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其实很简单:罗兰疼痛之极的臀部背叛了他。他双膝跪在地上,撕心裂肺地痛喊一声,其间还夹杂着愤怒和失望。接着,阳光被杰克纵身跃出的身影晃了一下,那动作一气呵成。奥伊在货车里疯了一样狂叫起来:“阿克—阿克!阿克—阿克!”
“杰克,不要!”罗兰也大声喊道。他已彻底看清了事实。眼看着蓝色汽车——那车子既不算小轿车,又不算大卡车,只能说介乎其中——叫嚣着刺耳的音乐马上就要冲上他们时,男孩一把环抱住作家的腰。千钧一发之际,杰克用自己的身体掩护着金,将他推向左边,因而,小货车撞上的便是杰克。枪侠仍然跪在地上,擦破的手掌深深插进尘土里,身后传来开车女人的一声尖叫。
“杰克,不要!”罗兰又怒吼了一声,但已经太迟了。在他看来和亲生儿子无异的男孩杰克消失在蓝色汽车之下。枪侠看到一只小手升了出来——他绝不会忘却此情此景——转瞬又不见了。金呢,先是被杰克推向了一边,又被已经撞上杰克的带篷小货车的惯性再撞了一下,翻身滚向路旁的树丛,距离事发地点足有十英尺远。他的身子右倾着,脑袋狠狠撞在了一块石头上,连棒球帽都磕飞了。随后他翻了个身,似乎想站起来。也可能什么都没打算做;不过是被震得眼冒金星。
那个司机抓着东摇西摆的方向盘,车子擦着罗兰的左侧而过,差了几寸没有撞到他,只有扬起的尘土蒙上罗兰的脸庞。这时候,车已经减速了,司机也许这才踩中了刹车,但一切都太迟了。伴随着尖利的刹车声,货车明显减慢了速度,但造成的破坏却还未结束。就在它完全停止之前,又撞了金一下,这一次当他倒地时,罗兰听见了骨头碎裂的脆响。紧接着,作家痛得大叫起来。而现在罗兰确定地知道自己臀部的疼痛是从何而来了,不是吗?那根本就不是灼拧痛。
他撑着地站起来,从神经末梢传来的感受分明在告诉他:疼痛消失殆尽、荡然无存。他望着蓝色小车左前车轮下斯蒂芬·金古怪曲折的身体,不曾意识到自己心中不假思索的残忍:好!好呀!要是有人必须死在这里,那就是你吧!带着乾神的肚脐眼下地狱吧,反正那故事也出自地狱,就带着黑暗塔下地狱吧,你去死吧,别让我的孩子替你死!
貉獭从罗兰身边飞快跑过,直奔小货车喷着淡蓝色尾气的后轮,就在那下面,杰克仰面躺着,尾气直直地喷向他圆睁的双眼。奥伊丝毫没有犹豫,它咬着杰克肩上装欧丽莎的背包带,将男孩拖离车轮,它一寸一寸地挪,短小粗壮的后腿使劲刨着沙土,想使上浑身的劲儿。鲜血从杰克的双耳、嘴边流淌出来。短靴的鞋跟在尘土和棕色的碎松针上划出两条平行的印痕。
罗兰蹒跚地走向杰克,在他身边跪倒。他首先想到的是:杰克总归会好起来的。男孩的四肢伸得笔直,横过鼻梁和光滑脸颊的只是油尘污渍,罗兰起先还以为是血,但感谢众神,不是血。但确实有血,从耳道里缓缓流出来,是的,还有嘴角也淌着血,但说不定只是因为脸颊上的擦伤而流下来的,或是——
“过去看看作家。”杰克说。说得那么平静,丝毫没有痛楚似的。仿佛刚才他们一直围着小营火团团坐,跋涉了一天,现在就等着吃食,埃蒂喜欢这么说……要不然,他碰巧有了更别致的幽默灵感(他总是这样的),就会说,“打牙祭的”。
“作家可以等。”罗兰简慢地说,他想:我已然领受了一份奇迹。就当那个混蛋开着卡车冲来时,由这男孩尚存一息的柔弱身躯、以及他身下这片松软的土地所共同创造了奇迹。
“不,”杰克却说,“他等不了。”他动了一下,努力想撑坐起来,衬衫在前胸撑得鼓鼓的,罗兰清楚地看到男孩胸腔处一道可怕的凹痕。更多的鲜血从杰克的嘴边涌出,他刚想说话,却咳嗽起来。罗兰的心一阵绞痛,在那一刹那,他几乎怀疑自己胸腔里的心怎么还能继续跳动。
奥伊悲哀地呜咽一声,半嚎着吠出杰克的名字,令罗兰的手臂上泛起了鸡皮疙瘩。
“别说话。”罗兰说,“可能里面有骨折。一根肋骨,也许两根。”
杰克的头倾向了一边。他吐出一大口血——血丝滑落在他苍白的脸颊——并紧紧握住了罗兰的手腕。他这一握是强有力的;声音也同样,每一个吐字都清晰无比。
“一切都折了。这就是死亡——我知道,因为以前我死过。”而接下去他说的话,恰好是他们离开“卡拉之笑”时徘徊在罗兰脑海中的古谚:“听卡所言,随之而行。我们来就是为了救他,去看看!”
男孩言语和眼神中的命令意味不容反驳。事情已经结束了,现在,十九之卡的戏份到头了。也许,除了金还要继续下去。那个他们远道而来拯救的男人。他们的命运有多少出自金那飞舞不停、染着烟渍的双手?全部?部分?还是,这一次?
不管答案是什么,罗兰都该亲手杀了他,他现在就卡在撞上他的车轮下面,罗兰才不管他是不是开车人;如果他一直都在完成卡指令他去做的事情,就绝不至于落到今天这番下场,而杰克的前胸也绝不至于露出那般可怖的凹伤。这都太过分了,况且,自埃蒂被偷袭致死之后,眼前的这一切似乎也来得太快了。
而且——
“别动。”他说着站起来,“奥伊,别让他动。”
“我不会瞎动的。”吐字依然清晰得无可挑剔。但现在,罗兰眼见着鲜血渗出来,杰克的衬衫和牛仔裤腰都被染成了深红色,鲜血就似玫瑰般盛放。很久以前他死过,又复活了。但不是在这个世界。在这边的这个世界,死亡将永存。
罗兰转身走向作家。
布赖恩·史密斯刚想从方向盘后面转身下车,伊伦·苔瑟宝慕便重重地将他推了回去。他的两条狗叫个不停,也许是闻到了血的味道,或是奥伊的味道,或是全都闯到了,它们在他身后暴躁地跳上跳下。现在,收音机里正在播送新曲,是一首糟糕透顶的金属摇滚。她觉得自己的头都快炸裂了,但不是因为刚刚发生的事故,而只是被这种能杀人的音乐搅得头痛。她一眼看到那个男人的手枪还在地上,便蹲下去捡起来。她甚至还有一丝闪念能开开小差,惊讶于这东西竟然这么重。但不管怎么说,她举起枪来对准这个男人,再探身凑进车,一把关掉了收音机。嘈杂的电吉他声一旦消失,她就清楚地听到了鸟鸣、两只小狗的狂吠、以及另一只……随便它是什么吧……它的哀嚎。
“回你的车里坐好,别靠近你撞的人,”她说,“动作慢一点。要是你敢倒车再撞到那孩子,我发誓把你的狗头轰掉。”
布赖恩·史密斯瞪着一双充血的眼睛不知所措地看着她,“什么孩子?”他问。
前轮慢慢地退离了作家,罗兰看到他的下半身极不自然地扭向右边,牛仔裤里还有一块突起物鼓胀出来。大腿骨,毫无悬念。除此之外,他的前额因第一次撞击时碰到石块而摔破了,整张右脸都浸在血里。他看上去比杰克更糟,更危险,但只需上下打量一眼,枪侠就能肯定他的心脏还能强健地跳动,这场车祸杀不死他,他很可能逃过此劫。杰克扑向他、环抱住他的腰、狠狠推开他、用自己那弱小的身躯去抵挡货车——这一幕又浮现于罗兰的眼前。
“又是你。”金低吟了一句。
“你记得我。”
“是的。现在记起来了。”金舔了舔嘴唇。“渴。”
罗兰身边没有喝的,而且即便有也只能让金润润唇。受伤的人若喝了水很可能引起呕吐,而呕吐则将导致窒息。于是,他说:“抱歉。”
“不,你不必。”他又舔了舔上下唇。“杰克?”
