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在前往目的地的路上看见一颗被人挖出来的树根】
【黑色微腐的躯体被抛弃在同类边上】
【卡普女士说,我们可以将它重新种回土里】
【但是它死了】
我突然想起来,很小的时候我曾经见过卡普的脸。不是在教堂里,而是在莱丽莎的白房间。那时候她身边跟着一个黑头发的小男孩,很瘦。那个孩子喊我姐姐,后来他死了。
莱丽莎说他是病死的,卡普女士说他只是有了另外一种选择。
那时候的卡普女士还不像现在这样,她多数时候是温柔的,会带着一些看上去比较新的裙子过来。她总是会抱着我说些莫名的话,有时候又突然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派丽可,你能记住现在的我吗?”
她的手相当暖和,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
我躺在寝室的床上,盯着天花板怔怔出神。这段记忆回来得毫无来由,我近乎无法将个浅色头发的女人与现在教堂里严苛精明的卡普联系在一起。我一直以为那天在教堂里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随着里德尔的死亡,这个学期剩下来的日子就变得安逸且平淡。飞快流逝的时间伴随着消失的期末考试,每个人在夏日滚滚而上的蒸汽中保持着乐观的情绪。但是我却有一种怅然若失的错觉,总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而后却觉得身体无端多增加一层负累。
帕塞里夫人死后,她的诅咒也消失了。
是什么呢?
我盯着帷幔顶部,层层交叠的阴影将布料的边界模糊,点燃的蜡烛发出沉闷的声响,窗外,似乎有什么正在湖底游动。我抚摸着自己的脸,闭上双眼时却又觉得有什么睁开眼睛。它质问我所求何物,又在迷茫中哭泣,最后在一片空白中与我妥协。
学期结束之后,我大病一场。
一切像是早就决定好了,当我从病床上醒来,床头的鲜花已经不知道换过几轮了。主治医师正是上次遇见的那一个,他站在床边轻声问我感觉如何。
“不太舒服,”我咳嗽几声,嗓子因为长久未出声而感觉干渴,“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七月中。”医生说,“你知道自己有遗传病吗?”
……
我没有回答他。
最后,他无声地叹了口气,“在你醒来之前,博克先生几次想将你接出去。不过波伊斯先生坚持认为你应该接受治疗——哪怕只是来自巫师的。”
瓦里西轻手轻脚地给我端好茶水,我喝了一点,感觉好多了。
“波伊斯先生?”
这时,一位治疗师出现在门口,她身后跟着一个看上去有些沉闷地中年男人。
那人见到我之后表现得有些激动,脸上的肌肉扭曲到一起显得凶神恶煞,“啊……”他嘴唇蠕动着,“博克,我是你父亲的朋友。”
父亲的朋友?
我意识到,他指的应该是那位博克先生的侄子,传闻中爱上麻瓜的那个男人。
“您好,波伊斯叔叔。”
我们算是见了面。
又过了几天,老博克听说我醒来之后来过一次,更多时候还是瓦里西在照顾我。波伊斯先生经常过来,有时候会带着鲜花,有时候又是一些令人完全摸不着头脑的玩具。我意识到或许醒来时床头刚换过的花朵正是他准备的。
“别担心,派丽可,现在几个家族的巫师大多都……”夜里,老博克躲着楼下的病人跑上来,“这不是什么大问题,没有任何人会知道。”
“知道我的爸爸是个疯子吗?”我将书本放在床头,“然后知道我也是个疯子吗?”
对方像是被针刺过一下,猛地瑟缩起来。接着,又语重心长和我说,“派丽可,你年纪还小,或许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你错了,博克爷爷,我知道这代表着什么。”我觉得有些无趣,又把书摊开放在床上,“或许我们谈不到什么好姻亲了对吗?所以你要瞒住这一切,然后把我接回家。”
“我不想结婚。”
这场谈话最后不欢而散,老博克气冲冲地走了,并且放下狠话让我这周必须搬出病房。
“我不会再为你付一分钱。”他警告我。
这好像确实是个问题,我坐在床上思考,离开博克,我又会变成一个孤儿了。我的朋友现在无法成为我的支撑,我也没有必要朝他们伸手。莱丽莎已经死了,她的白房间也不再是她能够支配的。圣歌尼亚呢?教堂的牧师会愿意收留我吗?
