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垩地的夜色中,时间的巨轮显然还卡在原来的位置——这正合这三个精灵的意,他们手舞足蹈地穿过阴暗的树林。整个世界的存在就是为了供他们取乐、嬉戏,博取他们的欢心,世间万物不过都是玩物而已——一群会在精灵狂笑高歌时惊呼、逃窜、尖叫的玩物。
这时他们看见了一座破落不堪的小屋,窗户微敞着。窗内传出婴儿的声音。睡梦中的婴儿高兴得咯咯直笑,小肚皮里装满母亲的乳汁,手脚在被子下面蜷缩起来,躺在婴儿床上。
精灵们相视一笑,心怀不轨地舔舔嘴唇。有婴儿!
几张面孔贴在窗外。那是捕猎者的面孔,眼神如同几只野兽。
接着,一只手从窗口伸进来,在离得最近的那个婴儿下颌上搔痒,小女孩醒过来,盯着面前这个美艳的精灵,他的法力散发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的房间。她伸出细小的手指,想摸一摸那漂亮的羽毛……
蒂凡尼愉快的心情只延续到她上床的时候便戛然而止,这时她脑海中突然一闪,思绪中浮现出年幼的蒂凡尼·罗宾森——她这个星期还没抽出空来看望那个婴儿,但她已经在女婴身上施了追踪魔法。
然而这一次,事情并不是小蒂凡尼的爸爸妈妈忽视她那么简单。
她被精灵掳走了!
蒂凡尼只恨扫帚飞得不够快。在一片树林中,她看见三个精灵正在玩弄小女孩,她心中腾起的并不是怒火,而是一种更加客观的情绪。扫帚越飞越低,蒂凡尼任由情绪燃烧……并最终尽数释放。
精灵正在大笑不止,蒂凡尼突然俯冲下来,从指间喷射出熊熊烈焰,射向精灵,并在远处旁观他们被烈火焚烧的惨状。她因为盛怒而浑身发抖,这种盛怒如此强烈,几乎夺去了她的理智。这天夜里,倘若她遇见更多的精灵,他们也全都必死无疑。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不由得怔住了。只有修习黑魔法的女巫才会夺人性命,她头脑中的一个声音在尖叫。
另一个声音说道:他们只不过是精灵而已,而且他们当时正在残害女婴。
第一种声音又狡黠地说:夜影也只不过是个精灵而已……
蒂凡尼知道,要是一名女巫开始把其他生灵看成“只不过是某某而已”,那她便踏上了一条为人熟知的道路,那条道路将通往——通往毒苹果、纺锤和狭小的铁炉……还有痛苦、惊惧、恐慌和黑暗。
但木已成舟,做女巫就必须面对现实,于是蒂凡尼用围巾将婴儿裹起来,慢慢飞向罗宾森家——这幢房子其实连“棚屋”都算不上。她敲敲门,年轻的罗宾森先生开了门。他一脸的惊讶,当他看到年幼的女儿被蒂凡尼包裹在女巫围巾里时,就更加吃惊了。
蒂凡尼从他身边走过,直接来到他妻子面前,心想,他们的确还很年轻,但年轻并不能成为做蠢事的借口。在这个时节敞着窗户?每个人都知道精灵是什么德性……
妈妈告诉我不该……
跟着精灵到树林里玩……
“那个,”米莉说,“我去看过两个男孩子。他们看上去一切正常。”她从蒂凡尼手里接过孩子,羞得通红的脸被蒂凡尼看在眼里。
“我告诉你,米莉,你的女儿有着大好前程。我是一名女巫,所以我知道是这样。既然你让我为她取名字,我就要确保这个跟我同名的孩子获得她应有的关照——记住,我说的是你的女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也算是我的孩子。你那两个活蹦乱跳的儿子不会有事的。以后不许你像这样在晚上敞着窗户!你明知道总是有人对孩子虎视眈眈!不要让她受到伤害。”
说到最后,蒂凡尼几乎要吼起来了。这户人家需要她时不时地提点几句,她不会忘记的。哦,没错,她绝对不会忘的。要是他们再不肯尽到做家长的义务,那么,有人可要和他们算账了。不过只是小惩大诫,为了让他们明白道理。
此时此刻,在她回家的路上,她知道,自己应该跟另一位女巫谈谈了。
她从卧室拿出一件暖和的斗篷,忽然看见牧羊人的王冠在书架上闪闪发光,她忽然一阵冲动,把它装进了衣兜。她的手指握住这块形状独特的石头,抚摸着上面的五条凸起,忽然觉得一股力量涌进体内,燧石坚硬的内心提醒她,不要忘记自己是谁。我要把白垩地的一部分带在身上,她想,这片土地给了我力量,支持着我。它能提醒我是谁。我不是一个杀手,我是蒂凡尼·阿奇,白垩地的女巫。我要将故乡带在身上。
她快速飞过夜空回到兰克里。清凉的空气呼啸而过,月光下,猫头鹰的眼睛在注视着她。
她到达奥格奶奶家的时候正是黎明时分。奥格奶奶已经起床了,又或许她还没睡,因为她前一晚在陪伴临终的人。她打开门,看见蒂凡尼的脸,不由得脸色发白。
“是精灵吗?”她严肃地问,“玛格丽特告诉我了,你知道的。你在白垩地遇到麻烦了吗?”
