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年12月1—2日
空气里有什么噼啪一响,隐隐一股小风随之而来,换上一阵清爽,就好像房间哪里的陈腐气被突然赶了出去。
斯特兰奇眼睛眨了两三眨。
一恢复神志,他立马想到自己这复杂繁琐的方法奏效了;边上多出个人来——无疑是位仙子——正站在自己面前。他随后便琢磨起自己究竟都干了些什么。他掏出怀表看了看,从喝下酊剂到现在快一个小时了。
“请您原谅,”他说道,“我知道这问题很怪——我可曾问您要过什么东西吗?”
“鼻烟。”头发跟大蓟绒毛似的先生答道。
“鼻烟?”
“你管我要一撮鼻烟。”
“什么时候?”
“你说什么?”
“我什么时候管您要鼻烟来着?”
“刚刚的事。”
“啊!啊。好啊。那您不用麻烦了。我现在不需要了。”
白毛先生冲他鞠了一躬。
斯特兰奇觉出自己的困惑挂了相。他想起书里读来的严正警告:切莫让这狡诈一族发现他们比你懂得多。于是他摆出一副嘲弄的神情,掩饰了困惑。随即他又想起人们普遍认为,若在仙灵面前表现得高人一等,惹他们不痛快,才是更危险的。于是他又在嘲弄的神情上罩了个微笑。最后,他看上去又跟最初一样茫然了。
他没发现,其实那位先生也很不自在,程度至少不输给他。
“我将您召唤至此,”他说,“是因为长久以来,我一直希望在魔法方面得到您这一族的协助和指导。”这短短几句声明,他之前演练过好几遍,这会儿听上去既有信心又有威严,他十分喜欢。可惜,这效果瞬间毁于一旦,因为他着急忙慌地补了一句:“这话我之前说过了吗?”
那位先生一言不发。
“鄙人名叫乔纳森·斯特兰奇。您兴许听说过我?我的事业目前发展到一个极有意思的阶段。若说接下来几个月间我的行动将决定英格兰魔法的全部未来,我看也不为过。答应协助我吧,您将和科尔·汤姆·布鲁、韦切利大师一样声名远扬!”
“啧!”那位先生直作恶,“下三滥的玩意儿!”
“真的吗?”斯特兰奇道,“我倒不知情。”他越发坚定。“您之前对英格兰国王的……”他顿了一顿,为了找个合适的词,“……好意关照,令我注意到您。那样的法力!那样的创意!如今英格兰魔法缺的是气魄!缺的是热情、活力!我实在无法跟您形容我有多厌倦拿乏味的咒语一遍遍去解决同样乏味的问题。您的法术,我只看一眼便觉得耳目一新。您是能震一震我的。我期待被震慑!”
那位先生挑起一根极漂亮的仙人眉,看样子对这个提议绝没有反抗的意思。
斯特兰奇兴奋地继续说下去:“哦,我不如现在就告诉您吧,在伦敦有个老头儿姓诺瑞尔——也算是个魔法师吧——他若是听说您与我结盟,准会当即气得发疯。他准会千方百计阻挠咱们,不过我敢说,咱们二人对付他绝对是绰绰有余。”
那位先生似乎已经不再听了。他环视这间屋子,目光从一个物件移到另一个物件上。
“屋里可有什么东西令您不舒服吗?”斯特兰奇问,“若是这样,还劳您告诉我。我敢说您的魔法灵性远比我细敏。不过,就算对我来说,也有那么几样东西会干扰我施法的能力——我相信所有魔法师皆是如此。盐瓶、花楸树、一小块圣饼——这些东西必会使我惶恐不安。我并不是说有它们在我就施不了法,只是我在编纂咒语的时候总要把它们考虑进去。要是这间屋里有什么东西您不喜欢,您只要言语一声,我马上把它搬走。”
那位先生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就好像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随后他突然大声发了话:“我的魔法灵性,是啊!你可真聪明!恰如你以为,我的魔法灵性是极高的!他们刚刚禀报我,说你近来到手了一件法力极强的物件!破法戒指?洞穿瓮?还是什么这类的东西?祝贺你!快把这物件给我看看,我马上就把它的历史和正确用法讲给你听!”
