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最最关键的是,男二在这个世界,是属于有特殊家世的。
可能是为了保持神秘感,原著中并没有详细的提及男主的真正家世。
但他爸爸被安排到他们陇县劳改,他后脚就能顺利的来到这个地方,就被分配到离他父亲特近的沈家村,这个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还有后面离国恢复高考时,貌似也有人第一时间打电话提醒男二了,然后男二就早早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当时的妻子。
再到后面国家出了政策,知青可以回去时,男主也是顺利回去的第一批。他不仅自己回去了,他还成功的把女主带走了。
所有的这些,都说明着对方的不一般。就算不是他和他家人不一般,但至少说明他们是这个关系的。
所以这样的男人,沈春花怎么可能放弃。
一下子从床上坐起,在黑夜里,脸上有着婴儿肥看着很稚嫩的沈春花,眼神却是格外的冷静和理智。那冷静和理智中,甚至还透着化不开的野心和贪欲。
上辈子因为父亲意外查出尿毒症,一下子就失去了读书的资格,亲自把自己大学录取书锁起来的沈春花,从来都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傻白甜。
十七岁出社会,在外面摸爬滚打近十年,在她心里早就有了一套独属于她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在心里默默的思考着,到了最后沈春花干脆重新拉亮了电灯。然后她找出原主的笔记本和油笔,趴在床上慢慢的分析和规划起来。
原主的这个带锁笔记本,是她堂姐送给她的。原主是拿这个东西,记录她的私密小心思的。
所以这个笔记本的前面,几乎有大半的内容都是苏陈年。而到了现在,沈春花却在上面一笔一划的写着赵麟这两个字。她想的全是她要怎么做,才能劝说赵麟娶了自己,才能学女主真正抓住这个机会。
这个时候沈春花几乎一点都没有想到女主,也根本就没有自己这样是不是在抢占女主机缘和机会的感觉。
反正在她的意识里,她把女主心心念念的男主还给她了,她就已经是最最好的大善人了。
而且原著中女二跟男主还没有离婚呢,女主就已经抱着要抢回男主的心思回来了。在不知道男主女二的孩子是自己孩子的情况下,她也不停的接触着原主的养女,暗暗挑拨着整个苏家的关系,这个本身就有问题。
甚至后来等被气了十几年的沈春花,终于被气出乳腺癌住院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高兴,就是原主的报应终于来了。
如此的情况下,沈春花怎么可能对她心软,怎么还会考虑她的机缘和机会。
这个时候,沈春花感觉她如果不能牢牢的抓住老天给她的机缘和机会,那她就是彻彻底底的大笨蛋大傻帽了。
原主为了所谓的爱情和婚姻,做了一个所谓的无脑大笨蛋。但她却不想把有限的时间和生命,都浪费在那种虚无缥缈的爱情和婚姻上。
好的爱情和婚姻,确实能让人生活的开心和愉悦。
但很可惜,那样的婚姻在现实里真的太少了,沈春花不觉得自己能幸运的碰到它们。
所以与其在这里期望所谓的美好婚姻和家庭,她宁愿抓住时机真正的考一次大学,然后抓住机会真正的干出一番事业来。
在心里自我激励了一会,在睡觉时,沈春花终于想到了稳妥的办法。
到了第二天早晨六点多起来煮粥时,看着又大清早给她劈了一点柴火进来的原主爷爷。
沈春花装作不经意道:“爷爷,女知青那边,我们需要给她们送点粥过去吗?要是我们开开心心的来回送粥,她们那边谁都没有人送,她们会不会不开心和难过?”
“……”
刚刚把一捆柴火放在她身后的沈大山微微的愣了一下,随即他就看着使劲拉风匣的孙女,意味深长的笑了起来:“要送,这事也幸亏花花你提醒我了,要不然爷爷都忘记了。这样吧,到时你准备两小锅。女的送一锅,男的那边也给他们送一锅,可以吧?”