蒂凡尼点点头,她的冷静瞬间瓦解,声音也被泪水哽住。在奥格奶奶温暖的厨房里,她捧着热茶,向奥格奶奶讲述了发生的事。
讲到尤为难以启齿的部分,她只是说:“那些精灵,带着小蒂凡尼,他们打算……”她哽咽了一阵,又说,“我把他们三个全都杀死了。”她号啕大哭起来,绝望地看着奥格奶奶。
“做得好。”奥格奶奶说,“做得很好。不必心烦,蒂凡尼。既然他们是在伤害婴儿,那你还能怎么做呢?不过……你该不会是……享受这件事吧?”她小心翼翼地问道,皱巴巴的脸上,眼神透着机敏。
“当然不是!”蒂凡尼大声说,“可是,奥格奶奶,我只是……我几乎想都没想就这么做了。”
“这个嘛,要是精灵继续入侵,说不定你很快就要再这么做。”奥格奶奶轻快地说,“我们是女巫,蒂凡尼,我们所拥有的魔法自有它的用处。但我们只应该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使用它,要是精灵入侵,伤害婴儿,相信我,这就是正当的理由。”她顿了顿,“要是一个人做了错事,那他遭受报应时就不该觉得奇怪。绝大多数人都懂得这一点,你知道的。我记得艾斯米曾经告诉我,她去过一个小村庄——不是叫史匹克村,就是叫史派克村——那里的人把一个男人五花大绑,因为他把自己的两个孩子给害死了,她说那个男人很清楚自己罪有应得。他说,‘我喝醉了,结果就成了这样。’”她疲惫地坐下,古烈波爬上了她胖乎乎的大腿。“这就是现实,蒂凡尼。”她又说,“生与死,你明白的。”她在猫耳朵后面挠着痒痒——只有视力非常差的人才会把那叫作耳朵,“那个孩子没事吧?”
“没事,我把她送回父母身边了,可是他们……不能也不肯……好好照顾她。”
“有些人就是这样,即使你把事实摆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愿意睁眼看看。精灵的问题就在于此,他们还会经常回来的。”奥格奶奶重重地叹了口气,“人们总是讲关于精灵的故事,蒂凡尼。”她说,“故事里的精灵听起来都很有趣,就好像尽管他们人已经走了,法力却还停留在人们的脑子里,告诉他们精灵没那么糟糕,只不过是喜欢搞恶作剧而已。”奥格奶奶陷进椅子里,碰掉了一个放在她身旁的桌子上的小摆设。“菲戈人。”她说,“他们也喜欢恶作剧。可精灵呢?精灵则是另一码事。你还记得诡魅人是怎么钻进人们头脑里的吗,蒂凡尼?你记得他怎样迷惑人们做出各种事情——可怕的事情吗?”
