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酒,酒是最终原因,这是他终于不再酗酒而清醒过来之后逐渐相信的。不是上帝,不是撒旦,不是他那在天的爸妈之间的什么深层次的性心理斗争。只是酒。他被威士忌拎着耳朵走,这稀奇吗?他是爱尔兰人,他是个牧师,再加上点打击,他就会出局。
他从波士顿的神学院毕业到了马萨诸塞的洛维尔任职,是一个在城市里的教区。他的教民们都爱他(他不愿意用一群教徒这样的说法来称呼他们,因为他认为一群是用来形容飞向城市垃圾场的海鸥的),但是在洛维尔待了七年之后,卡拉汉开始心神不宁起来。和主教教区的邓肯主教谈话时,他用了当时流行的所有时髦术语来描述自己的不安:失范,城市不适症,日益严重的同感匮乏,和圣灵生活的疏离感。谈话之前,他还在卫生间里喝了几小口,所以他那天特别能言善辩。雄辩并不总是由信仰而来,反倒常常由酒瓶中来。但他并没有撒谎。他相信自己在邓肯的书房里说过的话。每一个字都相信。就像他相信弗洛伊德,相信未来的弥撒都会用英语来做,相信林顿·约翰逊向贫困开战是高贵的,也相信对越南的扩大战争是愚蠢的:人们陷在齐腰深的烂泥里,然后那个大弱智还说继续前进,就像那首老歌里唱的那样。他基本上完全相信这些观念(如果它们是观念而不仅仅是鸡尾酒会上的闲谈的话),因为它们在智力的交易板上成交额很高。社会良心上升了二又三分之一点,家庭和家园下降了四分之一点但仍然是最基本的蓝筹股。后来这些都变得简单了。后来他明白了,不是因为精神不安定他才喝了太多酒,而是因为喝了太多酒他才精神不安定的。你想要抗议,想说不是那样的,或者不完全是那样的,这再容易不过了。但就是那样,完全是那样的。上帝的声音平静而细微,像飓风之中一只麻雀的声音,先知以赛亚是这么说的,我们都说谢啦。如果你大部分时间都烂醉如泥,你是很难听到那么细微的声音的。卡拉汉离开美国到罗兰的世界以后,计算机革命才发明了缩略词GIGO——无用输入,无用输出——但是他已经在匿名酒鬼会上听到有人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你在旧金山把一个混球放上开往东海岸的飞机,那么同一个混球会在波士顿下飞机。而且他腰带下面通常还会别着四到五瓶酒。不过那是后来的事了。一九六四年的时候,他相信着他一直相信的东西,还有很多人殷切地想帮助他找到自己的路。他又从洛维尔去了俄亥俄州的斯伯弗德,德顿的某个郊区。他在那里待了五年,然后又开始心神不宁起来。因此他又开始说那些话了。在邓肯主教的书房里说过的那些话。那些让你越来越堕落的话。失范,精神疏离(这次是和他的农村教民之间的疏离)。是的,他们喜欢他(他也喜欢他们),但仍然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确实有什么东西不对劲,特别是教区边上安静的酒吧里(那里的所有人都喜欢他),还有他住所的酒柜里。除非少量饮酒,否则酒精会变成毒药,卡拉汉每晚都在给自己下毒。是他生活方式里的毒药,而不是世界或是他灵魂的状况让他堕落的。难道这不是一直很明显吗?后来(在另一次匿名酒鬼会上)他听到一个人把酒精和酒瘾比作客厅里的大象:你怎么可能绕得过去呢?卡拉汉没有告诉他答案,那时他仍然处在戒酒后的第九十天,所以他必须安静地坐在那里,不能发言(“把塞住耳朵的棉球拿出来堵住嘴,”年长的人提出了这样的建议,我们都说谢啦),但他仍然可以告诉他,确实是这样。你可以绕开大象,如果那是一只有魔力的大象的话,如果它有这个力量——就像影子一样——用乌云罩住人们的思想。让你真的相信你的问题是灵魂上和精神上的,而跟酒精一点关系都没有。仁慈的耶稣啊,单是由于酒精引起的快速眨眼和睡眠不足就足够把你弄得一团糟了,但当你喝得起劲的时候是想不到这一点的。饮酒过量会让你的思考过程变得像马戏表演一样:小丑们挤作一团从一辆小车里滚出来。清醒的时候,你回头看看,你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让自己皱眉头(“我坐在酒吧里指点江山,把国计民生的大事一肩挑,然后却怎么都找不到自己的车停在哪儿了。”会上一个朋友是这样回忆的,我们都说谢啦。)你想的那些事就更不像样了。你怎么能整个上午都在呕吐而下午的时候相信自己在经历精神危机呢?但他就是那样。他的上级们也是这样,可能是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也有魔力大象方面的问题。卡拉汉开始想,是不是一个更小的教堂,一个农村的教区,能让他重新恢复与上帝和他自己之间的联系。所以,在一九六九年的春天,他又来到了新英格兰。这一次是新英格兰的北部。他在缅因州的耶路撒冷地这个舒适的小镇上开了一家店铺——卖包和行李箱,还有十字架和十字褡。在那里他碰到了真正的魔鬼。跟它直面相对。
他逃跑了。
“有一个作家过来找我,”他说,“一个叫本·米尔斯的人。”
“我想我读过他的一本书,”埃蒂说,“那本书叫做《空中之舞》。说的是一个男人因为兄弟犯下的谋杀案而被绞死的故事?”
卡拉汉点点头。“是那本书。同来的还有一个叫做马修·贝克的老师,他们都相信撒冷之地有正活动着的吸血鬼,而且是可以产生别的吸血鬼的那种。”
“还有别的种类的吸血鬼?”埃蒂问,他想起了在庄严剧院看过的上百部电影,还有在达利杂货店买的(有时是偷的)可能有上千本的连环画册。
“有的,我们一会儿再说那个,但是现在还是别管了。最重要的是,有一个男孩也相信这个。他大概和你们的杰克差不多大。他们没有办法说服我——刚开始的时候不能——但他们却已经深信不疑,要反驳他们的信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镇子上确实发生着诡异的事情,这一点是很确定的。不停的有人失踪。镇上弥漫着恐怖的气氛。现在我们坐在阳光下是很难回头描述那种气氛的,但那恐怖的气氛当然确实是可以感觉得到的。我当时不得不主持另一个男孩的葬礼。他的名字叫丹尼尔·克里克。我觉得他很可能不是镇子上被吸血鬼所害的第一个人,而且他绝对不是最后一个,但他是第一个被确认死掉的。在丹尼尔·克里克葬礼的那一天,我的人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也不再讨论我一天要喝多少威士忌了。我脑袋里的某种东西改变了。我感觉到了。就像摁下了一个开关一样。尽管我已经多年未喝酒了,但那开关仍然开着。
苏珊娜想:那时你穿越隔界了,卡拉汉神父。
埃蒂想:那时你成为十九了,伙计。或者也可能是九十九。或者两者都是也说不定。
罗兰只是听着。他的脑中没有任何想法,完全是一个语音接收机器。
“那个作家,米尔斯,爱上了镇上一个叫苏珊·诺顿的姑娘。吸血鬼抓走了苏珊。我相信他那样做有一部分是因为他有能力那么做,也有一部分是为了惩罚米尔斯胆敢组织一群人——一组卡-泰特——试图找到他的行踪。我们找到了吸血鬼买下的那个地方,是个叫马斯藤之屋的老房子。住在那里的东西名叫巴洛。”
卡拉汉坐着,沉思着,目光从眼前的几个人飘到过去的日子里。终于他又开始讲了。
“巴洛已经走了,但他把姑娘留在了那里。还有一封信。那封信是给所有人的,但主要是写给我的。我刚刚看到躺在马斯藤之屋地窖里的姑娘,便明白了先前人们说的都是真的。为了确认,随行的医生检查了她的胸口,测了一下她的血压。没有心跳。血压为零。但当本把小木棍扎到她身上的时候,她活过来了。血流了出来。她尖叫着,不停地尖叫着。她的手……我还记得她的手投射在墙上的影子……”
埃蒂伸手抓住了苏珊娜的手。他们听得心惊胆战而又将信将疑。这可不是在说那辆被混乱的电脑系统控制的会说话的火车,也不是在说变成低等人的男男女女。现在讲的这件事关系到看不到的魔鬼,而这个魔鬼已经来到了他们把杰克拉到这个世界来的地方。或者是荷兰山的守门人所在的地方。
“那个巴洛在那封信里对你说了些什么?”罗兰问。
“他说,我的信仰是脆弱的,我会自己毁了自己。当然,他说的不错。在那之前我惟一相信的东西就是布什米尔酒。只不过我自己没意识到这一点罢了。酒也是吸血鬼,但往往你要遇到一个吸血鬼之后才知道另外一个也是。
“和我们在一起的那个男孩相信这个吸血鬼中的王子的下一个目标是杀他的父母,或者把他们也变成吸血鬼。为了复仇。你知道,这个男孩曾被吸血鬼抓走过,但是他逃走了,还干掉了吸血鬼的同党,一个叫斯特瑞克的人形怪物。”
罗兰点点头,他觉得这个孩子听上去越来越像杰克了。“他的名字是,什么?”
