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手中的牌 回想 维尔维拉佐的大佬

1

大约两年前,洛克·拉莫瑞抵达了维尔维拉佐,一心求死,金·坦纳拒绝让他得偿所愿。

维尔维拉佐是一个深水港,位于塔尔维拉东南一百里左右的地方,这片大陆的铜海海岸线处处是高耸的岩石峭壁,维尔维拉佐便从其上雕琢而出。城市中居住了八九千生魂,不情不愿地做了许多年维拉人的附庸,统治者也由维拉的执政官直接指派而来。

距离海岸不远的地方,一列细长的祖灵玻璃尖塔出水而起,高度达到两百英尺,无人知晓它们原本的功能,海岸线上,到处都是被祖灵遗弃的壮丽建筑,它们只是其中之一。玻璃高塔的顶端是十五平方尺见方的平台,现在用作灯塔的亮灯之处,由命运可悲的罪犯看守。船只把他们带来,让他们攀上悬挂于高塔侧面的绳结长梯。爬到顶,用绞盘吊上生活必需品,接下来的几周内,他们在此服刑,守护小棚屋大小的炼金灯球。待到下来的时候,不是每一位都能保持神智正常,甚至未必每一位都还能活着。

改变两人命运的旋转木马赌局的两年之前,在灯塔的红光指引下,一艘重型三桅横帆船驶近了维尔维拉佐。站在帆船桁端上的水手向高塔顶端的孤独人形挥手致意,半是出于怜悯,半是出于嘲弄。西方地平线上的厚实云层已然吞没了太阳的身影,最先出现的几颗星辰俯视着水面荡漾的将逝昼光。

温暖潮湿的微风从岸边吹向大海,古老港城的两面,缕缕薄雾缓缓流出灰色岩石的缝隙。行至距离海岸半里的地方,那艘船紧紧收起黄色中桅帆,准备顶风停船。港监派出的轻舟飞快地迎了上去,船首悬挂的绿色和白色灯球随着八名桨手的动作上下起伏。

“报上船名!”船首灯笼边的港监站起身,在三十码开外举起扩音喇叭叫道。

“黄金收益号,来自塔尔维拉。”船腰上有人回话道。

“要入港吗?”

“不!乘客下船,搭摆渡船离开。”

黄金收益号的船尾底舱充满了汗水和疾病的气味。金·坦纳刚从上甲板回来,对这可怕的气味失去了一些忍耐力,这让他本已相当糟糕的心情愈加坏了。他把一件打了补丁的蓝色束腰外衣丢给洛克,自己抱起双臂站开。

“该死的,”他说,“终于到了。咱们赶紧离开这遭诅咒的破船,回到坚实、友善的石头地面上去。穿好那该死的外套。他们正在放小船。”

洛克皱起眉头,用右手抖开外套。他坐在床铺边,只穿着马裤,金从未见过他这么瘦弱、肮脏的样子:肋骨支棱在苍白的皮肤下,仿佛还在建造的船壳木料;他的黑发油腻腻的,长而蓬乱,散向四方;面孔边缘伸出几支细须。

他左膀上,红色的线条犬牙交错,那都是收口不久的伤口;左前臂上是锐器刺破的伤疤,手腕裹在脏乎乎的破布之中;左手上尽是正在消退的瘀青,样子好不吓人;左肩上,变了颜色的绷带只能勉强遮住一片丑陋的伤痕。他们在海上漂泊了三个星期,洛克的面颊、嘴唇和断裂的鼻梁基本上已经消肿,但模样依然像是曾经意图非礼脾性暴躁的骡子——而且还是三番五次。

“不能帮兄弟一把?”

“不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上星期你练习过了,该准备好了。我又不是他妈的小仙女护士,不可能总在身边伺候你。”

“说得轻巧,让我用天杀的短剑给你肩膀扎个对穿,再来回扭个几下,然后看看你有多大的练习热情。”

“各有各的苦处,你个娇滴滴的哭闹精,我不也受了煎熬?”金掀起外套,他一度相当可观的肚皮,如今却变得平坦异常,青紫色的新鲜伤痕贯穿两肋,“我才不在乎有多疼,你一定要经常活动,否则伤口就会长得和堵墙缝的泥膏一样紧,到那时候你后悔就来不及了。”

“这话你就说不厌?”洛克把外套丢在脚边,“除非衣服自己长脚爬上身,或者你肯担起这份荣耀,否则我大概就得这副模样上摆渡船了。”

“太阳快落山了。就算是夏天,外头也够凉快的。不过,你要是想被人当白痴,就悉听尊便吧。”

“你个狗娘养的,金。”

“你若是身体还健康,我肯定打断你的鼻子,你这自怨自艾的小——”

“二位先生?”女船员的声音隔着门响起,紧跟着的是响亮的敲门声,“船长向你们致意,摆渡船准备好了。”

“谢谢您!”金吼道。他伸手梳理头发,深深叹息。“何苦再三救下你那条小命?我应该抓了灰王的尸体就走,当旅伴估计比你还讨喜一些。”

“求你了,”洛克恶狠狠地说,他用没受伤的右臂做个手势,“各退一步如何,我穿没受伤的这边,你帮我穿受了伤的那边。下了船我保证天天锻炼。”

“求之不得。”金说,踌躇片刻,他弯腰拾起了外套。

2

离开潮湿、难闻、摇摆的帆船,金的心情好了几天。即便是付钱的乘客,长途海上旅行依然不是悠闲的假期,倒是与蹲大牢有更多共性。

他们摸出满把的弗拉尼银币(黄金收益号大副兑换了他们的卡莫尔梭伦,汇率近似于敲诈勒索,不过照他说,这依然比城里的兑换商强得多,那些人才是真正的强盗),在银色灯笼——码头区的一间破旧旅店——找了个三楼的房间住下。