蒂凡尼点点头,眼睛盯着掉在地上的小摆设,头脑里却回想起各种可怖的画面。那是奥格奶奶的一个儿媳妇从奎尔姆带回来的礼物,它掉在地上,奥格奶奶却丝毫没有察觉。奥格奶奶——珍视家人送的每一件小礼物的奥格奶奶,从不会忽视任何一件破损物品的奥格奶奶。
“那些事情跟精灵的所作所为相比根本算不得什么,蒂凡尼。”奥格奶奶接着说,“他们最喜欢做的就是看着人类受苦、害怕,没有任何事情比这些更能逗他们笑了。除了这个,他们还喜欢偷走婴儿。这一次你阻止了他们,你做得很对。只不过他们还会再回来的。”
“好吧,那他们也得死。”蒂凡尼断然说道。
“要是你在的话……”奥格奶奶谨慎地说。
蒂凡尼有些垂头丧气:“可我们还能怎么做呢?我们不能处处都在。”
“好吧。”奥格奶奶说,“我们曾经将他们驱逐出境过。当然,过程很艰难,但我们有能力再次这么做。你那个精灵难道不能帮些忙吗?”
“夜影?”蒂凡尼说,“按目前的形势,他们已经不再听她的话了!他们把她赶出来了。”
奥格奶奶思索了一阵,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有一个人说的话,他们也许会听……或者说,至少他们曾经听过他的话。只要能说服他处理这件事。”她打量了蒂凡尼一眼,“他不喜欢有人打扰。不过我曾经拜访过他,只有一次,是跟一位朋友一起去的。”她的眼睛被回忆打湿了,“我记得威得韦克斯奶奶曾跟他有过争执。不过他很喜欢女人,像你这样的年轻姑娘说不定可以讨他的欢心。”
蒂凡尼有些愠怒:“奥格奶奶,您该不会是让我……”
“天啊,不!不是那样的。只是让你稍微……劝劝他。你最擅长劝说别人了,是不是,蒂凡尼?”
“我的确擅长劝人。”蒂凡尼打消了疑虑,“您说的这个人是谁,我应该到哪里去找他?”
不朽冢。蒂凡尼听过许多跟不朽冢有关的事情,大多数是奥格奶奶告诉她的。从前,精灵们变得不服管教时,奥格奶奶曾经进入这座古墓,与精灵国王有过一面之缘。
老学究们常说,精灵国王住在一座远古时代修建的古墓里,那时人们还没穿上衣服,信奉的神灵也不多。从某种意义上看,国王自己也算一个神——掌管生与死的神,而且在蒂凡尼看来,也是掌管污垢与破布的神。至今仍然会有男人到古墓周围起舞,他们头上戴着兽角,手里通常拿着烈酒。他们发现,很难说服年轻的女士与他们一同前往古墓——这倒也不足为奇。
古墓由三座土丘构成,这三座土丘的形状别具一格,见过牛羊交配的农村小伙子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端倪——接受巫术培训的姑娘们第一次从冢的上空飞过,在空中看见它时,总会咯咯笑上好一阵。
蒂凡尼沿着长满杂草的小路往前走,从荆棘和树丛间开辟出一条通道,并且把女巫帽从一株格外难缠的灌木上摘了下来,在形似山洞的古墓入口处驻足。她莫名地不愿低头从横梁下走过,经过墙上刻画的长着兽角的男人。她知道推开入口处的石头就可以看见台阶,而她并不愿意走下那些台阶。
我不能只身去见他,她害怕地想。总得有个人替我告诉别人我是怎么死的。
这时一个小声音说:“天啊!”
“罗伯?”
“哦,没错。我们一直跟着你,你知道的。你是群山的巫婆,而不朽冢正好是一座大山。”
然而她却说:“请你在大门口等我,罗伯,我必须独自完成这件事。”她忽然心中有数,知道这才是正确的做法。她杀死了三个精灵,现在她该去面见他们的国王了,“这是巫婆的事情,你知道的。”
“可我们认识国王啊。”罗伯说,“要是我们跟你一起去,我们就可以在那个老家伙自己的地盘上痛打他一顿。”
“哦,对。”小刺钉说,“他是个大块头,你知道的,但我要朝他脸上来一通菲戈人的老拳,叫他终生难忘。”他用头撞了撞入口处的石头,像是在热身,脑袋撞在石块上,发出一声令他心满意足的哐啷声。
蒂凡尼叹了口气:“我担心的就是这个。”她说,“我来是想请国王伸出援手,不是来惹他发火的。我知道菲戈人曾经跟他有过节……”
“没错,正是我们。”罗伯自豪地说,“我们就是历史。”
“没有国王!没有女王!没有领主!”菲戈人齐声吼道。
“也没有菲戈人。”蒂凡尼坚定地说。她突然灵光一闪,“我要你留在这里,罗伯·无名氏。”她对他说,“我要跟国王谈论巫婆的事情,不许任何人打扰我。”她顿了顿,“这附近常有精灵出没,要是他们来觐见国王,我希望你——罗伯·无名氏、小刺钉,你们所有人一起——不要让他们到下面来。你们必须帮我做到这件事。这很重要。明白吗?”