“在那儿,躺在地上。你认得他?”
金想笑一笑,“写过他。上次和你在一起的那人在哪里?埃蒂在哪儿?”
“死了。”罗兰说,“死在底凹-托阿了。”
金一皱眉,“底凹……?我不知道。”
“不。这就是我们到这里的原因,为什么必须要来的原因。我的一个朋友已经死了,另一个也生命垂危,泰特已经解体了。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懒惰、胆怯的人停止了工作,不再做卡指令他去完成的事情。”
路上没有来往车辆。除了狂吠的狗、哀嚎的貉獭和唧唧喳喳的小鸟,整个世界是安静的。他们刚刚可能在时间里凝固了。也许是凝固,罗兰想。他已经看够了,因而会相信这种事情确有可能发生。一切皆有可能。
“我失去了光束。”金躺在覆满厚厚松针的树丛边。初夏的阳光笼罩在他身边,一片炫目的金色和绿色。
罗兰将手伸到金的身下扶他坐起来。作家痛苦地喊了一声,因为右胯骨已碎裂,臀部的每个动作都牵扯着碎骨,但他没有拒绝。罗兰手指天空。雪白肥厚的云朵——迷路的天使,眉脊泗的牧牛工这样形容它们——静静地悬挂在蓝色的天空中,但他们头顶正上方的云朵却并非如此。那些云飞快地朝天际飘去,似乎被一阵细流疾风吹跑了。
“那儿!”罗兰在作家擦出血来、尘土聚集的耳边凶狠地低语。“就在你头顶上!在你周围!你难道感觉不到吗?你难道看不见吗?”
“看见了,”金说,“现在我看见了。”
“是啊,一直都在那上面。你没有失去它,你只是移开了你那双懦夫的眼睛。我的朋友不得不救下你,让你再次看清楚。”
罗兰的左手在腰间摸索着取出一只弹壳。起先,他做不了族人那古老、灵巧的动作;因为他的手抖得太厉害。他只能不断提醒自己:要是再抖个不停,就会错失更多良机,而就在他忙于痛苦地给这个男人作解释时,杰克就会死,所以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抬起头,看到那女人正拿着他的枪对着坐在货车里的司机。那还不错。她很不错:为什么乾神不能给黑暗塔的故事里添上像她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他决定带上她走,这主意看来是正确的。甚至连那两只恶魔般的狗和貉獭都已经不叫了。奥伊正低头舔舐着杰克脸上的油尘,子弹和手枪则在车厢里大口大口享受汉堡肉,这下子,它们的主人再也不会来干扰它们了。
罗兰转头看着金,手指背上的弹壳跳起了那古老的小舞。金几乎是一下子醒悟了过来,大多数曾被催眠的人都会这样。他的双眼仍然睁着,但现在似乎他看穿了枪侠,看着他身后的某处。
罗兰的心尖叫着催促自己尽可能迅速地完成这一步骤,但意识却依然很清晰。你决不能失手。除非你心甘情愿让杰克无谓牺牲。
那女人正看着他,敞开的车门里,那个司机也看着他。苔瑟宝慕夫人正在与之抗争,罗兰觉察到了,但布赖恩·史密斯已经跟随金进入了沉睡状态。枪侠对此丝毫不感到惊讶。如果这个人稍有预感,知道他将在这里做什么,那他一定会逮住机会逃跑。哪怕只是暂时逃离也好。
枪侠将注意力转向了这个人,他猜想,应该说是他的传记作者。他开始催眠了,就和上次一样。在他的岁月里,那不过是数日之前。而在作家的生涯中则是二十年多前。
“斯蒂芬·金,你能看到我吗?”
“枪侠,我清楚地看见了你。”
“你上一次是什么时候看到我的?”
“是我住在布里奇屯的时候。我的泰特还很年轻。那时我刚开始学习如何写作。”他停顿了一下,又说了一句——在罗兰看来,这也许是最重要的时间标记,对每个人来说都不一样,对作家来说则是——“当我还在酗酒的时候。”
“现在你睡得很沉吗?”
“很沉。”
“你还疼吗?”
“疼,是的。谢谢你的好意。”
貉獭又哀嚎了起来。罗兰转头一看,不敢去想那意味着什么。那女人已经走向了杰克,并在他身边跪下来。当罗兰看到杰克举起一条胳膊挽住她的脖颈将她拉近,似乎想要对她说什么时,不由得深感释怀。如果他还有力气这么做——
别想了!你看到了他衬衫下的凹痕。你再也不能在无谓的希望上浪费时间。
这是个多么残酷的两难处境:因为他深爱杰克,所以他却不得不把垂死的杰克和奥伊留给一个认识还不到一个小时的女人看管。
没关系。他现在要处理金的事情。假如当他再次转身时,杰克会不会已经去往虚无之境……听卡所言,随之而行。
罗兰传达了他的意愿,并聚集精神。他将所有注意力汇聚于一个燃烧点,再次转向作家,“你是乾神吗?”他唐突地问出口,并不知道这个问题是怎样脱口而出的——但那就是该问的。
“不。”金立刻回答。从前额淌下的血流进了嘴里,他一口吐出去,却连眼睛都没眨动一下。“以前我想我是,但那只是酗酒的结果。还有骄傲,我猜想。没有哪个作家会是神——也不会是画家、雕塑家、音乐家。我们都是卡斯卡-卡甘。不是卡-甘。你明白吗?你……明了吗?”
“是的。”罗兰说。乾神的先知,或是乾神的歌咏者。“你唱的是乾神之歌。是不是?”
“哦,是的!”金说着,露出微笑。“龟之歌。对我来说这首好听的歌太难唱了,我可是五音不全。”
“我不在乎,”罗兰说。在晕眩的极限,他尽可能使劲地思考、清晰地思考。“而现在你已经受伤了。”
“我瘫痪了?”
“我不知道。”也不在乎。“我所知的一切就是,你还活着,而当你再次提笔写作时,你将聆听龟之歌,乾神之歌,和以前你所做的一样。不管瘫不瘫痪。而且这一次你要一直唱到歌谣终结。”
“好的。”
“你将——”
“还有阈思卡-甘,熊之歌。”金打断了他。接着又兀自摇摇头,似乎即便身在催眠态还是清楚地感到痛楚。“阈思卡-甘。”
熊之哭喊?熊之高喊?罗兰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希望那无关紧要,只不过是作家的双关语。
一辆汽车拖着一辆熄火的摩托车从车祸地点旁驶过,丝毫不曾减速,接着,又有两辆大摩托车从另一方向的车道上呼啸而过。于是,罗兰不得不别扭地承认:时间并没有停驻,但刚才是停顿了,在事发的瞬间,阴暗的时间。感受到光束以这样的方式庇护了他们,他知道,现在已经没有危险了,因而能呼救,至少能有一点儿帮助。
再跟他说一遍。决不允许有半点误解。也不容许有半点退缩,他以前退缩了一次。
他弯下腰,直到自己跟金差点脸贴脸、鼻尖顶鼻尖了,才说道:“这次你要一直唱到歌谣终结,写到故事讲完。你真的明白了吗?”