金立刻出门寻找收入来源。假如说卡莫尔的地下世界好比无底深潭,维尔维拉佐的就只是发臭的小池塘了。他没费什么力气就弄明白了港口有几个主要帮派,以及它们之间的恩怨情仇。维尔维拉佐缺少有组织犯罪,更没有高高在上的大佬统领全局。在低等酒馆厮混完数个晚上,金对应该接近什么人已是胸有成竹。

他们自称“黄铜斗士”,偷偷群聚于城市东部码头的废弃鞣革厂中,海水拍打着朽烂的锚墩木桩,码头似乎已经有二十年无人正当使用了。入夜后,他们成群结队外出,化身为蟊贼、盗匪和骗徒。白天里,他们睡觉,或者在赌博和酒精中消耗收益。一个明媚的艳阳天,时间刚走到下午的第二个小时,金踹门而入(尽管门本就松垮垮地挂在门框中,而且没有上锁)。

旧鞣革厂里恰好有十二条汉子,都是十五到二十几岁间的年轻男人。地方不法帮派的标准成员。金慢慢踱到厂房正中,没立刻恢复神智的人被同伙纷纷扇醒。

“下午好!”他微微弓腰,其实只动了动脖颈,然后伸开双臂,“谁是这儿块头最大、拳头最硬的混球?谁是黄铜斗士里最能打的?”

几秒钟在沉默和惊讶的注视中过去,然后,一位相对而言颇为粗壮的年轻人从楼梯口跳下来,落在积满尘土的地板上,他长着鹰钩鼻,头发剃得精光。这小伙子一脸假笑地走向金。

“正是兄弟我。”

金点点头,微微一笑,抡圆双臂,一记双峰贯耳狠狠落在对方头上。小伙子蹒跚后退,金牢牢抓住他的脑袋,手指紧紧抠进颅骨下缘。金猛地一压小伙子的头部,抬腿便是几膝盖——一下、两下、三下。膝盖最后一次与年轻人面部亲热的时候,金松开手,对方仰面倒下,躺在厂房的地板上,仿佛半扇冰凉的腌肉般人事不省。

“错了,”金说,他连大气都不喘一下,“我才是拳头最硬的,我才是黄铜斗士里最能打的。”

“丢你老母,你又不是黄铜斗士的人!”另一位小伙子大叫,虽说他怎么也遮不住脸上敬畏的不安表情。

“宰了这三孙子!”

又一个年轻人喊道,他头戴破烂的四角帽,脖子上套着手工穿制的小骨项链,他冲向金,收起的右手拿着短剑。短剑临近面前,金后退半步,一手抓住男孩的手腕,发力一拽,正好迎上另一只手攥出的硕大拳头。年轻人唾出一口血,使劲眨眼,想挤掉疼出来的两汪泪水,金给他的腹股沟又是一脚,紧接着一式扫堂腿左右摆动。男孩的短剑如魔术般出现在金的左手中,他不紧不慢地耍弄着武器。

“简单的算术你们应该还会做吧,”他说,“一加一等于少他妈惹我。”

持剑上前的小伙子抽噎片刻,进而当场呕吐。

“咱们谈谈抽税如何。”金沿着厂房外圈缓步而行,踢开几个空酒瓶。地板上这儿那儿地扔着几十个酒瓶。“你们这些年轻人显然有钱,足够吃好喝好。这真不赖。从今往后,每个大子儿我分四毛。货物我不动。你们隔一天交一次税,今天开始。诸位,请翻开钱包,掏空口袋吧。”

“抽你妈的税呀!”

金走向出口成脏的年轻人,那人抱着胳膊站在对面墙边。“不喜欢?来啊,打我啊。”

“呃……”

“你觉得不公平?你是劫道的,对吧?小子,挥个拳头试试看。”

“呃……”

金揪住他,转个半圈,捏紧了他的脖子和裤裆,让年轻人的脑袋和厂房外墙亲热了几下。金松开手,小伙子轰然坠地。金拍打着他的长外套,摸出皮革小钱包,对方再也无力反抗。

“附加惩罚,”金说,“居然敢用脑袋破坏我的鞣革厂墙壁。”他把钱包里的东西一股脑倒进自己口袋,然后随手将空空如也的钱包扔在男孩身旁。“现在,给我排好队伍。排队!百分之四十又不多。说句实话,若是让我发现有人搞鬼,就别怪我多抽几成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最先出场的小伙子手握钱币走近金,边递钱边抛出他的问题。

“你可以叫我——”

金刚开口,男孩另一只手中凭空多了一柄匕首,他丢下钱币,扑向金。大块头挡开年轻人伸在前面的那条胳膊,身体几乎对折起来,右肩重重撞进男孩腹部。他毫不费力地扛起年轻人,紧接着又是一记背摔,男孩一头扎在厂房地板上,扭动着和上一位企图拿刀剑对抗金的人作伴去了。

“卡拉斯。塔夫瑞·卡拉斯,全名。”金露出微笑,“这想法挺不错,说话间忽然袭击。至少能让我给出敬意。”他慢吞吞地后退几步,堵住门口:“看起来,诸位似乎怎么也想不明白我那些复杂细致的哲学概念。难道说我非得挨个踢你们的屁股才能让你们乖乖听话?”