菲戈人抱怨了一阵,不过罗伯忽然高兴起来:“那么,只要那群讨厌鬼敢露面,我们就可以使劲踢他们一顿了?”
“对。”蒂凡尼有气无力地说。
话音刚落便是一阵欢呼:“噼啪菲戈人来啦!”
她任由他们争论由谁负责把守不朽冢的哪一部分——小刺钉斗志昂扬地用脑袋猛撞入口处的石块,为他期待已久的战斗热身。她则只身走进臭烘烘的黑暗当中,手里握着一支她带来的小撬棍,还有一块马蹄铁。她把一只手伸进衣兜,紧紧握住牧羊人的王冠——她的土地,她的势力范围。看看我是不是真正的“群山的巫婆”,她一边这样想,一边抓住了入口处的大石头。
石头轻轻升起,并不需要动用撬棍。石头越来越高,发出咯咯嗒嗒的响声,露出后面的台阶。里面的通道指引她走向更深、更暗的地方,一圈又一圈盘旋,带她走向古墓深处。
走进世界之间的通道。
走进精灵国王的世界,他那个游离于时间和空间之外的享乐的国度。
里面并没有火,却热得让人喘不上气——那热气似乎来自土壤本身。
墓里很臭,散发着雄性气息和没洗的衣服的味道,也散发着脚臭和汗臭味。遍地是酒瓶,走廊的尽头处,一群裸体男人在摔跤,他们哼哼哧哧地喘着粗气,与对手纠缠,扭成一团,身上像涂了猪油似的油光锃亮。目之所及没有女人——在这个国度,男人自在享乐,丝毫不考虑异性。可是当他们看见蒂凡尼时,却纷纷停下来,用手挡住自己的关键部位。蒂凡尼心想:奥格奶奶会这么说——哈,你们这些大男人,你们害怕极了,是不是?我只是个姑娘——但我也是个女巫。
她看见了精灵族的国王。他的外表和奥格奶奶描述的一样,当然,他也臭气熏天,却不知为什么散发出强大的吸引力。她目光盯着他的兽角和头……
国王叹了口气,用蹄子敲打着墙壁,一股动物的气息从他身上腾起,打着转朝她飘过来,像热天里的獾散发出的味道。“你这个年轻女人。”他懒散地说,语调像是在发出邀请,邀你走进浪漫之旅。走进邪恶,走进欢愉,直到这一刻你才发现,自己此前从未察觉这些需求。
“你来到我的世界,走进我的娱乐活动。你是个女巫,是不是?”
