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了,方岳第一次去到罗影生长的城市。罗影不止一次邀他来这里,哪怕玩一个星期都好,希望他能看看自己的家是什么样子。可他总是以种种理由拒绝。
是的,千里迢迢,劳心劳力去看一个不太重要的女人,还不如留在家里睡觉。有时候他就是这么想的,虽然他也知道这种想法很混账。
站在那座位于市郊,外头的围墙上写着大大“拆”字的旧楼前,方岳思索着自己有没有找错地方。
上到六楼,他按响了十二号的门铃,挂在门把上的带着铃档的粉红猪,终于让他确定自己没有走错门,那个丫头,总喜欢在自己的包包或者手机上挂这些小动物,尤其是粉红猪,是她的最爱,曾经还硬要给他挂一个在手机上,被他严词拒绝。
想到这些往事,方岳多日不见笑容的脸上,情不自禁地有了一抹微笑。
门开了,可站在门后的,不是罗影,而是个黑衣黑裤、披着一头长长卷发的年轻女子,长着跟罗影相似的大眼睛,只是她的眼中,没有罗影的热情,只有一层如蒙薄冰的寒意,与他漠然对视。
“是方岳吧。”女子抢在他前头发了话,优雅地给他让开一条路,“进来吧,罗影等你很久了。”
方岳有些纳闷,虽然他不曾到过罗影的家,但是他知道罗影一直是一个人住,她瘫痪的外婆一直住在老人康复中心。那这女的又是谁,难道是她的室友?!
进了屋,方岳看着落满灰尘的家具和地面,心头有些怪怪的感觉。
“罗影她……”他疑惑地看向黑衣女子,依照常理,这样的房间一看就是长时间没有住人的。尽管他清楚地看到,自己跟罗影为数不多的合照,被端端正正摆在电视柜上最显眼的位置,可他还是不敢确定,这真的是罗影的家?!
“她在房间里。”黑衣女子指了指唯一的一间里屋,虚掩的房门上依然挂着一只粉红猪。
方岳放下手里的行李,走到房门前,小心地推开。
里屋的光线比外头暗了许多,因为窗帘被放下,更刻意合拢得一丝缝隙都没有。
只有一台开着的显示器,在窗下的书桌上荧荧发亮。
房间并不大,方岳没有在里头看到罗影。
正要问那黑衣女子,房间里的灯却冷不丁被人掀亮了。
待至眼睛适应了突然亮起的光线,方岳落在显示器前的目光,骤然惊诧——
摆在显示器前的鼠标上,一只白森森的手掌,准确说,是一只仅剩下一半大拇指、其余的手指都已断裂不见的掌骨,有些吃力地覆在鼠标上,没有借助任何外力,像有生命似的,缓缓移动着。
方岳踉跄着后退,脚下一软,坐在了地上。
“那就是罗影。”黑衣女子横抱着手臂,站在方岳身边,面无表情。
“你……你说什么?”方岳身子止不住地颤抖,那只是一堆白骨,怎么可能是罗影,他仰头看着身边这个身姿修长、气质沉定的女子,“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朋友们都叫我裟椤。”女子坐到了一旁的床沿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信世上有妖怪么?如果我告诉你,我是一只活了上千年的树妖,游荡人世,找一些我感兴趣的人和事写成故事赚零花钱,然后有一天无意中做了你女朋友的邻居,你信么?”
妖怪……方岳下意识想告诉自己,这有多么的荒谬,可眼前所见,又实在无法用常理来解释……他的脑中已是是前所未有的混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沉寂半晌之后,方岳终于抓狂地大吼,“罗影呢?!她到底去了哪里!”
女子收起浅笑,恢复了最初的漠然。
“你眼前的断骨,便是罗影留在这世上最后的痕迹。”她冷冷道,“罗影曾经告诉我,她有一块家传的玉佛,在她还是婴孩时,有一高僧曾嘱咐她的家人,说她命中有个生死劫,必须将这块玉佛贴身佩戴,直到二十五岁方可取下,否则必有大祸。可是,在她第一次从你那里回来之后,我便没有见到她脖子上的玉佛了。呵呵。”
玉佛……那一夜间褪去了颜色的玉佛……方岳嚅嗫着,语无伦次:“大祸……什么意思?”
“一个月前的某夜,你可记得那场暴雨?”黑衣女子缓缓道,“世有妖物,名合口,人面彘身,隐匿地下不喜阳光,以人果腹,每二十年现世觅食,此物现世,必招大水。”
惊怕之间,方岳听得糊涂,哆嗦着问:“这……跟罗影有什么关系?”