一阵窃窃私语过后,小伙子们齐齐摇头,虽说显然极不情愿。

“好极了。”这之后,大家掏腰包都相当爽快。金心满意足,收到的钱币可以让他和洛克在旅店多待一周。“那么,我先告辞了。好好休息,晚上认真工作。我明天再来,下午的第四个小时。作为黄铜斗士的新老板,到时候咱们该讨论讨论今后大计。”

3

隔天下午第四个小时,他们全副武装,埋伏好了等待金上门送死。

让他们大吃一惊的是,金不徐不疾地踱进了旧鞣革厂,身边却是一位维尔维拉佐的治安官。这是一位肌肉结实的高个子女士,身穿紫红色的长外衣,衣服内衬用纤细的铁链加固。她佩戴着黄铜肩章,长长的棕发用黄铜发圈挽成剑士结。另外四位治安官守住门口,他们穿着类似的制服,但手里拎的却是粗重的涂漆长棍,背上更是负了厚实的木制盾牌。

“小伙子,你们好。”金说。一房间的匕首、短剑、碎酒瓶和棍棒登时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相信诸位一定认识莱瓦斯托长官和她的手下。”

“小伙子们。”治安官没多少好气地打招呼。她的两手拇指扣在皮革佩剑腰带中,那武器和其他治安官的不同,乃是纯黑刀鞘中的一柄短弯刀。

“莱瓦斯托长官,”金说,“是非常睿智的女士,统帅着同样睿智的男人们。凑巧的事情是,他们喜欢金钱,而我呢,非常体恤他们的艰难和辛苦,则愿意奉上我的小小敬意。因此,如果我发生了什么不幸,啊,他们就会失去某件爱物的新鲜来源。”

“会让我们心碎的。”治安官说。

“然后就会引发不好的后果。”金说。

治安官用靴子踏住一个空酒瓶,慢慢加上力气,直到酒瓶在鞋跟下碎裂。“心碎啊!”她喟然长叹。

“我相信诸位都是识时务的好青年,”金说,“一定都很欢迎治安官的到访。”

“好话不说二遍。”莱瓦斯托咧嘴一笑。她徐徐转身,步履轻松地走出厂房。小队整齐的踏步声没一会儿就在远处消失了。

黄铜斗士们郁闷地向金抱以蔑视的眼神。最靠近门口的四名年轻人,他们的手放在背后,正是之前被金打得浑身青紫的那几个。

“你他妈到底为什么找我们麻烦?”其中之一嘟哝道。

“孩子们,我不是敌人。相信与否,我想你们迟早会感激我。现在,都给我闭嘴听好了。首先,”金抬高声音,好叫每个人都听得真切,“我必须要说,你们活动了这么久,官家居然一直没来收保护费,这实在太让人吃惊了。我提出建议的时候,他们可真是急不可待,就仿佛被人忽视的可怜小狗似的。”

金在污迹斑斑的长套衫外穿了一件长长的黑马甲。他的右手伸向背后,摸进马甲底下。

“然而,”他继续道,“你们的第一想法是干掉我,这总算让我看见些许闪光点。让我瞧瞧你们的小玩具吧。来吧,亮家伙的时候到了。”

孩子们挨个再次拿出武器,温顺得宛如绵羊。金只扫了一眼:“嗯哼,钢丝线,碎酒瓶,小棍子,榔头……小子们,你们这番埋伏的最大问题是,竟然觉得它们能威胁得了别人。告诉你们,绝不可能,这是在侮辱我。”

最后几个字还在口中,他的手已经动了,左手向上,自右边探进马甲底下,双臂同时抽出,抬起的速度快得看不清。他低吼一声,两柄短斧从肩头高度飞了出去。

远处墙边的木钉上挂着一双半满的酒囊,酒囊同时砰然爆开,便宜的维拉红酒洒得站在旁边的人满头满脸。金的短斧正中酒囊中心,深深嵌入背后的木头墙壁里,连颤也不颤。

“那才称得上威胁,”他挨个按响指节,“那就是你们替我干活的理由了。现在,有人想提出反对意见吗?”

金走向墙边,拔出嵌在墙中的双斧,酒囊旁边的年轻人纷纷避让。“我想不会有。但是,也别当这是坏事,”金继续说下去,“这对你们的好处也很大。当老大就得保护手下人。如果有除我之外的人对你们不客气,一定要让我知道。我会去拜访他们,那是我的本职工作。”

第二天,黄铜斗士不情不愿地排队上供。队伍里的最后一个男孩把几个铜板丢进金的手中,嗫嚅道:“你说过,如果有人跟我们作对就告诉你。有几个斗士今天早晨挨了‘黑袖子’的打,黑袖子是从北边过来的。”

金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把得到的抽头塞进口袋。

第二天晚上,四处打探过消息之后,他闲庭信步走进北面一家名叫“满杯之兆”的下等酒馆。酒馆里唯一满溢的东西是暴徒,七八个暴徒,在上衣或长衫的袖子上扎了黑色布带。酒馆中的顾客只有他们这些人。金关上门,仔细插好门闩,几个人满腹狐疑地打量着他。

“晚上好!”他笑着说,挨个按响指节,“我很好奇,谁是黑袖子里块头最大、拳头最硬的混球?”

