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七日,晴。
我总觉得有人要杀我。
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这两天早晨我总会莫名其妙地接收到一封空白短信,发信的人很执著,每天七点整,分秒不差。
更奇怪的是,手机屏幕上竟然显示出我自己的号码,真是活见鬼。
该不会是串号了吧。我曾经致电移动公司,服务人员态度很热情,但无法对我提供任何帮助。我想更换一个手机号码,可一想到要通知许多人,便气馁了。在这之后,事情有了新的进展,可怕的变故正在悄然逼近——我发现自己被跟踪了。
跟踪——这个词语似乎只会出现在警匪电影里。
一辆黑色的旅行车出现在我的车尾处,始终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我停下它也停下。让我无比惊讶的是,那辆车好像无人驾驶,可这又怎么可能呢?
我故意在市区里兜圈,那辆旅行车如影随形,完全是个甩也甩不掉的恶魔。有一次我横下心,在一处繁华路段猛地停住车,然后跳下车朝后面那辆车狂奔过去,没想到对方的反应一点也不慢,一踩油门从我身边开跑了。事后我有些后怕,万一那辆车朝我冲过来该怎么办,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会不会是自己想多了?我故意开车转了一大圈,发现旅行车还跟在后面。
我在派出所门口停了一下,最终还是离开了,跟人民警察说什么呢,有个疯子不动声色地跟踪我?大概民警同志会先把我当作疯子。
这种事只能自己想办法,别人是指不上的。我横下心,在超市里买了一把进口餐刀,锋利无比,把它放在公文包里,我觉得踏实多了。
与跟踪者面对面时,我会不会使用它呢?到那时候就会知道答案了。
但是,我始终没有机会与跟踪者面对面,公文包里的餐刀彻底糟蹋了,可惜了那一叠花花绿绿的钞票。
老实说,我的刀法基本已经炉火纯青了。当天晚上我在卧室的穿衣镜前挥舞餐刀,想象着跟踪者的模样,用餐刀刺入他的胸膛,在里面转一转,拔出来鲜血四溅,跟踪者捂着胸口那个黑窟窿,软塌塌地倒在地上,浓稠的血从他手缝里像泉水一般涌出,在地板上四处流淌,漫过我的脚面,热乎乎的腥气在房间内弥漫。呵,真是一个骇人的场面啊。
可惜的是,如此一个在我脑海中反复出现过若干次的画面最终还是没能实现,因为跟踪者不见了。
怎么能这样呢,你的敬业精神哪去了?
跟踪者突然一下子没了,我的心里空落落的,像是丢了一件极其珍贵的东西。
我开始四处寻找那个跟踪者,凡是他曾经出现过的地方我都不会放过,我向报刊亭的老板和交通协管员打听这个人,没有任何人能提供线索。跟踪者简直就是个幽灵,好像只有我才能看到他似的。
我被迫回到现实的生活中,我恨那个跟踪者,我刚刚想进入这个游戏,制定游戏规则的人却忽然不玩了,把我一个人留在操场中央,傻乎乎地看着空无一人的攀登架发呆。
我想我被玩了。
好了,现在该重新回到我的正常生活中了,对我来说工作就是兴奋剂,它能让我忘掉一切不开心的事情。
我驾驶着那辆黑色SUV进入地下停车场,发动机的轰鸣声震得四壁发抖,车场保安员早早抬起了横杆,躲在一旁行注目礼,他是担心我哪天会撞断横杆直接冲下去。这个胆小怕事的保安,他哪知道我的这辆超大排气量SUV绝对是闯不过栏杆的,它只是一个外强中干的样子货,是我花几万块钱从二手车市场买来的,尽管我不晓得它转到我手里是第几手了。
我的工作非常特殊,很多时候需要它来壮壮门面,仅此而已。
