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III:冰雨的风暴

冰与火之歌III:冰雨的风暴

作者:乔治·马丁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五大势力问鼎于天下,一个死了,另一个则不得人望,盟约分分合合,战火持续延烧。乔佛里坐在铁王座上,是七大王国不安稳的统治者。他最痛恨的对手,史坦尼斯国王蒙受战败与屈辱,成为女巫掌控下的禁脔。年轻气盛的罗柏仍旧掌握奔流城以北的北境之地。在此同时,流亡皇后丹妮莉丝──世上仅存的三条龙的女主人──正设法穿越血腥大陆。当对立的势力为了最后决战而谋略尽出时,一支来自文明最远边境的蛮人大军,伴随着传说中的异鬼南下压境,这群活死人灵异大军锐不可当。这块大陆的未来蒙昧不明,直到七大王国经过真正的剑雨风暴洗礼之前,没有人愿意稍事喘息………

最新更新终章

《冰与火之歌III:冰雨的风暴》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乔治·马丁
    魔龙的狂舞是美国作家乔治·R·R·马丁所著的七卷系列史诗奇幻小说《冰与火之歌》中的第五卷。尽管本书可能早在2006年就完成了,但是最终于2011年7月12日出版。马丁于2011年4月27日正式将已经完成的1500多页的手稿交给了图书编辑Anne Groell。血龙狂舞是维斯特洛历史上一次内战的名字,所以读者一般认为,本书中将会出现期待已久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带领她的军队进攻维斯特洛德剧情。但是在2006年的ComiCon,乔治·R·R·马丁表示,题目与内容并没有直接的联系。《魔龙的狂舞》本来是作为原定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因此一些在美国出版的《权力的游戏》将《魔龙的狂舞》列为系列中下一本书。同时在六部曲的计划中,《魔龙的狂舞》则是系列中的第四本书。《魔龙的狂舞》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类似中世纪欧洲的大陆维斯特洛上。在维斯特洛,四季中的每一个季节都持续几年,甚至数十年。《魔龙的狂舞》的故事紧接着《冰雨的风暴》,并与《群鸦的盛宴》中的故事同步进行。五王之战此时似乎已经结束。在北境,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国王已经在长城驻扎,并发誓要赢得北方人的支持以夺回铁王座。同时西海岸的大部分已被铁民占领。在长城上,琼恩·雪诺被选为第九百九十八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但是不管在长城内外,都有敌人在等待着他。提利昂·兰尼斯特乘船穿越狭海来到潘托斯,尽管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最终目标是什么。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征服了弥林,并决定留在那里统治这座城市,以磨练当她回到维斯特洛后所需要的领导才能。但是丹妮莉丝的出现已经在维斯特洛广为流传,从铁群岛到多恩,从旧镇到自由城邦,有不少人已经在试图寻找她并希望利用她达到自己的目的……
  • 作者:乔治·马丁
    这是蒸汽时代的美国,雄心勃勃的船长和水手统治着密西西比河,在这条美国大动脉水道上竞相追逐,争夺金钱和荣誉--汽笛长鸣,白烟滚滚,鸣奏着高亢激越的交响曲。一条华丽的新汽轮下水,交响曲中响起一个不谐和音--菲佛之梦,它一路飞奔,将这条大河上的所有快船抛到身后。但它追逐的不是第一快船的荣誉,而是鲜血,因为驱策它的是古老的血族吸血鬼。菲佛之梦一路行来,将密西西比搅成一条血河;而它自身,也渐渐变成一条血船。吸血鬼与人、吸血鬼之间,爱恨情仇,无不浸透在浓稠的血浆之中。但是,从血泊中,诞生了最伟大的情感:友谊和希望。
  • 作者:乔治·马丁