“其实没有的,”斯特兰奇惊讶道,“我没有这种东西。”
那位先生皱起眉头。他先是死劲儿盯住桌子底下半掩着的一只尿壶,后又盯上一枚丧戒——戒指镶了幅画在象牙上的微型天使像,目光最终落到一个彩绘陶罐上,这罐子以前盛过糖渍桃子和李子。“兴许这东西你是偶然得来?”他问道,“这类物件法力会是很强的,即便魔法师本人也察觉不到它们就在近旁。”
“我真不这么以为,”斯特兰奇道,“比如那罐子,我是从热那亚一个糖果店里买来的。一模一样的罐子,店里还有好几十个呢。我无法解释为何只那一罐有魔力,别的就没有。”
“没,确实没办法,”那位先生附和道,“并且这屋里似乎真找不出什么来了,除了些寻常物件。我的意思是,”他赶快补了一句,“除了我意料中有您这般禀赋的魔法师家里应有的物件。”
片刻的沉默。
“我的请求,您还未答复。”斯特兰奇道,“您多了解了解我才能做决定。这也是理所应当的。等过个一两天,我会赏自己个面子恳请您再来作陪,到时候我们再深谈。”
“与您这一谈,别有滋味。”那位先生道。
“我希望只是个开端。”斯特兰奇客气地答道,并鞠了一躬。
那位先生也鞠躬回礼。
随后斯特兰奇解了他身上的召唤咒,那位先生瞬间便消失了。
斯特兰奇欣喜若狂。他觉得他应当坐下来,秉持学术精神,把看到的一切审慎地做个记录,可实在忍不住又跳、又笑、又鼓掌。他甚至来了几段土风舞;那浮雕木头人的腿脚若不是固定在木头柱子上的,他准把它当作舞伴,抱着它满屋飞旋了。
待手舞足蹈的劲儿一过去,他真恨不得马上给诺瑞尔去封信。事实上他都已经坐下动笔了,预备在信中好好耀武扬威、冷嘲热讽一番。(“您听到这消息毫无疑问是会很高兴的……”)可后来他还是回心转意:“这么干只可能激得他把我的房子给变没或者别的什么的。哈!等我回到英格兰,他得有多气愤。我一回国就要把这事发表了。我等不及新一期的《仙仆》了,等的话,拖得太久。莫雷肯定怨声载道,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往《泰晤士报》上发最好。奇怪他说那些关于魔法戒指、尿壶的胡话都是什么意思。我猜他是想知道我是如何把他成功召唤过来的吧。”
总之,看他现在这得意劲儿,说是把约翰·乌斯克格拉斯本人召唤出来并礼貌地对谈了半个钟头也不为过。唯一令他不安的,是事后点点滴滴地回忆起这次发疯的形式:“我觉得我变成拉塞尔斯或者德罗莱特了!忒可怕了也!”
第二天上午,史蒂芬·布莱克替沃特爵士出门办事。他先去伦巴第大街拜访一位钱庄主;又到小不列颠街跟一位肖像画师谈事;随后赶去桎梏巷找个妇女,把坡夫人做裙衣的要求交代给她。接下来的约会是要去一位律师的事务所。绵软的雪花纷纷扬扬从天而降,周遭皆是伦敦城里寻常的市声:马儿跺地、喷鼻息,马车吱嘎作响,小贩沿街叫卖,街门砰砰关闭,行人脚步噗噗踩在雪地上。
他站在弗利特街和教冠巷的交会处,刚掏出怀表(白毛先生的馈赠),周遭的声响霎时止住,仿佛一刀下去给削没了。那一刻,他觉得自己肯定是被震聋了,可还未来得及感到恐慌,他往四周一看,就发现怪事不止这一桩。整条街突然间空空荡荡。没了人,不见了猫狗,马匹和鸟儿也消失了。街上空无一物。
还有雪花!这才是奇中之奇。轻柔洁白的大雪花在空中浮着不动,一片片大如金镑。
“魔法!”他想到,心里直作恶。
他沿着教冠巷走了一小会儿,往街边店铺的窗户里看去。铺子里面还上着灯;柜台上的货物,或散着摆放,或摞成小堆——有绸缎、烟草、乐谱子;炉里还生着火,可火苗凝住不动。他把目光收回来,才发现自己已经在雪织起来的立体花边里钻出了个通道。这是他有生以来所见过的最为奇特的异象。
于无处之中,一个饱含愤怒的声音喊叫起来:“我以为我对他免疫!他这是用了什么鬼把戏?”白毛先生突然在紧挨着史蒂芬的地方现了身,满面怒火,双目炯炯。
由于惊吓过大,史蒂芬一时间以为自己准会晕倒在地。可他深知白毛先生多么看重沉着冷静,于是尽可能将惊恐藏起来,倒抽一口气,问道:“对谁免疫,先生?”