“‘于是,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时日终尽,’”金恍如梦呓般说道,“我希望我可以这样写。”
“我也是。”这是他真挚无比的心声。尽管他深陷悲伤,却还没有泪;他觉得双眼像是两块火烫的石头。也许眼泪会迟一些来到,当这里发生的事情有机会消缓一些时。
“我会照你说的做,枪侠。不管当书越来越厚时故事会走到哪一步。”金的声音渐渐低弱。罗兰认为他很快就会陷入无意识了。“我为你的朋友们感到难过,真的很遗憾。”
“谢谢你。”罗兰说着,依然压抑着想张开双手扼住作家的脖子、将他的最后一口气捏出来的冲动。他起身站起来,但金说了什么,似乎拦住了他。
“你是否听过她的歌谣,我跟你说过的?聆听苏珊娜之歌?”
“我……是的。”
现在,金强迫自己用手肘撑坐起来,虽然他的气力已渐失去,但声音依然清晰有力。“她需要你。你也需要她。现在别管我了。攒下你的仇恨吧,还有人更值得你去恨。我没有创建出你的卡,如同我没有创造出乾神或是这世界,我们两个都明白这一点。抛去你的愚念吧——还有悲恸——如同你吩咐我那样,去完成你的那份使命吧。”金提高嗓门,变为粗暴的吼叫;他突然伸出手,以惊人的强悍抓住罗兰的手腕。“完成使命!”
一开始,罗兰想答些什么,却觉得脑袋一片空白。他清了清嗓子,再开口。“睡吧,先生——睡吧,忘了这里的每一个人,但除了撞你的那个。”
金的眼皮垂下了。“忘了这里的每一个人,但除了撞你的那个。”
“你正在散步,那人开车撞了你。”
“散步……那人撞了我。”
“没有别人在这里。没有我。没有杰克。没有那女人。”
“没有别人。”金应声答道,“只有我和他。他也会这样说吗?”
“是的。很快你就会沉睡过去。过后还会觉得疼痛,但你现在什么也感觉不到。”
“现在没有疼痛。沉睡。”金那扭曲的身架放松地平躺在松针厚厚的地面上。
“但你沉睡前,再听我一句话。”罗兰说。
“我在听。”
“有个女人可能会来找你——等一下,你是否梦中爱过男人?”
“你是在问,我是不是同性恋吗?也许是个潜在的同性恋?”听起来,金虽然虚弱,却还不失幽默。
“我不知道。”罗兰停顿了一下,说,“我想是的。”
“答案是:不。”金说,“有时候我会梦到女人。现在少了,我老了……但眼下也许不太会梦见了。那混蛋真是把我撞得很惨。”
还不算太惨,不像我的男孩那么惨。罗兰苦涩地默想着,但没有说出来。
“如果你只会梦想和女人相爱,那就会有一个女人来找你。”
“你说的可当真?”金似乎很有兴趣。
“是的。如果她真的来了,那会是个好女人。她会跟你说虚无之境的祥和和快乐。她也许会自称为莫菲尔,沉睡之女,或是赛伦娜,月亮之女。她会向你伸出手,保证带你到那里去。你必须拒绝。”
“我必须拒绝。”
“哪怕她用双眼和乳房来诱惑你。”
“哪怕。”金应和。
“为什么你必须拒绝,先生?”
“因为歌谣还没有终结。”
罗兰终于满意了。苔瑟宝慕太太依然跪坐在杰克身边。枪侠没有去看她和杰克,而是走向陷在驾驶座里的司机,就是他制造了这一切惨状。这人的双眼瞪得大大的,面无表情,嘴角松弛地耷拉着。一道口水挂在胡子拉碴的下巴上。
“你听得到我说话吗,先生?”
那人害怕地点点头。在他身后,两只狗都静默着。四只明亮的眼睛隔着座位盯着枪侠看。
“你的名字?”
“布赖恩,愿你满意——布赖恩·史密斯。”
不,他一点儿都不会满意。这儿还有一个他想亲手掐死的人。又有一辆车驶过去,但这一次,方向盘后的司机在与他们擦身而过时按了一下喇叭。不管保护他们的是什么,总之其势能是在不断减弱。
“史密斯先生,你开着你的汽车——或是机动马车、或不管究竟该如何称呼的车——撞了一个人。”
布赖恩·史密斯像筛子似的浑身颤抖起来。“我以前只吃过违章停车的罚单,”他可怜巴巴地说,“可现在却把这个州最有名的人撞了!我的狗和我在争——”
“你的谎话不会惹怒我,”罗兰打断他的叨唠,“但你表现出的胆怯让我很生气。闭上你的嘴吧。”
布赖恩·史密斯立刻不言语了。脸上的血色正在一点一点褪至惨白。
“撞上他的时候,只有你一个人。”罗兰说,“这里没有别人,只有你和那个作家。你明白吗?”
“只有我一个人。先生,你是闯客吗?”
“别管我是谁。你刚才下车检查了他的伤势,发现他还活着。”
“还活着,很好,”史密斯说,“我没想伤害任何人,真心话!”
“他对你说话了,所以你才知道他还活着。”
“是的!”他微笑了。接着又皱起眉头,“他说了什么?”
“你不记得了。你太激动、也太害怕了。”
“害怕,激动。激动又害怕。是的,我是的。”
“现在你开车走。开车的时候,你会醒过来,一点一点清醒过来。当你开到一座房子、或一家商店的时候,你就会停车,对别人说有个人被撞伤了,倒在路上。他需要救助。把事情说一遍,而且要诚实。”
“开车,”他附和着,双手抓住方向盘,好像他巴不得立刻就走。罗兰猜想他确实如此。“醒过来,一点一点地清醒过来。等我开到谁家的房子、或是商店,就告诉他们斯蒂芬·金被撞伤了,倒在路边,需要人去救。我知道他还活着,因为他对我说话了。是一次意外事故。”他停顿一下,接着说,“也许。”
我需要关心究竟是谁制造了这场混乱吗?罗兰自问。事实上他并不在乎。不管怎样,金都要继续写下去。如同罗兰几乎是希望他将为此而受到责难,因为这确实是金的过错使然;首先他就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地点。
“现在,开车走吧。”他对布赖恩·史密斯说,“我不想再看到你了。”
史密斯发动了小货车,显得如释重负。罗兰不耐烦地看着他开走。他立刻回到苔瑟宝慕夫人那里,在她身边跪下。奥伊坐在杰克的脑袋旁边,现在已静默无声,明白自己为之哀嚎的朋友已经听不到哀嚎了。枪侠最害怕发生的事情已然发生。就在他和那两个他深恶痛绝的人进行催眠对话时,他最深爱的男孩——他爱他胜于此生中的任何人,甚至胜于爱苏珊·德尔伽朵——已经走了,第二次消失在他的生命里。杰克死了。
“他对你说了什么。”罗兰说。他将杰克抱起来,轻柔地前后摇晃着他。欧丽莎在背袋里磕碰作响。他已经感到杰克的身体在渐渐变凉。
“是的。”
“说了什么?”
“他让我回来找你,等‘这里的事情都解决了之后’,这是他的原话。还有,他说,‘对我父亲说我爱他’。”
罗兰悲恸地哽咽起来,那几乎令他窒息。他想起在法蒂的时候,当他们跨过那扇门时,杰克曾说:嗨,父亲。那时候,罗兰也是这样紧紧拥抱他。但那时他能感觉到男孩心脏的跳动。为了能再次体会那种心跳,他愿意付出一切。
“还有别的,”她说,“但现在我们还有时间细说吗?更何况,我可以迟一些再告诉你。”
罗兰立刻领会了她的话。布赖恩·史密斯和斯蒂芬·金已被灌输了一段简单的事情经过。但故事里既没有一个配着大口径手枪、风尘仆仆的男人,也没有一个留着灰发的女人;显然,也不存在一个死去的男孩,肩上背着尖锐圆边的盘形武器,裤腰上还别着一只机动手枪。
惟一的问题是:这女人还会不会回来。她不是第一个被他吸引加入到非常规行动中来的人,但他明白,一旦她从他身边离开,这事看起来也许就不一样了。要求她许下承诺——先生,你愿意发誓说你会回来找我吗?你是否愿意以这男孩死寂不动的心发誓?——这不会有用的。她可以在这里信誓旦旦,但一旦过了这个斜坡就另做打算。
但他原本该带走卡车的拥有者、杂货店老板的,他有机会,但他没有带上他。他也可以让作家庭院里割草的老人代替她,但他也没有。
“过一会儿吧。”他说,“现在,你得赶紧走。要是出于某些原因你觉得自己无法回来找我,我不会责怪你的。”
“那你自己要上哪里去?”她反问他,“你还知道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吗?这不是你的世界,不是吗?”
