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比读报
有白色胸毛的棕色小狗
莉莎的大好机会
步洛街夏令营
令人不安的一周
前往普维敦斯
星期一,妈妈上班后,博比到楼上读报给泰德听(泰德的视力其实还不错,可以自己看报,但泰德说他愈来愈喜欢博比读报的声音,也很享受可以一边刮胡子、一边听他读报的乐趣)。泰德站在小小的浴室中,把门打开,刮着脸上的泡沫,而博比则念着报上不同版面的标题。
“越南军事冲突恶化?”
“吃早餐以前听这条新闻?谢谢你,不必了。”
“手推车排排站,本地男子被逮?”
“念第一段给我听,博比。”
“昨天晚上,当警察来到哈维切镇男子安德森的家中时,他向警察说明了自己的嗜好,他声称自己喜欢收集超市的购物推车。‘他说得很有趣,’哈维切警察局的马洛伊警官说,‘但是我们不太满意的是,他收集的某些购物推车来路不太正当。’结果,安德森先生后院的五十几部手推车中,至少有二十几部是从哈维切镇的A&P超市和托托杂货店里顺手牵羊回来的,甚至还有几部是从斯坦斯伯里的IGA超市偷来的。”
“真是够了。”泰德说,他用热水冲洗刮胡刀,然后把刮胡刀移到涂满泡沫的颈部。“居然用这种自鸣得意的小镇幽默来嘲讽强迫性偷窃的病态行为。”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听起来安德森先生好像患了精神官能症——就是一种精神疾病。你认为精神出问题是很好笑的事情吗?”
“不是啊,我替螺丝松掉的人感到难过。”
“我很高兴你会这么说。我认识一些人,他们的螺丝不止松了,而是整个不见了;事实上,这样的人还挺多的。他们通常都具有病态,有时候令人惊讶,有时候很吓人,但是他们一点也不好笑。手推车排排站,真是的。其他还有什么新闻?”
“小明星出车祸命丧欧洲。”
“噢,不要。”
“洋基队从参议员队手中买到内野手。”
“我对洋基队和参议员队的交易毫无兴趣。”
“艾比尼尝到当落水狗的滋味。”
“好,麻烦你念一下这段新闻。”
泰德一面辛苦地把下巴刮干净,一面注意聆听。博比不觉得这个报道有什么吸引力——毕竟谈的不是弗洛伊德·帕特森或英厄马尔·约翰松的事(萨利都管这个瑞典籍重量级拳王叫“英吉宝贝”)——不过他还是乖乖念这篇报道。“飓风”海伍德和艾比尼的十二回合争霸战预定下星期三晚上在麦迪逊花园广场举行。两位拳击手的纪录都很辉煌,但是外界认为年龄或许会是关键因素:二十三岁的海伍德将对抗三十六岁的艾比尼。这场比赛的赢家或许能在秋天,可能差不多在尼克松赢得总统宝座的时候,有机会争夺重量级拳王宝座。(博比的妈妈说尼克松一定会赢,而且这是好事——别管肯尼迪是不是天主教徒了,他太年轻,很容易变得太过急躁。)
在这篇报道中,艾比尼说他可以了解为什么自己居于劣势——他的速度已经加快了,但上次他在拳击赛中因为被判“技术性击倒”而落败,所以有些人认为他已经过气了。当然,他知道海伍德比他强,是年轻拳击手中的厉害人物,但是他一直努力训练自己,每天拼命跳绳,并和一个移动速度和出拳速度都与海伍德不相上下的家伙对打。整篇文章中充斥着“拳击赛”和“决心”之类的字眼,形容艾比尼“勇气十足”。博比看得出来,文章的作者认为艾比尼会被打得很惨,因此为他感到难过。“飓风”海伍德没有接受采访,但是他的经纪人,一个叫克兰丁斯特的家伙(泰德教博比怎么念这个名字)说,这可能是艾比尼的最后一场拳击赛。“他也曾有过风光的日子,不过他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克兰丁斯特说,“如果艾比尼能撑到第六回合,我要叫我的孩子不要吃晚餐,早点上床。”
“克兰丁斯特是‘卡麦’。”泰德说。
“是什么?”
“是笨蛋。”泰德注视着窗外,朝着传来狗吠声的方向望去。脸上的表情不像他偶尔恍神的时候那么茫然,不过心不在焉。
“你认识他吗?”
