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前者之心,埋积雪下,匿密林深处,仍痛如针扎

1817年2月中旬

拉塞尔斯离开汉诺威广场已经二十八个钟头有余,诺先生已经急得半疯了。当初他答应等他回来,可现在他担心真到了何妨寺的时候,斯特兰奇早把藏书室据为己有了。

当天夜里,汉诺威广场诺宅里任何人不得上床睡觉。第二天一早,每个人都困倦不已、情绪糟糕。

“你何必等他呢?”齐尔德迈斯问,“斯特兰奇真来了,你以为他能顶多大用?”

“我特别依仗拉塞尔斯先生的辅佐。这你是知道的。我现在只剩他一位参谋了。”

“还有我呢。”齐尔德迈斯道。

诺瑞尔先生一双小眼飞快地眨了眨。可你只是个下人——离他二人只有半句之遥。诺先生什么都没说。

不说,齐尔德迈斯似乎也明白了。他气得嘤然作声,转身走了。

傍晚六点钟,书房的门被猛地推开,拉塞尔斯走了进来。他这副样子可是前所未见:头发乱七八糟,领巾上落着灰土、染着汗渍,大衣和靴子上溅得都是泥。

“咱们是对的,诺先生!”他大声说道,“斯特兰奇回来了!”

“什么时候?”诺先生脸刷的一下白了。

“我不知道。他可没那么善解人意,为咱们提供一切具体细节,不过咱们这就得尽快往何妨寺赶!”

“咱们这就可以走。一切都准备好了。这么说你真见着德罗莱特了?他也来了?”诺先生歪歪身子,看能否在拉塞尔斯身后发现德罗莱特的身影。

“没有,我没见着他。我等他来着,可他一直没有出现。不过,先生,您别怕!”(诺先生这时正要插嘴。)“他寄了封信来。咱们需要的情报都在上面呢。”

“信!我能看看吗?”

“当然能啦!不过路上有的是时间。咱们现在就得走了。您不必为我再多等。我需要的东西很少,即使没有,我也很容易对付。”(这可有点儿出人意料。拉塞尔斯的需求从没少过。他的需求一向又多又复杂。)“得了,得了,诺先生。您振作一下。斯特兰奇可要回来了!”说罢他又大步流星地出了屋。诺先生后来听卢卡斯说他都没要点儿水洗洗,也没要任何东西喝。他直接上了马车,一屁股坐在角落里候着。

八点钟,他们上路回了约克郡。诺瑞尔先生和拉塞尔斯坐在车里面;卢卡斯和戴维坐在轿厢顶;齐尔德迈斯则骑在马背上。到了伊斯灵顿路关收费站,卢卡斯把钱付给了守门人。空气里闻着像要下雪了。

诺瑞尔先生漫不经心地往一家店铺灯火通明的橱窗里看去。这家店铺挺高档,内部陈设清爽简洁,备有高雅的新式座椅供客人歇脚;事实上,这家铺子格调之高,连卖的是什么都不太容易看出来。有把椅子上随便扔着一堆颜色鲜丽的东西,究竟是披肩、衣料还是些毫不相干的玩意儿,诺先生说不好。铺子里有三个女人。一位是顾客——漂亮、时髦,上身穿着一件轻骑兵制服似的短夹克,皮毛滚边儿、盘花扣一应俱全。她脑袋上扣着一顶罗宋皮毛小帽;她不时地用手摸一摸帽子后面,好像生怕它掉下来似的。店主的打扮则低调、有分寸,只穿了一件样式普通的深色裙衣。除她二人以外,店里还有位小个子的店员,那店员饱含敬意地守在一旁,碰巧有谁看她一眼,她就神色慌张、颠颠儿地给人家微一屈膝。顾客和店主并没在谈生意;她俩有说有笑、有声有色地聊着天。这般情景离诺先生平日兴趣所在相去甚远,此刻却直入他的心间,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脑海里,斯特兰奇太太和坡夫人的身影一闪而过。随后,什么东西飞到他与这幅欢快的图景之间——像一块固化了的黑暗。他觉得那是一只渡鸦。

路费付清。戴维一抖缰绳,马车往拱门路前进。

下雪了。风卷着雨雪从四面八方猛攻上来,吹得车厢来回地晃;风从每一处缝隙漏洞钻进车里,把人的肩膀、鼻子和脚掌冻得生疼。诺先生本来就不舒服,拉塞尔斯却也没提供什么帮助:他此时的情绪十分怪异。他兴奋,甚至可以说是兴高采烈,而诺先生猜不出他为什么要这样。外边风声大作,他就大笑,仿佛怀疑那风打算吓唬他,而他要证明自己不怕。

