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晓时,门“哐当”一声被撞开了。这并没吓到我,安检搜查再平常不过了,一年总有个一两次。不过,今天是第三次。
“来,小吉。”我扶着她从小床上站起来,走下梯子。她用那只没受伤的胳膊撑着自己,小心翼翼。老妈在客厅里等着我们,她抱紧了吉萨,眼睛却看着我。令我奇怪的是,她既没生气,也没抱怨失望,就只是柔和地凝视着我。
门口站着两个警卫,肩上都挎着枪,我认得他们是镇口岗哨的人。但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一个年轻的女人,胸前佩着三色王冠徽章——王室侍从,服侍国王的红血族。我开始意识到,这不是一次普通的搜查。
“我们服从搜查和扣押……”老爸小声道。每当类似的事情发生,他就得这么说。但那些警卫并没有四散开翻,而是还在原地站着。
那个年轻的王室侍从往前迈了一步,骇人地点了我的名:“梅儿·巴罗,夏宫召你即刻前往。”
吉萨用那只没受伤的手拉着我,好像能护住我似的。
“什么?”我结结巴巴地说。
“夏宫召你即刻前往,”她重复了一遍,往门外一伸手,“我们负责护送,请吧。”
传召。传召一个红血族。我活了这么大,还从没听过这种事。为什么是我?我做了什么能获此“殊荣”?
转念一想,我是个小偷,没准还会因为跟法莱的牵连而被当成恐怖分子。我的身体神经质地刺痛起来,每块肌肉都绷得紧紧的。我得跑,就算警卫把门锁上。如果能夺窗而出,算不算个奇迹?
“别怕,现在一切都已经安定下来了。”那王室侍从轻声笑道,她误解了我的恐惧,“映辉厅和市集都已在我们掌控之中。请吧。”另外两名警卫握紧了枪,她却冲我笑了笑,这着实令我吃惊,也令我背后发毛。
然而,拒绝警卫的命令,拒绝王室的传召,意味着小命休矣,而且还不只是我自己。
“好吧。”我咕哝着,挣脱了吉萨的手。她赶上来又拉住我,但老妈拦住了她。“我会再见到你的,对吧?”她问。
这问题飘在半空中,没人能答。老爸温暖的手扶住了我的胳膊——他在跟我告别。老妈眼含热泪,吉萨则瞪大眼睛一眨不眨,仿佛要记住我在这里的最后一刻。可我连能留给她的纪念品都没有。我没能拖延磨蹭,也没来得及哭,一个警卫就抓住我的胳膊,把我往外推。
有一句话哽在我的喉咙里,好不容易冲破了双唇的阻隔,却低得几乎听不见:“我爱你们。”
门在我背后重重关上,将我从我的家、我的家人身边,连根拔起。
他们催着我穿过镇子,沿着小路往市集广场走。我们经过了奇隆的那间破屋子。在以前,这个时候他早就起床了,趁着清晨的凉爽到河上去,准备开工。但那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现在,我倒希望他能睡到日上三竿,在入伍之前多享受一点儿。我想大声跟他说声“再见”,但还是没有。他很快就会四处找我,然后吉萨会把所有事情告诉他。我突然想起,法莱还等着我今天付款呢,那可是一大笔钱。她要失望了。我无声地笑了。
广场上,一辆黑色的车正等在那里。四个轮子,玻璃车窗,趴在地上活像一头想要吃掉我的怪兽。一个警卫坐在驾驶舱里,见我们到了就发动了引擎,烟一下子喷出来,染黑了清晨的空气。他们不由分说地把我塞进后座,那女侍从往我旁边一坐,车子就立即开动了。车子沿路飞驰,速度超出了我的想象,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乘此座驾。
我很想说点儿什么,问问接下来会怎样,以及他们会如何惩罚我。但我知道他们会置若罔闻的,所以只能盯着窗外,看着干阑镇向后消失。森林出现在前头,还有那条熟悉的、通向北方的路。路上已经不像昨天那么拥挤了,沿途布满了岗哨。那个女侍从说过,“映辉厅已在控制之中。”我反复思考着,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远处,那道刚钻琉玻墙反射着林中日出,闪闪发光,照得人直想眯眼。但我努力睁大眼睛,非得好好看看这儿不可。