“不,不认识,”泰德说,他起初似乎觉得很震惊,后来不禁莞尔,“只是知道他。”
“听起来那个叫艾比尼的家伙会被打得很惨。”
“你永远没办法知道,这就是最有趣的地方。”
“你的意思是?”
“没什么,翻到漫画版吧,博比,我想听《闪电侠》的故事。一定要告诉我今天雅登是怎么打扮的。”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她很性感。”泰德说。博比忍不住大笑,泰德有时候真是滑稽。
第二天,博比在斯特林会馆填完暑期棒球营的一堆报名表,在回家的路上,他看到联合公园的榆树上钉着一张印制精美的海报:
协寻威尔士犬菲尔!
菲尔七岁大,棕色毛,胸前有白毛!
眼神明亮而聪明!耳尖为黑色!
如果你说“菲尔,快去”,它就会把球捡回来给你!
如有仁人君子见到菲尔,请电8-8337!
(或)
直接送至海格特大道745号沙加穆尔家!
海报上面没有菲尔的照片。
博比站在那里瞪着海报好一会儿,一方面他想要立刻跑回家告诉泰德——不止告诉他这件事,也告诉他跳房子格子旁边的星星和月亮;但另一方面,他心底有个声音说,公园里贴着各式各样的告示——他看到对面榆树上就贴着一张广告,宣传即将在小镇广场举行的音乐会——他如果让泰德为这件事操心就太傻了。这两个念头在他脑海中交战,仿佛两根木柴相互摩擦,直到他的脑子几乎快着火了。
他告诉自己,不要再想这件事了,他往后退。他内心深处有个声音——成年人的危险声音——发出抗议:别人付钱给他就是要他思考这类事情、要他报告这类事情,于是博比叫这声音闭嘴,声音不再出现。
博比回家的时候,妈妈又坐在门廊上,这次是在修补家居服的袖子。她抬起头来,博比看到她的眼睛下面肿的,眼睑红红的,手里捏着一张面纸。
“妈——?”
怎么回事啊?他想问……但是这样问很不明智,很可能是自找麻烦。博比没办法再像那天在赛温岩那样灵光一闪、透视人心,但是他很了解妈妈,从她沮丧地注视着他的眼神,把面纸愈捏愈紧到几乎紧握成拳,还有从她深吸一口气、坐直身子,一副如果你胆敢违抗便随时要和你大打出手的样子,他都看得出来。
“什么事?”她问。“你的脑袋瓜在想什么?”
“没事。”博比说。他的声音在自己耳中听来颇为不安而且畏缩。“我刚刚去斯特林会馆,棒球队的名单确定了,我今年暑假又被分到狼队。”
莉莎点点头,稍微松了一口气。“你明年一定可以参加狮队。”她把针线篮子放到地板上,然后拍拍身旁的空位。“博比,在我旁边坐一会儿,我有事情要告诉你。”
博比坐下来的时候,心底一阵战栗——她刚刚哭过,而且声音听起来好严肃——但结果却没什么大不了的,至少在博比眼中是如此。
“拜德曼先生邀我和他及库希曼先生、迪恩先生一起去普罗维敦参加研讨会,对我来说,这可是个大好机会。”
“什么是研讨会?”
“是一种会议——大家聚在一起了解关于某个主题的事情,然后互相讨论。这次的主题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房地产趋势。我很惊讶拜德曼先生会邀我,当然库希曼和迪恩早就知道自己要去参加,他们是房地产经纪人。但是唐居然邀我去……”她顿了一下,然后转头看着博比微笑。博比心想,那是发自内心的微笑,但是她还是红着眼眶,看起来很奇怪。“我一直很想当上经纪人,现在天外飞来这样的机会……博比,这是我的大好机会,可能也是我们两个人的大好机会。”
博比知道妈妈很想卖房地产。她有很多这方面的书,每天都读一点点,还在有些句子下面画线。但是如果这个机会这么棒,为什么她还要哭呢?
“太棒了!”博比说,“我希望你会学到很多东西。研讨会是在什么时候?”
“下个星期。我们四个人星期二一大早就得出发,星期四晚上八点钟左右才会回来。所有的会议都在华威旅馆举行,我们也会住在那里——拜德曼先生已经订了房间。我想我已经有十二年没有住过旅馆了,我有一点紧张。”
你是因为紧张才哭吗?博比很好奇。也许吧,如果你是大人的话——尤其是女人。
“你问问萨利,星期二和星期三晚上能不能住他家?我很确定萨利的妈妈——”
博比摇摇头:“不行。”
“为什么不行?”莉莎瞪了他一眼,“萨利的妈妈以前从来不介意你去他家过夜,你没有不守规矩吧?”