“还能有谁,那魔法师呗,史蒂芬!那魔法师!我以为他准是到手了什么强力物件,才能发现我在近旁。可我在他屋里什么都没找见,他自己也发誓说根本没有这类东西。为了保险起见,我刚花了一个钟头走遍这星球,检视了每一枚魔法戒指、每一只魔法杯子和磨盘,可哪一样都没丢,都还待在我印象里它们待的地方。”
解释得这样不完全,史蒂芬也推断出那位魔法师一定已将白毛先生召唤过去并与之对谈了。“可是,先生,”他说道,“过去有段时间,您确实是希望协助魔法师,与之作法并收获他们对您的感恩的。您当时来救坡夫人,不正是这个缘故吗?兴许您会发现,结果比预想的要好呢。”
“哦,兴许吧!不过我真不这么觉得。我告诉你,史蒂芬,除了被他随叫随到这点麻烦以外,后半个钟头真是我千百年没经历过的枯燥。我从没听过有谁那么能说的!我从没见过有谁那么自以为是的。自说自话、无暇顾及他人意见,这样的人我特别讨厌。”
“哦,确实,先生!真是特别气人。并且我猜,既然您要忙着对付这位魔法师,推我做英格兰国王这事咱们可以先放一放了吧?”
白毛先生拿自己的语言特别激烈地说了句什么——估计是在赌咒。“我看你说得没错——这比所有事情加一块儿都更让我生气!”他思索片刻,“可话说回来,情况也许并没咱们担心的那么糟。英格兰这些魔法师大都蠢得可以,他们想要的总是那一套:没钱的想要拔不光的萝卜、舀不尽的粥;有钱的想要更多的钱,或要称霸全天下;年岁小的则想要讨公主、女王的芳心。他只要张口,想要哪一样我都给他。那东西将来准带给他无尽的烦恼。我曾经屡试不爽。他于是就会心烦意乱,你我就可以继续开展将你推上王位的计划!哦,史蒂芬,我多么庆幸我来找了你啊!你的话在我听来永远比任何人都英明!”说到这儿,白毛先生的怒气瞬间蒸发不见,化作满心欢喜。太阳居然也从云背后露了面,那奇异的浮雪围着他们一闪一闪(虽然史蒂芬说不好这究竟是不是白毛先生所为)。
他刚要指出自己根本没那个意思,白毛先生霎时就不见了。行人、车马、猫狗瞬间全都回来了,史蒂芬直直撞到一位穿紫色皮罩衣的胖妇人身上。
斯特兰奇从床上起来,心情极佳。他连睡了八个小时一醒没醒。几个礼拜以来,这是他头一回没半夜爬起来研究法术。他决定放一天假,算是犒赏自己成功召唤出仙子。十点钟一过,他便在格雷斯蒂尔一家下榻的寓所现了身,格家人正在吃早饭。他应邀入座,吃了些热面包,喝了点儿咖啡,对格家小姐和姑姑说他任由她们使唤。
格家姑姑很乐意把对她那份儿好意匀给自己的侄女。格小姐跟斯特兰奇一起阅读关于魔法的书,度过了后半个上午。书有他借给她的,也有在他推荐下她自己买的,包括波蒂斯海德的《写给孩子看的乌衣王的历史》、希克曼的《马丁·佩尔传》以及海瑟-格雷的《牛首怪之详解》。这几本书是斯特兰奇刚入行时读过的,他觉得好笑,因为书中言论如今看来是那样简单,几乎算是天真了。天下最惬意的差事,莫过于把这些书读给格小姐听,回答她的问题,聆听她的见解——迫切、有悟性,虽则在他看来有点儿过于正经了。