    本书故事发生在冰与火之歌正传之前约八十年。主人公为一对游历天下的骑士主仆。一是伊戈,未来不该成王的王伊耿五世(长城上伊蒙学士的四弟,劳勃国王的外祖父)。一是邓克,未来的御林铁卫队长,如今的雇佣骑士。他们游历世间,看黑火叛乱,目血鸦专政,更重要的是,他们将一步步逼近坦格利安王朝的龙的秘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寄秋
    红娘穿越成不受宠嫡女,还衰到被浪荡四皇子看上,天天霸凌她?!身为婚姻介绍所的抢手红娘,她抢钱抢得不亦乐乎,却因为要处理难缠客户的Case,遇上一场大火,穿了!原以为新身分是定国公的嫡女,可以吃香喝辣,当个好命的米虫,谁知这嫡女一点也不受宠,竟得自己抓鱼摘菜,比村妇还不如,她只好靠着星座书和紫微斗数招摇撞骗,养活一大庄子的人,说也奇怪,她明明就是神棍,又不可能泄漏天机,但还是遭报应了!一名神秘的浪荡子突然死缠烂打住进庄子,成日以激怒她为乐,偏偏她娘超级乐见其成,只差没把她直接打包送去给他整,她这才发现,原来人家是当朝四皇子,难怪跩得二五八万,而那天大地大我最大的嚣张口气,也让她非常熟悉,就像──夏文轩,毒舌的天才大律师,她前世的奥客冤家?!尼马!难道那家伙怪她上辈子没给他好姻缘,特地追来逼她以身相许?别闹了,他老兄的命一堆人抢着要,嫁给他她哪有好日子过啊啊
  • 作者:爱吃喵的鱼L
    林轩二十一世纪的超级宅男,因电脑爆炸炸穿越了,炸到了电脑爆炸前观看的爱情公寓的世界,林轩会和爱情公寓
  • 作者:残雪
    本书是残雪作品系列之一。该系列一共五种,是残雪2003—2013年间的短篇小说全集。本书共13篇,12万字。有《美人》《小潮》《石桌》《雪罗汉》《二麻进城》《都市里的村庄》《红叶》《紫晶月季花》《贫民窟的故事》(系列5篇)等篇目。这些作品是首次整体结集出版。残雪是以短篇小说打开与读者的沟通渠道的,这些奇思异想的篇什,短则几千字,长则一万多字。它们大多描写底层人们对生活充满独特性的体验。细细品味,可以感悟到残雪文字中浓郁的先锋意味和独特的文学情怀。残雪是先锋派作家的权威代表被海外评论家认为是中国最有创造力的作家她是作品在海外被翻译出版最多的中国女作家残雪2003—2013年间短篇小说全集首次整体亮相我的短篇的功能是切入,像一把无柄的剑一样进入地层垂直向下运行。有时候我也想过,也许它们竟然是那种能够诱使人不断猜测下去,却始终到达不了谜底的谜语?那将是何等的糟糕,却又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残雪
  • 作者:陆观澜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校园故事,当时惘然,再回首已百年身。
  • 作者:花冉叶
    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下我坐在轮椅上的男朋友,露出了相当不屑的神情:原来你就是她男朋友?他似乎跟我男友认识,而后者在见到他时惊恐无比:是你!他们话里话外的熟稔和剑拔弩张的气氛让我摸不着头脑,这两个人是前世有仇还没报啊?正打算开口问的时候白毛小鬼俯下.身,摩挲着我男友的轮椅把手,弯了弯嘴角勾勒出一个恶作剧满分的标准笑容:我啊……看上你女友了,跟她分手吧。我大惊失色:不要开这种玩笑啊!!!本文将于12/12日入V,谢绝转载。
  • 作者:高甜超人
    华夏神话人物评分时,黎安在月老下评论不如财神获得了网友们的数万点赞,于是她被破防的月老扔进了一本小说里,还是个假装富二代,虚荣拜金的女配!不过好在,她还有财神保佑。看着账户里能让她立刻变身全国首富的余额,黎安捂住心脏:告诉月老,我不回去了!身为穿书者,黎安发现她能看到一些人的未来。即将被出轨丈夫谋杀的女人;怀才不遇跳楼的编剧;性格耿直被全网黑的艺人;无奈退役的电竞少年;意外遭遇不测的国宝级科研者……他们在小说里连路人甲也算不上,但他们都有着鲜活的人生。面对这些因各种原因生活窘迫的人,黎安笑眯眯的伸出手:考虑合作吗?后来,江城豪门沈家终于找到了走丢多年的小女儿,沈父沈母抱着黎安抹眼泪:我的乖女儿肯定受了很多苦吧,快订最豪华的酒店给安安接风洗尘!大律师长姐:这五百万给你当零花钱,想买什么跟我说!当红小生二哥:你喜欢哪个明星,我给你要签名照。商界新贵三哥:来我公司上班,绝对没有人敢欺负你。黎安:……接触后,沈家人才发现,住的豪华酒店是黎安名下的,大姐律师所的大客户是黎安投资的,二哥的偶像是黎安旗下艺人,三哥要合作的公司,也是黎安创办的……沈家:?土狗竟是我自己?