罗兰没有理睬这个问题。“要是你第一次折回来时这里有人——维和官员、守卫兵、蓝背看守、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们——那么,你就开过去,不要停。过半小时再回来。要是他们还在,那就再开过去。就这样,直到他们都走了。”
“他们会注意到我一次又一次开过去吗?”
“我不知道,”罗兰说,“会吗?”
她想了想,几乎要笑起来,“这个世界上的这个地区的警察?大概不会注意到我的。”
他点点头,接受了她的判断。“你感到安全了,就停车。你不会看到我,但我可以看到你。我会等到天黑。到时候你不在这里,我就会离开。”
“我会回来找你的,但我不会再开这辆凄惨的老爷车了,”她说,“我会开一辆梅赛德斯-奔驰S600。”说这话时,她似乎有点沾沾自喜。
罗兰根本不知道梅赛德斯-奔驰是什么样子,但他仿佛什么都明白似的点点头,说:“走吧。我们过会儿再谈,等你回来之后。”
他心里想的是:如果你回来的话。
“我想你可能需要这个,”她说着,将他的大左轮塞进了他的枪套。
“谢谢你,先生。”
“不客气。”
他目送她走向老卡车(他认为她开始喜欢这车了,虽然她尽说些不屑的话),在驾驶座上坐直。这时,他猛然意识到他还需要一样东西,也许卡车后车厢里就会有。“等等!”
苔瑟宝慕夫人已经插入了车钥匙。听到喊声便停下来,询问地看着他。罗兰轻轻地将杰克放回地上——他即将长眠于此,正是这想法令罗兰大喊一声——他站起来,并张开手掌捂在臀部,但那并不是因为疼痛,只是习惯动作。那儿已经不疼了。
“什么事?”她看着他走过来,问道,“要是我不快点——”
即便她走了也无所谓。“是的,我懂。”
他看了看卡车的后厢。一些工具随意地摊放着,还有一块正方形的防水布。防水布的四只角上压着一些重物,以防被风吹走。罗兰将这块布拉下来时,还看到几个硬纸板箱子,埃蒂曾称其为“卡纸”。箱子被推到一起,排成一个方形组。卡纸上的图案告诉罗兰,里面装的是啤酒。但即便里面装的是高危易爆品,罗兰也无所谓。
他想要的只是防水布。
他将布夹在胳膊下,说,“现在,你可以走了。”
她再次握住了车钥匙,但没有立刻发动车子,“先生,”她说,“我很遗憾,你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我只是想对你说这个。我看得出来,男孩对你意味着什么。”
罗兰·德鄯沉默无语,只是点了下头。
伊伦·苔瑟宝慕又盯着他看了片刻,在心中提醒自己:有时候语言真是无用的东西,这才发动了引擎,关上了车门。他看着她开上了路(现在她控制离合器已是游刃有余),并调转头,向北而去,那是回东斯通翰姆的方向。
我很遗憾,你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现在他孤独一人,面对这巨大的损失。守着杰克,孤独一人。罗兰站在那里,用片刻的光景环视公路旁的小树林,再打量被拖到这起事件中的三人之二:一个失去意识的男人和一个死去的男孩。罗兰的双眼干涩而灼热,在眼眶里剧烈颤动,而他得用几分钟去确定:自己又一次失去了哭泣的能力。这想法让他深感惊恐。如果他面对这一切无法泪流——他重新拥有了他,又再次失去了——那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可言?于是,当泪水终于泉涌而出时,那真是巨大的释放。从眼底深处慢慢溢出的泪水,安抚了那几乎要疯狂燃烧的蓝色眼眸。眼泪静静地流淌下来,滑过他扑满尘埃的双颊。他几乎是无声地在哭着,但却忍不住轻轻抽泣了一声,奥伊听见了。它也悲凉地仰起头,笔直地对着天空中那疾疾飘飞的云朵,短促地哀嚎了一声。接着,连奥伊也沉默了。
罗兰抱着杰克走入树林深处,奥伊跟在他的脚边。貉獭也在饮泣吞声,枪侠已经不再惊讶了;他之前看到貉獭哭过。很早以前,他就相信貉獭表现出了智力(以及同情心),那绝非是模仿人类的简单行为。在这段短暂的步行路途中,罗兰思忖最多的是对死者的祈祷,他曾经在最后一次作战练习、也就是终止于界砾口山的那次跋涉时,听库斯伯特念诵过。他怀疑杰克需要一段祷告才能上路,但枪侠现在迫切需要执念于某事,因为刚才他的意念不够坚强;如果任凭思维朝错误的方向渐行渐远,他必将崩溃。也许过一阵子,他可以让自己沉沦于歇斯底里——甚而是为了治愈心理伤痛的疯狂症——但决不是现在。现在的他不会崩溃。他决不会让男孩白死,不能眼看着死亡无所归依。
只有在密林中(并且是古老的森林,就像沙迪克之熊曾冲撞过的那片林子)才有这种炫目的金绿色夏日阳光,走得越深,这光影就越浓。阳光从树影间洒下来,被枝叶切成一束一束微尘飘扬的光柱,罗兰终于找到一块地,与其说是林中空地,倒更像是教堂的一个角落。从路边向西大约走了两百步,他将杰克轻轻放下,再仔细地环顾四周。看到了两只生锈的空啤酒罐,还有一些空弹壳,很可能是打猎的人留下的。他把这些垃圾都捡起来,扔向远处,以使这里显得更洁净。随后,他才凝神地端详起杰克,他需要抹去泪花才能看清楚。男孩的脸就和虚无之境一样洁净无污,是奥伊一下一下舔舐干净的,但杰克的一只眼睛还没有闭合,仿佛这男孩正恶作剧般的以诡异的眼神瞟着他,而他明知道这是被禁止的。罗兰用一只手指滑下了那眼盖,可它又弹了上去(罗兰默想,真像不听话的百叶窗叶),他舔了一下拇指指尖,再滑下那眼盖。这一次,它完全阖上了。
杰克的衬衫上有尘土,还有血迹。罗兰将他的衬衫脱下,又将自己的衬衫脱下给杰克穿上,他挪动着他的手臂套进袖筒,就好像摆布一个洋娃娃。他的衬衫几乎拖到杰克的膝盖上,但罗兰不打算把下摆束进腰带里;这样一来,衬衫还能遮住杰克牛仔裤上的血迹。
奥伊在一旁注视着这一切,金边环绕的双眼里亮闪闪的,噙满了泪水。
罗兰本就指望着厚厚松针下的泥土会很松软,现在看来确实如此。他开始挖起了杰克的坟墓,这时他第二次听到路边传来汽车的引擎声。他抱着杰克走进密林后已经有一辆机动车开了过去,但他听得出第二辆车一路呼啸而来的刺耳声响。开蓝色货车的人又来了。之前,他不太确定他真能听出来。
“待着,”他轻声对貉獭说,“守着你的主人。”但那么说是错的。“留下来,守卫着你的朋友。”
奥伊偶尔会以低哑的嗓音重复一遍收到的指令(姆白!他最多只能说到这个程度),但这一次他没有应答。罗兰看着他伏在杰克的脸旁,刚好有一只苍蝇想落在男孩的鼻尖上,貉獭立刻把苍蝇挥跑了。罗兰点点头,满意了,便沿着来路走出去。
布赖恩·史密斯从机动车里下来,当罗兰又回到能够看清他们的位置时,布赖恩已经坐上了石墙,膝盖上横放着一只箱子。(罗兰不知道那箱子是他的宝贝还是什么急需之物,不过,反正他也不在乎里面是什么。)金已经恢复了些许意识,但还是昏昏沉沉的。这两个人说起话来。
“请告诉我,只不过是扭伤。”作家以忧虑而虚弱的声音说。
“才不哩!我得说是腿断了,大概有六七处骨折吧。”既然他已经有时间坐个安稳,想必还有时间编造出一个故事吧,史密斯听来不止是冷静,甚而还有点高兴。
“干吗你不能让我开心点呢,”金答。能够看到他的脸颊极其苍白,但前额的裂口似乎已经不再流血了。“你有香烟吗?”