大门那里挤满了穿着黑色制服的警卫,他们拦住每一个想要进城的人,查了又查。我们停车之后,那女侍从便带着我越过警戒线,径直穿过大门。没人觉得不妥,甚至都没人来查我的身份证件。看样子,她对这里了如指掌。
一进门,她就回头瞥着我说:“忘了说,我是安,但在这儿大家都以姓氏相称,所以叫我沃尔什就好。”
沃尔什。听起来有点儿耳熟。再加上她那暗淡的头发和黝黑的皮肤,我只想到了一种可能。“你是……”
“干阑镇,和你一样。我认识你哥哥特里米,很不幸也认识布里——那个狼心狗肺的家伙。”布里入伍之前在镇子里很受欢迎,他曾跟我说过,他并不像其他人一样那么害怕服兵役,因为那些被他甩掉的张牙舞爪的姑娘更可怕。“我不认识你,但应该很快就会认识了。”
我汗毛倒竖:“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会在这儿干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是谁雇了你,又是怎么对你描述这工作的,反正现在你就得开始了。这可不是换换床单、刷刷碟子那么简单,你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我们在这儿就是件东西,是随时听候召唤的活雕像。”她叹了口气,猛地拉开一道嵌在城门侧截面上的小门。“特别是现在,红血卫队闹事的节骨眼儿上。身为红血族,从来就没什么好事,但如今更糟。”
她走进那道小门,看上去就像走进了城墙里面似的,我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是沿着一段楼梯消失在半明半昧里了。
“工作?”我紧张极了,“什么工作?那是什么?”
她在楼梯上转过身,冲我翻翻眼睛:“你被传召并委以侍从这一职位。”说的好像这是世界上最显而易见的事似的。
工作,职位。想到这些字眼我差点儿一跤跌倒。
是卡尔。他说他有份不错的工作——现在他找门路拉关系地把我也弄了来。没准儿我还能跟他一起工作。想到由此而来的一切,我兴奋得心跳都漏了一拍。我不会死了,不用上战场了。我有了工作,可以活下来了。过一阵儿,等我找到卡尔,我就说服他把奇隆也弄来。
“快跟上,我可没工夫牵着你的手。”
我慌忙赶上,没入一条黑暗的隧道。这真叫人惊讶。墙壁上亮着一些小灯,让人勉强能看见四周,头顶上管道纵横,轰鸣地运输着水和电。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我好不容易才缓过一口气。
沃尔什转过身,我都能听见她的无奈:“当然是映辉厅。”
有一瞬间,我觉得我的心脏都不跳了:“什、什么?皇宫?你说那座皇宫?”
她拍了拍自己制服上的徽章,那王冠图案在隧道的暗影里闪了闪。
“现在,你是王室侍从了。”
他们为我准备好了制服,但我完全顾不上看,因为四周的一切——就连褐色的石砖和马赛克地面都让我呆若木鸡。身着红色制服的侍从们光彩照人地走来走去,忙忙碌碌。我在他们中间搜寻着卡尔的脸,想对他说声谢谢,可是他一直没有出现。
沃尔什在我旁边,轻声给我忠告:“别乱说乱听,也别对别人讲话,因为他们都不会理你。”
我有点儿迟钝,没法儿迅速理解她的话。刚刚过去的两天让我备受煎熬、身心俱疲,生活的洪流就像开了闸,一波三折地把我冲得晕头转向。
“你来得不巧,赶上了我们最忙的时候。”
“我看见了船和飞艇——银血贵族们往上游去,已经好几周了,”我说,“虽说是度假旺季,这也比往年多多了。”
沃尔什一边催着我,一边往我手上塞了一托盘亮晶晶的茶杯。这些东西显然足够值钱,能买到我和奇隆的自由,但这里每扇门每扇窗都有警卫把守,我就算使出浑身解数也别想溜出去。
“今晚会有什么事吗?”我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一绺头发滑进了我的眼睛里,我还没伸手撩开,沃尔什就掏出个小卡子,把它往后别住了,动作又快又精准。“这问题傻吗?”
