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7年初春
如果您愿意,请在脑中描绘这样一幅图景:一个人日复一日地坐在自己的藏书室里,不挪动地方。这个人身材矮小,毫无魅力。他的面前摊开着一本书。足够的笔、削笔刀、墨水、纸张、笔记本,都摆在手边上。房间里总是生着火——他可离不开火,一丝寒意都令他坐立难安。屋里的陈设迎时改换,而屋里的他却一成不变。透过三扇大窗,能看到一派英格兰乡间风光:春令人平静,夏令人愉悦,秋飘来伤感,冬送来阴霾——真是典型的英伦景致!虽然景致四时不同,却激不起这位先生半点兴趣——他的双眼离不开书本!他当然也会像别人那样锻炼身体:在晴朗干燥的日子里,穿过花园,绕着小树林子散散步;到了雨季,就在灌木丛附近走几步。然而,他对于花园、树木、灌木丛知之甚少。藏书室的桌子上总有本书等着他呢,即使散着步,他眼前仍是书上的行行字迹、论理推想,他老想着去翻开下一页,手指头直痒痒。他也和邻居见见面,每个季度大约有个两三次:这到底是在英格兰,无论你人有多无趣多刻薄,你的邻居们绝不会容你隐居遁世。他的邻居们总是主动上门拜访,邀请他吃顿便饭或是参加舞会,并把名片留给他的仆人。他们是一番好意,他们感觉一个人若是独来独往,有百害而无一利;他们也是满心好奇,想看看这位先生自上一次露面之后可有改变。然而事实总令他们失望。即便见了面,这位先生同他们也无话可讲。于是,大家一致认为,他是全约克郡最最乏味的人。
诺瑞尔先生人虽然乏味,心眼也小,志向却不小,他一心要使魔法重返英格兰。亨先生若是得知,也会赞其为鸿鹄。这鸿鹄之志已在心里盘桓太久,为了使它成为现实,诺瑞尔先生如今决定南下伦敦。
齐尔德迈斯向他保证,此刻正是有利时机。齐尔德迈斯可是个万事通,他连街头巷尾孩子们玩的游戏都一清二楚,即便那些游戏早被其他成年人遗忘;他能把炉火边老年人心里琢磨的事都猜个透,即便多少年来别人都不曾过问;他了解那隆隆的战鼓、嗡嗡的号角是如何把年轻人怂恿到了战场上——他当然也能预感到,他们未来的光荣填不满一酒盅,即将遭受的痛苦却能塞满一炮筒。路上走过一个打扮光鲜的律师,齐尔德迈斯瞄上一眼,便能猜出他的家底儿。被齐尔德迈斯摸透的事情,总令他微笑,有些事甚至把他惹得大笑出声,然而,没有一件事能唤起他半个钢镚儿重的怜悯。
于是,当齐尔德迈斯对主人说:“去伦敦吧,现在就动身。”诺瑞尔先生采纳了他的建议。
“我唯一不太乐意的,”诺瑞尔先生说,“就是你让斯刚德斯代表咱们给伦敦报社写信。他动笔就得出错——你想过没有?我敢说他肯定会试着给我的法术做解说。这些三流学者从来憋不住,总想插几句他们自己的看法。他肯定会对我在约克使用的魔法妄加猜测——错误的猜测。人们对于魔法的认识已经够混乱了,用不着他们再添乱。咱们非得用斯刚德斯吗?”
齐尔德迈斯冷冷地盯着他的主人,微笑则更令人生寒。他答说他认为确有必要。“主人,我想问问,”他说,“您最近可否听说一个海军方面的官员,名唤贝恩斯的?”
“我想我知道你说的这个人。”诺瑞尔先生答道。
“啊,”齐尔德迈斯说,“那您是如何知道他的呢?”
