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顶帽子的梦过去三周后,三个身影(两个大身影,一个小身影)出现在广袤的森林高地上,慢慢地走过一大片空旷的雪野,朝向山下树木繁盛之处。一个身影正拖拉着另一个,后者坐在一片精巧的木板装置上,与其说是雪橇,倒不如说是雪地拖车。
奥伊在罗兰和苏珊娜之间来回跑动,好像始终在替双方站岗。它的毛皮因为寒冷的气候和近日不断的鹿肉大餐而变得又厚又亮。三人正行走于一片积雪五英尺深的雪野,若是在春夏,这里就会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场。拖着雪橇走很省力,因为他们终于开始下坡路了。罗兰真正担忧过的地段已经走过去了。穿越白域不算太艰难——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太多困境。体力活也不少,有很多木材可供他们晚上生火而眠,除了四个晚上他们没能生火,因为天气骤变,狂风旋啸不止,他们只好裹紧衣服躺在山岭上的森林里,听任暴风雪把他们吹得精疲力竭,只能干等狂风停歇才能继续往东南方跋涉。虽然狂风真正肆虐了两天两夜,但好歹他们熬到了继续上路的时候,当他们再次走向光束的路径时,发现地面的积雪又深了三英尺。在空旷的雪野上,尖声嘶吼的东北风肆无忌惮,有时候,一波一波活像海浪般袭来。高大的松柏甚至都会被这样的暴风雪掩埋殆尽。
在白域上行进到第三天时,罗兰奋力拉着她(那时候,雪就已经大约一英尺深了),苏珊娜意识到:除非罗兰有一双雪靴,否则他们可能需要数月跋涉才能穿越这片山岭上长着森林的高地雪原;于是,当天晚上她就给他做了一双。经历了反复的琢磨和返工(苏珊娜说,“靠猜,还要不断地啊呀啊呀惊叫!”),枪侠认为她做出的第三个实验品很成功。靴子的外沿是用柔软的白桦枝做成的,中心部分完全木制,交叠部分统统用鹿皮绳来连接,扎成一点一点的细密明线。在罗兰看来,这些鹿皮针脚很像泪珠。
“你怎么会懂做鞋子?”他穿上这双鞋一天后,这么问她。前方长路毫无惊喜可言,尤其当他学会以一种摇来摆去、恍如在颠簸的船上大踏步的方式滑步之后,积雪被拢在靴子两边,跋涉就显得更容易了。
“看电视。”苏珊娜答,“我小时候看过那样一档节目,《育空的普雷斯顿军士》,普雷斯顿军士没有貉獭作伴,但他确实有一只忠贞的好狗,叫做金。不管怎么说吧,我闭上眼睛试图回忆那家伙脚上的雪靴是什么样的。”她指了指罗兰脚上的实验品,“我只能模仿到这一步了。”
“你干得很棒,”他说,言辞中显而易见的真诚赞誉不禁让她浑身酥麻麻的。这倒并不是苏珊娜想从罗兰那里(或者说任何别的男人,从某种意义上)赢得的感觉,不过看起来她还挺满意。她在想,这到底是天性还是后天培育的品性呢?她自己也不确定自己是否真想知道。
“这鞋子只要不散架,就会很管用,”她附和道。第一轮实验品早就散架了。
“我没感觉线绳在松动,”罗兰告诉她,“有一点拉伸,大概吧,顶多是这样。”
现在,当他们穿越了整片开阔的雪野,实验品三号之雪靴显然还是浑然一体,而且,她感到自己好歹做出了些许贡献,所以负罪感也减少了几分,多少能够心安理得地让罗兰拖着她前进了。她也时不时想起莫俊德,于是,当他们走进雪原之后的第十天晚上,她再次提及此事,要求罗兰把掌握的消息都告诉她。敦促她开这个口的原因是他宣称现在可以不用轮流守夜站岗了,至少眼下这阵子不用了;若他们的躯体真有需要,他们就能饱饱地睡上十个小时。若还需要叫醒服务,奥伊会做的。
罗兰却长叹一声,呆呆看着营火,双手环抱着膝盖、两手松松地相扣,就那样看了足有一分钟。她刚刚认定自己不会听到什么答案了,他却开口了,“还在跟,但落得越来越远了。挣扎着找食物,挣扎着追踪,但他最为挣扎之事是要取暖。”
“取暖?”苏珊娜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这里漫山遍野都是树木。
“他没有火柴,也没有斯坛诺之类的东西。我相信有过一个晚上——早些时候了——他跟到了我们的营地,等我们走后,灰烬下还有一些木炭没有燃尽,随后几天他就带着这个火种,晚上还生了火。以前,人们对我讲过,这就是穴居人一路保存火种的方法。”
苏珊娜点点头。她在高中的科学常识课上也听说过,尽管连老师们都得承认:关于石器时代古人类的大部分知识只能说是成体系的猜想,并不算是切实的知识。她不禁琢磨起来:罗兰跟她讲过的事情里面又有多少只是猜想呢?于是,她问了他。
“那不是猜想,但我很难解释清楚。如果说是意念沟通,苏珊娜,那也不是杰克所用的那种触及方式。不是用看、听或者做梦的办法。但是……你相信我们有时候会做一些梦,但醒来后完全不记得?”
“相信。”她想到,可以跟他说说自己在《瞭望》科学杂志上读过的文章:有关眼球快速转动、REM睡眠试验,最终她觉得这样扯下去太复杂了。于是,她只说自己很确定:其实人们每天晚上都做梦,只是他们不记得了;对这番应答,她自己尚且满意。
“也许我就是在那些记不得的梦里看到他、听到他的声音。”罗兰说,“我所知道的一切就是:他倾尽全力想要跟上来。他对于这个世界所知太少,所以,他能活到今天实在是个奇迹。”
“你为他感到难过吗?”
“不。我担负不起对他的怜悯。你也不行。”
可是当他这么说时,却避开了她的注视,因而她觉得他是在撒谎。也许他的确不想为莫俊德感到遗憾,但她很明白:他心里有那份感觉,无论怎么说都有一点。也许他希望莫俊德死在追踪途中——显然这里有各种条件会导致死亡,尤其是冷酷的低温——但苏珊娜认为罗兰做不到。他们也许已经超越了卡的边界,但她认为毕竟血浓于水。
况且,还有比血缘关联更强有力的存在。她知道,因为现在连她都可以感觉到那种存在在脑海中如心跳般一下一下撞响,不管是睡觉时还是清醒时。那便是黑暗塔。她觉得他们已经非常靠近它了。她毫无头绪:就算到了塔,又该如何处置塔外疯癫的守门人?可她觉得自己已经不在乎了。眼下,她只求能亲眼看到塔。走进塔里,现在仍是超出她想象力的情景,可是看看它呢?是的,她想象得出来。并且,她觉得看一眼足矣。
他们沿着宽敞的坡道缓行而下,奥伊先是急匆匆跑在罗兰的脚边,又跑回去看看苏珊娜,再一路小跑回到罗兰身边。天空中时而会有亮蓝色的大洞出现。罗兰明白这是光束在工作,将厚厚的云层持续不断地往东南方向拉。不然,天空从这边的地平线到那边的地平线就全部白茫茫一片,低得仿佛触手可及,他们都熟悉了天空的这种表情。更多的雪在聚集中,枪侠默想:这场暴风雪可能空前的凶猛。风也刮起来了,刮来的冰冷湿气足以冻僵他裸露在外的体肤(经过三周勤奋的手工劳动,现在他裸露在外的皮肤只剩下额头和鼻尖了)。大风吹出一长条晶莹剔透的冰雪飘带。这莹白的雪带越过他们身边,又像魔法变出来的幻景般顺着斜坡飘下,变幻莫测的冰雪活像摇曳多姿的芭蕾舞演员。
“真美啊,不是吗?”苏珊娜坐在后面的雪橇上,似乎满怀期冀地大声问罗兰。
来自蓟犁的罗兰,历来没有对美的判断力(只有一次例外,在眉脊泗的外领地),含糊地应了一声。他知道什么才是自己心中的美景:暴风雪袭来时,不止是遮掩一片密密的树林,而是整片大地银装素裹。所以,他几乎怀疑起刚才那阵风刮过、雪吹起时他所见的情景。他放下了手中的拖绳,从绳套里走出来,径直走到苏珊娜跟前(还有他们所有的随行装备,现在又增加了不少,统统捆绑在她身后的雪地拖车上),屈膝蹲在她身旁。鹿皮衣衫将他从头到脚地武装起来,使得他看起来不像人,倒像是大脚怪兽。
“你对此如何解释?”他问她。
风再次旋转而起,比先前更猛烈了几分,甚而模糊了他刚才所见到的那番情景。等风停落,天空中又张开了一个大洞,阳光瞬间洒下,照亮了似有无数钻石闪耀的雪野。苏珊娜举起一只手遮住阳光看下山坡。她看到雪地上刻划着一个倒写的T字。横向的一笔距离他们很近(不过,也起码在两公里之外),相对来说短一些,也许在竖笔两边各延伸有两百英尺。但那竖着的一笔却很长很长,笔直地通向地平线,消失在视野尽头。
“是路!”她说,“有人在下面犁出了一些道路,罗兰!”
他点了点头,“我也这么想,但是我想听你说出来。另外,我还看到了别的东西。”
“什么?你的眼睛一向比我的尖,尖多了!”
“等我们再走近一点,你自己看吧。”
他刚想站起来,就被她急不可耐地拽住了袖子。“别跟我玩儿了。说吧,是什么?”
