色的螺丝卷,模样就像早期维多利亚时代的老妇人,然后他才会谈论生与死的问题。他们会觉得他一定是得了神经病;可他其实根本没得神经病,不过是遵循传统罢了。他们有这种想法的原因是他们对英国的出庭律师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出庭律师是怎么回事。好吧,那个出庭律师自然也不了解诗人是怎么回事。他不能理解的是一个诗人的怪诞在其他诗人眼里并非怪诞。他认为奥姆在一个漂亮的花园里无所事事地晃悠两个小时,简直不可思议。苍天可鉴!一个诗人完全可以在同一个院子里连着转悠八九个小时,这根本不算什么,因为他在酝酿一首诗。奥姆的辩护律师也一样愚蠢。他从来没想过要问问奥姆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
“你指的是什么问题?”另一位不解地问。
“唉,当然是问他在作什么诗啦,”布朗神父很不耐烦地回答。“比如说,他突然想出来了哪句,他绞尽脑汁要找什么词,他要如何点出诗眼之类的。如果法庭上坐着任何一个有教养的人,知道什么叫做文学,这个人就会很清楚他当时到底是否在做正事。你会向一个制造商打听他厂里的生产状况;但没人似乎在意什么是吟诗的状况。在吟诗的过程中,诗人的外在表现就是无所事事。”
“你说的都很有道理,”侦探答道:“但他为什么要藏起来?他为什么要爬上那个歪歪扭扭的小阶梯,然后站在那里;那可是条死路啊。”
“为什么,当然就是因为那是条死路啦,”布朗神父忍不住大喊大叫。“有机会看到那条悬在半空中的绝路的任何人都可能会想到,那是肯定是一个艺术家要去的地方,就像一个爱玩的小孩子那样。”
他站在那里眨巴一会眼睛,然后抱歉地说:“请原谅;不过,我真没想到,他们居然都不了解这些情况。对了,还有一件事。你是否知道,对于一位艺术家来说,任何东西都会有它最佳的一面或者角度?一棵树、一头奶牛、一片云彩,仅在某种特定的组合中,才会有一定的意义;正如三个字母都拼对了才能组成一个词。这么说吧,只有站在那个断桥上,才能获得最佳角度,更好地观赏点亮彩灯的花园。它是怀古伤今独一无二的场合。它是一种童话般的场景,凝缩着古今多少事,尽在眼前。站在那里,就如同俯瞰天国,树上结满繁星,而明亮的池塘犹如一轮皓月静静地卧在地上,就像幼儿园的孩子们听到的开心故事里描述的那样。他可以站在那里永远凝视着这幅画面。假如你告诉他,那条路走不通,他会告诉你,恰恰是这条路将他带到了远在天边的美妙国度。但你能指望他在证人席上说这些吗?如果他真这么说了,你会怎样回复?你们谈论的是,在一个人受审时,陪审团成员与他是同路人。为什么一个诗人受审时,他的陪审团不能由诗人组成呢?”
“听你的口气,好像你本人就是个诗人似的,”巴格肖说。
“谢天谢地我不是,”布朗神父说。“你该感到庆幸的是,教士比诗人心底更善良。愿天主怜悯我们,要是你知道天主对你们这帮人怀着多么刻骨、冷酷的蔑视,你一定会觉得自己掉进了冰窟窿,感到彻骨的冰凉。”
“你可能比我更了解艺术气质,”巴格肖稍停片刻之后说:“但是,这个问题的答案毕竟很简单。你只需证明他不论干了什么,但并没犯罪就行了。不过,话说回来,他同样有可能犯了罪。不然的话,又是谁干的呢?”
“你想过那个仆人格林吗?”布朗神父若有所思地问道。“他的说法听着相当诡异。”
“啊哈,”巴格肖脱口大叫,“你认为是格林干的,原来如此。”
“我相当确信不是他干的,”布朗神父应道。“我不过是问你是否琢磨过他讲述的诡异情况。他出门不是要办什么大事,可能就是想去小喝几口,跟什么人有个约会之类的。但他却是从花园门出去,翻花园墙进来。换句话说,他出去时没锁门,回来却发现门被锁上了。为什么?因为有另外一个人出门时把门锁上了。”
“那个杀人犯,”侦探满腹狐疑地嘟囔着。“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知道他的长相,”布朗神父不动声色地回答。“那是我唯一能确定的。我眼前几乎能显示出他走进前门时的样子,门厅灯光照着他;他的身形、衣着、甚至他的脸!”
“这都是怎么回事啊?”
“他看着很像汉弗莱·格温爵士,”教士说。
“你究竟是什么意思?”巴格肖质问道。“格温躺在池塘边上,已经死了。”
“哦,没错,”布朗神父说。
过了一会儿,他接着说:“咱们还是回到你说过的那个理论,虽然我并不完全赞同,但还挺有道理。你提到凶手从前门进了法官家,正好在前厅与法官狭路相逢,两人开始搏斗,并打碎了镜子;法官随后逃入花园,终究没能躲过被枪杀的厄运。不知怎么的,这种说法总是让我感觉有违常理。假定他真是从大厅逃离,那么他在跑到头时面对着两个出口,一个进入花园,另一个通向屋内。显而易见,他跑进屋的可能性更大,对吧?他的枪在屋里;电话也在屋里;至少当时他以为,他的仆人也在屋里。即使是挨着最近的邻居,也处在那个方向。他为什么要停下来,打开通向花园的那扇门,反而去了这座房子的另一侧?那边可是什么都没有啊!”