片刻的沉默。
“好吧,”诺瑞尔先生勉强答道,“我想我大概是在某家报纸上读到过‘贝恩斯舰长’这个名号。”
“海克托尔·贝恩斯上尉,在快舰‘北方之王’号上服役。”齐尔德迈斯说,“二十一岁的时候,他在西印度群岛的一次军事行动中丢了一条腿和三根手指。在那次行动中,北方之王号的舰长和很多海员都丧生了。报纸上说,这位贝恩斯上尉一边让随军医生给他锯腿,一边坚持指挥船员作战。虽然我敢肯定,这报道有不少夸张的成分,但这上尉确实把一艘破损不堪的战舰从西印度群岛救了出来,痛击一艘西班牙商船,战利品颇丰。他自己大赚一笔,凯旋回国,成了英雄。他抛弃了原先已和他订婚的对象,娶了别家千金。主人,这些便是《早邮报》对该上尉事迹所做的报道。下面,我还要告诉您后来发生的事。贝恩斯和您一样,都是北方人,出身平平,历来缺少贵人相助。他结婚不久便携妻前往伦敦,暂住在位于西柯尔街的朋友家。居留期间,上至高官,下至百姓,纷纷前来拜访。子爵夫人邀他们共宴,议会成员为他们举杯。无论是名是利,贝恩斯想要的,全都得到了。他的成功,主人,我想应当归功于报纸的报道,是报纸为他赢得了公众的认可和赞誉。不过,当然,也许您在伦敦还认识更有力的人士,用不着麻烦报社的编辑。”
“你明明知道我不认识!”诺瑞尔先生不耐烦地说。
与此同时,斯刚德斯先生为写那封信,花了好大一番功夫。他很沮丧,因为他觉得自己若对诺瑞尔先生再多赞美一个字都很困难。斯先生认为,伦敦报纸的读者们肯定希望读到一些关于诺瑞尔先生个人品德方面的报道,而他们肯定会奇怪,笔者为什么对此保持沉默。
不久,斯先生的信在《泰晤士报》上发表,题为“约克市奇迹惊现:呼唤英格兰魔法之友”。在描述了约克市出现的魔法之后,斯先生总结道,若为英格兰魔法之友,必当赞美诺瑞尔先生秉承的低调作风——正是这种作风,促进了学术研究,催发了学术成就,约克大教堂的精彩一幕便是明证。但是,斯先生写道,此文意在呼唤英格兰魔法之友与他并肩,合力说服诺瑞尔先生不要就此隐退、闭门独学,而应涉足更广阔的天地,为国家大业效力,书写英国魔法历史之新篇。
“呼唤英格兰魔法之友”一文引起了轰动,在伦敦风头更劲。《泰晤士报》的读者们为诺瑞尔先生的成就所震惊。几乎人人都想见诺瑞尔先生一面;年轻的小姐太太们可怜那些受了惊吓的约克学者,自己也很想被吓那么一回。很显然,这种机会难来二次。诺瑞尔先生已下决心,尽其所能,以最快速度在伦敦树立威望。“你得给我找套房子,齐尔德迈斯。”他说,“让人一看咱们的房子,就知道魔法是一项崇高的事业,不比法律差,比医药要高得多。”
齐尔德迈斯淡淡地问诺瑞尔先生,将来建筑样式是不是必得说明魔法地位和教廷一般崇高才可以。
诺瑞尔先生(他在书上读到过玩笑为何物,当然知道世界上有开玩笑这回事,可是从来没有人介绍他跟玩笑认识一下或者握个手什么的)思考了一会儿,最后说了不。他认为不该将两者相提并论。
于是齐尔德迈斯(心想这世上没什么比钱更崇高)向他的主人推荐了一所位于汉诺威广场的宅子,四周富户林立。不知道读者您怎么想,反正我不怎么喜欢汉诺威广场南面的房子——那些房子都太高太单薄,最矮的也有四层,上面安着丧气的大长窗户,千篇一律。每一栋房子都和它的邻居一模一样,整体看上去,就像一排专挡光线的高墙。然而,诺瑞尔先生(他不像我似的有那么多五颜六色的想法)对新居十分满意。他的感受,是任何一个在乡间大宅住了三十多年的人都会有的:过去与一大片林场作伴,再远便是广阔的农田和树林,无论什么时候开窗眺望,绝对没有别人的房产碍眼。
