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年11月底
第二天晚上,威尼斯特有的阴郁与壮丽在房间里交会,效果富于浪漫,赏心悦目,格雷斯蒂尔一家和斯特兰奇就这么一起坐下吃晚饭。地上铺的大理石已有磨损,爬了裂纹,尽染威尼斯冬日的色彩。格家姑姑脑袋上整洁利落的小白帽,被她身后森森然一扇巨大黑沉的门映衬得格外显焕。这扇门顶着黯淡的雕花,看上去只好像一尊阴影缭绕的墓碑。灰泥墙上,影影绰绰的油彩绘成影影绰绰的壁画,一切只为了弘扬古时候威尼斯某个人家,可惜这家末代子嗣也早就溺水而亡了。现如今的房主一贫如洗,房屋已多年未修葺。外面在下雨,奇的是宅内居然也在下;屋里不知哪块地方传来令人不悦的声响,似有大量液体滴滴答答肆无忌惮地往地板、家具上淌。而格雷斯蒂尔一家是不会被这点小事坏了心情或是倒了胃口而扔下一桌好菜不吃的。他们点起明亮的烛光,驱散丧气的阴影;他们的欢声笑语盖过了滴答的水声。总的来说,他们是把英国人的喜兴带到了他们所坐的地方。
“可我不明白的是,”斯特兰奇道,“那老妇人平时由谁照顾呢?”
格雷斯蒂尔大夫说:“一位犹太绅士——看上去是位很有善心的老人——为她提供了住所,吃的由用人拿盘子盛了给她放在楼梯脚下。”
“至于怎么把吃的端到她手上,”格家小姐叹道,“谁也说不准。托塞提先生说是她的猫给她端上去的。”
“真是胡说八道!”格大夫大声道,“谁听说猫干过什么有意义的事情!”
“除非是高傲地盯着你看,”斯特兰奇道,“这对人的道德情操不无裨益,我猜。让你浑身不舒服,逼着你审慎反省一下自身的缺陷。”
自打一坐下,格家人的奇遇便成了饭桌上的话题。“弗洛拉,亲爱的,”格家姑姑道,“人家斯先生准要疑心咱们说不了别的了。”
“哦,别为我操心,”斯特兰奇道,“这事儿怪得很,而您瞧,我们搞魔法的就喜欢搜罗怪事奇闻。”
“您能用魔法治治她吗,斯先生?”格小姐问他。
“治疯病?治不了。虽说治不了,但并不是因为缺练。曾经有人请我去拜访一位患了疯病的老先生,看看有没有办法可想。我觉得我当时用的法术比任何一次都要猛,可走的时候,那位老先生的病情是什么样还什么样。”
“可治疗疯病的方子兴许是有的,不是吗?”格小姐兴冲冲地问,“我敢说黄金时代魔法师手上可能就有一种。”格小姐已着手培养自己在魔法史方面的兴趣,这些日子她话里话外不乏“黄金时代魔法师”“白银时代魔法师”这样的词。
“有可能,”斯特兰奇道,“不过即便如此,方子本身也已经失传了几百年了。”
“就算已经失传了一千年,我相信您也不必当它是个障碍。公认业已失传却被您复活了的法术,我们也听您说过几十种了。”
“确实。不过我只是对如何入手大体上有些概念。黄金时代魔法师治疗疯病我一例都没听说过。他们对疯子的态度跟咱们大相径庭。他们觉得疯子是先知、预言家;疯子东拉西扯,他们都全神贯注地聆听。”
“太奇怪了!为什么呢?”