发现诺先生在观察自己,他说:“我一直在想呢。这算得了什么呢!您与我,先生,咱们很快就能制住斯特兰奇,破了他的招数。那些大臣简直是一帮老娘儿们!让我恶心!为个疯子就吓成那样!想到这儿我就要笑。不用说,利物浦跟锡德茅斯这俩人最最可恶!他们怕波拿巴怕了多少年,连头都不敢往大门外探;现在斯特兰奇只是变疯了,就把他们吓得一阵阵发慌。”

“哦,你这么说可错了!”诺先生大声说,“真的错了!斯特兰奇带来的威胁是巨大的——波拿巴相比之下根本算不得什么——对了,你还没告诉我德罗莱特都说了些什么呢。能把他的信给我看看最好了。我让戴维停在哈德利的天使酒栈,然后……”

“可我没带着。我把它落在布鲁顿大街家里了。”

“哦,可是……”

拉塞尔斯笑了:“诺先生,您别这么操心啦!我不是告诉过您这都不碍事的吗?信我句句记得。”

“信上说了什么?”

“斯特兰奇疯了,被关进了永恒的黑夜——这些咱们早都知道——还有……”

“怎么个疯法儿?”

拉塞尔斯略微停顿了一下。

“基本上就是说胡话。不过他没疯的时候也这样,不是吗?”拉塞尔斯笑起来。发现诺先生神色不对,他放正经了些:“他胡说些什么树啊、石头啊、约翰·乌斯克格拉斯啊,还有,”(他四处张望,寻找启发,)“隐形的马车。还有,哦,对了!这您听了准觉得好笑!他偷人家威尼斯小姑娘的手指头。一口气全偷走,装进小匣子里存着!”

“手指头!”诺先生惊慌道。这东西似乎跟自己有什么不太好的联系。他想了一想,想不出有什么意义:“德罗莱特有没有形容一下那片黑暗?他可说过什么对咱们了解那片黑暗有帮助的话?”

“没有。他见着了斯特兰奇。斯特兰奇派他给您转达个口信。他说他要回来了。这封信主要内容就这么多。”

二人渐渐无话。诺瑞尔先生不想睡却也止不住打盹;梦里有好几回,他都听见拉塞尔斯坐在黑暗里喃喃自语。

午夜时分,他们在旺斯福德的黑考克车马客栈换马。拉塞尔斯和诺先生在公用休息厅等着。这是一间朴实而宽敞的大屋,墙上打着木墙围子,地板用沙子去过光;屋里有两处大壁炉。

门开了,齐尔德迈斯走了进来。他直冲拉塞尔斯走过去,对他说了下面这些话:“卢卡斯说德罗莱特来了封信,上面说了他在威尼斯的见闻。”

拉塞尔斯把头扭过来一点,却并不直视齐尔德迈斯。

“我能看看吗?”齐尔德迈斯问。

“我落在布鲁顿大街了。”拉塞尔斯道。

齐尔德迈斯看上去有点儿惊讶。“那好吧,”他说,“卢卡斯可以回去拿。咱们从这儿给他雇匹马。到何妨寺之前他就能追上咱们。”

拉塞尔斯微微一笑:“我说落在布鲁顿大街了,是吧?可你猜怎么着,我又觉得它不在家里。我想我把它落在一间客栈里了——我在查塔姆等德罗莱特的那间客栈。他们肯定早已经把它丢掉了。”

齐尔德迈斯怒目瞪了他一会儿,随后大步走出了屋。

茶房过来通知说,两间卧室已分别备好了热水、毛巾和其他日用品,诺先生和拉塞尔斯可以过去休息休息。“走廊里可是又黑又没有灯,先生们,”他兴致勃勃地说道,“所以我给您二位一人点了根蜡烛。”

诺先生接过他那一根蜡烛,沿着走廊(果然是极暗的)往卧室走去。突然间,齐尔德迈斯闪了出来,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你究竟怎么想的?”他咬牙切齿道,“没见着那封信就离开伦敦了?”

“他说信上写了什么他都记着呢。”诺先生直找借口。

“哦,你还真信他,是吗?”

诺先生没答话。他走进为他准备好的卧室。正洗手、洗脸的工夫,他从镜子里瞥见自己身后的床。这是一张老式床,十分笨重,而且对于这间屋来说实在太大了——客栈旅馆常见的毛病。四根红木雕花柱撑起一块黑幽幽的高顶,床的四角各插了一捆黑色的鸵鸟毛,所有这些装饰合力营造出一种葬礼上才有的丧气。就好像有人把他请进屋来,将给他挖好的坟指给他看。他突然有了一种特别奇怪的感觉——就像在收费站附近看见那三个女人时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事情即将尘埃落定,而自己该走哪条路也都已经注定了。年轻的时候,他选择了一条道路,而这条路的方向却和他预想的不太一样;如今他踏上了归途,而家已经变成个狰狞恐怖的所在。在这半明半昧之间,站在一张黑色的床前,他想起自己童年时为何总是惧怕黑暗:因为黑暗属于约翰·乌斯克格拉斯。