“没有,妈妈。只是萨利中了奖,可以去参加一星期的夏令营。”他嘴里吐出“一——”的元音时,感觉自己仿佛要开始微笑了,但是他硬把笑容压下去。妈妈还凶巴巴地瞪着他呢……而且凶巴巴的神情中藏着一丝恐慌。是恐慌,还是类似的情绪?
“什么夏令营?你在说什么呀?”
博比向她解释,萨利中了奖,可以免费参加一个星期的夏令营活动,他妈妈也会趁机回威斯康星的娘家——他们已经订好计划了,会搭大灰狗去等等。
“真该死,我就是这么倒霉。”博比的妈妈说。她几乎从来不咒骂任何事情,认为那是“粗话”,是无知的人才会说的话。现在她握起拳头猛敲椅子扶手。“真该死!”
她坐在那里沉思了一会儿。博比也一样。他在这条街上唯一的好朋友只有卡萝尔,但是他不认为妈妈会打电话给葛伯太太,问她能不能让他去过夜,毕竟卡萝尔是女生,谈到过夜的时候,这件事就有很大的关系。至于妈妈的朋友呢?问题在于她没有什么朋友……除了拜德曼先生之外(或许再加上要和他们一起参加研讨会的那两个同事)。莉莎认识很多人,都是她从超市回家的路上或星期五晚上去市区看电影时碰面会打招呼的熟人,但是却没有那种她可以打电话问十一岁大的儿子能否去借住几晚的朋友,也没有任何亲戚,至少博比不晓得她有任何亲戚。
博比和妈妈最后殊途同归,慢慢想到同样的事情。博比先想到,但是只快了一两秒。
“找泰德如何?”他问,然后几乎啪的一声用手掩住嘴巴。他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了。
莉莎的脸上浮现她一贯半嘲讽式的笑容,每当她说些“死以前你还得先吃口泥土呢”和“两个囚徒从铁窗往外望,一个人看到的是泥巴,另一个人看到的却是星星”,当然还有她最爱的“人生原本就不公平”之类的话时,脸上就会浮现这样的笑容。
“你当我不知道你们两人单独在一起时,你都叫他泰德吗?”她问,“你一定以为我每天都吃些会让我变笨的药丸,博比?”她坐下来看着街上。一辆克莱斯勒纽约客汽车慢慢驶过,铬钢挡泥板闪闪发亮。博比注视着车子驶过,有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家坐在驾驶座上,身上穿着蓝色外套。博比猜想他大概没什么问题,虽然很老,但不低俗。
“这个办法也许行得通。”莉莎终于说话。她若有所思地说着,比较像在自言自语,而不是在对儿子讲话。“我们过去和布罗廷根谈一谈。”
博比跟在妈妈后面爬上三楼,很好奇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如何正确念出泰德的姓。一个星期前?还是一个月前?
从一开始就晓得,笨蛋,他心想,从第一天就晓得。
博比最初的想法是,泰德可以留在三楼自己的房间里,而博比则待在一楼的家里;他们两人都把门打开,只要其中一人有什么需要,都可以大声叫喊。
“万一你半夜做噩梦,我不认为基卡仑或波洛斯基两家人会喜欢在凌晨三点钟,听到你大声叫布罗廷根先生过来。”莉莎严厉地说。基尔加伦或波洛斯基两家人都住在二楼;莉莎及博比和他们都没有什么交情。
“我不会做噩梦!”博比说,妈妈老把他当很小的小孩看,让他觉得很丢脸。“我是说真的。”
“说给自己听吧!”他妈妈说。他们坐在泰德的厨房里,两个大人在抽烟,博比的前面摆了一瓶沙士。
“这个主意不太好。”泰德告诉他。“博比,你是个好孩子,头脑清楚,又负责任,但是对十一岁的孩子来说,要自己一个人过夜,还是太年轻了一点。”
博比发现如果朋友说他太年轻,就比妈妈这样说要容易接受多了。而且他必须承认,午夜醒来上厕所时,知道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家里还是蛮恐怖的。他办得到,毋庸置疑,他绝对办得到,但还是很恐怖。
