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辛夫人,也就是人们所称的公鹿堡夫人,以很特殊的方式跃升为权力阶级。她出身于贵族世家,天生就是一位贵族仕女,之后仓促地嫁给骏骑王储,也因此被提升至更崇高的地位。她从未以自己仕女或王妃的地位,来使用家世及婚姻所带给她的权力。直到现如今剩下她一个人,变成被遗弃在公鹿堡的性情古怪的耐辛夫人时,她才开始为自己积聚了影响。如同完成她生命中其他的目标一般,她轻松利落地做到了,这是其他的女性完全无从效法的。
她不依靠贵族世家的关系,也不凭借她亡夫的地位运用极具影响力的人脉,反而从最低等级的权力阶层,也就是所谓的武装士兵开始。而这些士兵中的女性也不在少数。少数黠谋国王的贴身侍卫和珂翠肯王后的侍卫,此刻就成为处于奇特境地的无人可守护的卫士。铭亮爵士从法洛带来的一批私人军队取代了公鹿堡侍卫来执行任务,本地的侍卫则被指派去执行像是清洁和维护城堡等次要的工作。这些前任的侍卫收入不稳定,也失去了对彼此和自身的尊重,并且不是经常无所事事就是做些有损尊严的差事。耐辛夫人显然因为他们在其他方面并不繁忙,就请求他们效劳。当她忽然开始骑她的老驯马丝绸外出时,就要求一名侍卫跟着她。下午的骑马出游也逐渐延长为一整天的短暂探访,然后成了必须在外过夜的出访,前往遭劫掠或深怕遭劫掠的村庄。在遭劫掠的村落中,她和侍女蕾细尽其所能地照顾受伤的民众,详细记录遇害的或被冶炼的人的名单,并且凭借她的卫队提供坚强的后盾,协助村民清除大街上的断垣残壁,还替无家可归的人搭建临时收容所。这虽然不是战士的真正任务,却明显地提醒着他们曾受训为了什么而战,以及如果毫无守卫保卫人民会发生什么事。他们帮助过的人民对他们的感激,重建了他们的自尊和团队内在的凝聚力。在未遭劫掠的村庄里,卫队就成了小型的军力展示,表明公鹿堡瞻远家族的尊严依旧存在。部分村落和城镇里出现了临时搭建的防御栅栏,人民能够从劫匪那儿撤退至此,把握着渺茫的机会保卫着自己。
没有纪录显示出铭亮爵士对耐辛的短暂出访作何感想,她也从来不以官方的形式宣布这些远征活动。这只是她消遣性的骑马出游,陪伴她的侍卫都是出于自愿的,执行她所指派的支援村庄的任务。有些人获得了她的信任,于是开始帮她“跑腿”。这些差事可能包括把讯息传到瑞本、毕恩斯和修克斯的城堡,询问沿海城镇的最新近况,以及传递公鹿堡的最新讯息。当地的人们则带领她的使者,穿越重重危机深入占领区。她的使者经常收到一枝她在房里经年栽种的常春藤,作为信物呈献给接收她的讯息和支持她的人。许多关于所谓的常春藤使者的歌谣被编写出来,叙述他们所展现的勇气和足智多谋,也提醒我们,就算是最高大的墙壁也终将屈服于攀爬而上的常春藤之下,而最知名的功勋可能就是最年轻的使者三色堇的事迹。年仅十一岁的她一路行进到毕恩斯女公爵所藏身的毕恩斯冰洞,为她捎来补给船只将在何时何处靠岸的讯息。在那段旅途的部分路程中,三色堇还曾藏匿在一辆劫匪强行征募的马车中,躲在一包包稻谷里,从劫匪营区的最中心逃出来。她放火烧了他们首领住的帐篷,替遭冶炼的双亲报仇之后,才逃出来继续执行任务。虽然三色堇还没到十三岁就过世了,但她的功绩将长存于人们心中。
其他人则以帮耐辛出售她的珠宝和土地换取金钱的方式来协助她,而她有一次告知铭亮爵士“她高兴这么做,这也是她的权利”。她向内陆购买稻谷和羊只,她的“志愿兵”也依旧负责运送和分发。小型的补给船只为备战的战士带来希望。她用一点象征性的酬劳支付给协助重建毁坏村庄的石匠和木匠,也支付酬劳给自愿帮助她的那些侍卫,虽然金额不大,却带着她诚挚的感谢。
当公鹿堡卫队开始普遍使用常春藤徽章时,那不过就是承认一件已经存在的事实而已。他们是耐辛夫人的卫队,她所支付的薪酬也就是他们全部的所得。但对他们来说,更重要的是,他们受到她尊重和重用,在受伤时接受她的治疗,而且在任何人以贬低的语气提到他们时,她会用尖锐的言词保护他们。这些就是她的影响力的基础,也是她使用权力的基础。“一座高塔很少会由底部向上瓦解。”她不只对一个人说过这句话,并且宣称这是骏骑王子所言。
我们睡得很好,肚皮也吃得胀胀的。因为我们不需要狩猎,所以一整夜都在赶路。我们避开道路,也比以往更加小心谨慎,但没有遇到任何被冶炼的人。又圆又大的月亮散发出银白色的光芒,为我们照亮了树丛里的小径。我们像只动物般行进,除了将嗅到的气味和听到的声音进行分类,几乎完全不进行其他思考。控制着我的冰冷的决心也影响到夜眼,虽然我不会大意地对它大肆鼓吹我的意图,但我们却无需集中心智就能想到它。这是另一种狩猎冲动,由另一股饥饿感驱使。那天晚上,我们就在圆月的凝视下走了好长一段路。
这种做法是士兵的逻辑,是惟真会赞同的策略。欲意知道我还活着,而我不知道他是否也对其他精技小组成员,甚至帝尊透露过此事。我怀疑他亟欲吸干我的精技力量,如同择固和端宁吸干黠谋国王的精技力量般,而且他也认为如此窃取力量是一种猥亵的狂喜,因此想要独享这份感受。我很确定他会寻找我,无论我躲在哪里都会把我揪出来。他也知道我很怕他,所以料想不到我会直接找上门,不但决心除掉他和精技小组,还要除掉帝尊。朝商业滩迅速行进,可能就是我躲开他的最佳策略。
