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可能

“听说了吗?季家老二结婚了!”

“怎么可能?”

“真的!季家老二来信了,信上说的!”

“什么时候的事?哪家的女儿?”

“听说是安南省下面一个小城市的人,一个普通姑娘!”

那就更不可能了!

季家老二什么人?季司令的小儿子。

要只是如此,还罢了,大家都在一个大院,论家世,总归是在一个圈子里。

关键是,这小子有能力。

十几岁的时候,就收服了一帮同龄人。都是一个大院的,谁家小子不是天老大地老二我老三?偏偏就服他。

陈首长当年还笑说这小子是个带兵当将军的料。

一句戏言,谁知道这小子后来还真参军去了,且不过几年,竟然就当上了营长。

二十多岁的营长,放在什么时候,都能称得上一句年轻有为!

只要他后面不跑偏,说不定将来还真能应了陈首长的那句戏言。

眼看着这小子前途远大、前程似锦,大院里不少人家就动心了。

这么一个金龟婿,不扒拉到自家盘子里,还等啥呢?

女儿、侄女、外甥女……大家扒拉着自家适龄的闺女,势必要把这小子拿下。

然而,甭管是谁,别说是相亲了,这小子见都不见!

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在部队那全是和尚的地方待久了,就不信你会不想娶媳妇。

有人就以探亲或者文工团慰问演出等方式,把自家小辈打发过去,试图给两人制造机会。结果,如花似玉的大姑娘摆在面前,人家扭头就走。

就是这么傲一人儿。

现在告诉他们,他娶了一个小地方来的普通姑娘?

开玩笑呢吧?

大院里绝大多数人都不相信,那些有心和季家结亲家的人家就不免上季家打听消息。

然后他们就得知了更加详细的信息——

真结婚了。

条件比他们以为的还要差,对方父母就是普通的工人,亲戚朋友中也没有突出的。

那姑娘更差,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平平无奇。

要知道他们家女儿/侄女/外甥女,有文工团领舞的,有年纪轻轻进外交部的,有同在部队的,甚至还有上过大学的。

随便拎出来一个,都不是那姑娘能比的。

结果季家老二谁也看不上,跑去娶一个小地方来的姑娘,听起来怎么那么不真实呢?真的不是中邪了?

有人就说:“中邪不一定,被算计倒有可能。”

“被算计?”

“你们忘了齐大头的事了?”

“哦——”

说起这人,大家顿时恍然大悟。

齐大头是齐家的老四,人家本名叫安民,因为头大,得了这么一外号。

别看这人外号不好听,其实人还挺有本事的。齐家那一代就他最出色,齐家对他的期望也最大。

那会儿,他们那一批陆陆续续都结婚了,就齐大头迟迟没定下。齐家一心要给他找个好对象。

谁知道就这么倒霉,休假期间他去探望战友,遇到有人落水。齐大头没想那么多,跳下去把人救了上来。

这一救,就被讹上了。

那落水的是个年轻姑娘,这边齐大头把人救上来,那边姑娘的叔伯兄弟就拿着锄头扁担围了上来,说自家姑娘被毁了清白,不娶不让走。

在人家的地盘上,敌众我寡,旁边还有人以命威胁,不得已,齐大头只得答应。

明明是做好事,却被逼着娶了个村姑,就说憋不憋屈吧。

这村姑大字不识一筐,还一心认为“我娘家饭都吃不饱,婆家补贴点怎么了”,结婚四年,差点没把齐家给搬空了。

他们家亲戚更是不得了,七大姑八大姨,只要沾亲带故,张口闭口我侄女婿/外甥女婿是当官的,亲家公是大领导……真就把齐家给坑一脸血。

后来齐大头被逼得实在没办法,宁愿背处分也要离婚,离完婚,怕人家纠缠,干脆申请调去海岛。

当年大院里同一批的孩子,一个季家的,一个齐家的,就他们俩最出色。现在季家老大进了调查部,齐大头还在千里之外的海岛上摸鱼。

知道的人谁不说一声可惜啊?

现在季家老二又这么突然娶了一个小地方姑娘,这不妥妥就是第二个齐大头吗?

大家往齐大头的事上一想,突然就觉得事情合理了。

齐大头当年忍了四年才离婚,不知道季家老二能忍几年。

“应该不会太久,季司令总不能让一个‘村姑’影响自家儿子前途……”

“那可说不好,这个‘村姑’要是聪明点,别太作,季家也不好提离婚吧?”

“要是我家孩子,就是被批评,我也要把这门婚事解除了,长痛不如短痛!”

大家一边议论纷纷,一边关注着季家的动静,都觉得有齐大头的前车之鉴,这门婚事,季家应该不会认。

然而季家却很平静。

真是奇怪,难道季家就这么接受了这个平平无奇的小儿媳妇?

不接受能怎么办?婚都结了,依她家老二那个狗脾气,他要做的事,他们反对也没用。

更何况,叶婉卿不觉得自家儿子是被逼的。

老二随信寄回来的还有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巴掌大小的黑白照片。

照片上,小姑娘嘴角边漾起两个小小的梨涡,笑容灿若朝霞。旁边的青年偏头看着她,眉眼之间俱是笑容。不是客套礼貌的笑,也不是听到什么好笑的事笑,而是发自内心流露出来的笑容。

就像是阳春三月,天气晴朗。郊外,蓝天,白云,青草。身边是你寻觅良久的人,你看着她,心中什么闲事都没有,宁静,满足。

笑容就是在这个时候流露出来的。

此心安处是吾乡,叶婉卿看到照片便想到这句话。

都觉得她儿子是被逼的,叶婉卿却觉得,这场婚姻或许还是她儿子主动的。

她对照片上的姑娘就更好奇了,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怎么就让她儿子露出这样的笑容?