“睡沙发呢?”博比问,“把沙发拉开就可以变成一张床,不是吗?”他们从来没有真的这样做过,但是博比很确定妈妈曾经告诉他,这是一张沙发床。他没记错,于是问题就这样解决了。很可能莉莎原本就不想让博比睡她的床(更不用提“巴乐廷根”了),当然更不想让博比待在三楼这个闷热的房间里——博比很确定这点,他猜莉莎拼命想找到解决的办法,反而忽略了最明显的答案。
于是他们决定下个星期的星期二和星期三,泰德晚上都过来睡在葛菲家客厅的沙发床上。博比一想到就很兴奋:他有两天可以自己在家——加上星期四,就是三天——而且到了晚上他开始觉得害怕时,还会有大人过来陪他,不是保姆,而是成年的朋友。这当然和萨利去夏令营一个星期还是不能相提并论,但是在某种程度,也相差无几了。这是步洛街夏令营,博比心想,他几乎要笑出声来。
“我们会过得很开心的,”泰德说,“我会表演我最拿手的香肠炖豆子。”他伸手摸摸博比的平头。
“如果你们要吃香肠炖豆子的话,也许应该把电风扇也拿下楼。”莉莎说,用夹着烟的那只手指一指泰德的风扇。
泰德和博比笑了起来。莉莎脸上又露出嘲讽的笑容,她把烟抽完,在泰德的烟灰缸中摁熄。这时候,博比又注意到她的眼睑有点浮肿。
博比随着妈妈下楼的时候,想起他在公园看到的海报——走失的威尔士犬,如果你说“菲尔,快去”,就会把球捡回来给你。他应该告诉泰德有关海报的事,应该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泰德,但是如果他这样做,泰德就会搬离一四九号,那么下个星期要找谁过来陪他呢?步洛街夏令营还办得下去吗?晚餐时他们俩还能一起享受泰德的拿手菜香肠炖豆子吗?(也许坐在电视机前面吃晚餐,妈妈通常都不准他这么做),而且还能想几点钟上床就几点钟上床吗?
博比暗自对自己许下承诺:下个星期五等到妈妈开完会回来,他就会把所有事情对泰德全盘托出。他会详细报告看见的事情,而泰德想怎么做都成,他会再逗留一阵子都说不定。
做了决定之后,博比的脑子变得十分清醒,两天后,当他在杂货店公告栏上看到倒过来贴的广告时——是出售洗衣机、烘衣机的广告——他几乎立刻把它抛到脑后。
不过博比这个星期仍然过得很不安。他又看到两张寻找宠物的海报,一张贴在闹市区,一张贴在艾许大道上离帝国戏院半英里远的地方(单单在家附近巡视已经不够了,他发现自己每天巡视的范围愈来愈大)。泰德开始愈来愈常恍神,恍神持续的时间也愈来愈久。当他心神恍惚的时候,他偶尔会开口说话,但说的不见得是英文。即使他说的是英文,博比也不见得听懂他说的话;大半时候,博比认为泰德是他所见过最聪明冷静、头脑最清楚的人,不过当他恍神的时候还蛮吓人的。至少博比的妈妈不知道这件事,如果她知道自己把孩子留给一个偶尔会恍神的人,而且会用英文说些没有意义的话,或以不知什么语言胡言乱语时,一定会抓狂。
有一次,当泰德有一分半钟几乎动也没动,只是茫然望着前方且对于博比愈来愈激动的问话毫无反应时,博比突然觉得,也许泰德当时正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他已经离开地球,就好像《太阳之环》中的那些人一样,发现他们可以跟随小孩子的玩具陀螺旋转到任何地方。
泰德开始恍神的时候,手上还夹着一支烟,香烟的灰愈来愈长,终于掉到桌上。当香烟快烧到泰德的指关节时,博比轻轻把烟拿下,在快满出来的烟灰缸中摁熄,泰德这时才回过神来。
“抽烟吗?”他皱着眉头问,“该死,博比,你年龄太小了,还不能抽烟。”
“我只是替你把烟熄掉,我以为……”博比耸耸肩,忽然害羞起来。
泰德注视着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面有着难以抹去的黄色尼古丁痕迹。泰德干笑几声——但短短的笑声中听不出真正的笑意。“你以为我快烧到自己手指了,对不对?”
博比点点头。“你变成那个样子的时候到底都在想什么?你的心思都跑到哪里去了?”