“屋顶。”他没有继续吊她的胃口,“我想,山下有一些小房子。也许,甚至是个小镇。”
“有人?你是说,有人吗?”
“唔,看起来似乎有一间房子里飘出了炊烟。不过,天地一片白茫茫的,这也很难说。”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想不想见到人。显然,有人出现,事情就会变得复杂一些。“罗兰,我们必须得小心点。”
“是的,”他答道,这才走回拖绳那里。捡起绳子之前,他停下来重新整了整枪带,把枪套往前挪了挪,这样更方便他左手拔枪。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走到了横竖两条路的交叉口。有人在路口立起一道高约十一英尺的雪堤,权当路标。苏珊娜看到平整的雪地上留有类似推土机的痕迹。从这堆夯实的雪地里竖起了一根标杆。上面的路标和其他城镇的路标绝无二致;和她在纽约城的交叉路口所见过的路牌也没啥两样。指向那条短路的标牌上写着:
奇之巷
但是,真正让她胆战心惊的是另一块牌子,写着:
塔路
散落于交叉路口周围的小屋几乎全无人烟,不少房子都半掩在积雪中,甚而被屋顶上的厚厚沉雪压塌了,只有一间小屋例外。这一间——其位置大约在奇之巷左街下行四分之三处——明显和别的房子不同。屋顶上的雪显然扫过,因而不存在被压塌的危险,门前通往小路的走道上的积雪也被铲除了。就是从这间三面环树、小巧玲珑的小屋的烟囱里飘荡出炊烟,如羽毛般洁白。一扇窗玻璃也被照成了暖黄色,但吸引苏珊娜的目光的仍然是那道炊烟。她在意的只是这将是最后一次和人类接触。她脑海中惟一一个问题是:会是什么人来应门。会不会是韩赛尔,或是他的姐姐格蕾特?(那对兄妹会不会是一对双胞胎呢?有人研究过这个课题吗?)也许会是小红帽?或者歌蒂拉克?下巴上还留着山羊胡子般的麦片粥?
“也许我们应该过门而不入。”她发现自己已经下意识地压低了嗓门,哪怕他们还站在高高的雪堤边。“就当没看见,说谢啦。”她指了指标有“塔路”的路牌,又说,“罗兰,我们的方向已经明确了——也许我们应该往这边走。”
“那么,如果我们过门不入,你觉得莫俊德会不会呢?”罗兰反问道,“你觉得他也会过门不入吗,不管是谁在那里享受天伦之乐,他会不会留下人家不管呢?”
她从未想过这个问题,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如果莫俊德决定要杀死小屋里的人,他肯定会下手。只要里面的住户是可以吃的,他就会饱餐一顿,不过,食物倒是次要的问题。一路经过的森林里藏着不少野味,就算莫俊德没能捕获到他的晚餐(只要他变成蜘蛛形体,苏珊娜就可以肯定:抓点野味对他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罗兰和她每次拔营离去时都会多少留下一点残余的食物。所以,他走出那片白雪覆盖的高地时,并不会饥肠辘辘,但……不快乐。一点儿也不快乐。不管途中偶遇什么人,他必会泄愤。
从另一方面讲,她独自寻思着……其实没什么“另一方面”,无论如何,一切都太晚了。小屋的前门已经开了,一位老人走出来,站在门阶上。他脚蹬皮靴,身着牛仔裤,还披着一件翻毛领子的厚重皮大衣。在苏珊娜看来,这件大衣俨然是在纽约格林威治村的军用品商店里买来的。
老人双颊红彤彤的,看起来很健壮,但又瘸得很厉害,身子倚靠在左手下粗粗的手杖上面。从他身后那栋飘荡着童话里才有的炊烟的奇特木屋里传来一声刺耳的马啸声。
“可不是嘛,栗皮儿,我瞧见他们了!”老人转向马嘶的方向,高声喊着话,“我至少还剩下一只好眼睛,嗯?”随后,又转过身来对着他们,此刻,罗兰、苏珊娜仍然站在雪堤那儿,奥伊紧靠他们站着。老人举起手杖,摆出敬礼的手势,看起来喜不自胜,毫无畏惧。罗兰也扬手呼应。
“看来,不管我们想不想,都得去聊聊了。”罗兰说。
“我明白。”她答道,接着又对貉獭说,“奥伊,从现在开始要讲礼貌了,听见没?”
奥伊看看她,又扭头望望老人,一声没吭。看来,在礼节问题上,奥伊暂持保留意见。
老人那条瘸腿看来非常不好——“简直就是没了。”莫斯·卡佛老爹大概会这么说吧——但他很利落地使着拐杖,单足跳下台阶时步态相当灵巧,苏珊娜觉得那模样有点逗趣,也很令人钦佩。“灵巧得像只蟋蟀!”这句也是莫斯爹爹的专属俏皮话,也许这句更适合那边的老人。当然,她没发现这位靠拐杖才能单腿跳的白发老人有什么不妥或者危险(他的白头发很长很细,披在肩上的毛皮兜帽里)。而且,等他走近些后,她发现他的一只眼睛因白内障而蒙上了一层白翳。瞳孔依稀可见,却凝滞于左侧。但是,另一只眼睛却闪现着奇之巷小屋居民应该有的浓厚兴趣,正兴致勃勃地打量着这三位来客。
马匹又嘶吼了一声,老人扬起拐杖,冲着低压压、白茫茫的天空胡乱挥了几下。“闭嘴你个草肚子,你个造粪机!你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老婆子,没见过客人来吗?你是不是生在谷仓里的啊,就知道学驴叫?(要是你不是生在谷仓里,那我就是个蓝眼睛的大狒狒,只不过压根儿没这样的玩意儿!)”
罗兰忍不住了,打鼻孔里喷出了笑声,于是,苏珊娜最后一道警戒防线也解除了。那匹马从小木屋后面的什么地方又嘶了一嗓子——你只能说,那个不起眼的地方叫做谷仓——老人又狂放地挥舞一通拐杖,自己都差点儿摔倒在雪堆上了。他的单腿跳固然有点别扭,却竟然很神速,现在已经走到半路上了。就在快要跌个狗吃屎的当口,他稳住了自己,跳出一大步的同时,拐杖也及时地斜插进雪地里,接着又拔起来,朝他们过来的方向热烈地挥动着拐杖。
“嗨!向你们致敬,几位枪侠!”老人大喊。至少,他的肺活量很让人钦羡。“去黑暗塔朝圣的枪侠们啊,就是你们几位了,一定是你们了,我不是都瞧见黄把手的大铁块了嘛!还有呢,光束也回来啰,又强又壮,我都感觉到啦,栗皮儿也感觉到啰!简直像匹小马驹似的,乐得欢蹦乱跳,自打圣诞节起就这样,或者说,自我所称的圣诞节起,因为这儿没张日历,也没见到圣诞老人,我也不指望见到他,因为你瞧,我是不是好孩子呢?从来不是!我从来都不沾边儿!好孩子们上天堂,可我所有的哥们都在另一头待着呢,窝在魔鬼的洞穴里,喝着搀了威士忌的诺兹阿拉,还烤着棉花糖!呃呃,无所谓,我满嘴跑舌头,您可别见怪!向您致敬,也向另一位致敬,还有你们当中这位毛乎乎的小刺儿球,也向你致敬!有生之年我终于看到貉獭啦!嘿呦,见到你们太高兴了!我的名字是乔·柯林斯,奇之巷的乔·柯林斯,我自个儿也够奇了,瞎一只眼、瘸一条腿,不过,很愿意为你们效劳!”
他已经走到了雪堆这里,标志“塔路”终结的路牌就在他头顶上……或者,该说是这条路开始的地方?这取决于你的立场,以及你旅途的终点,苏珊娜便这样觉得。他抬头看着他们,一只眼睛明亮得像小鸟,另一只却凝视那幻景般的白色废物。
“天长夜爽,是啊,我是这么说的,说得不一样的那些人反正也不在这儿,谁他妈的在乎他们怎么说呀?”说着,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来,顺手一抛,那模样只能是水果糖。奥伊跃到半空中,轻而易举就叼住了糖果:逮住了!
看着这一幕,罗兰和苏珊娜都哈哈大笑起来。笑起来的感觉颇有几分古怪,但毕竟是一种美好的感觉,仿佛终于寻觅到了你原以为已永远失去了的无价之宝。甚至奥伊都似乎咧着嘴笑了,如果马匹的嘶吼令它心烦暴躁(当他们站在雪堤高处,低头看着柯林斯先生时,它又吹号般嘶鸣起来),那也丝毫没有表露出来。
“我有成千上万个问题等不及要问你们哪,”柯林斯说,“可是我想用这样一句问话作引子:你们这些个枪侠从雪堤上下来,好不好?”
于是,苏珊娜滑了下来,直接把雪地拖车当滑雪板用了。她挑中了掩埋于雪下的奇之巷西北端,因为高坝那边的积雪松软一些。这一行距离很短,她却滑得磕磕巴巴。好不容易颠过了四分之三程时,又狠狠撞上了一块冻硬的大雪块,她顿时从平板上颠下来,剩下的滑行就变成了一连串极不雅观的筋斗,她连滚带爬地哈哈大笑。雪地拖车翻了——不如说,翻身当乌龟了——他们的各式存货天女散花一般掉得到处都是。
罗兰和奥伊在她之后跳下来。罗兰立刻跑到她跟前,蹲下身关注地查看,奥伊也紧张兮兮地在她脸上使劲闻来闻去,可苏珊娜还在笑个不停。怪老头也在放声大笑,莫斯老爹一定会说他那笑声“乐颠颠儿地活像老爹帽圈上的丝带”。
“我很好,罗兰——跟你说实话吧,小时候我从儿童滑雪板上摔下来无数回,都比这个惨多啦!”
