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安全感持续了大概整整三分钟。我赶在卡美拉之前走到门口,猛地打开门。
他跌跌撞撞地闯进来,立刻关上门,还插上了门闩。那双浅色眼睛下面有些皱纹,身上穿的不是扑克牌上那身鲜艳的紧身上衣和长筒袜。另外,他看上去早该刮刮胡子了。这会儿他穿着一套棕色羊毛西装,脚蹬一双深色山羊皮皮鞋,一只胳膊上还搭着件呢子外套。但他确实就是兰登——扑克牌上的兰登——只不过那张带笑的嘴看起来很疲倦,指甲下面还藏着污垢。
“科温!”他说着拥抱了我。
我捏了捏他的肩膀:“你看上去需要喝一杯。”
“没错,没错,没错……”他连声赞同,于是我领着他往书房走去。
大约三分钟之后,他一手拿酒,一手拿烟,坐了下来。接着,他对我说:“他们在追我。很快就到。”
弗萝拉轻轻叫了一声,我们俩谁都没理会。
“谁?”我问。
“影子里的人,”他说,“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是谁派他们来的。总共四个或者五个,甚至可能是六个。我上了飞机,他们也跟了上去。他们是在丹佛附近出现的。我移动了飞机几次,想甩掉他们,但没起作用——再说我也不愿意偏离太远。我在曼哈顿甩掉了他们,可他们会找上门来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你一点儿也不知道是谁指使的?”
他迟疑了一下。
“嗯,我猜应该是家里人干的,没错。也许是布雷斯,也许是朱利安,也许是凯恩。甚至也可能是你,可能是你为了引我上这儿来使的诡计。不过我希望不是。不是你,对吧?”
“恐怕不是。”我说,“依你看,他们有多难对付?”
他耸了耸肩:“如果只有两三个,我会自己搞个埋伏,把他们解决掉。可他们人太多了。”
他长得瘦瘦小小,身高大概五英尺六英寸,体重一百三十五磅左右。可听他的意思,他好像说自己能单枪匹马对付两三个彪形大汉,而且他似乎是当真的。我突然对自己的体力感到有些好奇。毕竟,我们不是兄弟吗?我感觉自己身体相当强壮。我还知道自己不怕跟任何人来场一对一的公平较量。我到底有多强?
突然间,我意识到答案很快就能揭晓了。
大门上响起敲门声。
“我们该怎么办?”弗萝拉问。
兰登大笑着解下领带,把它和桌上自己的外套扔在一起。他脱下西装上衣,四下看了看,眼睛落在那把马刀上。下一秒钟,他已经穿过房间,把它拿到手里。我摸了摸衣兜里的点三二,用手指拨开保险。
“上吗?”兰登问。“他们很可能会找到方法,闯进屋里。”他说,“你上次参加战斗是什么时候,姐姐?”
“很久以前。”她答道。
“那你最好现在就开始回忆战斗动作,而且要快。”他对她说,“时间不多了。告诉你,有人训练过他们。不过我们有三个人,他们最多比我们多一倍。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们还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她说。
又是一阵敲门声。
“有什么关系?”
“没有。”我说,“要我去开门让他们进来吗?”
他们的脸色都稍稍有些发白。
“也许我们该等等……”
“也许我可以打电话叫警察。”我说。
他们俩都大笑起来,几乎有些歇斯底里。“或者艾里克。”我边说边突然转向弗萝拉。但她摇了摇头。
“没时间了。没错,我们确实可以用牌联系他,可等他回应的时候就太晚了。没准儿他根本不会回应。”
“再说,这还可能是他主使的,呃?”兰登说。
“我很怀疑。”弗萝拉回答道,“这不是他的风格。”
“没错。”我说。完全是顺口一句瞎话,只要让他们以为我知道内情就行。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这次的声音比刚才大多了。
“卡美拉呢?”我突然想起了女佣。
弗萝拉摇摇头。
“我看她不可能去应门。”
“你们不出去的话,怎么知道要对付的是什么人?”兰登一边喊,一边猛地冲出了房间。
我紧跟着他跑过走廊,来到门厅。卡美拉正准备打开大门,我们刚好来得及阻止她。
我们让她回自己的房间去,还告诉她要锁上房门。兰登评论道:“他们居然能让她去开门,这体现了对手的实力。我们这是在哪儿,科温?”
我耸了耸肩。
“我要是知道,早就告诉你了。至少目前我们是同一阵线的。往后退!”
我打开门。
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想把我推到一边,我伸手挡住了他。
我发现他们一共六个。
“你们要干吗?”我问。
可他们一个字也没说,我看见了枪。
我一脚踢倒他,“砰”的一声关上门,插上门闩。
“好吧,他们的确在那儿。”我说,“但我怎么知道这不是你的什么诡计呢?”
“我拿不出任何证据,”他说,“可我倒希望他们是我的人。这些家伙看上去挺凶。”
我只能表示同意。门廊上的那些家伙个个身强力壮,帽子拉到眼睛上方,面孔被帽檐投下的阴影盖得严严实实。
“真希望知道我们这是在哪儿。”兰登说。
有种震动,让我中耳附近的毛全竖了起来。我立刻意识到这是弗萝拉吹响了她的口哨。
从我右手边远远地传来窗玻璃被砸碎的声音,紧接着,我听到左边什么地方出现了低沉的咆哮和几声狗吠。
“她把狗叫来了,”我说,“六只凶猛、残忍的畜生。换个时候,她说不定会用来对付咱们呢。”
兰登点点头,我们俩一起朝窗户碎掉的方向跑去。
等我们跑到起居室,发现有两个人已经进到屋里,都拿着枪。
我一枪放倒第一个,旋即扑倒在地,朝第二个开火。兰登挥舞马刀,从我身上一跃而过。第二个家伙的脑袋和肩膀分了家。
这时,又有两个从窗户跳进屋里。我连开几枪,用光了子弹;耳边,弗萝拉的猎犬发出的咆哮声和对方的枪声夹杂在一起。
地上躺着三个人和同样数量的狗。不错,看样子我们已经干掉了一半入侵者。剩下的还在从窗户往屋里钻,我又干掉了一个,所用的方法让我自己大吃一惊。
几乎不假思索,我抓起一把又大又沉的沙发椅,朝屋子另一头扔了过去。它砸中了大约三十英尺之外那家伙的后背。
我朝剩下的两个冲去,不过还没跑到屋子那头,兰登已经用马刀刺倒了其中一个,他把这家伙留给狗对付,自己转向另一个。
没等他动手,那家伙已经被狗扑倒在地。在我们解决他之前,他又杀死了一条狗。不过今后他再也没法杀死任何东西了,兰登掐死了他。
三条狗死了,还有一条受了致命伤。兰登一刀刺死了它,接着我们把注意力转到那些死人身上。
他们的外表有些不同寻常。
弗萝拉走进房间,帮我们分析情况。
首先,这六个人全都眼睛充血,无一例外。非常非常多的血丝。不过,这种眼睛长在他们身上却又让人觉得很正常。
其次,他们的每根手指都比常人多出一个指关节,手背上还长着向前弯曲的骨刺,十分锋利。
他们的口部前凸得厉害。我掰开其中一个的嘴巴,发现里边有四十四颗牙齿,大部分都比一般人的牙齿更长,其中几颗看上去还尖利得多。他们的肌肉呈带光泽的灰色,非常硬。
当然还有别的不同之处,但这些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我们拿走了他们的武器,我拿了三把扁平的小手枪。
“这些臭虫确实是从影子里来的。”兰登说。我点点头。“我的运气不错。看来他们没料到我会找来这样的帮手——将近半吨重的狗和一个好斗的兄弟。”他走到碎玻璃前往外瞅,我没动,让他自己去侦察敌情。过了一会儿,他说道:“什么也没有,我敢打赌咱们把他们全干掉了。”说着,他拉上厚重的橙色窗帘,还拖了不少高大的家具挡在前头。他干这事儿的时候,我把那些死人的口袋翻了个遍。
没有任何可以说明身份的东西,不过这也在意料之中。
“咱们回书房去吧,”他说,“我的酒还没喝完呢。”
坐下之前,兰登没忘了先仔仔细细地把刀刃打理干净,再把马刀挂回墙上。他擦刀的时候,我倒了杯酒给弗萝拉。
“既然咱们三个在一起,”他说,“看来我暂时安全了。”
“看来是这样。”弗萝拉表示同意。
“上帝,我从昨天起就没吃过东西!”兰登大声叫道。于是弗萝拉去找卡美拉,告诉她现在可以出来了,只是不能进起居室,还要她多拿些食物到书房来。
弗萝拉刚一出门,兰登就转身问我:“说说看,你们俩之间是什么状况?”