莫相忘,

莫相忘。

濯濯荒野间,

点点繁星闪,

吾王麾下万物相为伴,

吾将不复还。


他快步离开这间卧室,回公用休息厅去寻找暖意与光明。


六点钟刚过,天空泛起灰色,迎来了一个根本没有曙光的黎明。白雪自灰天落下,又落入灰白的凡间。戴维身上的积雪太厚,别人见了还以为谁想买一尊戴维的蜡像,这会儿正拿石膏扣模子呢。

当天,他们一匹又一匹地更换驿马,在风雪中艰难前行。他们在一家又一家客栈短暂停留,避避风雪,喝些店家端来的热饮料。戴维和齐尔德迈斯作为车夫和骑手,无疑是此行最辛苦的人,可路上的停歇对他们来说是没有半点好处的;他们一般都在马厩里为了马匹同店家打嘴仗。在格兰瑟姆的时候,齐尔德迈斯跟那里开店的急了,因为那人提出要租给他们一匹瞎马。齐尔德迈斯死活不肯;而那开店的死活非说这是他最好的一匹马了。他们没得选,干脆租下来了事。戴维后来说这畜生棒极了,吃苦耐劳,乖乖地听他的指挥,因为除此之外,它没有别的办法知道该上哪儿去、该干什么。而戴维自己一直坚持到塔克斯福德的纽卡斯尔纹章客栈,他们只好在那里分别。驾车一走就是一百三十多里,齐尔德迈斯说戴维已经累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齐尔德迈斯雇来个驭马倌,他们继续赶路。

离日落还有一个钟头左右的时候,雪停了,天空放晴。长长的、青黑色的影子覆盖了濯濯原野。出了唐卡斯特又走了五里地,他们经过一家名唤“红房子”(得名于外墙刷的颜色)的客栈——冬日斜照之下,红彤彤的仿佛一栋火屋。车继续往前走了一段,突然停住了。

“停下干什么?”诺瑞尔先生从车厢里面喊。

卢卡斯从轿厢顶上俯下身子答了几句什么,可风把他的话吹跑了,诺先生一个字也没听见。

齐尔德迈斯离开主路,骑过一片田野。田野上到处都是渡鸦。他一经过,它们便大声聒噪着飞起来。田野另一端有一道古老的树篱笆,当中有个开口,开口两侧各有一棵高高的冬青树。开口进去就是另外一条路或者小道,两边也都围着树篱。齐尔德迈斯在开口处勒住了马,先看看这边,又看看那边。他迟疑了。接着,他抖了抖缰绳,马儿快步走到两排树篱之间,上了那条小道,从视野中消失了。

“他上了仙人路!”诺先生着了慌,大叫起来。

“哦,”拉塞尔斯道,“那就是仙人路吗?”

“绝对是!”诺先生道,“还是比较出名的一条。据说能从唐卡斯特直达纽卡斯尔,途经两座仙灵堡垒。”

他们等候着。

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卢卡斯从轿厢上爬下来。“咱们还得在这儿等多久,先生?”他问。

诺先生摇了摇头:“马丁·佩尔之后三百年,英格兰再无一人越界闯入仙境。他很有可能再也出不来了。也许……”

就在这时,齐尔德迈斯重又出现了;他策马飞奔,穿过田野回来了。

“看来,真是这样,”他对诺先生说,“通往仙境的路又通了。”

“你都看见什么了?”诺先生问。

“那条路没走多远就是一片山楂树林。林子的入口处有个女人雕像,双手向外伸着。一只手拿个石眼,另一只拿个石心。至于林子嘛……”齐尔德迈斯打了个手势,意思也许是所见所闻难以描述,也许是自己面对这一切无能为力,“每棵树上都挂着死尸。有些像是昨天新死,有些只剩下不知何年何月的枯骨,外披锈迹斑斑的铠甲。我走到一座高塔前,建塔的砖石切割得十分粗糙。墙面上只开着几扇极小的窗子,其中一扇透出光来,有个人影正往外看。塔底下是一片空地,一条小溪穿流其间。有个年轻人站在那里。他面色苍白,双眼无神,一副病恹恹的样子。他身上穿的是英军制服。他自称是挖眼剜心城堡的大护卫,誓死保护这座城堡的女主人——如有人前来伤害或侮辱她,他就会跟人家决斗。我问他我看见的这些尸体都是他杀过的人吗。他说其中有些是他杀的,杀掉后就把尸体挂到了荆棘枝上——前几任大护卫都是这么干的。我问他女主人打算怎么犒赏他。他说他不知道。他从来没见过她,也没跟她说过话。她待在挖眼剜心城堡里不出来;而他则住在溪水与树林之间。他问我想不想跟他比试比试。我提醒他说我既不打算侮辱也不打算伤害他那位女主人。我告诉他我是个用人,必须回我主人那里去,他这会儿正等着我呢。然后我就调转马头骑回来了。”

“你说什么?”拉塞尔斯叫起来,“一个男人提出跟你比试比试,你就跑了。你这人是不是一点儿荣誉感都没有?不知羞耻?病恹恹的脸、无神的眼、窗户边上的陌生人!”他哼了一声,嘲笑道,“无非是在给自己的软弱找理由!”