“诺瑞尔先生认为跟仙子对疯子的同情有关——以外还因为一条:正常人看不见仙子的时候,疯子却能察觉到他们的存在。”斯特兰奇顿了一顿。“你说那老妇人疯得可以?”他问。
“哦,是的!我是这么觉得。”
饭后在客厅里,格大夫坐在椅子上睡了个瓷实。格家姑姑也在自己座位上点头打瞌睡,偶尔醒过来,替自己犯困赔个不是,紧接着便又睡过去了。于是格小姐得机会跟斯特兰奇独处,享受一整晚的窃窃私语。她有一肚子的话对他讲。他荐她读波蒂斯海德勋爵的《写给孩子看的乌衣王的历史》,她近来一直在看,这会儿正想就这本书发问。可他看上去心不在焉,好几回她都有种怪别扭的感觉——疑心他根本没在听她说什么。
第二天,格雷斯蒂尔一家去参观了军械库,其建筑之肃穆、宏伟,令人叹为观止。完后一家人又在古玩铺里闲逛掉一两个钟头(铺主差不多跟他们卖的玩意儿一样怪趣,颇具古风),接着又去圣斯德望堂附近的点心铺吃了雪糕。这一天的玩乐本都邀了斯特兰奇,可当天一大清早格家姑姑就收到他一封短信,先是问好、道谢,后说他相当意外地发现了一个新思路,不敢就此撂下:“……做学问的人,夫人您从令兄身上就能看出来,是天下最自私的一群,专心于自己的研究,以为一切就都有了借口……”次日格家游访圣母慈善画院,仍不见他人。隔天他依旧没有出现,他们乘刚朵拉去了托尔切洛——孤零零一座笼罩着灰雾、遍生芦苇的岛屿。也就是在这里,威尼斯最初有了城市的模样,曾经繁盛,后遭废弃,最终灰飞烟灭,而一切都过去了那么久,那么久。
虽说斯特兰奇躲在百合圣母堂附近的寓所里闭门造法,但由于他的名字被多次提起,格大夫免遭惦念之苦。一家人若是在里亚尔托附近漫步,格大夫撞见那桥,提起夏洛克、莎士比亚及至当代戏剧的发展状况,他准有幸耳闻斯特兰奇在这些方面的见解——因为这些格小姐全都知道,全能说个头头是道,就仿佛是她自己的心得。若是在小古玩铺里,大家被一幅画了只怪趣跳舞熊的油画所吸引,格小姐便得了机会,告诉她父亲斯先生的一个熟人有只罩在玻璃匣子里的棕熊标本。若一家人吃的是羊肉,格小姐准能想起斯先生告诉过她有一回他在莱姆里吉斯吃过这东西。
第三天傍晚,格大夫给斯特兰奇发了封信,提议一起喝个咖啡,再来杯本地烈酒。当晚六点刚一过,他俩便在花神咖啡馆碰了头。
“见到您我真高兴,”格大夫说,“您脸色可不好。您这一向还顾得上吃东西、睡觉、锻炼身体?”
“我记得我今天吃过东西,”斯特兰奇道,“不过真想不起来吃的是什么了。”
二人聊了会儿无关紧要的琐事,斯特兰奇的心思却不在这里。有好几回,对格大夫的问话他几乎是胡乱敷衍。末了,他把自己杯里最后一点格拉巴酒吞下肚,掏出怀表,对格大夫说:“但愿您别怪我这么急着走。我还约了人。那么,就祝您晚安了。”
格大夫听了略感惊讶,不禁琢磨起他这约的会是什么人。无论在哪里,人都有可能失态,而在格大夫看来,只要到了威尼斯,人失态得就会愈加厉害、愈加频繁。天下再没哪一座城市肯像威尼斯这般千方百计地为你提供各种犯坏的机会,而眼下这段时间,格大夫恰恰要特别操心斯特兰奇的为人是不是真的无可指摘。于是,他竭力摆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态度,问斯特兰奇约的可是拜伦勋爵。
“不是,才不是他。实话告诉您吧,”斯特兰奇眯起点儿眼睛,变得神秘起来,“我觉得我可能已经找到帮手了。”
“您的仙子?”
“不,是个人。我对未来的合作充满信心,但我这会儿其实也拿不准那个人听了我的提议会有什么样的反应。目前这情形,您一定能理解我是不愿意让人家等的。”
“别,确实别!”格大夫大声道,“快走!快走!”