如果沈爷爷不说后面的“可以吧”,沈春花就可以厚着脸皮假装没有听懂他语气中的明显取笑了。
但现在他把那个“可以吧”说的太重了,加上对方的表情。
最后就让沈春花不得不低着头,再次假装了一次不好意思。
而见自家孙女这样,六十来岁的老村长高兴的笑了一下。随即就怀着一种特别高兴,但也特别惆怅感慨的复杂心情,慢慢离开了。
在陇县这里,大家都有一种过了腊八了,大家就彻底的闲了,就可以安安心心窝冬准备过大年的意思。
所以在陇县,几乎每个村子镇子,都是在腊八之后就开始真正的给村民对工分分粮食的。
这些都需要他们一遍一遍的再次对一下大家的工分,再次好好再盘点几遍生产队的粮食钱那些。
今年到底该怎么分,该给大家分多少,要不要在往年的基础上加一点。这些所有的事情,都需要队里的大家开会讨论一下的。
管着他们整个沈家村的陈书记今天也会下来,也会跟大家开会一起讨论今年最重要的分粮分钱问题。
所以最近一阵子,他每天去队里的时间都很早,今天更是尤其早。
而等沈村长离开后,刚才表演了一遍害羞的沈春花就抬起头,用力的烧起火来。
沈家村虽然有电,但电器的普及率并不高。
整个村子几乎没有人家用电吹风,不,是几乎没有人家用火筒。
火筒是农村早期的一种烧火工具,早期的很多老人都叫它电吹风电火筒的。等插上电后,它就可以取代老式的人工风匣了。
对于那个东西,作为九零后的沈春花还是有点印象的。以前在她的老家,他们在使用电磁炉和燃气灶前,大家用的就是那个玩意。
但现在,沈家村就是普遍没有那个东西。他们这个村子甚至连真正的电视机也没有一台,反正确实很穷。
坐在厨房烧火煮粥时,沈春花用粉色的头巾彻底的把自己的头发包住。此刻从她的后背看,她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村小村姑了。
一会在灶里添根木材,一会扫地擦柜子。
一会用大铁勺翻搅着,一会用家里大铁桶里的糟糠拌了鸡食和猪食,喂了沈家外院的三只鸡和一头大肥猪。
说到糟糠,大家的第一反应应该就是那个经典的糟糠之妻。
但在农村,这个东西却是指农村人磨面磨大豆时,产生的一种很劣质的食物残渣。
在以前的时候,大家实在困难的时候,有些人家是连这个东西都做成馍馍和面饼的。
只是现在大家的生活相对算好了,虽然偶尔也有饿肚子的时候,也总会有一种食物很紧张的感觉。
但这种饿肚子,只是食物有些紧张,大家不敢放开了使劲吃的意思,不是真的什么都没有的情况。
所以像那种,直接吃最劣质糟糠的事情,现在还是很少了。
而到了现在,这种以前最穷苦人家拿来不得已充饥的东西,现在就是大家普遍拿来喂猪喂鸡的。
沈春花原本就是在农村长大,她虽然自己没有喂过猪,但早些年的时候她家一直有羊和鸡。她也渐渐的恢复了原主的所有记忆,所以对于原主之前在家做的所有的喂猪喂鸡的事情。她几乎在自己穿书过来的第二天,就自发的在干了。
看原著中,男主女主口口声声说什么她在仗势欺人和强取豪夺什么的。但谁能想到原著中这个最恶毒的女反派,最初的时候其实在天天在村子喂猪喂鸡,之后等她爷爷过世了,她还要打猪草和种地种田呢。
在男主最开始一门心思想考大学那两年,一直都是男主在家里安安心心的学习,然后女主一个人操持所有家务的。
后来等男主考了两次,都意外的没有考上后。最后他才改变注意,接受女主小叔叔的建议,开始考当地报社的。然后那次,一直考试不顺利的男主,一下子就考上了,取得的名次还挺好。然后就因为这个,男主也就熄了想真正考大学的心思了。