“别把后背亮给她。”
“她还是艾里克的人?”
“就我所知,是的。”
“那你来这儿干吗?”
“我想把艾里克引到这儿来。他知道只有他亲自来才能对付我,我要看看他究竟有多想除掉我。”
兰登摇摇头。
“我觉得他不会这么干。毫无希望。既然你在这儿而他在那儿,他干吗要费神把脑袋探出来?他的位置更有利。要想干掉他,你必须自己去找他。”
“我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这时,他的眼睛一闪,从前那种微笑又回来了。他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一只手捋了捋自己稻草色的头发。
“你准备干?”他问。
“也许。”
“别跟我说什么‘也许’,亲爱的。你脸上写得一清二楚。你知道,我差不多愿意帮你。在所有亲戚里,我最喜欢的是性,最讨厌的就是艾里克。”
我一边思考,一边点上根香烟。
“你在想,”我正考虑着,他又说,“‘这一次,兰登的话我能信多少?他又狡猾又卑鄙,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兰登——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还有,如果有人开出更好的价,他肯定会把我给卖了。’没错吧?”
我点了点头。
“不过你别忘了,科温兄弟,虽然我从没干过什么对你有利的事,但也从没对你使过什么坏。噢,有几次恶作剧,这我承认。但总的看来,我们之间的关系在家里算是最好的。我们从来不管对方的闲事。好好想想吧。我想我听见脚步声了,弗萝拉或者她那个女仆就要来了,咱们换个话题……但你得赶快!我猜你身边没带着家族那副宝贝扑克牌吧?”
我摇了摇头。
弗萝拉进来说:“卡美拉马上就会拿吃的来。”
我们为这顿饭干了一杯,兰登在弗萝拉背后冲我眨眨眼。
第二天一早,我发现起居室里的尸体不见了,地毯上的污渍消失得无影无踪,窗户看起来也已经完好如初,兰登解释说,是他把事情料理了。我没再盘问他,免得露出破绽。
我俩借了弗萝拉的奔驰车出去兜风。奇怪的是,路上的景致似乎起了变化。我说不清究竟少了些什么,或者多了些什么,反正感觉不同了。我试着思考这个问题,结果又开始头疼起来,只好决定暂时不去想它。
我握着方向盘,兰登坐在我的身边。我告诉他我准备回安珀去——只想看看这会激起什么样的反应。
“我一直想知道,”他答道,“你究竟只是单纯地想复仇呢,还是有什么别的打算。”他又把球踢给了我,至于要不要回答,就看我觉得是否合适了。
我觉得没什么危险,于是说了句早想好的套话。
“我也一直在考虑,”我说,“想弄清我有多大机会。你知道,我也许会‘试试看’。”
听了这话,他转身面对我(刚才他一直在透过身旁的车窗往外看),然后说:“我猜我们都有那个野心,至少有那种想法。我知道我有,虽然我早就自动退出了。照我看,值得一试。我知道,你的意思是问我会不会帮你。答案是‘会’。我会帮你,就算只是为了跟其他人捣捣蛋也好。”过了一会儿,他又问,“你看弗萝拉怎么样?她能帮上什么忙吗?”
“我很怀疑。”我说,“如果我们有必胜的把握,她会参加的。可话又说回来,这种时候有什么把握可言?”
“或者说任何时候。”他补上一句。
“任何时候。”我重复道,让他以为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并不信任他,不敢告诉他我的记忆现在是什么状况,所以我没说。有太多太多事情我想要知道,却找不到可以信赖的人。我们一路往前开,我继续考虑了一会儿这个问题。
“那么,你想什么时候开始?”我问。
“等你准备好了就行。”
这下可好,我想要的就在眼前,伸手可及,而我却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才好。
“现在怎么样?”我问。
兰登没说话。他点了支烟,我想是在争取时间。
我来了个照葫芦画瓢。
“行。”最后他说,“你上次回去是什么时候?”
“真他妈太久了,”我告诉他,“我甚至不敢肯定自己还记不记得路。”
“好吧,”他说,“我们只好兜个远路试试看了。还有多少汽油?”
“四分之三箱。”
“那就在下个路口往左转,让我们看看会发生点儿什么。”
我照他说的做了,结果沿途的人行道开始闪烁起来。
“嘿!”他说,“我上次走着去那儿是差不多二十年前。我的记忆回来得可真快。”
我们继续朝前开,我不停地想这他妈到底是怎么回事。天空开始带上了点儿绿色,接着又渐渐变成了粉红。
我咬住嘴唇,免得满肚子的问题脱口而出。
车开到了一座桥下,等我们从另一端钻出来时,天空又变回了正常的颜色,可眼前却出现了很多巨大的黄色风车,满地都是。
“别担心,”他很快说,“本来可能比这还糟呢。”
我发现周围的人衣着都挺奇怪,路也是用砖砌成的。
“往右转。”
我点点头。
紫色的云彩遮住太阳,雨点落了下来。空中布满闪电,我们的头顶是隆隆的雷声。我把雨刷开到最大挡,不过没什么用处。我打开前灯,再一次放慢速度。
我敢打赌,刚才我们真的遇上了一个骑马的男人,他和我们方向相反,一身灰色,衣领竖着,正低头躲避雨点的攻击。
云开雾散,我发现我们正沿着海岸前进。海浪高高涌起,体形巨大的海鸥在贴近水面的地方盘旋。雨停了,我关上车灯和雨刷。现在路面是用碎石铺成的,可我一点儿也认不出这儿是什么地方。后视镜里根本看不见我们刚才路过的那个小镇的影子。路边突然出现了一个绞刑架,一具骷髅的脖子上套着绳子,吊在绞刑架上,还不住地随风摆动。这番景象让我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方向盘。
兰登一边吸烟,一边望着窗外。我们行驶的道路离开海岸,绕过一座小山。一片草原在右边伸展开来,一棵树也看不见,而左手边则是一连串逐渐升高的小山。现在,天空变成了明亮的深蓝色,就像笼罩在阴影下的清澈深潭。我觉得自己从未见过这样的天空。
兰登打开身旁的车窗,把烟头扔了出去。他关上窗之前,一股冷风吹了进来,在车内打着旋。风里带着海水的味道,咸咸的,有些刺鼻。
“条条大路通安珀。”他说,就好像这是条谚语似的。
这时我记起了弗萝拉前一天说过的话,我突然明白了那话的含义。如果现在把这话说出来,我会显得像个傻瓜,或者会让兰登以为我故意隐瞒了紧要的消息不告诉他。可我必须告诉他,既是为了他,也是为了我自己。
“你知道,”我开口道,“昨天之所以由我接电话,是因为弗萝拉出门去了。我几乎可以肯定她是准备去安珀,却发现路被堵住了。”
听了这话,他大笑起来。
“那个女人的想像力贫乏得可怜。”他回答说,“在这种时候,路当然会被堵住。我敢说,到最后我们只好用双腿走着去,而且一路上肯定得花尽心思,累得筋疲力尽。说不定根本到不了。难道她以为自己能像个公主似的踩着花瓣回去吗?她是个蠢货,根本不配活在世上,可惜这事儿我说了不算,至少目前如此。”
“在十字路口往右转。”他指示说。
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知道周围这些奇奇怪怪的变化都跟他有关,可我想不通他是怎么做的。还有,他准备把我们带到哪儿去。我必须弄清这个秘密,但又不能直接问他,否则他就会发现我的情况,那时我只好任他摆布。除了抽烟、盯着窗外,他似乎什么都没干,可等车从路面上的一处凹陷开出来时,我们已经置身于一片蓝色的沙漠中了。这会儿,头顶上的天空闪着微光,太阳也成了粉红色。后视镜里,沙漠延伸开去,一眼望不到头。把戏玩得真不错。
引擎咳嗽起来,发出一阵噼啪声后稍稍稳定了些。接着,这一套又重复了一遍。
我手里的方向盘改变了形状。
它变成了月牙形。同时,座椅似乎往后移了些,汽车底盘离地面更近了,挡风玻璃也倾斜得更加厉害。
我没有发表任何评论,就连被淡紫色的沙暴袭击时,我也一声不吭。
可等沙暴过去后,我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眼前是一长串汽车,堵在我们前头,排了大约半英里长。全都停着没动弹,我还能听见它们的喇叭声。
“悠着点儿,”兰登说,“这是第一个障碍。”
我放慢速度,又一大片沙子席卷而来。
还没来得及打开车灯,沙子已经不见了。我眨了好几下眼睛。
那串汽车和喇叭声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有一会儿工夫,眼前的路面像刚才的人行道一样闪烁起来。只听兰登在低声咒骂什么人或者什么事。
“我肯定正好按他希望的那样转换了,就是设置障碍的那个家伙。”他说,“气死我了,我居然干了他想要我干的事——最显而易见的那件事。”
“是艾里克?”我问。
“很可能。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办?是停下来试试比较困难的方法,还是继续朝前走,看看是不是还有别的障碍?”