法洛的开阔和公鹿堡的崎岖多树同样闻名。我们在抵达的头一天清晨,就看到眼前出现一片陌生的森林,比从前见到的更为开阔,落叶也更多。我们来到一座可以俯视开阔草原的平坦山丘,在矮小的桦树灌木丛中躺下,准备在白天睡觉。自从那场打斗之后,我第一次脱下衬衫,在日光下检查肩膀遭棍棒痛击的部位,看见了一片瘀青,如果把手臂举到头上就会痛。小伤而已。换成是三年前的我,可能会认为这是个重伤。然后我会把伤口浸在冷水中,接着敷上药草好让它早日愈合。虽然此刻这伤口让我整个肩膀发紫,活动时还会产生剧痛,但这只是青肿而已,于是我就放着让它自行痊愈。我穿上衬衫时,不禁苦笑了一番。
而当我检查夜眼肩上的剑伤时,它可没什么耐性。它的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但当我将伤口边缘的毛向后拨时,它会突然转头用牙齿咬住我的手腕,不粗暴,但却咬得紧紧的。
别管它,会痊愈的。
上面有泥土。
它闻了一下,然后细心地舔了一口。没那么多。
让我看看。
你从来都不只是看而已,还会动手戳。
那就坐好别动,让我戳。
它让步了,态度却不怎么亲切。伤口上有一些草屑,我得把它们挑出来,夜眼不只一次抓住我的手腕。最后它对我发出呜呜声,想让我知道它已经受够了。我却仍然不满意,而它也几乎无法忍受我在它的伤口涂上博瑞屈的药膏。
你太过担心这些事情了。它烦躁地告诉我。
我痛恨你因为我受伤,这是不对的。一匹狼不该过这样的生活。你不该独自四处游荡,应该和狼群在一起,在自己的地盘上狩猎,或许有朝一日也该找个伴。
有朝一日也只是有朝一日,那天或许会来,也可能不会来。人类总喜欢干这种事,总是担心不一定会发生的事情。要知道你得要等到杀了猎物之后才会有肉吃。况且,我并不孤单,因为我们在一起。
没错,我们在一起。我于是躺在夜眼身旁睡觉。
我想起莫莉,随即又坚决地不去想她,然后试着入睡,但仍然做不到。我不断翻身,直到夜眼出声嗥叫悄悄走开,然后又躺下来为止。我起身端坐片刻,凝视下方树木茂密的山谷。我知道自己即将做出一个愚蠢的决定,却拒绝考虑这决定有多么愚蠢和鲁莽。我吸了一口气,闭上双眼,然后朝莫莉探寻。
我担心看到她睡在另一个男人的臂弯里,也害怕她厌恶地提到我,但我根本找不到她。我三番两次集中自己的思绪,凝聚自身所有的力量朝她探寻,最后终于用精技看到博瑞屈正在修补小木屋的茅草屋顶的画面。他赤裸着上半身,夏日的阳光把他的皮肤晒成古铜色,汗珠也从他的颈背流下来。他低头一瞥在下方的某个人,脸上露出恼怒的神情:“我知道,夫人。你可以自己来,非常感谢你。我也知道即使不担心你们俩跌落在这里,我的烦恼也够多了。”
我在某处用力地喘气,再度感觉快要回到自己的身体。我将自己推开继续朝博瑞屈探寻,至少可以让他知道我还活着。我勉强找到他,却只能透过一层雾看到他。“博瑞屈!”我呼唤他,“博瑞屈,我是蜚滋!”然而,他对我紧闭并封锁自己的心,我连他一点点的思绪都无法捕捉到,只能咒骂自己不稳定的精技能力,继续朝旋转的云层里探寻。
惟真站在我面前,双手交叉在胸前摇摇头。他的声音比风轻轻掠过的声响还细柔,而且他在白雾里一动不动地站着,让我几乎看不到他,只感觉到他运用强大的力量向我探寻。“别这么做,小子,”他轻声警告我,“这会伤到你。”我突然间来到另一个地方,看见他一脸疲惫地靠在一块黑色巨石上。他仿佛因为头痛而揉着太阳穴。“我也不应该这么做,但我有时真的很渴望……噢,这样吧,别在意,只要知道就好。但有些事情最好别知道,而且在此刻技传的风险太大了。如果我能感觉你并找到你,另外一个人也可以。他会无所不用其极地攻击你。所以,不要让他注意到博瑞屈他们,因为他将毫不迟疑地利用他们来对付你。放弃他们吧!这样才能保护他们。”他看起来忽然强壮了些,接着就露出苦涩的微笑,“我知道那么做的意义,放弃他们好保护他们。你的父亲就是这么做的,你也有这个力量做到。都放弃吧,小子,只要过来我这里,如果你还有心思这么做的话。过来我这里,我就会给你看看你还能做些什么。”
我在中午醒来,饱满的阳光照在我的脸上令我头疼,我同时感到有点儿发抖。我升起小小的营火,想要泡些精灵树皮茶让自己稳定下来,同时也强迫自己节约用料,只用一小片树皮,其他则以荨麻代替。我没想到会这么频繁地用到它。我想我应该好好保存它,在我面对帝尊的精技小组之后,我可能会需要它。此刻,这可是一个乐观的想法。夜眼睁开眼睛看了我一下,然后又睡着了。我坐着一边啜饮这杯苦涩的茶,一边凝视远方的乡间。这个奇异的梦让我的思乡之情油然而生,令我怀念起过往的时空,在那里有许多关心我的人,而我却远离这一切,尽管并不算完全离开。我坐在夜眼身旁将一只手搁在它的肩上,它因这碰触而抖了抖它的毛。睡觉去!它带着怒气说道。
你是我仅有的了。我满怀愁绪地告诉它。