也正是因为他没了想继续读书的心思,又带着原主去了城里。原主的生活才稍微的好了起来,才不用天天的跟着大家一起赚工分养家的。也不用费劲巴拉的养鸡养猪,补贴家用的。
在心里乱七八糟的想了一会,之后沈春花就盛起做好的一碗粥,自己先喝了起来。
这边的传统是先给左邻右舍送粥,等送完了再自己吃。
但从昨天忙活到今天的沈春花并不想遵循这个传统,就着昨天别人送过来的杂粮窝窝头,再从原主家的大缸里捞一点花菜。沈春花热热乎乎的享受完自己早饭,然后才穿戴好,才找出自己昨天就洗好的带把手的白色小搪瓷碗装好粥,迅速去对面送粥了。
这样的东西,原主家有两个。大的黄色的,就是沈春花那天给她爷爷送饭的那个。用那个大的,她可以一会儿给知青们送粥。至于这个小的白的就一碗多一点点的那个,给左邻右舍送正合适了。
“二婶,你在吗?我进来给你们送粥了。”
端着粥,沈春花先来了对门最近的二婶家,之后是斜上方的阿贵嫂子家。
一遍一遍的走着这个流程,一家一家敲门说着几乎相同的吉利话。
来回的送了二十几家,算是把附近最亲的邻居和族亲们都送完后。
等回家休息了一下,也收到很多族亲邻居家的腊八粥后。
之后等上午快十一点半的时候,沈春花才忙活了,才端着自己家的黄色大搪瓷碗,去给知青们送饭了。
女知青在村子中央,按道理她应该先送女知青,最后再送男知青的。
但沈春花刚刚走到村子中央时,她就听到村子的广播里传出薛倩倩柔声提醒大家今天注意防火的声音。
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包的很严实的沈春花就直接向外围的男知青的宿舍走去。
走在路上时,沈春花想了很多如果碰到别人,她该怎么解释的话。
但可能是今天上午大家都忙的够呛,现在终于休息了,大家就不想出来了。或者是临近中午,大家都开始准备做午饭了。
反正很意外,在去男方宿舍那边时,沈春花意外就是一个外人都没有碰到。
手上捏着自己早就准备好的小纸条,沈春花快步的走了过去。
她今天的计划是趁着给大家送粥,然后悄悄给赵麟送个纸条,纸条上的内容自然是问赵麟愿不愿意娶她的那些话了。
但等她把粥真正送到男知青住的那个大院时,那个地方意外竟然只有独自待在院子里洗衣服的赵麟。至于其他人,按照赵麟的说法,大家今天都去大队里了。
“都去那边了?”
感觉不可思议,沈春花在大门口给赵麟递粥时,就下意识的反问了一句。
“对,今天陈书记会过来,大家都去帮忙了。”
看出沈春花的疑惑,大冬天穿着蓝色厚重棉衣的赵麟用力拉下自己的衣服袖子,然后伸手接过了沈春花递过来的腊八粥。这个东西,他上午已经收到了好几次了,现在已经轻车熟路了。
“这样啊,我明白了。”
一下子想清楚了关键,看着这个大冬天在外面洗衣服的狠人,又看了一下对方放在院子里的红色暖水壶。
在稍微愣了一下后,沈春花就抓紧时间对着赵麟的背影连忙道:“那个赵麟,我的情况你知道吧。我今天拿这个东西过来,其实不只是给你们送粥的。我就是想专门问你一下,那个你现在有对象吗?如果我跟苏陈年取消订婚了,你能娶我吗?你愿意娶我?如果你愿意,过一个月我们就结婚怎么样?”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把这章一分为二的,但考虑到故事的完整性,还是全部都贴了出来。
另外,再次求收藏啊,收藏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