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第十五次见面

《勇敢的心》是一部片以13-14世纪英格兰的宫廷政治为背景,以战争为核心,讲述了苏格兰起义领袖威廉·华莱士与英格兰统治者不屈不挠斗争的故事。

而瑞秋想要得到的角色则是经过了艺术加工后与电影中的男主角威廉·华莱士相爱甚至几次三番告诉对方情报的英国王妃伊莎贝拉——也就是电影中的女主角。

对于伊莎贝拉,编剧兰道尔·华莱士将她描写的凄婉多情——很符合标准的美女与英雄故事中的形象,可历史上的她是个杀伐果断,野心勃勃的女子。

实际上瑞秋更喜欢历史上的她,也更相信她告诉对方情报不只是为了所谓的情爱,瑞秋想演绎出来的是更复杂更立体的伊莎贝拉——并不是所有女人都只会陷入情情爱爱,有些女性的美貌只是用来获取胜利的利刃。

“事实上,我并不认为伊莎贝拉告诉华莱士情报是单纯因为她所谓的爱情,对于这样一个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被称之为法兰西母狼的一位女性,她首先是有野心的,伊莎贝拉更多的是想利用苏格兰和英格兰之间的矛盾来夺权,或者是搅乱这一摊水。她不应该仅仅只是一个为爱奉献的女人,更多的是对英国王室的恨,结婚数年,丈夫连与她相敬如宾都做不到一味地宠信男宠,英王也算不上多尊重她,直接把她送到苏格兰前线去议和,给华莱士情报,让华莱士的血脉继承英国是她对于他们的一种报复。但同样她对华莱士是有敬佩的,当然也有喜欢。用所谓的情爱来概括伊莎贝拉就显得过于浅薄了,我认为她应该是一个非常丰富的角色。”

这是第二天瑞秋与编剧兰道尔·华莱士在谈论到伊莎贝拉时所说的第一句话。

瑞秋一大早就被朱迪叫醒,手里拿着朱迪特意准备的一份拜访的礼物,就被打包送到了兰道尔的住所,瑞秋进门之后很是镇定自若的开始与兰道尔聊天,他们先是从故事的创作背景开始聊。

兰道尔告诉她,电影剧本改编自他即将1995年出版的小说,而小说就是以15世纪时,吟游诗人哈里的《华莱士之歌》为蓝本进行创作再加工的。

而有趣的是原本剧本里没有伊莎贝尔这个角色,但是雪莉·兰辛——派拉蒙的主席,认为电影还缺少英雄与美女之间所产生的那种奇妙的“化学反应”,于是伊莎贝拉应运而生。

他暗示性的告诉瑞秋,这就代表着伊莎贝拉有很大的发挥空间,她几乎是一片空白的,只要你在演绎出她的多情与美丽之外,无论是加入她的野心还是别的只要不会与电影格格不入都可以。

这对于瑞秋来说算是个不错的消息,她微笑着回应了兰道尔的暗示,而后客气的与她告别,心满意足的施施然离开了,她的心里已经对伊莎贝拉有了一个大概的模板,接下来所需要的就是在其中再加入一些细节润色。

在回家的行驶途中瑞秋接到了布莱恩打来询问情况的电话。

“收获如何?”布莱恩在旁边问道。

“很不错,我已经大致清楚应该如何演绎伊莎贝拉,几天后的试镜——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nice!”布莱恩就知道他没看错瑞秋,他为了让瑞秋有时间琢磨角色特地推了她这一周的应酬。

挂断电话后她百无聊赖的望着窗外飞逝的风景,直到车子经过了一家书店,瑞秋才想起来,她之前在与兰道尔的聊天过程当中是打算买一本《华莱士之歌》读一读的。

“嘿,约翰!麻烦停一下车。”瑞秋立刻让约翰·贝克,一位布莱恩特意找来当她的司机的退役军人,停下了正在行驶的车子,她对打算跟她一起下车的助理朱迪挥挥手,示意她不用跟着,然后裹紧了大衣慢悠悠的朝那家看起来很朴素老旧的书店走去。