它慵懒地打呵欠。你也只需要我。现在去睡吧!睡觉是很严肃的一件事。它严肃地告诉我。我露出微笑,在我的狼儿身边再度伸展四肢,把一只手搁在它的毛皮上。它流露出填饱肚子的满足感,那么单纯,就这么睡在温暖的阳光下。睡眠的确值得重视,所以我闭上双眼睡觉,在这天余下的时间里也没再做梦。
在接下来的几天几夜之中,乡间的景致变成开放的森林,草地散布其间,城镇也被果树园和稻田围绕。我曾在多年前途经法洛,当时我和一队人马同行,而且我们是横越大陆前进,并非沿着河流走。我那时是一位自信的年轻刺客,正启程前往执行一项重要的谋杀任务。那趟旅程在我第一次真实地体验到帝尊的叛变行为中结束。而我也勉强撑了过来。如今我再度穿越法洛,期盼自己的这趟旅程能以谋杀成功作为终点。不过,这次我是独自往上游前进,我要杀的人是自己的叔叔,而且是为了自己杀人。有时我对此感到十分满意,但有时却感到恐惧。
我谨守之前对自己的承诺,尽量避免和人类作伴。我们静悄悄地在道路和河边移动,遇到城镇时就绕远路。在这么一个开阔的乡间里,行动可比想象中的还困难。绕过公鹿那些位于河流弯道上且林荫围绕的小村庄是一回事,穿越稻田和果树园而不引起看门狗和其他人的注意,又是另外一回事。我在某种程度上能对狗儿保证我们绝无恶意,前提是这些狗很容易受骗。大多数的农场狗儿对狼儿的疑心都很重,无论我如何向它们一再保证,都不能让它们镇定下来,而比较年长的狗,早就习惯用怀疑的眼光注视和狼同行的旅人。我们不只一次地被追赶,即使原智或许能让我和一些动物沟通,却无法保证它们都会听我的或者相信我,况且狗儿一点儿也不笨。
在这开阔的区域狩猎也不容易。大部分的猎物都是成群住在地洞里的动物,较大型的动物则在宽广的陆地上就逃离了我们。而如果我们花时间狩猎就不能赶路。有时我会发现无人看守的鸡舍,于是偷偷溜进去从沉睡的家禽中偷窃鸡蛋,也毫不犹豫地在我们经过的果树园里洗劫梅子和樱桃。我们最偶然的猎杀是一只年幼无知的野猪,它是一种游牧民族养来以供食用的又瘦又高的猪种。我们不知道它是从何处流浪而来的。我们用牙齿和剑把它打倒,然后让夜眼在晚上尽情地狼吞虎咽,再把余剩的肉切成一片片,分层晾在微弱的营火上,让阳光晒干它们,这可惹恼了夜眼。我在天黑之前才对这些风干得足以保存一段时间的肥肉感到满意。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正因为有了它,我们才得以加快脚步。有猎物出现时,我们就把它们杀来吃,见不到猎物时,也可以用熏好的野猪肉来充饥。
我们就这样沿着公鹿河朝西北方前进。当我们接近富裕的商城涂湖时,就改变方向绕了一大圈,有好一阵子只能靠着星光指引方向。但夜眼更喜欢这样带领我们俩走过每年一到此时都有干莎草覆盖的平原。我们经常看到远方的畜群,有牛、绵羊或山羊,偶尔也可以见到野猪群。我会和跟随这群动物出没的游牧民族的接触,但仅限于瞥一眼骑在马上的他们,或是看着他们的营火照出圆锥形帐篷的轮廓。当他们停下来过夜时,总喜欢住在这样的帐篷里。
在这些漫长行进的夜晚,我再度成为狼儿。我又恢复了原状,心中却对此保持警觉,并且告诉自己,只要我还是一匹狼儿,对我就没什么害处。事实上,我相信这对我挺好的。如果我和另一个人一同旅行,生活就会变得非常复杂。我们一旦抵达商业滩,就会开始讨论路线、补给品和策略,但狼儿和我只是一同夜复一夜地快步前进,而我们的生活犹如生命本身般单纯,彼此间相伴的友情也与日俱增。
黑洛夫的话沉入我内心深处,也让我想了很多。从某些方面来说,我把和夜眼之间的牵系视为理所当然。它曾是一只小狼,现在却和我地位平等,成为我的朋友。有人说“一只狗”或“一匹马”,好像它们彼此之间没多少差别。我曾听过一个人用“它”来称呼一匹他养了七年的母马,好像在讲一把椅子似的。对此我从来都不能理解。一个人不需要原智就能理解动物的友谊,也能明白动物的友情就和人类一样丰富和复杂。大鼻子是我曾拥有过的一只友善、充满好奇心和孩子气的狗,铁匠则不太好惹,也很具攻击性,倾向于欺负任何对它让步的人或动物,它的幽默感也有点儿粗鲁。夜眼则和它们都不同,就像它跟博瑞屈或切德完全不同一样。说我和它最亲近,没有任何一点贬损他们的意思。
它不会算数,而我不会的是一闻到鹿的味道就能分辨出这是公鹿还是母鹿。如果它不能事先为后天的行动计划,我也无法极度专注地偷袭一只猎物。我们之间确实有不同之处,却没有任何一方地位比另一方要高,也不会对另一方发号施令,或期待对方毫无疑问的服从。我的双手很适合拔除豪猪刺、壁虱和植物的刺,尤其在帮他搔痒时,对于背部那些它够不着的位置,更是大有用处。我的身高则让自己在发现猎物和勘查地形时占尽优势。所以,当它因为我那副“牛齿”和微弱的夜视能力,还有我被它形容成两眼间肿块的麻木鼻子而可怜我时,却也丝毫没有轻视我的意思。我们彼此都知道它高超的狩猎本领使它成为掠取猎物的主力,而它却从来不吝惜与我分享猎物。如果你可以的话,就在一个人身上找出那样的特质吧!