“不算傻。我也是直到开始准备了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毕竟,这是伊拉王后加冕二十年来的第一次。”沃尔什语速飞快,字词都要挤在一起了,“今天是王妃大选日,名门大户、家世显赫的银血贵族都会把女儿送来,以期获得王子的青睐。晚上会举办盛大宴会,不过这会儿她们正在迷旋花园为出场做准备,以期中选。被选中的女孩会成为新国王的王后,所以她们可得傻乎乎地经历一番恶斗呢。”
我的脑海里闪过一群争奇斗艳的孔雀:“那她们会怎么做?转个圈,说两句话,抖抖眼睫毛吗?”
沃尔什轻哼一声,摇了摇头。“才不是,”她眼神一闪,“你已经是侍从了,自己去看个清楚吧。”
大门就在前面,由光滑圆润的玻璃和木雕制成。门卫将它推开,一队身着红衣的侍从鱼贯而入,然后便轮到我了。
“你不来吗?”我的声音里满是绝望,几乎是乞求着沃尔什能陪我一起去。但她退了下去,只留下我一个人。在搞出其他岔子或是把那整齐的侍从队伍搅得乱七八糟之前,我强迫自己迈步向前,走进那座沃尔什口中的迷旋花园,置身于阳光之中。
有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来到了另一座角斗场,就像干阑镇那儿的一样。这里也是四壁弯曲向下,收拢成一个巨大的“碗”,但没有石质长凳,桌子和带坐垫儿的椅子一级级地螺旋排列,犹如梯田。花草树木和喷泉安插在阶梯之间,层层向下,隔出了一个个包厢。花木和流水汇聚到底部的中央场地,装饰着石像林立的环形草坪。在我的正前方,一个包厢装点着红黑两色的丝绸,里面的四个座位都由冷硬的钢铁铸成,居高临下地向下凝视。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我迷迷糊糊地开始工作了,跟着其他红血族的侍从,有样学样。我是个厨房侍应,就是说我得打扫卫生,准备餐点,目前的任务是为即将到来的大场面准备角斗所需。为什么王室也需要角斗,这一点我不得而知。在干阑镇,角斗是一场“盛宴”,是为了让人们观摩银血族之争。但角斗在这儿又有什么意义呢?这里是皇宫,绝不可能血溅当场。然而,这不知所名的“角斗”却让我有种恐惧的预感。触电般的刺痛感又来了,在我的皮肤里面一波一波地涌动。等我忙完手里的活儿,又回到侍从入口时,选妃大典已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侍从们纷纷开始回避,退到一个围着薄纱帘的升降台上。我连忙跟上他们,挤进队伍里。就在这时,在那座至尊包厢和侍从入口之间,另一扇门打开了。
开始了。
我的思绪一下子跳回了博苑,回想起那些漂亮的、残忍的、自称为“人”的生物。他们一个个光鲜靓丽、自负虚荣,眼神冷硬且脾气暴戾。而这里的银血族——沃尔什口中的显赫名门,也没什么不同。他们只可能更胜一筹。
达官显贵们成群结队地进门,在迷旋花园里像一团团颜色似的散开,带着冷冰冰的优雅。家族门庭之间很好区分,因为同一家族的人都穿着同样颜色的华服。紫色、绿色、黑色、黄色……五颜六色的荫翳移向各自的包厢,我很快就数晕了头。到底有多少个家族?越来越多的人拥了进来,有些正站住寒暄,有些则僵硬地互相拥抱。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他们的狂欢,绝大多数人对中选王妃没抱太大希望,而只当是度了个假。