“很难解释。”泰德回答,然后请博比念他的星运图给他听。
由于博比心里老是挂念着泰德恍神的事,原本就很容易心不在焉,更不用提他还念念不忘泰德付钱催他做的事情。结果,原本博比一向是出色的打击手,这天下午在斯特林会馆的球赛中却连续被三振出局了四次。星期五是雨天,他们在萨利家玩战舰游戏时,他也连输了四次。
“你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啊?”萨利问,“这是你第三次叫刚刚已经叫过的牌,而且我得把嘴巴凑在你耳朵旁边大叫,你才会回答我。怎么回事啊?”
“没事。”博比只是这样说。但他内心真正的感觉是,每一件事都不对劲。
那个星期中,卡萝尔也问了博比好几次“还好吧”,葛伯太太问他是不是“没吃饱”。伊冯娜想知道他有没有嗑药,然后就咯咯笑个不停,似乎快笑破肚皮了。
只有博比的妈妈没有注意到他的怪异行径。莉莎愈来愈专注于出差的行程,晚上不是和拜德曼先生通电话,就是和其他两位要一起出差的同事通电话(其中一个是库希曼,博比不太记得另外一个人叫什么名字),她把衣服摊在床上,直到整张床几乎都铺满了,然后生气地对着衣服摇摇头,又把衣服全放回衣柜里;接着打电话给美容院预约时间做头发,然后又回电问能不能也顺便帮她修指甲。博比不太晓得修指甲是要做什么,他得问问泰德。
莉莎似乎兴致勃勃地为出差做准备,不过这件事也有冷酷的一面,她就好像即将抢滩攻击敌军阵地的士兵,或是快要跳下飞机、登陆敌后地区的伞兵。有一天晚上她通电话的时候,好像压低声音在和人争论——博比猜想对方是拜德曼先生,但是他不太确定。星期六博比走进妈妈卧室的时候,看见她正瞪着两件新衣服看,一件有细肩带,另外一件则完全没有肩带。原本装新衣服的纸盒散落地板上,里面的棉纸都掉了出来。莉莎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新衣服,脸上挂着博比以前从来没有看过的表情:眼睛睁得大大的,两道眉毛皱成一团,白净的脸上闪着几抹红晕。她一手放在嘴边,博比几乎可以听到她咬指甲的喀啦声。烟灰缸里还有一支烟在焖烧,显然已经被完全遗忘了。她的大眼睛在这两件衣服之间来回逡巡。
“妈?”博比问,莉莎跳了起来——真的跳到半空中,然后转身对着他,嘴角一撇,满脸怒容。
“我的老天!”她几乎是咆哮着说,“你有没有敲门?”
“对不起。”他说,然后退出去。妈妈以前从来没有提过敲门这档子事。“妈,你还好吧?”
“很好!”她抓起烟生气地猛吸一口,然后用力吐出来,看她这么用力,博比几乎以为不只是嘴巴和鼻子,连她的耳朵都会喷出烟来。“如果我可以找到一件参加鸡尾酒会的衣服,穿起来不会像头母牛一样,那么我的感觉就会更好。你知道吗?我以前都穿六号的衣服,嫁给你爸爸以前都穿六号衣服。现在看看我!胖得像头母牛一样!像只该死的大白鲸!”
“妈,你不胖,事实上你最近看起来——”
“出去,博比,拜托你,让妈妈单独在房里待一会儿,我觉得头很痛。”
那天晚上,他又听到妈妈的哭声。第二天,他看见她小心翼翼地把其中一件衣服装进行李箱,是有细肩带的那件。另外一件则放回纸盒子里:盒子前面用优雅的字体印着“布里吉港露西服饰店”。
星期一晚上,莉莎请泰德吃晚餐。博比最爱吃妈妈做的肉饼了,总是要求再来一份,但是在今天这样的场合,他得很努力才塞得下一块肉饼。他很担心泰德又会恍神,让妈妈又惊又怒。
结果,他的害怕毫无根据。泰德愉快地谈着他在新泽西的童年生活,而当博比的妈妈问起时,他也谈到他在哈特福德的工作。在博比看来,泰德谈到会计工作时,似乎没有像他回忆孩提时期的滑雪乐趣时那么自在,不过妈妈似乎没有察觉到这点。泰德却真的又要了一份肉饼。
吃完晚饭并把桌子收拾干净以后,莉莎交给泰德一张电话号码表,上面列了戈登医生、斯特林会馆夏季活动负责人以及华威旅馆的电话。“万一发生任何问题,请打电话给我好吗?”
