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冰最厌倦夏季,他是正月里生的人,抗寒怯热,但不是胖子,身材细得像竹竿,戴一副黑圆框眼镜儿,头发梳成时髦的中分,一派文弱书生的气势,讲自己是警察都无人肯信,所以从小就被人取笑说和杜春晓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一语成真,只要杜晓春不嫁,夏冰便至今也没有娶妻,爹娘跟他吵过不知多少回。有一回去相亲,他当面便回绝了人家,夏母为此绝食了整三日,事后他也没有怎样,依旧每天乐呵呵地去保警队报到。
被叫去天韵绸庄办案那天,正落雷阵雨,夏冰两只脚都被水捂着,走起来扑哧作响。赶到绸庄的时候,脸上糊满雨珠,已睁不开眼。只依稀听得队长李常登的大嗓门儿叫得震天响,竟盖过那巨大的雨声去了。
“小夏,赶紧过来,把死人抬里边去!”
李队长指的死人,正挨着天韵绸庄后庭院里的井沿上坐着,因全身被粗井绳拴绑,副队长与两名警察已在那里费力解了半日。夏冰前脚刚踏进案发现场,他们后脚便要抬尸。
“看着点儿鞋!”副队长身上的雨衣早已不顶用,眯着眼冲夏冰大吼。
夏冰急忙撸一把打在眼睛上的水,再看看脚底,发现自己竟站在一汪血红里。那血分明是从尸首的腰腹部流出来的,分不清性别的死人中间被挖开了一个洞,大概肠子都被雨冲出来了,流得满地都是。他不由退后了一步,看到一位穿着考究的中年男子执着把油纸伞站在不远处看着,面部僵硬,像是灵魂早已出窍。李队长此时又催促起来,夏冰只得咬牙切齿地跑到井边,帮副队长乔越龙抬起那死人,那血洞因受外力拉扯,变得愈发地大,几块大小不一的碎肉落到地上,又与雨水汇成血流,在众人脚边蔓延。
尸首被抬进庭院旁边的一间柴房,平放在木床板上之后,夏冰方看清死者是个女人。稀湿的头发胡乱散在脑后,一张素白面孔上,那对大如深渊的眼睛还是半睁着的,似乎恨不能爬起来与保警队一道去寻找真凶。
夏冰拼命忍着吐,看李队长在那里翻查尸首。小镇上案子少,队里自然也没几个人,所以李队长还要兼任仵作。那执油纸伞的中年男人不知何时,也已站在柴房内,冷眼旁观他们的举动。
“虽然肚子上被挖了洞,可死因却是勒毙啊。”李队长解开死者的衣领扣子,脖颈处果真有一圈乌青血痕,“可认得她是谁?”
中年男子知李队长是在问他,便语气平板地答道:“好像是大小姐房里的丫头,叫雪儿,前年刚送进来的。”
“您又是哪位?”乔副队长脾气有些火爆,与李队长稳重内敛的做派对比鲜明,因此两人出来办案审犯人,都是前者唱红脸,后者唱白脸,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杜亮,这儿的管家。”
这名字一下勾起夏冰的回忆,早前听杜春晓讲过自己有个叔叔在有钱人家当大总管,威风得不得了,具体那“有钱人家”姓甚名谁,她却含含糊糊不讲出来。算来算去,青云镇也只有经营绸缎生意的黄家算得上不折不扣地金玉满堂。青云镇原本是个民风懒散的荒镇,谁知竟出了黄天鸣这么号人物,头脑聪明,精于算计,眼光与胆识亦较常人要卓越许多,一下便看中小镇边郊那几百亩桑树田,种桑必定养蚕,养蚕便可织绸。他不像那些鼠目寸光的养蚕户,把茧子低价卖给外省来的纺织厂,而是和外省人公然叫板,开出双倍价格抢回蚕茧,并招了一批镇上的闲散人来做工,因此那年春茧上市之后,很快便发了笔横财。
黄家大宅院与天韵绸庄连在一道,建于镇东最繁华的鱼塘街。虽是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的地界,黄家人除了必要的应酬外,却鲜少出门。从老爷到下人,行事都低调得很,与他们在青云镇的显赫地位极不相称。乔副队长的老婆是按摩师傅,因被请去给黄家大太太松过几次筋骨,所以多少还有些了解里头的情况,乔副队长用四字形容过黄家的人:高贵冷血。夏冰至今不明白“高贵”与“冷血”两个词如何能拼凑到一起,根本是完全不搭调的嘛!所幸这回借处理命案的时机,总算可以堂堂正正进这大户人家“参观”,可惜出来接待的竟只有一个大管家。
“我们能见见黄老爷吗?”
李队长提出的要求很合理,府上死了人,自然要跟主人家了解情况,谁知杜亮的回复出乎意料,只说:“老爷最近身体抱恙,不便见客。”
“我们不是客人,是来查案的,查府上有人被杀的案!”乔副队长即刻像被点燃的爆竹。
杜亮只是弓着身子,讪笑道:“老爷吩咐过啦,几位爷有什么需要尽管提,我们能帮则帮,雪儿这丫头来的时间短,老爷哪里能对她有印象?所以就不必打扰了。几位爷若想知道些什么,直接问我就是了,我是在下人房里待惯了的,他们的事儿多半还知道一些。能在咱们几个中间解决的事儿,就不必劳烦老爷太太们了吧。”
言下之意,死的只是个下人,在黄家人眼里算不得什么,只要尽快把尸首抬出去,解决她的身后事儿,抓不抓到真凶都不重要。夏冰终于见识到富贵人家的冷漠与傲慢,死个丫鬟好比死了条狗,只需安排另一条“狗”去应付便够了。
“杜大管家这话讲得可就不对了,不管怎么说,府上出了命案,说明这里不安全,今天死的是个下人,明儿可不保证黄家老爷太太们不受牵连啊!你现在这么阻着拦着,到时候出大事儿了,你可担当得起?”
