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云,绵绵那孩子已经送走两天了,她去的是亲生父母家,你就放心吧。”
沈美云头痛欲裂地躺在床上,听到绵绵这两个字。
她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坐了起来。
一动,乌黑的头发散落肩上,映在苍□□致的面庞上,像是阳春白雪,雨后初晴,干净纯粹到惊人的地步。
看到病入膏肓却难掩绝色的闺女。
在听到这绵绵两个字的时候。
这般大的反应。
母亲陈秋荷低低地抹泪,“孩子都送走了,没有挽回的余地,你别在多想了,白白伤了神。”
说完,她拿着一个火钩子捅完蜂窝煤炉子的炉灰后,勾住炉膛底下的小铁篦子,熄了小火,彻底没灰后。
便打开钢精锅的盖子,拿着一个长把勺子搅动着小钢精锅。
钢精锅里面的白米粥熬到粘稠状,正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散发的白色热气,也熏得她眼睛有些睁不开。
盛了一碗白米粥,递到了女儿面前。
陈秋荷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要怪就怪你妈心狠,事情已经发生了,别再委屈自己了,多少吃点儿。”
见到女儿还是没有反应,陈秋荷眼眶一热,勾了勺子往她嘴里喂。
“以前儿咱们家条件好,你一个黄花大闺女要收养绵绵这女娃,我虽然气,但是到底是由着你宠着你,但是如今不一样了……”
“你爸在医院被戴了帽子,我在学校也差不离十,就等着那悬在脖子上的刀啊,落下来了,你说说,我跟你爸你出事,你可怎么办啊?”
闺女生得漂亮,小脸跟白玉一样,眉目如画,说一句倾国倾城也不为过。
她和丈夫这些年,还算是有本事。
但即使这样,当年还差点出了岔子,让闺女性情大变。
更别说,她和老沈要是出了事,闺女日子艰难不说,还要带着那孩子,那不是雪上加霜吗?
把孩子送走,那是他们没有办法的办法。
因为相对于那孩子,他们做父母的肯定优先护着自己的孩子啊。
听到妇人的话,沈美云意识放空,脑袋昏沉沉的。
她支撑着柔弱无力的身体,四处张望着。
入目最惹眼的就是五斗柜,上面搁着一个四四方方的收音机,被一层白色的纱布给半遮半掩。
而在屋子的正中间,放着一个铁皮蜂窝煤炉子,上面架着一个钢精锅,正在热气腾腾地冒着烟雾。
沈美云收回目光,垂下眼睫,细细密密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阴影,端的是姝色无双。
她穿越了,还穿到了1970年2月的北京城。
她的父亲是医院的副院长,她母亲是大学的教授,而她身为二老的独身女。
千娇万宠着长大。
因为打小儿太过漂亮,十三岁那年暑假去亲戚家居住,经历过一次猥亵。
打那以后,她性子便阴郁了下去,而且还得了恐男症。
哪怕是身为医生的院长父亲,也无能为力。
这日子便一天天苦熬着。
就盼着闺女能好,可是她不止没好,病情反而一天天加重。
直到沈美云十九岁的那年冬天,她在家门口的雪地上,捡到了一个哇哇大哭的女婴儿。
向来什么都不看重的她,竟然破天荒地求着父母,要收养这个女婴。
这对于沈美云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自家闺女本来就是黄花大闺女,生病有了恐男症,本来就难出嫁,若是在收养一个女婴。
这辈子别想嫁人了。
沈父和沈母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但是,架不住沈美云百般祈求。
这是她在那年出事后。
第一次求着父母一件事。
当父母的哪里拒绝得了?