第二天收黄铜斗士供钱的时候,他的右手敷着膏药,指节乌青。多数孩子第一次心甘情愿地掏了腰包,有几个甚至开始管他叫“塔哥”。

4

洛克呢,却没有如他所承诺的那样锻炼伤处。

洛克的少许钱财随酒水一起付诸东流。他选择的毒药是一种本地劣质土酿,颜色与其说来自葡萄,不如说源于染料,味道更像松节油而非美酒。没多久,他和金在银色灯笼旅店的房间便渗满了这种气味。洛克不停喝酒,借口是“止痛”。某天夜晚,金觉得洛克的疼痛一定是与日俱增,因为屋里的空酒袋和酒瓶正在按比例稳步增加。两人为之吵了一架——更确切地说,是重新点起了持续进行的战火——怒气冲冲的金大踏步走出旅店,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刚到维尔维拉佐的头几天,洛克还会摇摇晃晃地走下楼梯,到公众休息室消磨夜晚时光,和本地人玩几把扑克什么的。他心情烦闷,用一只好手能耍弄出的各种把戏瞒骗众人。没多久,大家就开始避开他的牌局和他的坏脾气,而他则缩回三楼的房间,独自喝起了闷酒。餐食和整洁越来越被他忽略。金想办法找了位街头游医上门检查洛克的伤口,但洛克用一连串让金听了都脸红的恶言将那人赶出了房间——要知道,金的口舌本已能惹得受潮火绒燃起熊熊烈焰了。

“你朋友哪里还有一个人样儿?”医生说,“肯定是叫奥康蒂产的无毛瘦猴吞了个干净,除了会冲我嚷嚷啥也不会。上次看医生是什么时候?”

“还是在塔里沙玛的事情了,”金说,“真是不幸,我朋友的态度逼得那位先生一头扎进了大海。”

“哈,我也有这种念头。出于强烈的怜悯,我就不收钱了。留着你的银币吧,你还需要它换酒喝——说是毒药更恰当。”

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在黄铜斗士那儿虚掷光阴,没有特别的原因,只是为了避开洛克。一周过去,然后又是一周,“塔夫瑞·卡拉斯”成了维尔维拉佐地下世界中广受尊敬的名号,金和洛克的争吵则越来越循环往复、不知所谓,让人无可奈何。金一眼就认出了末期自怜症的下降曲线,但他未曾想象过,需要他拯救的人竟然会是洛克。他不愿正视问题,只得靠训练斗士回避现实。

一开始,他只是随口给出几点小小提示——在陌生人身旁如何用简单的手势传递消息,如何在扒钱包之前让对方分心,如何分辨真宝石和人造赝品以及如何避开后者。不可避免的,众人开始苦苦哀求,希望他能“露上一两手”,演示演示他是怎么把那四位斗士捶打得倒地不起的。挤在最前面的不是别人,正是吃了他好一顿痛打的那四位斗士。

又过了一周,事情发生了魔法般的变化。五六个孩子在厂房地上的灰尘里翻来滚去,金正在教授近战入门技巧——四两拨千斤、先下手为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他演示各种技巧,仁慈的、狠辣的都有,他的半辈子里,总是用拳头和短斧证明观点,靠这些技巧保住性命。

在金的影响下,小伙子终于对他们盘踞的旧鞣革厂产生了兴趣。他引导众人,希望他们把此处看成一个总部,而总部则应该是住起来舒舒服服的地方。炼金灯球一个个出现,悬在房椽上。新鲜的桐油纸钉住了破碎的窗户,厚木板和稻草运上屋顶,堵住漏雨的洞眼。孩子们偷来坐垫、廉价挂毯和可拆装的架子。

“给我找块炉石来,”金说,“偷块儿够大的,让我教教你们这些小杂种什么是烹饪。卡莫尔的厨艺天下无敌,那儿连小贼都是厨子。我受过多年训练。”

他环顾四周,越来越整洁可观的鞣革厂,越来越热情的年轻贼子帮派,他们居住于此。金满心希望地自言自语道:“我们都受过多年训练。”

他试着吸引洛克加入黄铜斗士的训练计划,但屡遭拒绝。那天夜里,他再次尝试,告诉洛克小贼们每夜的收获如何稳步增加,他们的总部,他给予他们的提示和训练。洛克看了他很久,坐在床上,双手抱着一个有缺口的杯子,里头盛了半杯紫红色的毒酒。

“不错,”末了,洛克说,“真不错。看起来,你已经找到替代品了,对吗?”

金讶异得说不出话。

洛克饮尽杯中物,继续说下去,他的声音平板单调,毫无感情:“动作还真够快的。比我预料中更快。新帮派,新巢穴。不是玻璃城堡,不过多花些时间找找,估计也能得偿所愿。你在干什么?扮演锁链神父?又在壶底下煽风点火,快快活活喷些狗屁不如的东西?”

金冲过房间,一把打掉洛克手中的杯子。杯子在墙上撞得粉碎,玻璃碴撒满了半个房间,洛克却连眼睛也不多眨一下。他只是往后一靠,躺在汗渍斑斑的枕头上,叹着气说:“找到新的双胞胎了?找到新的萨贝莎了?找到新的我了?”

“滚下地狱吧!”金握紧拳头,温热滑腻的鲜血从指甲下流淌出来,“滚下地狱吧,洛克!我何苦救你的一条烂命?难道是让你瘫在这个天杀的窝棚里,假装是你发明了‘悲伤’?你他妈的没那么了不起!”

“那你救我干什么?金圣人?”

“这种蠢问题你——”

“为什么?”洛克勉强撑起身子,对金晃动他那双小拳头,若不是他眼中聚足了全世界的杀伐之气,这场景该让人捧腹大笑才对。“叫你别管我,自己走!难道我该感谢你不成?就这该死的破房间?”

“把你关在这房间里的不是我,洛克,是你自己。”

“难道救我就为了这些?海上病恹恹的三个月,现在沦落到维尔维拉佐,塔尔维拉的屁眼?这是诸神开的玩笑,而我就是笑点!和灰王一起死掉有什么不好!我叫你别管我,自己走就是了!”