巫师界离我很远,我又离麻瓜很远。
第二天,波伊斯先生试探的提出收养我的请求,“我们可以去瑞士,派丽可,那里有全世界最好的疗养院。”
我为什么要相信他呢?他是个迟到十几年的人,甚至与我相处不过短短几周。但是他说得对,我可以离开这里,出去走一走。
博克之于我不过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现在神秘人蛰伏不出,我的价值在他眼中愈发小了。如今竟然缓慢变成一个只剩下延续名号的商品。可笑的是我一边厌恶神秘人,一边却又寄生于他的恐怖统治安身。我不愿意成为老博克的傀儡,那么必然得做些什么。
翻倒巷里无数只眼睛告诉我,他必须得存在;而生活中无数只嘴巴又在说服我除掉他。鉴于日益关注我的邓布利多,老博克的存在还是有些必要的。
我得让他完整健全地活着。
这样进退两难的境地使我于傍晚离开病房。我回到家里,在老博克还没有回来的时候翻出压在箱子底下的麻瓜服饰——它们有些短了。随后回到孤儿院,拿走现任院长说的,莱丽莎留给我的东西——一笔不算多的钱。我利用它们剪短头发,住进国王十字站附近的一间廉家旅店里。
第二天早上,我坐上到达火车站时最快出发的那辆火车。通过询问周围人我才知道,它前往柴郡。
下了火车,又住进车站附近的旅店。这时候莱丽莎留下的钱已经剩下不多了,我通过混淆咒才使麻瓜老板认为我已经达到可以独自住店的年纪。
这时候已经很晚了,周围有着独属于平原的沉静。这样的沉默是麻瓜社会罕见的,人们总是接受各样的信息,面对整个纷繁错杂的世界。我享受这样安静的时光,它让我想起博物馆前的鸽子。
在第二天早晨被隔壁房间的争吵声吵醒,我认识了那个女孩——茱丽叶——她在一个快餐店做服务员。几天之后,我搬过去和她住在一起——期间她一直认为我是个刚刚成年的南方人。因此她总是嘲笑我又轻又短的尾音。
“那像是一条蛇,达令。”我找了一份夜场的工作,出门前,茱丽叶亲吻我的脸颊,“祝你好运。”
几天后,我认识了一个落魄的男人。他像是一个巫师,不过我没有看见他的魔杖。街边的大块头喊他“莱姆斯”,后来我从房东的合同上看见他叫卢平。他总是不急不缓地做着些活计,周末愿意和我一起去教堂做义工。
“我是个孤儿,”我对他说,“我得给自己赚点学费。”
后来我们成为同事,做着同样的工作:通过窥视孔监视员工,看他们是否有欺诈的活动。
几天之后,莱姆斯选择与我道别,因为在一天晚上他差点弄伤了保安。
“再见,缇维西。”他将近日赚得的一半薪水留给我,“希望你能回去好好读书。”我没有接受那些钱,我把它们缝进他的大衣里了。
缇维西——法语中的【欲望】。我曾经在这里的一家店里看见的名字——如今我像别人一样活着。
缇维西没有找到她一直寻找的自由。她在社会边缘发现的世界与她想要逃离的世界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更加艰难窘迫。尽管如此,对于缇维西来说,还是有所改变。
对此,我并不失望也不沮丧,也不会产生怨恨或者愤怒。我充实地过着我所选择的日子,恰好保留下那段时间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看起来更加单薄,眼神也更加轻蔑,但是面露微笑。
有时候,我会刻意地看向镜子里的脸,这张脸现在所讲述的并不是平静,而是一种窃喜——一种近乎陌生病态的愉悦。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以往所不明白的事。
当我最后一次走进当地教堂,缇维西便从柴郡消失了。派丽可·博克回到伦敦,一切都平静地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瓦里西颤抖着双手端上我的盘子,悄悄擦着眼角的泪水。老博克切着盘子里的鸡肉,眼神刻薄地瞥过来,“回来了。”
“是的,爷爷。”
他露出胜利的笑容。
我平静地用完数十天以来最好的一份晚餐,回到房间,缓慢地拆开茱丽叶留给我的东西——一个看上去颇为精巧的编织发绳。
我将它扎在已经齐肩的头发上,看着窗外的星空,突然觉得今日十分完美。
【没有敬畏,没有快乐。】
【一个人,他站在那里,隐藏着自己,审视着道德败坏的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