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 2 章

青州,安庆府,通城县,八里坡有一处混杂了十多个姓氏组成的小村落麦家村。

由于过去十年连年的战乱,原本的村民因为经过旱灾兵灾四处逃亡,麦家村已经变成了十室九空的情况。

后来新朝建立,皇帝下令迁移过来几百个人,所以这个村子里的人逐渐变得多了起来。

此时正值农历二月中下旬(以后月份都指代农历),正是农人抓紧耕地的时节,傍晚,一个个穿着麻布短衣的村民们扛着锄头,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乐呵呵的相互交谈着,从地里慢慢的走回家中。

村子里家家户户炊烟袅袅,小孩子们在院子里追逐打闹,偶有鸡鸣狗吠外加黄牛哞哞的声音,给这个祥和的村庄增添了几分活泼的气氛。

山脚下,这里建有一个坐北朝南的茅草房,面积大概了一亩多地,四周扎着篱笆,正屋三间房,东西两面各一排三间茅草房。

这家的主人姓沈,户主叫做沈大山,有妻子云氏,老两口一辈子共生育了三儿一女,可惜在战乱逃亡中,只留的两个岁数稍大的儿子沈昊沈炅活了下来,剩下的一儿一女因为饥饿疾病死在了不知道哪里的荒郊野岭。

在麦家村安家将近十年,沈大山的儿子们相继娶妻生子,如今家里的人口越发多了起来。

老大沈昊,方脸款额,双目炯炯有神,虽然不如弟弟沈炅膀大腰圆那般的健壮,但是常年下地干活的他,自有着一把子的力气。

他的妻子宋氏,模样只能说是清秀,但是性格憨厚,一向任劳任怨,十分得沈大山和云氏老两口的信赖,是个好长媳,好嫂子。

他们夫妻俩生育了二女一男,两个女孩分别是老大和老小,10岁的春丫和5岁甜丫。

春丫是家里最大的孩子,平日里洗衣做饭、下地种田打猪草、养猪喂鸡,家里家外的活计,全都能干,她随了亲娘的性子,手脚再勤快不过了。

这岁数的孩子,在古代已经可以当半个大人,再过五六年,就可以许个人家嫁人生子去了。

两人的兄弟,也就是沈德宗,他今年才8岁,小小的少年因为读书的关系,皮肤很白,眼睛很亮,身上带着一股子书生气。

二儿子沈炅膀大腰圆,身子异常的健壮,还会舞刀弄枪,在全家逃命的时候,也是靠着他的武艺,才保护了家里人的性命。

他的妻子楚秀秀,柳叶弯眉鹅蛋脸,身材纤细,原本家境富裕,后来家道中落之后,在逃荒路上遇到危险,被沈炅救了性命,后来就顺势嫁给了他。

夫妻俩这么多年就只得了一个儿子,就是6岁沈德福,可惜的是,这个儿子却是个傻的。不过即使是这样,夫妻俩也把沈德福当成个宝,没有任何的嫌弃厌恶。

傍晚时分,老大媳妇宋氏带着女儿春丫做好饭之后,就端上了餐桌,一家人围坐在饭桌上,等待着老太太云氏分饭。

是的,如今沈家,还实行着平均分配的制度。这一制度,得以帮助沈家人在逃荒的路上节约口粮,成功的活了性命,所以后来,这分饭的制度就慢慢的保存了下来。

晚饭是农家人常见的红薯和玉米糊糊,也是多亏了前朝官人从海外引进了高产的红薯和玉米,这才让天下的农家人能在这青黄不接的时节,吃上一口干的。

玉米糊糊没什么难分的,无论大人小孩都是一人一碗,唯有红薯不同,男人是主要劳动力,他们一人一个大红薯,轮到女人的时候,确实两个人分一个红薯,小孩子就变成了三个人分一个红薯。

不过其中沈德宗确实一个例外,因为他在邻村北岸村的村塾里读书,每日里来回十多里地,外加读书需要用脑的缘故,所以沈德宗吃的一向和女人们一样多。

分好饭之后,其他人配着自家腌制的咸菜纷纷开始吃饭,只有楚秀秀一人,自己没吃,反倒是给儿子阿福喂饭。

此时穿越过来的沈德福,终于死了心,他从玻璃球里,向外观察着原主的家人。

坐在正中间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是他的爷爷沈大山,旁边满脸皱纹的老妇人是他的妻子云氏,两人都是一副普通农民的样貌,皮肤黝黑,手脚粗糙,脸上带有着高原红。