地下车库里静悄悄的,如同皇帝神秘的陵墓。我停在固定的车位里,先是冷静地观察四周,然后才打开门跳下车。我的后背始终紧贴车身,防备着各种突发事件。车库是个恶性案件频发的地方,也是犯罪分子们最喜爱的场所。
我不紧不慢地走到电梯间,余光扫着两侧的豪华车,如果有歹徒从车后面窜出来的话,我会在第一时间将其掀翻。
可惜这种能上电视台的大场面从来没有发生过,地下车库像个健康安逸的老人,连感冒发烧都没犯过,一路小跑奔着长命百岁去了。
我乘电梯到了顶层。不知是谁的创意,电梯里三面是镜子,空间无限延伸,我在镜子前照了又照,数不清我在里面有几个脑袋。
电梯门无声无息地滑开了,我踏在松软的地毯上,感觉很舒服。这栋高端写字楼的租户并不多,顶层只有几家公司,平时人烟稀少,偶尔见到其他公司的职员都要热情地寒暄一阵,像见到亲人似的。
我的公司在走廊的尽头,门上没有任何招牌,只有一组金色的门牌号,很神秘,一如我的职业。
我警觉地看了看空空荡荡的走廊,然后侧身进了公司。我的公司面积并不算大,但非常精致,与其他公司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门口的接待台没有人,桌上乱糟糟的,像是刚被警察搜查过。我最反感的就是杂乱无章的环境,我的客户如果看到这番景象,马上就会扭头走人的。
我扶着桌角做了几次深呼吸,体内的火星子渐渐黯淡下去。“何美丽!”我斯斯文文地喊了一声。
我的声音在办公室里钻来钻去,像智能导弹那样轻松地找到了职员何美丽,然后揪起她的耳朵,用力往大厅里拖。
“李晓峰,你终于来了。”她的嗓子有些哑,说起话来从来都是慢悠悠的,能把人活活急死。
“请叫我李总。”我板着脸说。
何美丽嘻嘻笑了两声,打趣地说:“整个公司就三个人,还用这么正式吗?”
“请叫我李总。”我有些恼火,一团烈火又在我胸口燃烧起来。
“这两天你去哪儿了?”何美丽避重就轻地问。
“我跑业务去了。”我用手指头敲了敲桌子,说,“赶紧把卫生打扫一下,注意企业形象。”
何美丽不大情愿地转到桌子后面,一边收拾文件一边说:“今天有客户要来?”
“嗯,准备好茶水饮料。”我解开西服扣子,软绵绵的肚子一下子弹了出来,顶在桌角上,又疼又痒,“柳飞云来了吗?”
“早来了。”何美丽把桌子整理得井井有条,“他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不知在里面忙乎什么呢。”
“他在忙大事呢。”我撇撇嘴,说,“你不要去打扰他。”
我大步流星地走进自己的办公室,把遮阳板放下来,办公室顿时与外界隔离开来,我感到很安全,就算在里面拿大顶也不会有人知道。
这家公司有两个股东,我和柳飞云,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柳飞云曾经是我的老板,他当年创办了一家知名的广告公司,是个风云人物。目前他完完全全脱离了商业圈,成为了一名职业作家,整天对着电脑写呀写,几年下来,书倒是出了两三本,收入方面撑不着也饿不死。我劝他不要再写了,以他的智商重操旧业这辈子肯定衣食无忧。他对我的话置若罔闻,继续在电脑前默默耕耘,与寂寞为伴。
何美丽是我这里唯一的员工,大概二十八九岁吧,至今单身。容貌方面我不想劳神费力地形容了,一句话,她的模样与名字正好相反就对了。
何美丽经常对我的工作指指点点、唠唠叨叨,有时候我觉得她才是这家公司的老板,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马仔而已。
虽然我像躲瘟神一样躲避她,但不可否认,她在工作方面是认真的,尤其是我不在公司的时候,她自律性很强,从不迟到早退,是性价比极高的绝版员工。倘若没有她,这家咨询公司早就轰隆一声倒闭了。