“一切都好,结局就好,”乔·柯林斯也这么说。他用那只好眼睛把她上下打量一遍,确信她真的没摔伤,随后就帮着捡拾四处散落的东西,拄着拐杖吃力地弯着腰,细长的白发垂在了红彤彤的脸庞上。
“不,不用,”罗兰说着,跑过去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我会收拾的,您会跌个屁股蹲儿的。”
听了这话,老人又爽朗地大笑起来,罗兰也真心诚意地笑了。小木屋后面的那匹马也嘹亮地吼了一嗓子,仿佛在抗议他们自个儿找乐子。
“‘跌个屁股蹲儿’!伙计,这句笑话真逗!我一点儿不明白我的屁股蹲儿是什么,可还是很逗!可不是嘛!”他帮着苏珊娜拍打皮衣上下的雪,这当口,罗兰忙着捡东西,重新堆放在凑合用的拖板上。奥伊也去帮忙,叼着几包扎好的肉跑来放在拖板上。
“这小东西可真机灵啊!”乔·柯林斯由衷地赞叹。
“他可是个好旅伴。”苏珊娜也这么说。她现在心满意足了,因为他们在这岔路口停下来了;因而没有错过这么个幽默感十足的好老头儿。她伸出戴着笨重手套的右手,“我是苏珊娜·迪恩——纽约来的。丹的女儿。”
他也伸出手,并且摘了手套,两人握了握。尽管他的指关节肿大如树瘤,握手却相当有力道。“纽约,是啦是啦!嘿,我以前也是在那地儿的,我自己。还在阿克伦、奥马哈和旧金山待过。亨利和佛罗拉的儿子,如果你觉得挺在乎出身,我就得这么说啰。”
“你是从美国那边来的?”她问。
“哦上帝啊我是从那儿来的,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他答,“要是他来说,那就是数也数不清。”他用那只好眼睛眨了一下;坏眼睛仍旧瞪着白茫茫的荒废视野,也仍旧没一丁点儿活气儿。他转身对着罗兰说,“那么你是谁呀,我的好伙计?要是你不告诉我你叫啥,我就会像对别人一样把你叫做我的好伙计,除非有特殊情况,人数太多的时候我也会用贝希这个名儿,通常来说,我手里这根拐杖就叫作贝希。”
罗兰在笑。苏珊娜心想,他不笑也难。“罗兰·德鄯,来自蓟犁。斯蒂文之子。”
“蓟犁!蓟犁!”柯林斯惊得瞪圆了他那只好眼睛。“那可是个来自远古的名字,可不是嘛?一个该写在书本上的老名儿!圣彼得啊,你一定比上帝还老了!”
“有些人是这么说。”罗兰表示赞同,现在他不止是在笑……而是热情地展开笑颜。
“那这位小朋友呢?”他又问,弯下了腰。柯林斯从口袋里又摸出了两块水果糖,一块红的,一块绿的。圣诞节的颜色,苏珊娜顿觉似曾相识。这阵恍惚的感觉像阵风般拂过她的思绪,又悄然离去。“小朋友,你叫啥呀?他们叫你回家的时候都怎么喊你啊?”
“它不会——”
——再说话了,虽然以前它会说一点。苏珊娜刚想这么说,可还没等她开口,貉獭就喊出来:“奥伊!”这声回答清楚而坚定,就像以前它对杰克说话时那样。
“好孩子!”柯林斯说着,把水果糖扔进了奥伊的嘴里。随后,他伸出那只节瘤肿大的手,奥伊抬起前爪去蹭。他俩也握了手,在奇之巷和塔路的交叉路口进行友好会晤。
“真是没想到。”罗兰和气地说道。
“到头来我们都会遭天谴的,我估摸是这样,不管有没有光束。”乔·柯林斯说着松开了奥伊的小爪子。“但不是今天。现在我要说的是,我们应该到暖洋洋的屋子里去,喝着咖啡聊聊天——因为我还有点咖啡呢,说真的——或者来壶淡啤酒也成。我甚至还有混合酒呢,蛋奶酒,应该就是叫这个名儿吧。我自己喝起来觉得挺来劲儿的,特别是朝里面洒几滴朗姆酒之后,可谁知道呢?大概有五年甚至更久了,我其实一点儿味觉都没有。迪斯寇迪亚的空气彻底毁了我的味蕾和鼻子。不管怎么说吧,你们意下如何?”
“我觉得那实在他妈的太棒了。”苏珊娜说。她极少这么意味深长地说话。
他乐呵呵地拍拍她的肩头。“一个好女人就是无价之宝!我也不知道这话是莎士比亚说的,还是《圣经》里头的,要不然就是他们合起来——
“呃呃,栗皮儿,你他妈的眼睛长哪儿去了?你以为自个儿要去哪儿呀?你是想来见见这几个客人,是不是?”
他的嗓门渐渐压低下去,变成怒气冲冲的一团低语,似乎是那些孤身生活、身旁只有一两只宠物的人所特有的说话方式。他的母马跌跌撞撞地朝他们走来,柯林斯一把摁住马脖子,有点粗鲁却透着爱意地拍了拍它,但苏珊娜却打心眼里觉得:这是她有生以来见过的最丑陋的四足动物。她的好心情都因此退去了几分。栗皮儿的双眼都瞎了——不是一只好一只坏,而是双目失明——并且骨瘦如柴。这匹母马走动的时候,每根骨头的动作似乎都紧贴着长着癣瘢的皮暴露出来,苏珊娜简直担心哪根骨头就此戳出了皮毛。有那么几秒钟,迪斯寇迪亚城堡那黑漆漆的地下甬道里噩梦般的回忆在她头脑中泛起:黏腻滑动的声响紧紧跟在他们身后,还有骸骨。满地的骨头。
柯林斯似乎从她的表情里看出了些什么,因为当他再开口时,几乎是自卫般地解释。“我知道,是匹又老又丑的母马,但是当你变得和她一样老的时候,我觉得,连你也赢不了多少美貌了!”他拍着老马伤痕累累的脖子,又拉着稀疏无几的鬃毛,好像要把那些毛连根拔起(不过,栗皮儿没显出疼痛的样子),就这样牵引着它往小木屋走回去。就在这时,即将袭来的暴风雪里的第一片雪花终于飘了下来。
“来吧,栗皮儿,你个老不死的草肚子、造粪机,你个走不动路的老母马,你个迷了路的四条腿的麻风病人!你闻不到空中有雪花味儿吗?因为我可以,我的鼻子多年前就搬家去南方啦!”
他转身看着罗兰和苏珊娜,说道:“我希望你们能喜欢我煮的东西,我是说真的,因为我觉得这场风雪足足得吹上三天三夜呢。没错,要等魔鬼之月再次露脸,至少还得三天!可是我们相见很高兴,说真的,我赌上我的表和委任状!可你们甭用我的老马来评判我的好客心!嘿!”
我是不应该,苏珊娜想着打了个小寒战。老人转身走了,罗兰却饶有兴趣地看了看她。她微笑着摇摇头,好像在说——没什么,可是显然,不是没什么。她不想告诉枪侠,这匹走不动路、两眼蒙着厚厚白翳的老马那皮包骨头的模样令她胡思乱想了一番。罗兰从来没说过她是只笨鹅,所以,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她可不想让他有理由这么说——
仿佛听到了她头脑中的想法,老马向后扭了下脖子,还对着苏珊娜露出仅剩的几颗牙。栗皮儿骷髅般的脑袋上凹下一双流着脓液的瞎眼睛,可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母马好像在笑,吓人的笑。它对着苏珊娜呜一声尖叫,仿佛在说:小黑鸟儿,好好想想你自个儿以后的模样吧;等你们上路了、送命去了,我还会在这儿活下去哪。这时,狂风卷起旋舞的雪花打在他们脸上,压着积雪的冷杉林里传出飕飕风啸,柯林斯的小屋屋檐下也卷起几道风雪线。狂风就消停了一会儿,接着又加强力道猛烈吹来,风声尖啸,活像人类悲悯的哭声。
外屋的一侧是鸡笼,另一侧就是栗皮儿的马厩,地上铺着一层干草。“我可以爬进去,叉点干草放下来,”柯林斯说,“可是每次都得搭上我的性命,都是这条废腿闹的。喔,德鄯先生,我不能勉强你帮一个糟老头子,可是如果你不……?”