左边坐着的是沈昊和他的妻子宋氏,男人身材中等,两人都穿着粗布麻衣,上边还缝着不少的补丁,但是从针脚上看,宋氏的手艺还算是可以。

春丫长相随着宋氏,也是很憨厚的样子,她旁边的甜丫眼睛却很活泼,显然不是木讷的性子。

那个小男孩就是本文的男主角沈德宗了,看他瘦瘦弱弱的,沈德福怎么也想象不出,他日后威震朝堂的气势!

沈德福瞥了一眼自己的便宜亲爹沈炅,再看一眼沈家其他的男人,他想着,自己日后长大了,颜值一定不错。

不过可惜了,却只是个还算好看的傻子。

想到这里,沈德福心情便又变得抑郁起来,机械的吞咽着被便宜娘楚秀秀喂过来的玉米糊糊。

这一尝不要紧,沈德福这才反应过来,这玉米糊糊竟然不是现代那种细腻的口感,里边不知道加了什么,颗粒物很大,口感很粗糙,嗓子都要被刮伤了。

沈德福再心里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穿越的第一天,日子好艰难啊!

第二日,沈家其他男人早早的起来,洗了把脸就去田里翻地了。

对于农家人来说,一年之计在于春,只有把田深深的耕作之后,以后才能好种秧苗,这个活计可耽误不得,是以所有的农家人,都会抓紧一切时间,拼命的劳作。

楚秀秀观察了儿子阿福的状态还不错,所以把孩子托付给春丫之后,自己也跟着男人们下地去了。

之后,沈德宗吃上云氏特意给他准备好的饭食,再带着饭盒和装着书本的书箱,就往邻村赶去。

云氏忙完,吩咐好春丫喂鸡,有空把脏洗衣洗了,之后自己则是扛着锄头也下了地。

云氏虽然岁数大,但也没到老的不能动的地步,春耕这么重要,她也不会在家里躺着当闲人。

甜丫岁数还小,一般来说,家务活轮不到她,再加上沈德福是个傻子,所以她的主要任务,就是看着他。

“哎呀,阿福,你又流口水了,真脏。”

甜丫看着沈德福湿漉漉的下巴,嘴上虽然说着嫌弃的话,但是动作却很麻利的掏出帕子,给沈德福擦嘴巴。

沈德福感受着下巴上的湿漉漉,险些当场就流下泪水来。

老天爷啊,你怎么能这么对我,让我堂堂一个高智商精英,变成了一个留着口水的傻子?这样,还不如让我去死呢!

沈德福不信邪,接着又试着动了动自己的手。

该死的,凭什么,别人穿越不是王侯将相,就是科举良才,怎么到了他这里,就成了一个智力低下的白痴,整日里留着口水、傻兮兮的笑呢?

沈德福费力的伸出中指,对着老天爷比划着。

“哎呦,我们阿福四指向上是干嘛呢?你要叫娘吗?”甜丫见到小哥阿福这奇怪的手势,不由得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一个小孩哄着另一个小孩的说道。

沈德福内心十分羞耻,他努力控制着不流口水,但是奈何身体不听控制,试了好多次之后,他算是放弃了。

沈德福颓丧极了,难道这辈子,他就只能困在玻璃球里,然后当一辈子的傻子?这样他还不如去死呢?

似乎老天爷听到了他内心深处的呼声,这时候,天空中响起了一道惊雷,不偏不倚的正巧劈中了他的脑袋。

沈德福“啊”的一声,随即捂着脑袋,惨叫着昏了过去,只留下吓哭的甜丫哇哇哇的叫着,“大姐,大姐,不好了,不好了,阿福被雷劈中昏过去了。”

甜丫的声音逐渐远去,与此同时,沈德福感觉万分的后悔,早知道他就不骂老天爷了,好死不如赖活着啊!现在好了,这回他被雷劈中,算是死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啦,请各位小天使多多支持,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