“还是再往前走一段吧。毕竟这才是第一个。”
“好吧,”他补充道,“谁知道第二个会是什么玩意儿?”
第二个是一个“东西”——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形容它。
它看起来活像个长着手臂的熔炉。这家伙蹲在路中央,伸手抓起一辆辆汽车,把它们吞进肚子里。
我一脚踩下刹车。
“怎么了?”兰登问道,“继续开啊,不然我们怎么过去?”
“我吓了一跳。”我说。听了这话,他偏过头,神色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这时,又一阵沙暴出现了。
我说错话了,我知道。
等空中的沙尘散去,眼前的道路又变得空空荡荡。远处还能看见几座城堡。
“我想我把他打垮了。”兰登说,“我把几个加在一起,我猜他没料到这招。说到底,条条大路通安珀,谁也别想照顾周全。”
“没错。”我得尽力弥补刚才的错误,虽然到现在我也闹不明白刚才他为什么会有那种奇怪的眼神。我掂量起兰登这个人来。他是个瘦弱的家伙,昨天晚上,他和我一样可能会被人杀死。他的力量到底是什么?还有,他们总提起“影子”,那又是什么?不知为什么,我知道不管影子究竟是什么东西,我们这会儿正穿行其中。是怎么做到的?兰登正在这么干,他看上去全身都很放松,我还能看清他的双手,它们一直没什么动作,所以我能肯定他用的是自己的头脑。还是那个问题:怎么做到的?
唔,我记得他说过什么“加”啊“减”啊的,就像把自己置身其中的宇宙当成了一个巨大的方程式。
我想到了一种解释,而且我突然确信自己是正确的。不知他是怎么办到的,但他往我们眼前这个世界加上些东西,又从里边减去些东西,就这样使我们越来越靠近安珀。安珀,那个奇异的地方就是他要解决的谜题。
从前我也知道该怎么做。我忽然领悟到,关键就在于记起安珀。可我办不到。
公路猛地转了个弯,沙漠让位给大片大片的蓝色草地。草很高,叶片看起来挺锋利。过了一会儿,地表变得有些起伏,我们开过了三座小山坡,公路也到此为止了,接下去是一条狭窄的土路。土路的路面压得很硬,沿着几座更高的小山蜿蜒盘旋,山上开始出现小型灌木丛和刺刀一般的蓟属植物。
就这样走了大约半小时,小山不见了,我们进入一片树林,里边满是树干粗壮的矮树。树叶呈菱形,闪耀着秋日的橙色和紫色。
一阵细雨从空中飘落,周围的树木投下重重阴影。白雾从湿漉漉的树叶构成的地毯中升起。我们右边的什么地方传来一声嚎叫。
方向盘的形状又改变了三次,最后一个版本是个木制的八边形。车已经变得相当高了,不知何时,引擎盖上还出现了一个火烈鸟形状的饰物。我克制住自己,没对这些东西发表任何意见,只是随着座椅位置的变化调整自己的坐姿,并且努力适应汽车形状改变带来的新的驾驶要求。又一声嚎叫传来,兰登瞥了方向盘一眼,摇了摇头。转瞬间,树木高大多了,树上爬满藤蔓,还能看到寄生藤形成的蓝色面纱。汽车也几乎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我瞄了眼油表,还剩半箱油。
我弟弟评论道:“进展不错。”我点点头。
路突然宽了,而且变回了混凝土路面。两旁都有小水沟,里头满是浊水,树叶、小枝条和彩色羽毛顺水向前漂去。
我忽然觉得头昏眼花,还有些晕沉沉的。没等我说话,兰登已经开了口:“深呼吸,慢点。”接着又说,“我们抄了条近道,这阵子气压和重力都会有些不同。我觉得到目前为止咱们的运气还不错,我想尽全力看看。用最快速度,能走多远走多远。”
“这主意不错。”
“也许,也许正好相反。”他答道,“但我看值得赌一把——小心!”
我们正在爬一座小山坡,一辆卡车从坡顶往下,直直地冲我们压过来。它开错了边。我猛地一转方向盘,想避开它,可它也朝相同的方向转了过去。为了避免撞车,我在最后时刻把车开下了公路,结果车轮陷进左边柔软的路基里,车头距离水沟只有几厘米。
在我右边,那辆卡车发出尖利的刹车声。我试着把车开出路基,回到公路上,可我们陷进了松软的泥土里。
接着只听卡车司机“砰”的一声关上车门,而且他是从卡车右侧下的车。这么说他很可能是正常驾驶,开错边的应该是我们。我知道,全美国找不出一条靠左行驶的公路,在英国才是那样,不过,我早就确信自己已经离开那个熟悉的地球了。
那是一辆油罐车。车身上用血红色的大字写着“ZUNOCO”,下边还有他们的座右铭“偶们护盖全四界”。我下车绕到路中央,向卡车司机道歉。他和我一般高,长得跟个啤酒桶似的,手里还拿着个千斤顶。
“你瞧,我已经说过了,我很抱歉。”我对他说,“你想我怎么做?又没有人受伤,车也没伤着。”
“就他妈不该让你们这种蠢货上路!”他吼道,“该死的混蛋!”
兰登从车里出来对他说:“先生,你最好赶快滚!”他手里握着枪。
“把那玩意儿拿开。”我说,可他弹开保险,枪口指向对方。
那家伙吓得目瞪口呆,转身就跑。
兰登抬起枪,仔细瞄准那人的后背。在他开枪的一瞬间,我总算把他的手臂撞到了一边。
子弹打中道边,弹飞了。
兰登猛地转过身来,脸气得煞白。
“你这个该死的白痴!”他说,“我差点儿打中油箱!”
