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显今年17岁,笔春丫稍稍大一些,在家里虽然是小儿子,但是自有着一股拼搏向上的劲头。
他精明能干,等问候完沈家的长辈之后,见到妻弟沈德宗,便主动上前搭话,一点儿也没有仗着辈分高高在上的模样,反而是脸上始终带着热情的笑容。
“阿宗,有些日子不见了,最近读书怎么样,准备什么时候下场靠秀才啊?”
对于新进大姐夫的问话,沈德宗面带笑意的谦虚回道,“孙夫子说我文章火候还不到,可以再练习一段时间。”
“再等两年,你也不过才15岁,那也是少年英才啊。”高显闻言,神色稍显惊讶,但是很快便赞叹的开口称道。
不过高显也不是趋炎附势之人,他并没有忘记自己还有一个小舅子,于是与沈德宗交谈几句之后,便把话题转向了一旁默默喝茶的沈德福。
“阿福,如今是在陈夫子处启蒙对吧?”
沈德福闻言,抬头回道,“是的。”
“那离姐夫家里挺近的,以后没事儿要经常来家里玩啊。”高显眼睛乐呵呵的眯成一条缝,很是热情的说道。
“好的,有机会我会去的。”沈德福见高显态度很真诚的样子,他也不好直接拒绝对方,让高显丢面子,于是便客套的附和着答应了下来。
男人这边喝茶聊天,女人这边也没有闲着。
屋子里,春丫一进门就被家里的几个女人团团围住了,宋氏作为亲娘,最先开口问道,“女儿啊,在高家怎么样?婆婆有没有故意为难你?你嫂子为人怎么样?小姑子是不是那种喜欢挑拨是非的?”
“娘,娘,你放心,我一切都好。”春丫从亲娘的语气里,得知她对自己的担忧之情,便反手抓着宋氏的手,拍拍她的手背,脸上带着笑意的一一回道:
“娘,奶奶,你们放心,高家人都是和善的,这三天,我做饭的时候,嫂子帮着我做,小姑子也是性子温柔的,看起来有点儿害羞,婆婆也不是多事儿的人,家里人都很好相处的。”
宋氏闻言,见春丫面色不似作伪,终于放下了悬着的心,长舒了一口气,回道,“嗯,那我就放心了。”
之后家里的女人们又传授了一些做人家媳妇的经验,到了时间,便到厨房做饭去了。
女婿上门,宋氏着实是用心招待,午饭还特意炖了小鸡,炒了腊肉,蒸了鸡蛋,这饭菜对于农家人来说,规格不低了。
高显吃的也很开心,席间还喝了不少的酒。沈昊酒量不行,但是沈炅经常在外和沈员外的护院们喝酒,更别提古代的酒精度数很低,所以一般一两斤不在话下。
不过高显毕竟是女婿,午后还要回家,沈炅也没有灌他喝酒,稍稍有点儿上头之后,便放下酒杯,聊些过去自己押送货物时的见闻。
高显倒不觉得烦,他这个没怎么出过远门的青年,听起来很是津津有味的样子。
饭后,春丫搀扶着高显两人坐上牛车,往北岸村赶去,在他们的背后,沈家人不舍的挥着手道别。
“大嫂,别伤心了,春丫有了好夫婿,后半辈子就等着享福了。”楚秀秀在旁边安慰抹着眼泪的宋氏说道。
“哎,我虽然知道,但是想着春丫那么小小的一个,在我身边十多年,这一下子嫁人了,我心里还是很不舍的。”宋氏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随即回道。
“哎,咱们当女人的,这辈子就是这个命,长大了都是要离开娘家嫁人的。”老云氏很是感慨的说道。
她这辈子命也挺苦,家里穷,就找了沈大山这样一个只有几亩薄田的汉子,好不容易攒了几年钱,日子过得稍稍富裕一些,又天下大乱,四处在打仗。
后来跟着乡亲们逃亡、躲避战乱,路上一儿一女还搭上了性命,现如今也不知道埋在哪个荒郊野岭?
不过如今总算是苦尽甘来了,自从新朝成立之后,日子安稳许多,家里添丁进口的,也能填饱肚子。
更不用说,还有着一个能读书的大孙子,未来说不定能考中秀才呢!到时候,她也可以被人尊称一声沈老夫人喽!
春丫回门过后,日子很快便到了腊月二十三,私塾的先生们都放了假,沈德福和沈德宗两兄弟也终于不用上学了。
有了空余的时间,沈德福就像是刚出笼子的小鸟,可劲儿的撒欢了起来,倒是沈德宗,仍旧自律的继续在家用功读书。
“二哥,都放假了,你不休息一下,轻松轻松?”沈德福见到沈德宗捧着一本《易经》在手心里,不由得惊讶出声。
“嗯,既然没什么要紧事儿,那读书也是一种放松心情的方式。”沈德宗见是弟弟来了,手里的书也没有放下,只是略微抬了抬头,语气平和的回道。
沈德福闻言,心里大受震撼。他觉得沈德宗真是一个神人,竟然觉得读书也能放松。
现代那么多孩子,都深深的厌恶学习,每每到了寒暑假都玩疯了,从来不会做作业,又怎么像沈德宗这般自律的把读书当做乐趣呢!