一点钟的时候,吃了些冷荤作淡饭,格家姑姑说大家坐着不动已经够久了,提议出去走走:“我敢说,斯先生,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您是会喜欢的。搞学问的大都不注意锻炼身体。”
“我们这帮人真是糟糕,夫人。”斯特兰奇乐呵呵地赞同道。
当天天气很好。他们在一条条小街窄巷之间漫无目的地穿行,开心地发现了一个又一个引人入胜的物件:一只小狗浮雕,嘴里叼了根骨头;一座圣坛,供奉的圣人他们谁也不认得;一排窗户,窗帘子初看以为是最精致的网眼纱堆叠起的厚帷幔,细看才知只是蜘蛛网而已——铺天盖地、牵牵绊绊,布满了窗内房间的各个角落。他们没有向导帮他们做解说,周围也无人可问,于是他们自己编造起这些东西的来历,权当自娱自乐。
暮色将临之际,他们来到一处冷飕飕、光秃秃的小广场,广场中心有个水井。这地方荒凉空寂得令人奇怪。地面铺的是年代久远的砖石。墙上挖出来的窗子少得出人意料,就好像这排房子集体被广场干的什么勾当给冒犯了,毅然决然背过身去,往别处看。广场上有家米米小的铺子,貌似别的不卖,只卖颜色种类无穷无尽的土耳其软糖。铺子没开,格小姐和姑姑透过窗户往里看去,发表心中的疑问——不知何时会开门,以及以后还能不能再找到这里来。
斯特兰奇四处溜达着,心里没装什么特别的想法。空气冷得很——冷得令人痛快——头顶的夜空里出现了第一颗星。他突然发觉身背后有种奇异的刮擦声响,于是扭头看看是什么在出声。
这小广场最暗的角落里立着个东西——那模样的东西,他从来没见过。那东西是黑色的——黑得仿佛是拿周遭的暗影做出来的。头或顶部的形状像一把老式轿椅——在巴斯偶尔能见到这种东西,载着老贵夫人在城里逛。顶上开了窗户,黑色的窗帘从这头拉到那头。窗户以下的部分缩成一只黑色大鸟的身子和腿脚。那东西戴了顶黑色高帽,手持一根细瘦的黑色手杖。那东西没有眼睛,可斯特兰奇能觉出来它正瞅着自己呢。那东西正拿手杖的尖儿在铺路石上来来回回地刮,那抽搐般的动作很是可怕。
他觉得他应当感到害怕。他觉得也许他应当施点儿什么法术保护自己免受其害。消散咒、驱赶咒、防御咒从他脑中飘过,可不知为何他一道也抓不住。虽然那东西透着那样的邪恶和狠毒,他却坚信至少目前它对他或者任何人都没什么危险。那东西更像是一个未来邪灵的预警。
他刚开始琢磨格雷斯蒂尔一家见了这突然出现在他们身边的恐怖之景都是什么反应,脑海里便有什么动了一动;那东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格大夫粗壮的身形——格大夫一身黑衣,握着把手杖。
“啊?”格大夫冲他喊。
“我……我请您包涵!”斯特兰奇喊回去,“您刚刚说话了?我在想……想别的事儿来着。”
“我问您今晚打不打算跟我们一起吃饭?”