“你也可能会打中你瞄准的那个人。”
“谁他妈在乎?反正我们再也不会从这儿经过了。那头猪居然胆敢侮辱一位安珀的王子!我这是为了你的荣誉。”
“我能维护自己的荣誉。”我告诉他。就在这时,某种冷酷、强大的东西攫住了我,我几乎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真要他死,也该我来动手,与你无干。”说着,我只觉得怒气填膺。
卡车驾驶室的车门“砰”地关上,车开走了。兰登低下了头。
“对不起,兄弟,”他说,“我本来没打算擅自行事。只不过,他们这种人竟用这种方式对你讲话,我太生气了。我知道我本该等你拿主意,让你照自己的心意处置他,或者至少应该先征求你的意见。”
“好了,算了。”我告诉他,“我们回路上继续前进吧。如果办得到的话。”
后轮陷在泥里,一直埋到挡泥板。我盯着它们,盘算着该怎么办才好。这时,兰登喊道:“好了,我抬保险杠,你抬后头,我们把它弄回路上去。最好放在左边车道上。”
他不是在开玩笑。
刚才他提到重力比平常小些,不过我觉得还没小到那种程度。我知道自己很强壮,可我还是怀疑自己究竟能不能抬起一辆奔驰车的尾部。
但话说回来,我必须试试看,因为他似乎觉得我能行,而我又不能让他知道我的记忆有问题。
于是我弯下腰,半蹲着抓紧车尾,然后开始伸直双腿。随着一阵咔吧咔吧的声音,后轮在潮湿的泥土里被拔了出来。我把车抬起来了,离地有差不多两英尺!车很沉——该死!确实沉得要命——可我办到了!
每走一步,我都会陷进泥里六英寸左右。但我还是把车抬起来了。那头的兰登也一样。
我们把它放回路上,落地的时候稍稍颠了两下。接着我脱下鞋,倒空里面的泥巴,扯把草擦了擦,然后拧拧袜子,掸掸裤腿,最后把鞋子扔进后座,自己光脚钻进前排。
兰登跳进车里,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呃,我再次向你道歉……”
“忘了它吧,”我说,“已经结束了,别再提了。”
“嗯,但我不希望你为这事儿记恨我。”
“不会的。”我告诉他,“不过下次再想在我眼前杀人的时候,别忘了管管你的急性子。”
“我会的。”他保证道。
“咱们走吧。”于是我们又上路了。
我们穿过一个满是石头的峡谷,又路过了一座高楼林立的城市,只是这些高楼似乎是用玻璃或类似东西建成的,看上去又薄又脆。我们经过时,城里的居民一窝蜂涌到街角,直愣愣地盯着我们。不过没人试图阻拦我们的去路,也没人从我们面前走过。粉红色的阳光穿透他们的身体,内脏和没来得及消化的食物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儿的查尔斯·福特们肯定会把今天的事儿讲上好多年。”我兄弟说。
我点头表示同意。
后来,道路完全消失了,我们仿佛行驶在一大张无尽延伸的硅片上。过了一会儿,它变窄了,成了我们的路。又过了一阵子,两旁出现了沼泽地,这些棕色的低洼地带真是臭气熏天。我发誓自己看见一头梁龙伸长脑袋,俯视着我们。接着,一片巨大的阴影从我们头顶飞过,那玩意儿长着类似蝙蝠的翅膀。天空是美丽的蓝色,太阳则呈现出毫不张扬的金色。
“油量不足四分之一了。”我告诉他。
“好吧,”兰登道,“在这儿停车。”
我把车停下,等着看他准备怎么办。
很长一段时间里——大概六分钟左右——他一言不发,然后说:“走吧。”
过了大约三英里,我们眼前出现了一大堆木头。我开车从旁边绕过去。木堆的一侧出现了一扇大门,兰登说:“停车,按一下喇叭。”
我照他说的做了。过了一会儿,这扇木门开始嘎嘎作响,在巨大的铁制铰链带动下朝里打开了。
“进去吧,”他说,“没危险。”
我开门进去,发现左边是三个带罩子的埃索牌加油机,它们后头还有间小屋。此情此景我再熟悉不过了,当然,我们以前都是在比较正常的环境下相见。我把车停在其中一个油泵前等着。
有人从亭子里走了出来,这家伙大概五英尺高,挺着个硕大无比的肚子,鼻头跟草莓似的,肩膀没准儿有一码宽。
“需要点儿什么?”他问,“加油?”
我点点头:“普通汽油。”
“再往前挪点儿。”他指挥道。
我照他说的做了,然后问兰登:“我的钱在这儿能用吗?”
“拿出来看看吧,”他说。我掏出钱包。
钱包里塞满橙色和黄色的纸币,角上印着罗马数字,数字后边还有“D.R.”两个字母。
在我检查这捆钞票时,兰登咧开嘴笑道:“瞧,我全弄好了。”
“很好。对了,我有点饿了。”
我们朝四周看了看,发现不远处有块巨大的广告牌。广告牌上,在这个世界贩卖肯德基炸鸡的家伙正望着我们。
“草莓鼻子”把剩下的一点油洒在外面,免得油箱里的油太满溅出来。随后他挂好油枪,走过来说:“一共八块钱。”
我递给他一张印着“5D.R.”的橙色纸币和三张“1D.R.”。
“谢了。”他把钱塞进口袋,“要检查一下机油和水吗?”
“嗯。”
他加了点水,告诉我机油没问题,还用一块脏兮兮的烂布条抹了抹挡风玻璃。接着他朝我们挥挥手,回到小屋里去了。
我们把车开到刚才看到的餐厅,发现它的名字是“肯尼王”,我们买到一满桶的肯德基炸蜥蜴和一桶淡啤酒,啤酒有点咸咸的。
吃完饭,我们在餐厅洗手间洗了把脸,把车开到大门前,按了按喇叭,一个右肩上扛着把戟的人过来开了门。
我们重新上路了。
一头暴龙跳到我们前头,迟疑了一下,接着自顾自地往我们左边去了。又有三头翼龙飞过我们头顶。
“真不想离开安珀的天空。”兰登说。天晓得是什么意思,我模模糊糊地咕噜了几声。
“我不敢一次弄完,”他继续道,“不然的话,咱们说不定会被撕个粉碎。”
“同意。”我当然同意。
“可话又说回来,其实我不喜欢这个地方。”
我点点头。我们继续向前行驶,最后,硅形成的平原被满地光秃秃的石头取代了。
“你现在准备干什么?”我冒险问了一句。
“既然现在天空已经完成了,我要试试地面。”他说。
那一大片石头随即变得稀疏起来,中间出现了黑色的土地。又过了一会儿,土地越来越多,石头则越来越少。最后,地上出现了绿色斑点。开始时不过是星星点点的一丛丛小草,但那种绿色真的是非常非常明快,与我所熟知的地球上的绿色完全不同。
草很快蔓延开来。
过了一会儿,路边稀稀拉拉地出现了几棵树。
接下来是一片森林。
一片多么奇妙的森林啊!
我从没见过如此高大、庄严的树木,树叶是浓烈、鲜艳的绿色,略带着一丝金黄。它们耸立在那里,直冲云霄。松树、橡树、枫树,还有许多我压根儿叫不出名字的树,全都硕大无比。我把车窗摇下一点,发现树林里微风轻拂,荡漾着奇异而醉人的芬芳。吸了几口之后,我决定把窗户全摇下来,让它一直敞开着。
“阿尔丁森林。”我的兄弟说道。我知道他说得没错。为了他的智慧、他的学识,我又是爱他,又是羡慕他。
“老弟,”我说,“你干得不错。比我想像的还要好。谢谢你。”
这话似乎吓了他一跳,仿佛他从未从哪个至亲口中听到过任何好话似的。
“我尽了全力,”他说,“而且我会一直如此,我保证。看!我们已经有了天空和森林!我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们已经过了中间点,到目前为止还没遇上什么大麻烦。我想我们的运气不错。你会给我一个摄政区吗?”