“没有,”史密斯同样以幸灾乐祸的口吻说下去,“别惦记啦。”
尽管罗兰和这个史密斯没有过特定的、强烈的意念探触,但仅有的一点了解就足够让罗兰知道,他在撒谎。史密斯只有三根烟了,不想分给这个人——这人足够有钱买一车皮的香烟填满他史密斯的敝篷车厢。更何况,史密斯还想——
“更何况,遭遇意外的人理论上是不能抽烟的。”史密斯这样说似乎还合乎道德。
金点点头。“呼吸困难,不管怎样都是。”
“大概还断了一两根肋骨吧。我叫布赖恩·史密斯。就是我撞了你。抱歉。”他伸出手——不可思议的是——金也伸出手,两人握了握。
“我从没碰上过这种事情,”史密斯说,“顶多也就是吃过几张违章停车的罚单。”
金有可能、也可能没有觉察出这又是一句谎话,但他决定不作任何评论;他脑子里还在想别的事情。“史密斯先生——布赖恩——这里还有别人吗?”
就在不远处的树丛里,罗兰僵直了身体。
史密斯显然是动了脑筋。再伸手探入口袋,拿出了一条火星牌巧克力,撕开包装纸。接着他摇摇头,说:“只有我和你。但是我打了911和急救电话,在前面的商店里打的。他们说刚好有人就在附近。还说他们眨眼间就到。你别担心了。”
“你知道我是谁。”
“上帝啊当然!”布赖恩·史密斯说着,咯咯笑起来。他大嚼着一口巧克力,含糊不清地说下去,“一眼就认出你了。我看过你所有的电影。我最喜欢的一部是讲圣伯纳德狗的。那狗叫什么来着?”
“库乔,”金答。罗兰知道这个词,苏珊·德尔伽朵和他在一起时曾用过这个词儿。在眉脊泗,库乔的意思就是“甜蜜的”。
“对对!那个太棒了!吓死人了!我很高兴那个小男孩活下来了。”
“在书里,他死了。”说完,金闭上了眼睛,向后靠着,等着。
史密斯又咬了一大口巧克力,这一次着实是“一大口”。“我也喜欢说小丑的那个电影!酷毙了!”
金没有应声。他的双眼还是微闭着,但罗兰认为作家的胸脯起伏得有力而平缓。那就很不错。
这时,一辆卡车朝他们开来,急转弯后停在史密斯的有篷货车前面。新来的机动车的大小和葬礼用车差不多,但不是黑色,而是橘红的,车顶还装有闪耀不停的红灯。罗兰注意到它在停车前刚好掩盖了杂货店老板的老皮卡留下的痕迹,他觉得这很不错。
罗兰有所期待——大概会有一个机器人从这辆车里走出来,但走出来的只是个人。这人探身猫进车里,带出一个黑色的医护包。看到这里的事情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罗兰满意了,便掉转身回到杰克躺着的地方,一路上他无意识地显露出古老而优雅的步态:没有踩碎哪怕一根落枝,没有惊动哪怕一只小鸟。
在我们共同目睹耳闻了这故事、以及故事中所有秘密之后,您再看到苔瑟宝慕夫人将齐普·麦卡佛伊的老皮卡泊在她家车道上——而那恰恰是我们曾光顾过的一栋别墅时,是否会惊讶呢?大概不会了吧,因为卡是轮,它所知的一切只是要滚动。我们上一次拜访这栋小楼是在一九七七年,贴近基沃丁湖的小楼及附带的私人船坞都刷成带绿边的白色。苔瑟宝慕一家在一九九四年买下这栋别墅,并将里里外外都刷成可人的奶油色(不带边饰;根据伊伦·苔瑟宝慕的想法,只有拿不定主意的人才会选用边饰)。他们还在私家车道的起点竖了一大块醒目的标牌,上面写着“日落别墅”,当然还有写给山姆大叔们看的邮寄地址,可是在当地人眼里,这栋小楼总归是老约翰·卡伦的宅子。
她将皮卡停在自己那辆暗红色的奔驰边上,接着走进屋,在脑海中演习着将如何对戴维解释:自己怎么开着当地杂货店老板的老爷皮卡回来,但是“日落别墅”里一片只有空无一人的房子才有的嗡嗡作响的那种安静;她立刻就识别了出来。她回到过太多空无一人的地方——最早是公寓,随着时间流逝,他们的家越来越大。不是因为戴维出去喝酒或是玩女人,好心的上帝不会允许的。不,他和他的朋友们总是待在这个车库、那个仓库,要不就是地下工作室,喝着从“饮料棚”买来的廉价红酒和打折啤酒,创建互联网、以及辅助软件和程序,还要令终端客户享受友好界面。也许大多数人都不相信,利润,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他们的妻子们长年累月回到寂静无声的家里。安静嗡嗡地响上一阵,你就会被俘虏,甚至,会抓狂;但今天的伊伦却没有这么惨,今天的她很高兴整个房子都是她的。
你会和马歇尔·狄龙睡觉吗,如果他想要你?
她以前甚至没想过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他要她,她就会和他睡:不管是侧体位还是后体位、小狗式还是站立式,只要他喜欢就行。就算他没在为他那年轻的
(先生?儿子?)
朋友的亡故而悲痛,他也不会想要和她睡觉,她和她所有的皱纹,她和她所有从发根长出来就是灰色的头发,还有即使用大牌设计师作品也难以遮掩的轮胎肚。这个想法真是太愚蠢了。
但是,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他想要,她就会。
她看了一眼冰箱门,一块磁铁(上面有这样一圈字:我们就是电子公司,用每一块集成电路创造未来。)压着一张便条。
伊:
你想让我放松,所以我去放松了(该死!)。比方说,和索尼·艾墨森去钓鱼,一齐去把湖淘空,嗯哼,嗯哼。大概七点回来,除非鱼饵太糟糕了。要是我带条鲈鱼回来,你会弄干净、烧了吃吗?
D
备注:不晓得杂货店出什么大事了,招来了三辆警车。闯客吗,大概是?:-D要是你听说了什么八卦,别忘了告诉我。
她对他说过,这天下午要去杂货店——当然,她从不会忘记买鸡蛋和牛奶——他还点了头。好的,亲爱的,好的。但他的便条里却没有丝毫担忧之意,根本不记得她跟他说过什么。好吧,难道她还能有别的指望?对戴维说话,历来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欢迎来到天才世界!