于是便答应了下来,他们做父母的想得长远。
如果,他们是说如果,闺女这辈子真的不能和异性接触,无法成家立业。
那么收养这个女娃娃。
在他们百年之后,或许就是他们闺女唯一的依靠了。
念在这里,他们这才允许闺女收养了那个女娃娃,并且还只挂在闺女的户头下面,给那女娃娃在北京落户。
这里面的辛酸和复杂,实在是难以言说。
可是,若只是如此,也就简单了。
以沈家的能力,多养一个女娃,真不是事儿。
毕竟,沈家两口子就沈美云一个独身女,两人又是双职工,都吃的商品粮,在各自领域发光发热。
家里的条件虽算不上顶好儿,但是绝对是不差的。
但是,坏就坏在,沈家出事了。
父母文化程度高,工作的体面,往日的荣耀,一下子成为了他们家最大的诟病。
那是悬在脖子上的刀,随时都会斩落下来。
沈父沈怀山和沈母陈秋荷这才急了,他们要在自己出事之前,给女儿找好出路。
第一件事,就是先解决女儿身边最大的累赘——绵绵。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当父母的在遇到危难的时候,总想着先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而他们两口子要保护的便是沈美云。
他们两口子也不是狠心的人,不可能随意把绵绵给送出去。
也是花了大价钱和精力,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了绵绵亲生父母家。
那一家子条件也不差,而且还在大院儿。
绵绵那孩子回到亲生父母家后,只有享福的命。
这不比跟在落难的沈家好上许多?
起码,在沈家两口子看来是这样的,沈家落难,成分变差,绵绵跟着他们才是受罪。
连带着亲闺女美云,他们都不打算留自己身边了。
可是,沈怀山和陈秋荷不知道的是。
那亲生父母的家里,对于绵绵来说不是享福,而是送命的窟窿。
只因为,绵绵是那户人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真千金回归家庭,没有亲情,只有嫌弃。
原因不过是因为,那家人养了一个闺女,那闺女是个有福的,得到了全家的喜爱。
对方那一大家子,也把那闺女当成了亲闺女看待。
哪里想到,半路杀回去了一个绵绵。
那不是平白无故的破坏人家一家人的感情吗?
绵绵哪里会被喜欢呢?
她不止是没有被喜欢,反而处处和那养女比较,绵绵不如对方聪明,不如对方会来事,不如对方有福气,不如对方嘴巴甜。
总之,和那个养女比起来,沈美云视若珍宝的绵绵,一无是处不说。
还只会争抢东西。
这不,等到真千金一天天长大,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和假千金又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
那是他们之间的青梅竹马。
只是,那竹马一边同情着绵绵在新家庭里面的遭遇,却又一边享受着假千金带来的便利。
长此以往下来。
这更是让绵绵和对方的关系,紧绷到极致。
更难过的是,在这种时候,全家人都在指责绵绵身为姐姐,不知道让着妹妹。
是啊。
绵绵从回到那家后,就开始让着妹妹,把父母让出去,把上学的机会让出去。
到了最后,连带着自己喜欢的男孩子,也要让出去。
可是,让出去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绵绵她啊,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啊。
面对亲生父母的偏心,妹妹的无辜,心爱男生的指责。
绵绵发现,这个世界之大,似乎没有她立足之处了。
她选择了结束生命。
而且,还是在沈美云的坟墓上,结束的自己生命。
那是她那短暂的人生里面,唯一感受过的温暖。
这样,她生来的时候,有了妈妈,她死去的时候,也有了妈妈。
那个自始至终,都爱她如初的妈妈。
那个自始至终,都视她为珍宝的妈妈。
看啊,她也是有人爱的,她的血,浸满了沈美云的坟墓。
这样,仿佛她就可以和妈妈在也不用分开了一样。
看到这里。
沈美云的浑身抑制不住的发抖,她的女儿啊,她如珠似宝,何尝受过这种委屈和苦楚?
那鲜血染红了坟墓。
也染红了她的眼睛。
不,绝对不能这样!!
沈美云嘶哑着嗓音,这是她开口的第一句话。
“妈,我要去找绵绵。”
她的宝贝女儿也穿过来了,她确定以及肯定。
她必须要找到她!