他不歇气地说下去。“我想他们了,”他说,话声宛如耳语,“诸神啊,我想他们啊。都是我的错,害他们送了命。我怎么……我受不住——”

“你敢?!”金怒吼道。他重重一掌推在洛克的胸口,洛克向后飞出去,越过床铺,撞上墙壁,连百叶窗都震得噼啪作响。“你敢用他们当借口,辩解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你他妈的敢这样做?”

金没再多说一个字,转过身,离开房间,摔上房门。

5

洛克跌坐在床上,把脸埋进双手中,听着走廊里金吱吱嘎嘎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让他吃惊的是,没过几分钟,吱吱嘎嘎的声音又回来了,越来越响,越来越近。金踢开房门,面色不善,他用双手拎着满满一木桶的水,踏着步点径直走向洛克。金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劈头盖脸地把洛克浇了个透湿,洛克惊得只剩下了喘气的份儿,身子一软,又撞在背后墙上。他像条狗似的猛甩脑袋,忙着把湿头发从眼前拨开。

“金,你他妈疯了不成——”

“你需要洗澡了,”金没让他说下去,“全身上下沾满了自怜。”

他丢下木桶,在房间里走了一圈,搜集还没喝完的酒瓶和酒袋,洛克还没回过神来,他已经完成了任务。然后,他从小桌上抓起洛克装硬币的钱袋,把一个薄薄的皮革包裹放在那儿。

“嘿,金,金,你怎么可以……那是我的!”

“从前你说‘我们的’,”金冷冷地说,“我更喜欢那种说法。”

洛克挣扎着想跳下床,金一挥手就把他推回了原处。金再次大踏步走出房间,关紧房门。咔哒一声之后,再没传来别的声音——地板连一次吱嘎声都没有发出。金守在房门外。

洛克一边咆哮,一边走过房间,试图拉开门,但房门岿然不动。他疑惑地皱起眉头,又试了几次。门闩位于里面,并没有插上。

“你说好玩不好玩,”金隔着房门说,“银色灯笼的房间居然可以从外面上锁,用的是只有老板才有的特别钥匙。你该明白,某些时候,他需要把不听话的客人扣在房间里,自己跑去叫管事的条子。”

“金,给我打开这该死的门!”

“你怎么不开?”

“我怎么开?你才说过,特别钥匙在你手上!”

“我认识的那位洛克·拉莫瑞会唾你一脸口水,”金说,“诡诈看护者的祭司。绅士盗贼的帮主。锁链神父的徒弟。卡罗·桑赞、盖多·桑赞和小虫儿的兄弟!告诉我,萨贝莎会怎么看你?”

“你……你这杂种!给我开门!”

“瞧瞧你自己,洛克。你他妈的太丢人了。要开你自己开!”

“狗娘养的他妈的钥匙在你手里!”

“你知道怎么抚弄门锁,对吧?我在桌上留了几件小工具。想喝酒?容易,自己开门来拿。”

“你个婊子生的孽畜!”

“我的母亲是位圣人,”金说,“卡莫尔城里最可人的珠玉宝贝。这城市哪里配得上她。你知道,我可以整晚上等在这儿,简单得很,你的酒、你的钱都在我这儿。”

“我操操操操操操!”

洛克一把抓起桌上的皮革小包,他摆动着完好的右手手指,左手就不怎么敢乱动了,断裂的手腕正在愈合,但依然经常疼痛。

他弯下腰,面对门锁的机件,恶狠狠地开始动手。他的背部肌肉很快就对不适的姿势提出了抗议,快得让他惊讶。他停下动作,拽过椅子,坐下继续干活。

工具在锁内咔哒咔哒地动了起来,他咬住舌头,集中精神,门外传来吱吱嘎嘎的几声响动,紧接着是一连串沉重的脚步声。

“金?”

“我还在,洛克。”金的声音颇为愉悦,“老天啊,你的动作可真够磨蹭的。哦,真对不起——你别是还没开始吧?”

“等我打开门,金,你那条狗命也就到头了!”

“等你打开门?看来我还能活不少年头哩。”

洛克加倍集中精神,重新拾起他幼时吃了那么多苦头才学到的动作节奏——轻轻摆动开锁器件,感受传来的细微反应。门外又响起了该死的吱嘎声和轰隆声!金在耍什么把戏?洛克闭上双眼,试着让心灵隔绝那些声音……试着让自己的世界凝聚在开锁器件告诉手指的消息中……

咔哒一声,门锁打开了。洛克从椅子中跳起来,欢欣鼓舞,杀气腾腾,猛然拉开房门。

金没了踪影,狭窄的走廊里堆满了箱子和木桶,从一面墙到另外一面墙,堵得密不透风——洛克面门三尺开外就是连虫子也爬不出去的屏障。

“金,这他妈的是什么?”

“太对不起了,洛克。”金显然正站在这道刚刚砌起来的铁壁背后,“我从主人的储藏室里借了几样东西,找了几位上周在牌局里被你摆了一道的朋友帮忙搬上来的。”

洛克用尽力气推墙,但它纹丝不动——金大概把全身力气都压在了那边。外头公共休息室的方向传来几个人的微弱笑声。洛克紧咬牙关,用没受伤的右手狠命拍打着一只木桶。

“金,你小子抽什么风?这阵仗也耍得太大了吧!”

“一般般啦。上周我告诉老板,您是一位卡莫尔城贵族,隐姓埋名出外旅行,想借此医治疯病。我刚刚在他的台子上丢了好大一把银币。还记得银币吧?想当初,你还是让人愉快的好伙伴,经常从别人口袋里偷银币来着。”

“这已经不好笑了,金!把天杀的葡萄酒还给我!”