终于提到我的公司了,这是我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骄傲篇章,我甘愿为此付出一切。有人会问了,一家只有一个职员的皮包公司有啥可骄傲的?哼哼,这家公司可不是一般的公司,我起了一个大气磅礴的名字:马奎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又有人纳闷了,这算什么呀,中不中洋不洋的,故作玄虚吧。
我敢肯定说这话的人绝对没看过侦探小说,连硬汉马洛、埃勒里·奎因、菲尔博士都不知道。我不想解释什么,赶紧去买书补习一下知识吧。
说实话,当初我注册这个名字时历经了种种磨难,好不容易才办下营业执照,还没开张,税务纠察员就登门了几次,大概是想把犯罪扼杀在摇篮中吧。
公司开业刚刚三个月,亏损了整整九十天。
我不在乎钱,我只在乎事业,其实能干上自己喜欢的事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再说了,没有哪个人生来就可以一步登天,时间有的是,急什么嘛。
另外,曾经在商界叱咤风云的柳飞云有不少积蓄,我不必为房租水电那些小事担心,只要每月把账单塞进他的办公室里就行了,他会搞定一切的。
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柳飞云从来不闻不问,平时除了吃饭、去卫生间外,他基本不出房间,话也越来越少,我看他已经走火入魔了,我真担心他哪天会打开窗户跳下去。
好在公司不会一直亏损下去,上个星期我让何美丽在公司附近的几个信息栏上刊登了一条业务广告,没想到效果奇佳,我的电话就快被打爆了。
大家一定以为我要发大财了吧,其实不然,那些电话都是推销保险的,正经的业务电话一个都没有,气死人了。
俗话说好事多磨,生意终究还是自己找上门了。一个大概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约我今天早晨见面,我告诉对方公司地址,他在电话中没透露半个字,这样很好,电话线是不保险的。
我把房间简单收拾了一下,然后走到隔壁有节奏地敲了敲柳飞云的房门。过了许久,里面才应了一声,那是一种不高兴的语调,很显然,我破坏了他的写作氛围,或许飘在柳飞云头顶上的灵感被我吓跑了,它们排着队从窗口跳出去自杀了,谁知道呢。
“柳飞云,你该休息一下了,伟大的作品可不是这样熬出来的。”我提高声调说。
“你读过伟大的作品吗?”柳飞云隔着门板反问我。
坦率讲,我非常讨厌他这样的反问。“我找你有点事。”我说。
“是账单吗?”柳飞云慢条斯理地说,“我记得前几天已经支付过了。”
“跟钱没关系。”我耐着性子说。
“哦?”他故作惊讶道,“是不是要分红了?年底再说吧,我现在不缺钱。”
“你想什么呢,我还在为第一笔收入奋斗呢。”
“你辛苦了。”
我呼哧呼哧喘了几口粗气后情绪才逐渐平缓下来,柳飞云这个家伙说起话来能气死人。
“你能不能把门打开?”
“就这样说吧。”
“好吧,我在附近贴的那些业务广告有效果了,”我对着门板说,“今天会有一位客人到公司来。”
“好事呀。”柳飞云照旧慢吞吞地说,“看来公司终于要开张了。”
“你跟我一起会客吧。”
“这不符合我们之前的约定,”柳飞云说,“我可不想操心公司的事务。”
我对着门板郑重地点点头,说:“有些事情可能会激发你的灵感,多接触一些外面的事总比待在房间里强吧。实话告诉你,闭门造车永远成不了伟大的作家!”