斯特兰奇愣愣地看着他。
“出什么事了?您不舒服吗?”格大夫问。他看着斯特兰奇,目光甚是尖锐,就好像他发现这位魔法师的神情或举止上有令他不满意的地方。
“向您保证,我一点儿事没有。”斯特兰奇道,“并且我很乐意一道吃晚饭。没什么比这更讨我喜欢了。只是我已经答应了拜伦勋爵四点钟跟他一起打台球。”
“我们得叫艘刚朵拉再回去了,”格大夫道,“别听鲁伊莎嘴硬,我看她实际已经累得很了。”(他指的是格家姑姑。)“您跟勋爵在哪儿见?我们让船夫给您送到哪儿去?”
“谢谢您,”斯特兰奇道,“我还是走路回去吧。令妹所言极是,我缺的是新鲜空气和日常锻炼。”
听说斯特兰奇不跟他们一起回去,格小姐略感失望。夫人小姐同魔法师道了个拖沓冗长的别,还彼此提醒了好几回,说不出几个钟头便又能再见了,直拖到格大夫对他们仨都丧失了耐性。
格雷斯蒂尔一家往运河方向走去了。斯特兰奇在后面远远地跟着。之前他高高兴兴地让格大夫放心,实际上却被吓得不轻。他努力劝自己相信那鬼影儿不过是光线引起的错觉,可怎么劝都没用。他只好对自己说,那玩意儿还是更像老夫人的疯病又来了。
“真是太烦人了!酊剂似乎已经彻底失效了!好吧,上帝保佑,保佑我不必再喝那玩意儿了。假如那仙子不肯辅佐我,我干脆试试别的法子再召一个来。”
他出了巷子,走进运河边更清明一些的天光里。他看到格雷斯蒂尔一家叫来了刚朵拉,有个人——一位绅士——正扶格小姐上船。他起初以为是个陌生人,再看时发现这人有一头亮闪闪的白发。他快步迎了过去。
刚朵拉离了岸。“多美的姑娘啊!”这位先生说道,双眼闪动着光彩,“舞也跳得特别招人喜欢吧,我猜?”
“跳舞?”斯特兰奇道,“我不知道。在热那亚的时候,我俩本要参加一场舞会的,可是她闹牙疼,我们就没去。见到您,我可真没想到。我没再召唤您,不料您也肯过来。”
“啊,我可是一直在考虑你那共同施法的提议!我现在觉得那是个绝妙的计划!”
“听您这么说我很高兴,”斯特兰奇强忍住笑容,“不过您先告诉我,我召您召了好几个礼拜,您为何早不过来呢?”
“啊,这很好解释!”这位先生表示,随后便长篇大论地讲起他一位表哥。他这位表哥又坏又嫉妒他各方面的才华品德,对英格兰所有的魔法师都恨之入骨;是他千方百计歪曲了斯特兰奇的法术,于是直到昨晚这位先生才得知自己被传唤。故事讲得极其复杂繁琐,斯特兰奇一个字都不信,不过他觉得还是装作相信比较稳妥,于是鞠了一躬,算是默许了。
“并且为了表示我对你感恩戴德,”这位先生把话收了尾,“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找来。”
“什么都行?”斯特兰奇把话重复了一遍,目光凌厉,“您这提议——假如我没理解错的话——原则上是种具有约束力的协定。只要我明说要什么,您可就无法回绝了?”
“我也不打算回绝!”
“那么我可以要求大富大贵、称霸天下,或者这一类的东西?”
“完全正确!”这位先生显得兴高采烈。他举起双手,这就要施法。
“可是,这些我都不想要。我缺的主要是信息。上一位跟您打过交道的英格兰魔法师是谁?”
片刻的沉默。
“哦,那些你不会爱听的!”这位先生表示,“我保证你会觉得无聊透顶。来吧!总有点儿什么东西你爱得胜过一切。自己的王国?美丽的伴侣?波琳·鲍格才公主特别讨人喜欢,一眨眼工夫我就能把她带到这儿来!”
斯特兰奇要开口说话,却又一时语塞。“波琳·鲍格才,您说?我在巴黎见过她一幅画像。”说罢,他又想起话头,接着道,“不过目前我对那些没什么兴趣。给我讲讲魔法。我怎样才能把自己变成一头熊,或者一只狐狸?流经无恩国的三条魔法河流分别都叫什么名字?拉尔夫·斯托克塞认为这三条河左右着英格兰发生的事件,真是这样吗?《鸟之语》里面提过一类咒语是靠调配颜色来完成的,您能给我讲讲这是怎么回事吗?唐卡斯特方阵上的石头代表了什么?”