罗兰二话不说,就爬上靠在马厩栏杆上的木梯,用叉子挑下干草,直到柯林斯说已经够多了,哪怕暴风雪刮上四天,栗皮儿都足够吃了(“你只要瞅它一眼就知道了,它可不会像波兰混蛋那样吃到撑。”他说),枪侠这才下来,跟着柯林斯走几步回了小屋。堆铲在房屋两边的积雪已高及罗兰的头顶。
“欢迎光临寒舍,”乔说着招呼他们进厨房。虽然厨台面板看上去是多节的松柏原木,但其实是一套塑料制品。苏珊娜走近时便看出来了。屋子里又暖和又舒服。电炉子上标着“洛斯科”,她从未听说过这个牌子。冰箱则是阿玛纳牌的,拉手上面还有个特殊的小拉门。她凑近了去看,看到一行小字:神奇冰块。“这东西能造冰块?”她兴奋地问道。
“唔,不行,准确地说不是它来造,”乔回答道,“美人儿,造冰块的还是冰箱冷冻室;门上那东西不过是让冰块掉进你的饮料里。”
她对此颇感兴趣,乐得大笑起来。她朝下一瞥,见奥伊正扬着脑袋冲她亲昵地笑,这下子,她笑得更开怀了。身边有了现代化生活设施,这间厨房甚至让她有点儿想家——多么熟稔的居家氛围啊:有糖、香料,以及每样美好的东西。
罗兰则抬头关注着日光灯管,柯林斯点点头,说:“没错,是这样,我这儿有电。还有暖气炉呢,是不是挺不错的?而且,从来都没人给我寄过账单!绕到屋子另一边,你就能看到发电机啦。本田牌的,安静得像是星期天早上!就算你爬到机箱上去听也听不见啥,只有轻轻的嗡嗡嗡嗡。结巴比尔换过丙烷箱,还会在需要维修保养的时候就去维修保养,自打我到了这里之后他只去保养过两次。啊,不对不对,老乔撒谎了,老得都快死了。是三次,一共有过三次。”
“结巴比尔是谁?”苏珊娜问出口的时候,刚好罗兰在问:“你来这儿有多久了?”
乔·柯林斯大笑。“一个一个来,我的新朋友们,一个一个问!”他刚才把手杖放在旁边了,现在正费力地脱大衣,全身重心落在了瘸腿上,他低声怒骂一下,险些跌倒。差一点就跌倒了,要不是罗兰稳住他的话。
“多谢你,多谢,多谢。”乔说,“知道我要跟你说什么不?我可不止一次鼻头朝下摔在这些个硬地板上啦!不过,既然你让我免于跌倒,我就先来回答你的问题。我,奇之巷的怪老乔,到这儿得有十七年了。我不能承认这些年过得棒极了,惟一的理由就是,时间流逝得很滑稽,见他的大头鬼,你们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们明白。”苏珊娜说,“相信我,我们都懂。”
柯林斯现在开始脱毛衣,一件脱完还有一件。苏珊娜一开始以为这是个健壮的老头儿,现在却一层一层剥成了个瘦子。她这才明白,他身上看似强健的部分都不是肌肉或脂肪,只是填料儿。他倒不至于像他的老马那样皮包骨头,但显然绝不“健壮”。
“现在,来说说结巴比尔。”老人把第二件毛衣放在一边,但嘴巴没有停,“他是个机器人。打扫房间之外,还要维护我的发电机正常运转……当然啦,铲雪筑雪堤这样的事情也都是他来做。我刚到这里时,他只不过偶尔结巴一下;可现在每说两三个词儿就开始结巴。要是有一天他倒下了,我可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在苏珊娜听来,他的语气有点异乎寻常,似乎根本不担心那种事情会发生。
“也许他会好起来的,毕竟,光束又回复正常了。”她说。
“他大概还能再支撑一阵子,但我真的不觉得他会好起来了,”乔说,“机器不会像生物一样痊愈。”他终于脱到了贴身的保暖汗衫,脱衣大业就此终结。苏珊娜深感欣慰。光是看看老马肋条支棱在灰色毛皮底下那副可怖的样子就足够了。她一点儿不想看到老马的主人也露出同样的光景。
“脱下你们的大衣吧,还有绑腿,”乔说道,“我去准备点蛋奶酒,或是随便什么你们会中意的东西,一两分钟就够了,不过首先我要带你们去看看我的起居室,因为那可是我的骄傲,说真的哩。”
起居室地板上铺着碎布地毯,看起来就像是霍姆斯奶奶家里的那种,还有一张“懒骨头”躺椅放在桌子边。桌子上堆着好多杂志和平装书,还有一副眼镜,以及一只棕色小瓶子,上帝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药水。屋子里还有一台电视机(若是埃蒂和杰克也在这里,会一眼认出电视机架下面的格子里还放着一台录像机),可苏珊娜实在想不出来:老乔怎么可能在这种地方看到电视节目。但是,令苏珊娜全神紧张的——罗兰也是——是一面墙上的照片。照片用一只大头钉钉在墙面上,歪歪斜斜的显得过于随便,但在苏珊娜看来(至少,她这么想)那简直无异于渎神。
那是一张黑暗塔的照片。
她连呼吸都急促起来。向着那照片快速挪动过去,几乎没感觉到碎布地毯上的团团结结硌得手掌生疼,随后又伸出两臂,“罗兰,举我起来!”
他将她抱起来,这时候她发现他脸色大变,几乎没了血色,只有两只眼睛在脸颊上放着光。那双眼睛熠熠闪亮。塔的背景是黄昏天色,即将坠下的夕阳将塔后的山野涂抹成橘红色,塔身上螺旋形上升的小窗户清晰可辨。有些小窗里还透出昏暗可怕的光晕。她还能看到那些阳台,每隔两三层就会有一层阳台,和塔楼相连的低矮黑暗的小门全都紧闭着。也都紧锁着,她对此毫不怀疑。塔楼之前便是一片玫瑰地,坎-卡无蕊,幽暗着,但即便在暗影中还是显得美丽迷人。大多数玫瑰都映衬在昏黑的傍晚光线里含苞欲放,只有少数几支绽开花蕾,像是昏昏欲睡的眼睛。
“乔!”她唤了一声。这一声不比耳语更响亮。她只觉得浑身无力,仿佛她已然听到歌唱的声音,遥远而依稀。“哦,乔!这照片……!”
“没错,夫人,”他显然乐于看到她这样的反应。“这张照片很不赖,是不是?所以我才把它钉起来。我还有别的照片,但就数这张最好看。恰好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所以那些阴影好像永远贴着光束的路径而行。也确实如此,我相信你们俩都知道。”
罗兰急促的粗声喘息就在她的右耳畔,好像他刚刚跑完一场比赛,可苏珊娜并没有真的注意到。因为这幅画上的情景令人敬畏地充斥了她的心灵。
“这是一张宝丽来快照!”
“唔……说得没错,”看到她兴奋到这个地步,他似乎有点讶异,“我认为,如果我提出要求,结巴比尔拿来一部柯达相机都没问题,可是我该怎么冲洗胶卷呢?而且,那时候我还想过弄一台摄录机——那就可以用电视机下面的那玩意儿放出来了——可我年纪大了,走不动回头路了,而我那匹老马也太老,没法驮我回来。不过如果我可以弄到,我会拍下来的,因为那地方真的很美,一个满是热心鬼的地方。我听到歌声,都是很久以前就死去的朋友;还有我妈妈和爸爸。我总是——”
一阵无力感席卷了罗兰的周身上下。她感觉到了,他的肌肉全都凝滞般的一动不动。随后,他打破僵局飞快地从照片前转过身来,动作快得让苏珊娜一阵头晕。“你去过那里?”他问,“你曾经去过黑暗塔?”
“我确实去过,”老人答道,“否则你以为是谁拍的照片?著名摄影师安塞尔·他妈的·亚当斯?”
“你什么时候拍的这照片?”
“是我最后一次去的时候拍的,”他说,“两年前的夏天——尽管那儿是低地,你们肯定知道的,所以如果雪花飘到那里,我会看到的,可我一点儿都没看到。”
“从这里过去有多远?”
乔闭上那只坏眼睛默算起来。这没花费多久,但罗兰和苏珊娜却觉得漫长之极,简直漫长得难以忍耐。窗外,狂风更猛烈了。老马又嘶叫起来,仿佛在对狂风表示愤慨。透过冻着冰花的窗玻璃,可以看到浓密的雪花在飞舞。
“唔,”他开口了,“你们已经在下坡道上了,现在,结巴比尔铲出了一条路,但就到你们刚才走到的地方为止;那个老机器人为了打发时间还能干什么别的事儿呢?当然啰,你们会等在这里,等到这场刚刚开始刮起来的东北向暴风雪止住——”
“等我们上路了,还要走多远?”罗兰问。
“等不及要走了,是不是?没错没错,心急火燎,干吗不呢,你们可是从内世界来的,一定是走了好多年才走到这里的吧。真不想去琢磨到底花了你们多少年月,我真的不愿意去想。我要说的是,你们走到白域得用上六天,也许七天——”
“你把这一片称为神会之地吗?”苏珊娜问。
他眨眨眼,疑惑地看了看她。“夫人,有何不可呢——我以前只听说过这一片造物地叫白域,没别的雅号了。”
疑惑的表情显然是假装的。她几乎能肯定。老乔·柯林斯,乐颠颠的活像是儿童戏里的圣诞老人,刚才却对她撒了谎。她不太清楚原因,但她还没来得及多想,罗兰就直截了当地说:“你现在能不能别琢磨那事儿了?行吗,看在你父亲的分上。”
“是,罗兰,”她怯怯地应道,“当然可以。”
罗兰又转向乔,依然怀抱着苏珊娜。
“我猜想,得耗上你们九天。”乔手摸着下巴说道,“考虑到那条路现在会非常滑,比尔把雪铲掉之后路就会特别滑,可你们没法让他罢手。他要履行自己的职责。他的程序设置,他是那么说的。”老人看到罗兰张口要说什么,便扬了扬手打断他,“不,不,我不会把他硬拖回来的,他会被激怒的,先生,或是你们喜欢说的绅士——我只是不太习惯有人陪。
“只要你们沿着雪界线走下去,还得有十天、甚至十二天的脚程,不过在这个世界里没必要走路,除非你们特别喜欢走。走下去,你们还会看到一个北方电子的小屋,里面停着一些个小车。有点像高尔夫球场车。但电池都用光啦,不用说——明摆着的事情——不过还有一台发电机,就像我这台本田一样,那个还能用,因为我上次下去时,比尔尽可能地拾掇了一下。如果你们能给一辆小车充上电,行程就会大大缩减,最多不过四天。所以,我在想:如果你们要一路走到底,大约需要十九天。要是最后一程能够用上一辆小蜂鸟——我把那些小车叫做小蜂鸟,因为它们跑起来的声音就像蜂鸟振翅飞——那我估计十天足矣。顶多十一天。”
屋子里顿时安静下来。外面狂风呼号,雪花被斜斜地掼在小屋外壁上,苏珊娜又一次联想到人的哭声。不用问,是因为风在屋檐、林间飞旋的角度。
“就算我们不得不走的话,也用不了三周。”罗兰说。他再一次凑近去看宝丽来快照上掩映在夕阳中的灰黑色石垒高塔,但他没有伸手去摸。苏珊娜心想,要他去摸的话,他大概会害怕的。“在经历了这么些年月、这么些路程之后。”
更别提流淌的鲜血了,苏珊娜默想着,但即便此刻只有他俩,她也不会说出口的。没必要;他和她一样清楚有多少鲜血四溅的场面。可是,这里有什么事情不对劲儿,或者说,彻头彻尾地错了。而枪侠似乎并不知道错在哪里。
所谓同情,是尊重他者的感受。而神会,是货真价实地分享对方的感受。可为什么人们要把这片土地称为“神会之地”呢?