斯特兰奇走远了,变成大广场上无数黑影中的一个,阴黑着脸,面无表情,在威尼斯染了月色的路面上匆匆而过。月亮本身也住在宏伟的云阁之间,看着就仿佛天上还有一座城沐浴在清辉之下,壮丽不输威尼斯,殿堂街道分崩离析,沦为废墟——就仿佛某位精灵一时兴起变它在天上,只为了嘲笑地上那一座衰落得太不着急。
与此同时,格姑姑跟格小姐趁家里大夫不在,又去了犹太人聚居区那间可怕的顶楼小屋。这一趟她们没有声张,担心格大夫——甚至是斯先生——不许她们去,或者非要陪她们一起去。她们这回可不想有任何男性陪同。
“他们准想把这事挂在嘴上,”格家姑姑说,“他们准会揣测她如何沦落至此。可那又有什么用?怎能帮得了她?”
格家小姐带了些蜡烛和一把烛台。她点了根蜡烛,俩人好能看清手上动作。接着,从篮子里,她们端出一碟精致的开胃菜——烩小牛肉的香气充满这污浊闭塞、令人绝望的房间,此外还有一些新出炉的白面包、几只苹果和一条厚披肩。格姑姑将那碟烩小牛肉放在德尔加多夫人面前,却发现德夫人的手指头、手指甲跟爪子似的又弯又僵硬,她无论怎么哄劝,这双手也握不拢刀叉柄。
“好吧,亲爱的,”格家姑姑只好说,“她看上去很想吃,而且我敢肯定这东西吃了对她有好处。不过我觉得咱们还是先走,让她一个人爱怎么吃就怎么吃吧。”
她二人下楼回到大街上。刚一出街门,姑姑便大叫起来:“噢,弗洛拉,刚才你看见了吗?她晚饭早都已经备下了。有只小瓷碟子——还挺漂亮的——跟我那套玫瑰蕾配勿忘我的茶具特别像——她往里面搁了只耗子——一只死了的小灰耗子!”
格小姐看上去若有所思:“我觉得,苦菜头按这边的做法煮熟了再淋点儿酱汁,看着就有点儿像耗子。”
“噢,亲爱的,”姑姑说,“你知道肯定不是那么回事儿的……”
她们穿过犹太人聚居的“旧区”,往卡纳雷吉欧的运河边走。路上格小姐突然一转身,躲进一片黑影里不见了。
“弗洛拉,怎么回事?”姑姑大叫起来,“你看见什么啦?别在这儿停留,宝贝儿。这边房子跟房子之间太黑了。亲爱的!弗洛拉!”
格小姐重又回到亮处,同之前消失一样迅速。“没事儿,姑姑,”她说道,“别慌。我只是觉得有人在喊我名字,然后我就过去看看。我觉得是个认识的人在叫我。不过那边一个人都没有。”
走到运河大道,刚朵拉已经在等她们了。撑船的扶着她们上了船,然后一桨又一桨,慢悠悠地离了岸。格家姑姑在船中央的篷子底下舒舒服服地坐好。雨点啪嗒啪嗒打上了帆布顶。“咱们一到家,兴许就能见着斯先生跟你爸爸。”她说。
“兴许吧。”格小姐道。
“也没准儿他又跟拜伦勋爵打台球去了,”姑姑说,“他俩能成为朋友,真是奇怪。这两位先生看着太不一样了。”
“嗯,确实!不过斯先生告诉过我,说他在瑞士见着勋爵的时候,觉得他比现在令人难以忍受得多。那会儿勋爵跟其他一些诗坛人士在一起,注意力全在那帮人身上,显然不打算再与任何别人交往。斯先生说他连最基本的礼貌都没有。”
“是嘛,那真是太不好了。不过倒也不奇怪。你见着他会不会有点儿害怕,宝贝儿?我是说要是见着拜伦勋爵的话。我觉得我没准儿会的——会有一点点怕的。”
“不会的,我不会怕的。”
“哈,宝贝儿,那是因为你比谁都更清醒、稳重。说实话,我真不知道这世上能有什么令你害怕。”
“哦!我不觉得这是因为我有什么非凡的胆量。至于是不是因为我有什么过人的优点——我说不好。特别坏的事情,我倒是从来没有去做的欲望。我不怕拜伦勋爵,只是因为他永远不可能摆布我,或是左右我哪怕一丁点想法和行为。我对他是免疫的。可这并不是说世上就没有任何一个人——我没说我一定见过这个人——是会偶尔令我不太敢面对的:怕见他伤感、失落,或者心里有事,再或者——最最可怕的,您知道——怕他沉溺于内心的怒火或创伤,于是根本不知道或者根本不在乎我的目光可在他身上。”
犹太人聚居区那间顶楼的小屋里,格小姐带去的蜡烛扑闪了一下便熄灭了。月光洒在噩梦般的寓所里,卡纳雷吉欧的这位老夫人大口吞吃起格家太太小姐带给她的烩小牛肉。