“没错。”蒂凡尼说,“我到这里来,是想请求精灵国王尽到国王的义务。”
他凑近了一些,臭气也越发浓烈,蒂凡尼尽量控制自己不要脸色发白。他猥琐地笑起来。她心想,我知道你是谁,是什么德性,我觉得你正合奥格奶奶的胃口……
“你是谁?”他发问了,“看你的穿着,你好像的确是个女巫,可是女巫都很老,脸上也有皱纹。你啊,小女孩……”
有时候,蒂凡尼心想,我真受不了自己这么年轻。我的年纪虽然能够吸引他的注意力,但我需要的是他的尊重。
“我的确很年轻,大人。”她坚定地说,“但你观察得没错,我是一名巫——一名女巫。我来是要告诉你,我杀死了你的三个子民。”
这下好了,她想。可国王只是笑笑:“你真有意思,小姑娘。”他说着伸了个懒腰。“我不做坏事。”他懒洋洋地说,“我只做梦,但我的子民,天啊,我能怎么办?我也该允许他们找点乐子,毕竟我自己也是这么做的。”
“但他们找的乐子,我们可不觉得有趣。”蒂凡尼说,“在我的世界里不行。”
“你的世界?”国王哈哈笑起来,“哦,你很有骨气啊,小姑娘。或许你可以做我的女人。做王后也需要骨气……”
“夜影女士才是你的王后。”蒂凡尼坚定地说。国王的邀请让她双腿颤抖。留在这里?和他在一起?她脑海中在尖叫。她更加用力地握住牧羊人的王冠。我是蒂凡尼·阿奇,来自白垩地,她对自己说,我的灵魂中蕴藏着燧石。“夜影是我的……客人。”她继续说道,“或许你还不知道吧,大人?你的王后已经被豌豆花勋爵从精灵国驱逐出境了。”
懒散的笑容在国王脸上漫开:“夜影……”他若有所思地说,“好吧,祝你在她的陪伴下过得开心。”他伸开双腿,往前挪了挪,熏得蒂凡尼喘不上气来,“我有点厌烦了,小姑娘。你究竟想要我做什么?”
“好好管一管你的精灵。”蒂凡尼说,“否则我就要找他们算账了。”说到最后她的声音几乎颤抖起来,但是她必须得把这句话说出来。
国王长长地叹了口气,打了个哈欠,身子向后一靠:“你到我的住所来威胁我?”他声音轻柔地说,“你告诉我,女士,我为什么要去管那些在你的领地上玩乐的精灵,或者夜影女士?我还有其他的世界。我总是有其他的世界。”
“好吧,但我的世界不欢迎精灵。”蒂凡尼说,“它从来都不属于你们。只是你们硬赖着不肯走——就像一只寄生虫——掠夺一切你们可以抢走的东西。但我要再告诉你一次,如今的世界已经是铁的天下,不只是几块马蹄铁,遍地都铺满了钢铁铸成的道路——铁路。而且它已经遍布整个碟形世界。人们在研制机械,因为老奶奶讲的故事是无法杀死精灵的,而用机器则效果显著。人类都在嘲笑精灵,伴随着我们的笑声,你们终将灭亡。告诉你吧,早就没人在乎你们了。人类现在有通话板,还有铁路,这是一个新的世界。在这里,你和你的同类除了在传说故事中出现以外,没有任何前途。”她轻蔑地说了这番话。
“故事?”国王若有所思地说,“那是我们入侵你们人类头脑的方法,女士。而我可以慢慢等……等到你所说的这个‘铁路’灰飞烟灭的那一天,故事仍然还在流传。”
“但我们不会再任由你们把小孩子偷走,当成精灵的玩物了。”蒂凡尼说,“谁偷走孩子,我和我的同类就会把谁烧死。这是我对你的警告——我希望和你友好地谈一谈,但是,很可惜,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如今是铁路的时代,所以别来惹我们。”
国王又叹了口气:“可能是这样……可能是这样。”他说,“开发新的领土很有意思。但我告诉过你,在这个钢铁当道的时代,我一点也不想到你的领地去。毕竟我有的是时间……”
“那么,那些已经来了的精灵呢?”
“哦,你想杀的话就把他们杀死吧。”国王再次微微一笑,“我会一直在这里,直到时间的尽头,而且我猜你并不想到那个时候去。但我对女士总是很有好感,所以依我看,要是精灵做了蠢事,那他们就活该遭受我的责罚和你的盛怒。我亲爱的阿奇女士——没错,我知道你是谁——你一向看重善心,就像母亲紧紧抓住她的孩子不放。所以说,我究竟应不应该放你离开呢?我正好需要一些……娱乐项目。”他叹了口气,“我总是想找点儿新的消遣方式——摆弄些新玩意儿,发掘一些新爱好。你正好可以作为我的一项新爱好。你说,我该不该放你离开我的家呢?”他厚厚的眼皮耷拉着,色眯眯地打量着她。
蒂凡尼咽了一下口水:“是的,陛下。你应该放我离开。”
“你确定吗?”
