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女配跟情敌HE了

耽美女配跟情敌HE了

作者:禾乌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本文字数二十万以下,因此六万字入v】沈今朝死后方知,自己生活在一本耽美小说中。她以为青梅竹马,情投意合的心上人,娶她原是碍于世俗,逼不得已。在她死后,对方表面怀念亡妻,立痴情人设,实则对主角受强取豪夺,彰显身为主角攻的霸道本色。重生回到成亲当天,洞房中的沈今朝忍不住泪流满面,哭了很久很久,久到藏于梁上的杀手都不禁打了个哈欠,翻身而下,糜艳颓丽的脸庞逼得很近,近到今朝能看见他眸中的烛光。他声音温和,笑容却不带一丝暖意:真是没完没了,谁惹你这么伤心,我去替你杀了可好?沈今朝愣了愣,看清新对方长相后,哭得更凶了。原因无它,眼前这个凶神恶煞的大美人,正是主角受。-*温和良善小菩萨X睚眦必报大美人*男主又骚又坏,但身心高洁,唯一心动只有女主*含耽美/百合元素,恶毒男配多*引战和刷腐的评论会删除文案2023.04.08已截图【下本文简介】《惹毛情敌后》林琏是朵小白莲,男女通吃,走到哪被人捧到哪。某天,她听见死对头小绿茶的系统音后,才知道自己生活在一个恋爱游戏中。小绿茶原来是穿越而来的玩家,只要成功攻略五个男主,就能回到现实世界。而她则是游戏里为主角增添任务难度的恶毒女配。看着手段低劣,又蠢又坏,总来挑衅她的小绿茶。林琏:恶毒女配来咯!对生活感到无趣的林琏,平日最大乐趣成了把小绿茶当猴耍,故意跟小绿茶抢人,破坏小绿茶的攻略,看小绿茶眼红吃醋,无能狂怒。却没想到,有朝一日翻了车。被她彻底惹毛的小绿茶:系统,我忍不了了,我今天一定要狠狠炒死这个白莲花!小白莲:嗯?她要怎么炒?小绿茶脱下裙子……小白莲:??!-喜欢同类型文章的宝宝可以点进我的专栏,里面有很多预收哦,收藏越多开得越快哦!…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地绵绵
    【糙汉VS美娇娘】【家长里短+美食+经商】[女主篇]盲婚哑嫁。新婚当晚,芮娘坐在床边。男人高大的身子像是一堵墙,硬邦邦的。他大手撩起红盖头 ,芮娘抬眼。就见这足足比她高出一个头的男人,黢黑的脸冷着,她有些害怕。[男主篇]烈日当头,田地里。男人挥着锄头,宽阔的后背被汗水全部打湿,所有人都不愿意在大中午干活,鲁越除外。同村男人打趣:鲁越,急着回家见媳妇儿啊!鲁越笑而不语,只是心口火热。他时不时想念着家里院门口的那抹倩影。手上的动作也越来越快。PS:1.女主非穿越非重生,正儿八经古代人,请不要用过分现代人的眼光要求女主2.男主善良踏实没有不良嗜好,两房妻子都有隐情3.女主最美,金手指就是美,干活也美4.双C,美食+日常温馨+经商=====预收《农家有福》====林果果胎穿,穿越前她知道自己有份金手指,却一直不知道金手指是什么。空间?没找到。灵泉,似乎也没有。林果果以为自己又被晃悠了。可自从她出生,她饿了母鸡会多下两个蛋。无聊了,小黄狗就疯狂在她面前摇尾巴。被欺负了,还有自家那个傻蛋锅锅替她出气。原本重男轻女的奶奶见到她之后忽然喜欢的挪不动步子。屋里恶毒狡猾的伯母娘也偏偏对她最好。林果果后知后觉,她的金手指好像是…………-严家小儿子出生带煞,干啥啥倒霉,命中道士说要结一门娃娃亲。严家把目光放在了林果果身上。原本以为那老道士也是在忽悠他们严家。可自从真的和林家结了亲才发现。这小娃娃,真他娘的命中带福气啊!!