“马克·派特瑞。我和他一起去了他家,还带着我能想到的教堂里可能有用的所有东西:十字架,圣袍,圣水,当然了,还有《圣经》。但是我已经开始认为那些东西不过是象征而已,那是我的致命伤。巴洛在那儿。他抓住了派特瑞的父母。然后他抓住了那孩子。我举起了十字架。它闪着光。它让巴洛受了伤。他尖叫着。”卡拉汉想起了那痛苦的尖叫声,笑了。那笑容让埃蒂的心里一凛。“我对他说如果他胆敢伤害马克,我就杀了他,在那时我是办得到的。他也知道这一点。他说在我那么做之前他就会拧断那孩子的喉咙。他也是办得到的。”
“僵局,”埃蒂咕哝着,他想起了那次在西海边上,他和罗兰也是这样对峙着,情形惊人的相似。“僵局,宝贝儿。”
“后来怎么样了?”苏珊娜说。
卡拉汉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开始搓自己满是疤痕的右手,就像罗兰揉自己的臀部那样,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动作。“吸血鬼提了一个建议。他说如果我放下十字架,他就放了那孩子。我们赤手空拳地来决斗。他的信仰对我的信仰。我同意了。上帝帮帮我,我竟然同意了。那男孩”
那男孩突然消失了,像一摊黑水一样突然消失了。
巴洛看上去变得比以前高大了。他的头发,本来是按照欧洲的样式全部梳到后面,现在则都飘了起来。他穿着黑色的西装,很端正地打了一条鲜红的领带,在卡拉汉看来,他与身边的黑暗浑然一体。马克·派特瑞的父母死在他的脚下,头骨都被打碎了。
“现在该你履行协议了,巫师。”
但他为什么要那样做呢?为什么不把他赶走,在这个夜晚做个了断呢?或者为什么不干脆杀了他?这个想法有什么地方不对劲,非常不对劲,但他就是找不出是哪儿不对劲。以前精神危机时曾有点作用的流行词现在帮不上任何忙。这不是失范,或是同感匮乏,也不是二十世纪的存在主义伤感;这是个吸血鬼。而且——
而且他的十字架,刚才还闪闪发光,现在已经黯淡了。
恐惧跳进了他的腹中,像一团搅在一起的滚烫金属丝。巴洛穿过派特瑞家的厨房,一步步向他走过来。清楚到卡拉汉可以看到那东西的尖牙,因为巴洛微笑着。胜利者的微笑。
卡拉汉倒退了一步。两步。突然他的屁股撞到了桌子边缘,桌子向后顶到了墙上。现在他无路可退了。
“看到一个人的信仰失败了,我也很伤心。”巴洛说,他伸出手来。
为什么他不伸出手去呢?卡拉汉手上的十字架已经完全没有光芒了。现在那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膏,是他母亲在都柏林纪念品小店里买的便宜货,很可能还把价杀得很低。十字架上的那种力量,在他双臂注入足以撞倒墙壁和击碎岩石的精神电力的那种力量,已经消失了。
巴洛一把夺过十字架。卡拉汉撕心裂肺地叫着,就好像一个孩子突然明白了大人用来吓唬他的鬼怪原来都是真的,而且一直藏在衣柜里伺机而动。他听到了一个声音,这个声音在他以后的生活中一直阴魂不散,从纽约到美国隐秘高速公路,再到让他最终清醒过来的托皮卡的匿名酒鬼会上,从那边世界的最后一站底特律一直到这边的卡拉·布林·斯特吉斯,这声音一路纠缠着他。当他的额头上留下疤痕、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他会记起这个声音。他到死也忘不了那个声音。那是巴洛把十字架掰开时发出的刺耳的断裂声,还有他把那丢在地板上时发出的空洞的嘣的一声。他还记得巴洛逼近的时候自己的祈祷词是多么荒谬:上帝啊,我需要喝一杯。
神父看着罗兰、埃蒂和苏珊娜,他脸上的表情告诉大家他在回忆一生中最糟糕的经历。“匿名酒鬼会上你会听到各种各样的谚语和口号。每当我回忆那天晚上的事情,回忆巴洛抓住我肩膀时,我总会想起其中的一个谚语。”
“哪一个?”埃蒂问。
“向上帝祈求的时候要当心,”卡拉汉说,“因为你很可能就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你得到了要喝的东西。”罗兰说。
“啊,是的,”卡拉汉说,“我喝了。”
巴洛的手强劲有力,无法挣脱。卡拉汉被他拽到跟前的时候突然明白了会发生什么。不是死亡。和这比起来,死亡还算仁慈的。
不,求你了不要这样,他想这样说,但是嘴里只发出一声低沉的呻吟。
“是时候了,神父。”吸血鬼在他耳边说。
他把卡拉汉的嘴贴在自己散发着恶臭的冰冷的喉咙上。这不是失范,不是社会职能不健全,也不是民族或种族问题的衍生物。只有死亡的味道,和一根张开的、颤动的、流淌着巴洛有毒的死亡之血的血管。这不是存在主义的失落,不是后现代主义对于解体的美国价值体系的哀悼,甚至也不是西方人宗教—心理方面的罪孽。只有想要维持呼吸的努力,或是把脑袋扭开的企图,或者两者都有。但他都做不到。仿佛已经过了千万年之久,他的脸颊、额头和下巴上涂满了巴洛的血,就像打仗时士兵们脸上的颜料一样。没有用。最后他像一个被酒精揪住了耳朵的酒鬼必然会做的那样:他喝了。
喝三口。没你事了。
“那孩子逃脱了。我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巴洛也放我走了。杀了我他也得不到任何乐趣,对不对?是的,让我活着他才觉得有趣。
“我在镇上游游荡荡晃了一个小时,或者更长时间,那个镇子也让我觉得越来越不真实。世界上并没有多少第一类型的吸血鬼,感谢上帝。因为第一类吸血鬼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把一个地方变成地狱。镇上一半的人已经感染了,但我竟然像个睁眼瞎——或者我太震惊了——根本没有意识到。没有任何一个新吸血鬼靠近我。巴洛已经在我身上打下了他的烙印,就像上帝打发该隐到诺德去之前也在他身上打下自己的印记一样。就像你们说的话,他的誓言和使命,罗兰。
“那条小巷里,斯宾塞药店的旁边有一个喷泉,那里的水可以饮用。一些年之后,公共卫生局将不再认可那样的喷泉,但是在那个时代,每个小镇都有一两个。我在那里洗掉了脸上和脖子上沾的巴洛的血。然后我去了我的教堂,圣安德鲁斯。我打定了主意要向上帝祈求再给我一次机会。神学家们认为所有圣洁和不圣洁的东西都来自我们的内心,我不向他们的上帝祈祷,而是向最初的上帝祈祷。那个向摩西宣布他不能容忍女巫活在世上并将复活的能力赐予自己的儿子的上帝。我想要的只是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愿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
“快到圣安德鲁斯的时候,我几乎跑了起来。有三扇通向里面的门。我向中间的一扇走去。某处有一辆车的内燃机起火了,还有什么人笑了。我清楚地记得这些声音。似乎这些声音标志着我作为神圣罗马天主教堂牧师的生命已经结束了。”
“发生了什么事,亲爱的?”苏珊娜问。
“门不让我进去,”卡拉汉说,“门上有一个铁把手,我握住把手的时候,那里面喷出火来,就好像逆行的闪电一样。那火把我逼得滚下了台阶,一直到了下面的水泥路上。它给了我这个。”他举起了满是疤痕的右手。
“还有那个吗?”苏珊娜指着他的额头问。
“不,”卡拉汉说,“那是以后的事了。我爬了起来。走了一会儿。又来到了斯宾塞药店。这次我进去了。我买了绷带来包手。付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广告牌。骑上大灰狗。”
“他说的是灰狗公司,亲爱的,”苏珊娜告诉罗兰,“是全国性的巴士公司。”
罗兰点点头,做了个手势示意卡拉汉继续讲。
“库冈小姐告诉我下一班车是去纽约的,我就买了那趟车的票。其实哪怕她告诉我那趟车是去杰克逊威尔或是南达科他州的热燕麦,或是希腊,我都会去的。我只是想离开那镇子。我顾不了那里有人死掉,或是遇上比死更糟糕的事,他们有些是我的朋友,有些是我的教民。我只是想离开。你能理解吗?”
“是的,”罗兰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很理解。”
卡拉汉盯着他的脸,罗兰脸上的表情让他确认了这一点。再次开口讲话时,他的声音冷静了一些。
“罗瑞塔·库冈是镇上的一个老姑娘。我当时的样子肯定把她吓坏了,因为她问我能不能到外面去等车。我出去了。最后车终于来了。我上了车,把票给了司机。他把票一撕两半,自己留下一半,还给我一半。我坐下了。车出发了。我们在镇中央闪烁的黄色灯光下出发了,那是旅程的头一英里,把我带到这里来的旅程的头一英里。后来——可能是凌晨四点半吧,车窗外还是黑的——车停在了——”
“哈特福德,”司机说,“哈特福德到了,老兄。我们要停下休息二十分钟。你想下车买个三明治什么的吗?”
卡拉汉用缠着绷带的手从口袋里摸出钱包,差点没抓住。他嘴里还有死亡的味道,是一种涩涩的口感,有点像烂苹果的味儿。他需要什么东西把那种味道去掉,如果没有东西能去掉那种味道,那么就要能改变那味道的东西,如果连那也没有,至少要能盖住那种味道,就像你用一块廉价的地毯盖住地板上难看的洞一样。
他拿出二十块钱给司机,说:“能替我买瓶酒吗?”