“是的。”我说。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不过如果是我力所能及的东西,那么我愿意给他。
他点了点头:“谢谢你。”
他从前是个杀气腾腾的小叛徒,我记得他总是很叛逆。过去,我们的父母一直极力想让他守规矩,可从来都不大成功。想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我们俩有着共同的父母,而我和艾里克、弗萝拉、凯恩、布雷斯、菲奥娜他们却并非如此,可能还有几个人也是这样。其他人的情况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但对我记得的那几个人,我非常肯定。
我们行进在裸露的泥土路面上,四周是成片的参天大树。这条路似乎永远没有尽头。这个地方让我感到很安全。时不时能看见一头受惊的小鹿,有时,路旁的狐狸也会让我们吓一跳。还有的地方,路面上印着不少蹄印。阳光透过树叶洒落在地,仿佛是某种印度乐器上紧绷的金色琴弦。轻拂的微风湿润而充满生气。我意识到自己了解这个地方。过去,我常常走在这条路上。我曾无数次来到阿尔丁森林,骑马,步行,在森林里打猎,躺在繁茂的枝叶下,手枕在脑后,双眼望着天空。我曾爬上这些巨人般的枝条,俯视这个变动不居的绿色世界。
“我爱这地方。”我几乎没意识到自己说出了这句话。兰登回答道:“你一直喜欢这儿。”我拿不准,但他似乎觉得有点好笑。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串音符。那是狩猎的号角声。我知道。
“开快点,”兰登突然说,“听上去像是朱利安。”
我加快了速度。
号角声再次响起,更近了。
“那些该死的猎犬会把车撕成碎片的,他的鸟还会拿咱们的眼睛当饭吃!”他说,“真不想在他全副武装的时候碰上他。不管他本来在追什么,他肯定更愿意狩猎自己的两个兄弟。”
“我现在的哲学是‘自己活,也让别人活’。”我告诉他。
兰登咯咯地笑了。
“多么离奇的想法。我敢打赌你坚持不了五分钟。”
号角再次响起,更近了。他骂了一声:“该死!”
车速表用北欧风格的古怪数字显示,我们的时速是七十五英里,在这样的路面上,我没敢再加快速度。
又是三下拖长的号角声,这次距离近多了。我听到了从左边传来的狗吠声。
“现在我们离实界已经很近了,但离安珀还远着呢。”我兄弟说,“就算躲进附近的影子里也没用。如果他的目标真是我们,他肯定会追来。或者让他的影子咬住我们不放。”
“那该怎么办?”
“跑快点儿,还有,祈祷他的目标不是我们。”
这一次,号角声几乎近在咫尺。
“该死!他开的是什么东西?火车头吗?”
“我猜是他创造的最快的那匹马——摩根斯坦。”
“创造”这个词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想了又想:是的,没错,我体内一个声音说,摩根斯坦确实是他用影子世界的元素创造出来的,他赋予了那头畜生飓风般的速度和打桩机的力量。
我刚想起自己以前和那东西有过节,然后就看见了他。摩根斯坦比我见过的所有马都高出至少六掌,眼睛的颜色像魏玛猎犬一样呆板,浅灰色的皮毛,蹄子像打磨过的钢铁般闪闪发光。它跑起来像风一样,这时已经追上了我们,而朱利安就伏在马鞍上——就是扑克牌上的那个朱利安。长长的黑发,明亮的蓝眼睛,身上穿着那副白色锁子甲。
朱利安微笑着朝我们挥挥手,而摩根斯坦一甩头,华丽的鬃毛像是在风中上下起伏的一面旗帜。它的腿则快得根本无法看清楚。
有一次,朱利安让人穿上我丢掉的衣服去折磨这头畜生。后来有天打猎的时候,我下马到它跟前去剥一头雄鹿的皮,结果它想踩死我。这时我已经又把窗户升起来了,它应该闻不到我的气味。但朱利安发现了我,我想我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他周围全是暴风犬。这种狗身体非常强健,还长着满口钢铁般的牙齿。它们也是从影子里来的——任何正常的狗都不可能这样奔跑。不过我很清楚,这儿的东西其实没有哪件真正称得上“正常”二字。
朱利安做了个手势,要我们停下。我看了兰登一眼,他点头道:“如果不停,他会把我们撞翻的。”于是我踩下刹车,慢慢停了下来。
摩根斯坦跟在我们后边,四肢在空中挥舞,接着四蹄着地,小跑过来。那群狗在周围打着转,舌头伸得老长,肋腹上下起伏。摩根斯坦身上有一层闪亮的光泽,我知道那是它的汗水。
朱利安用他那慢吞吞的腔调一字一句地对我们说:“真令人惊讶啊!”这时,一只巨大的黑绿色老鹰盘旋着落到他的左肩上。
“是的,没错。”我答道,“你过得如何?”
“哦,棒极了,”他说,“一直如此。你自己和兰登老弟怎么样?”
我告诉他:“我很好。”兰登也点点头道:“在这种时候,我还以为你会换一种消遣方式呢。”
朱利安把头一歪,透过挡风玻璃望着他。
“我喜欢屠宰畜生,”他说,“而且我一直很想念我的兄弟们。”
我感到后背有些发凉。
“刚才打猎的时候,我被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分了心。”他说,“在这种时候,我没料到里边竟然是你们二位。我猜你们不只是开车兜风而已,你们的目的地是安珀,没错吧?”
“没错。”我承认,“能否请教一下,为什么你会在这儿,而不是待在那儿呢?”
“艾里克派我来监视这条路。”他说话的时候,我暗暗把手放在腰间的手枪上。子弹恐怕没法穿透那层盔甲,不过可以考虑朝摩根斯坦开火。
“那么,我的兄弟们,”他微笑着说,“欢迎你们回来,祝你们一路顺风。过不了多久,咱们肯定还会在安珀见面的。再见。”说完,他转身走进了树林。
“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兰登道,“他要么是想去设个埋伏,要么就是想玩猫捉老鼠的把戏。”说着,他从腰带下取出一把手枪,放在大腿上。
我发动汽车,快速前进。
大约五分钟之后,我开始稍稍放下心来,就在这时,身后再次响起了号角声。我一脚踩下油门。虽然无论如何都会被他追上,但我希望尽力争取时间,把距离拉得越远越好。汽车倾斜着滑过一个个拐角,呼啸着冲上小山,穿越平原。有一次我差点儿撞上一头鹿,万幸的是,我在最后关头绕过了它,既没相撞也没降低速度。
号角声近了,兰登低声咒骂起来。
我有一种感觉:要开出森林还早呢。这个想法可真让我高兴不起来。
我们驶过一条长长的直道,差不多一分钟时间里,我们可以毫无顾虑地全速行驶。这一分钟里,朱利安的号角声离得远些了。可随后一段路又是弯弯曲曲的,我只好放慢速度。于是他再次逼近了我们。
过了六分钟左右,他出现在后视镜里,风驰电掣般一路向我们奔来。那群狗也跟在他左右,一边淌着口水,一边吠个不停。
兰登降下车窗。又过了一分钟,他探出头去,开始射击。
“该死的盔甲!”他说,“我肯定射中了两次,结果他屁事没有。”
“我真不想杀掉那头畜生。”我说,“不过没办法,试试摩根斯坦。”
“已经试过好几次了。”他扔下空枪,又掏出一把来,“要么是我的准头比我想像的还差劲,要么传言是真的:想杀摩根斯坦,你得用一颗银弹。”
这次他射杀了六只狗,但还有大概两打向我们紧追不舍。
我把自己的枪递给他一把,他又打死了五只狗。
“我要把最后一发子弹留给朱利安。”他说,“如果他靠得够近,就射穿他的头!”