“果真是天杀的葡萄酒。很抱歉,你若是想喝酒,就从窗户爬出来吧。”

洛克后退一步,望着人工建造的墙壁,目瞪口呆:“金,你他妈在说笑是吧?”

“我这辈子还没这么正经过。”

“下地狱,下地狱去吧!你让我怎么爬窗户?我的手腕——”

“你的一条胳膊都快没了,还能和灰王拼命。凌鸦塔上你爬的窗户足有五百英尺高。现在你距离地面只有三层楼,却和掉进油桶的小猫一般可怜无助。哭鼻子的小宝宝。发牢骚的老姑娘。”

“你这是存心惹老子发火!”

“才没有,”金说,“你这把刀子已经钝得和烧火棍差不多了。”

洛克跺着脚走回房间,怒火中烧。他望着上了百叶窗的窗户,咬了几下舌头,又冲回金筑起的墙壁前。

“就让我出去吧,”他尽量平心静气地说,“你的想法我明白了。”

“我倒宁可找根黑钢长矛让你明白明白,”金说,“我说,你不是应该在爬窗户吗,干吗浪费时间和我说话?”

“愿诸神诅咒你!”

洛克回到房间中,来回踱步,怒不可遏。他试探着挥舞双臂,左臂的伤口依然疼痛不已,肩膀上的刺伤更是痛彻心扉,被打碎了的左腕仿佛根本没连在身上。管他疼不疼……他曲起左手的根根手指,握成拳头,低头看了片刻,然后眯起眼睛,打量起窗户来。

“去他妈的,”他说,“丝绸贩子拉出来的贱种,不给你点儿颜色看看……”

洛克撕开床单,用被单和毯子拼出长绳,动作引来阵阵刺痛。疼痛的唯一作用是让他的动作越来越快。他系紧最后一个绳结,掀开百叶窗,把临时拼凑的绳索抛出窗口。他将末端绑在床架上。卧床算不得天底下一等一结实的家具,但他的体重本来也没多少分量。

他爬出窗户。

维尔维拉佐是一座旧城,建筑低矮。洛克悬在半空中,三层楼的高度之下是略略返潮的地面,他的记忆走马灯似的在眼前闪过。平屋顶,石头和灰泥质地的破败建筑……港口的黑色桅杆,风帆高挂……乳白色的月光,暗沉沉的水……玻璃尖塔顶上的红色灯光,向着海平线排成一条直线……洛克闭上双眼,攀住被单,牙齿嵌进舌头,免得立刻呕吐出来。

滑下地面看似是全世界最容易不过的事情。他一段一段地往下出溜,被单和毯子把手掌磨得越来越热。十尺……二十尺……他晃晃悠悠地稳住身体,在公共休息室的窗口上沿定了定神,做了两三次深呼吸,这才继续下去。尽管夜晚的温度不低,但他的身体被水浇了个透,此刻只觉得寒意彻骨。

最后一张被单的最后一段长度到了尽头,距离地面还有六尺。洛克竭力伸展身体,然后松手让自己下坠。他的脚跟落在铺路的鹅卵石上,回头发现金·坦纳早已等候多时,手中举着一件便宜的灰色斗篷。还没等洛克动手,金一挥手,让斗篷裹住洛克的身体。

“你这龟孙子!”洛克大吼,用双手拉紧斗篷,“蛇蝎心肠、恶叉白赖的龟孙子!让鲨鱼吸了你的蛋!”

“啊哈,拉莫瑞阁下,瞧呐!”金说,“弄开了门锁,爬出了窗户,莫不成您从前是蟊贼出身?”

“你还在你妈怀里吸奶头的时候,爷爷我就在绞刑架上耍把式了!”

“你在房间里闷闷不乐、拿酒精泡软了手指头,我耍的把式哪个配不上一两次绞刑架?”

“我是维尔维拉佐的头号盗贼!”洛克忿忿不平道,“无论醉着还是醒着,躺着还是站着,你他妈的给我记清楚了!”

“年轻时候我真相信存在这么一位哩,”金说,“可是,那人住在卡莫尔城,有阵子没见过他了。”

“诸神降罪于你那张难看的脸吧!”洛克上前两步,冲金的腹部便是一拳。金没觉得有多痛,惊讶之下伸手推搡,洛克踉跄后退,他使尽浑身解数保持平衡,斗篷在空中翻飞——最后和一位街上的行人撞成一团。

“别在路中间蹦跶!”来者是一位中年人,身穿橙色长外套,里头衣衫整洁,像是簿记或者法庭抄写员。他和洛克纠缠了几秒钟,洛克拽着他,以免跌倒在地。

“一千个对不起,”洛克说,“先生,一千个对不起。我的朋友和我正在讨论人生。全是我的错。”

“请允许我说一句,”陌生人终于成功把洛克和自己的外套翻领分开,他一把推开洛克,“你的呼吸像是打酒桶里飘出来的!该死的卡莫尔人。”

洛克望着他走开了二三十码的距离,然后转身面对金,拈起一个小小的黑色皮革钱袋在空中摇晃。许多钱币碰撞着发出可人的声响。

“哈!还有什么好说的,哼哼?”