最后一口刚要往下咽,一个英国人的声音突然发了话:“真可惜,我那几位朋友没给咱们引见引见就走了,这种情况向来令人为难,是不是,夫人——当屋里就剩俩人还非得认识认识的时候?我姓斯特兰奇。您呢,夫人,虽然您自己也不知道,您姓德尔加多。很高兴见到您。”
斯特兰奇靠窗台站着,双手抱臂,目不转睛地盯住她。
而她对他的关注,就如同对过去几日来看她的格家姑姑、小姐等人一样荒疏。她对他的态度,就如同猫咪对一切它不感兴趣的对象一样不屑一顾。
“请允许我先向您保证,”斯特兰奇道,“我跟那些烦人的访客是不一样的,那些人来看您并没有实际目的,也没有真心话对您讲。而我有个提议,德尔加多夫人。在这个时候相遇,夫人,是你我二人绝好的运气。您最想要的东西,我能给您,而作为回报,我想要的,您也得给我。”
德夫人没有任何举动表示她听到了这番话。她的注意力集中到盛着死耗子的那只小碟上,苍老的嘴巴张开来,欲将耗子吞掉。
“拜托,夫人!”斯特兰奇叫起来,“我必须请您先把晚饭放一放,专心听听我在说什么。”他探身过去,把小碟子拿走了。这下,德夫人似乎才头一回意识到他的存在。她微弱地喵呜了一声表达不满,双眼怨恨地盯着他。
“我请您教教我如何变疯。这办法多简单,我以前怎么没想到呢。”
德尔加多夫人嗓子眼里发出呜呜低吼。
“哦,您怀疑我这办法是否明智?您大概没错。盼自己发疯是很轻率的举动。我的导师、我的内人以及我的朋友们若是听说了,准都会生我的气。”他说到这里顿了一顿,嘲弄似的神情从他脸上消失了,轻快的口气再也听不见了,“可我的导师我已经摆脱了,我的内人已经去世了,我的朋友跟我之间隔着欧洲大部分疆土外加二十里冰冷的海水。自从入了行,这是我头一回不必跟任何人商量。好了,如何开始呢?您得给我点儿什么——作为您疯癫的象征和载体。”他扫了一眼整个屋内,“可惜,您貌似一无所有,除了您身上这件裙衣……”他低头瞧了瞧手里的小碟子,“……还有这只耗子。我想我还是选耗子吧。”
斯特兰奇念起一道咒语。屋里银光绽开,似一朵白焰,又似烟花灿烂。这团光在德夫人和斯特兰奇之间飘浮了片刻,斯特兰奇随后伸手比画了一下,就仿佛打算把光往她身上扔;光团飞向了她,有那么一瞬间,她沐浴在银辉之下。突然间,德夫人消失了,原地出现了一个神情凝重、闷闷不乐的小姑娘,身着老式裙衣。接着,小姑娘也不见了,换上一位美丽的少妇,面露骄横之色。很快,少妇又被一位稍年长些的女士取而代之,这位女士的气度不可一世,即将到来的癫狂在眼睛里显露微光。德夫人曾经的模样在她座位上瞬间闪过,随后一个都不见了。
凳子上只剩下一团皱巴巴的绸子,一只小灰猫从中迈步出来,轻捷地跳下凳子,又一跃而起上了窗台,消失在夜色中了。
“好吧,咒语起作用了。”斯特兰奇道。他捏着尾巴将那烂了一半的死耗子提了起来,瞬间好几只猫都对他发生了兴趣,喵呜、呼噜地轻叫,为了引起他的注意,还把身子往他腿上蹭。
他皱眉咧嘴,一脸苦相:“我真想知道,约翰·乌斯克格拉斯当年为了打造英格兰魔法,被逼无奈都吃了哪些苦头。”
他不知自己可会意识到有任何不同。待咒语念罢,会不会还要去猜测自己究竟是否已经疯了?会不会干站着,紧着搜刮疯狂的念头,看可有哪一条更顺理成章?他最后看了一眼周遭世界,张开嘴,小心翼翼地将耗子垂了进去……
感觉就如同一头扎进瀑布或是两千支小号在耳畔齐鸣。一切曾经想到的、学到的,一切过往的自己,被交织纷乱的情与感如大水决堤般统统冲了走。这个世界回炉重造,新天地一片烈焰之色,令人不堪其华。新的恐惧、新的欲与恨充斥其间。庞大的精灵将他围住,其中几位邪恶的嘴巴里生满牙齿和灼灼巨眼。有个东西好似一只伤残得可怕的蜘蛛,在他身旁后脚着地仰立起来,一肚子坏水。他嘴里含着点儿什么,有股难以形容的味道。他想也想不了,知也知不道,天晓得哪里来的临危不惧使他一口把那东西吐了出去。有人尖叫起来……