而车里的朱迪和约翰都有些担心,因为这里算是洛杉矶有名的贫民窟,他们都有些不理解为什么瑞秋要突然下车,还不让他们两个跟着。

瑞秋走到门口,透过敞开的门打量着这间看起来与洛杉矶格格不入的书店。

它看起来很老旧,像是她爷爷那辈才会有的书店,装修与现代化完全不沾边反而透露出一种古朴的味道。

摆放书籍的所用的都是深棕色的木头书架,午后昏黄的阳光顺着窗子打进屋内这一片静谧,映出了空气中翻飞的灰尘——看起来浪漫至极的丁达尔效应,与这间屋子出奇的融洽。

它看起来也很小,店里没什么人、也没什么声响。只有窗边时不时吹动的风铃响起一两声和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爷爷昏昏欲睡的坐在看起来像是收银台的木柜里面,木柜上还有一只昏昏欲睡的黑猫。

车水马龙、繁华喧嚣的洛杉矶竟然会有这般与其格格不入的地方,而同样节奏缓慢的店铺瑞秋只在美国西南部的亚利桑那州见过。

她心里疑惑,但也很清楚,往往这种老店总会带给你一些意料之外的惊喜。

“咔哒……”

瑞秋穿着皮靴走进书店的声音惊醒了昏昏欲睡的老人和黑猫,那只黑猫像是不耐烦被惊醒了好梦般,弓着身子对着瑞秋“喵喵”叫了几声,而长得很像肯德基爷爷的老头就只是抬眼瞄了她一眼,然后低头去安抚他手里的猫,就好像并不在意她这个顾客一样。

瑞秋有些尴尬的摸摸鼻子,很显然她对眼前的一幕有些不适应,自从《低俗小说》一泡而红之后她基本上走到哪里不是被围观就是被拍照,突然有人不搭理她瑞秋居然还觉得有些奇怪。

她暗笑着摇摇头,也乐得享受这一刻的宁静,脚步轻快的去书店属于诗歌的那一栏寻找自己想要的书籍,手指轻轻拂过一本本书——找到了,是《华莱士之歌》。

这本书在她的头顶上,无需踮脚,身材高挑的瑞秋就轻轻松松的拿下了这本书,但在旁边的另一本摇摇欲坠的书也掉了下来——正好正中了她的脑门。

“嘶,”好疼,瑞秋勉强忍住她骂人的冲动捡起那本书,顺便随便的打量了几眼。

这本书包装古朴厚重,很有年代感。印着烫金色的花体字,上面写着《A Night to Remember》,作者是华特·劳德,瑞秋随手翻了翻,发现是1959年出版的小说,而且是有关于“泰坦尼克号”上发生的故事,那艘号称永不沉没的巨轮,却在首航就撞上了冰山沉没……

可这本书瑞秋从未在别的书店见到过,看来就这就是独属于她的惊喜了。

有意思,瑞秋觉得这本书跟她很有缘分,于是打算和《华莱士之歌》一起买下,毕竟一本书的钱她还是付得起的。

“请问这些一共多少钱?”瑞秋把两本书叠放在柜台上,一边掏出手里的钱包一边问道。

柜台里面负责收银的老爷爷抬眼看了看叠放在一起的书,在看到瑞秋这种看起来就很时尚的都市女郎拿了两本一向“不受欢迎”的书后,有些惊讶的看了她一眼,然后告诉了她具体的价格。

“15美元。”

不算贵,是很正常的价格,瑞秋从口袋里掏出了相应的钱付账,然后拿起零钱和书走出了书店。

刚一出书店,与昏暗幽静的小店不同,外面的阳光直接晃得她眼前一黑,而人在失去视觉时听觉就会变得更好,瑞秋也是这样。

她勉勉强强站住脚,在车辆行驶声、人声之中隐隐约约听到了一段吉他的声音——是《波西米亚狂想曲》,等到她缓过来时循着声音看去,就看到了他——布拉德·兰弗洛。

一个将与未来的她分分合合数次,而后最终错过的人。

如果多年后的瑞秋回到现在,一定会告诉自己,别管他!让他弹!