“是的。”蒂凡尼的手再次握住了牧羊人的王冠,感受到中心处的燧石给予她力量,引领她回到自己的故乡,波涛上面的大地。她慢慢向后退去。
可她差一点儿被她身后地上的什么东西绊倒。
国王也瞪大了眼睛。那是一只白猫。她头一次听见国王的声音里透露出惊讶:“那谁!”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蒂凡尼和那谁沿着来时的路线盘旋向上,菲戈人依然守在外面,四处巡逻。他们满怀欣喜地期待着能跟某棵树打上一架,因为一个精灵也没出现,不过这些树都是十足的浑蛋,它们把刺扎在菲戈人的脑袋上、胡子里。真该有人好好踢它们一顿。
“唉,我还不能确定效果怎么样。”蒂凡尼走出地道,对罗伯说道。
“好吧。”罗伯·无名氏说,“让他们放马过来。菲戈人永远站在你这一边。我们菲戈人永远都在。”
“只要有足够的美酒,我们就永远都在!”小刺钉补充道。
“罗伯。”蒂凡尼严肃地说,“现在你们谁都不许喝酒。我们必须做个计划。”她想了想,“国王不愿意帮忙——至少目前还不愿意。但他正在寻找新的消遣方式。要是我们可以送给他这方面的东西,或许他对我们的印象会更好,至少不会来烦扰我们?”国王允许我们杀死他的精灵,她心想。他的确说了他不在乎。他会不会改变主意呢?
“天啊,没问题。”罗伯自豪地说,他对自己做“计戈”的本领十分自信,“你是说那个精灵国王,他需要打发时间用的东西?”
“就像兰克里的男人一样!”蒂凡尼突然说,“罗伯,你知道乔弗里现在在带着他们盖棚屋吧……好吧,你曾经盖过一间酒吧,盖一间棚屋不是什么难事吧?”
“一点也不难,对吧,弟兄们?”罗伯说。有了“计戈”他十分开心。“我们这就开始行动。”他低头看看那谁,“你的小猫咪怎么到处跟着你,女主人?”
“我也不知道。”蒂凡尼说,“它是一只猫。猫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而且,它过去是威得韦克斯奶奶的猫,这足以说明很多事情。”
但罗伯并没认真听,他现在没空——他正忙着思考他的“计戈”。第二天,不朽冢的入口处出现了一座棚屋,里面装满了男人所梦想拥有的一切,包括鱼线和你能想象出的一切工具,全部由木头和石头制成。蒂凡尼想,这样应该可以讨得精灵国王的欢心。但她并不相信这样就能换来他的帮助……
在精灵国,豌豆花勋爵懒洋洋地躺在一张覆盖着天鹅绒的沙发上,心不在焉地抚摸着轮状皱起的领上的羽毛,从高脚杯里大口喝着醇厚的葡萄酒。
蓝金勋爵走进房间,向新上任的国王鞠了一躬。他脖子上漫不经心地围着一条蓬松的红色尾巴,那是他最近一次出击的纪念品。“我觉得,大人。”他丝绸般的声音懒散地说,“我们的战士过不了多久就会期待着……从人类世界获得更多的愉悦。世界之间的屏障好像很薄弱,那些溜过去捕猎的精灵并没有遇到真正的阻碍。”
豌豆花微微一笑。他知道他的精灵们在不断地试探大门,有的从兰克里的红色石阵跳出去,还有的在白垩地的村庄闹腾,他们要提防的只是那些红头发的小个子,因为他们最想做的就是跟精灵打上一架。在这方面,精灵和菲戈人很像——要是没有对手跟他们打仗,他们就彼此打斗。在精灵国,争吵是家常便饭——就连猫也没这么糟糕。
精灵能带来愤怒,他们喜欢愤怒。至于让人生气,那是他们最受欢迎的娱乐项目。无论他们走到哪里,总能接连不断地搅起小麻烦,惹人讨厌,毫无理由地搞破坏。偷走牛羊,偶尔甚至偷狗。就在昨天,芥末籽就幸灾乐祸地从山上偷了一只公羊,并把它带到一家瓷器店里。他开怀大笑,看着它低头挺起犄角,接着便——没错,撞向了货架。
但这些恶作剧毫无章法。他们应该展示自己真正的能耐。或许,豌豆花沉思道,是时候率领手下的精灵们发动一场值得所有精灵高歌赞颂许久的袭击了。
他瘦削、棱角分明的脸上闪过一丝笑容,他向空中一挥手,身上的短袍立即变成了皮革和兽毛,腰带里别着一把弩。
“让我们给他们的世界增添一抹亮色。”他笑着说,“去吧,我的精灵们,尽情制造恶作剧吧。等这轮弯月迎来它最饱满的光辉时,我们将全体出动。那片土地将再一次归我们所有!”