“但是我们知道他的确跑到了房子外面,”他的同伴不无疑惑地辩白说。“我们知道他出了屋,因为他是在花园里被发现的。”
“他根本就没从屋里跑出来,因为他压根儿就不在屋里,”布朗神父说。“我是说,那天晚上没在屋里。他当时坐在那个小平房里。最初的时候,我在夜里看到花园中那些红红黄黄的彩灯,就看出了其中的讲究。那些灯的开关安置在小平房里;如果他没在小平房,那些彩灯也不会亮。他本来是想跑进屋,去打电话,就在他跑到了池塘边时,凶手开枪打死了他。”
“可那个花盆、棕榈树和碎了的镜子又是怎么回事?”巴格肖喊叫着。“哎,那可是你最先发现的!你还亲口说门厅里一定发生过打斗。”
教士不无痛苦地眨着眼睛。“是吗?”他咕哝着说。“当然,我的确那么说过。我从未那么想过。我觉得我想说的是,大厅里发生了一些事。而且确实发生了,但却不是打斗。”
“那么是什么打破了镜子?”巴格肖紧接着问道。
“一颗子弹击碎了镜子,”布朗神父神色凝重地答道:“由罪犯射出的一颗子弹。掉落的大块玻璃碎片足以撞倒花盆和棕榈树。”
“喔,除了朝格温射击,还有什么东西是射击目标吗?”警探问道。
“这个问题本身就很玄奥,”神父几乎是梦呓般地说。“当然,从某种意义上看,他的确是瞄着格温开的枪。但他射中的并不是格温,因为那里没有格温。大厅里只有罪犯一个人。”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又平静地接着说。“想象一下走廊尽头的那面镜子,它还完整地挂在那里,棕榈树高悬在它上面。在半明半暗之中,镜子里反射的是这些单调的墙面,让人误以为那里就是走廊的尽头。反射在镜中的人影会让人觉得有人从屋里走了出来。而那个身影又特别像是房主人——即便只是大致上看着有点儿像他。”
“稍等一下,”巴格肖叫道。“我想我开始——”
“你开始明白,”布朗神父说。“你开始明白为什么本案涉及的嫌疑人都是无辜的。他们中的任何一位都不会将自己在镜中的影像误认为是老格温。奥姆立刻就能看出来自己的那头黄发,不可能看成秃头。弗勒德也能看出他自己那头红发,而格林更是能认出自己穿着的红马甲。另外,他们几个身材矮小,衣着邋遢;谁都不会把自己的影像看成一个身材高大、消瘦、身穿晚礼服的老绅士。我们需要找的是个身材跟他差不多一样瘦长的人。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说,我知道凶手的长相。”
“那么你会怎么辩护呢?”巴格肖凝神盯着他问。
神父突然发出一种尖锐、清脆的笑声,这跟他平常的轻声细语可大不一样。
“我要辨明的,”他说,“恰恰是你所说的十分滑稽、荒唐的东西。”
“你是什么意思?”
“我为被告提供的辩护,”布朗神父说,“会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公诉律师是个秃子。”
“噢,天哪!”侦探不由得惊叹一声,站起身,目瞪口呆。
布朗神父又从容不迫地开始了他的独白。
“在这件案子上,你们调查了许多人的来龙去脉;你们警方煞费苦心地要弄清那个诗人、仆人和爱尔兰人都干了什么。但你们似乎忘了查清死者本人曾经的动向。他的仆人发现主人提前回了家大感诧异。他知道,主人出门是去参加法律界头头脑脑们举行的盛大晚宴,却突然中途退场,提前打道回府。他并不是感到身体不适,因为他没有求助;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跟某位法律界的领导人吵过一架。如果要找出他的敌人,就要从法律界的领导人入手。他回家后,将自己关在小平房里,那里保存着他搜集的所有有关卖国行为的私人文件。但那个法律界领导人知道,那些文件中有针对自己的材料,因此就跟踪而至,来到指控他的法官家;他来的时候还穿着晚礼服,但在衣服口袋里装着一把枪。情况大致如此;没人猜得出他会带着枪来这里,直到他开枪打碎了那面镜子。”
他眼神迷离,愣了一会儿,然后补充说:
“镜子是件诡异的东西;镜框里曾映出过几百个不同的影像,全都那么栩栩如生,全都永远消失了。然而,那个镜子挂在灰色的走廊尽头,处在棕榈树的绿荫之下,它的确有非同一般的古怪之处。它仿佛是一面魔镜,与其同类有着迥然不同的命运,而它曾映射出的影像却又不知何故具有离开它仍能存留的能力,如同漂浮在微光散射的房子里的幽灵;或者至少像是个抽象的图案,描画出一段故事的梗概。至少我们能从那个虚幻的图景中看到阿瑟·特拉弗斯亲眼所见。另外,顺便提一下,有一点你是说对了。”
“很高兴听到你那么说,”巴格肖严肃但不无善意地回应。“是什么?”
“你说过,”神父指出,“阿瑟爵士一定有什么理由,必要将奥姆置于死地。”
一周后神父又碰到了警探,并得知警方破案思路早已改变,但后来发生了耸人听闻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调查工作戛然而止。
“阿瑟·特拉弗斯爵士,”布朗神父先开了口。
“阿瑟·特拉弗斯爵士死了,”巴格肖的回应十分简单。
“啊!”另一位说,声音中流露着一丝哽塞:“你的意思是他——”
“对,”巴格肖说,“他冲着同一个人开了枪,但这次打中的不是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