又是为什么这个可爱的老人要在这个问题上撒谎呢?
“乔·柯林斯,告诉我一些事情。”罗兰说。
“好的,枪侠,只要我说得上来。”
“你有没有再走近一点?把你的手放在它的石头上?”
一开始老人觑着罗兰,好像罗兰不过是在开玩笑。当他确定那根本不是玩笑时,他看起来颇为震惊。“不!”他说,在苏珊娜看来,这是老人第一次像美国人一样说话。“拍那张照片,是我走得最近的一次,我不敢再往前走了。就在玫瑰地的边界线上。我敢说还有两、两百五十码远呢。要是让机器人说,就是五百轮距。”
罗兰点了下头。“为什么没再往前走了?”
“因为我想过,只要走近它我就会死,但那时我停不下脚步。那些声音一直拖着我往前走。所以,那时我就不敢走下去了,真的不敢,就算今天还是一样。”
晚餐后——无疑,这是苏珊娜被强拽到这个异世界后享用的第一顿真正意义上的晚餐,也很可能是她一生中最美味的一顿饭——她嘴边的伤口完全裂开了。从某种角度说,这都是乔·柯林斯的错,但即便再晚些时候、当他们有更充足的理由指责他时,她也决不会因此而怪罪于奇之巷这位惟一的乡亲。显然,这会是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
他做了烤鸡,烤得恰到好处,特别是在他们连日以生烤野味果腹之后,烤鸡吃来更为可口。桌上的配菜还有肉汁土豆泥,切成薄片的酸果蔓果冻叠放在红色的厚盘子里,绿色的豌豆(“抱歉地说一句,只有罐装的了,”他说),以及一大盘洋葱汤,上面配以罐装的甜牛奶。蛋奶酒也呈上了。罗兰和苏珊娜都喝了不少,像孩子般贪心,两人都往酒里加了“几小滴朗姆酒”。奥伊则有独享的晚餐;乔为它盛满了一碟鸡肉和土豆泥,放在暖炉边的地板上。奥伊风卷残云地吃完之后,便趴在厨房和起居室(兼做餐厅)之间的过道上,津津有味地舔着嘴巴,不想浪费每条牙缝里的肉汁肉末,一边还竖着耳朵聆听那几个人的闲聊。
“我吃不下甜点了,所以别问我了。”苏珊娜吃光盘子里的东西后说,这已经是第二整盘了,她还在用一片面包把盘子里的汁水刮干净。“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爬下椅子了。”
“行,行,那就不吃。”乔说着,看起来有几分失望,“说不定过一会儿就能吃下去了。我做了巧克力布丁,还有一个是奶油糖果口味的。”
罗兰用餐巾遮着嘴,打了一个饱嗝,又说:“我想我愿意尝尝这两种甜点。”
“好吧,既然如此,我大概还能吃一点。”苏珊娜也赞同。她上一次吃到奶油糖是多少个世代之前的往事了?
等他们全都吃完了布丁,苏珊娜想帮忙收拾餐具,乔却挡住了她,说他不过是把盘子碟子堆在洗碗机里,让机器刷洗完了,他再“慢慢拾掇”。当他和罗兰往返于厨房和餐桌之间时,苏珊娜觉得他的腿脚灵便多了,不太需要拐杖了。她猜想,一定是“几滴朗姆酒”(也许不只是几滴,每次都是几滴,累积起来就会是一大份朗姆酒)起了作用。
他倒来了咖啡,三杯给他们,一杯给奥伊,随后才在起居室里坐定下来。窗外夜色已经完全降临,大风比先前刮得更凶猛了。莫俊德就在外面,不知道猫在哪里,也许蜷着身子躲在雪洞或是树洞里,她想,再一次克制住对他的怜悯。要是她什么都不知道,大概心里会好受一点,不管他是不是足以让人瞬间死于非命,那毕竟还是个小孩。
“请告诉我们,你是如何来到这个地方的,乔?”罗兰发问。
乔咧嘴一笑。“那可是个让你汗毛倒立的故事,不过你要是真想听,我也不介意说说。”嘴边的微笑随即热情绽放。“这很好,有人可以说说话。栗皮儿听人说话还不错,可它自己从来不会说点什么给我听。”
最初,他想当一名教师,乔说道,但很快就发现那种生活不适合他。他喜欢孩子——事实上,很热爱他们——但讨厌所有狗屎规章制度,也看不惯只允许千篇一律、不鼓励标新立异的教学模式。他只干了三年就辞职了,转而投身演艺界。
“你会唱歌?还是跳舞?”罗兰很好奇。
“都不会,”乔答,“我表演老式的滑稽脱口秀。”
“脱口秀?”
“他的意思是,他是个喜剧演员,”苏珊娜解释说,“他会讲笑话。”
“没错!”乔开心地说道,“还真有不少人觉得很逗趣呢。当然啦,那只是少数人。”
一开始他找了个经纪人,是个打折男士服装店的老板,后来破产了。一场变故总归引发另一个开端,他说,一个钩住一个。最后,他沿着海岸线走,开着一辆东瘪西瘪、但性能还不错的福特牌老皮卡,听从经纪人夏仔的吩咐,在一间又一间二三流夜总会里打工。他几乎从不在周末演出;就算是二三流的夜总会到了周末也会请摇滚乐队。
那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期,社会中不乏乔所谓的“时事元素”:嬉皮士和雅皮士,烧乳罩的女权运动,黑豹党,电影明星,还有总是风云焦点的政治——不过他说自己倾向于传统型的喜剧表演,以说笑话为主。就让莫特·萨和乔治·卡林去演出时事滑稽剧吧,只要他们乐意;他还是坚持说老式俏皮话,“提及我的岳母大人”或是“他们说我们的波兰友人沉默寡言,可让我来跟你说说我遇到的这个爱尔兰姑娘。”
就在他滔滔不绝之际,一件古怪(而——至少对苏珊娜来说——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发生了。乔·柯林斯的中世界语汇里——满是您啦、哩啦、说真的啦——开始混杂入另一种口音,在她看来那无疑是自以为是的美国佬腔调。当他把“鸟”念成“劳”、“听”念成“汤”的时候,她寻思着是因为自己和埃蒂相处的时间长了。她认为乔·柯林斯就是那种老派的模仿高手,听到什么就能说什么,哪怕只是听到稍纵即逝的一个音儿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若是在布鲁克林的俱乐部里演出,大概会是“劳”和“汤”;在匹兹堡大概就变成了“鸟儿”和“听儿”;而在“巨鹰”超级市场就会变成“朱一”。
罗兰前面打断过他,询问喜剧是不是有点像宫廷小丑,老人开怀大笑。“你说得差不离。但不是对着国王和他的宠臣爱妃,而是在一间烟雾缭绕的屋子里,对着一群酒徒。”
罗兰点点头,也笑了。
“不过呢,在中西部当小丑,说一晚上笑话就走,也有很多好处,”他说,“要是你在迪比克喝了个烂醉,顶多在下一个村子里把四十五分钟的表演砍成二十分钟。可也许在中世界的什么地方,他们会因为你搞砸了就把你该死的脑袋砍下来!”
听到这里,枪侠爆发出一阵狂笑,尽管苏珊娜自己也在大笑,但他的高声大笑还是让她惊了一下。“你说得没错,乔。”
在一九七二年夏天,乔在克利夫兰的强狗酒吧里表演,那儿距离犹太人区不远。罗兰再次打断他,这一次问的则是“犹太人区”。
“这就是说贫民区,”苏珊娜予以解释,“在城里有这样一种区域,住的大多是黑人和穷人,那里的警察习惯于先挥警棍打一顿再提问。”
“精辟!”乔也跟着说,还用指关节敲着脑顶心,“我自己都没法这样一针见血。”
这时候,小屋前又传来婴孩哭泣般阴森的呼号,暴风雪略有减弱。苏珊娜瞥了一眼罗兰,即便枪侠听到她脑海里的默想,这次也未作示意。
是风,苏珊娜告诫自己,还能是别的什么呀?