叶婉卿在家里左思右想,还是觉得要去部队亲自看看。

一旁的季司令善意提醒:“你们那个什么教材搞完了?”

叶婉卿是搞儿童教育的,最近正主持一项关于小学教材编写工作,一时半刻还真走不开。

她只得把想去探亲的心思压后。

叶婉卿心想,那就等等,等事情忙完,她一定要去看看,刚好那个时候他们应该也已经在部队安顿好了。

孟秋和季屿并不知道京城发生的事,那边收到信的时候,他们已经在火车上了。

这个年代的火车,很拥挤,人多,行李也多。

孟秋和季屿带的行李也不少,好在他们坐的是卧铺,且那间又只有他们两人,稍微舒服一点。

中途停车,有乘客上车,他们这间也多了一位乘客。

是个二十多岁的男人,见人三分笑,很自来熟。

放行李的时候,包裹太重,他没放上去,季屿伸手帮了一把。行李放好,一坐下来,他就掏出鸡蛋饼请两人吃。

季屿说不用,他们带了。

男人看看孟秋,又从包里翻出一包山楂,指指孟秋,对季屿道:“她是不是晕车?看着脸色不太好,吃点这个,酸的,能舒服点。”

这次季屿没有拒绝。

其实孟秋不是晕车,长途旅行本来就很累人,她现在的精力远不如以前,才坐了一天的火车,就觉得从身到心疲惫,提不起劲儿。

意外的是,吃了两颗山楂后,竟然真的觉得好受了些。

季屿见状,舒了口气,他向男人道谢。

男人道:“不客气,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咱们能在同一个车厢遇见,就是有缘!”

又问:“够了吗?还要不要?我这次去的地方,别的不多,就这东西多。我带回来半口袋呢。”

孟秋他们的行程才走了一半,至少还要坐一天的车。担心孟秋后面还会不舒服,季屿没有客气,向他又要了一包。

中午到饭点,季屿要了三份饭,给男人捎带了一份。

男人美滋滋:“嘿嘿这怎么好意思……我就不跟你们客气了哈。”

一顿饭吃完,得知他们也是到临阳,男人便更觉得亲近了:“我也是到临阳!临阳卷烟厂知道吗?我就是卷烟厂的,采购!我叫王平,这次是出来出差的……”

听到他是采购,季屿眉头微挑。

他和孟秋说过部队在山里,地方偏僻,买东西不方便,不算是假话。临阳也确实是个小地方,甚至比不上江州。

但这些对于一个常年在外面跑的采购来说,就不算限制了。

互通了姓名之后,三人渐渐熟悉了,孟秋见王平时时刻刻包不离身,且不是公文包那样大小的包,而是一个斜挎包,里面不知道装的什么,方方正正,鼓鼓囊囊,看起来还有些份量,不由好奇。

“王同志,你这包里装的什么东西?”

“嘿嘿,我这里头装的可是个宝贝!”王平笑着说,伸手欲拍,等落到包上,却成了抚摸。

看起来对包里的东西十分爱惜。

孟秋就更加好奇了,王平也不卖关子,他将包打开,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件东西,放在桌上,原来是一个收音机。

砖头大小,外壳以红黑二色为主,前面是金属度盘,下面有金属拉网,正中间镶嵌着一个红旗样式的商标,红旗采用珐琅镏金工艺,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好看吧?红旗牌的!”

“咱们国家送外宾就是这个牌子!”

“上下四个喇叭,声音宏亮又动听,中波短波的频道都能收听,比其他收音机多了好几个频道呢……”

“这个牌子的收音机特别紧俏,临阳都没有,我特地绕了一趟沪市买的……”

见孟秋盯着收音机,一动不动,王平以为她是羡慕,越发高兴地炫耀起来。

季屿却发现不对,他低头靠近,见她瞪圆了眼睛,仿佛看到了很惊异的东西,朝她视线的方向看了看,什么也没有,心下疑惑,小心地叫了两声:“孟秋?孟秋?”

“……啊?”

“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季屿问。

孟秋慢半拍地摇头:“没有,就是……有些累……”

“那再躺会儿?”

“好。”

孟秋躺在床上,翻了个身,面朝里。季屿给她盖上被子,看着闭上眼睛的人,眉头慢慢皱了起来。

半个小时前,她才睡醒,这两天她没精神,却并不嗜睡。

闭上眼睛的孟秋没有睡着,她相信,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遇到这样的事,也没办法立即入睡。

就在刚刚,在王同志拿出收音机的那一瞬间,她的脑子里突然蹦出一道声音。

“叮,心阅系统是否安装?”

在她因过于惊讶没及时回应的短暂时间里,三秒一次的声音逐渐变成了一秒一次,再之后是一秒三次。

就像有人站在你面前说:“老子问你安不安装?安不安装?安不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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