他发现自己躺在地上,抬眼只看见黑暗里房梁和月光搅成一片混沌。视野里出现了影影绰绰一张脸,正往他自己的脸上细看,令他毛骨悚然。这东西呼吸温热潮湿,味道难闻。他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躺下了,当然他其实什么都不太记得了。他含混地琢磨着自己究竟是在伦敦还是在什罗普郡。他浑身有种格外奇异的感觉,就仿佛好几只猫同时在自己身上溜达。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才发现这确是实情。
他翻身坐起,猫都跳下去跑了。一轮满月的光芒从窗户的破洞里照进来。他将回忆一段一段地拾起,逐渐拼凑起这一晚的经历。他想起自己把老妇人变了身的那条咒语,想起自己打算靠变疯目睹仙灵的计划。起初他觉得这些都发生了——哦,得有一个月左右!可眼下他还在这间屋子里,看了怀表才发现指针几乎一步都没往前挪。
他好歹是把那只耗子保住了。幸亏之前他一只胳膊垂下来挡在上面,耗子才免遭猫口之灾。他将耗子塞进兜里,速速出了屋。他一刻也不想多待;这屋子本来就是个梦魇般的所在——现在对他来说更是恐怖难言。
在楼梯上遇见的几个人,都对他视若不见。来之前他给这栋房子里的住户下过咒,让他们以为天天都能见着他,这里他经常来,再没有比在这里看见他更正常的事了;可假如有人问起他是谁,他们谁也说不大清楚。
他走路回了百合圣母堂边自己的寓所。那老妇人的癫狂似乎还染在他身上。一路上,他经过的行人都奇异地改换了模样;他们神情凶横、目光愚钝,连步伐都显得笨重、难看。“好吧,至少一件事是明摆着的,”他心想,“那老妇人真是疯得不轻。要是也这个状态,我大概是招不来仙子的。”
第二天,他起个大早,吃罢饭便马上动手,依照种种广为流传的魔法原理,将死耗子的皮肉内脏化为粉末,一副骨头则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随后,他把粉末溶作酊剂。这么办的好处有两点:第一点(好处绝非一点点),咽几滴酊剂总比把一只死耗子放嘴里好受得多。第二点,他认为这样兴许可以控制好疯癫的度再往自己身上用。
到了五点钟,他调出一种深褐色的液体,气味基本只能闻出当溶剂用的白兰地。他把液体倒进个小瓶子,往一杯白兰地里仔细数着滴了十四滴,一并喝了下去。
几分钟后,他往窗外的百合圣母堂广场看去。行人来来往往,人人脑后开个洞,里面是空心儿的;人脸只是薄薄一张挂在头前的面具。每个空心的脑洞里都点着一根蜡烛。这一切在他看来极为寻常,于是奇怪自己竟从未留意过。他心想,要是下楼去把有些人的蜡烛吹灭了会怎么样。想到这儿,他笑了起来。他越笑越厉害,站都站不稳了。他的笑声在楼里一波又一波地荡漾。脑中一丁点残存的理智警告他不能让房东一家发现他在干吗,于是他上了床,把笑声捂在枕头底;想法实在太滑稽,双腿不住地踢呀踢。
第二天一早,他从床上醒来,身上还是衣服鞋子全副武装。除了有种一夜没脱衣服通常会产生的头发蒙、身上发腻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大体已经恢复正常了。他洗完澡、刮完脸,换了身衣服,便出门找地方吃喝。在恩惠街和天使广场交会处有家小咖啡馆他挺喜欢。一切似乎都还正常,直到堂倌走上前来,将一杯咖啡放到他桌上。斯特兰奇抬起头来,发现堂倌眼中一闪,似有烛光如豆。他发现自己已经想不起来人脑子里究竟有没有蜡烛了。他知道有和没有这两种看法差之千里:一种说明心智正常,另一种说明失常;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究竟哪种算正常、那种算失常了。
这令他心有惶惶。
“酊剂唯一的缺陷在于,”他心想,“若想判断何时失效实在很难。我之前没想到这一点。再试的话,我看我得先等个一两天。”