  • 作者:看热闹的土獾
    宁天烛曾接了系统任务去伪装成一个完美又早逝的凡人女孩并要跟一些走偏的天之骄子建立深厚的联系,系统承诺只要她完成任务,便会重新给她一具天赋颇高的健康身体让她重新来过。她做过第一剑修的青梅,当过第一法修的知心姐姐,给前未婚夫佛子指了条看破红尘的明路,甚至路过街边的小乞丐她也给逐个安排工作,让其自食其力…………大家都很乐意跟她做朋友。但也偶尔会有例外。作为沉衣谷少谷主的大小姐就很不喜欢她,处处针对。还有她那青梅竹马的小师妹好像也因为喜欢她青梅竹马所以对她颇有芥蒂,以及她曾经救过的少年也反咬了她一口。但总归宁天烛还是完成了任务。她死去前一一跟自己的青梅竹马和朋友们告别,大家虽然伤心,但毕竟是修道修佛的天才们,而她只不过是一个肯定会早死的凡人,所以他们也淡然接受了她的告别。宁天烛一直是这么以为的,直到——她重生了。*重生的宁天烛终于可以做自己,终于可以去交新朋友,也终于可以用武力值让其他人闭嘴。宁天烛玩的不亦乐乎,或许是因为她的真实性格实在跟她前世的青梅竹马犯冲,所以两人很快成了针尖对麦芒的状态。宿敌嘛,这她熟!很久的后来,宁天烛才听说,自己前世死后,她的朋友们都疯了一阵,很长时间里张嘴闭嘴就是自己曾经有一个故人。而曾经背叛她的小厮—已经成为邪修的少年在幻境中跪在地上求她怜悯。至于她前世的宿敌、某位傲慢的大小姐、现在的谷主大人竟然因为她的一张画像不顾一切跟人打了起来。而她那纯粹走流程没有一点爱情的前未婚夫佛子在幻境中被她发现实则已经生了心魔。当然,最疯的还属对于她的死最平静的青梅竹马、桀骜不驯的第一剑修,听说在她死后自己造出了个鬼婴来说是两人的孩子。喜当妈的宁天烛:好像演过头了……你们一个个要不要这么癫啊!说好了只是人间的普通朋友的呢?*#当求神女渡我,渡我喜怒怨恨,渡我贪嗔痴妄,渡我忧思忧虑,渡我爱欲沟壑,渡我孤枕难眠。#【重新改了个文案文名家人们,基础大纲和内容是不变的。】阅读小提示:1、扑街小作者脸滚键盘式写作,暂时先随榜,过些时日再日六日万2、非爽文、非大女主、走剧情、回忆多。3、养肥容易死,记得收藏回来看我奥(鸽子卖萌)4、一般晚上23点更新,23点不更明天再看吧,其他时间会不定时修改错别字跟细小剧情,不用理会。笔芯
  • 作者:文好好好
    下本写【真假千金在田园综艺爆红了】预计十一月开文张之夏在京市摸爬滚打了五年,终于买了人生中第一套房, 因为一场意外昏迷不醒。昏迷中听闻她辛苦打拼的家产,被乡下的小叔子和恶婆婆霸占。那老太婆还到她病床前得意的说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一时间爆发出惊人的意志力,睁开了眼睛。看着眼熟的摆件,陈旧的家具,扫了眼桌上的老黄历。嗯? 1979年1月3号?她这是穿回十年前了!!!这天貌似还是她丈夫复员去部队的第二天。*热火朝天的高考,如火如荼的知青返城,全国经济迅速发展,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于是她重操旧业开起了小吃店:(冬天:牛轧糖,糖雪球,糖炒栗子,栗子糕,鸡蛋糕,羊杂汤,灌汤包,油酥饼,酱香饼,肉沫花卷,肉夹馍,麻辣烫。)(春:甜咸豆花,煎饼果子,炸串,烤鸡,烤冷面,串串香,凉面凉皮,鲜花饼,肠粉,春卷,青团,各色各样)(夏:冰粉,涮串,花甲粉,羊肉串,酸梅汤,烧仙草,啤酒烧烤小龙虾,钻研中……)(秋:待开发……)然后一不小心凭借卖小吃竟然成了当地小吃龙头企业。额,有钱了……文案二李风在收到部队的紧急召回令时,红着眼抱着媳妇和小闺女哭了一夜。第二天毅然决然的就出发去之前的老连队了,到了部队安稳下来,开始每个月都往家里寄信。有事没事就跟他那些没成家的战友,炫他的漂亮媳妇和乖巧可爱女儿。