在父亲的谷仓里,蒂凡尼看着夜影苏醒过来。蒂凡尼昨天为夜影调制了一种新的补药:这是一种用各式各样的绿色植物制成的药剂,能让精灵沉睡一整天,便于她恢复体力。
而且,这正好让蒂凡尼腾出空来到各家巡视,而不必担心自己不在的时候菲戈人会做出什么事来。要是再这样做一次,说不定她还有时间飞到兰克里去看望乔弗里,她心想。她知道菲戈人是不会伤害熟睡中的精灵的,可如果是一个醒着的精灵呢?唉,哪怕夜影只是把一根细手指头放错了地方,他们出于本能也会瞬间失控的。而且,她当然也不信任精灵……
“该出去走走了。”她见夜影舒展四肢,苏醒过来,向四周张望,说道,“我想,是时候让你多见一见其他人了。”要是夜影大多数时间都待在谷仓里,跟几个随时处在失控边缘的菲戈人在一起,她怎么可能教会夜影处世的道理呢?
于是她把夜影带进村里。她们路过酒吧时,男人们正闷闷不乐地望着他们的啤酒,把酒桶里留下的杂质从酒里捞出来。她们又路过几家小店,小心翼翼地穿过满地碎片的汤波太太盘子店,沿着马路又回到了丘陵地。蒂凡尼让父亲向左邻右舍放出消息,说她正在培训一个帮她制作药品的女孩,这样就不会有人盯着夜影看了,不过蒂凡尼敢肯定,她经过时,人们还是会从上到下地打量夜影。出于这个原因,她坚持让夜影把那条挤奶女工的裙子变得不再那么引人注意,于是,裙子上没有了蝴蝶结、丝带和搭扣,娇俏的靴子也换成了普通的靴子。
“我一直在观察人类。”她们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马路上时,夜影说道,“我看见一个女人给了一个流浪汉几枚硬币。他们素不相识,她为什么要那样做?这对她有什么好处?我想不通。”
“这就是我们的处事方式。”蒂凡尼说,“巫师们管这叫‘感同身受’。意思就是把自己放在别人所处的位置上,从他们的角度观察世界。我猜这样做的来源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每天都要为了生存而奋斗,所以他们必须找到愿意跟自己并肩奋斗的人,这样人类才能共同存活下来——而且过得越来越好。每个人都离不开别人——就这么简单。”
“好吧,可是那个老妇人把自己的钱送给别人,她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这个嘛。”蒂凡尼说,“她可能会感受到我们称之为‘满足感’的东西,因为她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了援手。这说明,她没有处在跟他相同的境地,她很开心。也可以说,她能够理解他的处境,还有——我该怎么解释呢——这使得她对自己的生活更有希望。”
“可是那个流浪汉看上去明明可以工作,自力更生,但她还是把自己的钱给了他。”夜影仍然在努力地理解人类对金钱的认识——只要精灵愿意,他们随时都可以变出钱来。
“好吧,没错。”蒂凡尼说,“的确有这种事,但并不总是这样。尽管如此,那位老妇人还是会觉得她做的事是正确的。他也许是个贪图小便宜的人,而她却可以告诉自己,自己是一个善良的人。”
“我以前见过你们这里的国王维伦斯,我观察过他,发现他并不向人们发号施令。”夜影继续说。
“好吧,他的妻子倒是会向他发号施令。”蒂凡尼笑着说,“人类就是这样。从国王、王后到男爵、地主都是如此。统治与被统治是两厢情愿的事,也就是说,只要他们按照我们的意愿行事,我们就愿意让他们做统治者。过去曾经发生过许多次战争,但最终每个人都明白了,还是和平共处的生活比较美好。因为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独自生存。人类必须依靠彼此才能保持人性。”
“我还发现你并不经常使用魔法。”夜影又说,“可你是一名女巫,你很强大。”
“这个嘛,我们女巫的想法是最好不要滥用巫术。魔法是一种复杂的事物,它有可能会变样,把事情搞砸。要是你跟人们和平共处,就会拥有我们所说的‘朋友’——他们喜欢你,你也喜欢他们。”
“朋友。”夜影在头脑中重复着这个词和它的含义,接着问,“我是你的朋友吗?”