她将便条翻到背面,从一只塞满铅笔的茶杯里抓出一支,犹豫了片刻,接着写道:
戴维:
出了点事儿,我必须离开几天。最少两天,我想大概要三四天吧。请不要为我担心,也不要告诉别人。尤其:别通知警察。不过是流浪猫之类的小事儿。
他会明白吗?她想他如果明白了,就会联想到他们当年是怎么认识的。那是在圣塔摩尼卡的“防止虐待动物协会”,里面一排接一排、一层摞一层的都是狗笼,就在杂种小狗们狂吠不已的时候,爱情之花盛放了。在她想来,这简直像是詹姆斯·乔伊斯的小说,哦,上帝啊!他抱来一只流浪狗,是他在公寓旁的郊区大街上捡到的,他和一堆书生住在那栋公寓里。她则一直在寻觅小猫,能让自己孤独无依的生活变得有声有色。那时候他的头发都在,尚未秃顶。至于她么,她觉得女人染染头发还是蛮好玩的。时间是个贼,而它最先偷走的东西之一就是你的幽默感。
她迟疑了一下,再添上落款
爱你的
伊
这还是真的吗?算了,就这么写吧,都一样。删掉自己写的字总显得很难看。她把写好的便条放在冰箱门上,用同一块吸铁石固定好。
她从门后的篮子里找出梅赛德斯的车钥匙,又突然想起了小划艇——还拴在杂货店后门船坞上呢。让它在那儿待着吧。但她立刻又想起了别的事情,那个男孩对她说的事情。他没有钱的概念。
她走去储藏室,那里总放着一卷卷五十分币的零钱(她坚信,住在森林深处的偏远地区的人们从来没听说过有万事通信用卡),她拿了三卷。她刚想走,又一耸肩,转回头把剩下的三卷也拿上了。干吗不呢?她的今天,险象环生。
走出门的时候,她又停下来看了一遍便条。突然,她自己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或是根本没有原因,取下了印有“电子公司”的吸铁石,换上了一块薄薄的橙黄色吸铁石。然后才离去。
不要去管未来如何。眼下,就有够多的事儿要她去做了。
救护布卡已经开走了,带着作家去最近的医院或是救济院了,罗兰想。救护车一走,维和官员就到了,他们逗留了大约半个小时,和布赖恩·史密斯谈了话。枪侠从掩身之地可以听到他们的对话。蓝背官员的提问清晰而冷静,史密斯的回答则咕里咕哝地含糊不清。罗兰觉得没理由停下工作。要是蓝制服们回到这里,发现了他,他当然会好好对付他们。只需要令他们无还手之力就够了,除非他们得寸进尺;众神知道,已经有了太多杀戮。但不管怎样,他将亲手埋葬他的死者。
他会埋葬死者。
林中空旷处那可爱的金绿色光影愈加深浓。蚊子叮上了他,但他没有停下手中的活儿,因而顾不上去拍死它们,只是尽由它们吸个够,装着他的鲜血沉甸甸地嗡嗡飞走。他用双手挖好了墓穴时,听到汽车引擎发动的声响,两辆车顺畅地启动了,史密斯的货车的响动则极不平稳。他只听到两个维和官员的说话声,这就意味着,如果还有第三个官员,那他就一言未发。他们准许史密斯独自开车离去。罗兰觉得这倒很奇怪,但——就好像金到底会不会瘫痪一样——与他无关,也不会引起他的注意。惟一与他相系的只有一件事,这件他心心念念的事。
他来回走了三遭,为了捡一些石头,因为用手挖、用手填的坟墓势必又松又浅,而动物——即便在这个温顺平和的世界里,动物也总是会饥饿的。他将石头堆在坟头,地面上显露出一圈疤痕般的印痕,新翻的泥土肥沃光滑,如同黑缎。奥伊伏在杰克的脸旁,看着枪侠来来回回,一声不吭。自从世界转换了之后,它的表现就和以往的同类大相径庭;罗兰甚至猜想,正因为奥伊非同一般的饶舌才让它的泰特成员集体驱逐了它,并且,驱逐的方式很不友好。当他们遇到奥伊的时候,也就是距离河岔口小镇不远的地方,它早已饿得骨瘦如柴,腰间还有一处咬痕没有完全愈合。打一开始,貉獭就喜欢杰克,“如同大地,一望便知。”若是柯特就会这么说(罗兰的父亲也可能这么说)。也是对杰克,貉獭说的话最多。罗兰突然想到,因为杰克死了,所以貉獭才变得如此沉寂,这种想法也能界定他们失去了什么。
他想起男孩站在火炬通明的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众人前,白皙的脸那么年轻,仿佛他将永远活下去。我是杰克·钱伯斯,艾默之子,艾尔德的传人,九十九卡-泰特。他曾朗声说道,哦,是啊,现在他也是九十九的泰特,墓穴已然备好,洁净地等候着他。
罗兰又开始流泪。双手捂着自己的脸,伏在膝头前前后后地摇晃,闻着松针的芳香,满心希望能早一步抽身而出,在卡、那老朽而耐心十足的魔鬼告诉他使命所需要付出的真正代价是什么之前,就能抽身退出。他愿意用任何事物去交换已经发生的一切,任何事物,只要能让地面上的这个洞穴空空如也地合上,但他偏偏是在这样一个时间一去不回头的世界。
等重新能够自控了,罗兰用蓝色防水布将杰克仔细地包裹好,并在凝固不动的惨白脸庞旁支出一个头罩。在他用土填满墓穴之前而不是之后,永远地告别这张年轻的脸庞。
“奥伊?”他问,“你愿意道别吗?”
奥伊看着罗兰,片刻之间,枪侠不太肯定他是否听懂了。但过后,貉獭探出了脖子,舔了舔男孩的脸颊,那便是他们最后一次拥抱。“我,阿克。”它说:再见,杰克,或是,我,心疼,发出的声音都是类似的。
枪侠将男孩抱起来,将他放在墓穴里(他多轻啊,这个和本尼·斯莱特曼一起翻身跃出谷仓,还与卡拉汉神父并肩与吸血鬼作战的,竟然只是个轻轻的小男孩;似乎无尽的力量也随着生命一起消逝了)。一些松动的碎土滚落在一边脸颊上,罗兰将其拂走。之后,他再次闭上双眼,凝神去想。终于——踟蹰不定地——他开始了。他深知将祷告转译成这个世界的通用语言会显得很拙劣,但他会尽全力做到最好。如果杰克的灵魂还在附近游弋,那只有用这样的语言,他才能听懂。
“时间飞逝,丧钟响起,生命经过,所以,请聆听我的祷告。
“出生只是死亡的开始,别无他意,所以,请聆听我的祷告。
“死亡沉默无语,所以,请聆听我的言语。”
词句飘荡在金绿色的灿烂阳光里。罗兰任凭话语声扩散开去,又飘然消失,还要将余下的都说完。现在,他说得更快一点了。
“这是杰克,侍奉于他的卡和他的卡-泰特。千真万确。
“愿女王的慈悲光辉治愈他的心田。我祈请。
“愿乾神的双臂将他从这个地球的黑暗中抬举而出。我祈请。
“围绕他,乾神,以光明。
“充盈他,克洛伊神,以力量。
“如果他渴,请在虚无之境给他水喝。
“如果他饿,请在虚无之境给他食物。
“愿他在这个地球上的生命、以及过往的一切痛楚都化为他明醒灵魂的梦境,让他的双眼只看到美好之景;让他找到以往失去的友人,并让他呼唤的每个人都应声呼唤他。
“这是杰克,好好地活过、亦深爱过自己的生命,现在他死了,如卡所愿。
“每个人都免不了一死。,只是杰克。请赐予他安详。”
他又跪了一会儿,十指在膝上紧紧扣着,心想:直到这一瞬间,他才领悟了悲哀所真正怀有的力量,也终于明白了遗憾所能带来的痛苦。
我无法忍受让他这样走。
但这又是一番两难境地:如果他不放手,他的牺牲就将变得徒劳无果。
罗兰睁开了双眼,说:“再见,杰克。我爱你,亲爱的。”
他合拢男孩脸旁的头罩,防水布将帮他抵挡这个世界必然降落的雨水。
坟墓被填满了土,石头也压在了上面,之后,罗兰走回公路边,审视路面上复杂的车辙,它们能说明很多问题,但罗兰这么做仅仅因为别无他事可做。等他终于看够了这些无意义的痕迹,便在一段断木上坐下来。奥伊还留在坟墓前,罗兰想过:貉獭也许会永远留在那里。等苔瑟宝慕夫人回来时,他会唤一声奥伊,却又明白它可能不会过来;如果它不过来,就说明奥伊心意已决,要和他的挚友一起前往虚无之境。貉獭也许只是守在杰克的墓前,直到饥饿(或别的掠食者)击垮它。这念头加重了罗兰的悲伤,但无论如何他会尊重奥伊的决定。
十分钟后,貉獭独自从林子里走了出来,径直走到罗兰的左脚边坐下。“好小子,”罗兰说着,抚了抚貉獭的脑袋。奥伊决意要活下去。这事儿虽小,却是好事。
又过了十分钟,一辆深红色的汽车几乎悄无声息地驶来,停在了金被撞上、杰克被撞死的地方。罗兰打开前排副座的车门,坐了进去,腿部动作还是有点僵硬地受制于已不复存在的伤痛。奥伊也跳上车,不经询问地坐在他的两腿间,并摆出要睡觉的模样。
“你送走了你的小男孩?”苔瑟宝慕夫人问,将车开动。
“是的。谢谢你,先生。”
“我想我没法做一个标记,”她说,“但过后我可以种上一些植物。你觉得他会喜欢什么?”