杜亮沉默片刻,眼角竟挤出一丝冷笑:“自然担当得起,若不敢担当,在下也就不站在这儿招呼各位了。”
这一句倒让夏冰对杜亮刮目相看,不禁感慨此人与杜春晓果然是有血脉渊源的,连那股吃软不吃硬的倔强都一模一样。
“死者是大小姐房里的丫头吧,我们能见见大小姐吗?她可能是雪儿遭遇凶手之前看到的最后一个人。”
夏冰的提议有些冒失,却不无道理,杜亮没有拒绝的理由。
见到黄梦清的时候,她正坐在一架钢琴旁边忘情弹奏,琴架上摆着的一只圆口高脚杯里装了浅浅一汪红酒。夏冰平素也喜欢收集西洋乐唱片,所以尚辨别得出大小姐拙劣的技巧,只好皱着眉,也不敢打断,忍受着毫无生气的音符。音符与嘈杂的雨声混杂起来,折磨他的耳膜。而且这位大小姐也并不怎么漂亮,细眉细眼的,一束烫卷发用手绢扎住,穿硬绸背心配长裤,白衬衫领口与袖子上的花边倒是很别致。
“雪儿真的死了?”
一曲演毕,黄梦清拿起架上的红酒啜了一口,发出享受的叹息,瞬间暴露某种奢华娇媚的气质,系受过高等教育的贵族才具备的。那份难得的雍容,竟弥补了她外貌的缺陷,将她调整成一位极富魅力的千金小姐。
“是。”杜亮答得简单干脆。
“尸体在哪儿?我去看看。”
“大小姐,那丫头的死状有些……还是别去了,到时吓着您了,我可不好向老爷交代。”
杜亮的顾虑是对的,应该没有哪个女人看到如此血腥的尸首还能保持镇定的。
黄梦清亦不再坚持,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站起身来,对着窗外渐止的雨滴深深吸一口气,仿佛要从空气里嗅出那丫鬟惨烈的死状。
“大小姐,我们是来向您了解情况的。”李队长秉性直率,平素最烦附庸风雅,所以对黄梦清弹钢琴的架势反感透顶。他只想快点了解一些情况,然后回家把身上的湿衣服烘干,舒舒服服睡觉。
“你又是谁?”黄梦清的个性果然与她的琴艺一样臭。
“这位是我们镇上保警队的李大队长,负责调查这起命案。”夏冰唯恐气氛僵住,忙抢过话头,“想问问黄小姐,您最后见到雪儿是什么时候?”
黄梦清刚要开口,门外却传来一阵乱响,只见一个腰圆体阔的胖丫头咚咚咚跑进来,喘气道:“小姐,大太太来了!”
话音未落,一位穿黑旗袍的中年妇人已抬头挺胸入室,跟在她后边的丫头浑身稀湿,正忙着收起刚刚替主人遮雨的湖绿色滚金边绸伞。
那妇人虽看上去已过不惑之年,却保养得极好,皮肤比黄梦清还白皙些,亦是窄额凤目,唇角生一颗细痣;脑后梳起硕大的发鬏,斜插一支金贵的红玛瑙簪子。看神情像是很不高兴,气焰也嚣张。
“梦清,刚刚听老杜说你房里的人出事儿了?”她显然眼里没保警队的那些人,一双眼只看着自己的女儿。
大太太孟卓瑶系黄天鸣的原配夫人,据说是与丈夫共过患难的,吃得起苦,手段又强悍,系惹不起的胭脂虎。
“娘,我没事的。”
“吓着没?”孟卓瑶一把抓起黄梦清的手,拉到自己胸前,脸色瞬间柔和了许多,“我早说那丫头一脸狐媚相,早晚要出事儿的,当初就该狠下心把她撵出去。”
黄梦清竟向母亲嫣然一笑,说道:“人都死了,还说这些做什么?”
“自然是要说的!”孟卓瑶嗓门不禁高了,“就说咱们不该太菩萨心肠,惹得这一身臊。过几天就要祭祖了,你看多不吉利!”
“娘,你安心先回去,我跟保警队的人谈谈,死人的事儿总不能当没发生。你早些歇息,明儿我过来跟您详说祭祖的事儿。”黄梦清半哄半劝的,将母亲扶至门口。丫头站在门槛外头候着,忙将伞撑起来。此时黄孟两人细长的单眼皮挨得极近,果然是对气韵相似、外貌无比贴合的母女,虽然傲慢得有些让人生气。
孟卓瑶走后,夏冰依然想继续刚才的问题:“黄小姐,请问您最后见到死者是什么时候?”
黄梦清折回钢琴旁,坐下,在琴键上滑了几下,指尖流出刺耳的碎音,随后抬头笑道:“两个钟头之前吧。”
“当时是什么情况?”
“当时……”她刻意顿了一下,回道,“她靠着庭院里的老井坐着,肚子像被掏空了,流了很多血。”
夏冰惊道:“那么说,是您第一个发现尸体的?!”
黄梦清点头的姿态极为优雅,屋外突然电闪雷鸣,将她那张平庸的面孔照得雪亮。
夏冰脑中浮现出乔副队长评价黄家人的四个字:高贵冷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