  • 作者:周国平
    本书是周国平先生的散文集,收入2011年至2014年所写的文章,也是周国平先生的第六本散文集。作者以觉醒来作为这四年思考写作的关键词,书中的话题涉及哲学、信仰、阅读、教育、生活等等,而在作者看来,哲学的沉思,信仰的寻求,经典的阅读,教育的进程,生活的磨炼,终极的目的都是为了觉醒。如果不能觉醒,哲学就只是逻辑,信仰就只是姿态,经典就只是文献,教育就只是培训,生活就只是遭遇,一切都仍然是外在于自身的。作者认为,觉醒是一种巨大的内在力量,拥有了这个力量,一切外来的负面力量都不能真正把人打败。面对天灾人祸,世风的不正,人心的不善,落在头上的不义,人们诚然仍会痛苦,但是,一定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内心的平静,因为这是我们会知道,没有什么能夺走自己的内在的珍宝,使自己的人生失去方向和意义。在本书中,周国平先生将自己关于觉醒的切身体会,与读者分享共勉。
  • 作者:有马赖义
    又是黄昏风停的时候。我习惯地往镇外的防波堤走过去。我认为听听海浪声音大大有助于乘凉,而聪明的人们每当这闷热的时刻总聚集在有冷气设备的咖啡馆或餐厅。理论上确实如此,可是,像我这种年龄的人,长年积习是一下子改不了的。我已在这堤防的尽头处蹲了个把小时,望着海面。夕阳西下后晚风开始拂过 -这是我最喜欢沉浸的气氛。
  • 作者:香芋酥皮
    预收《六零海岛女军医》在专栏,感兴趣的宝可以先收藏哦!本文文案: 团宠苏淼淼到七岁时突然觉醒前世记忆,才发现她全家都是一本年代文中的炮灰。书中的她体弱多病,幼年夭折,家人承受不了这种痛苦,就把和她有几分像的女主当替身养在家里,以解思念之情。苏家人把对苏淼淼的愧疚全弥补给女主,可女主就是个白眼狼,未来会为了男主背叛苏家,害得苏家家破人亡。苏淼淼:她可是食修,体弱多病?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不过,为了以绝后患,年仅七岁的苏淼淼决定重操旧业做美食,一定要把自己养的壮壮哒。至于白眼狼女主,有多远滚多远。美容养颜银耳羹,养身健体佛跳墙,延年益寿人参酒……一道又一道美食从苏淼淼手里出来,不仅好吃还有特殊功能。慢慢的,苏淼淼靠美食不仅扭转了命运,还成了所有人的团宠,后来甚至成了国宝级厨师,风光无限。就是那个大反派,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宴青云:因为你是我的白月光啊!……苏飞飞穿越了,她知道,要不了多久,她的堂妹苏淼淼会夭折,她会被有钱的堂叔收养,过上人上人的生活。未来她还会和帅气多金的总裁在一起,被荣宠一生。这样的生活比天堂还爽,穿越太值得了。苏飞飞怀着期待等啊等,等啊等,然而她没有等到苏淼淼去世,反而等到她越来越好,被封厨神的消息。苏飞飞:我才是女主啊!【阅读提示】从女主七岁时写起,幼年只有亲情友情重要的事说三遍:架空,架空,架空感谢碧水好心咕咕送的封面预收文案:《六零海岛女军医》十八岁生日当晚,纪诗诗突然觉醒了前世记忆,才知道她竟然穿到一本年代文里,未来会成为任劳任怨的后妈。书中的她替军人丈夫照顾年迈刻薄老母亲,即使被继子不小心撞流产无法再怀孕,也依旧把三个调皮捣蛋的继子培养成大佬。等她年老时,她的军人老公会当上上将,几个继子也被她感动把她当亲妈宠,后来他们家还被拍成了电视剧,引的无数人羡慕。纪诗诗:……这有啥好羡慕的?给杀了自己孩子的人当了一辈子没工资的保姆,期间还要遭受无数刁难,这值得羡慕?这后妈谁爱当谁当,她不干了。但可惜纪诗诗的记忆恢复的太晚,她已经和男主订婚了,纪诗诗只能摩拳擦掌准备退婚,没想到她继妹突然要死要活闹着要这门婚事。这下纪诗诗乐了,恶毒继妹居然上赶着跳火坑当保姆,她免费让,不用谢。甩掉糟心婚事,想着自己有中药系统这个金手指,纪诗诗干脆去当兵,随大部队前往海岛,在海岛上赶海种药看病,顺便撩撩不用负责的帅哥,生活美滋滋。秦启航:撩而不娶,做梦!纪诗诗:当初说好只是玩玩的。秦启航:不这么说怎么引你这个小狐狸上钩呢!纪诗诗:……————纪素素上辈子最羡慕的人,就是当上上将夫人,还被三个继子宠上天的纪诗诗。因此一朝重生,纪素素毫不犹豫抢了这桩婚事,准备替她姐享受美好人生。想象很美好,然而,等嫁过去后纪素素才发现……未来风光无限的上将现在只是一个小营长,未来的大佬们现在还是不学无术的恶毒熊孩子。家里还有嘴毒刻薄的婆婆,整天把纪素素当老牛使。纪素素:泪流满面jpg这后妈太难当了!!掀桌jpg