“先生,我们有规矩——”
“当然了,零钱都归你。一品脱就够。”
“我可不希望有人喝醉了在我的车上发酒疯。两个小时之后我们就到纽约了。到了那儿之后你想要什么都行。”司机试图挤出一个微笑。“那可是个逍遥城,你知道的。”
卡拉汉——他再也不是神父卡拉汉了,至少从教堂门把上喷出的火是这么回答的——又掏出十块钱。现在他把三十块钱摆到司机面前。他又一次对司机说一品脱酒就够了,而且他不要找回的零钱。司机可不是弱智,这次他接过了钱。“但是你可不准在我的车上发酒疯,”他又重申了一遍。“我不希望任何人在我车上捣乱。”
卡拉汉点了点头。不准发酒疯,这是规矩。司机下车走进一个组合式杂货店——在哈特福德边境上的那种卖酒和快餐的小店。还是漆黑的凌晨,附近的一切都笼罩在路灯黄色的灯光下。美国有一些隐秘的高速路,潜藏着的路。这个地方就位于通往一个秘密公路网络的斜坡上,卡拉汉感觉到了这一点。他从凌晨的风中感到了这一点。纸杯子和香烟盒被风吹着在柏油路上翻滚。风在广告牌和煤气罐之间穿行,呼呼的声音像是人在低语,煤气罐上写着日落之后请先付费再加气。他从马路对面的十几岁男孩身上感到了这一点。那男孩在四点半的凌晨坐在门廊上,双手抱着头,寂寞的样子就像一篇沉默的描写痛苦的文章。那些隐秘的高速路对外是不通行的,但它们对着他低语。“来吧,伙计,”它们说,“你在这里可以把一切都忘记,甚至自己的名字,要知道当你身上还沾着妈妈的血,还是个只会哇哇哭喊的光屁股婴儿时,那名字就开始跟着你了。人们把名字绑在你的身上,就像把一个罐头盒绑在狗尾巴上一样,难道不是吗?但是在这里,你不用拖着那个东西到处跑。来吧,到这里来吧。”但是他哪里都没去。他在等着汽车司机。很快司机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个棕色纸袋,里面装着一品脱老木屋牌啤酒。卡拉汉很熟悉这个牌子,一品脱这玩意在这穷乡僻壤大概能卖到两美元二十五美分,也就是说司机刚才赚了差不多二十八块钱的小费,不管是他自愿给的还是迫不得已的。不坏嘛。不过这就是美国方式,对不对?付出很多,得到很少。如果老木屋真的能去掉他嘴里那可怕的味道——那味道比他的手痛还难耐——那么它还是很值三十美金的。去他妈的,如果那样,它能值一张百元大票。
“不准发酒疯,”司机说,“如果你撒野,我就把你扔到十字布朗克斯高速路的正中间。向上帝发誓我会的。”
灰狗巴士到达波特主干道之前,卡拉汉先生已经喝醉了。但是他没撒野;他只是安静地坐在位子上等着下车。他下了车,加入了荧光灯下的早晨六点钟的人流之中:吸毒的人,开出租车的人,皮鞋锃亮的小伙子,十块钱就跟你走的姑娘,打扮成女孩、五块钱就跟你走的男孩,挥舞着警棍的警察,拿着晶体管收音机的卖大麻的家伙,还有刚从新泽西来的蓝领工人。卡拉汉加入到他们的队伍中,喝醉了但还是很安静;挥舞着警棍的警察们懒得看他第二眼。波特主干道的空气里弥漫着香烟、驾驶盘和尾气的味道。进站的巴士轰轰地响着。这里每个人看上去都有一种突然如释重负的表情。在白色荧光灯冰冷的光芒下,他们看上去都像死人一样。
不对,他想,然后朝写着此处过街的牌子走去。不是死人,不对。是活死人。
“天,”埃蒂说,“你参加过战争吧,对不对?希腊,罗马,还有越南。”
尊者开始讲故事的时候,埃蒂曾盼着他随便讲个大概,快点讲完他们好去教堂里看看到底那里藏了个什么东西。他没想到自己会被触动,更不用说震惊了,但事实上是这样的。卡拉汉知道埃蒂以前认为没有别人能体会的东西:纸杯在人行道上滚动时的伤感,煤气罐上的话让人感到的无望和沮丧,天亮之前人们眼睛的样子。
最重要的是有些时候你不得不去承受这些。
“战争?我不知道,”卡拉汉说。然后他叹了一口气,点了点头。“是的,我想是这样的。纽约的第一天我是在电影院里度过的,第一个晚上则待在华盛顿广场公园。我看到别的无家可归的人用报纸把自己裹起来,我也照样那么做了。这里有个例子让你们看看我的生活——生活的质量和生活的方式——似乎在丹尼尔·克里克的葬礼那天就改变了。你们不能立刻就理解,但请耐心听我说。”他看了看埃蒂,微笑着。“别担心,我的孩子,我不会花一天时间讲故事的。甚至不会花上一个上午。”
“你尽管照你喜欢的方式讲下去吧。”埃蒂说。
卡拉汉笑了。“说谢啦!啊,说多谢啦!我要告诉你的是我用《每日新闻》裹着上半身,那张报纸的头条是希特勒兄弟在皇后街袭击居民。”
“哦,我的天啊,希特勒兄弟,”埃蒂说,“我还记得他们。一对弱智。他们痛揍……谁呢?犹太人?黑人?”
“二者都有,”卡拉汉说,“而且还要在他们额头上刻上‘卐’。他们没来得及在我额头上完成。这是件好事,因为刻完之后,他们盘算的事远不是把你打一顿那么简单。这是好几年之后我重回纽约时候的事了。”
“万字符,”罗兰说,“就是我们在河岔口附近发现的那架飞机上的标记?那架里面坐着大卫·奎克的飞机?”
“嗯——啊,”埃蒂说,他用靴子头在草地上划了一个“卐”。草几乎马上就弹起来了,但是罗兰仍然看清楚了,是的,卡拉汉额上的那个疤痕本来会是个“卐”的。如果那两兄弟完成了的话。
“那天是一九七五年十月末,”卡拉汉说,“希特勒兄弟还只是我睡觉时裹在身上的报纸头条。第二天我在纽约的大街小巷里游荡,拼命遏制自己想要喝一杯的冲动。我的身体还有一部分想要反抗而不是喝酒。我想尝试,想赎罪。与此同时,我可以感觉到巴洛的血在我体内活动着,越来越深地潜入了我的身体。整个世界散发出与往常不同的味道,而且不是什么好的转变。世界看上去也不同了,也不是看上去更好。他的味道又爬回了我的嘴里,是一种死鱼或者腐坏的葡萄酒的味道。
“我不指望得到救赎。从来没有那样想过。但不管怎么说,赎罪跟救赎并无关联,也跟天堂没有关系。赎罪是今生在这世上清洁你的良心。而且你不能喝酒。甚至在那时,我也没把自己当成酒鬼,但是我确实怀疑他是不是已经把我变成了吸血鬼。假如太阳升起烧着了我的皮肤,或者我开始盯着女士们的脖子看,那么我就是吸血鬼了。”他耸耸肩,然后笑了。“或许还有绅士们的脖子。你知道人们对于牧师的说法;他们说牧师就是一群东游西荡,把十字架在别人面前瞎晃的同性恋。”
“但你不是吸血鬼。”埃蒂说。
“连第三类都不是。不是吸血鬼,只是个不干净的东西。不属于任何群体。被放逐了。我总是闻到他的恶臭,总是看到吸血鬼才能看到的世界,在灰色和红色阴影下的世界。有好多年,红色是我惟一能看到的亮色。其他所有的东西都是一片模糊。
“我记得我当时是在找人力办公室——你知道吗,就是那种给人介绍短期体力活的公司?那些日子我还是很结实的,当然也年轻得多。
“我没有找到人力。我找到的是一个叫家园的地方。那地方位于第一大道和第四十七街,离联合国总部不远。”
罗兰、埃蒂和苏珊娜交换了一下眼神。不管家园是个什么东西,它离空地只有两街区远。只不过那时候还不是空地,埃蒂想。在一九七五年的时候还不是。在一九七五年,那里还是汤姆与格里的风味熟食店,晚会大盘是我们的特色。他突然希望杰克现在在这儿。埃蒂想如果那孩子在这儿,他很可能激动得又蹦又跳了。
“家园是什么样的商店?”罗兰问。
“家园根本不是商店。是一个收容所。酒鬼收容所。我不能肯定它是曼哈顿惟一一家,但是那样的收容所非常少。我那时对收容所并没有多少了解——只是从我任职的第一个教区稍微知道一点点——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知道了很多事情。我是从两端来了解这个系统的。有一段时间,我是那个早上六点钟给大家盛汤、晚上九点给大家分发毛毯的人;也有一段时间,我是喝汤、睡在毛毯下的那个人。当然了,先得接受头上有没有虱子的检查。
“如果闻到你嘴里有酒味,有些收容所根本不让你进去。而有些收容所是只要你宣布自己上次喝酒是在两个小时之前就可以了。还有一些地方——很少几家——就算你烂醉如泥也会收容你,只要他们在门口搜你的身,没收你身上藏的所有的酒就行。那之后,他们就会把你和其他醉醺醺的人关在一间房子里。就算你改变了主意,也不可能溜出去买酒;而且就算你出现幻觉,看见墙缝里爬出虫子来,你也不会吓着那些没你醉得厉害的室友。那房子里不关女人;她们被强暴的可能性太高了。这是为什么死在街上的无家可归的女人要比流浪汉多的原因之一。这是鲁普以前说的。”
“鲁普?”埃蒂问。
“我会说到他的,但不是现在,我只告诉你们他是家园戒酒政策的制定者。在家园里,他们把酒锁起来,而不是把酒鬼锁起来。如果你需要酒的话,你可以喝上一杯,但你必须承诺不发酒疯。还要再喝一杯镇静剂。这并不是医学上推荐的治疗方法——我甚至不确定这是否合法,因为鲁普和洛文·马戈鲁德都不是医生——但这办法似乎有用。我去的那晚是清醒的,而他们刚好很忙,所以鲁普让我一起帮忙工作。头几天我一直免费为他们干活,后来洛文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那间房子也就像个放清洁用品的小屋子一样大。他问我是不是个酒鬼。我说不是。他问我是不是通缉犯。我说不是。他问我是不是因为逃避某种东西而流浪。我说是的,逃避我自己。他问我是不是愿意工作,我哭了起来。他认为这就是愿意了。
“接下来的九个月中——直到一九七六年——我一直在家园工作。我铺床,在厨房里做饭,跟着鲁普,有时候也跟着洛文去募集捐款,我带酒鬼们去家园的货车里开匿名酒鬼会,我喂他们喝酒,因为他们浑身抖得厉害,根本握不住杯子。我接管了图书室,因为我对书比马戈鲁德或鲁普或家园里的任何人都知道得更多一些。那并不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我不会夸张到那种地步,巴洛的血的味道从未在我嘴里消失过,但那是一段有尊严的日子。我并不多想。我只是埋头工作,别人交给我什么活我就干什么。我开始复原了。
“冬天的某个时候,我意识到我开始改变了。就好像我有了第六感一样。有时我听到敲钟声。可怕但又美妙的敲钟声。有时我在街上走的时候,身边的东西都变暗了,但那还是白天。我记得有时低头看看自己的影子还在不在。我本来很确定肯定没有影子,但我错了。”
罗兰的卡-泰特交换了一下眼神。
“有时还会同时闻到一股味道。难闻的味道,像洋葱混合着燃烧的金属。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癫痫病。”
“你去看医生了吗?”罗兰问。
“没有。我很担心他会发现一些别的东西。我觉得脑瘤是最有可能的。我选择继续埋头干活。后来有一天晚上,我到时代广场去看电影。是两部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老西部片。它们曾被叫做意大利面西部片?”
“是的。”埃蒂说。
“我开始听到铃响。那种敲钟声。闻到了那股味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浓烈。这些都从我前面传来,向我左边飘去。我看了看左边。看到两个男人,一个年龄很大了,另一个比较年轻。他们是容易看到的,因为电影院里有四分之三的座位都是空的。那年轻人向另一个人探过身去,贴得很近。另一个人目不转睛地盯着银幕,但一只手搂着年轻人的肩膀。如果在其他时候看到这两个人,我会很确定他们在干什么。但是那晚我不敢确定。我看着他们。然后我看到了昏暗的蓝色的光。那蓝光先是围绕着年轻人,接着笼罩了他们两个。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光。它有点像敲钟声在我脑中响起时在街道上感觉的黑暗。也像那股味道。你知道那些东西不在那儿,但它们确实存在。突然之间我明白了。我并不接受这个现实——接受是以后的事了——但我明白了。那个年轻人是吸血鬼。”
他停了下来,想着怎样接着把自己的故事讲下去。怎么才能说得有条理。
“我相信这世界上存在三种吸血鬼。我把他们叫做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第一类很罕见。巴洛是第一类。他们活得很久,也可能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五十年,一百年,甚至二百年——处于熟睡的冬眠状态。他们活动的时候能够制造新的吸血鬼,就是我们叫做活死人的东西。这些活死人就是第二类。他们也能造出新的吸血鬼,但是他们并不狡猾。”他看了看埃蒂和苏珊娜。“你们看过《活死人之夜》吗?”