罗兰抬起头,自杰克死后他第一次露出了微笑,“是的,”他说,“一朵玫瑰。”
他们行驶了二十多分钟,谁也没说话。刚过了布里奇屯镇她就将车停在一个小店前,加了油,罗兰则四处走动了一下,并认出一块牌子上写着“移动”。她走进屋里付钱时,他抬头看了看“迷路的天使”,云朵正从容安详地飘在天穹。光束的路径,已经变得比先前强有力了,除非这只是他的想象。他想,增强与否并不要紧。因为即便现在光束还不够强大,迟早都会恢复的。他们成功地拯救了它,但罗兰对此并无半点喜悦之情。
苔瑟宝慕夫人从店里走出来了,手里抱着一件汗衫,汗衫胸前画着一辆布卡货车——真正的布卡货车——还有一圈字围绕着图案。他能认出其中有“家”这个字,但除此之外就什么都看不懂了。他问她,上面写了什么。
“布里奇屯镇老家岁月,1999.7.27—7.30,”她对他说,“你把它穿在身上时胸前印的是什么字无关紧要。我们早晚会想要停下来,这儿有句俗话:‘没衬衫,没鞋子,没服务。’依我看,你的靴子上上下下都快散架了,但总还能让你穿着走进很多人家的大门。可是上身赤裸?呼——呼,那就没门儿了。晚一点我再给你买件像样的衬衫——带领子的——再来条有模有样的裤子。你那条牛仔裤太脏了,我打赌它自个儿就能立着。”她发动了一场短平快(但很激烈)的自我辩论,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我得说,你身上起码有两百万道伤疤。这不过是我现在能看到的上身部分。”
罗兰没有作答。“你有钱吗?”他问。
“我回家取车的时候拿了三百美元,还有三四十块零钱。还有几张信用卡,但你过世的朋友对我说,尽可能使用现金。直到你自个儿上路为止,如果可能的话。他说,可能会有人在找你。他说他们叫‘低等人’。”
罗兰点点头。是的,那里可能有低等人,毕竟是他和他的卡-泰特颠覆了他们主子的全盘计划,他们会以加倍的热情想取下他的脑袋——若顶在一根棍子上,放火烧出烟可能更合他们的口味。同样,还有苔瑟宝慕先生的脑袋,如果他们发现了她所做的一切。
“杰克还对你说了什么?”罗兰问。
“说我必须带你去纽约城,如果你想去的话。他说那里有扇门,会带你去一个叫费达戈的地方。”
“还说了什么?”
“是的。他说在你使用那扇门之前,可能还会想去另一个地方。”她略略瞥了他一眼。“有吗?”
他想了想,然后点了头。
“他还对那条狗说了什么。听上去像是对它……下命令?指导?”她迟疑不定地看着他,“可能吗?”
罗兰心想,这是可能的。杰克只能请求这个女人。但奥伊……好吧,这也许能解释为什么貉獭没有留守在墓前——那可能才是它真心想做的决定。
随后,他们又不发一言地开了一会儿。他们上了一条公路,交通明显繁忙起来,小汽车、大卡车在不同的车道上高速行驶。她必须得在一个收费亭前停下来,往里面塞钱,才能开过去。收费员是个机器人,一只手揽只篮子。罗兰原本以为自己会在路上睡着,但只要一闭眼睛他就看到杰克的脸。接着,又是埃蒂,额上绑着毫无用处的绷带。他不由暗想:如果我闭上眼睛他们就来,那我的梦境又该是如何啊?
他又把眼睛睁开了,看着她驶下一条光滑平整的铺砌斜坡,不带一丝停顿地融入不息的车流。他倾身向前,凑近车窗玻璃看着外面。有云,迷路的天使,在他们头顶上缓缓飘行,与他们保持一致的方向。他们依然行进在光束的路径上。
“先生?罗兰?”她以为他是睁着眼睛打瞌睡。听到她的问话,他转脸看向她,双手放在膝盖上,好的那只覆盖着残缺了手指的那只,掩盖着它。她想,再也想不出有谁比他更不适宜坐在梅赛德斯车里了。或是任何别的汽车。她还想到,自己也从未见过这么疲倦不堪的人。
但他还没有精疲力竭。我甚至觉得他还算不上累垮了,尽管他自己会觉得如此。
“那只小动物……叫奥伊?”
“奥伊,是的。”貉獭听到有人叫自己,便抬头看了看,但没有像昨天那样重复一遍。
“它是狗吗?准确地说,不是狗,对吧?”
“它,不是。对,它不是狗。”
伊伦·苔瑟宝慕张了张嘴,又闭上了。这太难了,因为沉默地作伴对她来说不太自然。而且她正和一个她觉得颇有魅力的男人在一起,尽管他悲恸又疲惫(也许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发生的那些事)。垂死的男孩曾请求她带他去纽约,并且一到那里就带他去他需要去的地方。他说,他的朋友对纽约的认知不比对金钱的更多,她相信那是事实。但是,她同样相信这个男人很危险。她很想多问一些问题,但他回答了又能怎样?她很清楚,她知道得越少,一旦他走了,她回复到当天下午四点差一刻时的生活的机会就越大。再次融入那种生活就好像从侧路上驶入一条收费公路。那就是最好的方式。
她打开收音机,搜索到一个电台正在播放“极奇异恩典”。她再次转脸看着陌生的乘客时,发现他正仰望着越来越暗的天空,并且在流泪。接着,她刚好低头时,又看到了更为怪异的景象,而那恰恰震动了她的心田,仿佛过去十五年来她的心都不曾被这样打动过——那时候,她流产了,那是她惟一一次怀上孩子。
那只小动物,不是狗的动物,奥伊……它也在哭泣。
一过了马萨诸塞州边界,她就下了95号公路,在一家“海风旅店”办了入住手续,那是一个房间紧挨着一个房间的简易汽车旅馆。她没想到要戴上她的驾驶眼镜,“虫屁眼眼镜”,她总这么叫它(言下之意:“一戴上这副眼镜,我连虫子屁眼都能看见”),而且,不管怎样,她都不喜欢夜间行车。不管有没有“虫屁眼眼镜”,在夜里开车总让她紧张得要死,还容易导致偏头痛。一旦偏头痛犯了,她对这人也好、这动物也好就没什么用了,而她的舒马曲坦正毫无用处地躺在东斯通翰姆家里的医药箱里。
“更何况,”她对罗兰解释说,“要是你打算去找的泰特有限公司是在商务写字楼里,不管怎样都要等到星期一才能进去。”也许不是真的;这种男人什么时候想进都能进去。你没法拦住他。她揣测着,也许某种类型的女人特别吃他的这种魅力。
无论如何,他没有反对入住汽车旅馆。不,他不会和她出去吃晚餐的,所以她找到了最近的快餐店,带回来作为晚餐的肯德基。他们在罗兰的房间里吃饭。虽然奥伊没有开口,但伊伦还是主动地给它盛了一小盘。奥伊吃了一块鸡,灵巧地用前爪拿着,随后又走进洗手间里,看样子是在浴缸前的毛巾垫上睡着了。
“为什么他们把这里叫作海风?”罗兰问。和奥伊不同,他每样都尝了一点,但没有露出任何欢喜的表情。他吃肯德基的模样就像是在干活。“我没有闻到海洋的气息。”
“好吧,等到了合适的季节,龙卷风吹来的时候,你说不定就能闻到了。”她说,“罗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诗的破格’。”
听罢,他点点头,出其不意地(至少,对她来说)说出他的理解。“漂亮的谎话。”
“是的,我猜就是。”