“坐下,猎犬!”我曾经开玩笑地告诉它。当时我正极为谨慎地剥下一只豪猪身上的刺。因为夜眼坚持要追捕它,所以我就用棍子把它打死了。没过多久,夜眼因为急着吃肉,差点让我们浑身沾满刺,接着它就臀部抖了抖坐了下来。
为什么人类这么说话?当我小心地拉着这多刺的兽皮边缘拖行时,它如此问我。
“怎么说话?”
命令。人类有什么权利命令一只狗?他们都不属于同一群。
“有些是同一群,或者说几乎是。”我大声说出来,却也在心中深思。我拉紧兽皮,握住没有刺的一撮腹毛,沿着曝露在外的皮肤将它切开。这皮肤在从肥肉上剥开时发出一阵撕裂声。“有些人认为他们有这个权利。”我稍后继续说道。
为什么?它继续穷追不舍。
这令我惊讶,因为我从来没思索过这个问题。“有些人认为他们比动物要优秀,”我缓慢地说道,“所以他们认为有权随心所欲地利用或命令它们。”
你也这么想吗?
我没有马上回答,继续用刀沿着皮和脂肪之间的线条切割,不断地拉着兽皮,然后一路切到这动物肩膀附近的部位。当我有一匹马的时候,我不就会骑在它身上吗?这是因为我比马优越,所以使它屈从于我的意志?我利用狗帮我狩猎,有时也用猎鹰,但我有什么权利命令它们?我坐在那里,把豪猪的皮拔下来好吃它的肉。我缓慢地开口说道:“我们比这只即将下肚的豪猪优越吗?还是只是因为我们今天打败了它?”
夜眼扬起头看我为它又是切割、又是用手剥去了皮的肉。我想我大概算是比一只豪猪聪明吧,但我并没有优于它。或许因为我们有这个能力,所以杀了它并吃掉它。然后夜眼倦怠地在自己面前伸展前脚掌,好像在说我有一个受过良好训练的人替我把这些多刺的东西剥皮,让我可以更愉快地享用。它对我吐吐舌头,彼此心中都知道这只是谜题的部分答案。我把刀刺进豪猪的脊椎里,整个兽皮终于脱落了。
“我应该在吃肉之前先生火的,我得把脂肪烤干,”我深思熟虑地说道,“否则我会生病的。”
把我那份给我,你那份就随你处置。夜眼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于是,我在后腿周围切了几刀,让这条后腿松脱下来,然后啪的一声卸下它们。这份肉对我来说已经够多了。我把后腿有皮的那一面放在地上,夜眼则把它的那一份拖走。在它啃骨头的时候,我升起微弱的营火,然后把腿肉串起来烤。“我不认为自己比你优越。”我平静地说道,“我真的不认为自己比任何动物优越。但是如你所言,我比一些动物聪明。”
或许比豪猪聪明。它仁慈地说道。但是比起一匹狼呢?我可不觉得。
我们逐渐了解彼此行为的细微差别。有时我们相当熟练地狩猎,在偷袭和猎杀中发现我们最热衷的乐趣,怀抱着坚定的决心在这个世上冒着危险行动;其他的时刻我们就像小狗一样互相扭打,把彼此从熙来攘往的小径上推进灌木丛里,一边大步前行、一边互相捏咬对方,在看到猎物之前就足以把它们吓跑了。有几天我们在下午打瞌睡,之后才起来狩猎和赶路。阳光温暖了我们的肚皮和背部,飞虫也发出仿佛使睡眠本身的嗡嗡声,然后这匹大狼时而会翻过身,像小狗一样背贴着地上躺下,要我搔搔他的肚皮,顺便检查它的耳朵里是否有壁虱和跳蚤,或者只是彻底搔搔它喉咙和颈部周围的毛。我们在弥漫着寒冷浓雾的清晨紧缩在彼此身边取暖睡觉。有时我会因为它用冰冷的鼻子戳我的鼻子而醒过来;当我想要坐起身子时,就会发现它故意站在我的头发上,把我的头按在地上。有些时候我独自醒来,会看到夜眼坐在离我有段距离之外的地方眺望周围的乡间。我记得自己看着它这样在夕阳下形成的黑色剪影,微弱的夜风轻轻吹拂它身上的毛,它的双耳向前竖立,双眼凝视远方。我感觉到它内心的孤寂,而我却无法用任何东西来弥补这份孤独。这使我受挫,于是我就由它去,也不朝它探寻。对它来说,我在某些方面的确不如一匹狼。
我们一绕开涂湖和周围的城镇就再度朝北来到了酒河。它和公鹿河大相迳庭,如同一只牛和一匹种马之间的区别,那宁静的灰色河水流经一块块敞开的稻田,在宽广深沉的河道中来回奔流。在靠我们这一边的河岸有一条与河流基本平行的小径,但往来的大多是山羊和牛群。我们总是听到赶牛群或赶羊群的声音,因此都能轻易地避开它们。酒河不像公鹿河一样利于航行,它比较浅,不过也有移动的河口沙洲,仍有一些水上贸易。在酒河另一边的提尔司,则有一条人潮汹涌的路,随处可见村庄,甚至城镇。我们看到一队骡子在绵延的河道上,拖着驳船朝上游前进,我猜这些货物一定会通过浅滩。我们这边河岸上的建筑看来仅限于轮渡登陆,以及作为少许游牧民族的贸易据点。这里面可能有一间旅店、几间商店和少许座落在郊区的房舍,除此之外几乎没别的了。夜眼和我也尽量避开这些地方。在我们这边的河岸见到的几个村庄在一年前的这个时候并无人居住。