苏珊娜摇摇头。埃蒂则点了点头。
“那部电影里的活死人是僵尸,处于完全的脑死状态。第二类吸血鬼比僵尸强点,但也强不了多少。他们白天没法活动。如果暴露在日光下,他们的眼睛会被刺瞎,皮肤会严重烧伤,甚至会送命。尽管我也不是完全肯定,但我相信他们活不了多久。并不是因为从有生命的人类变为半死不活的僵尸使他们的寿命缩短,而是因为第二类吸血鬼的存在是极度危险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是这么认为的,但我不能肯定——第二类吸血鬼会造出另外一些第二类,在小范围内。但是这段疾病蔓延的时间内——这确实是种疾病——第一类吸血鬼,吸血鬼之王,通常是在活动的。在撒冷之地,人们杀死过一个那样的吸血鬼,也许在整个世界上只有十来个。
“在另外的情况下,第二类吸血鬼创造第二类吸血鬼。第三类就像蚊子一样。他们不能创造新的同类,但他们要进食。进食。再进食。”
“他们会得艾滋病吗?”埃蒂问,“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吧?”
“我知道,但直到一九八三年的春天我才听到那个名词,那时我在底特律的灯塔收容所工作,而我离开美国的日子也不远了。当然了,有十年的时间我们一直知道有某种病的存在。有些文献把那叫做格雷德病——与同性恋有关的免疫能力缺陷。一九八二年的时候,有些报纸开始写关于一种叫做‘同性恋癌’的新病,而且人们推测那种病具有传染性。街上还有些人根据那病留下的斑点把那叫做性交过度病。我不认为吸血鬼会因为得那种病而死,他们会不会因此而身体虚弱都不好说。但他们会感染,而且会传染。哦,是的,我有理由相信这一点。”卡拉汉的嘴唇颤抖着,然后咬紧了。
“那个吸血魔鬼让你喝他的血时,也给了你看见这些东西的能力。”罗兰说。
“是的。”
“你能看到所有的吸血鬼,还是只有第三种?小吸血鬼?”
“只有小吸血鬼,”卡拉汉思考着,然后短促而不自然地笑了几声。“是那样的。我喜欢那样。在任何情况下,我只能看到第三类,起码从我离开耶路撒冷地时开始就是那样。但是当然了,像巴洛那样的第一类是很少的,而第二类又活不长。他们总是饥饿而贪婪,这毁了他们。但是第三类,他们可以在日光下活动。而且他们主要靠吃食物存活,跟我们一样。”
“你那晚做了什么?”苏珊娜问,“我是说在电影院里?”
“什么都没做,”卡拉汉说,“我在纽约的全部时间——我第一次在纽约的时候——四月之前我什么都没做。你知道,我对很多事情不确定。我是说,我的心是确定的,但我的脑子拒绝相信。而且一直以来,一个最简单的事实不断地干扰着我:我是一个渴望喝酒的酒鬼。酒鬼也是吸血鬼,我身体的一部分越来越饥渴,而另一部分却拼命抵制自己的本性。所以我告诉自己,你不过是看到了两个在电影院里亲热的同性恋,仅此而已。至于剩下的事情——敲钟声,味道,年轻人身旁的蓝光——我说服自己那不过是癫痫,或者是巴洛带来的后遗症,或者两者都有。当然了,关于巴洛的想法是正确的。他的血在我体内苏醒了。我看到了。”
“不只是那样。”罗兰说。
卡拉汉转脸看着他。
“你穿越了隔界,神父。这个世界的某个东西在呼唤着你。我怀疑就是你教堂里的那个东西,但是恐怕你第一次知道它的时候它并不在教堂里。”
“是的,”卡拉汉说。他敬畏地看着罗兰。“它当时不在这儿。你是怎么知道的?告诉我,我请求。”
罗兰没有说。“接着讲吧,”他说,“接下来你遇到了什么事?”
“接下来是鲁普的事,”卡拉汉说。
鲁普的姓是德尔伽朵。
只有一瞬间罗兰表现出了惊奇——他的眼睛瞪大了——但埃蒂和苏珊娜太了解枪侠了,他们知道哪怕是这一瞬间惊奇的表现也是不同寻常的。与此同时,他们对这种简直不可能是巧合的巧合几乎已经习惯了,他们觉得所有的事情都是某个运转着的大齿轮上的一次转动。
鲁普·德尔伽朵三十二岁,是个自上次喝醉后五年来都只是偶尔喝上一杯的酒鬼。从一九七四年他就在家园工作了。马戈鲁德创建了那个地方,但鲁普·德尔伽朵给它注入了真正的活力,让它的活动变得有意义。白天的时候,他是第五大道广场酒店的维修工。晚上,他是收容所的工作人员。他帮助制定了家园的戒酒政策,是卡拉汉走进家园时第一个欢迎他的人。
“我第一次在纽约的时候待了一年多一点,”卡拉汉说,“但到一九七六年三月,我……”他停住了,很费劲地想往下说,但另外三个人已经从他的表情上看出了他要说什么。除了额头上那块疤以外,他的脸整个涨成了玫瑰红;相比之下,那块疤则泛着不可思议的白光。
“嗯,好吧,我猜你们要说到三月份的时候,我已经爱上了他。那让我成了一个变态吗?一个同性恋?我不知道。他们说我们牧师都是,对不对?不管怎么说,有些人是这么说的。为什么不呢?每一两个月,报纸上就会出现又一个喜欢把手伸进祭台助手袍子里的牧师的故事。至于我自己,我不认为我是个同性恋。上帝知道,对于女人漂亮的大腿我不是毫无知觉的,不管我是不是牧师,我也从来没想过要去调戏祭台助手。我和鲁普之间没有身体接触。但我爱他,不仅仅是他的思想或他对家园的奉献和理想,也不仅仅因为他选择了在穷人当中完成自己真正的使命,就像耶稣一样。他对我有身体上的吸引。”
卡拉汉又停了下来,挣扎着,然后终于说出来了:“上帝啊,他真美。真美!”
“他出什么事了?”罗兰问。
“三月末一个下雪的晚上,他进来了。收容所已经满了,人们都很躁动。刚刚还有人打了一架,我们正在收拾残局。有一个人正处于震颤性谵妄中,洛文·马戈鲁德把他带到后面自己的办公室里,让他喝搀了威士忌的咖啡。我认为我告诉过你,在家园里没有禁闭室。那时是吃晚饭的时间,确切地说已经吃完饭半个小时了,由于天气原因,有三个志愿者没能来。收音机开着,有两个女人跳着舞。‘动物园的喂食时间,’鲁普曾这样说过。
“那时我脱掉了上衣,正要往厨房走……一个叫弗兰克·斯比奈里的伙计揪住了我的衣领……他想问问我答应给他写推荐信的事……还有一个女人,叫丽莎什么的,想要我帮忙完成匿名酒鬼会的一个程序,‘列一张单子,写出我们伤害过的人’……还有一个年轻人想要我帮忙完成一个求职申请,因为他虽然认识一些字,但没有书写能力……炉子上有什么东西烧煳了……简直是乱成一锅粥。但我喜欢这种混乱。它能把人吞没,然后推着你往前走。但是做到一半的时候,我停住了。并没有敲钟声响起,屋里的味道也只有酒鬼身上的酒气和食物的糊味……但是那蓝光却像领子一样围着鲁普的脖子。我看见他脖子上有印子。只是一些小印子。不比指甲掐的大。
“我停下了手里的活,我当时肯定是晃了几下,因为鲁普很快朝我这边走来了。然后我可以闻到那股味道,虽然很微弱:那种刺鼻的洋葱混合着烧红的金属的气味。我肯定是丢失了几秒钟,因为一下子我们俩就在存放匿名酒鬼会资料的档案室旁边的角落里了,他问我上次吃饭是什么时候。他知道我有时候会忘了吃饭。
“那股味道消失了。绕着他脖子的蓝光也消失了。被某种东西咬过的小印子也消失了。除非咬人的吸血鬼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那些痕迹总是很快就不见了的。但是我知道那是什么。问他在何时何地跟什么人在一起是毫无意义的。吸血鬼,甚至连第三类——或者很可能尤其是第三类——是有伪装自己的办法的。池塘里的水蛭在唾液中分泌一种酶,这样它们吸血的时候,人的血液也会照样流动。那酶还可以麻醉皮肤,所以除非你亲眼看到那东西趴在你身上,否则你根本不知道有东西吸你的血。第三类吸血鬼似乎能在唾液里分泌某种让人短期选择性失忆的东西。
“我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我说我刚才只是突然有点头晕,大概是因为从冷空气里突然走到明亮而吵闹的热屋子里吧。他相信了我的话,然后说我要放轻松点。‘我们可不能失去你,你太宝贵了,唐,’他说,接着他吻了我。这里。”卡拉汉用满是伤疤的右手碰了一下右脸颊。“我现在想,我刚刚说我们并没有身体接触是不对的。他吻过我一次。我现在还能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感觉。甚至连他上唇细小的胡渣带来的微微刺痛感都记得……在这里。”
“我替你觉得伤感。”苏珊娜说。
“说谢啦,亲爱的,”他说,“你知道那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吗?你知道一个人得到来自自己世界的抚慰是一种多么美好的感觉吗?就像一个被抛弃的人得到了家里的问候。或者喝了许多年无味的瓶装水之后又尝到了甘甜的泉水。”他伸出手来,双手握住了苏珊娜的手,微笑着。埃蒂觉得那笑容有些勉强,甚至有些虚伪,他突然有了一个可怕的想法。如果卡拉汉神父现在又闻到了那种洋葱和烫金属的刺鼻味道怎么办?如果他现在就看到一道蓝色的光,不是像领子一样绕着苏珊娜的脖子,而是像腰带一样绕着她的肚子怎么办?
埃蒂看看罗兰,但是并没得到任何安慰。枪侠仍然面无表情。
“他得了艾滋病,对不对?”埃蒂问,“有个同性恋吸血鬼咬了你的朋友,把病传染给他了。”
“同性恋,”卡拉汉说,“你是要告诉我那个愚蠢的词真的……”他摇着头,没往下说。
“是啊,”埃蒂说,“红袜子输了全球联赛,同志就是同性恋。”
“埃蒂!”苏珊娜说。
“嘿,”埃蒂说,“你认为做一个最后离开纽约城而且忘了关灯的人容易吗?那一点都不容易。告诉你们吧,我已经感到自己越来越落伍了。”他又转脸看着卡拉汉。“不管怎么说,事实就是那样,对不对?”