齐尔德迈斯浑身一激灵,就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正待回他一句厉害的,诺先生把话插了进来:“正相反!齐尔德迈斯尽早脱身,做得好。这种地方魔力之强,你第一眼永远看不出来。有些仙子见着打架、死人就高兴。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总是不辞千辛万苦,专为找这样的乐子消遣。”

“拉塞尔斯先生,”齐尔德迈斯道,“假如那地方对您来说有这么大的吸引力,那就请您快去吧!别因为我们把您给耽误了。”

拉塞尔斯若有所思地望着那片田野和树篱之间的缺口。可是他没有动。

“您也许是不喜欢那些渡鸦吧?”齐尔德迈斯问话的口气有种不动声色的嘲讽。

“没人喜欢那玩意儿!”诺先生大喝道,“它们为什么出现在那儿?它们意味着什么?”

齐尔德迈斯耸了耸肩膀:“有些人认为它们本是封住斯特兰奇的一部分黑暗。斯特兰奇不知何故将其化作飞鸟派回了英格兰。还有人认为它们预示着约翰·乌斯克格拉斯的回归。”

“约翰·乌斯克格拉斯。当然啦。”拉塞尔斯道,“他是俗人最先想到的,也是他们最后一招。无论发生什么事,一定都是因为约翰·乌斯克格拉斯!诺先生,我觉得咱们是时候在《魔法之友》上再登篇文章痛斥他一下了。咱们怎么说?说他是异教徒?说他有悖英格兰国格?说他是个恶魔?我记得我有张单子不知放哪儿去了,上面列了一串曾经谴责过他的圣人和主教。这样的文章我很快就能写好。”

诺先生显得很不自在,神色慌张地看着那塔克斯福德雇来的驭马倌。

“假如我是您,拉塞尔斯先生,”齐尔德迈斯轻声道,“我讲话的时候会更谨慎小心。您现在可是在北方了,在约翰·乌斯克格拉斯自己的地盘上。我们的城镇和寺院都是他建造的,我们的法律也是他写成。我们想着他、念着他,时常将他挂在嘴上。若在夏天,您就会看见每座篱笆根底下都生着一种蛋壳青的小花,开得漫山遍野,像一片无垠的花毯。我们管这种花叫‘约翰的小硬币’。当气候反常——冬天暖或者夏天多雨,我们乡下人就说约翰·乌斯克格拉斯又谈恋爱了,顾不上干正经的了。若是对什么事情很有把握,我们就说它像约翰·乌斯克格拉斯口袋里的鹅卵石一样稳妥。”

拉塞尔斯笑起来:“齐先生,我绝没有看不起你们乡间怪谈的意思。光把历史传统挂在嘴上说说也就罢了,可总提什么先王复辟——你们这先王曾把路西法看作是自己同盟、领主中的一位——难道不该另当别论吗?没人真打算这么干的,不是吗——我的意思是,除了那些约翰分子或者疯子?”

“我本人就是北英格兰人,拉塞尔斯先生。”齐尔德迈斯道,“再没什么比我们的国王回归故里更让我高兴的事儿了。这是我一辈子的心愿。”

他们到达何妨寺时已近午夜。并不见斯特兰奇的影子。拉塞尔斯上床睡觉了,而诺瑞尔先生则在宅内四处走动,检查好久以前施加的法咒效力可还正常。

第二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拉塞尔斯说:“我在想,历史上有没有过魔法决斗呢——俩魔法师打起来之类的事情。”

诺瑞尔先生叹了口气:“不好说。拉尔夫·斯托克塞似乎用魔法对付过两三位魔法师——其中有一位极其强大的苏格兰魔法师,名唤阿索德尔大法师。温切斯特的凯瑟琳有一回迫不得已用法术把一个青年魔法师发送到格拉纳达去了。她一心向学,可那年轻人不断向她逼婚,搅得她心烦意乱。格拉纳达是那个时候她所能想到的最远的地方。后来还有个奇怪的传说,关于坎布里亚一个烧木炭的……”

“决斗到最后,可有哪位魔法师死了吗?”