游牧民族在比较炎热的月份就开始住在帐篷里,他们此时正在中央的平原上放牧羊群,安详地横越青草遍布的土地,从一个出水口移居到另一个出水口。村庄的街道上和茅草屋的四周都长满了青草。这些被遗弃的城镇十分宁静,但这空虚仍使我想起一个遭到劫掠的村庄,我们也从来不在这样的村庄附近逗留。
我们俩都变得更加修长和强壮。我把鞋子穿破了,必须用生的兽皮补鞋。我的裤管也磨损了,只好把裤管卷到小腿上摺起来。我逐渐厌倦经常洗我的衬衫。被冶炼的人和猎物的血渍让前襟和袖口留下棕色斑点,就像乞丐的衣服般缝补多处、破烂不堪,不均匀的颜色让它看起来更糟糕。我有一天终于把它摺起来放进行囊里光着膀子行走,白天的气温暖得刚刚好,用不着穿上它。晚上则比较凉爽,但因为我们的持续前进,我的身体自然就产生了热气。阳光把我的皮肤晒黑,肤色几乎和我的狼儿的毛色一样。我感觉身体状况好极了,虽然不像我划桨或打斗时那么强壮结实,但我却感觉自己很健康,更敏捷也更修长。我可以整夜在狼儿身旁快步前进而不觉得累,因为我也是一只灵敏和鬼鬼祟祟的动物,我一次又一次地证明了自己的求生能力,也重拾曾被帝尊破坏殆尽的大部分自信。并非我的身体已经原谅或忘记帝尊对它的所有摧残,而是我已经习惯肢体上的刺痛和伤口,也几乎忘掉那座地牢了。我并未让自己黑暗的目标遮盖这些黄金般的日子。夜眼和我一同赶路、狩猎、睡觉,然后再度赶路。一切是如此单纯而美好,让我忘记去珍惜这感受。直到我失去它为止。
我们在夜幕低垂时来到河边,准备在夜间踏上旅途之前喝够水,但是当我们靠近的时候,夜眼忽然僵住了,腹部贴地并且把耳朵往前倾斜。我照着它的样子做,就连我迟钝的嗅觉也闻到了一股陌生的气味。这是什么?在哪里?我问它。
它还没来得及回答,我就看到了。那是一群娇小的鹿,正优雅地沿着小径走向河边。它们不比夜眼高大,头上没有鹿角,而是像山羊般卷曲的角,在满月的光芒照耀之下散发着闪亮的黑光。我只从切德的一本古老寓言集里知道这类动物,却不记得该如何合适地称呼它们。
食物?夜眼简洁地提议,我也马上同意。它们沿着小径走,接着就会来到离我们仅有一个跳跃之遥的距离。夜眼和我站好位置等待,鹿群也愈来愈接近,一共有十几只鹿儿正匆忙且漫不经心地畅饮清凉的河水。我们让带头的那只鹿通过,等待扑向鹿群最密集的地方,但是正当夜眼抖一抖身子准备起跳时,一阵颤抖的嗥叫划破夜空。
夜眼坐起身子,忽然发出一声忧虑的呜咽,只见鹿群扬起蹄角一哄而散,即使我们因为过度分心而无法追上它们,但它们依然逃得飞快。我们的食物顿时成了远方的一阵闪电雷声。我气馁地注视它们,夜眼看来却一点儿也没注意到。
夜眼张开嘴巴发出介于嗥叫和哀嚎之间的声音,嘴巴也在发抖,好像它正努力回想该如何说话。当它听到远方的嗥叫声时,我就感觉到一阵抽动,胸中的心跳声震耳欲聋。哪怕我自己的母亲在夜里忽然唤我,也不会让我更震惊。在我们往北方向的那柔和的夜空中,此刻升起了一阵回应似的嗥叫和吠声,第一匹狼已经加入了它们的阵容。夜眼的头前后转动,同时从喉咙发出低沉的呜咽声,接着忽然把头向后仰,发出一声音调参差不齐的嗥叫。突来的静止随着它的宣告而来,然后狼只数量逐渐增加,狼群又开始交谈,这并非狩猎的呼声,而是它们自己的一个宣告。
夜眼迅速且满怀歉意地看了我一眼就离开了。我难以置信地看着它急忙跑向山脊,在一阵短暂的震惊之后,我就跳起来跟随它。此刻它已经离我很远了,但是当它察觉到我的时候,就放慢步伐转身看我。
我必须自己走,它诚恳地告诉我。在这里等我。它转头要离开。
我感到一阵恐慌。等等!你不能自己走。它们不是狼群,而且我们是入侵者,它们会伤害你的!最好别去。
我一定要!它重复着,毫无疑问已经下定决心,然后快步跑开。
我追着它跑。夜眼,求求你!我忽然为它感到恐惧,因为它着迷似的飞奔而去。
他停下来回头看我,它的双眼注视着我,对一只狼来说,那真是个意味深长的凝视。你明白的,你知道自己明白的。现在是你信任我的时候了,如同我之前信任你一样。这是我必须做的事情,而且一定要独自完成。
如果你没回来呢?我突然间绝望地问它。
你拜访那座小镇之后就会回来了。那时我也会回到你身边。继续沿着河前进,我会找到你的。走吧,现在就走,回去吧!