泰德点点头。“好。”
“博比?没问题吧?”她把手覆在博比的前额上,就好像有时候博比抱怨自己发烧时一样。
“没有,我们会玩得很开心,对不对,布罗廷根先生?”
“喔,叫他泰德吧!”莉莎急促地说,“如果他晚上要睡在我们的客厅,我猜最好叫他泰德,可以吗?”
“当然可以,从现在开始就叫我泰德吧!”
他笑了,博比觉得那真是甜蜜的微笑,坦率而友善的微笑。他不知道有谁可以拒绝这样的笑容,但是他妈妈就可以,即使是现在,她明明也对着泰德微笑,博比还是看到她握着面纸的手一会儿收紧、一会儿放松,显示她仍然像平常一样焦虑而不快乐。博比的脑中浮现了她平常爱说的一句话:如果有办法把钢琴扛起来扔出去,我就可以信任他(或她)。
“从现在开始,叫我莉莎。”她伸出手来,他们好像才第一次见面般握握手……只是博比很清楚妈妈早已对泰德有了成见。如果她不是无路可走的话,绝不可能把博比托付给泰德。绝不可能。
她打开钱袋,拿出一只白色信封。“里面有十块钱。”她说,把信封递给泰德。“你们至少有一个晚上会出去吃饭吧,我猜——博比喜欢科隆尼餐厅,如果你也觉得可以的话——你们也许还会想去看场电影。我不知道其他还会有什么花费,不过最好还是准备得宽松一点,你说对不对?”
“宁可未雨绸缪,不要事后追悔,”泰德同意,然后把信封小心塞进裤袋中。“不过我不认为我们会在三天内花完十块钱,对不对,博比?”
“对,我看不出我们怎么可能花这么多钱。”
“不要浪费,不要贪求。”莉莎说——这是另外一句她的最爱,和“笨蛋很快就会身无分文”异曲同工。她从沙发旁茶几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用一只手摇摇颤颤地点燃烟。“你们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可能比我过得更快乐。”
博比看着妈妈那咬得歪七扭八的指甲,心里想:那是一定的。
博比的妈妈和同事一起搭拜德曼先生的车去普罗维敦。第二天上午七点钟,莉莎和博比站在前廊等候拜德曼先生。清晨的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雾气,意味着炎夏已经来临。从艾许大道传来上班尖峰时刻的隆隆车声,但在步洛街这儿,偶尔才会有汽车或送货卡车经过。博比可以听到草坪上的洒水器“淅洒——淅洒——”的声音,还有马路另一边鲍泽的汪汪吠叫声;不管在一月或六月,鲍泽的吠声始终如一,在博比眼中,鲍泽就好像上帝一样永远不会改变。
“你知道,你不必在这里陪我等。”莉莎说。她穿着一件薄外套,嘴里叼着烟,脸上的妆画得比平常浓一点,不过博比觉得仍然遮盖不住她的黑眼圈,她昨晚一定又辗转难眠了。
“没关系。”
“我希望留你在家里和他一起,不会有什么关系的。”
“不要再担心啦,妈,泰德是个好人。”
她轻轻哼了一声。
当拜德曼先生的水星轿车从联合街转到步洛街,开始从山脚下爬坡朝着一四九号驶来,可以看到车身的铬钢闪闪发光。
“他来了,他来了!”博比的妈妈说,声音既紧张又兴奋。她弯下腰来,“亲我一下,博比。我怕弄乱了嘴唇上的唇膏,所以不能亲你。”
博比用手扶着妈妈的手臂,轻轻吻她的脸颊。他闻到她的发香,还有她身上的香水和脸上擦的脂粉。他之后永远不可能再像这样毫无阴影地怀着满满的爱亲吻她了。
莉莎微微对他笑了一下,眼睛没有望着他,而是望着拜德曼先生的车子优雅地驶过来,在他们的房子前面停住。莉莎伸手去拿行李,不过博比已经把两只皮箱提起来了。(博比心想,虽然她那些时髦的衣服大概已经快把其中一只皮箱塞满了,不过出差两天带两只皮箱似乎是蛮多的。)
“皮箱太重了,博比,你下台阶的时候会摔跤的。”
“不会,”他说,“我不会。”
她心不在焉地望了他一下,就对着拜德曼先生挥挥手,蹬着高跟鞋朝车子走去。博比跟在后面,努力不要因为皮箱太重而龇牙咧嘴……皮箱里到底都装了什么东西呀?衣服还是砖块?