对方离我们只有大约五十英尺了,且还在不断逼近之中。我一脚踩下刹车。有些狗没能及时停步,可朱利安突然消失了,一片阴影飘过我们的头顶。
摩根斯坦从车顶一跃而过。
人和马着地以后,转身面对我们。我猛地发动引擎,汽车向前冲去。
摩根斯坦优雅地跳开,躲过汽车。从后视镜上,我发现有两只狗已经把挡泥板撕了个粉碎。有几只狗横在路上,还有十五六只继续向我们追来。
“干得漂亮。”兰登说,“不过幸好它们没朝轮胎下口。这些畜生大概从没狩猎过汽车。”
我把剩下的那把手枪递给他:“再多杀几只狗。”
他仔细瞄准,一枪一个,又干掉了六只。
现在朱利安已经来到车旁,他的右手握着剑。
我按响喇叭,希望让摩根斯坦受惊,没成功。我朝它撞过去,可那匹马轻而易举地闪开了。兰登在座位上蜷低,右手拿枪,用左前臂作支撑,越过我瞄准对方。
“别开枪。”我说,“我准备下车对付他。”
“你疯了!”他说。我再次踩下刹车。
兰登还是放下了枪。
车一停,我猛地推开车门跳了出去——而且还光着脚!该死!
我屈身闪过一剑,抓住朱利安的胳膊把他拉下马来。他用覆盖着装甲的左手给了我的脑袋一拳,我痛得要命,眼前像点燃了无数焰火筒。
朱利安头晕眼花地躺在落马的地方。我周围全是狗,它们扑上来咬我,兰登则使劲儿踢它们。我一把抓起朱利安掉在地上的剑,用剑尖抵住他的喉咙。
“叫它们后退!”我吼道,“不然把你钉在地上!”
他尖叫着给狗下了命令,它们退开了。这时兰登抓住摩根斯坦的缰绳,跟马较上了劲儿。
“现在,我亲爱的兄弟,你想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吗?”我问。
冰冷的蓝色火焰在他眼中燃烧着,他面无表情地说:“想杀我就快动手。”
“什么时候杀你得看我高兴。”他完美无瑕的盔甲上沾满了泥,我颇为享受地看着这一幕,“在此期间,我想知道,你的命对你来说有多大价值。”
“当然是我的一切,还用说吗?”
我后退几步。
“起来,坐到后座上。”我命令道。
我拿走他的匕首,他上了车。兰登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用还剩一发子弹的手枪对准朱利安的头。
“为什么不杀了他?”
“他还有用,”我说,“他能告诉我们很多事情。再说前头路还长呢。”
我发动汽车。那群狗在周围转悠,摩根斯坦则跟在车后慢跑。
“恐怕我对你们不会有多大用处。”朱利安道,“无论你们怎么折磨我,我也只能说出我所知道的事,而我知道的并不多。”
“先从你知道的说起好了。”我说。
“现在看来艾里克的位置最有利,”他告诉我们,“因为事情发生的时候他就在安珀。至少我是这么看的,所以我决定站在他这边。如果是你们中的一个处在这个位置,我大概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艾里克派人守住了最主要的通道。我在阿尔丁,杰拉德控制了南边的海路,凯恩则在北部水域。”
“本尼迪克特呢?”兰登问。
“不知道,我没听人说起过他的事。也许他和布雷斯在一起。也许他在影子里的什么地方,根本没听说这里的情况。他甚至可能已经死了。我们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了。”
“你在阿尔丁有多少手下?”兰登问。
“一千多,”他说,“有的大概正盯着你们呢。”
“要是他们想要你活命,最好看看就算了,别做什么多余的动作。”兰登说。
“你说得没错。”他回答道,“我必须承认,科温很精明,他没有杀了我,而是带我一起走,这么一来,你们也许还有机会走出森林。”
“你想活命,当然会这么说。”兰登道。
“我当然想活下去。你们会放过我吗?”
“为什么?”
“作为刚才那些情报的报酬。”
兰登大笑起来。
“你给的实在太少了,我敢说还能从你身上榨出不少东西来。一有机会停车,咱们就来试试。走着瞧吧。你说呢,科温?”
“走着瞧。”我说,“菲奥娜在哪儿?”
“我想是南边什么地方。”朱利安答道。
“迪尔德丽呢?”
“不知道。”
“莉薇拉?”
“在芮玛。”
“好吧,”我说,“我猜你已经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我们了。”
“当然。”
我们继续向前,好一阵子没再开口。终于,树木变得稀疏起来。摩根斯坦早就不见了,不过朱利安的猎鹰还时不时地一闪而过。眼前是一个上坡,我们正朝两座紫色山峰的中间地带前进。油量只有四分之一多一点了。不到一个小时,道路两侧就全变成了高耸的岩石。
“设路障的好地方。”兰登道。
“看起来是这么回事。”我说,“你怎么说,朱利安?”
他叹了口气。
“没错。”他说,“前面不远就有一个。你们知道怎么通过。”
我们知道。我们来到一道路卡前,一个身穿棕绿色皮甲的守卫拔出剑走了过来。我弯弯手指,让他往后座看。“瞧见了?”
他看了,而且还认出了我们。
他赶紧跑过去打开路卡,还在汽车经过时朝我们敬礼。
我们又通过了两道路障。不知什么时候,猎鹰飞走了。现在的海拔已经有好几千英尺。前头是一个悬崖的坡面,我在上坡之前把车停了下来。我们的右手边是深不见底的峭壁。
“下车,”我说,“你需要散散步。”
朱利安脸色发白。
“我不会求你的。”他说,“我绝不会为了活命而趴在地上求你。”说着,他下了车。
“该死,”我说,“我已经好几个星期没享受过有人趴在脚下的滋味了!嗯……去那儿站到崖边。请再靠边点儿。”兰登的手枪一直指着他的头。“刚才,”我说,“你说不管谁处在艾里克的位置上,你都会为这个人效力。”
“没错。”
“往下看。”
他看了。这儿离崖底真的很远。
“好吧。”我说,“情况也许会突然发生变化,到时候别忘了你自己说过的话。还有,别忘了,换了别人,你很可能已经死了。记住在这种时候是谁放了你一马。来吧,兰登。咱们走。”
我们扔下他,继续前进。朱利安呼吸沉重,眉头紧锁在一起。
我们驶上崖顶。汽油快没了,我扳到空挡,熄了引擎,开始靠惯性下滑。
“我一直在想,”兰登说,“你还像过去那么精明。换了我,大概会为刚才的事杀了他。但我想你是对的。如果我们能占到上风,他很可能会转到我们这边来。当然,在这之前他还是会把刚才的事报告给艾里克的。”
“当然。”
“而且你比我们任何人都更有理由杀掉他。”
我微微一笑。
“政治、法律和交易里都不该掺杂个人感情。”
兰登点燃两根烟,把其中一根递给我。
透过烟雾,我看见了大海的一角。金色的太阳还高悬着,天空却呈现出夜晚才有的深蓝色。在这样的天空下,海面像丝绸一般光滑,颜色深厚而饱满,优雅的宝蓝色海水几乎接近紫色。看着它,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我开口吟唱起来,用的是一门我从没意识到自己懂得的语言。那是《渡水者之歌》。兰登一直听到结束,才问道:“很多人都说这是你写的,是真的吗?”