我的话有点不留情面,但这是我的心里话,憋在肚子里总有一天会发霉的。
房间里再没动静了。我有些后怕,自从进入写作行当以来,柳飞云的性情变得古里古怪的,我现在越来越摸不准他了。
足足过了半分钟,柳飞云才回话:“好。”
“好”是什么意思?是夸我还是挖苦我呢?你就不能多说几个字。
我站在房门前等着,觉得自己是个傻小子,还好何美丽没看到这一幕。
我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磨制了一杯咖啡,从书柜里取出一本推理小说,然后舒舒服服地坐在躺椅上。
我的办公室四四方方,相当特别,没有桌子,没有电脑,也没有文件柜,我根本不需要这些没用的摆设,我需要的只是清晰的思考能力。
宽大的落地窗把灿烂的阳光吸进来,缓慢地在我身上爬,暖洋洋的,感觉很舒服。楼下的街道密密麻麻挤满了人,黑糊糊一片像蚂蚁搬家似的,小汽车停停走走,拖着一条尾巴在主干道上磨蹭,污染着空气。
我翻开书,静静地读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我把书扣在茶几上,我居然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房门被推开了,谢天谢地,深居简出的柳飞云终于出现了。我好像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见到他了,有了一点陌生感。
他穿着一件合体的深色中式服装,里面是一件斜纹衬衫,利刃般的裤线笔挺,裤腿恰到好处地搭在擦得锃光瓦亮的皮鞋上。他又高又瘦,微微凸起的颧骨上架着一副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既深邃遥远,又显得平和静谧。他的脸上总挂着冷峻的笑意,但从不会流露出一丝情绪波动,他心里在想什么,大概世上没有几个人能猜中。他的头发及耳,梳理得整整齐齐,好像随时准备接见外国首脑似的。
“你还活着。”我咧着嘴笑起来。
“你的激将法起到作用了。”
“忠言逆耳呀,还好你不算糊涂。”我为柳飞云磨制了一杯咖啡,殷勤地送到他面前,“别总是跟电脑较劲,时常出来转一下,换换脑子。”
“你那位重要客人呢?”柳飞云把整个房间打量一个遍,好像里面藏着一个隐形人似的。
“就快到了。”我说。
“很好。”柳飞云把椅子挪到墙角,端起咖啡杯,再不说话了。
“嘿,我说,先聊聊天吧。”
柳飞云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说:“聊什么呢?”
他的话让我非常恼火:“奇怪了,当年那个能言善辩,八面玲珑的柳飞云哪儿去了?”
“不太清楚。”柳飞云慢吞吞地说,“我跟那个人不熟。”
我把咖啡一饮而尽,气哼哼坐下来,把趴在舌头边上的话统统咽了回去。
我们就这样相对而坐,十五分钟过去了,客户怎么还没到,该不会是临时变卦了吧。我开始担心起来。
我背着手在空旷的办公室里踱步,一圈接着一圈。这时楼下传来一声巨响,接着是一阵尖叫声,我跑到窗前,往楼下张望——一辆车冲进了路边的绿化带里,撞到大树上,机器盖受损,冒出来一股黑烟。一群路人围过去,朝车内指指点点的,他们脸上流露出惊讶的表情,大概是司机喝醉了,现在还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呢。
柳飞云没有动,他继续喝着咖啡,一副超脱世俗的样子。没过多会儿,电话铃响了,我一个激灵,把电话接起来。
“李总,客人到了。”何美丽沙哑地说。
“请他进来。”我竭力控制住声音,平稳地答道。
“客户来了。”我放下电话,对柳飞云说。
“我知道。”柳飞云把咖啡杯放到茶几上,说,“沉住气。”
终于有事做了,我体内的每根神经都在拍手叫好。我整理了一下衣服,随后坐回到椅子上。
