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二日《奥斯丁先锋报》
校园浴血枪手确定为学生
死亡人数增至33名
德州.科尔森堡二十一日电警方公布日前市郊高校疯狂枪击事件的初步调查报告,两名年轻枪手已证实为该校毕业班学生。两人于事件中饮弹身亡,初步相信乃同时吞枪自杀。
另外三名中枪学生周三于医院伤重不治,令事件总死亡人数(包括两名枪手)增至三十三人。此外,仍有十八名伤者留院观察,这起事件是美国有史以来最恐怖的校园暴力事件。
事发于圣安东尼奥市以东四十公里科尔森堡的佩茜拉纪念高校,据警方发言人公布,两名行凶枪手罗勃特·赫尔(十八岁)及简尼夫·麦克诺顿(十七岁)皆就读该校毕业班。两人于二十日中午携带多柄锯短霰弹枪、半自动武器及大量弹药进入学校餐厅,毫无预兆地朝着群集的同学及教职员扫射,之后转往学校图书馆继续杀戮,时间持续达六小时。特警队进入校园后,发现两人已中枪身亡……
……据目击学生指称,两名枪手当时身穿黑色大衣、戴黑色露指手套,行凶前把枪械收藏在大衣底下及运动袋内。两人开火时不断大笑及高呼。警方表示两人行凶动机未明,亦须待法医检验后才能确定枪手是否受药物或酒精影响。警方目前正集中调查是否有其他共犯或知情者,并追查两人使用的枪械弹药来源……
四月二十二日 德州 科尔森堡
Once there are Four Prophets(从前有四个先知)
Here they cum(他们来了)
Mr.Simpson & Mr.Manson(辛普森先生和曼森先生)
Mr.Heston & Mr.Clinton(希士顿先生和克林顿先生)
Here they cum(他们来了)
Mr.Clinton showed up with a loaded pistol(克林顿先生带来了一柄上满子弹的手枪)
And sold it to Mr.Heston(还把它卖给希士顿先生)
Mr.Heston handed it to Mr.Manson(希士顿先生把它交给曼森先生)
Who pointed the barrel at Mr.Simpson(他把枪口指向辛普森先生)
But O.J. said,\"Come On,my son,\"(然而O.J.说:“算了吧,小子。”)
\"You know I prefer a knife to this stupid gun...\"(“你知道我喜欢刀子……”)
约瑟·哈纳特探员把收音机关上。
歌词还不错。这个重金属乐团叫作“Dog Eaters”。罗勃特·赫尔的房间里齐集他们发行过的每一张单曲CD。他确实很喜欢他们。
约瑟叹了一口气。显然罗勃特只听得见音乐里的狂暴与愤怒,而听不见歌词里对暴力的讽刺……
——那个受诅咒的星期二。
约瑟从房间的窗户探出头。
看出去是屋子的前院草地,还有院子外的街道,再对面就是一整列外观几乎一模一样的屋子,市郊的天空是德州少有的阴沉。
守在屋前那些穿制服的同僚明显很是纳闷。他们已经轮班守在这里——当然还有简尼夫·麦克诺顿的屋子——连续三天,可能还要多守一个星期、一个月。这两个小子刚刚成为全美国最有名的高中生,谁晓得他们家里到底还藏着多少秘密?
把车子停满街道的那些记者则显得很有精神。就像看到血的苍蝇一样蠢蠢欲动。
约瑟用手支着下巴。
这样的景观——除了现在密布的警察和记者之外——跟美国许多高中男生房间的景观大概没有什么分别吧?可是罗勃特啊,当你坐在窗前瞧着这样的景色时,心里都在想什么?窗外有什么东西令你那么愤怒?“死亡”何时钻进了你的脑袋,成为你坚定不移的信念?……
放在窗前的书桌很凌乱。是约瑟熟悉的那种凌乱——他从大学毕业才不过三年,那时他的宿舍房间也是这副德性:书桌上的杂物堆成一座小山;电脑键盘的空隙间撒满零食碎屑;半浮沉在咖啡残渣里的烟蒂;墙上褪色的大幅摇滚乐团海报;被褥底下塞着几本皱折的色情杂志……
约瑟·哈纳特是整个凶杀组里最年轻的探员。他知道这是上司派他来这里的原因。
“我们实在无法理解,这两个还没有开始剃胡子的小鬼是怎么生出这样可怖的念头……”
可是约瑟同样无法理解。
而罗勃特和简尼夫永远也不会说出真正的答案。
约瑟宁可独自待在这里。他实在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赫尔夫妇。要同情他们吗?