直至出了一次任务之后,满怀期待的去通讯处那寄信取信,结果发现他媳妇已经好久没给他寄信了!这可不行,得立马回家看媳妇!注:作者不太会写极品,如有不爽,请多多见谅(叹气 jpg)重生前夏夏是吃螃蟹的人,重生后夏夏因为信息的便利成为最早的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查阅过资料,七九年已经有万元户啦!第一次写美食文,文笔有限,多多包涵下本写【真假千金在田园综艺爆红了】陆清芷自幼父母双亡,手握着父母留下巨额财产,小日子过的那叫一个有滋有味。突然有一天有人,拿着亲子鉴定找上门来说两家18年前抱错了,她是他们的亲生女儿?从小就没什么亲人缘的陆清芷懵了?她觉得她一个人过得挺好的,对于黏在她家赶都赶不走的林氏夫妇实在头疼。既然喜欢住,那就住吧……她手里那么多套房子,随便换个地住就成熟料,前脚刚联系了竹马帮忙搬家, 后脚林家那一大家子就拎着行李追了过来……*林思月是林家三代唯一的女孩,备受宠爱,但她一点都不骄纵,聪慧明事理,乖巧贴心。得知她不是林家的女儿后,把手里的资产全部转给了未曾谋面的妹妹,打算开始新生活。钱刚转过去没几分钟,手机就响个不停,疑惑的点开一条短信,看着后面那一大串零……备注:别转了。又点开一条,比刚才的零又多了一位!备注:我不缺钱……林思月:???*一场盛大的认亲宴后。暗里嫉妒林家的人,设计了林思月签了一档《是朋友,就一起来种地啊》的综艺,买了大量黑通告,准备看她们出丑。陆清芷和林思月两人从小就生活在富贵窝,都是生活小白痴,对于田间地头的活,一窍不通,录制第一天就频频发生各种意外。但是她俩发现只要她们在一块,一切困难就迎刃而解。*节目一播出。网友1、这是什么神仙姐妹花,清冷美人vs黏人小妹,同志们,我先磕为敬!网友2、笑死我了,她们分开后也太倒霉了吧,真的是喝口水都能噎到的地步,哈哈哈。网友3、呜呜呜,真好,这不就是我理想中的姐妹情吗。网友4、她们在一块,运气真的好欧啊!!热搜一个接着一个爆,瞬间吸粉无数……陆清芷和林思月成了新晋顶流,全民追捧的欧皇姐妹。*对家:……(呆滞脸.jpg)嗯…这有点好磕,有点上头是怎么回事!清冷厌世真千金vs占有欲极强的小竹马娇俏可人假千金vs温柔款的小竹马注:不是百合文!都有cp,分别都是各自的青梅竹马都是亲女鹅,都超有钱,势均力敌那种!不狗血,全文没有什么大极品设定,关于真假这件事,后续会在文里说明。这是一个温暖治愈,甜甜甜的故事。预收2:【年代文女配觉醒了】姜棠因是家里的老幺,最是受宠。虽然生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但她每天吃好喝好,日子过得极为顺心。唯一有些不解的就是,三叔家的堂妹经常用怜悯的眼神看她,说话还总是阴阳怪气的。直至她摔了一跤后,昏迷之中恍惚的看到了一本书,才明白了事情原委。*她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其实是一本书,她是书里的恶毒女配?前期备受宠爱,拿着团宠剧本,后期为了一个渣男跟家里闹翻?闹的众叛亲离,孤独终死……按照那本书里写的堂妹是锦鲤女主,她越倒霉,堂妹气运就越好?*醒来后的姜棠摊摊手,她是脑子有病才会为了渣男跟家里闹翻……是隔壁温柔体贴的小竹马不香,还是大团结不香。恶毒女配?不可能的!*姜茶自小就知道她活在一本书里。她是万人艳羡的主角,前期生活困苦,后期就是锦鲤女主了。只需等着男主下乡过来就成,隔壁房的姜棠现在春风得意又怎样,终究是个早死命。抱着看戏的心态姜茶,看姜棠在家里作来作去笑而不语。哪曾想竟然看她作了一辈子……作到了首富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