门外传来脚步声,我立即竖起耳朵,何美丽在前,客户在后,两个人相隔约三步远。客户的步幅很小,不过他的脚步声却很响。
敲门声响起,像打击乐一样悦耳。我慢腾腾地站起来,然后老成持重地应了一声,声音浑厚,我很满意。
墙上有一个挂钟,一只光秃秃的鸟来来回回出现了十次,也不嫌累。
十点了。
门推开了,何美丽小心翼翼地引客人进屋。我看到了那位客人:个子不算高,戴着一顶灰帽子,笔直的鼻梁上架着神秘的墨镜,青蓝色的下巴光溜溜的,他的脸颊瘦削,长长的脸上棱角分明,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因为瘦弱,他身上那件还算像样的西服像是挂在他身上似的,随着他的步履上蹿下跳。
我注意到他的皮鞋,鞋面粗糙,鞋底又蠢又厚,整体造型像一个貌不出众的鲶鱼头。
何美丽把茶杯轻轻地放在茶几上,然后朝我点点头,识趣地欠身退出去。来者站在办公室中央冷冷地看着我,并没有摘下墨镜的意思,有些目空一切的味道。
这是充满敌意的开场,客人显然并不相信我。当然了,换作我也是一样,私人调查员在大众的眼里基本等同于史前怪兽。
我把推理小说放回到书柜里,他的脑袋随之转动起来。原来不是盲人呀,这就好办喽。
我像树懒一样慢慢地合上书柜门,我的鼻子却忙碌起来,如同一只时刻警觉的猎犬,我闻到一股薄荷酒的味道。
客人还在透过镜片费力地观察我,像一尊善于思考的雕像。
“刚才差点被车撞到。”这是他的开场白,声音很大众化。
“没事吧。”我关切地问。
“还好,没事。”
我走到房间的另一头,请他坐在沙发上,刚要自我介绍,旁边的柳飞云突然说:“你是皇都大酒店的调酒员,你这次来是为了你的爱人。”
他这句平平淡淡的话如一颗核弹在客人的体内炸开了。他像缺氧似的张开了嘴,原本平顺的额头褶皱起来,仿佛一瞬间苍老了,此刻墨镜后面肯定是一对睁得大大的眼睛。
柳飞云善意地笑了笑,没作任何解释。
“你认识我吗?”客人有失风度地用力扯下墨镜。
看来柳飞云的话一语破的,但他是怎么做到的呢?我想不通,这家伙简直就像个妖怪。
“我们没见过面。”柳飞云平静地说。
“那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工作单位的?”客人几乎喊起来,仿佛他面前坐着一个能大变活人的魔术师。
是啊,这正是我想问的问题。
“请喝茶。”我指了指对面的沙发,机敏地控制住场面,同时把神秘感延续下去。等客人走了,我要好好问问柳飞云,他是不是对我隐瞒了某些特异功能。
客人很配合地坐在我的对面,眼睛里是大大小小几百个问号。
我介绍了柳飞云,然后取出一张名片,双手递给对方,问道:“请问怎么称呼你?”
“我叫王哲。”他把我的名片放进上衣口袋里。
“幸会,幸会。”我友好地伸出手,最大限度地稀释王哲对我的敌意。柳飞云则稍稍点点头。
“你们还没回答我的问题。”王哲不依不饶地追问。
“很简单,职业素养而已。”我比较婉转地往自己脸上贴金,“我要是没点本事你能找上门来吗?”
“那倒也是。”王哲服气地说。
很显然柳飞云碰了一个头彩,下面的话题好开展了。
“客套话就免了吧,”我说,“请问你有什么需要?”
“你这里怎么收费?”王哲不放心地问。
我心里一乐,从茶几下面取出一张塑封好的彩色价目表递给他。俗话说褒贬是买家,看来这单生意十拿九稳了。
王哲认真地看了一会儿,然后把价目表放在茶几上,问柳飞云:“需要预付一部分吗?”
柳飞云指指我,说:“他才是老板。”
“也不一定,咱们先说事儿吧。”我赶紧接过话头,给他吃下一颗定心丸,“钱并不是主要问题。”
“那我就说了。”王哲犹犹豫豫的。
“请讲吧。”我鼓励他说。
王哲足足酝酿了三十秒钟,最后他终于说道:“我遇到鬼了。”
“哦?”我没有心理准备,险些从椅子上滑下去,竟然有人委托我去调查灵异事件,真是活见鬼。
我偷偷看了一眼柳飞云,他只是动了一下嘴唇,好像对王哲的话一点都不意外。
“你没事吧?”王哲惊讶地看着我。
“没事。”我干咳了两声,掩饰住窘态,“我没听错吧,你见到鬼了?”