屋里很宁静。他听不见楼下客厅的说话声。班尼正在那录罗勃特·赫尔父母的口供。约瑟没有听到抽泣声,可是他知道赫尔太太还在哭。
“很抱歉,你们十几年来在家里养育了一头会吃人的怪物。可是不打紧,这不是你们的错,而且一切都过去了……”
班尼跟他不同,一定能够好好的处理。班尼·迪邦是坐镇凶杀组三十年的老探员。约瑟想,假如顺利的话,自己将是班尼退休前最后一个搭档。
约瑟环顾罗勃特房间。已经没剩下多少有用的东西。他们是第三批到来的调查员。第一批在事发当天下午赶到——当时两个少年枪手还没有在校园里自尽——封锁宅邸,确保各种证据原封不动,并派来拆弹小组搜查过,确定没有藏匿任何爆裂物。
第二批在当晚到达,一直留到次日晚上,录取赫尔家及麦克诺顿家所有人的口供,并收集两人房间里的主要证物;电脑、所有纸张、记事本、可疑的书籍、药物、饮料、录影带、烧录光碟片……
然后上级特别吩咐约瑟再到这个房间来看看。
“也许你能够看出一些特别的东西。”
“X-Boy”,这是局里前辈给他的绰号。人人都知道约瑟的兴趣:摇滚吉他、电脑游戏、滑板……可是约瑟拒绝如他们期望般,在警局里扮演异类的角色。他同样每天穿西装上班,喝跟他们一样黑的咖啡。他要所有同僚知道:他是认真的,只是他闲暇时做的事情碰巧跟他们有点不同而已,而这绝对不会妨碍他当个称职的探员。
约瑟发现电脑的屏幕还在原位——搜证人员只对硬碟里的东西有兴趣。屏幕侧面贴着一个黑色的圆形小贴纸,中央印着一个萤光绿的兽爪印记。
是《STOMP!》的著名标志。这东西约瑟家里也有。
“光明与黑暗的战争还没有结束!
传说中的‘神之腕轮’具有打破次元分界与粉碎行星的可怕力量,经过六百万年后又重现凡界。天使、恶魔与兽人三族的英雄纷纷握起武器,为争夺这具象征终极霸权的宝物,再次展开血雨腥风的杀戮!
游戏特色:
——全新三D图像引擎,战场一草一石活现眼前;
——逼真广阔的战斗场景,从沼泽、森林、地狱到玻璃圣殿;
——八种新增武器,包括具有追敌功能的幽灵弩箭及座地式迫击炮;
——支持多达六十四人连线对战,八种对战模式,包括新增‘队间刺杀’……”
这是刚在两个月前推出的最新版本《STOMP!3:The Fallen Ones》包装盒背面的宣传介绍。
约瑟瞧着那贴纸苦笑。他自己也是这个“第一人称射击”(First Person Shooter)电脑游戏系列的拥护者。读大学的四年间他弄坏过三支滑鼠,在无数通宵达旦的“殊死战”和“夺旗战”里,他跟大学宿舍每一个同窗互相“杀死”过对方的次数根本数不清,当虚拟的火箭炮弹把敌人炸成肉屑的刹那,约瑟承认那确实带来无可比拟的快感……
罗勃特·赫尔比约瑟沉迷得多。他亲手设计的《STOMP!2》对战地图,现在仍存放于非官方同好网页“Devil\'s Stomping Ground”里——星期二以后,那个命名“第五层地狱”的地图,理所当然地将成为网络上最热门的下载档案。
约瑟认识的《STOMP!》玩家里,比罗勃特狂热十倍的人比比皆是。他们却没有一个想过,要把那杀戮的地狱变成现实。
假如一个游戏真的具有那么大的影响力,那么发生这种疯狂事情机率最高的地方,应该就是游戏的设计商或是游戏杂志编辑部——那儿的人每天长时间持续在玩。但现实不然。这种杀戮事件最常发生的地方是邮局,“Go Postal”这个词连字典也收入了。
大众对于他们无法理解的事情感到莫名的害怕。于是他们急于寻找解释。寻找他们愿意相信的解释。电影和电视。暴力电脑游戏。重金属摇滚。大麻。
养育一个正常的孩子太难了。把一切怪罪在这些东西头上则容易得多。
大众却似乎忘记了:是谁把连续杀手的肖像当作明星般放在杂志封面上?是谁的法律决定,人们随便走进百货商场就可以买到自动步枪?约瑟想起刚才那首《Mr.X》的歌词。辛普森。曼森。广岛。越南。肯尼迪……不,我们并没有忘记。这么多年来我们都在呼吸暴力。只是我们假装它不存在……
约瑟猛力摇头。够了,再想下去也没有意义。你不过是个他妈的警察,你的工作是在事件发生之后才开始;你的工作是把事件的所有细节调查清楚,记录归档。然后等待人们渐渐淡忘它,回到正常生活——直至下一个事件发生……
“正常生活?”约瑟再次苦笑。
无论如何,人们也不得不承认:罗勃特和简尼夫成功了,他们进入了历史。以一种丑陋的方法,一种在电视发明以前不曾存在的方法……
约瑟无法想透的是:单纯的仇恨、愤怒,甚至成名的欲望,能够支持两个没见过多少真实人生的少年干下这种恶行吗?