如果那些孩子有沈德宗的自觉性,想必一个个都能考上985,211了。
沈德福心里暗暗想到,这沈德宗不愧是书里边的科举大佬,能从一个农家子一路考中秀才、举人,进而成为进士后得中状元,这股子认真劲儿可真是旁人都比不了的。
见沈德宗这般用功,沈德福也不好再玩耍了。他想着,既然有时间,不如自己练会儿字好了。
于是乎,沈德福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二房这边三间房,沈炅和楚秀秀夫妻俩住一间,沈德福自从不傻了之后,就也从两人的房间里搬了出来。
沈炅不仅给找人给自家儿子打了一个结实的大床,还特意给他隔出来一块地方,做成了书房的样子。
里边有书架,书桌,上面摆放着一些平日里用得着的笔墨纸砚。沈德福读书累了,还可以打开窗户,欣赏下后山的景色,放松心情。
冬日里气温很低,屋子里的温度一般都在零下,沈德福刚走到自己的房间,却一点儿也没有感受到寒冷。他低头一看,果然屋子里已经架起了一个火盆。
肯定是楚秀秀做的,沈德福嘴角不由得扬起一个笑容,随即他走到自己桌上,把水壶放到火盆的架子上,这样水热了以后,就可以直接喝了。
随后沈德福坐在椅子上,有了厚厚棉花做的垫子,这椅子一点儿也不冰屁股,沈德福很舒服的坐在上边,往砚台里倒了一点儿水,慢慢的开始磨墨。
磨墨这活儿也是有讲究的,只有水加的恰到好处,研磨到位,这墨汁才会均匀,写出来的字的颜色不会太淡。
沈德福刚入学不到一年,真正拿毛笔学写字也才几个月。
刚开始他就跟随生附子陈夫子读书背书,学完《三字经》《百家姓》,认识了一些字之后,他才开始描红。
描红,就是夫子用朱红笔把字写出来,让学生们照着填写。
其实这一步,主要还是为了让童子们认字。陈夫子每日都会检查作业,看看有没有写错字的情况,如果写错了,就会圈出来,然后罚写几十遍。
细心一点儿的学生,完全能写对。因为描红十分简单,照着抄就是了。沈德福也做的很轻松,经常受到陈夫子的夸奖。
但是学完描红的下一步,那就是蒙格,也就是把夫子事先写好的格式,用纸蒙住,照着字影写。
这步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让学子们能独立的写出正确的字体。
别看沈德福上辈子是个博士毕业的研究员,但是关于写字儿这回事,还真是比不上古代人。
因为现代科技发达,有了手机电脑之后,很多人都不会用笔手写字了,提笔忘字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了。
在加上,沈德福上辈子接触的是简体字,这辈子学的是繁体字,很多字他能认出来,但是等真正写的时候,就缺胳膊少腿的。也就是目前陈夫子没让他蒙格,否则的话,他肯定会丢脸的。
练字的最后一步,就是临帖。到了这一阶段,夫子对学生的要求也会进一步提高,以前是只要写对就行,但是到了这个地步,不仅要写对,还要写的好看。
“乌、方、光、正”的馆阁体,也是所有想要考科举的学子们的共同目标。
另外就是对书法感兴趣的,也可以额外练习一些历代书法家的字帖。不过这对于考科举是没有丝毫帮助的,所以大多数人,尤其是农家子,根本不会练字什么书法。
写毛笔要悬腕,这对于写惯了钢笔字的沈德福来说,也是一个别扭的需要改正的地方。
毛笔沾墨汁的时候,主要也不要太多,否则到了宣纸上就成了一团漆黑的墨迹,因为宣纸吸水,晕染的很快。
沈德福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这才开始慢慢的写字。
他写字速度很慢,因为要在心里打好草稿,把想要写的每一个字都在心里写上一遍,做到心中有数之后,这才真正的提笔在纸上写。
这么做的一大主要原因,就是为了避免写错字,浪费笔墨。
毕竟古代生产力不发达,无论是墨条还是宣纸,对于出生农家的他来说,都十分珍贵,所以他不容许自己多一点儿浪费。
写了大半个时辰,沈德福感觉手腕有些微微发酸,他就知道今日练字的事儿必须得停下来了。
他年纪尚小,身子骨没长全,不宜太劳累,否则容易损伤身体。
沈德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如今重新活过一世,他异常的珍爱自己的身体,毕竟他还想着能活到一百岁呢!
刚走出房间,沈德福就碰到了喜滋滋的甜丫,他好奇的走过去,问道,“甜丫,你笑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