莫俊德,她自己的神思立刻反驳了她。莫俊德就在外面,快冻成冰块了。就在我们坐在这里喝着热咖啡的时候,外面的莫俊德就要死了。
但她什么也没说。
在贫民区待了几星期,惹了不少麻烦,乔接着说,但那时候他酗酒,喝得很厉害(他的用词是:灌得很猛),所以几乎没有觉察到第二次演出时观众只有第一次的五分之一那么多。“地狱啊,我当时晕得很。谁也不认识,但我在走廊里摇摇晃晃地走不稳,撞这撞那,都快把自己撞死了。”
接着,有人从酒吧前窗外扔进来一杯莫洛托夫鸡尾酒(莫洛托夫鸡尾酒,罗兰明白这个术语),你还来不及开口说“说起我的岳母大人……”,酒吧里就着火了。乔从舞台进出口跌跌撞撞冲进了后台。他差一步就逃到街上了,可三个人抓住了他(“都黑得像墨,壮实得像是NBA中场球员”)。两人揪着他,另一个在身后推他。那时又有一个人扔了个瓶子进来。只听“嘭”地一响,灯光全被炸没了。醒来时,他只身躺在山腰的青草地上,根据大马路两边的空宅上的标牌来看,旁边有个小镇叫做“石头翘”。乔·柯林斯只觉得置身于西部电影的布景街上,而所有演员都回家了。
就是在这时候,苏珊娜意识到自己不相信柯林斯先生所说的大部分情节。毫无疑问这故事很有意思,并且,考虑到杰克是在上学路上被车撞死后第一次进入中世界的,这段自述并非完全不可信。可她就是觉得大部分都像是杜撰。问题在于,这重要吗?
“你没法说那地方是天堂,因为没云彩,也没天使的歌唱,”乔继续说,“但我能断言,那就是某种死后状态,都一样。”他四处转了转。他找到了食物,找到了一匹马(栗皮儿),便上了路。他还遇上了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很友好,有的就不,有的囫囵一体,有的就像怪胎。他学了不少俚语,也听闻了一些中世界的历史;显然他那时候就知道众光束和塔了。他说,有一天他想穿越劣土,可是他害怕了,皮肤开始裂出各式各样的伤口,还有怪异的斑痕,吓得他掉头往回走。
“屁股上都长疖子了,那就是最后的结果。”他说,“那是六年前或是八年前的事情。我和栗皮儿发誓不再往前走了。就是那时候,我发现了这个名叫西环的地方,结巴比尔也遇到了我。他有点医术,挑破了我屁股上的疮。”
罗兰想知道乔最后一次去黑暗塔朝圣的时候有没有见到疯狂的血王。乔说,没见到,不过在那之前六个月,曾有一场骇人的风暴(“当头一杯烈酒”)把他逼到地窖里躲起来。那时候,电灯全不亮了,发电机也不灵了,就在他缩头缩尾猫在黑暗中时,他突然有一种感觉:有同样骇人的生物存在于近处,随便什么时候都能触及乔的意念,并循迹而来,找到他的藏身之地。
“你们可知道我当时感觉自己像什么?”他问。
罗兰和苏珊娜都摇摇头。奥伊也一模一样地摇摇头。
“零食,”乔说,“会被一口吃掉的小吃。”
这段话是真的,苏珊娜心想。可能略有修改,但基本属实。要说理由恐怕只有一条:她觉得风暴极有可能随血王而来。
“你怎么办?”罗兰问。
“睡觉。”他说,“我一向有这份天才,模仿也是——虽然我在表演中不模仿名人的嗓音,因为那种东西在小市民面前从来不叫座。除非你是滑稽明星里奇·立顿,至少得他那个级别。很怪,可说真的很天才。我可以支配自己的睡眠,我躺在地窖里就那么睡了一觉。等我醒来,灯全都亮了,那个……那个东西反正也走了。我当然知道血王,无数次听乡亲们谈论他——当然,大部分人都不像你们三位。通常,当他们聊起这个话题时,会交叉手指摆出魔眼的符号,再往指缝里吐唾沫。你们觉得那时候走过去的就是他,嗯?你们认为血王当真走过了奇之巷,去了塔?”还不等他们张口回答,他就兀自说下去,“唔,为什么不可能呢?毕竟,塔路是直通黑暗塔的大路。它一路通到那里。”
你明明知道那就是他,苏珊娜心里说,乔,你到底在搞什么把戏?
依稀的哭泣声又响了起来,显然不是风声了。但她现在不再认为是莫俊德的声音。也许是乔曾经用来躲避血王的地窖所发出的声音……如果所言属实的话。现在,会有人在下面吗?会不会躲在下面,就像乔曾经做的那样,抑或,那是个囚徒,被关押在下面?
“我这一生不尽人意,”乔说,“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不管从哪个方面说都和心愿相差甚远,但我也知道,有其规律在——那些一辈子随心所愿的人倒经常是自杀了事,不是吞安眠药就是把枪管塞进嘴里再扣动扳机。”
罗兰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因为他开口说,“其实你就是个宫廷小丑,小酒馆里的客人就是你面前的宫廷。”
乔微笑着,露出一排白色的牙齿。苏珊娜立刻皱起眉头。先前她看到过这排牙齿吗?他们这晚上没少开怀大笑,照理说她早该注意到,可她根本不记得自己曾见过乔露出这样一排白牙。当然他也没有像掉了大半牙齿的老人那样说话漏风(很多人都曾为此向她父亲咨询,其中大多数人都在寻求适合自己的人工造牙)。如果她之前有机会猜一猜,她肯定会说:他是有牙齿,但几乎形同虚设,都是些“破牙根”,可——
嘿,姑娘,你究竟怎么了?他可能在某些事情上撒了谎,但他显然不能在一顿饭的工夫里长出一口新牙!你有点放任自己的想象力啦!
是这样吗?好吧,这不是不可能。而且,那微弱的哭声也终究只能是大风从小屋前檐下飞卷而下的声音。
“我很想听你说笑话、讲故事,”罗兰说,“就像你在路上说的那些,愿你能满足我的请求。”
苏珊娜凝神端详枪侠,寻思着他的请求是否还包含什么隐蔽的寓意,但看起来他是真的兴趣十足。甚至在他们看到起居室墙上的宝丽来快照之前(当乔诉说自己的往事时,他一直回神去望那张照片),罗兰已经显出某种狂热的喜悦,甚至根本不像他自己一贯的表现。就仿佛他得了什么病,在狂乱的边缘徘徊不定。
听到枪侠的要求,乔·柯林斯似乎也吃了一惊,但没有丝毫不悦。“神啊,”他说,“感觉我有一千多年没说过笑话了……考虑到这里的时间会抻长了过去,也许真的有一千年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记得怎么开场。”
苏珊娜脱口而出,“试试吧。”这让她自己都很诧异。
乔沉吟片刻,站了起来,掸了掸衬衫前面的面包屑。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小屋中间,拐杖靠在椅子边上,他没有拿。奥伊抬头看着他,两只耳朵机灵地竖起来,笑得连利齿都露出来了,似乎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即将开始的喜剧表演。片刻间,乔似乎没什么把握。随后,他深吸一口气,又长长地呼出来,再献给他们一个微笑。“你们得保证,万一我搞砸了,可不能朝我扔番茄,”他说,“记住哦,我可有日子没干这个了。”
“既然你带我们到这儿来,还让我们吃了个饱,那就绝不会向你扔番茄,”苏珊娜说,“这辈子也不会。”
罗兰呢,一如既往地教条地说,“不管怎么说,我们也没有番茄可以扔。”
“对、对。其实还有些罐头装的番茄在食品储藏室哩……啊,就当我没说。”
苏珊娜笑了。罗兰也是。
得了这番鼓励,乔便开始了,“好吧,让我们回到那个神奇的城市里、那个神奇的强狗酒吧,有些人说那个地方是湖上的错误——也就是俄亥俄州的克里夫兰。第二场演出。我从来没演完的那一场,而且我喝了个烂醉,相信我。那就再给我一次机会……”
他闭上了双眼。似乎在屏气凝神。当他睁开眼睛时,似乎突然间年轻了十岁。这真让人震惊。而且,当他再次张口说话时,他不止是听上去像个美国佬,看上去也是活脱脱地像。苏珊娜无法用言辞表述这种变化,但她知道:这里站着的当真是乔·柯林斯,美国制造。
“嘿,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来到强狗酒吧,我是乔·柯林斯,你们不是。”
罗兰咯咯地笑起来,苏珊娜保持着微笑,多半是为了出于礼貌——那不过是句老掉牙的俏皮话。
“老板让我提醒各位,今天晚上啤酒买一送一。明白不?好极了。他们是为了盈利,我可是为了个人利益。因为你们喝得越多,我就会越搞笑。”
苏珊娜的笑意渐浓。这是喜剧表演的押韵句式,即便她不能在一片噪杂的酒吧人群面前表演哪怕五分钟的脱口秀,哪怕是为了糊口也不成,她也知道有这么一手。确实有押韵的对句,在一小段凑合的开场白之后,乔找到了感觉。他的眼睛半睁半闭,她猜想,那是因为舞台上的彩色聚光灯罩在他视野里的缘故——既然她想到了这一层,不免觉得那颜色恰如巫师的彩虹般——还闻着五十根腾腾燃烧的香烟。一只手搭在合金麦克风上,另一只手则随心所欲地挥动着。乔·柯林斯正在周五晚上的强狗酒吧里演出——
不,不是周五。他说过,所有的酒吧、夜总会都会在周末邀请摇滚乐队。
“别去管什么湖上的错误,克里夫兰是个美丽的城市,”乔正在慢慢把握自己的节奏。埃蒂大概会说:要开始饶舌了。“我的朋友们生在克里夫兰,可是,一活到七十岁他们就得搬去佛罗里达。不是因为他们想搬家,可有什么办法,这就是法律。乒!”同时,乔用指关节在脑壳上敲一下,眼睛也应声闭上。罗兰又笑得前仰后合,尽管他根本不知道佛罗里达在哪里(或,是什么东西)。苏珊娜也笑得更厉害了。
“佛罗里达是个了不起的好地方,”乔说,“了不起哩!新婚夫妇和快死的人把那儿当成了家。我的祖父退休后去了佛罗里达,愿上帝安歇他的灵魂。等我死的时候,我也想平静地离去,就像弗莱德爷爷。也不用尖叫地去死,就像他车里的乘客们。”
听罢这句,罗兰爆发出一阵大笑,苏珊娜也没忍住。奥伊的尖牙齿也露得更多了。
“我的祖母,她也很了不起。她说过,有人带她去库雅荷加谷河,再把她从船上扔下去的时候,她就学会了游泳。我跟她讲,‘嘿,奶奶,他们没打算教你游泳。’”
罗兰喷鼻而笑,抹了一把鼻头,又接着笑起来。他的脸颊已经涨成了猪肝色。根据“攻击或逃离”的原则,大笑会增进新陈代谢——苏珊娜记得在哪里读到过这样的理论。也就是说,她自己的新陈代谢也在激增中,因为她也在笑。就好像一切恐惧和伤痛都从一个裂开的伤口中迸发着冲出去,像——
好吧,说出来吧,像血一样冲出去。
她听到脑海的深处响起某种微弱的警铃,随即又忽略过去。有什么值得拉响警报的呢?他们正在哈哈大笑,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啊!正在欢度时光!