然而,到了正午时分,他的急躁就已经占了上风。他感觉自己好多了。他更倾向于认为人的脑袋里是没有蜡烛的。“反正,”他心想,“有没有都无所谓,跟我手头的研究毫不相干。”他往一杯圣酒里滴了九滴酊剂,喝了下去。
瞬间,他深信房间所有的柜橱里都塞满了菠萝。他肯定自己的床和桌子底下也有菠萝。这念头把他吓得浑身忽冷忽热,只好坐到了地上。城里一切房屋宫殿都塞满了菠萝,街上行人的衣服底下也都掖着菠萝。他闻见到处都是菠萝味儿——又甜又酸涩。
过了些时候,有人敲他的门。他诧异地发现天色已晚,屋里已经相当暗了。敲门声又响起来了。门外是他的房东。房东开口讲话,可斯特兰奇一句也听不懂。这是因为房东嘴里含着个菠萝。他是怎么把那玩意儿整个塞进嘴里的,斯特兰奇无法想象。他讲话的时候,嘴里尖钉似的绿叶子缓缓探出来,后又被吞回去。斯特兰奇心想要不要去找把刀或者钩子,好把菠萝给掏出来,免得房东呛着。而与此同时,他又不是太在乎。“毕竟,”他心想,有点儿不耐烦,“这是他自找的。是他自己把那玩意儿塞嘴里去的。”
第二天,在恩惠街街角的那家咖啡馆里,有个堂倌正切菠萝。斯特兰奇捧杯咖啡瑟缩着,看了一眼便浑身发抖。
他发现其实想使自己变疯比人们以为的容易——容易得多,可与一切法术无异,这条路亦是障碍重重,挫折不断。就算他真把仙子召来了(似乎不太可能),精神状态也不适合与其交谈。读过的每一本相关的书都力劝魔法师在与仙灵交涉时多加小心。恰是这样必须全神贯注的时候,他反倒神志不清了。
“假如我只能满嘴菠萝、蜡烛地胡言乱语,我还怎么让他领教我法艺的高超?”他想。
他一整天都在屋里走来走去,偶尔停下来往小纸条上草草记上几笔。夜幕降临的时候,他写好一条召唤仙子的咒语放在桌上。接着,他往一杯水里滴了四滴酊剂,喝了进去。
这回,药剂带来的效果与之前大不相同。他并未被某种离奇的想法或恐惧困扰。事实上,他感觉在很多方面自己已经比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痛快多了:他感觉自己比从前冷静、淡定,不再一脑门子官司了。他发觉自己对魔法不那么上心了。脑中有几扇门砰然关上,他溜达到另外几间已多年未进的厅堂。服了酊剂十分钟左右,他变回了二十一二岁的自己;随后,他又变成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他一直以来虽有能力却因种种变故无法成为的人。
他服下药剂后头一个愿望是去赌场。从10月初来了威尼斯待到现在居然一家都没去过,他觉得实在荒唐。可一看怀表,他发现才八点钟。“现在去实在太早了。”他这议论也不知对谁说的。他很想说话,于是四下里张望,看可有什么倾吐的对象。没有更好的选择,他只好用屋角那尊小木头人凑合。“若想看见什么值得看的,还得再等上三四个钟头呢。”他对木头人说。
为了打发时间,他心想不如去找格雷斯蒂尔小姐。“可我估计她姑姑跟她爸爸都在。”他气得嘤然作声,“没劲!没劲!没劲!为何漂亮姑娘总有那么一群亲戚跟着?”他照了照镜子,“老天!这领巾怎么跟庄稼汉打的似的。”
随后的半个小时全花在翻来覆去打领巾上,直到满意为止。接着,他又发现指甲的长度超出了自己所能接受的限度,也不十分干净。他跑去找剪子剪指甲。
剪子搁在桌上,旁边还放着其他东西。“看看这儿都有什么?”他问,“稿子!写了魔法咒语的稿子!”他觉得特别逗。“你瞧,这事儿多怪,”他对小木头人说,“写稿子这家伙我居然认得!他叫乔纳森·斯特兰奇——想来,这些书都是他的。”他又读了几段。“哈!你绝对猜不到他现在干的事儿有多蠢!念咒语召唤仙子!哈!哈!他告诉他自己说这是为了招个仙仆,以此推动英格兰魔法事业的发展。其实他只不过是为了震一震吉尔伯特·诺瑞尔!他千里迢迢跑到天下最奢靡的城市,在乎的却只是伦敦某个老头子的所思所想!真是荒唐!”