“我认为是的。你要记住,我那时知道的事情并不多,而且还在拼命否定和压制我确实知道的东西。不遗余力地,就像肯尼迪总统说过的那样。我第一次看到吸血鬼——‘小吸血鬼’的时候——是在电影院里,一九七五年圣诞节过后到新年的那个星期里。”他不自然地笑了一下。“现在我回想一下,那个电影院就叫同仁影院。这难道不令人吃惊吗?”他停了一下,略带迷惑地看了看另外几个人。“不对。你们根本就不惊讶。”
“已经没有什么偶然的巧合了,宝贝,”苏珊娜说,“我们现在的生活更像查尔斯·狄更斯的小说。”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用不着明白,亲爱的。说下去。讲完你的故事。”
尊者花了一会工夫来找刚才断了的话茬,然后接着往下说。
“我第一次看到第三类吸血鬼是在一九七五年的十二月末。那晚距我看到鲁普脖子上有蓝光是三个月,在那期间我遇到了近十个吸血鬼。只有一个正在吸血。那是在东边的村巷里,他和另外一个人在一起。他——吸血鬼——像这样站着。”卡拉汉站起身来给他们演示,他伸出手,手掌撑着一面看不见的墙。“另一个人——受害者——站在吸血鬼撑开的两臂之间,两人面对面。他们像是在交谈。他们也像是在接吻。但是我知道——我知道——那两者都不是。
“另外一些……我在餐馆里看到过两个,他们都单独一个人吃着饭。蓝光笼罩着他们的手和脸——还涂在他们的嘴上……就像会发光的蓝莓汁一样——烤煳的洋葱味像香水一样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卡拉汉笑了笑。“我突然意识到我对吸血鬼的每段描述都是相似的。因为我并不仅仅是在试着描述他们,你知道,我是在试着了解他们。现在仍然试图了解。我想弄明白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另外的世界,一个隐蔽的世界,它一直与我们熟悉的世界同时存在着。”
罗兰是对的,埃蒂想。是隔界,只能是隔界。他并不知道这一点,但这是真的。这使他也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了吗?也是我们的一个卡-泰特?
“我在和家园有业务关系的米兰银行看到一个吸血鬼在排队。”卡拉汉说,“那时是中午。我在存款处排队,那个女人在取款处。她浑身上下都泛着蓝光。看见我盯着她看,那女人笑了。放肆地用眼睛挑逗地瞄着我。”他停了一下。“很性感。”
“你能认出他们,是因为你身体里有吸血鬼的血,”罗兰说,“他们能认出你吗?”
“不能,”卡拉汉急促地说,“如果他们能认出我——能避开我——那我的生命就真的一文不值了。虽然他们还是逐渐认出了我,但这是后来的事了。
“我想说的是,我看到了他们。我知道他们在那儿。当我看到鲁普的时候,我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他们也能看到那痕迹。闻到的。很可能也听到了敲钟声。被吸血鬼吸过血的人身上有某种标记,那之后更多的吸血鬼会前来,就像飞虫纷纷扑向光亮一样。或者像狗,都愿意在同一根电线杆下撒尿。
“我很确定三月的那个晚上是鲁普第一次被咬,因为我以前从来没在他周围看见蓝光……也没有见过他脖子一侧的印子,看上去就像刮胡刀的划痕一样。但是那之后不断地有吸血鬼来咬他。这和我们的工作性质有关,因为我们是和流动人口打交道的。也许他们喜欢喝带点酒精的血也说不定。谁知道呢?
“不管怎么说,是因为鲁普我才开始杀戮的。很多次中的头一次。那是在四月份……”
那是在四月份,空气里终于有春天的气味和感觉了。卡拉汉五点钟就来到了家园。他先是写了几张支票来付这个月的账单,接下来又准备当天的特色菜,他管这道菜叫蛤蟆饺子大杂烩。其实也就是炖牛肉,但他觉得那个不寻常的名字很有趣。
做好之后他开始洗那些大钢锅,其实他不用做那些事的(家园里从来不缺的东西也就属厨房用具了),但他一直遵从母亲的教导:离开厨房前把东西都弄干净。
他拿着一个锅走到后门,锅拿在一只手上,贴着他的臀部,他用另外一只手去拧门把。他出了门,站在院子的小径上,想把锅里的脏水倒到水沟里,但他站住了。他看到以前在东村巷曾看到过的一幕,但那时的两个人——靠墙站着的那个人,另外一个伸出手撑着墙的人——都只是模糊的影子。而现在,他借着厨房的灯光看得一清二楚。靠墙站着的人头歪到一边,脖子露着,好像已经睡着了。卡拉汉认识这个人。
是鲁普。
虽然透过开着的厨房门射过来的灯光照亮了这一片,而且卡拉汉也没有刻意不发出声响——事实上,他还在唱着洛·里德的“荒野漫步”——那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他。他们都像着了魔一样。站在鲁普面前的人看上去有五十来岁,西装革履,衣冠楚楚。那人身下的鹅卵石地上放着一只昂贵的马克·克罗斯牌手提箱。他仰着脑袋向鲁普靠过去,张开的嘴唇紧贴着鲁普的脖子右侧。那嘴下面是什么?颈静脉?颈动脉?卡拉汉记不清了,那根本就是无关紧要的。这次敲钟声没有响,但是味道却强烈得无法忍受。那股刺鼻的味道使他的眼睛淌下泪来,鼻子里流出了清鼻涕。暗淡的蓝光罩住了那两个人,卡拉汉还看到那蓝光有规律地颤动着、旋转着。这是他们、在呼吸吧,他想。这是他们的呼吸,搅动了身边该死的蓝光。也就是说眼前发生的都是真的。
卡拉汉听到一种微弱的湿吻的声音。是那种你在电影里听过的情侣激情相吻,全情投入的声音。
他都不知道自己接下来想干什么。他扔下了那个钢锅,锅在水泥地上哐啷一声,锅里油乎乎的肥皂水泼了一地,但是墙边的两个人一动不动;他们还沉浸在自己的梦幻里。卡拉汉退了两步进了厨房。案板上放着一把用来剁牛肉块的切肉刀。刀刃闪闪发亮。他在刀刃上看见了自己的脸,他想,好吧,至少我不是独自一人,我的倒影还在那儿呢。然后他握住了包着橡胶的刀柄。他又重新回到了户外。他跨过了装肥皂水的锅。空气潮湿而温和。有什么地方在滴水。还有什么地方的收音机在高声唱着“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空气里的水分使那边的蓝光有了光晕。纽约的四月,离卡拉汉站的地方十英尺远——他不久之前还是天主教堂的牧师——一个吸血鬼正从他的猎物身上吸血。而这个猎物则是卡拉汉爱上的人。
“你已经迷上我了,对不对,亲爱的?”埃尔顿·约翰唱着,卡拉汉上前一步,举起了切肉刀。砍下去。刀深深地陷入了吸血鬼的头里。吸血鬼的脸分开了,像张开的翅膀一样。他猛地抬起头,就像一只食肉动物突然觉察到比它更大更危险的杀手到来了。他微微弯了弯膝盖,好像要捡起地上的手提箱。然后又好像打消了这个念头。他转过身,慢慢地朝院子小径的另一端走过去,朝着埃尔顿·约翰的歌声走去,那歌声正唱着“今夜有人拯救了,有人拯救了,有人拯救了我。”切肉刀仍然插在那玩意的头上。每走一步,刀柄就前后晃一下,就像一个硬邦邦的小尾巴。卡拉汉看到一些血流了出来,但并没有像他原来设想的那样血流成河。那时候他情绪过于激动,没有时间去细想这一点,但是后来他逐渐冷静下来,开始相信那些吸血鬼体内很可能只有一点点宝贵的血液;不管是什么让他们能够活动,那肯定是比血液更不可思议的东西。最神奇的是他们的血就像煮老了的蛋黄一样凝结了。
那吸血鬼又走了一步,然后停住了。他突然倒在了地上。卡拉汉看不清那东西的脑袋了。接下来的一瞬间,吸血鬼身上的衣服好像开始解体了,不停地收缩着,贴在了小径潮湿的地面上。
卡拉汉感觉就像在梦里一样,他走向前去看看是怎么回事。鲁普·德尔伽朵仍然靠墙站着,仰着头,双眼紧闭,依旧沉浸在吸血鬼为他制造的梦境之中。他的脖子上淌着血,但只是很小的口子。
卡拉汉看着那些衣服。领带没有松开。衬衫还在西服外套的里面,而且还扎在裤子里。他知道如果他拉开裤子的拉链,肯定能看到里面的内裤。他拎起了外套的一只袖子,主要还是为了确定一下里面是空的,虽然他已经看到了。吸血鬼的手表从袖子里掉出来,带着一声脆响落在了地上,旁边还有一个东西看上去像是一只设计独特的戒指。
头发还在。牙齿还在,有些补过。带马克·克罗斯手提箱的那位先生就只剩下这些东西了。
卡拉汉捡起了地上的衣服。埃尔顿还在唱着“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但也许这并不奇怪。这首歌很长,肯定是四分多钟的那种。他把手表和戒指带到了自己的手上,这只是为了暂时保管。他从鲁普身边走过,把衣服拿到里面去。鲁普还在梦中没有醒来。他脖子上的洞,刚刚还像针扎的孔,现在已经开始消失了。
厨房里奇迹般的空无一人。厨房的左边是一扇写着储物的门。门里面是一个小厅,两边是隔开的小储物间。为防止有人偷窃,储物间都装上了镀锌的铁丝网门,门上还加了锁。有的门里是罐头食品,有的是干货。有的是衣服。衬衣是一间,裤子是一间。连衣裙和半身裙是一间。外套又是一间。小厅的最里面是一个写着杂货的破旧大衣柜。卡拉汉摸出了吸血鬼的钱包,塞到口袋里,放到自己钱包的上面。两个钱包鼓起了一大块。他打开了衣柜门,把吸血鬼的衣服都扔了进去。这比把那套衣服分开要省事些。虽然他也想到了以后裤子里的内裤被发现时,肯定有人要发牢骚的。在家园里,穿过的内衣是不被接受的。
“我们收留的虽然都是醉鬼,”洛文·马戈鲁德有一次这样对卡拉汉说,“但我们有自己的标准。”
现在也管不了他们的标准了。现在要考虑的是吸血鬼的头发和牙齿。他的手表,戒指,钱包……上帝啊,还有他的手提包和鞋!那些东西现在还在外面呢!