但有些人看起来没什么欢庆的模样。有一个满头银发的家族,身着黑色绸缎,安静而专注地坐在国王包厢的右侧。他们的族长留着山羊胡,有一双黑色的眼睛。离他们不远,另一个家族穿着海军蓝和白色相间的礼服,正互相窃窃私语。令我惊讶的是,我竟然认出了他们中的一个——萨姆逊·米兰德斯,前几天角斗比赛中的那个耳语者。他没像其他亲戚一样低语,而是阴郁地盯着中央场地,思绪似乎飘到了别处。我暗暗提醒自己离他远点儿,至少是离他可怕的特异功能远点儿。
不过,我倒是没看见任何一个堪与王子婚配的适龄女孩,这真奇怪。也许她们正在别的地方梳妆打扮,热切地等待着赢得未来后冠的机会。
这些贵客会时不时地按下桌子上的金属方钮,“咔嗒”一声亮起灯,以示他们需要侍从。我们排着队,谁离门最近,谁就会应下这个差事,前往伺候,其他人便慢慢往前挪,等着轮到自己。好巧不巧,我刚挪到门边,那个讨人厌的黑眼睛族长就按了他桌上的按钮。
谢天谢地我的两只脚从未令我失望。我几乎是跳着穿过人群,舞蹈般穿梭在那些动来动去的宾客之间,紧张得心怦怦跳。我现在可不是要东偷西摸,而是要服侍他们。真不知上个礼拜的梅儿·巴罗看到这个版本的自己时到底会笑还是会哭。那是个傻丫头,而我正在为此付出代价。
“先生?”我面向那个喊人伺候的族长,脑子里不断地诅咒自己。别乱说话,这是第一准则,我已经坏了规矩。
但他并未在意,只是举起空玻璃杯,一脸无聊。“他们在耍我们,托勒密。”他冲着身边的一个肌肉男抱怨着。我想他被称为托勒密可真是够倒霉的。
“这不过是在宣示权威,父亲。”托勒密喝干了杯子里的水,抬手一举,我马上接了过来。“他们就想让我们等着,他们有这个能耐。”
“他们”是指那些还没露面的王室成员。我听着银血贵族如此鄙夷地议论他们,着实觉得费解。只要能不惹事,我们红血族总是骂国王、骂贵族,但这是我们才会做的事。这些贵族没过过一天苦日子,他们之间能有什么深仇大恨?
我真想留下来听听,但这绝对是违背准则的。我转身爬上包厢外面的一段平台,它们隐蔽在缤纷花木之间,免得侍从们还得穿过整个花园去满上一杯水。就在这时,一种金属般尖厉的声音骤然响起,回荡在半空,就像首星期五盛宴的开场白一样。几个短音谱成一段骄傲的旋律,毫无疑问这是宣告着国王即将现身。情愿也罢不甘也罢,所有的达官贵族全都站了起来。我留意到那个托勒密又在跟他老爸嘀嘀咕咕。
我躲在花木中那个放酒水的平台上,刚好和国王包厢的高度一致且稍稍靠后。梅儿·巴罗,离国王只有几步之遥。我的家人会对此做何感想?奇隆呢?这个男人让我们上战场送死,我却欣然成为他的仆人。这真叫我恶心。
国王挺胸抬头、步履轻快地入了场。就算从后面看,他也比银币上、电视里的模样胖得多,但也高得多。他的礼服红黑相间,是军装制式,但我十分怀疑他是否曾在红血族送命的战壕里待过一天。他胸前的徽章、勋章闪闪发亮,褒扬着他从未做过的事。他被卫兵围得水泄不通,竟然还佩了一把镀金的剑。那顶王冠我再熟悉不过了,红色的金、黑色的铁交相缠绕,每一个尖角都如同盘旋燃烧的火焰,像是要把他掺杂着灰色的一头乌发点着了似的。多么般配啊,国王是个燃火者,他老爸、他老爸的老爸,全都是。他们控制着火和热,强有力的,毁灭性的。在过去,国王们就是用火把来烧死那些反抗者的。现在,这位国王不再对红血族用火刑了,却仍然用战争和废墟置我们于死地。当我还是小女孩、坐在教室里渴求知识的时候,他的名号就仿佛能令我魂飞天外:北境烈焰、诺尔塔之王、卡洛雷的提比利亚六世国王。如果可以,我会冲着这个一口气念不完的名字吐唾沫。