这位先生双手高扬,假作震惊状:“这么多问题!”他笑了;本打算笑个轻松、快活,可笑出来的声音听上去有点勉强。
“那就挑其中一个回答。您想答哪个就答哪个。”
这位先生只是客气地微笑着。
斯特兰奇盯着他,一脸藏不住的烦气。看来他奉送的不包括知识,只限于物品。“要是我想送自己礼物,我就去店里买了!”他心想,“要是我想见见波琳·鲍格才,我就直接去找她做自我介绍了。这些哪儿还用得着魔法!我究竟该怎么……”他突然有了主意。他发了话:“把您上一次跟英格兰魔法师打交道时取得的收获带给我!”
“什么?”这位先生大吃一惊,“不,你不会想要那玩意儿的。那玩意儿没价值,毫无价值!再考虑考虑!”
听了斯特兰奇的要求,这位先生明显慌乱起来——虽说斯特兰奇想不通他为何这般反应。“兴许,”他心想,“之前那位魔法师给了他什么宝贵的东西,他特别不愿出让。没关系。等我见识到那东西是什么、把能学到的学到,我就把那东西还给他。这么办应当能让他看出我的好意了。”
他礼貌地笑笑:“有约束力的协定,我记得您说过吧?无论什么东西,今晚我就要!”
晚上八点钟,他在格家幽暗的餐厅里同他们一起吃晚饭。
格小姐问他拜伦勋爵怎么样了。
“哦!”斯特兰奇道,“他不打算再回英格兰了。他在哪儿都能写诗。可我这门营生不行,英格兰的魔法,英格兰造——而英格兰本身也是魔法造就的。两者相互依存,你没法把它们分开的。”
“您的意思是说,”格小姐眉头微皱,“英格兰人的心智,英格兰的历史,等等这些都是魔法造就的。您这一定是在打比方。”
“不,我是说实在的。举个例子来说,这座城市是以寻常方式建成的……”
“哦!”格大夫笑着插嘴,“这话听着多像魔法师说的啊!一说什么东西是寻常办法造的,他话音里都带着点儿不屑!”
“我可不觉得我有不尊重谁的意思。我向您保证,对寻常办法造的东西,我是怀有无限崇敬的。没有,其实我只想说英格兰的国土边界——其版图形状本身是由魔法决定的。”
格大夫不以为然:“我可不敢这么说。您给我举个例子。”
“没问题。约克郡海边曾经有座挺好的镇子,那里的居民质疑他们的国王约翰·乌斯克格拉斯为何非得收他们的税。那么伟大的魔法师,他们理论道,难道还不是想要多少金子就能凭空变出来的吗?若只是想一想的话,不会有多大关系,可那帮蠢货得寸进尺。他们拒不交税,并与国王的敌人勾结谋反。在打算跟魔法师闹翻之前,最好先想想清楚;若对方是君王,则更不可轻举妄动。而如果对方既是魔法师又是君王,嗬,下场足有百倍的凶险!先是从北方刮来一阵风,吹遍了镇上大街小巷。动物一着风,就衰老、死亡——镇上的猪、鸡鸭、牛羊,就连猫狗都没了命。风吹到镇上,房子就在遭殃的住户眼皮底下化作了废墟。工具损坏,瓶罐破碎,木料弯折、断裂,砖石化作尘埃。教堂里的石像仿佛历久经年,一座座风化磨损,据说最后每尊石像、每一张脸看上去都在狂嗥。海水被风撩起来,化作凶神恶煞的奇异形体。居民相当明智,纷纷跑出了镇子。待跑上高处回头再看,恰好来得及看到镇上余下的东西慢慢被冰冷灰黑的海浪没了顶。”
格大夫微微一笑:“甭管谁当政——辉格、托利、皇帝还是魔法师——百姓不上税,谁都不乐意。这些故事您都打算写进下本儿书里吗?”