“千真万确。”王哲认真地说。我死死地盯着他,他的神经系统似乎没出现问题,可这句话不该从他的嘴里说出来。
我喝了口咖啡,给自己赢得一些思考的时间。此前我曾接触过各类离奇事件,但鬼神之事还是头一遭。对方委托我去调查冥界的事,世上大概没有比这更荒诞的事了。我想应该把他撵出去,因为他在浪费我宝贵的时间。
“你有什么问题吗?”我对柳飞云说,希望他能说出这句得罪人的话。
“我没意见。”他居然说出了这么一句泄气的话。
“请具体说说吧。”我说。
怎么回事?我应该把他赶出去才对呀,可我的舌头坚决不服从大脑的指令,愚蠢的好奇心占据了上风,完全不顾及后果。
“是这样。”王哲开始讲述,很认真很详细,“我偶尔发现老婆在午夜偷笑,只要一关灯她总会笑一下,毫无来由……”
我恼火地打断他的话:“我晚上也会笑,这可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你会在路边站上整整一天吗?”王哲反问道。
“中午也不吃饭吗?”
“一口也不吃。”
我摇摇头,谦虚地说:“我恐怕做不到。”
“你做得到吗?”我扭头问柳飞云。
“我也做不到。”柳飞云示意王哲继续说,看得出他对这件事很感兴趣。
王哲接着说道:“后来我发现她只要一入睡就叫不醒了,呼吸相当微弱……”
“这倒是怪事。”我禁不住再次插嘴道。
“怪事还不止这些,她从来不抽烟,我却从她身上闻到了浓浓的烟草味。”
我故意抬杠道:“这没什么稀奇的,那一定是二手烟呗。”
“她还会说一些莫名奇妙的话。”
“我高兴的时候也会胡言乱语。”
柳飞云忽然笑了一声,挺不严肃的,我瞪了他一眼。
王哲盯着我说:“你见过尸体从太平间的冰柜里走出去吗?”
我愣住了,准确地说是彻底傻眼了。这完全是悬念小说的创作题材,柳大作家心里该乐翻天了吧。
柳飞云现在正襟危坐,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这家伙倒是真能装蒜啊。
那只又秃又丑的傻鸟又出来捣乱,这次被我忽略掉,我开始有点讨厌它了。
王哲又开始断断续续地讲述,他像是在读一本书,没有半点感情色彩。大致内容是他老婆席丽丽开车撞死了青年教师詹广才,死不瞑目的詹广才找上门来,控制着席丽丽的身体,一段时间后,詹广才忽然莫名其妙地离开了她的身体,但王哲却固执地认为这个死人就潜伏在他的身边,随时会要他的命……
接着他说到了在客房里遇到的各种离奇怪事,1514房间的神秘客人以及他在工作间里自言自语等等。他说如果不是酒吧经理大发慈悲把他调回去的话,他早就疯掉了,或许现在已经没命了。
在王哲冗长的讲述过程中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具尸体在大街上乱逛,光是想想就够可怕的了,如果尸体坐在我对面会是什么感觉。
我忽然有一个想法:王哲是不是就是那具尸体呢?