王后随后到来,向众人点头致意。不同于国王剪裁修身的黑色礼服,王后的海军蓝和白色的衣裙蓬松而明快。她只向萨姆逊的家族鞠了躬,我这才注意到他们的衣服颜色相同。从长相上推断,王后一定也属于这一家族。银灰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锐利的笑容,让她看起来像一只掠夺成性的野猫。
但是,若论吓人的程度,王室成员远比不上他们身后的警卫。即便我是烂泥里出生的红血族,也知道这一点。所有人都知道禁卫军是什么模样,因为没人想见到他们。每次电视节目,或演讲、宣判,他们都站在国王两边。今天,他们也一如往常,穿着那似红似橙的火般的制服,在令人恐惧的黑色面具后目光灼灼。他们都背着枪,上着寒光闪闪的刺刀,能一下砍断骨头。这些禁卫军的战斗力比他们的外表更可怕——他们都是从银血家族中选出的精英,从小就接受训练,发誓对国王和王室尽忠终身。禁卫军令我不寒而栗,但那些贵族可完全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在那些包厢里,不知谁开始嚷嚷:“跟红血卫队死磕去吧!”其他人立即跟着哄闹起来。昨天的事我想起来还会瑟瑟发抖,他们却用来起哄,这变得也太快了……
国王对四周的闹腾很是气恼,他颇不寻常地冲着他们大吼起来。
“红血卫队——以及我们所有的敌人——正在剿灭之中!”提比利亚国王低沉的声音在贵族中间回荡,就像鞭子抽过似的让他们闭了嘴,“但那不是我们齐聚于此的目的。今天是我们继承传统的日子,没有哪个红血恶人能阻碍。这是选妃大典,将选出最多才的少女,嫁与最高贵的青年。以此,我们寻找力量,彼此支持,团结贵族,将银血族的统治永恒延续,战胜敌人,越过边境,把它们并入版图!”
“力量!强大!”众人呐喊着回应,呼声震天,实在太吓人了。
“光阴荏苒,又是举行这一仪典的时候,我的儿子们将沿袭这一庄严的传统。”国王一挥手,两个年轻人向前一步,站在父亲的两边。我看不见正脸,但他们的个子挺高,像国王般一头黑发,也都穿着军装。“我与爱妻、伊拉王后之子,卡洛雷与米兰德斯家族之光,梅温王子。”
小王子比起哥哥来更为苍白、瘦削。他抬起手,冷冷地示意,向左右转身时,我瞥到了他的侧脸。尽管他满脸都写着王室尊严,但肯定超不过十七岁。棱角分明的五官和蓝色的眼睛,再加上冷得能扑灭火焰的笑容——他对这场华丽盛典嗤之以鼻。我得表示赞同。
“我们的王储,我与前妻、柯丽王后之子,卡洛雷与雅各家族之光,烈焰王冠和诺尔塔王国的继承人,提比利亚七世。”
我正忙着嘲笑这十足荒唐的一长串名字,没注意看那年轻人挥手微笑。当我终于抬起眼睛,心想自己竟然和未来的国王如此靠近时,眼前的一切却让我始料未及。
玻璃酒杯从我手里滑落,悄无声息地没入了水池。
我记得这个微笑,也记得那双眼睛。就在昨夜,它们在我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痕。他给我这份工作,免我兵役之苦,他是自己人……这怎么可能?
此刻,他完全转过身来,向四周挥手致意。绝不会看错。
王储,就是卡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