“什么?”诺先生呆呆望着他,一脸恐惧,“没有!我的意思是说,我不知道。我想大概是没有的。”

拉塞尔斯微微一笑:“不过这样的魔法一定是存在的咯?假如您用点儿心思,能达到目的的咒语我敢说您是能想出五六条的。就像寻常用枪用剑的决斗一样。事后也不会有人起诉。不仅如此,胜者的好友及家中仆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将此事隐瞒过去,都是无罪的。”

诺先生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才说:“到不了那个地步。”

拉塞尔斯大笑起来:“我亲爱的诺先生,还能到什么地步?”

说来也怪,拉塞尔斯此前一直都没来过何妨寺。早些年,每当德罗莱特要上这里来,拉塞尔斯总能做到有约在先。在他看来,到约克郡的乡下房子里住一段就等于下炼狱了。他心目中最理想的何妨寺也就跟它的主人一样——灰扑扑、老古板,喜欢闷声不响地一待就是好长时间;而他最怕看到的,是漆黑恐怖的荒野上风吹雨打着的一座农舍。来了他才发现,何妨寺跟他想象中的都不一样。这里一点儿都不哥特。宅子式样摩登、高雅、舒适,宅间仆人也绝非他想象中没教养的庄稼汉。其实他们就是在汉诺威广场伺候诺先生的原班人马,都是在伦敦训练出来的;拉塞尔斯有什么偏好,他们一清二楚。

可是,魔法师的房子总有些不同寻常的地方。何妨寺初看是那样宽敞、大雅,可实际上却像是根据一纸极为糊涂的设计方案建造而成的——从房子这头走到另一头,想不迷路几乎是不可能的。当天上午早饭过后不久,卢卡斯便来禀报拉塞尔斯,请他无论如何别独自去藏书室,一定要由诺瑞尔先生或齐尔德迈斯作陪。这规矩,卢卡斯说,是住在这里必先遵守的。

这样的限制——还是个用人传达给他的,拉塞尔斯自然无意屈从。他到房子东侧检视了一番,那边照例安排着起居室、餐厅、小客厅——就是没有藏书室。他于是认定藏书室一定就在他还没去过的西侧。他往那一侧走了没多远,瞬间就又回到他刚刚离开的那间屋了。他觉得一定是自己走错了方向,于是从头来过。这回,他走到了一间洗涤室里,只见那里有个又瘦又小、脏兮兮的女仆抽抽搭搭吸着鼻子;她先把鼻涕拭在手背上,接着又用同一只手去刷锅。不管他选哪条路走,瞬间不是回到起居室就是回到那间洗涤室。那个小女仆他已经看腻了,人家见着他似乎也算不上欣喜若狂。这无谓的征途浪费了他整整一上午,可他除了怪约克郡的房子建得岂有此理以外,根本没想到会有别的原因。

接下来的三天里,诺瑞尔先生都尽可能地待在藏书室里不出来。只要见着拉塞尔斯,他准能听说齐尔德迈斯又添了什么新毛病;而与此同时,齐尔德迈斯不停地催他用法术寻找德罗莱特的信,搞得他心烦意乱。最后,他觉得还是谁都不见比较好。

不光不见,他曾有个发现也并未向他二人透露,而这个发现一直令他寝食难安。自与斯特兰奇分道扬镳之日起,他时不常就要召起幻影,打算追查斯特兰奇的动向。可他一次都没成功过。大约四个礼拜前的一天夜里,他睡不着觉,于是起来召幻影。影像并不是很清晰,可他确实看见一个魔法师在黑暗里作法。他得意于自己终于攻破了斯特兰奇的防守;可后来他才发现,他所看到的影像其实是书房里的自己。他又试了一回。他换别的咒语,用各种方式称呼斯特兰奇,无一有效。他无奈只得承认,英格兰魔法已经辨不出他跟斯特兰奇之间有什么区别了。

利物浦伯爵以及大臣们的信件纷至沓来,忿忿不平地向他通报多起无人可解的魔法事件。诺先生回信打包票,说只要一击败斯特兰奇,他立马着手处理这些问题。

回到何妨寺的第三天晚上,诺先生、拉塞尔斯和齐尔德迈斯一起坐在客厅里。拉塞尔斯在吃橙子。他手里有把水果刀,刀柄镶着贝母,刀刃上有锯齿。他正用它割着橙子皮。齐尔德迈斯在往一张小桌上码纸牌。他解牌已经解了两个钟头了,诺先生居然一点儿意见没提——这足能看出诺先生被当前形势分去多少心思。而拉塞尔斯则快被那些纸牌逼疯了。看齐尔德迈斯在那儿一遍遍地码牌、翻牌,他坚信至少有一遍算的是自己。这他还真猜中了。

“我有多讨厌这么干耗着!”他冷不丁发了话,“你们觉得斯特兰奇还在等什么呢;他是不是一定会来咱们都不知道呢。”

“他一定会来。”齐尔德迈斯道。

“你又是怎么知道的?”拉塞尔斯问,“难道是你指使的?”