我停下来不再追着它,它也继续前进。小心点!我在它身后发出请求,用我自己的方式对夜空嗥叫,然后站在那儿看着它跑离我身边。它的肌肉在深厚的毛皮下轻轻摇晃,并且下定决心似的竖直尾巴。我费尽全身的每一丝力量克制住自己,不让自己把它叫回来,也不去请求它别丢下我一个人。我独自站在那儿,因为奔跑而呼吸沉重,然后看着它消失在远方。它执意的探索令我感到自己被排除在外,也第一次体验到当我和惟真接触,或者和莫莉在一起的时候叫它远离我的思绪时,它心中的那一份怨恨和嫉妒。
这是它成年之后第一次和同类接触。我明白它需要找到它们,看看它们的样子,即使它们攻击它、把它赶走也在所不惜。这并没有错,但是我因此所产生的恐惧一直敦促我去跟随它,万一它遭受攻击时能够在它身边。至少,如果什么时候它需要我时,我能及时回应。
它却要我别这么做。
不。它告诉我不要这么做,运用它有权控制自己自由的权力如此告诉我,如同我之前对待它一样。我转身远离它走回河边,感觉自己的心在胸中扭曲纠结。没有它在我身旁或在前面小跑步,将它得到的讯息传给我以弥补我较迟钝的知觉,让我感觉自己好像半瞎了一般。此时,我反而感觉到它在远方因满怀期待、恐惧和好奇的兴奋之情而浑身发抖。当时它太专注于自己的生命,以致于无法与我分享。我忽然很纳闷这是否与惟真的感受类似。当我在卢睿史号战舰上反击劫匪时,惟真却只能坐在自己的烽火台上,不论从我身上拣拾到多么琐碎的讯息,他都得感到满足。我当时已经极其详尽地对他报告,也刻意努力确保将一连串的讯息传给他。但是,他一定仍感觉到这股椎心刺骨的、在此刻令我作呕的排斥感。
我走到河岸边,停下来坐在地上等它,它说过会回来的。我呆呆地凝视着黑暗的流水,感觉自己的生命如此渺小。慢慢地,我转头看向上游,所有狩猎的意图都随着夜眼离我而去。我坐着等了好久,终于起身继续在夜间行进,不去留意自己的感受和周遭的情况。我静默地走在河边的沙岸上,只有微弱的水流声陪伴我。
夜眼在某处闻到了其他的狼,气味清晰而强烈,足以辨别出狼群的数量和性别。它在某个地方出现在它们眼前,并非威胁它们,但也不是加入它们,只是对它们宣告它在那里。有一会儿它们只是注视它,狼群之中的大公狼上前在一堆草丛里撒了一泡尿,然后用爪子搔搔后腿的凹陷处,把里面的泥土抠出来。一匹母狼站着伸展四肢并打着呵欠,然后坐下来用绿色的双眼仰头凝视它。两只还没完全长大的小狼互相咬着对方,过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端详它;其中一只开始走向它,它母亲低沉的咕噜声却使得它赶紧跑了回来,然后又重新咬着它的手脚。夜眼臀部着地坐下来表示自己并无恶意,同时让它们注视它。一只削瘦的母狼迟疑地呜咽了半声,然后打了一个喷嚏。
不一会儿,大部分的狼儿都站了起来,似乎有决心地一同动身出发狩猎,那匹削瘦的母狼则留下来,在其他狼儿离开时照顾小狼。夜眼迟疑了一下,就跟随狼群离开,并且谨慎地与它们保持一段距离。狼群中总有一匹会不时回头看它,带头的公狼则经常停下来撒尿,然后用后腿来回摩擦那一小块地面。
我则走在河边,看着四周的,月亮在夜空中缓慢移动。我从背包中拿出干肉一边嚼、一边走,时不时停下来喝白垩般的河水。河水在深沉的河床上朝我涌过来,我只好被迫放弃河岸,走到上方杂草丛生的堤岸边上。当黎明创造出一条地平线时,我开始寻找一个可以睡觉的地方,于是就在堤岸上找到一个略微凸起的地方,然后紧缩着身子躺在粗糙的草地上。除非有人一不小心踩到我,否则没人会发现我,这的确是一个安全的地方。
我感觉非常寂寞。
我没有睡好。我内心的一部分正坐起来注视其他的狼,它们还是离我很远,也像我对它们提高警觉一样对我提高警觉。它们虽然不接受我,却也没赶我走,我也没有因为太靠近它们而迫使它们决定该如何对待我。我看着它们杀掉一头公鹿,却认不出这是哪一种鹿,看起来体型很小,大概不怎么能让它们都吃饱。我很饿,但还没饿到需要狩猎的地步。我对于这个狼群的好奇心是更迫切的饥渴,当它们伸展四肢睡觉时,我仍坐着看它们。
我的梦远离了夜眼。我又断断续续地意识到自己在做梦,然而却没力气醒来。有个东西在召唤我,十万火急地拉扯着我。我回应了召唤,很不情愿,却无法拒绝。我在某处发现了另一个地方的另一天,海洋上的蓝天开始弥漫既恶心又熟悉的烟味和尖叫声。毕恩斯的另一个城镇正在作战,即将沦入劫匪的手里,我又再度被迫成为目击者。在那天晚上和接下来的每一个夜晚里,我几乎都被迫观看人们对抗红船的战争。
那几场战争在我内心某处留下刻痕,并且毫不留情地记录下细节,我也亲身体验了种种气味、声音和触碰。我心里有个东西时刻注意着我,每当我睡觉时,它就毫不留情地把我拉到战争现场,让我眼睁睁地看着六大公国人民为了捍卫家园而牺牲。我比真正住在毕恩斯的任何一个人都体验到更多沦陷和伤亡的情形,每天当我试着进入沉睡时,总是发现自己被唤醒目睹战况。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或许,对精技的强烈期望沉睡在许多六大公国人民的心中,在面对死亡的痛苦时,他们就用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拥有的声音大声呼唤惟真和我。我不只一次感觉到国王也潜伏在遭到梦魇折磨的城镇,虽然我已不像第一次能那么清楚地看到他。后来,我就想到自己曾经和黠谋国王共享梦境的那段时间,他当时也同样被唤醒去目睹泥泞湾的沦陷。从那时起,我就纳闷他是否经常因目睹他无力保护城镇遭到劫掠而备受折磨。