你还敢抱怨这些吗?他对自己说。那吸血鬼的百分之九十五都已经不见了,就像恐怖片最后一个镜头里的怪物一样方便地消失了,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到现在为止上帝一直跟你在一起——我认为那是上帝——所以你不要再抱怨了。
他也确实没有抱怨。他把头发、牙齿和手提包聚到一起,踩着泥水拿到了小径的另一端,然后把它们甩过了篱笆。他想了一下,然后把手表、钱包和戒指也扔了过去。那戒指刚开始卡在了他的手指上拿不下来,他急得都要发狂了,但最后还是把它拽了下来——叮的一声掉在了篱笆那边。会有人替他处理这些东西的。这里毕竟是纽约。他又回到了鲁普身边去看那双鞋子。他想,是双好鞋,扔掉可惜了;这双宝贝儿还能穿好几年呢。他捡起鞋,用右手的头两个手指头拎着它们回到厨房。他正拿着鞋站在炉子边上,鲁普从外面走了进来。
“唐?”他说。他的声音有些发闷,就像刚刚睡醒一样。那声音听上去还有些笑意。他指着卡拉汉手指上勾着的那双鞋问。“你要把那双鞋一起炖了吗?”
“那倒有可能提提味儿。不是,我要把它们放到储藏室去,”卡拉汉说。他听上去是如此镇定,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还有他的心脏!还是有规律的一分钟跳动六十至七十下。“不知是谁把它们放在后门了。你忙什么呢?”
鲁普对他笑了笑,他微笑的时候比平时还要美。“只是在那边抽了根烟,”他说,“外面太舒服了,就一直没进来。你看见我了吗?”
“事实上我看见了,”卡拉汉说,“你看上去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所以我不想打扰你。能帮我打开储藏室的门吗?”
鲁普打开了门。“这双鞋看上去可真不错,”他说,“是巴利牌的。这人是怎么想的,把一双巴利鞋捐给酒鬼?”
“肯定是那个人觉得这鞋不合脚吧。”卡拉汉说。这时他听到了敲钟声,那种可怕而又甜蜜的声音。他咬紧了牙关。有一瞬间周围的世界开始晃动了。现在不要,他想。哦,求你了,现在不要。
这并不是祈祷,他最近很少祈祷,但是也许有什么听到他的话了,因为敲钟声消失了。世界也停止了晃动。另一间屋子传来一个人嚷嚷着要吃晚饭的喊声。还有什么人在骂娘。又来了。他很想喝上一杯。这种渴望也一贯如此,只不过现在尤其难以遏制。他控制不住去想手中握着橡胶刀把的感觉。切肉刀的重量。刀砍下去发出的声音。那股味道又回到了他的嘴里。巴洛的死亡之血的味道。又来了,又来了。那吸血鬼在派特瑞家的厨房说了些什么来着,在他折断卡拉汉从妈妈那里得到的十字架之后?看到一个人的信仰失败了,我也很伤心。
我今晚要去参加匿名酒鬼会,他想。他用一根橡皮筋捆住那双巴利船鞋,然后把它和其他的鞋扔到一起。有时候酒鬼会有点作用。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过“我是唐,我是个酒鬼,”但那确实有用。
他转过身来,看到鲁普紧挨着他站着,不禁吓了一跳。
“别紧张,兄弟,”鲁普笑着说。他随手抓了抓脖子。那些印子还在,但明天早上就会消失的。然而,卡拉汉知道那些吸血鬼能看到某些东西。或者闻到。或者他妈的不知能怎么样。
“听我说,”他对鲁普说,“我在想,离开城市一两个星期怎么样?稍微放松一下,恢复元气。为什么不一起去呢?我们可以往北边去。钓钓鱼什么的。”
“不行,”鲁普说,“六月份之前我在酒店里都没有假期,而且这里也缺人手。但是你想去的话,我去跟洛文说说。没问题的。”鲁普仔细打量着他。“看来你需要休几天假了。你看上去很累。而且有些神经过敏的样子。”
“别放在心上,我只是心血来潮,”卡拉汉说。他哪儿都不去。如果他留下来的话,说不定他可以保护鲁普。现在他知道了一件事。杀死吸血鬼并不比在墙上拍死一只虫子难。而且他们很好收拾。就像电视广告里说的那样,污渍一扫净。鲁普不会有事的。提着马克·克罗斯手提箱的男人模样的第三类吸血鬼好像并不会杀死自己的猎物,也不会改变他们。至少他看到的是这样,短期之内不会的。但他还是要多留心,他能做到这一点。他要像个保镖一样保护他。这也是他在耶路撒冷地的小小赎罪。鲁普不会有事的。
“但他出事了,”罗兰说。他从口袋底翻出些碎烟屑仔细地卷着烟卷。用的纸都是些发黄的脆纸,而烟叶渣看上去跟尘土差不多。
“是的,”卡拉汉说,“他出事了。罗兰,我没有卷烟的纸,但我能帮上点忙。我屋里有些南方产的上好烟叶。我不抽烟,但罗莎丽塔有时候晚上会抽上几口。”
“我以后会找你要的,说谢啦,”枪侠说,“烟叶对我来说不像咖啡那样有吸引力,但也差不多。说完你的故事吧。什么都别落下,我觉得我们应该听到所有的事情,这很重要,但——”
“我知道。时间不多了。”
“是的,”罗兰说,“时间不多了。”
“那我就长话短说吧,我的朋友感染了这种病——最终人们称这种病为艾滋?”
他看着埃蒂,后者点点头。
“好吧,”卡拉汉说,“这个名字跟其他的也差不多,尽管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想起了某种减肥糖。你们可能知道,这种病并不总是扩散得很快,但在我的朋友身上却像着了火的稻草一样。到了一九七六年的五月中旬,鲁普·德尔伽朵就已经病得很厉害了。脸上没有血色。大多数时间都在发烧。有时候他整晚待在厕所里呕吐。洛文本可以不让他进厨房,但没这个必要——鲁普不让自己进去。然后那些斑开始出现了。”
“我记得人们管那叫卡波济氏肉瘤,”埃蒂说,“一种皮肤病。会毁容的。”
卡拉汉点点头。“斑点出现三个星期后,鲁普住进了纽约综合医院。七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我和洛文·马戈鲁德去医院看他。在那之前我们一直告诉对方他会好起来的,会比以前看上去还好,该死的,他是那么年轻那么强壮。但是那天晚上,从踏进病房的那一刻起,我们就知道完了,没希望了。他躺在氧气棚里。胳膊上插着静脉注射管:他很痛苦。他不愿意让我们离他太近。他说,很可能会传染的。事实上,大家对那种病还不是很了解。”
“这就让那种病显得更加可怕。”苏珊娜说。
“是的,他说医生们认为这是由同性之间的性行为,或者是跟别人共用一个针头而引起的血液疾病。他反复说的一件事就是他希望我们相信,他是清白的,他没有吸毒,所有的测试都可以证明。‘从一九七〇年以后就没有了,’他不停地说着。‘一次也没有。我向上帝发誓。’我们说我们知道他是清白的。我们坐在他床的两边,他握着我们俩的手。”
卡拉汉哽咽了。他喉咙里发出格的一声响。
“我们的手……临走之前他让我们洗了手。以防万一,他说。然后他感谢我们来看他。他告诉洛文家园是他生命里最美好的东西。而且在他看来,那确实是他的家。
“离开纽约综合医院以后,我迫切地想喝酒,这辈子没这么想过。但洛文一直在我身边,我们俩走过了无数的酒吧。那晚我上床睡觉的时候是清醒的,但我知道我再度酗酒不过是时间问题。第一杯酒是使你喝醉的那杯酒,匿名酒鬼会上有人这么说,我的第一杯也在不远的某处了。我知道某个酒吧的侍应生正等着我进去,然后给我倒上一杯呢。
“两天之后,鲁普死了。
“葬礼上大概来了三百人,几乎所有在家园待过的人都来了。人们流了很多泪,说了很多感人的话,有些话是那些大字不识的人说的。葬礼结束之后,洛文·马戈鲁德挽住我的手说:‘我不知道你是谁,唐,但我知道你是什么——一个绝顶的好人,也是个彻底的酒鬼,一直渴望着……有多久了?’
“我想把这事支吾过去,但又觉得太费事了。‘从去年十月以后,’我说。
“‘你现在就很想喝一杯,’他说。‘都在你脸上写着呢。所以现在我告诉你:如果你认为喝酒能让鲁普活过来,我允许你去喝。事实上,你还应该来找我,咱俩一起到巧言石酒吧去,把我钱包里的钱都喝光。行不行?’
“‘行。’我说。
“他说:‘如果你今天喝醉了,这是我能想得出来的对鲁普最糟糕的祭奠。简直就像往他脸上撒尿一样。’
“他是对的,我知道这一点。那天,我就像刚来纽约的第二天那样东游西荡,忍受着嘴里的味道,克制住打开酒瓶子、在公园长凳上一醉方休的诱惑。我还记得我走过了百老汇,然后是第十大道,然后又走到中央公园和第三十大道。那时天已经黑了,来来去去的车都打开了车灯。西边的天空是橘黄色和粉色的,而街上也满是这种奇异的光。
“我感到一种平静。我想:‘我会赢的。起码今晚我会赢的。’但这时敲钟声响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响。我觉得头都要爆炸了。公园大道在我眼前摇晃着,我想,哦,这根本就不是真实的。公园大道不是真实的,一点都不是。它是一块巨大的帆布。纽约不过是这块大帆布上画着的舞台布景,那帆布后面是什么呢?什么都没有。根本就什么都没有。只有黑暗。
“然后周围的景物停止了摇晃。敲钟声渐渐变小了……变小了……终于完全消失了。我又开始往前走,走得很慢。就像一个如履薄冰的人。我担心的是如果我落脚重了一点的话,就会从这个世界掉出去,跌入后面的黑暗中。我知道那是胡思乱想——妈的,我那时是知道的——但有时候心里明白也没用。对不对?”
“对。”埃蒂说,他想起了和亨利一起吸海洛因的日子。
“对。”苏珊娜说。
“对。”罗兰也表示赞同,他想起了界砾口山。想起了那个掉到地上的号角。
“我走过一个街区,然后是两个,三个。我开始认为一切都会没事的。我是说,是的,我嘴里有那股可怕的味道,我可以看到第三类吸血鬼,但我可以应付得来。特别是第三类似乎无法认出我。看着他们就像是在警察局里透过单向玻璃观察审讯室里的疑犯一样。但是那晚我看到了别的东西,远比一堆吸血鬼还要糟糕。”
“你看到了真正的死人。”苏珊娜说。
卡拉汉大惊失色,他目瞪口呆地看着苏珊娜。“你……你怎么……”
“我知道,因为我自己也穿越隔界去过纽约,”苏珊娜说,“我们都去过。罗兰说那些死人要么是突然死去,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要么就是拒绝接受现实。他们是……你叫他们什么,罗兰?”