齐尔德迈斯没答话。他从纸牌上读出些东西来,一时分不了神。他的双眼在牌面上飞快地来回扫,突然腾地站起身来:“拉塞尔斯先生,您那里有条给我的口信!”

“我?”拉塞尔斯惊讶地问。

“是的,先生。”

“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最近有人托您将一条口信转达给我。牌上是这么说的。您肯给我的话,我感激不尽。”

拉塞尔斯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我不当传话筒——尤其不替你当!”

齐尔德迈斯没理他这句。“这口信是谁留的?”他问。

拉塞尔斯什么都没说,继续拿刀切橙子。

“那好吧。”齐尔德迈斯坐了下去,重新开始摆牌。

诺瑞尔先生在边上忧心忡忡地看着他俩。他的手颤颤巍巍地摸向铃铛绳,可他转念一想,还是自己跑去找用人了。卢卡斯正在餐厅里摆台。诺先生把发生了什么讲给他听。“有什么法子把他俩给分开吗?”他问,“分开待一会儿也许就都冷静些。没有寄给拉塞尔斯先生的信吗?没有需要齐尔德迈斯处理的事吗?你能不能编出点儿什么出来?晚饭准备得怎么样了?能现在就开饭吗?”

卢卡斯摇摇头:“没有信。齐先生愿意干吗就干吗——他一向如此。晚饭您定的是九点半。这您是知道的。”

“要是斯特兰奇先生在这儿就好了,”诺先生一副惨相,“他知道该对那俩人说什么。他知道该怎么做。”

卢卡斯碰了碰他主人的胳膊,像是要他清醒清醒:“诺先生,咱不是正要阻止斯先生来这儿吗——您还记得吧,先生?”

诺先生看着他,略显烦躁:“记得,记得!我知道!但那也一样。”

诺先生和卢卡斯一起回了客厅。齐尔德迈斯正把最后一张牌往上翻。拉塞尔斯则一副毅然决然的表情盯着张报纸看。

“牌上怎么说的?”诺先生问齐尔德迈斯。

问题是诺先生问的,可齐尔德迈斯却把答案说给拉塞尔斯听:“牌上说你是个骗子,是个贼。牌上说口信不止一条。有人给了你点儿什么——是个物件——十分宝贵。这物件本是要给我的,可你把它扣下了。”

一时无人说话。

拉塞尔斯冷冷地发了话:“诺瑞尔先生,您打算看我被这么侮辱多久?”

“我问你最后一遍,拉塞尔斯先生,”齐尔德迈斯道,“你能不能把我的东西还我?”

“你竟敢冲堂堂君子这么说话?”拉塞尔斯问。

“偷我东西也是堂堂君子干的事吗?”齐尔德迈斯反问。

拉塞尔斯脸色变得煞白。“道歉!”他咬牙切齿道,“向我道歉,不然我非教教你什么叫礼貌不可,你个婊子养的,你个人渣——约克郡所有臭水沟里的渣滓!”

齐尔德迈斯耸耸肩膀:“婊子养的也比做贼强。”

拉塞尔斯一声怒吼,一把抓住齐尔德迈斯,猛地将他推到墙上。劲儿使得极大,齐尔德迈斯双脚都离了地。他抓住齐尔德迈斯摇晃着,墙上的油画都在框里咯啷咯啷响。

奇怪的是,齐尔德迈斯似乎毫无还手之力。他的胳膊像是被拉塞尔斯的身子压得死死的,他拼命挣脱,却仍然动弹不得。一切瞬间就结束了。齐尔德迈斯冲拉塞尔斯略一点头,仿佛是认了输。

可拉塞尔斯并不放松,反倒越逼越紧,将他死死扣在墙上。接着,他伸手捡起那把贝母手柄、锯齿刃的小刀,在齐尔德迈斯的脸上用刀刃慢慢地割了一道,从眼睛一直割到嘴边。

卢卡斯大叫一声,可齐尔德迈斯什么都没说。他勉强撤出左手,举了起来,紧紧攥成个拳头。他俩就这样僵持了片刻——像是幅活人静态画——随后,齐尔德迈斯把手放了下来。

拉塞尔斯笑开了花。他放开齐尔德迈斯,转向诺瑞尔先生,沉着冷静地对他说了如下一番话:“你们给这个人找什么借口我都不会听的。我已经受了辱。要是他层次高一点,入得了我的法眼,我准叫他出去单挑了。他心里清楚。地位低反倒可以自我保护了。假如我还在这里多待一秒钟,假如我还继续做您的朋友和顾问,那他立马就得卷铺盖走人!过了今夜,别再让我听见您提他,您的仆人如果再提——也立马轰走。我想,先生,我已经说得够明白了吧?”