“哦,那是一定的。我可不像那种惜字如金的作家,把要说的话几盎司几盎司地数着往外倒。我对写作的态度是十分开明的。谁乐意付给莫雷先生一个几尼,就会发现我仓库的大门敞开,里面的学识全都卖。我的读者可以四处观看、随意挑选。”
格小姐听完故事,严肃认真地思考了片刻。“确实是有挑衅在先,”她说道,“可他那么做仍然属于专制苛政。”
黑暗里传来一阵脚步声,离他们越发近了。
“什么事,弗兰克?”格大夫问。
弗兰克是格大夫的用人,从暗处走上前来。
“我们收到一封信和一只小匣子,先生。都是给斯特兰奇先生的。”弗兰克看上去心里有事。
“好了,别站这儿张着大嘴傻看。斯先生在这儿呢,就在你胳膊肘旁边。快把信跟匣子交给人家。”
弗兰克的表情和神态都充分表示他在和深深的疑虑做斗争。他那气鼓鼓的模样说明他觉得自己已然十分费解了。他做了最后一次努力,想让他的主人领会他的烦恼:“我们是在屋里紧挨着大门的地方发现这封信和小匣子的,先生,可大门上着锁、插着门栓呢!”
“那肯定是有人开过锁、拔过门栓了,弗兰克。别故弄玄虚的。”格大夫道。
于是弗兰克将信和匣子交给了斯特兰奇,后又晃晃悠悠消失在黑暗里,一路低声自言自语,并问沿路的桌子椅子这家人是不是把他当成榆木疙瘩了。
格家姑姑凑过身去,恭请斯先生不必拘礼——在场都是朋友,信是可以现在就读的。她说这话是好心,却有些多余,因为斯特兰奇已然拆了信在读了。
“哦,姑姑,”格小姐叫道,拿起弗兰克放在桌上的那只小匣子,“快看,多美啊!”
这只匣子尺寸小、造型长方,看上去是由银子和陶瓷制作而成的。匣子是一种美丽的蓝色调,其实不完全是蓝,更像是丁香紫。而说丁香紫也不准确,因为里面还带着淡淡一丝灰晕。更确切地讲,这颜色是心伤的颜色。所幸格小姐跟她姑姑都没怎么伤过心,于是没能认出来。
“确实非常漂亮,”姑姑道,“是意大利制造的吗,斯先生?”
“嗯?”斯特兰奇抬眼一看,“我不知道。”
“里面可有什么东西吗?”姑姑问。
“是的,我猜是有的。”格小姐说着,已经动手要打开它了。
“弗洛拉!”格大夫大喝一声,使劲冲他闺女摇了摇头。他想到这匣子可能是斯特兰奇打算送给弗洛拉的礼物。想到有这个可能,格大夫并不高兴,但他觉得自己无权品评斯特兰奇这类男士的某些行为——见多识广的上层时髦人士,大约都以为自己满有这么干的资格。
斯特兰奇还把鼻子深埋在信纸背后,周围的一切他既没看到也没听见。他把小匣子拿起来打开了。
“里面有什么东西吗,斯先生?”格家姑姑问。
斯特兰奇飞快地又把盖子合上了:“没有,夫人,里面什么也没有。”他把匣子揣进口袋里,随后马上叫弗兰克,让他给端杯水来。
饭后没多久他便告辞离开了,直奔恩惠街街角那家咖啡馆而去。匣子里盛的东西他望了一眼后心惊胆战,急切地想去人多的地方再看。
堂倌给他端上白兰地,他呷了一口,把匣子打开了。
一开始,他以为那仙子给他送来的是一只用蜡或者类似材料制作的仿真断肢——又小又白的一根手指头,造型逼真。这手指头是那样苍白,那样毫无血色,看上去已然带了青晕,只在指甲边缘的缝隙里还有点儿粉红的意思。他心里奇怪,哪儿会有人肯花这工夫做这么恐怖的东西。
可摸过之后,他才发现这东西根本不是蜡的。手指头冰凉冰凉的,皮肤的反应却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皮下的肌肉既能看见也能摸得出来。毫无疑问,这是根真人的手指头。从长短粗细判断,他估计若非小孩,便是个手生得很小巧的女人的小拇指。
“可那魔法师给我手指头干什么?”他心想,“没准儿这是那魔法师自己的手指头?不过我觉得不可能,除非那魔法师是个小孩或者妇女。”他突然想到以前听人说过一些关于手指头的事,可一时想不起具体说了什么。奇怪的是,虽然记不起话的内容,但他觉得他还记得话是谁说的。是德罗莱特。“……这倒能说明我那会儿为什么没注意听了。可德罗莱特怎么会说起魔法了呢?这方面他本就不懂,更不在乎。”
他又喝了些白兰地:“我以为找个仙子为我解惑,一切迷雾就都扫清了。到头来,我又撞上迷雾一团!”