不过至少他没有停下来休息,就把皮箱提到人行道。这时候,拜德曼先生已经下车,先亲了一下莉莎的脸颊,然后掏出后车厢的钥匙。
“你好吗,伙伴?把皮箱放在后面,我会把它塞好。女人老是带一大堆东西,对不对?”他露齿而笑,令博比想起《蝇王》中的杰克,“需不需要帮你提一只箱子?”
“不用了。”博比说,他不屈不挠地踏着沉重的步伐跟在拜德曼先生后面,觉得肩膀酸痛、颈背发热,身上猛冒汗。
拜德曼先生打开车子后面的行李箱,从博比手中接过皮箱,塞进车子里和其他行李放在一起。莉莎则隔着后车窗,和另外两个一起出差的同事谈话,有一个人说了什么让她笑了起来。在博比看来,她的笑声就好像义肢那么虚假。
拜德曼先生关上行李箱,低头看看博比。他是个瘦子,却有一张大脸,脸颊总是红彤彤的,梳头发留下的齿痕中露出粉红色的头皮,还戴了一副圆形的金边眼镜。在博比眼中,拜德曼先生的笑容看起来就像妈妈的笑声一样假。
“暑假会不会去打棒球呀,伙伴?”拜德曼微微屈膝,做出挥棒的姿势,博比觉得他像傻子一样。
“会,我参加了狼队,我希望能参加狮队,但是……”
“很好,很好。”拜德曼先生夸张地看看手表——宽宽的金表带在晨曦下闪闪发亮——然后他拍拍博比的脸。博比拼命忍住,才没有缩回来不让他摸。
“嘿,我们得上路了!谢谢你把妈妈借给我们。”
他转过身去,陪着莉莎绕过车头走到前面的乘客座,他的手一直放在莉莎背上。
博比很不喜欢他这么做,比看到他亲吻她的脸颊还不喜欢。博比瞥了一下后座那两个穿西装的男人——他想起来了,另外一个人叫迪恩——刚好看到他们轻轻地互碰手肘,两个人都咧着嘴。
博比心想,里头有一点不对劲。拜德曼先生为博比的妈妈打开车门,莉莎喃喃道谢后坐进车里,稍微整一整衣服,免得弄皱了。这时博比有股冲动想叫她不要去,罗得岛的普罗维敦离家太远了,甚至连布里吉港都太远了,她应该待在家里。
但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站在屋前看着拜德曼先生把车门关上,绕回去打开驾驶座旁的车门,停了一下,然后又愚蠢地对着他作势挥棒,这次还摇一摇屁股。
“不要做任何我不会做的事情,”他说,库希曼则在后座大喊:“但是如果你做了,就用我的名字来取名字。”
博比不太懂他话中的含义,但是这句话一定很好笑,因为迪恩听了大笑,拜德曼则对他暧昧地眨眨眼,露出“这是我们男人之间的秘密”的那种神情。
妈妈则对他说:“要乖乖的,博比。星期四晚上,我大该八点钟就到家了——最晚不会超过十点。你确定没问题吗?”
不,我一点也不好。不要和他们去,妈,不要和拜德曼先生以及那两个坐在后座偷笑的傻子一起去,求求你。
“当然没问题啦。”拜德曼先生说,“他是男子汉,对不对,伙伴?”
“博比?”莉莎问,眼睛没有看着拜德曼,“有没有问题?”
“没问题,”他说,“我是男子汉。”
拜德曼先生放声大笑——杀掉那头猪,割断它的喉咙,博比心想——然后发动车子。“前进普罗维敦!”他大叫,然后把车子开到对街,往艾许大道驶去。博比站在人行道上,挥手目送车子驶过卡萝尔家,驶过萨利家,心里仿佛卡着一根骨头似的。如果这是某种征兆——某种预感——他永远不要再有这种感觉了。
有只手搭在他的肩上,他回过头去,看到泰德穿着浴袍和拖鞋、嘴里叼支烟站在旁边,头发还没有梳过,仍是怒发冲冠的样子。
“所以,那就是你妈妈的老板啰?”他说,“毕德迈尔先生,对不对?”
“拜德曼。”
“你喜欢他吗,博比?”
博比以低沉的声音悲哀而清楚地说:“我不信任他的程度,就好像我没办法把钢琴扛起来扔出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