“这一定算是小户型,齐尔德迈斯。”他说,“不过我无所谓。你也知道,我不图安逸。”
齐尔德迈斯答说这房子在当地已经算是最大的了。
“真的吗?”诺瑞尔先生吃了一惊。他尤其没想到书房竟然那么小,他挑出来那些不可不带的书,三分之一都装不下。他问齐尔德迈斯,伦敦的居民把书往哪里摆放,还是他们根本就不读书。
诺瑞尔先生在伦敦还没住满三个礼拜,便收到一位自称姓高德斯丹的夫人的来信。这位夫人他从未听说过。
“我知道,还不认识您就给您写信,实在很冒味。不用问,您肯定会想,是谁这么不董事?认识的朋友里哪儿有这种人!您还会闲我胆大包天,等等等等。但是,德罗莱特是我一个特好的朋友,他向我保正说您是天底下最最好皮气的人,您肯定不会怪我。我等不急想快点儿认识您。礼拜四晚上的晚会如果您肯尝脸参加,我就太荣兴了。您可别以为晚会就义味着人多,然后就不来了——我也最讨厌人多,所以我只请了几个我最亲密的朋友来见见您。”
这种信是无法给诺瑞尔先生留下任何好印象的。他飞速把信读完,便扔到一边,嗤之以鼻,随后又抱起书本。不一会儿,齐尔德迈斯前来报到,处理晨间事务。他读了高德斯丹夫人的来信,问诺瑞尔先生准备怎样答复。
“拒绝。”诺瑞尔先生说。
“真要拒绝?我敢说您是有约在先了吧?”齐尔德迈斯问。
“当然,随便你怎么说。”诺瑞尔先生说。
“您到底是不是有约在先?”齐尔德迈斯问。
“不是。”诺瑞尔先生说。
“啊!”齐尔德迈斯说,“那么也许您是因为别的日子约会太多,才拒绝了这一个?您怕累着?”
“我没有别的约会。你明明知道我没有。”诺瑞尔先生读了一两分钟书,又问道(当然,眼睛仍然盯着书),“你怎么还在这儿?”
“我是还在这儿。”齐尔德迈斯说。
“说吧,”诺瑞尔先生说,“怎么了?有什么事?”
“我本以为您来伦敦是为了让大家都看看当代魔法师的样子。要是您一天到晚老想待在家里,那咱们就耗着吧。”
诺瑞尔先生没说话。他拿起那封信看了看。“德罗莱特,”他终于吐了口,“她提这个人干什么?我认识的人里没人姓这个姓。”
“她干什么我不知道,”齐尔德迈斯说,“但我知道的是,眼下,太端架子可不行。”
高德斯丹夫人的聚会当晚八点整,诺瑞尔先生穿着他最好的灰外套,坐在马车里,琢磨着高德斯丹夫人的好朋友德罗莱特会是个什么角色。突然,他意识到马车不再动了。往窗外看去,路灯下是拥挤喧闹的人群和车马。他以为所有人都跟他一样认不清伦敦的街道,于是很自然地假设他的车夫和随从迷了路。他用手杖敲打车厢顶篷,大叫起来:“戴维!卢卡斯!你们俩没听见我说的是曼彻斯特大街吗?怎么不先打听好路再出发?”
卢卡斯坐在包厢顶上,往底下喊,说他们已经到曼彻斯特大街了,正排班停车呢——有一长队马车等着往前面的房子那儿停。
“什么房子?”诺瑞尔先生喊。
卢卡斯说就是他们要去的那栋房子。
“不,不会!你认错了,”诺瑞尔先生说,“人家说是很小的聚会。”
等真站在高德斯丹夫人家的门口,诺瑞尔先生才发觉自己身陷人海,身边拥着高德斯丹夫人一百多位“最亲密的”朋友。大厅和接待室里已是人满为患,然而随时还有客人往里“添”。诺瑞尔先生着实吃了一惊——其实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这种聚会在伦敦正时兴,在市中心,隔不了几家就有一场,一周七天,绝无空当。