只可惜往事依旧不可更改。

而这也是他们此生的第一次见面,瑞秋在一家与洛杉矶格格不入的书店外,遇见了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他。

多年后的瑞秋已经忘记,但布拉德却依旧记得。

那天午后阳光下不顾寒冷忘情弹奏吉他的少年和刚刚走出书店望着对面少年的少女。

瑞秋看见对面街道的长椅上坐着一个抱着吉他弹奏的消瘦身影,在洛杉矶并不温暖的冬日里,他仅着一件单薄的卫衣和牛仔裤自顾自的弹奏着这首英国唱片销量史上最高的单曲。

尖瘦而俊秀的脸庞,深金色的头发,熟练的指法,他看起来像是11、12岁的年纪,即使鼻尖和脸颊被冻得通红,却依旧自顾自的投入他自己的音乐世界,仿佛与这个世界毫无联系。

来来往往的路人没有一人注意到他,没有一人理睬他,瑞秋仿佛看到了她刚开始流浪的那个寒冬,16岁的她也是这样在风中冻得瑟瑟发抖,自顾自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但是她命好的在即将被冻死的时候,依靠着她好看的脸蛋在一家餐馆里获得了一处容身之所,所以才能有现在的她。

瑞秋内心微微动容,抬脚向对面走去。

布拉德·兰弗洛今天也一如既往的离家出走,反正从来没有人会管他。从父母离婚之后他就像是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最后只能和年迈的祖母住在一起。

而布拉德在发现自己对于音乐有着一种天生的热爱之后,就不再像从前那样抽烟酗酒,在街头与其他人打架,而是利用拍戏之余的更多的时间去弹奏吉他。

附近街道的书店是这片街区最安静祥和的地方,店主总是很神秘,他认识□□里的人,所以几乎没有流氓会来这里闹事,每天他都会来到这里享受独属于他自己的片刻宁静。布拉德跟店主的黑猫关系很好,对方看在小猫的面子上也不会管他,但今天似乎有些不同。

布拉德在弹奏时发现眼前出现了一双踩着价值不菲的马丁靴的双腿,他抬眼望去看见对方手里拿着两本书。

原来是来对面书店的有钱人,如果不是进来买书的话,很可能她现在已经被抢的一干二净。

这是一个衣着整齐且全都价值不菲的人,他悄悄的打量着对方,但在看到她的容貌那一刻不由得呼吸一窒,这是一张好莱坞人最近经常见到的一张脸,但凡关注一点娱乐新闻的都不会不认识她——瑞秋·格林格拉斯,好莱坞新晋话题女王,颁奖季期间无时无刻都出现在新闻头条上的人。

而等到瑞秋走进才发现这是个容貌秀丽的少年人,脸颊上的冻红不仅没有为他的容貌减分,正相反让他染上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脆弱感。

所谓的易碎感,有人碎成琉璃可爱可怜,有人碎成刀子淬毒吸血,爱德华是前者,而眼前这个眼里充满了野性与凶性的少年则是后者。

瑞秋从前向来不懂为什么有人会被形容成像一只狼,但现在她懂了,有的人你在见到他的第一眼就会觉得——他就是凶残的孤狼。

她与他对视的那一刻,先是被他眼里荒芜中的野性与凶悍所吸引,那是一片蕴含着痛苦易碎与伤感的荒土。又从其中看到了蕴含其中的善意,就好比沙漠中唯一的一丝绿意那样明显——这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