我仔细观察王哲的眼睛,眼眶里面水润润的,黑是黑,白是白,一点杂色都没有,他应该不是个死人。
“你没有夸张演绎吧。”听完他一大段的讲述,我接了一句。
“我说的每个字都是真实的。”王哲喝了一口茶,润了润泛出白沫的嘴角。
柳飞云还是刚才那副模样,跟个蜡像似的。
我站起来走到窗口,鸟瞰街景,把王哲的故事从头到尾仔细梳理一遍,试图找出一些不合情理的环节。我大概思考了两三分钟,发现这里面没有一个环节是合理的。把王哲撵出去的念头再一次浮上心头。
“借尸还魂?”我扭过头,嘲讽地说,“我好像在某部小说里读过类似的情节。”
“是吧。”王哲说。
“好了,我们言归正传吧,”我清了清嗓子,态度严肃起来,“简单说,你认为是席丽丽开车撞死了人,被撞的人找上门来,要加害你们小两口。”
“肯定是这样。”
“可是那具尸体怎么晓得你家门牌号的?”我开始胡说八道。
“我不知道,可能他去4S查过维修记录。”王哲越说越不靠谱。
“你是说一具尸体大摇大摆地去4S店服务台,让接待人员从电脑里调出你家小汽车的维修记录?”
“大概是吧。”
“恐怕说不通吧。”我厚着脸皮继续往下分析,“他怎么会找到维修店的?”
“因为他一路尾随着那辆车。”王哲言之凿凿,一点也不脸红。
我的眼珠子转了转,这小子该不会是电视台派来的暗访记者吧,如果是这样,他身上肯定藏着一台微型摄影机。看吧,我要出名了,过不了几天工商局就会来人查封,何美丽将面临失业,柳飞云也甭想写小说了。
“事情比较复杂,你需要预支一部分费用。”我试探他说。
“你要多少?”
“一千元吧。”
王哲乖乖地取出钱包,抽出一叠钱交给我,我数也没数就放进口袋,王哲并没有发出惊声尖叫。真是奇怪了,没见过如此舍财取义的卧底记者。
“你以为我在编排故事吧?”王哲苦苦地笑了笑,“告诉你,我每晚都在做噩梦,而且都是同一个梦。”
“好吧,我接了。”我的嘴巴擅自做主,“你把客户资料填清楚,我会替你保密的。”
王哲埋头写起来,我却有点后悔,真希望时间能退回到一分钟前,我好有时间把这张多事的嘴用胶条封上。
“要不要签份合同?”王哲戒备地看着我说。
“我先给你开张收据吧。”我从书柜里取出一本崭新的票据本,写下一千元的收条,然后另外拿出一张白纸简单写下调查的内容和结束时间,最后签上我潇洒的大名。当然我是不会盖公章的,王哲的卧底身份并没有彻底排除,玩阴的必须要处处小心。
柳飞云忽然问:“你跟席丽丽的关系怎么样?”
“挺好的。”王哲干脆地说,“当然偶尔也会拌拌嘴。”
“她的朋友多不多?”柳飞云接着问。
“据我所知,她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
“我没问题了。”柳飞云又回到蜡像状态。
王哲站起身,随口问了一句:“你的公司没有其他职员吗?”
“都在外面办事呢。”我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
“你是怎么知道我是皇都大酒店的调酒员的?”王哲不甘心,又问柳飞云。
“我是猜的。”柳飞云淡淡地笑了笑,他铁了心要让王哲扫兴而归。
我把王哲送到电梯口,然后急匆匆地回到房间,关上门,质问柳飞云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知道什么?”
“王哲是皇都大酒店的调酒员。”
“我是猜出来的。”
“那你猜猜我昨晚洗澡了没有。”我板着脸说。
柳飞云顿了一下,说:“你昨晚没洗澡。”
我心里一惊,莫非这家伙真有与众不同的特殊能力。
“因为我了解你。”柳飞云接着说,“你通常一个星期才洗一次澡。”
“别开玩笑了。”我尴尬地说,“你到底用了什么妖术?”
“其实我并没有足够的把握。”柳飞云说,“是鞋子。”
“鞋子?”
“他的脚步声很响,并不是体重的原因,而是鞋子造成的声响,”柳飞云解释道,“他的鞋子很沉,我们都看到了,那是一双劣质的皮鞋,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会买一双不合潮流的鞋子?不可能,唯一的解释是单位配发的皮鞋。”
“可是,这跟皇都大酒店有什么关系?”