该如何描述一场伦敦的聚会呢?盛着蜡烛的雕花玻璃罐摆满厅堂,那光芒渐欲迷人眼;高雅大方的镜子反射出成倍的光,夜晚变得比白天还亮堂;五光十色的温室水果堆成小山,摆在雪白的桌布上,显得富丽堂皇;美若天仙的千金小姐珠光宝气,挎着胳膊挽着手,成对成双,无论走到哪里,都能赢得赞美的目光。然而,室内热气过足,挤压过重,噪音过高,想坐下简直是天方夜谭,连站着的地方都难找。眼看自己的好朋友站在屋子那一头,有一肚子话正想跟他说——可是,该怎么靠近他呢?要是运气好,也许再等等便可以在人潮中发现他,若是两人被冲到一起,还可以趁摩肩接踵之际握握手。站在一群压着怒火散着热气的陌生人中间,无异于站在非洲的大沙漠里,与他人正常对话的可能性均为零。此刻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保护自己的华服美衣免遭人潮蹂躏。每个人都抱怨说太热太闷,简直是在活受罪。然而,若说咱们这些客人受了不少罪,那些没接到邀请的人受的罪又该怎么算呢?相比之下,咱们受的罪又算什么呢!等到了明天,咱们还可以好好聊聊这场聚会有多棒。
诺瑞尔先生是与一位年纪很大的夫人同时到场的。这位老夫人身材矮小,面相不善,然而一看便知来头不小(浑身钻石)。仆人们一拥而上,围住了她。诺瑞尔先生自己走进房门,没人搭理。他进了一间屋子,里面满是人,有张小桌上摆着一杯潘趣酒。喝着酒,他意识到,他还没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别人,于是这里的人谁也不知道他已经来了。他有点不知所措。四周的宾客正忙于寒暄,要他这会儿跑去找个仆人,报上名姓,诺瑞尔先生可做不到——那帮仆人鼻孔朝天,傲得没谱,和他们说话都会紧张。真可惜,前约协的某些魔法师没在现场,若是他们看见诺瑞尔先生这副可怜相,准会兴高采烈。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在熟悉的环境里,咱们无论干什么都乐颠颠的,感觉舒适随意;然而一旦把咱们放到陌生人中间——老天!怎么感觉这么难受呢!
诺瑞尔先生从这屋串到那屋,哪屋都待不踏实。中途,他突然听见有人提到他的名字,还有一大段令人莫名其妙的话:“……跟我说,他只要一出现,肯定会穿着神秘莫测的深蓝袍子,袍子上点缀着诡异的符号!可是,德罗莱特——这人跟诺瑞尔先生特熟——他说……”
房间里这么吵,要是诺瑞尔先生能把每个字都听清楚,那就神了。说这些话的是个年轻女人,诺瑞尔先生拼命在人群里找她,结果只是徒劳。他真想知道她还说了他些什么。
他发现身边站着一男一女。那位女士真是再普通不过了——四五十岁,看上去通达事理。那位男士的气派打扮,却是约克郡难得一见的。他身材小巧,穿戴一丝不苟:黑外套质地优良,衬衣也白得不同寻常。黑天鹅绒带子拴住一副银丝眼镜,挂在他的脖子上。他五官端正,几乎可以算是漂亮;短发乌黑,皮肤光洁白净,唯面颊微红,也许是淡淡地打了点儿胭脂。最出众的要数他的双眼,不仅大,形状也好看,瞳孔颜色很深,总汪着一潭水似的那么亮,睫毛又黑又长。他周身散发着的阴柔,全靠精心打扮,唯有他的眼睛和睫毛,却是天生丽质。
诺瑞尔仔细聆听这两位的对话,看看是不是在谈论他。