瑞秋从钱包里掏出刚才找零的美元数了数——不算多,但也不少,刚好能让他吃上好几顿热乎乎的肯德基。

她弯腰小心翼翼的放在琴盒里,瑞秋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她不算多的同情心突然泛滥,可能是因为她曾经在这种时刻被帮助过,所以也想帮助别人,当然也不排除对面这个男孩长的不错的一部分原因。

相较于布拉德一眼认出她,她则是完全没想起来他是好莱坞最近的崭露头角的新人,而是把布拉德当成了一个有些面熟的流浪艺人。

瑞秋为了现金不被风吹走,顺手从中指上拿下来了一枚出门时带着的戒指压在了上面,当然不是凯特送的那一枚,那枚还好好的戴在她的另一只手上。

这枚戒指如果被对方拿去卖二手也能卖个不错的价格,她自认为已经足够仁至义尽。

但是看着对方怔愣的样子和被冻红的脸蛋,瑞秋犹豫了一下,决定送佛送到西,反正她的车子就在不远处,这一段路程不穿外套也不会冻到她。但是对面这个男孩,他有可能会失温死掉。于是瑞秋忍痛把这件算得上喜欢的外套脱下来搭在了对方身上。

布拉德因这突然降临的温暖而怔愣住,这是他为数不多的接受到的来自陌生人不求回报的善意,而这次居然会来自他的同行。

他没来得及拒绝,等到反应过来后这个好莱坞当红女星已经拍了拍他肩膀转身走了,只留下一脸莫名其妙的布拉德在原地看着她消瘦的身影。

原来是被当成流浪艺人了,他怔愣的想——好莱坞,原来也会有这样善良的人吗。

过早进入好莱坞,长相优越却没有强大靠山的布拉德·兰弗洛早已见证过很多恶心人的腌臜事,只不过从小在街头斗殴,进过无数次少管所的他每一次都能保护好自己。

布拉德在很久以前就意识到了——演戏并不会使他逃脱原本的命运,还会使他获得比之前更加悲悯的人生,他与性格不同的敏感的内心在面对不公的一切时总会崩塌,然后再勉强的拼凑起来。

可瑞秋的举动却像是在他的心里滴上了强力胶一样,一瞬间许多裂隙消失不见——即使只是她的随手之劳,不可否认的是依旧带给他一份美好。

他想,他应该对她说一声谢谢,而他现在欠了她一声谢谢——还有一叠零钱,一件大衣和一枚戒指。

布拉德拢了拢披着的大衣,上面有一种淡淡的洗衣液香,他蹲下身子捡起琴盒里的零钱和戒指,出乎瑞秋意料的是,他并没有花掉那些钱,而是把它们一直留着,留到再次见到她的那一刻。

只是等到那时,那小小的感激在一次意外下竟成长成了名为爱意的参天大树。

而他也终将终其一生在爱情与命运的旋涡中挣扎。

回到车上的瑞秋心情前所未有的好,尤其是在想到对面少年英俊的容颜之后,她暂且将其理解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但朱迪看着身上没了外套窜进车里的瑞秋,第一反应是她让人给抢了,但后来看到她完好无损的钱包又有些疑惑,怎么偏偏抢了她的外套?

难不成瑞秋是遇上了她的哪个狂热粉丝?她看到心情颇好的雇主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与约翰对视之后无奈的耸了耸肩。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码完了!!!超大声!

其实我没有存稿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一码出来就想发,所以干脆就每天现码了(痛苦)

快来欢迎我们的疯批小狼狗布拉德兰弗洛出场!!他真的又帅又惨,这个时候使他刚表演完《鳄鱼波鞋走天涯》,这个电影真的好好看TWT,家人们快去b站刷他剪辑,他真的是好复杂的一个人,复杂到我忍不住去剖析他,我一想到他现实中的境遇就忍不住伤心。

lt癖都给爷爬!爱德华和布拉德都是因为lt癖才会变成后来那个样子的。

感谢在2022-05-12 16:14:08~2022-05-13 21:13:2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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