而我内心的另一部分则知道自己睡在酒河边,远离着那些愈演愈烈的战事,清爽的风吹动围绕在我身边的高大青草。而这似乎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六大公国对抗劫匪的持续不断的战争顿时成为了事实。这个位于毕恩斯的无名小村子或许没什么战略上的重要性,但我却眼睁睁地看着它沦陷。一旦劫匪掌握了毕恩斯的海岸,六大公国就永远摆脱不了他们了。此刻他们正按次序攻占城镇和村庄,而昔日的国王却躲在商业滩。我们挣扎着对抗红船的情况,在我登上卢睿史号战舰划桨时就已经很急迫了。在过去的几个月当中,我离战争远远地,也和战况隔绝,让自己忘却每天身陷战事中的人民,像帝尊一样冷血无情。
我终于在夜色席卷河流和平原时醒来,感觉不曾好好休息过,但却因为醒来而松了一口气。我坐起来看看四周,夜眼还没回来,我便短暂地朝它探寻。我的兄弟。它对我打招呼,但却因为我的闯入感到烦扰。它正在看那两只扭打翻滚成一团的小狼,于是我疲惫地收回心思,感觉到彼此生活上的差异顿时巨大得难以思索。红船劫匪、被冶炼者和帝尊的叛变,甚至我杀害帝尊的计划突然间都成为丑恶的人类事件,我却将它们强加在狼儿身上。我有什么权利让这样的丑恶来填补它的生活?它应该待在自己必须待的地方。
即使心中有万般不愿,我所要执行的任务只应由我自己承担。
我试着放掉它,那道火光却依然固执地存在。它说过会回到我身边,我心想如果它真的回来了,那一定是它自己的决定。我不会主动召唤它回来。我起身,继续前进。我告诉自己如果夜眼决定与我重聚,它很快就能追上我。没有什么比全速前进的狼更快的了。这和我独自迅速赶路有所不同,我极度想念它的夜视能力。这时我来到一个地方,河岸逐渐下降形成了一个类似沼泽的区域。起初我无法决定是应该要跋涉而过还是绕路而行,我也知道绕路的路途能延伸至好几里长。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决定尽自己所能靠近宽敞的河流,然后我就度过了很悲惨的一夜,一边走、一边嗖嗖地挥开芦苇和香蒲,还被它们纠缠在一起的根茎绊倒,双脚也比平时更潮湿,更饱受过度兴奋的蚊虫虐待。
我思忖着,什么样的笨蛋会在黑暗中试着走过一片陌生的沼泽?如果我陷入泥沼里,那可真是自作自受。我的头顶上方只有满天的星星,四周则还是无边的香蒲所筑成的墙。我向右一瞥看到辽阔的黑暗河流,于是沿路向上游移动,直到黎明时分仍然步履艰难地独行,细小的蔓生单叶植物的根茎覆盖在我的绑腿和鞋子上,我的胸膛也布满蚊虫叮咬的痕迹。我一边走、一边吃干肉,却找不到地方休息,只好继续走。我决定好好利用这个地方的资源,于是在跋涉途中采集了一些香蒲根。中午过后我才又看到河岸,我强迫自己再多走一个小时好远离蚊虫,然后走到河边把绑腿、鞋子和身上的绿色泥沼洗干净,之后才躺下来睡觉。
在某个地方,当削瘦的母狼靠近时,夜眼就没有一点威胁之意地站着不动,当母狼更接近时,它就肚皮贴地,翻转成侧身躺着的姿势,然后将头转向后背露出喉咙。母狼一步一步地靠近。然后,她忽然停住,坐下,端详着它。夜眼张嘴轻声嗥叫。母狼的耳朵突然竖起来,并且露出所有的牙齿,接着一转身就跑开。过了一会儿,夜眼爬起身,跑去猎捕草地上的老鼠,它似乎挺高兴的。
又一次,当它的影像飘离我时,我又被召唤回毕恩斯,又有一个村庄正在燃烧。
我在挫败中醒来,没有全力赶路,反而用浮木升起小小的营火,烧开水壶中的水煮熟香蒲根,同时把一些切块的干肉和浆糊状的根一起煮,再加上我珍藏的盐和一些野生植物。然而不走运的是,河水白垩般的味道还是占据着上风。吃饱之后,我就抖开斗蓬卷在身上,好抵挡夜晚蚊虫的侵扰,然后又睡着了。
夜眼和狼群首领站立着注视彼此,因为站得够远而毫无挑战的意味,夜眼则垂下尾巴。大概因为不一定每天都能吃饱,狼群的首领比夜眼更瘦更高,它披着一身黑色的毛皮,身上还带着打斗和狩猎的伤痕。它的举止充满自信,夜眼则一动不动地待在原地。过了一会儿狼首领走了一小段路,在一堆草丛里抬腿撒尿,然后在草地上来回摩擦后脚,头也不回就走开了。夜眼则坐下不动,深思着。
我在隔天早上醒来,继续我的旅程。夜眼在两天之前离开我。两天而已。但是对我来说,好像我已经独自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也纳闷,夜眼会如何估量我们分开的日子?显然不是用白天和夜晚计算的。它去找一个东西,当它找出来的时候,他远离我的时间就结束了,然后它就会回到我身边。但是,它到底去找什么?身为众狼的一份子,成为狼群的一员是什么滋味?如果它们接受了它,接下来会怎样?它会跟随它们一天,一周,还是一季?要花多久的时间,才能让我在它的心中消褪成它无数个昨日中的一环?