“太久了,”我告诉他,“我记不清了。”
悬崖越来越朝左面弯曲,我们朝下驶过它,往一个长满树木的山谷前进。大海越来越多地进入了我们的视线。
“卡巴灯塔。”兰登指指一座巨大的高塔。那个灰色的大家伙矗立在海中,离海岸有好几英里。“我差点儿把它给忘了。”
“我也是,”我答道,“回到这儿来的感觉真奇怪。”这时我才发现,我们说的不是英语,而是萨理语。
大约半小时后,我们到了谷底。我一直等到再也滑不动了,才重新发动引擎。左边的灌木丛里,一大群深色羽毛的鸟儿被引擎声惊得飞上天去。一头长得像狼的灰色动物从藏身之处跑出来,猛地冲进旁边的树丛里。原来它正在窥视一只小鹿,听到动静,小鹿也跳开了。这个山谷虽然并不像阿尔丁森林那样长满高大的树木,但也郁郁葱葱,十分清秀。山谷形成一道持续的缓坡,一直通向远处的大海。
左边的山峰不断向上攀升。我们在山谷里一路向前,眼前越来越开阔。刚才我们滑行下来的那道斜坡不过是一系列高耸入云的大山的一部分。离海越近,山就越高大,它们仿佛身披五彩的斗篷,绿色、紫红色、淡紫色、金色和靛青色不断变换。从山谷里看不见它们朝海的一面。最远的也是最高的那座山的顶峰盘旋着几片淡淡的白云,时不时还被太阳镀上一丝金色。那个最高点就是我们的目的地。据我推测,我们离那儿还有大约三十五英里,可汽油已经快没了。我感到一股渴望之情油然而生。兰登也盯着同一个方向。
“它还在那儿。”我说。
“我都快忘了……”兰登答道。
换挡的时候,我发现裤子竟发出淡淡的光彩,越接近脚踝处变得越窄,裤子的翻边也消失了。接着,我的眼光被衬衣吸引住了。
它现在更像件外套,黑色的面料上,带着银色镶边;腰带也变宽了很多。
凑近一看,我发现外侧的裤缝上还有道银线。
“我发现我已经打扮停当了。”我想看看兰登听了这话会有什么反应。
兰登咯咯地笑了,我这才看见他的裤子不知何时变成了棕色,上头还有红色镶条,衬衣也成了橙色和棕色。一顶带黄边的棕色帽子放在座椅上。
“我正想你什么时候才会发现呢。”他说,“感觉如何?”
“很不错。”我告诉他,“顺便告诉你,我们快没油了。”
“太晚了,已经没什么办法好想了。”他说,“我们已经进入了实界,在这儿摆弄影子费劲得要命,而且肯定会被发觉。恐怕待会儿只好步行了。”
剩下的汽油坚持了两英里半,我把车滑到路边停下。地上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太阳开始挥手告别了。
我伸手去拿放在后座上的鞋,它们已经变成了黑色的靴子。我一摸,听到后座上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咔哒作响。
是一把带剑鞘的银剑,重量刚刚好,剑鞘挂在腰带上非常合适。还有我的黑色斗篷,连领口边银制的玫瑰形扣子也没少。
“你是不是以为自己永远失去它们了?”兰登问。
“差不多。”
我们下车开始步行。夜晚的空气非常凉爽,有种生机勃勃的味道。东边的天空中已经出现了几点繁星,太阳则正准备上床睡觉。
我们一路跋涉,过了一会儿,兰登说:“我觉得不对劲儿。”
“什么意思?”
“这一路走得太容易了,”他说,“我可不喜欢这样。在阿尔丁森林之前,我们根本没碰上什么麻烦。没错,在阿尔丁,朱利安想收拾咱们。但我觉得……我们轻而易举地走了这么远,我简直怀疑这是有人故意安排的。”
“我也这么想过。”我撒了个谎,“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
“我有点儿担心,”他说,“没准咱们正一步步朝人家设好的陷阱里钻呢。”
我们沉默了几分钟。
然后我问:“是埋伏吗?树林太安静了。”
“我不知道。”
我们又走了两英里,太阳已经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以下。夜空一片漆黑,上边布满了明亮的星星。
“我们这种身份的人真不该这么步行。”兰登说。
“没错。”
“可我又不敢把我们的马唤来。”
“我也是。”
“你怎么评估现在的情况?”兰登问。
“死亡与毁灭,”我说,“我感到它们正在逼近。”
“你觉得我们该离开大路吗?”
“我也这么想来着。”我又撒了个谎,“依我看,往旁边走一点儿不会有什么害处。”
于是我们离开了大路。
我们在大树间穿行,走过岩石和灌木投下的阴影。银色的大月亮慢慢升起,照亮了夜空。
“我有种感觉,我们不会成功。”兰登告诉我。
“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这种感觉呢?”我问。
“理由很多。”
“比如?”
“我们走得太远太快,”他回答道,“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样。现在我们已经进入实界,来不及回头了——没法利用影子,只能靠自己手中的兵刃。”他身上也别着刀,一把泛着金属光泽的短刀,“我觉得也许是艾里克把咱们引到这儿来的。现在我们毫无办法。但愿是我想错了,真希望从这儿开始,每前进一步都会遇到重重阻碍。”
我们又走了一英里,然后停下来抽根烟,还用手遮住烟头发出的火光。
“美好的夜晚。”我对着兰登和清凉的晚风说。
“嗯……那是什么?”
我们身后不远处的灌木丛里发出微弱的沙沙声。
“也许是什么动物。”
他拔刀在手。我们静静地等了几分钟,但再没听到任何声音。于是他收刀入鞘,我们又上路了。
身后再没有传来什么声音。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前面有动静。
我瞥了兰登一眼,他朝我点了点头,我们更加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去。
远远望见柔和的火光,似乎是一堆营火。
我们没再听到什么动静。我做了个手势,带头朝右边树林里的那团火走去。兰登耸耸肩,默认了我的决定。
我们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走到营地。四个男人围坐在营火边,还有两个在一旁的阴影里熟睡。树桩上绑着个女孩儿,她背对我们,可她的背影还是让我的心跳猛地加快了速度。
“这难道是……”我喃喃地说。
“没错,”兰登答道,“我想是她。”
就在这时,她转过头来,证实了我的猜测。
“迪尔德丽!”
“这娘们儿在搞什么鬼?”兰登道,“看看这些家伙的颜色,我敢说他们要带她回安珀。”
他们身着黑色、红色和银色的服装,这是扑克牌上和我记忆中艾里克的颜色。
“既然艾里克想要她,我就不能让他称心。”我说。
“我对迪尔德丽从来没什么感情,”兰登说,“不过我知道你很喜欢她,所以……”他说着拔出了刀。
我也拔出剑来。“准备。”我弓起身子。我们冲上前去。总共花了两分钟左右,一切都结束了。
她望着我们,火光把她的脸庞变成了一张扭曲的面具。她又是哭又是笑,用一种受到惊吓的声音大声叫喊我们的名字。我斩断她身上的锁链,帮她站起身。
“向你致意,妹妹。愿意加入我们,向安珀进发吗?”