“请你不要随意插嘴。”柳飞云不满意地看了我一眼。
我吐吐舌头,示意他继续说。
“现在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单位会为员工准备皮鞋呢?市区里没有工厂,剩下的大概只能是服务性的单位了,你知道哪些是服务性单位吗?”
我歪着脑袋想了想说:“银行、邮局、酒店。”
“没错,”柳飞云的手在空中挥了一下,“这三种行业的职员有不同吗?”
还没等我回答,柳飞云便自顾自地说上了:“银行和邮局的技术含量相对较高,一线员工普遍岁数大一些,而酒店恰恰相反,那里是吃青春饭的地方,二十出头刚好是最佳的年龄段。”
“马马虎虎说得过去。”我勉强同意他的推断,“你是怎么确定他在皇都大酒店工作?”
“你告诉我业务广告只贴在公司周边的信息栏中,由此我估计客户供职的单位一定在我们的写字楼附近。人通常只会关注自己身边的事,这是人之常情嘛。”
“周围的酒店可不止那一家。”
“是呀,到底是哪家酒店呢?”柳飞云皱起眉头,“我马上想到三家酒店,其中两家是刚刚兴起的快捷式酒店,另外一家是五星级的合资酒店。从理论上讲,大型企业的职员寻求调查公司帮助的概率要高一些。”
我说:“那家外资酒店取了一个相当俗气的名字。”
“多少有一点吧。”柳飞云说。
我想到王哲脚上那双笨笨的鲶鱼头皮鞋,此人供职单位的采购员一定吃了服装厂家大笔的回扣。
“你怎么知道他是调酒员呢?”我想到另外一个问题。
“只要没感冒的人都会猜到。”
“我知道了。”我点了一下头。
“是他身上的浓重的薄荷酒的味道,一般的餐厅里没有这类酒品。”柳飞云说。
“有点说不通吧。”我觉得他这条推断比较勉强,“他可能刚在哪个酒吧喝了一杯薄荷酒。”
“现在是几点?”柳飞云反问道,“有多少人会在早晨去酒吧喝杯洋酒。”
“这种人不是没有。”我抬杠道。
“有是有,但概率很低。”
我端起咖啡杯,趁机想了想,柳飞云的推断有着明显的主观化,但却很难找到其明显漏洞,或许是我太笨了吧。
“还有一点,你怎么知道是他老婆的事?”我挠了挠头皮,完全想不出任何线索。
“是我猜的。”他说,“进了办公室他为什么迟迟不肯摘掉墨镜呢?只有一个原因,他要调查的事有些难以启齿,什么样的事情会难以启齿呢?”
“嘿嘿。”我忍不住笑起来,“这家伙的老婆出事了,都这样了还在装酷。”
“这就是我的基本判断,有运气的成分。”
“哼,我看都是运气。”我不服气地说,“这样的话我也都猜中。”
“我完全同意。”柳飞云笑眯眯地说,“我又不是福尔摩斯。”
听到这话,我内心深处才稍稍感到平衡。我从口袋里取出袖珍录音机,把王哲的话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听了一遍,听完之后我很想给自己一记重拳。
王哲其实不该来找我,他应该去电影制片厂,策划出一部惊悚的悬疑大片,可能会迎来人生最重要的转折。
“你觉得他是个神经病吗?”我问柳飞云。
“很难讲。”
“我该接受这个案子吗?”
“你已经接了。”
是啊,我差点忘记了。我取出那叠粉红色、附着我体温的钞票,数了又数,摸了又摸,感觉好极了。我跟它们无冤无仇,要把它们交回去我可一百个不乐意。
“你在皇都大酒店有认识的人吗?”我问他。
“有两个大学同学在那里上班。”
“太妙了。”我打了一个响指。
我把钞票重新放回去,为了它们的安危,我决定正式调查这个匪夷所思的案子,把那具行走的尸体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