“我可以正经一会儿吗?不行吗?好吧,干你,也干你骑着的老马——明儿一早我醒过来,我就会冷静下来,可你还是一样的丑
“照样秃顶。”
(罗兰笑得前仰后合)
“我会正经一点儿,好了吗?如果你不喜欢,就守着零钱包吧。我奶奶是个伟大的女士。大体来说,女人都是伟大的,你知道吗?因为她们有缺点,就和男人一样。要是让一个女人去选:接住飞球还是救下一个娃娃的小命,比方说吧,女人肯定去救娃娃,根本不去想得搭上多少个男人的命。乒!”他又瞧了下自己的脑壳,并俏皮地紧闭眼睛,这动作又把他们逗乐了。罗兰刚想把咖啡杯放下,却洒了出来。他还捂着肚皮。听他笑得这么使劲儿——如此彻底地降服于这位讲笑话的——本身就很可笑,所以苏珊娜为此又爆发出一轮新的大笑。
“男人是一种料儿,女人是另一种料儿。把他们合在一块儿,你就能得到一种全新的口味。就像奥利奥奶油夹心饼干。也像花生黄油杯。还有浇上蛋黄酱的提子蛋糕。给我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我就让你瞧一眼《独特的制度》——但不是说黑奴制度的,而是关于婚姻!可我还得再来一次!乒!”敲一记头。瞪一下眼睛。这一次,两只眼珠子都快要从眼窝里跳出来了
(他怎么能做出这种动作呢)
苏珊娜不得不弯下腰,笑得肚子都痛了。太阳穴也一跳一跳的。是有点痛,但这种痛是好的。
“结婚就是有个老婆或是有个老公。耶!查查韦伯斯特词典吧!重婚就是有太多个老婆或有太多个老公。当然啦,那也是一夫一妻制。乒!”
要是罗兰笑得再凶一点,苏珊娜心想,他大概就要从椅子里滑下来了,咖啡也会洒了一地,而坐在咖啡里的人就将是他自己。
“接着就该说说离婚了,这是个拉丁语的专用词汇,意思就是‘把男人的生殖器从钱夹里揪出来割掉!’
“可我在说克里夫兰呢,记得不?你知道克里夫兰是怎么开始的吗?一群纽约人说,‘哎呀呀我都开始享受贫困和作奸犯科了,但这里不够冷。让我们往西走吧!’”
笑声,苏珊娜随后将在回想中意识到,恰如一场龙卷风:只要到达了临界点,它就自给自足了。你在笑,并不是因为笑话真的那么好笑,而是因为你自己的状态就很好笑。乔·柯林斯接下来的几句俏皮话就将他们带到了那个临界点。
“嘿,还记得在初级学校里学过的火灾常识吗?就是说着火的时候,人们应该静静地从矮到高排好队?这到底是什么逻辑呀?难道高个子烧起来比较慢?”
苏珊娜放声大笑,还随手拍了一下自己的脸蛋。就是这一下,引发了一阵突如其来、完全意料之外的剧痛,瞬间扫灭了她的笑声。她嘴边的伤口又迸开了,这之前的两三天都是好好的。就当她下意识地拍弄发烫的脸颊时,将伤口上黑红色的硬痂一拂而去。伤口不仅仅是在流血,而应该说:鲜血顿时冲了出来。
她愣了片刻,一时间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只知道:自己拍了一下脸蛋,却疼得离谱。乔也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睛又差不多半闭着了),而且势必还没注意到,因为他饶舌的速度比刚才更快了。“嘿,说说在海洋世界的水产饭店怎么样?我吃着烤鱼汉堡吃到一半,突然琢磨起来,我是不是在吃一个笨蛋呀!乒!而且说到鱼——”
奥伊警告般吠了一声。苏珊娜这才感觉到,湿湿热热的液体已经流下她的脖子,甚而流上了肩头。
“停下来,乔,”罗兰说。听起来,他是上气不接下气了。虚弱。苏珊娜心想,那都是笑的。哦,可是她的半张脸好疼,而且——
乔睁开了眼睛,看来有点恼火。“怎么了?基督耶稣啊!是你想听,我才给你说的!”
“苏珊娜伤着自己了。”枪侠站起来凑近了看她的伤势,笑声已被关注的语气取代。
“我没伤着,罗兰,我只是拍了自己一巴掌,拍得重了点——”接着,她看到自己的手沾满鲜血,她仿佛眨眼间戴上了一副红手套。
奥伊又喊了一声。罗兰从手边打翻的咖啡杯旁抓过纸巾。纸巾的一端已被棕色的咖啡浸湿了,但另半边还是干燥的。他将纸巾按在鲜血喷涌的伤口上,这一按让苏珊娜下意识地缩了缩身体去躲,眼里噙满了泪花。
“不,让我先帮你止血,别的过会儿再说,”罗兰喃喃自语,并将手指插进她茂密的鬈发里,轻柔地按稳她的头。“别动。”在他的帮助下,她终于能稳住了。
透过朦胧的泪眼,苏珊娜觉得眼中的乔还气冲冲的,就因为她刚好在兴头上打断了他的滑稽表演,还是以这么鲜血淋漓的(更别提那个乱了)方式,因而她并不怪他。他的表演相当精彩,尽心尽力;她却一下子毁了场子。暂不提疼痛好了,现在疼得没刚才那么尖锐了,她此刻只觉尴尬得要死,突然想起来自己的月经是在学校里的体操课时来的——几滴鲜血顺着她的大腿流下来,全世界都看见了——至少是那些同上第三学期体育课的同学。有些女生唱起了小调:棉条塞起来!好像那是全世界最好笑的事情。
与回忆掺杂的便是钻心的疼痛。如果真是癌症怎么办?之前,她一直能够置之不理,决不让胡思乱想在头脑里成型。可这一次她做不到了。万一她在劣土之行中让自己得了癌,这怎么办?
她觉得胃在翻腾。她竭力保持着端庄的礼仪,可也许只能熬过眼下这一瞬间。
突然,她只想独自一人待着,她需要独处。如果真的要呕吐,她可不想当着罗兰和这个陌生老头儿的面。就算不要呕吐,她也希望独处片刻,能回复到自控的状态。一阵狂风撞向小屋,简直像全火力喷射机那样尽力咆哮;灯光又闪烁了一下,她看着墙上摇曳不定如处颠簸大海中的光影,腹中再次翻腾起来。
“我得……去一下……洗手间。”她好不容易说出口。片刻间,整个世界似乎都在摇晃,好半天才停歇下来。壁炉里的一节木头炸开了,喷出亮红的火星,直冲烟囱而上。
“你当真?”乔问道。他已经不再生气了(如果之前确实生气过),但看着她的眼神有一丝忧虑。
“让她去吧,”罗兰说,“她需要安定心神,我想是这样。”
苏珊娜很想感激地朝他一笑,可稍微一扯动嘴角就疼得要命,伤口也又裂涌出血来。有这么一个顽固不愈的出血口,她实在不晓得还能干点什么来改变眼下的处境,但她能确定的是:暂时是听够笑话了。她要是再笑下去,恐怕得输血了。
“我会回来的,”她说,“你们这几个老小子干吗不把我那份布丁也吃了呢。”一想到美食,她的感觉又变糟了,但无论如何这好歹是个可以说说的话题。
“说到布丁,我没有对你保证什么。”罗兰说着,等她开始转身走开,又补上一句:“要是你在那里感觉头晕,就叫我。”
“好的,”她说,“谢谢你,罗兰。”
尽管乔·柯林斯只身居住于此,他的洗手间却充盈着女性化的舒适感。苏珊娜一走进这间洗手间就感觉到了。粉红色墙纸上有绿色树叶——还有什么?——野玫瑰的图案。整间厕所看来相当时髦,只不过马桶圈是木头的而不是塑料的。是他亲手用木头做的吗?她觉得这是毋庸置疑的,当然也可能是机器人从某家商店的仓库里翻出来带回来的。结巴卡尔?乔是这么称呼那个机器人的吗?哦不,是比尔。结巴比尔。
厕所的一侧是马桶,另一侧是个四脚撑地的浴盆,上面还配有冲淋装置,这让她想到了希区柯克的电影《精神病人》(不过,自从她在时代广场看了那部该死的恐怖片之后,几乎每个莲蓬头都会让她神经过敏)。还有一个瓷制洗手台,安置在等腰高的木制橱柜上——她看了看,觉得那不是硬木所制,倒像是上好的橡木。洗手台上方挂着一面镜子。她寻思着,你只要把镜门打开,就能看到里面摆放着药瓶药罐。一派居家格调。
她将纸巾拉下来时,又疼得一哆嗦,“咝”的一声喊出来。纸巾粘住了干涸的血块,拉下来时自然会疼。这时她才沮丧又惊慌地发现自己的脸颊、嘴唇、下巴上竟然粘了那么多血——更别提脖子里和衬衫肩头了。她安慰自己,:别为这种小事疯狂;你不过是把盖子掀翻了,所以会倒出些血来,不过如此。特别是,伤口在你这张愚不可及的脸上。
她听到起居室里传出乔的声音,她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但罗兰有所回应:间或说几个词,最后又哈哈大笑起来。她不免又暗忖:听到他这么笑真是怪透了。简直像是喝醉了。她见过罗兰喝醉吗?突然之间,她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有见识过。他从来没有在她面前喝倒过、醉得一丝不挂;也从未一门心思地笑个不停……就在今天之前,从来没有。
管好自个儿的事儿吧,娘们。黛塔对她说。
“行。”她兀自叨叨,“好吧,好吧!”