她打开了电视,心想这或许能转移他的心事,他的反应(尽管她告诉自己她感觉到的是愉悦)却令她震惊。他对她说他无法看,她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理解;第一个反应是因为电视里正在播放一些歪曲现实的评论。接着,她又想到,也许他的意思(以和媒体同样的歪曲事实的婉转口吻)是:他太悲伤,尚在哀悼,所以没法看电视。直到他对她说,他听到了声音,她才恍然大悟他的话应该从字面上去理解:他看不到屏幕上的画面。看不到喜剧连续剧《罗斯安妮》,看不到电视直销,也看不到当地新闻节目中滔滔不绝的大脑袋。她一直看完斯蒂芬·金的新闻(由直升飞机送往路易斯顿市的缅因中央总医院,于傍晚后接受手术,并因此保住了右腿——伤势控制住了,但还需有更多次手术,完全康复看来是长途漫漫,且不容乐观),接着便关掉了电视。
她把垃圾倒掉——吃完肯德基总有一大堆东西要扔——再向罗兰致了一声暧昧不清的晚安(他有口无心地应了一声,一副身心分离的模样让她又紧张又伤感),接着便回到隔壁她自己的房间。看了一小时老电影,尤尔·伯连纳饰演一个机器人牛仔,等到他变成了杀人狂,她就关了电视,进了洗手间打算刷牙。这时才恍然想起——这还用说吗——忘了带自己的牙刷。于是,她尽其所能用地用手指刷了牙,之后便戴着胸罩、穿着长裤躺上床(也没有带睡袍)。她那样躺了足有一个多小时,最终明白了:她一直在侧耳聆听隔壁房间里的动静,两个房间只隔着纸片般薄薄的墙壁,并且,她担心会听到某种特殊的声响——下车走进汽车旅店时,他没有大大方方地佩戴那支枪——但她害怕听到枪响。一声震动人心的枪响,将意味着他以最直接的方式终结了自己的悲伤。
当她再也无法忍受隔壁传来的寂静时,她起身重新穿上衣服,走到外面看星星。就是在外面,她发现了罗兰的身影,就坐在路边,独自一人,不是狗的动物没有跟着他。她很想问,他如何能在她完全没听见的情况下走出了房间(毕竟,那堵墙薄得像纸,而她又是那么使劲地在听),但她没有问出口。她反而问他在这里做什么,与此同时,意识到自己毫无准备地期待他的回答、也期待他向她转过全无遮掩的脸庞。她依然期望能看到一次美妙的颔首——古铜色的皮肤映照出一丝彬彬有礼的涵养——但她什么都没看到。他诚实而坦荡,却让她害怕。
“我害怕睡着,”他说,“我害怕我死去的朋友们再次出现在我眼前,看到他们,那将足以杀死我。”
她在复杂的光影中端详着他:光线从她的房间里泄漏出来,还有停车场上的霓虹灯散发出没心没肺的万圣节般的灯光。她的心沉重地狂跳,几乎能震撼她整个的胸腔,但当她说出话时,声音却可以足够沉稳:“要是我躺在你身边,会有用吗?”
他想了想,又点点头。“我想会有用吧。”
她拉上他的手,一齐走进她为他租下的房间。他脱下衣服,不带一丝尴尬,她在一旁看着——又敬又怕——看到他上身斑斑痕痕的伤疤:手臂上的深红色凹痕是刀疤,另一臂上则有乳白色的烙痕,两边肩胛骨之间、之上交叉着十字形的鞭痕,还有三个愈合的凹洞,只能是很久以前的枪伤了。而且,当然了,还要算上他右手上残缺的手指。她固然好奇,但也知道她永不敢开口问这些伤疤的来历。
她把自己的衣服也脱了,犹豫了一下,又褪下了胸罩。一对乳房向下垂着,她也有一道伤疤,就在一只乳房上,牙齿咬合一般的压痕,那当然不是子弹留下的,而是乳房肿瘤切除手术的遗留品。那又怎么样?反正她永远不会做“维多利亚的秘密”的模特,即便年轻时也不会。即便在年轻时代,她也从来不认为自己可以靠乳房和屁股吃饭。也不会让别人产生这类误解——包括她的丈夫。
但是,她没有脱下裤子。如果之前她修剪过阴毛,也许有可能会脱。要是那天早上起床后她就知道会发生这些事,知道她会和一个古怪的男人躺在一家廉价的汽车旅馆房间里,其时还有一个怪异的动物在浴缸前的毛巾毯上打呼噜——她当然会好好修饰一番。当然,她也会在打包时装进牙刷和一管佳洁士牙膏。
他用双臂环抱住她,她重重地喘息,僵直了身子,接着才放松下来。但非常非常缓慢。他的臀压上了她的耻部,她感受到他胯部的重量,但显然他脑子里想要的只是安抚;阴茎是柔软的。
他托起她的左乳,拇指在肿瘤手术留下的疤洞上轻抚。“这是什么?”他问。
“唔,”她说(现在她的语气已无法平稳了),“据我的医生说,再过五年就会发展成癌症,所以他们切开它,趁它还没有……我不知道,怎么准确地说——如果癌细胞会转移,至少能让它推迟一些。”
“趁它还没有成熟?”他问。
“是。说得对。很好。”现在,她的乳头已经硬得像小石头了,显然他也一定注意到了。哦,这真是太怪了。
“为什么你的心跳得这么厉害?”他问,“我吓着你了吗?”
“我……是的。”
“别害怕,”他说,“残杀已经结束了。”黑暗中,一段长长的沉默。他们能听见从公路上传来的隐约的车行声。“就眼下而言。”他补上了一句。
“哦,”她轻轻地说,“很好。”
他的手放在她的乳房上。他的呼吸落在她的颈项间。过了一会儿——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五分钟——总之是漫长无止境的一会儿,他的呼吸声拉长了,她便知道他睡着了。这时,她又高兴又失望。几分钟后,她也进入了梦乡,这是多年来她睡过的最好的一觉。即便他梦见了故友,他也没有因此干扰到她的睡眠。当她醒来时,已是早上八点,而他正裸身站在窗前,手指将窗帘拨开一条缝,并从中看出去。
“你睡了吗?”她问。
“睡了一会儿。我们继续走吗?”
他们本可以在下午三点前到达曼哈顿,周末开车总要比周一早上的高峰时段快得多,但纽约的酒店在周末也都很昂贵,价钱甚至会提高至双倍,那样就不得不刷某张信用卡。所以,他们在康涅狄格州的哈里奇六号汽车旅店住下来。她只要了一个房间,那天晚上,他们做爱了。并不是因为他真的很想要与她做爱,她感觉到了,而是因为他明白这是她想要的。也许确实是她想要的。
那是非凡的体验,尽管她说不清有什么特殊之处;除了她双手抚过的那些伤疤——有的粗糙,有的光滑——还有一种感觉,仿佛她在和一场梦做爱。那天晚上她真的做梦了。她梦见一片长满玫瑰的旷野,还有一座黑色板岩筑成的巨型的塔矗立在遥远的尽头。沿途一路还有红灯闪耀……只是,她有另一种想法,觉得那些根本不是灯,而是眼睛。
可怕的眼睛。
她还听到许多声音在歌唱,成千上万,她明白其中一些属于他已失去的朋友。醒来时她的脸颊上沾满泪痕,即便他仍躺在身边她仍感失落。过了今天,她就再也看不到他。而这是最好的结局。可是,她愿意拿出生命中的任何物事来换取与他再次做爱,哪怕她深知他其实并非在和她做爱;哪怕他进入她时,他的思绪都飘向远方,跟随着那些声音。
那些已然失去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