“……我就给邓康姆夫人提建议,解决她亲闺女那桩事。”小个子的男士说,“邓夫人为她找了个对象,也不是特别出色,年收入九百吧!可那个傻姑娘一心就想跟一个身无分文的骑兵上尉好。可怜邓夫人都快急疯了。‘噢,夫人啊!’我一听这事儿,立马就说,‘您省省心吧!都交给我来办。我可没说自己是什么了不起的天才,您也知道,可我这点心眼儿,还就专能派这种用场!’哦,夫人,您要是听说我是怎么办这事儿的,您非得笑出来。我敢说别人谁也想不出这么个怪招!我把苏珊小姐带到邦德大街上的格雷首饰行,陪她挑耳环、试项链,一上午过得非常愉快。她从小在德比郡长大,不知道这世上真有那么华美的珠宝,估计都没认真动过这方面的脑子。邓夫人和我偶尔提醒她几句,说要是她嫁了赫斯特上尉,以后就没能力买这么好的东西了,反之要是嫁了瓦茨先生,就能在最贵的里面挑拣。之后,我委屈自己,专门跑去找赫斯特上尉,劝他陪我一起去布多那里——夫人,不瞒您说——就是去赌博!”小个子男士咯咯笑了起来,“我先借了点儿钱给他,让他试试手气,您要知道,这钱不是我出的,是邓夫人特意给的。我们打了三四圈,眨眼工夫,上尉欠下的债啊——唉,夫人,反正我是不晓得他怎么才还得清!邓夫人和我正告他,姑娘嫁的人家收入微薄也就算了,可要是债台高筑,那就另当别论。他一开始当然不肯听我们的,嘴里甚至——怎么说呢——冒出些当兵的行话。不过最后他也不得不承认,道理在我们这边。”
诺瑞尔先生发现,那位四五十岁、通达事理的女士看了小个子男士一眼,眼神充满嫌恶。随后,她微微鞠了一躬,冷冰冰的,一句话没说便走开,汇入了人群。小个子男士转了个身,立刻招呼起别的朋友。
接着,诺瑞尔先生的目光落到一位极漂亮的、穿着银白相间的礼袍的年轻太太身上。一位高大英俊的男士正对她说话,好像无论说什么,都能逗得这位太太开怀大笑。
“……如果他能在这房子的地基下面发现这么两条火龙,一红一白,永相争斗,不正预示着高德斯丹先生未来的毁灭吗?我猜,”这位男士压低了声音,“就算他真毁灭了,您也不在乎。”
她又笑了起来,比之前笑得还欢。不一会儿,有人过来,称呼她为“高德斯丹夫人”,诺瑞尔先生听了大为惊讶。
诺瑞尔先生想了想,觉得自己应当早和这位太太打招呼,然而一转眼工夫,她便无影无踪了。他已经受够了喧闹的人群,决定悄悄离场。然而这会儿,挡在大门口的人墙牢不可破。他被人潮冲到屋子的另一头,就像一片落叶被涡流带着打转。转来转去,他在窗户旁边发现了一处僻静的角落。那里有一扇高大的黑檀木屏风,上面镶嵌着贝壳。挡在屏风后面的——啊,真是太好了!——是一座书柜!诺瑞尔先生溜到屏风后面,拿了一本约翰·纳皮尔的《圣约翰启示录初探》,读了起来。
没读多久,偶然一抬头,他便看见刚刚和高德斯丹夫人说话的那位高大英俊的男士,还有那位千方百计使赫斯特上尉婚姻无望的矮个子黑发男士。他俩正聊得起劲儿,可周围的人群实在太过拥挤,于是高个子连个招呼也没打,便一把揪住矮个子的袖管,将他拽到屏风后面,进了诺瑞尔先生的小角落。
“他没来。”高个子说。为了表示强调,他每说一个字,就用手指头在矮个子的肩膀上戳一下。“你跟我们形容的那双目光炽烈的眼睛在哪儿呢?不是说会出现难以捉摸的神游吗?有谁被诅咒了吗?——我看还是算了吧!你像从地底招魂儿一般招他,结果呢,他没来。”
“我今天上午刚见着他,”矮个子回嘴道,“听他讲他最近施展的奇异法术,他当时就说他今晚会来的。”
“都过了十二点了。这会儿他不会来了。”高个子高傲地笑了笑,“承认吧,你根本就不认识人家!”
矮个子也笑了,意欲压倒高个子脸上的笑(这两位男士正在打一场笑仗),随后说:“在伦敦,我比谁都认识他!不过我得承认我有点儿——只有一丁点儿——失望。”
“哈!”高个子爆出一声,“现在看来,大家都被恶意欺骗了!我们赶到这里来,是为了一睹奇观,结果我们还得自己找乐子。”目光扫到诺瑞尔先生身上,他接着说,“这位先生在看书!”