“合口虽然凶猛,但终是邪物。那高僧跟罗影有缘,知她命中的生死劫与这妖物有关,只有玉佛可以替她挡这场劫数。”黑衣女子面露惋惜,“只可惜,她把这救命符给了你。可恨,那夜我不在此地,否则这姑娘也不至于……”她柳眉微皱,抿了抿嘴唇,将一丝难过逼了回去。
食人的妖怪,褪色的玉佛,生死劫……那个如一场噩梦的雨夜在方岳的眼前越发清晰,当时那耳边的怪响,胸口发出的奇异热量,留在房间里的古怪脚印,一切一切都在向他证明一个最荒唐但又最真实的故事。
“如果罗影没有因你的一句闲聊,而把玉佛给了你,被合口吃掉的,该是你。”黑衣女子冷睨着面色苍白的他,“那一夜发生的一切,你该知道并非噩梦一场。如果你看过你们那里三天后的报纸,就该知道那个雨夜,在你家附近的小区里,有一家三口莫名失踪。另外,若你把那天世界各地的新闻聚拢在一起,会发现在那个夜晚,莫名失踪的人远不止那一家三口。合口的数量不算多,但我们所在的每一块土地下,都有它们的踪迹,以他们自己的习惯划分好各自的领地,一旦对机成熟,便集体出动。你很走运,玉佛拼尽全力替你挡走了凶悍的合口,褪去了应有的颜色。而罗影所在的这个地方,同样也藏着祠机而动的合口,但是,她用自己的命换回了你的。褪去生命的躯壳,只剩一块无色的白骨。”
“你……你怎么知道我们的事……你……”方岳的胸口大起大落,恐惧地看着这神态自若、有着天使样的安详、却又身藏恶魔般冷酷的女子。
黑衣女子的嘴角一翘,轻笑:“我说过我是一只千年的树妖,如果我想知道一些事,就一定可以知道。普通人类,对我而言没有秘密。”
说罢,她起身走到书桌前,有些入神地看着那只斑在鼠标上,呈无意识移动中的掌骨,淡然道:“当我赶回来时,罗影已经没有了,房间里,只留下这块残缺不全的掌骨。”
她没有再多看方岳一眼,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很快,我发现这块掌骨,竟然是活的。我看着它用唯一的一截指骨,打开电脑,然后便一直覆在鼠标上,让MSN上的头像在那个早晨重新亮起。这一个月,我一直留在这里,看这块骨头究竟想做些什么……”
她的话,让方岳像石头一样,僵在原地。
“一块白骨在玩电脑,呵呵,也许外人想来,会觉得如此滑稽。”她转过头,直视着方岳呆滞的双眼,“许久前,晚上我偶尔会到罗影这里找她聊天,发现她总是很晚都不睡,一直开着MSN,却又不见有任何人跟她说话。我问她,她说,她怕男友要找她说话时,她不在,她最怕他有心事无法纾解,所以,总是让自己的头像亮着,如果他需要找人倾诉,第一时间就能找到她。我还见过这粗心的姑娘,在走夜路不小心摔得满身伤的时候,还坐在电脑前三天,帮她的男友修改什么策划案……我还吃过她做的饭,不好吃,她不好意思地说,她正在锻炼厨艺,等以后跟男朋友真正生活在一起之后,把他喂得胖胖的。”
“你……她……”方岳的嘴唇已经没了血色。如今的他,连一个完整的词语都无法说出。
“我问过一位朋友,他告诉我,情深义重,白骨亦生。”黑衣女子幽幽叹了口气,“如今你该明白,为何这段时日,跟你对话的‘罗影’只会发一些表情符号了吧。她不是只会,是只能。它只是一块附着罗影生命的残骨,没有办法在键盘上敲出字来,只能用最机械最简单的方式,用鼠标点出表情给你,起码让你知道,他还在你身边。”说着,她顿了顿,“要你过来,是我的意思。作为这整件事里的男主角,你有知情权。若再让这块生骨继续下去,这份牵挂会让罗影入不了轮回,我得帮她。”
黑衣女子走到方岳面前,伸出手指在空中划了道弧线。
无数张纸片,从空中纷纷扬扬落下,像去年冬天下的那场雪,“罗影的日记,作为遗物,该交还给你。她的外婆,我会照顾。”黑衣女子的语气平静得像在念一段最平常的对白。
说完,她举步朝门外走去,走了两步,她又侧过脸,说:“你们人类的感情,我本不想插手。可我还是想跟你说,也许你觉得她能给你的东西太少太渺小,连那块救命的玉佛,最终也只是被你草草塞入抽屉。你这样的家伙,要怎样才能了解,她给你的,是她能给你的全部。”
黑衣女子的声音很好听,像最精致的风铃在和风中敲击,但是,那份抹煞不去的伶俐,像一片最薄最锋利的刀刃,切进了方岳的血脉之中。
一阵薄烟腾起,黑衣女子的身影在氤氲的空气中淡去。
方岳的魂魄似乎已与肉体分割开来,他翕动着嘴唇,用颤抖的手拿起面前的一张张日记——
“下个月是他生日了,一定要记得买生日蛋糕。听到他说已经很久没人给他过生日,我难受。”
“妈呀,好痛啊,那个不长眼的衰人!害我摔得一身伤!不过还好,终于赶在期限之前把他要的东西全部改好了!明天还是去医院吧……我哭。”
“他是个善良的人,我一直相信他是。不要胡思乱想了,睡觉!”
“亲爱的,我昨天梦到我们结婚了呢。哈哈,真希望别那么快醒过来,婚纱真漂亮!你今天说很忙,所以没跟你说,呵呵。”
方岳的喉咙,像被鱼刺给卡住了。
这时,一阵疾风从他头顶上旋过,紧闭的窗帘猛然被掀开来。
耀眼的阳光从蒙着雾气的玻璃上穿透而进,端端照在那块雪白的骨头上。
无声无息间,白骨化作烟尘,腾起在空中,组成一片奇异的图案……
一个姑娘,故作凶悍地叉着腰,一手捏着沾满灰尘的抹布,撅着嘴数落:“你这家伙,我不在的时候你好歹也擦擦桌子嘛!灰都能把人淹死了!”
无际的眩晕中,方岳像个死人一般,躺倒在地,手里的日记纸,紧紧攥成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