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音乐声中醒来,总是在音乐声中醒来;每天清晨刚睡醒的恍惚时刻,他实在无法忍受收音机闹钟刺耳的哔哔声,好像垃圾车倒车的声音似的。不过每年到了这个时节,收音机的节目也够难听了;他的收音机闹钟都固定在轻音乐电台,而这段时间从早到晚都在播放圣诞歌曲。今天早上他醒来时,听到的是他最痛恨的两三首圣诞歌曲之一,歌声中充斥着换气的声音和虚伪的惊叹,大概是克里希纳合唱团或安迪·威廉姆斯合唱团之类的团体唱的。“你有没有听到我所听到的”,那充满气音的声音唱着,他在床上眨着眼坐起来,满头乱发往四面八方乱翘。他下了床,苦着脸,踏着冰冷的地板往收音机闹钟的方向走去,啪哒一声按掉闹钟时,他们正唱着:你有没有看到我所看到的。当他转过身来,莎朗恢复她一贯的防卫姿势——把枕头折起来蒙住头,只露出蓬松的金发、柔滑的肩膀和有蕾丝边的睡衣肩带。
他走进浴室,把门关上,脱下睡裤丢进篮子里,按下电动刮胡刀的开关。他一面刮胡子,一面想:何不把其他的感官也都唱一遍呢?你有没有闻到我所闻到的,你有没有尝到我所尝到的,你有没有感觉到我所感觉到的!
“鬼扯!”他一边转开淋浴器,一边说,“全都是鬼扯!”
二十分钟之后,他穿衣服的时候(今天早上他穿上深灰色的保罗·斯图亚特名牌西装,还系上他最爱的苏卡领带),莎朗稍微清醒了一点,不过他仍然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
“再讲一遍?”他问,“我听到你说蛋酒,但是其他的就不知道你在说啥了。”
“我是在问你,今天下班回家的路上可不可以顺便买两夸脱蛋酒回家,”她说,“今天晚上艾伦夫妇和杜布瑞夫妇要来吃饭,记得吗?”
“圣诞节。”他说,仔细端详了一下自己在镜子里的发型,他现在和其他搭七点四十分火车进纽约市的上班族没什么两样,原先清晨五六点钟被音乐吵醒时坐在床上发呆的迷惘样子已经不见了,而他正希望如此。
“圣诞节怎么样?”她挂着满是睡意的微笑说,“全是鬼扯淡,对不对?”
“对。”他同意。
“假如记得的话,也买一些肉桂——”
“好。”
“——但是如果你忘了买蛋酒,我会把你杀了,比尔。”
“我不会忘记。”
“我知道,你很可靠,今天的样子也很好看。”
“谢了。”
她躺回床上,用手肘撑着身体,看着他在临出门前再调整一下深蓝色领带。他这辈子从来没打过红色领带,而且希望自己进棺材前都可以不要碰那种特殊病毒。“我替你准备了金箔。”
“嗯?”
“金箔,”她说,“就放在厨房餐桌上。”
“喔,”他记起来了,“谢谢。”
“不客气。”她再度躺下来,很快就进入蒙眬状态。他倒不羡慕她每天可以在床上待到九点钟才起来——如果她想的话,甚至可以睡到十一点——但是他很忌妒她可以随时醒过来说说话,然后又睡着。他当年在丛林打仗的时候也有这种本事——大多数人都办得到——不过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新人和记者老是喜欢称之为“下乡”;但如果你曾经去过那里,你会说在丛林里或草原上。
在草原上,是啊。
她又说了一些话,但说得含糊不清。他知道她大概是说:祝你有愉快的一天。
“谢谢,”他说,亲亲她的脸颊,“我会的。”
“你今天的样子很好看。”她又咕哝了几句,虽然眼睛已经闭起来了,“我爱你,比尔。”
“我也爱你。”他说完就走出家门。
他的马克卡罗斯手提箱——即使不算最高档的手提箱,也相差不远了——立在前厅衣架旁边,他的大衣就挂在那里。他经过时迅速拿起箱子,走进厨房。咖啡已经煮好了——上帝保佑咖啡机——他为自己倒了一杯咖啡。他打开手提箱,里面空空的,他把放在餐桌上的金箔球握在手里好一会儿,看着金箔球在日光灯下闪闪发亮,然后把球放进手提箱里。
“你有没有听到我所听到的。”他对着空荡荡的厨房说,然后关好手提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