“流浪的死人,”枪侠答道,“这样的死人并不多。”
“已经够多了,”卡拉汉说,“而且他们知道我在那里。公园大道上被砍得乱七八糟的人。一个没了眼睛的男人,还有一个右半边胳膊和腿都没了,浑身烧得焦黑的女人。他们俩都看着我,就好像他们认为我能……治好他们。
“我跑了起来。我肯定是跑了很长一段路,因为我差不多恢复理智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坐在了第二大道和第十九街交汇处的路沿上,头垂着,像台蒸汽机一样呼呼大喘着,上气不接下气。
“有个古怪的老头儿走过来,问我是否还好。我那时已经喘过气来了,就回答他我还好。他说如果那样的话,我最好还是走吧,因为两个街区开外有一辆纽约警局的无线电通信警车,它正往这个方向过来。那些警察肯定会赶我走,说不定还要暴揍我一顿。我盯着那老头的眼睛,对他说:‘我见过吸血鬼。还杀了一个。我还见过走路的死人。你认为我会害怕无线电警车里的两个警察吗?’
“他往后退缩。说让我别靠近他。说我看上去不像坏人,所以他想帮我个忙。还说这就是他得到的报答。‘在纽约,没有一件好事是不遭恶报的,’他说,然后就像一个撒泼耍赖的孩子一样跺着脚气哼哼地走了。
“我笑了起来。我从路沿上起来,看着我自己。衬衫敞着,裤子上沾了大块的污垢,肯定是跑的时候撞上什么脏东西了,我都记不得了。我向四周打量了一下。天意吗?我身边就是美国人酒吧。后来我发现纽约有好几家美国人酒吧,但当时我认为那酒吧是为了我而专门从第四十街跑过来的。我进去了,坐在吧台角落的凳子上。招待过来的时候,我说:‘你为我准备好酒了吧。’
“‘是吗,伙计?’他说。
“‘是啊,’我说。
“‘那好吧,’他说,‘你告诉我是什么酒,我给你拿过来。’
“‘是布什米尔酒,既然去年十月你就准备好了,为什么不加上利息给我双份呢?’”
埃蒂皱皱眉头。“这可不是好主意,老兄。”
“那时我可觉得这是有史以来人想出的最好的主意。我会忘了鲁普,也不会再看见走路的死人,也许连吸血鬼也看不见了……那些蚊子,我后来一直这么叫他们。
“八点的时候我已经喝醉了。到九点的时候我已醉得不轻。十点的时候,我又像从前一样烂醉如泥了。我隐隐约约记得好像是那招待把我扔出来的。记得稍微清楚一点的是,我第二天早上在公园里醒来,身上裹满了报纸。”
“又回到起点了。”苏珊娜咕哝着。
“是啊,女士,又回到起点了,你说得对,我说谢啦。我坐了起来,觉得头要裂成两半了。我用两腿夹着脑袋,它并没有爆炸,我又抬起头来。离我大概二十码远的长凳上坐了一个头上裹着方巾的老太太,一个貌不惊人的普通老太太,她正从一个纸袋里掏出果仁来喂松鼠。只不过她脸颊上和额头上爬满了蓝光,她呼吸的时候,那蓝光就在她的嘴里进进出出。她也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一只蚊子。走路的死人不见了,但我仍然可以看见第三类。
“对这事的合理反应就是再次喝醉,但我遇到了一个小问题:我没钱。很显然有人趁我躺在报纸毯子下面熟睡的时候掏空了我的口袋,还真是干净利落。”卡拉汉笑着说。但那事并没有什么好笑的。
“那天我还真找到了人力公司。第二天也找到了,第三天也是。然后我又喝醉了。这成了我那个夏天的习惯:清醒地工作三天,一般都是在建筑工地上推手推车,或是帮搬迁的公司抬箱子,然后我喝一夜的酒,用第二天来恢复。然后又开始新的一轮。星期天不算在内。那个夏天我在纽约的生活就是那样的。好像我到任何地方都能听到埃尔顿·约翰的那首歌,‘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个夏天这首歌特别流行。我只知道我到处都能听到它。有一次我替卡威搬家公司工作了五天。他们管自己叫装配兄弟。那是我七月份最清醒的几天。第五天负责的人过来问我愿不愿意全职为这个公司工作。
“‘我不能,’我说,‘短期劳务合同明令禁止务工人员和其他公司建立超过一个月的稳定劳务关系。’
“‘哦,操他妈的,’他说,‘所有人都痛恨那狗屎合同。你怎么想呢,唐尼?你是个好小伙。我觉得你能做的不仅仅是往卡车上搬家具。你愿意今晚再考虑一下吗?’
“我考虑了,顺其自然的,思考又导致了喝酒,那个夏天总是这样。酒鬼们总是这样的。我还记得当时我坐在帝国大厦对面的小酒吧里,听着自动唱机里传来的埃尔顿·约翰的歌声。‘你已经迷住了我,对不对,亲爱的?\'又开始工作的时候,我找了一家新的短期劳务公司,一家从来没听过那操他妈的装配兄弟的公司。”
卡拉汉说操他妈的这个词的时候总是带着某种绝望的愤怒,脏话已经变成语言上最后一个避风港的人总是这个样子。
“你喝酒,你游荡,你工作,”罗兰说,“但在那个夏天,你起码还有一样别的事要做,对不对?”
“对。过了一段时间我才开始做那件事。我看见了好几个——公园里喂松鼠的女人只不过是第一个——但他们什么都没做。我是说,我知道他们是什么,但要冷血地杀掉他们也不是件容易事。后来,一天晚上,我在巴特利公园看到一只吸血鬼在吸血。我随身带着一把折叠刀。他正进食的时候,我抄到他身后捅了他四刀:腰上一刀,肋骨中间一刀,背上一刀,脖子上一刀。最后一刀我用了全力。刀从脖子的另一侧穿出,那东西的喉结挂在刀上,就像烤肉串上的一块肉。那一刀发出了筋肉撕裂的声音。”
虽然卡拉汉听上去似乎若无其事,但他的脸已经面无人色了。
“家园后面的院子里发生的事再度重演了——那人立刻就消失了,只剩下衣服。我料到会这样,但总是要再次亲眼看到才敢确定。”
“一个夏天不可能就这一次。”苏珊娜说。
卡拉汉点点头。“受害者是一个大约十五岁的男孩,看上去像是波多黎哥人或是多米尼亚人。他脚边放着一台收音机。我记不得放的是什么歌了,所以那很可能不是‘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五分钟过去了。我刚准备在他鼻子下面打个响指或拍拍他的脸蛋,他眨了眨眼,晃了一下,摇了摇头,醒过来了。他见我站在面前,第一个反应就是去抓他的收音机。他把收音机像抱小孩一样抱在胸前,说:‘你想要什么,老兄?’我说我不想要什么,任何东西都不要,我也不会伤害他或是捉弄他,我只是很好奇他脚下为什么摊着一堆衣服。那孩子看了看脚下,便弯下腰开始去翻衣服口袋。我想他可找到事做了——足够他忙活一阵了——所以我就走开了。这是第二个。第三个更容易一些。第四个还要更容易。八月底的时候,我已经杀了六个了。第六个就是我在米兰银行碰到过的那个女人。世界真小,不是吗?
“我经常到第一大道和四十七街那边去,站在路对面看着家园。有时我傍晚去那里,看着醉鬼们和流浪汉去那里吃饭。有时洛文会出来,跟人们谈谈话。他不抽烟,但口袋里总是装着几包烟,他会把烟全发给来吃饭的人。我并没有刻意在他面前躲闪,但我不觉得他认出了我。”
“很可能你的变化太大了。”埃蒂说。
卡拉汉点点头。“我的头发一直留到肩膀,而且开始变灰了。还留着胡子。当然了,我对服装也不讲究了。我身上一半的衣服都是我杀的吸血鬼穿过的。有一个吸血鬼是个骑自行车的快递员,他有一双上好的机车靴。不是巴利船鞋,但也几乎是新的,而且是我的号码。这双鞋很耐穿。我现在还留着它。”他朝屋子那边点点头。“但是我不认为那是他认不出我的原因。洛文是专门跟酒鬼、吸毒者和流浪汉打交道的,他已经看惯了那些人身上发生的巨大变化,而且通常都是越变越差的。他已经习惯了辨认那些满脸淤青满身尘土的家伙们是谁。我认为更有可能的是我已经变成了你们所说的流浪的死人,罗兰。全世界都看不到我。但是我认为那些人——以前的那些人——肯定是紧紧固定在纽约的。”
“他们从来都走不远,”罗兰表示赞同。他的烟抽完了;干巴巴的纸和烟末随着两阵青烟在他的手指间消失了。“鬼总出没在同一栋房子里。”
“当然了,那些可怜的家伙。但我想离开。每天太阳升起的时间都提前一点点。每天我都感觉到那些道路的召唤,那些隐藏着的高速公路的召唤也在一点点变得更强烈。这种召唤可能只是一种迷信的地理疗法,我相信我已经提过了。认为换个地方事情就会好起来的,或是自我毁灭的冲动就会消失,这种想法完全是不合逻辑的,但仍然很诱人。这种召唤无疑也是一种希望,也就是说到了另一个地方,一个更广阔的地方,就用不着对付吸血鬼或是走路的死人了。但是更主要的,这种召唤是另外一些东西。嗯……很重要的东西。”卡拉汉笑了笑,但这笑容不过是扯动着嘴唇露了一下牙龈而已。“有什么东西开始追杀我了。”
“吸血鬼。”埃蒂说。
“嗯——是的……”卡拉汉咬着嘴唇,然后更肯定地重复了一遍。“是的。但不仅仅是吸血鬼。即使在听上去最符合逻辑的时候,这答案也不是完全正确的。最起码我知道不是那些死人;虽然他们能看到我,但他们根本不在乎我,除了有些死人可能希望我能修好他们或是结束他们的苦难。可是,就像我告诉你们的那样,第三类吸血鬼看不到我——反正看不到我是那个杀吸血鬼的人。而且他们的注意力也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就好像他们也同样感染了那些受害者的失忆症似的。
“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有麻烦了是在杀掉银行里的女人后不久的一天晚上,当时我在华盛顿广场公园里。那个公园是我的常去之地,尽管上帝知道我不是惟一一个。夏天的时候那里几乎是个常规露天宿舍。那里甚至还有我最喜欢的长椅,尽管我不是每晚都能睡到上面去……也不是每晚都到那里去。
“那天晚上——天气闷热,雷声隆隆——我大概八点钟到的那里。我在棕色的袋子里装了一瓶酒和一本埃兹拉·庞德的《诗篇》。我向常去的长椅走去。旁边的椅子背面,我看到用颜料喷出的一幅涂鸦。上面写着他到这里来了。他有一只烧伤的手。”
“哦,我的上帝啊。”苏珊娜说,情不自禁地把手放在了喉咙上。
“我马上离开了公园,睡在了二十个街区开外的一条巷子里。我确信不疑自己就是那幅涂鸦说的人。两天之后的晚上,我在法律街上的酒吧外的人行道上看到了另一幅,我常去那家酒吧喝酒,有时钱富余一点的话还会吃个三明治。那一幅是用粉笔写的,已经被行人的脚蹭得一团模糊了,但我还是能认得出来。写的是同样的东西:他到这里来了。他有一只烧伤的手。这条消息周围还画着各种星星,好像写这几个字的人确实有心好好修饰一番似的。一个街区以外,在禁止停车的牌子上,用颜料喷着另一条信息:现在他的头发差不多全白了。第二天早上,一辆公共汽车的一侧写着:他的名字可能是卡林伍德。那之后大概过了两三天,我在常去的地方发现了很多寻找丢失宠物的海报——尼德公园,中央公园,法律街上的城市之光酒吧,格林尼治村的一些乡村歌曲和诗歌俱乐部。”
“宠物海报,”埃蒂思索着。“要知道这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很聪明的。”
“海报都是一样的,”卡拉汉说。“看到我们的爱尔兰塞特猎犬了吗?他是个愚蠢的老家伙,但我们都爱他。右前爪被火烧过。叫他凯利、卡林斯,或卡林伍德的时候会答应。如果发现,必有重谢。后面还画了一长串的美元符号。”
“这些海报是给谁看的呢?”苏珊娜问。
卡拉汉耸耸肩。“我也没把握。可能是给吸血鬼吧。”
埃蒂疲倦地搓着脸。“好吧,我们来想一想。我们碰上的有第三类吸血鬼……流浪的死人……现在又来了第三批人。这些人到处张贴和宠物没有关系的宠物海报,还在建筑物和人行道上涂鸦。他们是谁?”