他陷入沉思,细细回想从前听过的关于伟大的英格兰魔法师和他们的仙仆的故事:马丁·佩尔和韦切利大师,法罗索特大师及其他仙灵,托马斯·高布列斯和礼拜二来的迪克,麦洛德和科尔曼·格雷,以及其中最负盛名的拉尔夫·斯托克塞和科尔·汤姆·布鲁。
与斯托克塞初遇之时,科尔·汤姆·布鲁还是个不服管教的野小子——天下最后一位与英格兰魔法师结盟的仙子。斯托克塞尾随他去了仙境,一直跟到他的城堡里,隐去身形,取得了不少有意义的成果。斯特兰奇不至于天真到以为这些讲给孩子和魔法史学者听的故事就是史实的精确描述。“可故事里总会有些实情,”他想,“也许斯托克塞真的设法打入了科尔·汤姆·布鲁的城堡,证明自己不是好惹的。我为什么就不能学个样呢。毕竟那仙子对我的技艺和成就一无所知。我若去访访他,杀他个措手不及,他就会相信我有多神通广大了。”
他回想起在温莎那雾蒙蒙、雪飘飘的一天,他跟国王二人被那位先生的仙术所惑,差点儿误打误撞进了仙境。他想起那片树林和星星点点的光亮,似有一座古屋藏在林间。走王道的话,一定还能再寻回去,可是——先不提对阿拉贝拉的承诺——他自己也不想再用已经用过的法术召唤那位先生了。他希望这回的手段新颖、触目惊心。等再见到那位先生的时候,他希望自己是满怀自信、兴致勃勃的——卓有成效的新法术一向能令他有这股劲头。
“仙境并不遥远,”他想,“去那里的办法成千上万。我总能找到一个的吧?”
他知道有条咒语可以在魔法师指明的任意两种事物之间造一条通途。这条咒语很古老了——离仙术也只有一步之遥。变出的路完全可以穿越不同世界的边境。斯特兰奇从未试过这条咒语,不知这条路会是什么样子,也不知自己怎样才能沿着它走。可他仍然觉得自己有能力完成。他低声念咒,打了几个手势,把自己和那位先生作为两个端点,道路将在他二人之间连线。
空气里有什么动了一动,魔法起效时偶尔会发生这种现象。这感觉就仿佛一扇无形的门开了又关,将他送到对面。或者说,就好像城里所有的楼房集体转了个身,一切事物都面朝另一个方向。看来,这法术已经完全起效了——变化肯定已经发生了——可他看不出效果。他思索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很可能只是感知上的问题——我知道怎么纠正。”他顿了一顿,“麻烦得很。我真不想再用那办法了,不过,多用一次倒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他伸手从外衣大襟里掏出了疯癫酊剂。堂倌端给他一杯水,他小心翼翼地往里滴了一小滴,喝了下去。
他四下里看了看,头一回发觉脚边有道闪闪发光的线。光线穿过咖啡馆的方砖地,直通到门外去,很像他过去常在银盆里的水面上画出来的分割线。他发现若是直视它,它就消失不见;若把它放在余光里,就看得一清二楚。
他跟堂倌结了账,出门走到大街上。“嘿,”他说,“这真是不得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