“我说,这种三岁小孩的把戏有什么好说的。屁问题也说明不了。”

“三岁小孩的把戏?给我去死吧,金,侮辱人也要——”

“你太肮脏了,”金说,“阴影山孤儿也比你干净。你失了不少体重,虽说它们原先长在哪儿实在是个谜团。你没有作复健,也不让别人帮你料理。你躲在小房间里,让身体一天天恶化,连续不停地喝了两个星期的劣酒。你不是以前的自己了,这他妈的全是你自己的错。”

“啊哈。”洛克横眉冷对,他把钱袋塞进长外套口袋,拉直披在肩上的斗篷,“你要我演示给你看。没问题。进屋把你那道愚不可及的墙拆掉,在房间里乖乖等我。我几个小时后回来。”

“我……”

洛克已经拉起斗篷兜帽,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上大街,融入了维尔维拉佐的温暖夜色。

6

金清开了三楼走廊里的人工屏障,给被他们的行为逗乐了的老板留下几个银币(来自洛克的钱包),飞快地打扫了一遍房间,敞开窗户,散去闷在房间里的劣酒气味。略微想了想,他下楼去吧台拿了一个装满水的大玻璃瓶回来。

四个小时之后,刚过早晨的第三小时,金正忧心忡忡地踱来踱去,洛克一阵风似的冲进房间。他随手把硕大的柳条筐搁在桌上,脱下斗篷扔在一旁,抓过金先前用来泼水的桶子大声呕吐起来。

“真是抱歉。”吐完一茬,他嘟囔道。他面色潮红,呼吸急促,身上湿得和刚离开的时候一样,不过此刻淌满全身的是热出来的汗水。“酒劲儿还没完全过去……我的肺险些就炸开了。”

金把水瓶递给他,洛克像槽边驽马一般痛饮,不知廉耻地发出种种不堪的声音。金扶着他坐下。洛克有几秒钟一句话也不说,然后忽然注意到金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似的,立刻缩了开去。“呃……我们……那么,”他喘息着说,“瞧你都干了什么,没事干招惹我做什么?我想,咱们必须赶紧逃离这座城市了。”

“什么——你干了什么?”

洛克掀开柳条筐的盖子,商贩喜欢拿这种筐子盛了小宗货物来往集市。筐里塞满了数量惊人的各色零碎物品,洛克一样一样掏出来,展示给金看。

“这是什么?啊,一堆钱袋子……一,二,三,四,一共四个,都是大庭广众之下从神志清醒的先生们身上扒的。一把刀子,两瓶葡萄酒,一个白镴啤酒杯——有点儿凹凸不平,但质地挺不错。胸针一枚,三枚金质别针,两个耳环——耳环,哈,坦纳阁下,从耳朵上摘的,你不想戴上试试?一小卷上好的丝绸,一盒蜜饯,两方面包——脆皮面包,你喜欢的各种香料都烤在里头了。最后,给某位我连名字也不想提起的悲观主义龟孙子开开眼吧,谁叫他打破了这个世界的宁静呢?”

洛克拿出一条熠熠生辉的项链,金丝银线编织成绳,悬起沉甸甸的金质垂饰,垂饰上镶满蓝宝石,做成一朵盛开花朵的模样。虽说房间里只有一盏暗淡的灯球,但也足以让那许多块细小宝石绽放出仿佛蓝色火焰的灿烂光芒。

“这东西够了不起的,”金暂时忘记了恼火,“街上可找不到这么漂亮的货色。”

“当然了。”洛克说完,又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大口水瓶中的温水,“从总督情妇脖子上摸来的。”

“你说笑吧。”

“从总督的庄园里摸来的。”

“看在天上——”

“从总督的床上摸来的。”

“众神怎么不咒杀你这个疯子!”

“总督还睡在她身旁。”

远处响起阵阵高亢的哨声,打破了夜晚的寂静,按照惯例,各处城市守卫应当立刻集合。几秒钟后,又有几处也响起了同样的哨声。

“也许,”洛克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我的胆子稍许大了点儿。”

金一屁股坐在床上,用双手抚弄着头发。“洛克,过去几周之内,我正努力让塔夫瑞·卡拉斯成为这座城市几个世代以来那一小撮可怜的‘正派人’里最强悍、最睿智的存在物!一旦守卫们开始四处打探,就肯定会有人把我供出来……然后便会有人想起我在这儿混日子,和你混日子……咱们要是想在这么一个小地方销出那么一块赃物去——”

“正如我所说,咱们必须赶紧逃离这座城市了。”

“逃离这座城市?”金跳起来,指着洛克的鼻子不停嘴地说了下去,“你毁了我几个星期的苦工!我训练那群斗士——打信号、耍手腕、嚼舌头、动拳脚,什么我都教了!我本来要……我正要教他们怎么做饭!”

“哦哦哦,好生严肃认真啊。是不是很快就要求婚什么了?”

“滚,这的确非常严肃认真。我在建立某些东西!我在外面辛苦工作,你呢?你只会泪眼汪汪、哭丧个脸,在房间里浪费人生!”

“还不是你给我点了一把火?就想看看我还会不会跳腾。现在,我起身跳腾了,我觉得自个儿干得挺不赖。你该给我道歉。”

“道歉?你这坨甩也甩不掉的臭屎!留你一条狗命就让我够抱歉的了!我白费时间——”

“维尔维拉佐的大佬?你是这么看自己的吗?又一个巴萨维?”

“又一个随便什么,”金说,“天底下有的是更烂的东西——比方说拉莫瑞大佬,一个恶臭房间的领主。我才不想四处闲逛,洛克。我是一个勤勤恳恳、靠手艺挣饭吃的贼,只要能让你我有饭吃,有房住,我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咱们找个好地方,做点儿真正挣钱的事情好了。”洛克说,“你要当个像模像样的骗子?没问题,跟在卡莫尔城的时候一样,咱们找条大鱼去勾弄。想看我掏人腰包?没问题,咱们这就去掏他个够!”