想着酒醉。想着裸体。想着迷失在狂放大笑中。想到它们几乎就像是同一种东西。
也许它们刚才确实就是同一体。
接着,她爬到马桶上,旋开洗手台上的水龙头。传出的水声似乎来自另一个房间。
她捧了一抔冰凉的水,轻轻扑在脸上,再取下一块面巾——动作更轻柔地——擦拭伤口周围的皮肤。擦完之后,她再清理伤口。这时倒没有她想象中、乃至畏惧中的那般疼痛。苏珊娜觉得甚获鼓励。擦尽伤口上的血迹后,趁着血块尚未凝结,她把乔的面巾好好冲洗了一下,随后,把脸凑近镜子仔细瞧。所见之景让她舒了一口气。她是拍脸的时候不小心蹭掉血痂的,不过到头来反而会是件好事情。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乔的壁橱里有一些过氧化氢之类的抗生素药膏,她就决定趁着伤口裸露着,用药物来一次彻底的清理。而且,她决定不去管那会有多痛。清洁创伤显然是必要的、应当的,同样,也是一项迟到已久的工作。只要清洁完毕,她就会把伤口包覆起来,然后就只要衷心期待。
她把搓好的面巾搭在洗手台边晾着,又从旁边架子上的一堆蓬松柔软的毛巾叠里拉下一条来(和墙纸一样的粉红色)。她刚想把毛巾拉到面前,就愣住了。就在第二条毛巾上面,有一张纸条。纸眉上印着一对儿卡通天使,他们欢天喜地地垂下一条饰有鲜花的小长椅。在其下,有一排粗体印刷字:
放松!这里来的是
机器里来的上帝!
还有一句,自来水笔的笔迹已经有点褪色了:
奇之巷
奇巷
好好想一想,再翻过来看。
苏珊娜紧锁双眉,把纸条从叠放整齐的毛巾上拿下来。谁留在这儿的?乔?她才不信呢。她把便条翻了过来。这一面上,以相同的笔迹写着:
你没有好好想!
不乖的女孩!
我给你在药橱里留了点东西,
不过,首先
**好好想一想!**
(提示:喜剧+悲剧=让你信服)
起居室里,乔又说了点什么,罗兰这次不是咯咯地笑,而是惊天动地一阵狂笑。听起来,苏珊娜觉得是乔继续表演脱口秀了。她甚而颇有几分理解和感慨——毕竟,他是在做自己热爱的事情,在如许多被抻长的怪异年月之中,他根本没机会秀一下——不过,她心里有点不高兴。因为她独自在厕所里照料伤口,乔还能继续说笑话,显然罗兰也让他继续为之。就在她流血的时候,他不但听滑稽戏,还乐不可支呢。有点像男孩小圈子里那种无情无义的做法。她寻思着,可能是她太习惯和埃蒂在一起了。
你干吗不暂时忘了那几个老小子,专心致志地琢磨琢磨搁在你眼皮底下的东西呢?这说的是什么意思啊?
有一点显然很明白:有人料到她会来这里,并找到这张字条。不是罗兰,不是乔。而她呢,那人写的是:不乖的女孩。女孩。
可会是谁呢?谁会如此确信呢?她并没有一边大笑、一边拍自己巴掌的习惯(既不是胸脯、也不是膝头);她想不出以前自己有过这样忘乎所以的举动,不过——
不过她想起来了。有一次。在看迪恩·马丁和杰里·路易斯合演的电影《白痴海上行》的时候,电影名字已经记不清了,反正差不多。她当时也是笑得忘乎所以,变成了停不下来的、自给自足的笑。所有观众——她记得,是在纽约时代广场里的克拉克影厅——也都一样,前仰后合。摇来摆去,爆米花从嘴里笑颠出来,其实那些嘴巴也不太像是他们自己的了,至少有那么几分钟,那些嘴巴都属于马丁和路易斯,也就是那些海岛上的瘾君子。不过那种事情只发生过一次。
喜剧加悲剧,等于你的信服。可这里压根儿没悲剧啊,有吗?
她不希望回答这个问题,但她心中确实想到了一个——是直觉以冰冷的腔调在她心中说出的。
还没有,现在还没有。
毫无来由地,她的思绪自动转到了栗皮儿身上。歪着嘴、露着牙狞笑的可怕的栗皮儿。人们在地狱里会笑吗?不知怎的,苏珊娜相信他们会笑。他们会像“非凡老马栗皮儿”一般笑起来,因为那时候撒旦上班,套大喊
(带上我的马……劳驾)
所以他们全都会狂笑。无望的。无助的。因为一切都将永恒无尽,但愿这样说一点儿不讨好你。
嘿,娘们,你到底在想什么呢?
就在那间屋子里,罗兰再次爆笑。奥伊也在叫,听起来也像是大笑。
奇之巷,奇巷……好好想一想。
到底要想什么?一个是此处的地名,另一个词儿也一样,只不过当中没了——
“嘿嘿,等一等,”她压低了嗓门,比耳语好不了多少,可说真的,谁又会听到她的自言自语呢?乔正在滔滔不绝——听起来,简直连歇口气的功夫都没有——而罗兰在大笑。那么,她以为谁会在偷听?地窖里的人?如果下面真的有人的话。
“等一等好了,就一会儿。”
她闭上眼睛,回顾当时看到杆子上那两块路牌的模样,其实路牌比一路而来的朝圣者略低一点,因为新来乍到的这几位一直站在九英尺高的雪台上。塔路,标在一块牌子上——指向铲出的一条大路,笔直通向天边,消失在地平线处。另一块路牌,则指向这条列着小木屋的短小巷子,写着:奇之巷,只是……
“只是它没有,”她喃喃道,握紧的拳头将字条掐进了掌心。“它没有。”
记忆清晰无比地回放出那幅情景:奇之巷,当中有个“之”字,可为什么要特意加上一个字呢?是不是因为竖牌子的人是个洁癖强迫症患者,因而无法忍受——
什么?不能忍受什么?
洗手间的门关着,罗兰的笑声隔着门传来,比之前更暴响了几分。还有什么东西掉下来、跌碎了。苏珊娜暗忖:他可不习惯这么个笑法。罗兰,你最好小心点,否则笑坏了你自己。小心笑岔气什么的。
好好想一想,匿名写信给她的人如此建议,而她也尽力而为。是不是“奇”和“巷”这两个字有什么不对劲,所以有人不想让他们一眼就看出来?如果是这样,坏蛋可真不用担心,因为她压根儿没瞧出来。她真希望埃蒂在这里。埃蒂才能搞定这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脱口秀、俏皮话、谜语、还有……
她突然屏住呼吸。眼里流露出恍然大悟的惊异,同样也映照在双胞胎一般、镜中她自己的脸上。她没有铅笔可用,而且一贯很不擅长于智力游戏,可现在她不得不——
在洗手台上平衡好,苏珊娜将上半身凑近镜子呵了口气,镜面立即蒙上一层水汽。她把ODD LANE(奇巷)写在水汽里。看着这几个字,她似乎领悟到了什么,越发感到惊恐。起居室里,罗兰笑得更疯了,而现在她意识到,宝贵的三十秒之前她就该听出来:那笑声并非出于喜悦。声音磕绊不定,几近失控,是一个挣扎着要呼吸的人才会有的笑声。罗兰的笑法正是人们通常说的——乐极生悲——的样子。在地狱里狂笑的方式。
在ODD LANE之下,她用指尖写上DANDELO(丹底罗),如此简单的颠倒字母位置的把戏,若是埃蒂恐怕一眼就看出来了,显然,路牌上特意加上的“之”字就是想要扰乱他们的眼光。
隔壁房间传来的笑声戛然停止,又瞬而变成一种令人胆战心惊、而非愉悦的声音。奥伊疯狂地吠叫起来,而罗兰——
罗兰呛得剧烈咳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