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薛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
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
杳冥冥兮羌昼晦,东风飘兮神灵雨;留灵修兮澹忘归,岁既晏兮孰华予;
采三秀兮于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
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君思我兮然疑作;
雷填填兮雨冥冥,爰啾啾兮穴夜鸣;风飒飒兮木萧萧,思公子兮徒离忧。
这一段,是屈原所作《山鬼》之章,写一女子对男子的思念与等待。后世对于山鬼的身份因此分歧,有说山鬼为女神,即辞中之“若有人”,又一说山鬼为男,即辞中之“公子”。反复论证,莫衷一是。自然,这些并非讲述者所要理会的。身为怀疑论者,大约连鬼神都在质疑之列,管甚男女。将之记下,只不过当作一个不相干的由头,聊作开篇。
长箭破空,发出一声锐响。紧接着悲唳传出,一只雁拖着长长的箭簇掉落下来。持弓者欢呼一声,飞马赶去,将到猎物之前,身体蓦地下探,并不下马,已将那只雁抄在手中。顺手一拔羽箭丢入身后箭筒,落雁则被准确地扔到了马鞍后的皮囊中。
“好箭法。”
这一声有气无力,心不在焉,和赞赏他人应当表现出来的欢欣鼓舞完全不同。猎手虽然迟钝也感觉出来了,不由得皱紧眉头。
“要不,李兄你来试试?”
摇了摇头,先前那人仍然是一副提不起兴致的模样,“免了,我可没有尉迟那百步穿杨的能耐。”
两名骑士,一人劲装背箭,英姿勃发,另一人青衫束发,无精打采,正是卫府校尉和他那极不靠谱的朋友。此刻二人所处地点是长安西南的终南山中,汉时已将此地划为皇家猎场,称作上林苑,严禁平民进入;到了唐朝,因为郦山行宫的修建,上林南扩,此地渐出于禁区之外,变成长安城中青年子弟逐猎的场所。不问可知,狩猎本是尉迟方的主意,而另一人之所以肯来,除了穷极无聊,实在没有别的解释。
“其实无需过人臂力,只要姿势得当,准头足够便可。”校尉热心地指导对方,在他看来,世上竟有人不喜欢狩猎这项活动,实在匪夷所思。这也是他生拉硬拽,非要将李淳风鼓动出来的原因。人在年轻时,总认为世间一切乐趣均可与他人分享,倘不能,便觉得心中遗憾。
青衫人勉为其难地接过尉迟方递来的弓,看了看,却定住了,半晌不动,似乎在出神。
“李兄?”
“啊。”回过神来,扬了扬手中弓,“这是什么材料?”
“是柘木,木质强韧,可谓制弓上品。”
“若要强韧,为何不代之以铁?”
“这……”校尉闻言一愣,“这可从未听说。不过铁弓虽硬,未免沉重,工匠不取,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以木为弓,木本身便有纹理长势,难以取直。倘若用铸造之法,质地均匀,也许更加准确也未可知。”
“似乎有理,”搔了搔头,尉迟方道:“明日不妨让匠坊试作一把来看。”
“罢了,兵者凶器,花费心力只为造业,却和初心差得太远。”
一面说着,李淳风一面举起手中弓箭,姿势却也中规中矩。长空清碧,正有一只离群孤雁飞掠而过,模样张皇,似乎知道自己成了人类的目标。弓弦轻响,箭已离弦而去,几乎同时,那只鸟儿直坠下来。
“嗨!”尉迟方这一声叫得比起方才自己射中还要兴高采烈。伸手一拍马臀,直冲过去,将要到猎物前的时候,突然斜刺里冲出两个人,一把抢了过去。
“站住!”眼看二人大摇大摆转身离去,尉迟方不禁恼火,“给我放下!”
或许是被他威势所慑,二人当真站住了,回过头来,却是两名猎户。一人二十来岁,颧骨微耸,另一人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身材瘦小,两只眼睛甚是灵活,手中提着那只倒霉的雁。
“干什么?”两人中较为年长的那人打量了一下尉迟方,随即发问,态度毫不客气。
“干什么?!”尉迟方一指小猎户,道:“抢我猎物,还来问我?”