矮个子往身后瞟了一眼,回头的时候胳膊肘撞上了《圣约翰启示录初探》。他瞪了诺瑞尔先生一眼,似乎是埋怨他,本来地方就小,还非拿这么大一本书占地儿。
“我说过了,我有些失望,”矮个子接着说,“可他这么做,我一点儿都不奇怪。你不像我那么了解他。咳,我跟你说,他算盘打得可精了,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谁都没他精。能在汉诺威广场买房子的人,还能不懂办事的分寸?哦,是的!人家确实在汉诺威广场买了栋房子!难道你还没听说吗?简直跟犹太人一样有钱。他有个姓海桑斯威特的舅舅,死后留给他一大笔钱。刨去零七八碎的,他还有一栋大宅子和一大片地产,就在约克郡何妨寺那边。”
“哈!”高个子淡淡地说,“他这真不是一般的运气。又老又有钱,而且还死了,这样的舅舅太难得了。”
“嗯,谁说不是呢!”矮个子叫了起来,“我的朋友格里芬一家就有一个超级有钱的老舅舅。这些年来,他们在他身上打了不少主意。刚开始打主意的时候,那老头子少说也得有一百岁了,可他到现在还没死呢,就好像坚持要活着,专和这家人作对。格里芬一家几口慢慢也都老了,到时候就会一个接一个地死在失望的痛苦中。不过,我敢肯定,您,我亲爱的拉塞尔斯先生,用不着为那些麻烦的老家伙费神。您的钱来得可容易,是吧?”
高个子没有理会这句无礼的问话,只是冷冰冰地说:“我看这位先生有话要跟你说。”
“这位先生”指的是诺瑞尔先生。听到自己的财产被这么公开讨论,他大吃一惊,前几分钟就一直想插话进来。“对不起,打断一下。”他说。
“什么事?”矮个子厉声问。
“我就是诺瑞尔。”
高个子和矮个子都睁大了双眼盯着他。
半天没人说话。矮个子最初仿佛受了侮辱,随后面无表情,这会儿一脸困惑。他让诺瑞尔先生再重复一遍他的名字。
诺瑞尔先生照办。于是矮个子说:“真不好意思,但……我是说……恕我冒昧地问一句,您汉诺威广场的住处,是不是有个穿一身黑衣服的人,脸很瘦,好像拧着弯的篱笆根儿?”
诺瑞尔先生想了一想,答道:“齐尔德迈斯。我想您说的是齐尔德迈斯。”
“哦,齐尔德迈斯!”矮个子大叫起来,仿佛一切真相大白,“是啊,当然啦,看我多傻!那不是齐尔德迈斯嘛!啊,诺瑞尔先生,认识了您,我心中的喜悦难以言表!先生,我姓德罗莱特。”
“您认识齐尔德迈斯?”诺瑞尔先生有点迷糊。
“我……”德罗莱特顿了顿,“我刚给您描述的那个人,我看见他从您家里走出来,然后我就……哦,诺瑞尔先生,我有时候真是个榆木脑袋!我把他当成了您!您可千万别生气,先生!我现在看明白了,他是有点儿狂野、浪漫的感觉,让人联想到魔法师,而您则似乎善于默想,颇有学者风范。拉塞尔斯,你看,诺瑞尔先生有种稳重冷静的学者派头,是不是?”
高个子表示同意,然而声音里缺乏热情。
“诺瑞尔先生,这是我的朋友,拉塞尔斯先生。”德罗莱特说。
拉塞尔斯先生微微欠了欠身。
“哦,诺瑞尔先生!”德罗莱特先生叫了起来,“您可不知道今晚我受了多大的罪,光想着您到底会不会来!七点钟的时候,我急得没办法,专门跑到格拉斯豪斯大街的沸水酒馆去找戴维和卢卡斯,问问他们知不知道。戴维说您肯定不会来。一听这话,您知道吗,我当时彻底绝望了!”
“戴维和卢卡斯!”听诺瑞尔先生的声调,就知道他从来没这么吃惊过。(这两位,假如您还记得,是诺瑞尔先生的车夫和随从。)
“哦,是的!”德罗莱特先生说,“戴维和卢卡斯偶尔会在格拉斯豪斯大街的沸水酒馆里吃羊肉,我想您知道吧。”德罗莱特先生临时关上话匣子,留出点儿时间,以便诺瑞尔先生低声嘟哝说他不知道有这回事。
“我不遗余力地宣传您的神功,我广大的朋友圈子里已无人不晓。”德罗莱特先生接着说,“我就像是您的施洗约翰,先生,我已经为您铺好了路!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您和我已经成了密友,因为我早有预感,亲爱的诺瑞尔先生,我预感到咱们一定能成为密友。您看,我说得多准,咱们现在聊得多融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