  • 作者:雨雪悠悠
    洛柒死了,就在她即将要拥抱幸福生活,过上美好人生的时候,眼睁睁看着她的店铺,她的房子慢慢脱离她的怀抱,她可太不甘心了。然而,这还不是最不幸的,更不幸的是她死后居然没能像其他人那样轮回转世投胎,她连去往阴间的路都找不到,她成了没人要没人管的孤魂野鬼,还有鬼比她还惨吗?不,没有了!这世上就只有她一只孤魂野鬼!于是当有一天有人告诉她它可以帮她改变这种处境的时候她丝毫没有犹豫的答应了,因为她终于可以重新过上人过的日子了,虽然是有条件的,签完合同后的洛柒心愿就是千万别解约,不过是几个任务而已,她做,最重要的是她实在不想回到从前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了!被领养的凄惨孤儿,让我来帮你报仇!继母不好当,爱谁当谁当!……(快穿文,故事之间互不影响,大家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故事来看,更多好玩的故事敬请期待)PS:世界都是架空世界,求不考据,大家多多支持呀~
  • 作者:希昀
    (追妻火葬场,先婚后爱)谢云初前世循规蹈矩,遵守三从四德,体贴伺候夫君,尽心孝顺公婆,一日她操持完婆婆寿宴,染了风寒,积劳成疾病倒,大夫放话活不过半年。继母过来探望她,与公婆合计,做主将娘家继妹接来,明是照料她,暗是打算等她死后给王书淮当续弦。公婆一力促成,王书淮闷声不吭未做反驳,就连一双儿女也埋怨她严苛更喜欢温柔贤淑的小姨,所有人都很高兴,唯独没人问过她的意思。谢云初一口血呕死了。再次睁开眼,她回到了丈夫初入官场之时,望着等她伺候的婆婆,意气风发盼着她打点内宅的夫君,到了议亲之时央求她牵线搭桥小姑子,还有那嗷嗷待哺尚未被养废的孩子……谢云初冷笑,既是重活一世,她便要做个不一样的长媳。*王书淮是百年世族蕴养出来的嫡长子,气度清执,丰神毓秀,他娶了全京城家世相貌性情无可指摘的谢云初为妻,这辈子他把规矩刻在骨子里,就连那事也甚是克制。直到某一日,他发现一向端方守礼的妻子束绸不裹了,眉梢的笑张扬如三月里的朝花,俏生生与人道,无妨,我和离便是。王书淮如芒刺在背,开始寻思自己哪儿做得不对。(全员火葬场)(将高岭之花逼疯。)-------接档文1姐妹篇《望门娇媳》(追妻火葬场)简介:徐云栖的嫡姐病逝,嫡母拿姨娘与幼弟的性命威逼她,让她嫁给姐夫做续弦,照料嫡姐一双儿女,徐云栖默不作声嫁了过去。婚后徐云栖客客气气照料姐夫,用心教导外甥和外甥女,就连那鬓霜斑斑的老太太也一并服侍周到,可惜因是庶出,王府上下无人敬她,认为她配不上这当朝最尊荣的摄政王妃身份,她明是女主人,实是女仆人。萧道韫身为当朝摄政王,英明神武,杀伐果决,常年驻守边关,直到战事消弭方回朝,彼时妻子病故,稚儿年幼,念着愧对亡妻与岳家,岳家提出让亡妻庶妹给他做续弦,萧道韫即便心中不喜却还是应了下来。他一月有大半月歇在皇宫,对那新婚妻子印象是,娴静温婉,是打点家务的个中好手,圆房后再瞧她,她容貌娇,性子软,兢兢业业在府中操持家务,受了委屈也从不吱声,如此贤惠,即便出身不好,他亦可不予计较。直到一日宴席出了岔子,他无意中发现,她竟一直在喝避子汤....萧道韫掌心掐出了血痕。(追妻火葬场)排雷:1.男主非C。2.女主心里有过白月光。3.女主外柔内刚,没有心。---------接档文2《试婚》都市言情,先婚后爱。江城首富唐家欲与书香世家李家联姻,在长辈的强烈撮合后,唐知颂与李音书被迫试婚。