这话一落。
陈秋荷就懵了下,她下意识地放下了粗瓷碗,甚至连喂对方都给忘记了。
“不是,美云,绵绵已经上火车了啊,再说了,有绵绵在,你还怎么相亲嫁人啊。”
没错,他们送走绵绵,就期盼着闺女能够靠着嫁人,躲过这一场灾难。
闺女虽然生病得了恐男症,以前他们也不强求,但是在生死面前,什么病啊,都不是事了。
沈美云知道的父母的苦心,但是,她不可能放弃绵绵的,那是她的宝贝女儿。
她不可能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去那家的家里,受那种非人的罪。
更遑论,女儿还有一个泡泡空间,五岁的她,没有她在身边,女儿会出什么差错。
沈美云不敢想。
毕竟,怀璧其罪。
想到这里,沈美云抬头,眼眶含泪,一字一顿道,“妈,我不相亲,不嫁人。”
如果,相亲嫁人的前提是把绵绵送走的话。
那么,她选择这辈子孤独终老。
“因为,绵绵是我的命啊。”
眼泪打湿了睫毛,仿佛一汪清泉,干净到极致,也漂亮到极致。
没人能够拒绝得了。
陈秋荷也是,她闭了闭眼,喃喃道,“冤孽,冤孽!”
那孩子是美云的命,但是美云也是他们的命根子啊。
当妈的,谁不疼自己的孩子啊。
美云疼那孩子。
可是,她也疼美云啊。
还是,推门而入的沈怀山,打破了母女之间的沉寂,他沉声道,“秋荷,让她去吧。”
这话一落。
陈秋荷就忍不住站了起来,争执,“怀山!”
好不容易把那孩子送出去,腾出空来解决闺女的人生大事。
他们当父母的,是一定要在自己出事前,为女儿铺平前路的。
可是,这会让绵绵回来,那她女儿不又要走一条荆棘路吗?
那一条路,她和怀山都知道的,不好走,也是最难走的一条。
没了他们当父母的帮衬,美云会的日子会很难过的。
“秋荷,你没看出吗?绵绵不在,美云的精气神就断了。”
自从绵绵走了两天,她滴水未进,米饭不吃,以绝食来抗议。
与其让她这般没了精神头,还不如让她去找绵绵。
接下来的路,哪怕是在苦,一家人在一起,总归是能过去的。
大不了,过不去,也不过是一捧黄土而已。
听到父亲的话,沈美云从床上跳了下来,朝着父母磕头,“爸妈,让我去吧,我找到绵绵,会尽快回来的。”
父母和孩子,本就是一场不断的辜负。
她为了孩子去辜负父母,父母为了孩子,去辜负他们的父母。
这一场爱,注定是向下的。
看到闺女这样,陈秋荷还哪里拒绝得了?
她闭了闭眼,去五斗柜下面,拉开中间抽屉,取出一张褐色信封,递给她。
“这是绵绵送走的地方。”
“怀山,你去给美云开个出行证明。”
没有出行证明,美云哪里都去不了。
看到这。
沈美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下来,这就是当父母的啊,无条件的顺从她,支持着她。
她接过信封,咬紧牙关,“爸妈,你们等我,等我接绵绵回来,就有解决办法了。”
这是实话。
绵绵哪里有泡泡空间,还有她囤积的千万物资。
有这些在,哪怕是遭了大难。
他们一家人不管是在哪里,都会生活的很好。
还有一个,她现在也没法说,或许找到绵绵,就能解决他们一家最大的危机了啊!
“叔叔,这是哪里?”
五岁的绵绵,冷不丁的出现在一个陌生地方,周围轰隆隆的声音,让她很是茫然。
她捏紧了,临行前,妈妈给她戴上的粉色小挎包,下意识的四处寻找。
这里有一车子的人。
但是,没有她的妈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