那不只是一时冲动。杀戮持续了好几小时。用的是霰弹枪与九毫米半自动步枪——这两种子弹打在人体上的情景一点也不漂亮。飞散的脑浆和撕裂的内脏,还有黏在他们军靴底的血——这些通通不是《STOMP!》里面的电脑像素画面。还有声音和气味。两人却在保全录影镜头前高兴得大笑。他们当时处于怎样一种精神状态?没有任何恐惧吗?不会觉得恶心吗?
无法理解。
约瑟想起自己到警局上班的第一天。他告诉班尼,自己在大学里修过犯罪心理学,班尼听完后只是耸耸肩。
约瑟一直都不服气,直到一个星期后在酒吧里,他终于有机会问班尼:“你认为人们为什么会犯罪?”
那快要退休的黑人探员搔搔半白头发,同样耸耸肩,“没有什么原因。邪恶不需要解释。”
——邪恶……
约瑟皱眉。他在书架上有所发现。
《新约全书》。
约瑟把它拿下来。像平装版小说般大小,红色的软封皮带点破旧,是主日学校送给孩子的那种廉价版本。
先前的调查员也许觉得,一本《圣经》没有什么,可是约瑟却留意到它。
赫尔夫妇并不是虔诚的教徒——约瑟在屋里看不见半个十字架饰物。
更重要的是另一点:那个《STOMP!》贴纸的爪印符号代表兽人族。罗勃特在游戏里独钟兽人族,从来不使用天使或恶魔的战士。显然他对于宗教——不论是光明或黑暗的一面——并没有多少兴趣。
——大概整个执法部门里只有我会留意到这一点吧?
约瑟猜到了这本《新约全书》的用途。他自己少年时也用过这种诡计:有什么不想给别人发现的东西,就把它藏在《圣经》里。父母绝对不会留意,也永远不会把一本《圣经》扔掉。到访的朋友不论多无聊,《圣经》也是他们绝不会碰的东西。
还没有翻开,约瑟已察觉书里夹着东西——白色的纸张边缘突出书页外。
然后约瑟翻开第一页。他要先确定这本《新约全书》是否是罗勃特的。
扉页被撕去了。
——也就是说上面有别人的签名。否则罗勃特没必要撕掉它。
约瑟缓缓打开夹着白纸的那一页。在最后面的《启示录》。第四章九节与第六章八节之间。
“……当羔羊开启第二封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来!’就出来另一匹马,是红色的,骑马的得到从地上夺去和平的权柄,使人彼此残杀,又有一把大刀赐给他……”
那物件滑了下来。约瑟合上了书放到桌上,俯身把它从地上捡起来。
是一个雪白的信封,里面装着硬挺的纸,似乎是贺卡或请柬。信封上没有书写任何东西,也没有贴邮票,后面的封口早已给撕开。
握着这个信封时,一股莫名的恶寒袭击约瑟。胃里感到极不舒服。信封里可能藏着任何东西。那怕是一小粒粉末也是重要的证据。约瑟知道现在应该把它用塑胶袋密封,交给局里化验室或是FBI检查。
当约瑟无意识般地把信封里的东西抽出来时,连他自己也感到吃惊。
——我在干什么?
藏在信封里的是一张对折的白色硬卡纸。
约瑟深吸了一口气,才敢去看那张卡纸。
Heaven\'s Door〈插图〉
“天国之门”。
约瑟仔细看了一会儿,才断定那花俏的古典字体并非印刷品,而是人手以墨水笔书写。
——在这个连笔也快要淘汰的时代,懂得这种钢笔书法的恐怕是个欧洲贵族吧?
这样的书法字体,这样一封像请柬的东西,与罗勃特房间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罗勃特那短促的人生只属于电脑、枪械、摇滚唱片、录影带、啤酒……在这小小的空间里,一切物件的存在只有一种目的:让罗勃特的肉体或心灵获得某种满足。
——而这张卡片呢?
约瑟又犹疑了一阵子,终于把卡片打开。
没有任何署名。
只有两行字体。同样的优雅笔迹。
Lick this Blood of the Lamb(舐此羔羊之鲜血)
to Devote your precious Soul(以奉献尔珍贵之灵魂)
字体下方画了一个箭簇,箭簇的尖端指向卡片中央一点红色的东西。
那是一滴干涸了的红色液体,呈不规则形状——显示那液体在凝固之前十分浓稠。
约瑟凝视那滴液体。
身为凶杀组探员的约瑟·哈纳特十分熟悉这种颜色,他一眼断定那绝对不是颜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