“可是,塔夫瑞·卡拉斯——”

“他死过,”洛克说,“上路探寻艾赞·基拉的诸多神秘去了,没错吧?让他再走一趟好了。”

“妈的。”金走到窗口,偷偷向下望去,哨声依然从数个方向传来。“想在船上找两个铺位得等好几天,拿着你偷的那东西咱们没法走陆路——他们会在城门口挨个搜身,持续一两个星期是至少的。”

“金,”洛克说,“显然轮到你让我失望了。城门?船?少来了。咱们在说的是你和我。咱俩能在城里所有治安官的眼皮底下走私一头活牛,而且还是正午时分,连衣服都不穿。”

“洛克?洛克·拉莫瑞?”金用夸张的动作直揉眼睛,“这位朋友,好几个星期不见你的人哇!我还以为同屋是位自怨自艾的可怜夯货哩!”

“行了,”洛克说,“算你嘴皮子利索。哈,好吧,或许我活该在面门正中挨上一脚。我可是说真的,把咱俩弄出城还不是小菜一碟?下楼去找老板,弄醒他,再甩几个银币——钱袋子里有的是。我是发了疯的卡莫尔贵族,对吧?告诉他,我有一番狂野的念头。弄些更肮脏的衣服来,外加几个苹果、一块炉石和装满水的黑铁罐子。”

“苹果?”金挠着胡子说,“苹果?你莫不是要搞……苹果泥的把戏?”

“正是如此。”洛克说,“东西快些拿来,待我把水烧上,天亮之前咱们就脱身了。”

“哈。”金拉开门,悄无声息地溜进过道,离去前忍不住又转过身。“我收回一部分话,”他说,“你也许还是那位撒谎成性、欺天诳地、卑鄙龌龊、贪得无厌、坑蒙拐骗、满腹坏水的扒手龟孙子。”

“多谢夸奖。”洛克说。

7

几个小时后,他们走出维尔维拉佐的北门,细雨轻轻地笼罩着他们的身影。东方的地平线上,日出奇景不过是炭黑色雨云下的一抹淡黄线条。十五英尺高的城墙上,紫衣士兵满心憎恶地俯视二人,沉重的木制城门在他们身后砰然关闭,仿佛也乐见二人被驱出这小小的咸水港市。

洛克和金都身披褴褛的斗篷,用十几条被单上扯出的绷带状碎片和衣物残骸把自个儿裹得严严实实。薄薄的一层熟苹果泥,还温热着呢,浸透了胳膊和胸口的几条所谓“绷带”,两人的面容当然也抹灰泥似的敷了一层。在衣服底下涂上这种东西委实让人恶心,但全世界再也找不出比它更好的伪装方法了。

脱皮症是一种痛苦的不治之症,染了这恶疾的人不会比麻风病人更受欢迎。若是洛克和金从外面走向维尔维拉佐的高墙,二人绝对进不了内城。守卫没兴趣弄明白他们究竟是怎么混进城里的,他们慌慌张张地送两位瘟神上路,急得险些把自己绊个跟头。

外城是令人见了生不出欢喜之情的地方:无非是几个街区的破败建筑,都只有一两层高,这儿那儿地点缀了些胡乱拼凑的风车塔,驱动着锻铁炉和烤炉的风箱。烟雾在头顶湿乎乎的空气中画出许多条弯弯曲曲的灰色线条,远方雷声隆隆。离城市再远些,鹅卵石铺就的瑟林王朝旧路为泥泞的车道代替,往那个方向看去,洛克能望见灌木丛林地,以及处处可见的岩石裂隙和垃圾堆。

他们的钱币——还有值得携带的各色细软——塞满了一个小口袋,绑在金的衣物底下,没有哪个守卫的胆子大到愿意搜查那些地方,除非顶头上司用出鞘的利剑抵着他们的后脊,下令说不动手就是死路一条。

“诸神啊,”洛克说,他们正沿着道路艰难跋涉,“我累得连脑子都转不动。最近我实在太懒散,已经不成人形了。”

“很好,接下来几天,你得好好锻炼自己,喜欢不喜欢都一样。伤口怎么样?”

“很痒,”洛克说,“估计该死的苹果泥对伤口倒是有好处。总之没先前那么难受了,活动几个小时看来益处不少。”

“这种事情上,金·坦纳的睿智毋庸置疑,”金说,“比绝大多数人睿智,特别是某位姓拉莫瑞的。”

“收起你那张肥胖、丑陋、毋庸置疑的睿智大脸吧。”洛克说,“喂喂喂,看看那些傻瓜连滚带爬避开我们的样子。”

“若是看见一对真正的脱皮症病人在路边走,难道你还会有别的反应?”

“呃,说来也是。我的脚好他妈的痛。”

“再走远一两里,咱们找个地方歇息。等我们的脚后跟丈量完几里格的路程,就可以刮掉这层苹果泥,恢复受人尊重的旅者身份。有没有想清楚打算去哪儿发财?”

“我觉得再明显不过了。”洛克说,“小镇是给眼界小的人预备的。我们要的是金子和白铁,不是散碎的铜角子。塔尔维拉怎么样?有些东西天生就要在那儿发热发亮。”

“啊哈,塔尔维拉。不远。”

“在打得可怜的维拉表亲满地找牙方面,卡莫尔人有着悠久而灿烂的历史,因此,我要说,咱们去塔尔维拉吧,”洛克说,“为了光荣!”他们在淅淅沥沥的晨间细雨中缓步而行。“还有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