卢卡斯趁这个当儿偷偷递给齐尔德迈斯一块手巾。

“那好吧,先生,”齐尔德迈斯边抹脸上的血边问诺瑞尔先生,“我们俩谁走?”

长时间的沉默。随后,诺先生用一种异于平日的嘶哑声音道:“你走。”

“再见,诺先生。”齐尔德迈斯冲他鞠了一躬,“您选了不该选的,先生——一如既往!”他把牌收起来离开了。

他爬到阁楼上自己徒立四壁的小睡房,点起桌上的蜡烛。墙上挂着一面裂了缝、看上去很便宜的玻璃镜子。他对着镜子照了照自己的脸。口子割得难看得很。他的领巾和衬衫的右肩膀全浸透了血。他将伤口尽可能洗干净,罢了又洗了洗手,把手擦干。

他小心翼翼地从外衣兜里掏出件东西。是只匣子,色如心伤,大小跟个鼻烟壶似的,只是略长一些。他低声自言自语:“人怎样被教出来,一辈子都难改。”

他把匣子打开了。有那么一两秒钟,他似乎陷入了深思;他挠挠头,紧接着骂了一句——血差点儿滴进去。他啪的一声合上盖子,把匣子塞回了兜里。

卷铺盖花不了多长时间。屋里有只红木箱子,箱子里装着一对手枪、一个小钱袋、一把剃刀、一把梳子、一根牙刷、一小块肥皂、几件衣服(都跟他身上穿的那件一样古旧);此外还有一小包书,包括《圣经》、波蒂斯海德勋爵的《写给孩子看的乌衣王的历史》以及帕里斯·奥姆斯柯克的《三十六彼界启示录》。多年来,诺瑞尔先生开给他的薪水一向不薄,这些钱他拿去干了什么,谁也不知道。戴维和卢卡斯二人私下里常说——反正他没拿去花就是了。

齐尔德迈斯把所有东西装进一只破旧的手提袋。桌上有盘苹果,他也拿块布包了,塞进袋子里。随后他就下楼去了,一边还拿手巾捂着脸。走到马厩小院的时候,他才想起自己的笔、墨、记事簿还都在客厅里。他解牌之前把它们放到边桌上了。“唉,现在回去拿太迟了,”他心想,“我只好再另买吧。”

马厩里聚了一拨人在等他:戴维、卢卡斯、马夫以及几位设法从家中溜了出来的男仆。“你们都在这儿干什么?”他吃了一惊,问他们,“扎堆儿开祝祷会吗?”

这些人你看我,我看你。

“我们帮您给酒贩子备好了鞍。”戴维说。酒贩子是齐尔德迈斯的马,一匹个头高大、卖相欠佳的公马。

“谢谢你,戴维。”

“您怎就任他那么干,先生?”卢卡斯问,“您怎就任他拿刀划您的脸?”

“别这么紧张兮兮的,伙计。没什么大不了。”

“我拿绷带来了。让我帮您把脸包一包吧。”

“卢卡斯,我今天晚上还得用脑子呢,满头绷带的我还怎么想事儿。”

“可不把伤口合上的话,那儿就会留道可怕的疤。”

“让它留吧。不会有人埋怨我不如从前漂亮的。再给我块铺衬止止血就行了。这块都已经透了。好了,伙计们,等斯特兰奇一来……”他叹了口气,“我不知该交代你们点儿什么。我没什么建议可提。不过你们要是得机会能帮他们一把,就帮吧。”

“您说什么?”有个男仆问,“帮诺先生和拉先生?”

“不是!你个榆木脑袋!帮诺先生和斯先生。卢卡斯,你去替我跟露西、汉娜和黛朵说再见,替我祝她们好——想嫁就能嫁到老实听话的好男人。”(这是齐尔德迈斯最喜欢的三位女仆。)

戴维咧嘴一笑。“这愿望您不打算自个儿帮她们实现吗,先生?”他问。

齐尔德迈斯笑起来——脸上的伤口疼得他一激灵。“我嘛,兴许帮帮汉娜吧。”他说道,“再见了,伙计们。”

他同他们一一握手;走到戴维面前时,戴维这么个高大威猛的男人,竟跟学堂里的小姑娘似的动起感情来,非得跟他拥抱而且居然掉了眼泪,令他吃了一吓。卢卡斯拿给他诺先生一瓶最好的波尔多红葡萄酒,算是临别馈赠。

齐尔德迈斯将酒贩子牵出了马厩。月亮升起来了,沿弯路穿过内园进入外园并不难。正过桥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周围有魔法在生发。这感觉就仿佛一千只喇叭同时在他耳边吹响,就仿佛黑暗中突然射出一片令人目眩的光芒。瞬间天翻地覆,可他一时看不出哪里有变化。他回头看去。