如果狼群接受它的话,那么它为什么还要回到我身边?
没过多久,我让自己意识到自己既心酸又有点伤心,好像一位人类朋友为了陪伴他人而冷落了我。我想嗥叫,带着我的孤独向外探寻夜眼,却努力用意志控制自己不要这么做。它不是一只吹个口哨就跟过来的宠物狗,而是曾与我同行了一段时间的朋友。我又有什么权利要求它放弃在真正属于自己的狼群中寻找伴侣的机会,只因为它可能会回到我身边?根本没有,我告诉自己,我根本没有这个权利。
我在中午时分踏上河岸边的小径,下午经过了一些大多种植着瓜类和稻谷的小农庄。成网状系统的沟渠把河水输送给内陆的农作物,草皮屋坐落在离河边较远的地方,或许是为了避免河水泛滥。狗一看到我就吠叫,一群肥胖的白鹅还对我呱呱叫,但我却没看到什么人可以打招呼。小径逐渐延展成一条路,地面上也有货车往来的痕迹。
在晴朗的蓝天里,炽热的阳光照在我的背上,我听到上方高处传来一声尖锐的老鹰鸣叫。我抬头看着它,只见它的双翼开展不动,就这么在空中翱翔。它又叫了一声,然后收起它的翅膀向我冲来。我毫不怀疑地以为它想捕捉田里的小老鼠,所以才俯冲而下,直到最后一刻我才知道自己正是它的目标。就在它展开翅膀的时候我抬起手臂遮住脸,也感觉到它预备刹住时所产生的一阵风。像它这种体型的鸟,却能轻巧地停在我抬高的手臂上,但它的爪子可抓痛了我。
起初我想它是一只受过训练的鸟,后来才变成野生的,它一看到我就不知咋么地决定回到人类身边。有一小块皮革从它的一只脚垂下来,可能只是残余的老鹰脚带。它坐在我的手臂上眨眼睛,怎么看都是一只巨大的鸟。我把手伸直想看清楚它,却见到它脚上的皮带系着一个袖珍的羊皮卷轴。“我能看看那个吗?”我大声问它,它就朝我声音的方向转头,用一只闪烁的眼睛凝视我。它是阿霙。
原血者。
我仅能捕捉到它的这个思绪,但这已经足够了。
我在公鹿堡时就一向不擅长与鸟类沟通,博瑞屈最后终于叫我饶了它们,因为只要我一出现就会让它们感到不安。不过,我依然温和地朝它火焰般明亮的心智探寻。它看起来很安静,于是我试着松开那卷轴,它也在我的手臂上移动,爪子都刺进我的肉里了。然后它毫无预兆地振翅从我的手臂上起飞到空中,盘旋而上并用力拍打翅膀增加高度,再度发出高亢的叫声,一转眼就又在空中滑翔了。我的手臂流血了,因为它的爪子刺进了我的肉里,一只耳朵也因为它振翅起飞的振动而产生耳鸣。我瞥了一眼手臂上的爪痕,然后好奇地看着这袖珍卷轴。我只听说过飞鸽传书,不知道老鹰也能传递讯息。
卷轴上的字迹是一种古老的书写方式,细小且如蜘蛛网般缠绕。耀眼的阳光让阅读更加困难。我坐在路边用手遮住阳光浏览,最前面的几个字几乎让我心跳停止。“原血者问候原血者。”
其他的字迹就难以辨认了。这幅卷轴破破烂烂,字迹却很古雅,虽然只有寥寥几个字。这是来自荷莉的警告,虽然我怀疑是由洛夫执笔的。帝尊国王现在正积极猎捕原血者。那些被他逮到的人,如果能协助他寻找一对狼和人的搭档,他就提供赏金,而他们怀疑夜眼和我就是他要逮捕的对象。帝尊还以死威胁那些拒绝合作的人。还有另外一些事情,是关于交代我把身上的味道传给其他原血者,请求他们尽可能地帮助我。卷轴的其余内容就因过于破损而难以辨认了,于是我就把它塞进皮带里。明亮的一天现在似乎有了黑暗的边缘。所以,欲意已经告诉帝尊我还活着,帝尊也实在怕了我,才展开这些行动,或许夜眼和我分开一段时间也好。
薄暮低垂时,我爬上河边的一座小丘,看到前方的河流弯曲处有些许灯光,或许这又是一个贸易据点或渡轮码头,好让农人和牧人可以比较容易地渡河到对岸。我一边看着灯火、一边朝那儿走去,前面就有热腾腾的食物和人们,还有过夜的地方,如果我愿意的话也可以停下来和人们交谈。我还有一些可以当作是自己的钱,身后没有让人们疑惑的狼儿,夜眼也没有潜伏在外,希望狗儿不会闻到它的味道。除了自己,我不用担心任何人。好吧,也许我就应该这样。也许我会停下来喝一杯和别人聊聊。也许我会了解到自己距离商业滩还有多远,并且听听一些关于那儿的八卦。该是我开始想出一个如何处理帝尊的具体计划的时候了。
也是我该开始只靠自己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