“是的。”蒂凡尼说,“你可以做我的朋友。”她看看周围的路人,对夜影说:“听我说,你试试这样做,那边的老妇人想把那个沉重的篮子提到山上去。你去帮助她,好吗?看看会发生什么事。”
精灵害怕极了:“我该对她说什么呢?”
“你就说,‘我可以帮助您吗,女士?’”
夜影倒吸了一口气,但她还是穿过马路,和那位老妇人说了话,蒂凡尼听见老妇人说:“你真是个善良的姑娘,太谢谢你了。你帮助了我这个老太婆,愿神保佑你。”
让蒂凡尼惊讶的是,夜影不仅把篮子提上了山顶,甚至还提着它走完了后面的一段路,她听见夜影问:“您日子过得怎么样,女士?”
老妇人叹了口气:“勉强度日而已。我丈夫多年前就去世了,但我针线活儿做得好,所以我能做些东西。我不靠人接济。我能够维持生活,也有住处。所以,日子还不算太难过……”
夜影望着老妇人离去的身影,对蒂凡尼说:“你能给我一些钱吗,拜托了?”
“唉。”蒂凡尼说,“女巫很少随身带着钱——我们的生活方式不是这样的。”
夜影忽然欣喜起来:“我能帮她。”她说,“我是一个精灵,我肯定能溜进一个有钱的地方。”
“请千万别那么做。”蒂凡尼说,“那样会惹出许多麻烦的。”她没理会路边传来的那声咕哝——“只要你不被人捉住就不会。”
“我们最擅长溜进各种地方了,你知道的。”另一个菲戈人低声说。
夜影没理会菲戈人。她还是想不通:“那个老妇人一无所有,但她仍然十分乐观。她究竟有什么可高兴的?”
“活着本就值得高兴。”蒂凡尼说,“夜影,你看见的就是一个人随遇而安的生活方式,这是人类一种常见的状态。有时候随遇而安也不错。”她顿了一下,“提了那只篮子以后。”她问,“你有什么感受呢?”
夜影看上去有些迷惑:“我不能确定。”她缓缓地说,“但我觉得,这不像是精灵该有的感受……这算是好事吗?”
“听我说。”蒂凡尼说,“巫师们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更像是猴子,而猴子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因为它们总是在观察事物。那时候,猴子们发现,要是猴子想独自杀死一头个头很大的狼,那它必死无疑,但要是两只猴子可以共同生活,它们就能生活得很幸福,幸福的猴子会生下更多幸福的猴子,于是就有了许多猴子。它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最终变成了我们。所以,一个精灵也可以是改变的开端。”
“等我把我的王国夺回来……”夜影说道。
“等一下。”蒂凡尼说,“你为什么想把你的王国夺回来?这对你有什么益处?我希望你能好好反思一下,因为我救了你,也是你唯一能够称之为朋友的人。”她严肃地望着精灵,“我告诉过你,我——我们都希望你能再次成为精灵女王,但前提是你必须通过在这里的经历吸取教训。学会和平共处,让你的精灵子民明白,世界已经发生了改变,这里已经没有他们的容身之所了。”
她的语气中饱含希望,那个希望就是:他们可以一同改写人类与精灵的故事。
公主并不一定要有金发碧眼,鞋码比她的年龄还小。她心想。
人们信任女巫,不再害怕住在森林里的老太婆——那个可怜的老太婆唯一的过错就是掉光了牙齿,并且喜欢自言自语。
也许精灵也可以学会心怀慈悲,发掘内心的人性……
“要是你能吸取教训。”最后她轻柔地说,“或许你会发现,自己将建立起一个全新的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