“谁抢你的猎物?”小个子那人登时嚷了起来,“明明是我们打到的!”
他说得理直气壮,尉迟方却听得火冒三丈。
“这箭是我友人所发,何时变成你们的?小小年纪,却这样强横无礼,真是有欠管教!”
“你!”
少年双目圆睁,就想冲到马前。他身边那青年忽地拉住他,冷冷打量着尉迟方。
“原来是位官老爷,算了,我们惹不起。阿容,把雁给他。”
少年似乎还想反驳,却被兄长眼色制止,只好委委屈屈把手中雁扔到了地上。恨恨地瞪了尉迟方一眼,还不解气,往地上“呸”了一口,这才随着年长猎户走开。
原本甚为高兴的心情被这两名无赖猎户一闹,多少受了些影响。未等他拾起地上猎物,身后已有人咳了一声,道:“尉迟……”
“哎?”
马上青衫人叹了口气,低着头,一脸心虚的模样,手中拈着一根羽箭。
“方才我并未射出去。”
“什……什么?”
“这个,我也不知为何,不过我一箭射出,它便弹回来了……”
“啊?那,那……”
尉迟方急忙低头,看那只雁身上插着的果然并非官中所造白翎箭,而是民间常用的黑羽短箭。
“那两人说的没错。”眨了眨眼,酒肆主人状甚无辜地说道:“是你抢了他们猎物。”
一时间二人大眼瞪小眼,气氛顿时尴尬起来。
“当真流年不利!”心疼地打量着自己那匹马,尉迟方道:“什么人设了这么大的陷坑,害它跛了腿。”
确实,就在两人追逐猎物进入山中之后,尉迟方的马匹突然落入一个捕猎用的陷坑之中,跌坏了腿。两个人此刻围着一匹伤马,正在大动脑筋。
“对了,李兄你不是会医术么?”
“在下是医人的,可不管医马。”
虽然答得没好气,李淳风还是认真瞧了瞧,而后返身到石壁上,采了几株药草,嚼碎之后敷在那匹马的后腿之上,又找来两根树枝,撕下衣上布条缠裹起来,固定伤处。
“先这样吧,好在还有乌夜蹄。”他翻身上马,又将校尉也拉了上来。一手牵着那匹跛马,缓缓向前走去。天色渐渐漆黑,从进山至今已走了三个时辰,此刻想要回去,又是这样的速度,只怕要到天亮。
“不如找个地方暂时投宿?”
“看运气吧。一刻之间若找不到避雨的地方,你我就要变成落汤鸡了。”
校尉这才注意到天色已变得极为沉暗,墨黑的乌云遮住了星月。空气中隐隐传来泥土的腥气,一场大雨正在山中酝酿。此刻决不能走回头路,因为来路之上并无人家,只得继续向前碰碰运气。好在刚出山坳不久,便看见一处亮着灯火的大宅,孤零零地坐落山中。与此同时,瓢泼大雨已经倾泻下来。两人顾不得许多,连忙催马来到宅门前。片刻工夫衣裳均已湿透,甚是狼狈。跳下马来,尉迟方直奔宅门,刚要拍门,却被李淳风拉住了。
“稍待。”
定睛看去,大门竟然是生铁铸成的,黑沉沉的没有任何装饰。门口挂着一双白灯笼,上头用黑墨写着“怀”字,在风雨中飘摇不定。门上有一个乌黑的手印,比普通人掌大了一倍,内中杳无人声,看起来相当诡异。
“奇怪,这山中怎会有这样孤零零的庄子?”
“嗨,管它,进去再说。”
上前叩动门环,敲了半晌却没有应声。暴雨倾盆,满世界都是雨水的声响。尉迟方正要张口叫门,吱呀一声,开了一条缝。先探出来的是一个白纸灯笼,而后,摇曳不定的光线下出现了一张老人的脸。尉迟方陡然吃了一惊:那人白发凌乱,只有一只左眼,整张脸上全是烧伤的疤痕,看不到一处完好皮肤,在灯光下显得分外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