园林和宅子顶上是一方夜幕,像是被随便扔在了它不该出现的位置。星宿格局被打乱了,当中出现了新的星星——齐尔德迈斯从来没见过的星星,大概属于斯特兰奇永恒的夜空。

他最后看了一眼何妨寺,策马飞奔而去。


所有的钟表同时敲响,这件事本身就够稀奇了。十五年来,卢卡斯为了让何妨寺里的钟表到了准点一起报时想尽办法,直到今天方才如愿。然而这些钟表敲的究竟是几点,这可说不好。它们敲啊敲啊,早都敲过了十二下,报出一个奇异新纪元的时间。

“这噪音哪儿来的?”拉塞尔斯问。

诺瑞尔先生站起身来,双手相互摩擦着——一有这举动,就说明他极为紧张,压力极大。“斯特兰奇来了。”他飞快地说道。他念了个词儿,钟不响了。

门一下子开了。诺先生和拉先生惊惶地回头看去,满以为能看见斯特兰奇站在那里。结果只是卢卡斯带着另外两个仆人。

“诺先生,”卢卡斯发了话,“我觉得……”

“是的,是的!我知道了!快去厨房楼梯脚下的储藏室,窗户底下的柜橱里能找着铅链子、铅锁、铅钥匙。把它们都拿这儿来!快!”

“我再去拿两把枪来。”拉塞尔斯大声道。

“枪起不了什么好作用。”诺先生说。

“哦,两杆枪能把多少事办好,您一试吓一跳!”

不出五分钟,他们就都回来了。卢卡斯抱着链子锁头,一脸不情愿,满心不高兴;拉塞尔斯也把枪拿过来了;此外还多了四五位男仆。

“您觉得他现在在哪儿呢?”

“在藏书室里呢。还能在哪儿?”诺先生道,“跟我来。”

他们离开客厅,进入餐厅,又从餐厅步入短短一条走廊。走廊里有一只镶花面儿的餐具柜、一尊带着幼驹的半人马大理石像以及一幅油画,画的是莎乐美手持银盘托着圣约翰的头颅。面前有两扇门。右侧那扇拉塞尔斯看着眼生,似乎从没见过。诺先生带他们进了那扇门,转眼发现——大家又都回到了客厅里。

“等等。”诺先生一头雾水,他回头瞧了瞧,“我肯定是……不对。等等。有了!跟我来!”

他们又一次从餐厅来到那条走廊上。这回他们进了左侧那扇门。结果还是直接回了客厅。

诺先生绝望地大叫一声:“他把我的迷阵破了,又摆了一道来挡我!”

“从某种意义上讲,”拉塞尔斯评论道,“我真希望您没把他教得那么好。”

“哦,我从来没教过他这些——而且你放心,他也不可能从别人那儿学!他若不是魔鬼教的,就是今晚到我家里以后自己新学的。我这敌人多有才啊!你把他锁在门外,他反倒先学会怎么撬锁,罢了又学会怎么再上一道更牢的把你锁在外面!”

卢卡斯和男仆们多点了几根蜡烛,似乎以为光亮能帮他们去伪存真,看穿斯特兰奇的幻术。不久,三个房间里灯火通明。蜡扦、烛台摆满了所有台面,却搞得他们更找不着北了。他们从餐厅走到客厅,又从客厅进了走廊——“就跟自己打的洞被堵上了的狐狸似的。”拉塞尔斯道。可无论怎么努力,他们始终走不出这三间屋。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过了多久无从得知。所有钟表都指向午夜十二点。每一扇窗外都是永恒的夜色和陌生的星斗。

诺先生不走了。他闭上眼睛,铁青的脸像个拳头似的紧绷着。他一动不动地站着,浑身只有嘴唇在微微颤抖。随后,他把眼睛睁开了一下,说了句“跟我走”,又把眼睛闭上才开始往前走。似乎有栋陌生的房子嵌进了自己房子里面,他感觉像是在跟从它的安排。他往左或往右转弯,走出一条新的路线——他从未走过的路线。

过了大约三四分钟,他睁开了双眼。眼前就是他一直在找的那条走廊——铺着石板——另一端便是藏书室高大而幽暗的门影。

“好了,咱们这就去看看他在干什么!”他大喊,“卢卡斯,把铅锁铅链准备好。抵御魔法,没什么材料比铅更有效。咱们把他的手捆起来,他就能收敛一点。拉先生,咱们若是给某位大臣去封信的话,你觉得最快什么时候能到?”令他略感奇怪的是,居然没人回答他。于是他回过头去。

他已经是一个人站在这儿了。

不远处,他能听见拉塞尔斯在讲话;那冷冰冰、慢悠悠的话音一定是他,错不了。他又听见某个男仆答话,接着是卢卡斯。然而渐渐地,话音越来越小。仆人们在屋子之间匆忙穿梭的声音消失了。此地一片静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