外表乖巧的李音书,当晚便搬去了唐家别墅,唐知颂不见踪影。一个月后,李音书总算在商务会议上见到了未婚夫,男人西装笔挺,矜贵淡漠,两人达成默契,互加联系方式决定应付双方长辈。三月后,两人匆匆忙忙从机场出差回来参加家宴,唐知颂的祖母指着知性温婉的李音书问,还没动心?男人修长的指尖有意无意滑过价值不菲的腕表,狭长凤眼撩着远处甜软美人,她不是我的菜,太乖了,我不喜欢。唐奶奶怒火中烧,当晚逼着唐知颂搬去了别墅。再然后,唐知颂发现这位李小姐外表乖巧,内心无情,作风干练,坚毅冷静。他舌尖抵着右颌,撑开半开的门,看着隔壁套房心想,反差这么大,有意思。一年后,试婚结束,李音书毫不犹豫搬离别墅,只在微信上扔出两个冷淡的字:谢谢。唐知颂急了,立即拨语音电话过去,却发现他已不是对方好友。
  • 作者:桃栀萤萤
    离婚前夕顾冉好不容易做完了任务,跟她反派在走离婚流程,拿到了系统奖励的一个亿。当晚就去酒吧嗨了。反派那不长眼睛的青梅来挑衅她,太飘顾冉怒扇她两耳光。走剧情是她是反派唯唯诺诺的前妻。明天离婚过后,她就可以拿着钱,每天喝喝茶去养老了。结果第去医院一检查,她竟然有了小反派。顾冉:???离婚当天姗姗来迟反派当场把离婚协议撕了,勾了勾唇:顾冉,听说你昨晚在酒吧把我妹妹扇了,今天上午还去了医院。我很好奇,你到底有多少秘密。顾冉脸短暂扭曲之后,便接受了现实:其实,一个亿也不是很多。***听说顾冉要跟温憬离婚了,整个上流圈子都等着看顾冉的笑话。结果,她怀孕了。不离了。温憬为了孩子不跟顾冉离婚,大家都猜她日子不好过。结果,温憬却对顾冉言听计从,呵护备至。说好的孩子是婚姻的炼金石呢?你们两还带把婚姻起死回生的?大家都以为,温憬是为了孩子才不跟顾冉离婚的。实际上,只有温憬的助理才知道,这个男人,在回国前几分钟,还在绞尽脑汁的想着,装失忆能不能让顾冉不离婚。
  • 作者:相吾
    【日更6000+中,请不要养肥我嘤嘤嘤~】一次酒宴,同科进士又起哄打趣沈知涯:状元郎,你的小娘子来给你送解酒药了。沈知涯不耐烦,又害怕身为罪人之女的江寄月惹出事端来,忙出去取了药把她赶走。哪里想到才落了个座,那个沉默了一晚上的丞相荀引鹤头回与他开口说话:她是谁?沈知涯惊道:是学生之妻。须臾,荀引鹤手中的酒盏四碎,吓得沈知涯噤若寒蝉,不知哪得罪了他。就听荀引鹤轻轻道:是吗?当夜,江寄月就被带入了荀引鹤府上。ps:女主与男二和离后,才与男主有情感线展开,绝没有背离核心价值观————————————————————下本开《她死后第二年》,求收,文案如下:岑妄不爱他的发妻。未出阁前,桑萝便是上京出了名的尖酸刻薄,小肚鸡肠不能容人,属于岑妄最讨厌的那类女子,可惜婚约把二人牢牢牵在一处,岑妄不爱也得娶她。婚后,岑妄继续花天酒地,做他的浪子,即使桑萝受尽冷嘲热讽,他也只是冷眼瞧着。他说,这本就该是你受着的。而那桑萝出嫁后,却像是换了个性子,孝顺公婆,打理家务,把整个王府都治理得井井有条。狐朋狗友说,她这是为了稳固住世子妃的地位,装来骗你的。岑妄想,很是。成婚第三个月,岑妄仍未与桑萝圆房,桑萝某日叫住他,主动要为他纳妾。岑妄想,看她能装贤惠装到几时,于是便点了两个丫鬟。次日,桑萝便把这事办妥了。于是岑妄与两房美妾夜夜笙歌,宠爱无度,妻妾无序。外人说他是宠妾灭妻,岑妄漫不经心笑,说谁让桑萝倒人胃口,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又如何能宠得?成婚第九个月,桑萝出游时坠崖死了,向来喜欢她的晋王妃麻利地替她操持了葬礼,一点眼泪都没有掉。但岑妄发现,他竟然有点想桑萝了。桑萝死后第二年,岑妄穿着孝衣,看见桑萝在河畔为一个书生簪花,那书生唤她阿萝,是两人从未有过的亲昵。岑妄的眼睛红到滴血,书生奇怪地问桑萝他是谁,桑萝挽着他的手臂笑着摇摇头,说,他认错人了。#她死后第二年,我才知道原来她从未喜欢过我#ps:虽然你们可能不信,但男主确实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