他厌恶地把稿纸放下,拿起了剪子。一转身,脑袋差点儿撞上什么东西。“怎么?!……”他叫起来。
屋顶垂下一条黑色的绸带,底端吊着几根细小的骨头、一管深色的液体——可能是血——以及一张写了字的纸,所有东西都绑在一起。绸带这长短——人若在屋里走来走去,大概迟早总会撞上。斯特兰奇摇了摇头,不敢相信有谁会这么蠢。他往桌边一靠,动手剪起指甲来。
几分钟过去了。“你知道吗,他原来有个老婆。”他对小木头人说起来。他把手伸到烛光下检查指甲。“阿拉贝拉·伍德霍普。天底下最最可爱的姑娘。可惜已经死了。死咯,死咯,死咯。”他从桌上拿起指甲锉,给指甲抛光,“现在想想,我那会儿是不是有点儿爱上她了呢?我想一定是的。她叫我名字的同时还伴着微笑,那模样真是娇俏极了,每次她一这么叫我,我就肝儿颤。”他笑起来,“你看,这事儿多荒唐,我连自己叫什么名儿都想不起来了。劳伦斯?亚瑟?还是弗兰克?要是阿拉贝拉在这里就好了。她会知道的,而且她也会告诉我的!她可不是那种专跟你开玩笑、玩笑早已不好笑了还继续玩下去的女人。老天作证,我真希望她也在啊。我这里疼得慌。”他拍了拍自己的心脏,“这里面有什么又硬又烫。”他敲了敲自己的脑门,“可只要跟阿拉贝拉聊上半个钟头,什么就都好了,我敢肯定。也许我应当召唤这家伙的仙子,托他把她带过来。仙子能召来死人的,不是吗?”他把咒语从桌上拿起来,又读了一遍,“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全天下再没这么容易的事了。”
他想都没想就大声念了一遍咒语里的词儿。罢了想起磨指甲才是要紧事,于是继续忙活去了。
彩绘木橱边的阴影里有个穿叶绿色外套的人——发色好似大蓟绒毛——脸上带着微笑,像是被什么逗乐了,笑容透着他自恃甚高。
斯特兰奇仍一门心思地弄他的指甲。
头发好似大蓟绒毛的先生飞速走到斯特兰奇身旁,伸手要揪他的头发。可还没得手,斯特兰奇便直直看向他,问道:“鼻烟这玩意儿,您身上大概一撮儿都没有吧——有吗?”
白毛先生呆住了,一动不动。
“这可恨的外套我每个兜都翻遍了,”斯特兰奇道,压根没察觉对方有多惊讶,“哪儿都找不见鼻烟壶。我简直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出来的时候居然没带。我平时吸的是肯德尔棕标的,要是您有的话。”
他边说边又开始掏兜,忘记屋顶垂下来那一簇有血有骨头的小花束,一走动,头便碰在了上面。花束往后悠起,又悠上前来,不偏不倚正击中他的印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