“低等人,”卡拉汉说,“有时他们这样称呼自己,而且里面也有女人。有时候他们把自己称为保镖。他们中很多人都穿着长袍……但不是所有人。他们中很多人手上都有蓝色的棺材图腾……但也不是所有人。”
“灵柩猎手,罗兰。”埃蒂小声说。
罗兰点点头但一直盯着卡拉汉。“让他说,埃蒂。”
“他们是什么——他们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他们是血王的士兵。”卡拉汉说,然后在身上划了个十字。
埃蒂吃了一惊。苏珊娜把手放到肚子上,开始轻轻地摩挲。罗兰发现自己想起了他们最终摆脱布莱因之后穿过盖奇公园的那段路程。动物园里的死动物。混乱的玫瑰园。旋转木马和玩具火车。然后是那条金属路,通往被埃蒂、苏珊娜和杰克称为收费公路的更宽的金属路。那里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留神不速之客。另一块潦草地画着一只眼睛的牌子上写着万众欢呼血王!
“看来你们也听说过那位先生。”卡拉汉声音干涩地说。
“这样说吧,他也在我们能看到的地方留下了他的标志。”苏珊娜说。
卡拉汉朝雷劈的方向点点头。“如果你们到了那边,”他说,“你们将看到的就远不止几面墙上喷着的几幅涂鸦了。”
“你呢?”埃蒂问,“你当时怎么做的?”
“首先,我坐下来好好考虑了一下当时的状况。我意识到,不管在外人看来这想法有多么疯狂和病态,我确实被跟踪了,而且还不一定是被第三类吸血鬼。虽然我也意识到,到处留字和张贴宠物海报的人是不会不好意思动用吸血鬼来对付我的。
“请记住,当时我完全不知道那群神秘人是谁。还在耶路撒冷地的时候,巴洛搬进了那栋发生过可怕事件据说一直闹鬼的房子。那个作家,米尔斯,说邪恶的房子会吸引邪恶的人。我在纽约又想起了那句话,那是我脑子最清醒的时候。我开始想我是不是又吸引了一个吸血鬼之王,另一个第一类吸血鬼,就像马斯藤之屋吸引了巴洛一样。不管那想法是正确还是错误(后来证明那是错的),我还是很高兴发现自己灌满酒精的脑子还能做一些逻辑思考。
“我需要决定的第一件事是继续留在纽约还是到别处去。我知道如果我不走的话,他们会抓到我的,而且很可能比我想象中还要快。他们知道我大概什么样子,而这个则是很难弄错的标志。”卡拉汉举起了那只烧伤的手。“他们几乎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过上一两个星期肯定就能拿到完全正确的名字。他们可以去我常去的商店,那里留下了我的味道。他们能找到和我谈过话、喝过酒、一起玩过跳棋和克里比奇牌的人。还有在人力和壮小伙劳务公司里一起工作过的人。
“这让我想到了另一个地方,就算喝了这么几个月的酒,我也应该早些想到的地方。我意识到他们会找到洛文·马戈鲁德和家园,还有那里认识我的许多人。做兼职的工人,志愿者,一些在那里住过的人。见鬼,我在那里待了九个月,足有几百人在那里住过。
“最主要的是,那些路诱惑着我。”卡拉汉看着埃蒂和苏珊娜。“你们知道吗?哈得逊河上面,通往新泽西的方向有一座人行桥。事实上,那座桥处在乔治·华盛顿桥的阴影下,是一座厚木板桥,桥的一边有一些木质的饮水槽可供牛马喝水。”
埃蒂笑了起来,那笑声就好像有人在挠他脚心的痒痒。“对不起,神父,那怎么可能呢?我这辈子去过乔治·华盛顿桥足有五百次了。亨利和我以前常去岩壁公园。那里根本没有木板桥。”
“但那里确实有,”卡拉汉冷静地说,“我敢说,早在十九世纪早期就有那座桥了,尽管后来也修缮了好几次。事实上,桥中央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二百年修缮,由拉莫科实业一九七五年完成。我看到机器人安迪的时候才想起了这个名字。根据它前胸的那块牌子来看,那个公司就是它的制造者。”
“我们以前也见过那个名字,”埃蒂说,“在剌德城见过。但那里它被称为拉莫科铸造。”
“很可能是同一公司的不同分支。”苏珊娜说。
罗兰一言不发,只是右手仅剩的两个手指不耐烦地转了一下:抓紧时间,抓紧时间。
“它就在那里,但不容易看到,”卡拉汉说,“它是隐蔽的。这只是那些秘密道路中的第一条。那些路像蛛网一样从纽约向四面八方延伸着。”
“隔界的收费公路,”埃蒂嘀咕着,“想想这个概念吧。”
“我不知道这说法对不对,”卡拉汉说,“我只知道随后的几年漂泊中我看到了很多不寻常的东西,而且我还遇到了很多好人。把他们叫做正常人或普通人好像有点侮辱他们,但他们恰恰就是这两类人。毫无疑问,对我来说,他们赋予了正常和普通这样的词某种高贵的涵义。
“离开纽约之前,我还想再看一眼洛文·马戈鲁德。我想让他知道,也许我已经在鲁普的脸上撒尿了——我又酗酒了,这没什么好说的——但我并没有脱掉裤子堕落到底。我词拙嘴笨,其实我想说我并没有完全放弃。而且我不想象被手电筒的光照着的兔子那样低着头,把脸藏在腿里。”
卡拉汉又开始哭了起来。他用衬衫的袖子擦了擦眼睛。“而且,我想向某个人道别,也听他向我道别。毕竟,我们说出的再见和听到的再见都告诉我们,我们还活着。我想要拥抱他,把鲁普给我的吻给他。再加上那句话:你太宝贵了,我们不能失去你。我——”
卡拉汉住了嘴,因为他看到罗莎丽塔急匆匆地从草地那边过来,她的裙子在脚踝处抖动着。她交给他一片石板,上面用粉笔写着一些字。埃蒂一时间仿佛看到了上面写着用星星和月亮的图案装饰着的消息:寻狗!一只前爪断了的流浪狗!叫他罗兰的时候会答应!脾气暴躁,爱咬人,但不管怎么样我们都爱他!他知道这想法很疯狂。
“是从艾森哈特那儿来的消息,”卡拉汉抬起头说,“如果说欧沃霍瑟是这一地区的大农夫,伊本·图克是这一片的大商人,那么你们就要称沃恩·艾森哈特为这里的大牧场主了。他说,他,斯莱特曼父子俩,还有你们的杰克今天中午会到安详女神堂跟我们会合,如果你们方便的话。他的字太潦草,很难认,但我认为他想让你们一路上参观农庄、小农户和牧场,然后到罗金B去过夜。你们觉得怎么样?”
“有个问题,”罗兰说,“我希望出发之前能够拿到地图。”
卡拉汉想了一下,然后看着罗莎丽塔。埃蒂认定那个女人不仅仅是个管家。她已经走出一段路,听不到他们的谈话了,但还没回到房子里。就好像一个优秀的执行秘书,他想。尊者甚至都不用向她做手势;只是看了她一眼,她便上前来了。他们交谈了几句,然后罗莎丽塔又走了。
“我认为我们可以在教堂的草地吃午饭,”卡拉汉说,“那边有一棵很大的铁树可以提供树荫。我可以肯定吃完饭之前特弗利家的双胞胎就能把地图画好了。”
罗兰点点头,满意了。
卡拉汉皱着眉站起来,手扶着后腰,活动了一下。“现在我有东西想让你看。”他说。
“你还没讲完你的故事呢。”苏珊娜说。
“是的,”卡拉汉说,“但时间已经不多了。我可以一边走一边讲,如果你们可以一边走一边听的话。”
“我们做得到,”罗兰说着站起身来。还有点疼,但不厉害。罗莎丽塔的猫油还是值得一书的。“走之前请告诉我两件事。”
“只要我知道,枪侠,我将知无不言。”
“写那些信息的人:你在旅途中见过他们吗?”
卡拉汉慢慢地点点头。“是的,枪侠,我见过。”他看着埃蒂和苏珊娜。“你们见过人的彩照没有——曝光太强的时候——里面所有人的眼睛都是红的?”
“见过。”埃蒂说。
“他们的眼睛就是那样。血红的眼睛。第二个问题是什么,罗兰?”
“他们是狼吗,神父?那些低等人?那些血王的士兵?他们是狼吗?”
卡拉汉回答之前犹豫了半天。“我也说不准,”他终于开口说,“不能百分之百肯定。但我认为不是。但是他们肯定也是绑架者,尽管他们抢走的不只是孩子。”他又琢磨了一会儿刚才说过的话。“可能是某种狼。”他又犹豫了,想了一会儿,最后说:“是的,是一种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