“不。”她说,“谢谢你们救了我的命,但我想保住它。你们去安珀干吗——哦,好像我不知道似的。”
“王位在召唤,”兰登说,这事儿我还是头一次听说,“而我们对此很感兴趣。”
“聪明的话就离开这儿,好好多活几年。”她说。虽然她很疲惫,还有些脏兮兮的,但上帝!她还是那么可爱。
我伸手拥抱她,轻轻拍拍她的肩,因为我想这么做。兰登找到了一袋酒,我们坐下喝了一杯。
“艾里克现在是安珀唯一的王子,”她说,“军队也效忠于他。”
“我不怕艾里克。”我回答道,心里明白自己对此并没有把握。
“他绝不会让你们进入安珀。”她说,“我一直被关在那儿,直到两天前才从一条秘密通道逃了出来。我以为自己可以逃到影子里去,等事情平息下来再说。可离实界这么近,这么做太困难了。他的人今早发现了我,要带我回去。如果我回去了,他可能会杀了我。不过我也说不准。就算不杀我,我也仍然只是他城里的一个木偶罢了。我觉得艾里克疯了,但我同样说不准。”
“布雷斯呢?”兰登问。
“他从影子里送了些东西进来,把艾里克搅得心烦意乱。他从来没拿出真正的实力进攻,所以艾里克很担心。而且,虽然艾里克的右手总是拿着权杖不放,但王冠和权杖的归属其实还是个问号。”
“明白了。他提到过我们吗?”
“他没提到过你,兰登。但他说起过科温。他仍然害怕科温会回到安珀。再往前大约五英里,相对还算安全。但那之后,每一步都布满危险。每棵树、每块岩石后头都有陷阱和埋伏。是为布雷斯和科温准备的。他想要你们至少深入到这里,这样既不能利用影子,也无法轻易逃脱他的控制。不管是你们中的哪一个,都不可能毫发无伤地进入安珀。”
“但你逃出来了……”
“不一样。我是往外跑,不是想进去。也许他对我没有像对你或布雷斯那样严加防范,因为我是个女人,又没什么野心。而且你们已经看到了,就算这样,我也没能成功。”
“你现在已经成功了,妹妹,”我说,“只要我的剑还能为你舞动。”她在我的额头印上一吻,还捏了捏我的手。我从来抵抗不了这一招。
“我敢说有人在跟踪我们。”兰登说,他做了个手势,我们三人一同消失在黑暗中。
我们一动不动地趴在一丛灌木下,监视自己走过的路。
过了一会儿,我们又压低声音交谈起来,结论是我必须立刻作出决定。问题其实很简单:接下来怎么办?
这个问题太重大了,我无法再拖延下去。我知道不能信任他们,就算是对亲爱的迪尔德丽也不行。可如果我不得不对什么人说实话,他们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兰登一直跟我一起行动,已经陷得很深了,而迪尔德丽则是我最宠爱的妹妹。
“亲爱的弟弟妹妹,”我对他们说,“有件事我必须告诉你们。”话音未落,兰登的手已经放到了刀把上。瞧瞧我们彼此有多信任。我能听见他在心里不住盘算,他在对自己说:科温带我来是为了出卖我。
“如果你带我来是想出卖我,”他说,“你休想把我活着带回去。”
“你开玩笑吗?”我问,“我需要的是你的帮助,不是你的脑袋。我想说的是,我他妈根本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我猜到了不少东西,可我并不真的知道我们究竟在什么鬼地方,安珀究竟是什么,或者为什么我们要趴在这儿躲着艾里克的部队。”我告诉他,“还有,我到底是谁。”
一段长长的沉默。随后,兰登低声问:“你什么意思?”
“就是,你在说什么?”迪尔德丽附和道。
“我的意思是,”我说,“我耍了你,兰登。你不觉得奇怪吗?我一路上除了开车什么也没干。”
“你是老板,”他答道,“而且我猜你在策划。路上你干了不少事,干得非常精明。我知道你就是科温。”
“这件事我自己也是两天前才知道,”我说,“我知道自己是那个被你称作‘科温’的人。但之前我遇上了车祸,头部受了伤——等天亮些我可以让你们看看伤疤——失去了记忆。你们谈到影子,而我根本不知所云。安珀的事我也想不起多少,我只记得我的兄弟姐妹们,还有就是不能相信他们。这就是我的情况。现在怎么办?”
“上帝!”兰登道,“没错,现在我明白了!路上有不少小事让我觉得很奇怪,现在总算清楚了……你是怎么把弗萝拉完全蒙在鼓里的?”
“运气,”我说,“我猜还有天生的狡猾。不对!不是这样!她太蠢了。可现在,我真的需要你们。”
“你觉得我们能逃进影子里吗?”迪尔德丽问,这话不是对我说的。
“我觉得行,”兰登说,“但我不想这么干。我想看着科温走进安珀,还想看艾里克的头插在杆子上。为这,我情愿冒点儿险,所以我不会回头。愿意的话你可以自己到影子里去。你们都当我是个懦夫、一个吹牛大王,现在你们等着瞧吧。我会坚持到底的。”
“谢了,兄弟。”
迪尔德丽接口道:“我只能借《仲夏夜之梦》里的台词来表达我现在的感情——‘真不巧竟在月光下碰见你’。”
“没有我们,你这会儿还绑在树桩上呢。”兰登反驳说,她没吭声。
又过了一会儿,有三个男人进入营地四下张望。接着,其中两个弯下身,在地面上嗅个不停。
他们朝我们所在的方向看过来。
“咱们被堵住了。”兰登小声说。他们开始向我们靠近。
虽然光线很暗,但我还是看清了。他们四脚着地,月光在他们灰色的衣服上闪烁着。随后,我眼前出现了追踪者们那六只闪闪发光的眼睛。
我的银剑刃刺穿了第一只狼,它发出一声人类的哀嚎。兰登一刀砍掉了另一只的脑袋。这时,我看见迪尔德丽举起一只,把它猛地撞在膝盖上,只听“啪”的一声脆响,折断了它的脖子。这可真让我大吃一惊。
“快来,用你的剑。”兰登说。几声惨叫,我把他的猎物刺了个对穿。
“咱们最好赶快离开。”兰登说,“这边走!”我和迪尔德丽跟了上去。
“我们去哪儿?”过了很久,迪尔德丽终于忍不住开口了。到这时,我们已经在矮树丛里偷偷摸摸地走了大约一个小时。
“去海里。”他答道。
“为什么?”
“那儿有科温的记忆。”
“哪儿?怎么回事?”
“当然是芮玛。”
“那儿的人会杀了你,再把你的脑袋拿去喂鱼。”
“我不会进去。到了海边就由你负责,还要由你去说服你的姐妹。”
“你是说叫他再次通过‘试炼之阵’?”
“没错。”
“太危险了。”
“我知道……听着,科温,”他说,“最近你对我很不错。万一你不是真正的科温,你就死定了。不过你肯定是,你不可能是别的什么人。即使失去了记忆,我从你的行动中还是能看得出来。不,我敢拿你的性命打赌。冒个险,去试试那个叫作‘试炼之阵’的东西。它很可能会恢复你的记忆。怎么样?你愿意吗?”
“大概吧,”我说,“不过‘试炼之阵’究竟是什么?”
“芮玛是幻影城,”他告诉我,“它是安珀在海里的倒影。在那儿,安珀的一切都被原样复制,就像在镜子里那样。莉薇拉的族人居住在那儿,就像住在安珀一样。我跟他们以前有些小过节,他们恨我,所以我不能陪你进去。不过只要你好好跟他们说,也许再暗示一下此行的目的,他们应该会让你使用芮玛的‘试炼之阵’。这是安珀那个‘试炼之阵’的倒影,我觉得它有相同的效果。也就是说,赐予我们父亲的儿子在影子里穿行的能力。”
“这种能力对我能起到什么作用?”
“它应该可以让你记起自己是谁。”
“那么我愿意。”
“好样的。既然已经决定了,我们就一直往南。距离下海的阶梯还有几天路程……你会和他一起去吧,迪尔德丽?”
“我和我的哥哥科温一道走。”
我知道她会这么说的,这让我觉得很高兴。我有些害怕,但确实很高兴。
我们整夜步行,途中三次避开了全副武装的巡逻队,直到天亮才在一个洞里睡了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