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

夜色中,一伙近百人的流寇窜逃到平安县城外十五里的野道上。

流寇手持钢刀,奔逃至此早就见红挂彩。可进退攻防依然有度,轮番在山野之间轮流击退官兵的围杀。

他们眼见突围无望,索性掉头扑向山林。

夜色下的山林黑影幢幢,一旦放他们进山去,借着树木的遮掩,追捕便不好再施展开。

一名身穿甲衣的将士突然横刀冲去,悍然截断贼人去路。

又有数名兵将紧接跟上,随后四十几名将士尽皆奔至,斩杀贼人将近过半。

幸亏贼首断尾求生,一头进了林子,并未掉头反扑,否则必会是一场恶战。

将士们清点过战场,斩敌共三十六人。己方将士两人受伤,无人战死。

领头的老将程统光愤然训斥麾下校尉:“你贸然阻截,若他们前后夹击,我们会有什么下场?”

这人身形高大,比程将军还要高出小半头,一身甲衣在月色下泛着铅色冷光。

“他们已入穷境,既已入林,断不可能反扑相救。”

“你——”程统光指着他,“你身为校尉,不可如此激进!”

忠显校尉宋安承拱手道,“是,属下知错。”

程统光下令道,“你先带伤员去县里疗伤,彭春与你同去,其余人与我进山追击!”

“诺!”将士们齐声道。

众将士迅速列队进山,地上的尸首已被尽数削去鼻子,收进了将士们的囊袋之中,以便日后清算战功。

这是边境抗敌队伍的行事风格,宋安承和彭春腰间的挎包里,也塞得鼓鼓囊囊,被他们甩在身后背着。

彭春检查过两名伤员的伤情,简单包扎后,两人背起伤员,急行军般往平安县县城而去。

夜色中,宋安承和彭春二人身穿甲衣,背负着伤员,半个时辰便已疾行十数里路,脚步丝毫不乱。

彭春是宋校尉的亲随,跟在后头问:“承哥,咱把他们送去医馆之后,又该作何打算?”

宋安承心中早有计较,“此山绵延周围数个村镇,只靠县衙人手策应恐有漏网之鱼,需得调用卫所人手才行。”

眼看再往前就要到平安县县城了,他交待道:“伤员先送去医馆,你连夜去见县令,我去知会卫所调兵。”

彭春迟疑道:“可卫所那边……”

“我等虽不在卫所军辖下,可若叫匪徒走脱,此地卫所也担待不起。”

彭春欣然应声:“都听校尉的!”

黑夜中,平安县城楼就在前方,宋安承行至城门前,悍然喝道:“我乃轻骑将军麾下副将,开城门——!”

……

宋安珩身上揣着刚得的银钱,喜滋滋急匆匆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今日将拌饭酱带给了王先生和父亲,他们两人吃过都觉得美味,王先生喜欢得不得了,坚持要以张记卤肉店的酱料价格结账。

他又问了王先生的口味,两人谈了好一会,他才辞别先生离开学堂。他耽搁了些许时辰,这才天黑透了仍没到家。

他脚下打滑,站定后又快步疾行起来,心中虽然有些懊恼,可一想到今日到手的银钱和河鲜,心中就无比的雀跃。

今日捞上的河鲜格外多,沉得压手。可惜天色太晚看不清晰,也不知里头是否会有大鱼呢。

他怕家中等着河鲜下锅,就打算抄近路往回赶。

这近路途径一片坟地,只要穿过去,再走一阵就能到家了。

他壮着胆子往坟地大步走去,只是眼睛不由自主地四下里张望。

坟边挨着一片山林,树林绵延到矮山的脚下,村里谁家要盖房子做家具,都会来这砍树伐木。

林边剩下一片秃矮的树根留在地上,同坟包连成一片,黑森森分不出哪个是坟头,哪个是树根。

不知怎的,宋安珩忽然想起上个月村里过世的李大爷,他出殡那日,天气阴沉沉的,想来应该也被埋在此处了吧。

宋安珩脚步越来越快,可又不敢迈开大步,生怕脚下蹚了谁的坟头。

眼看就要穿过坟地,忽然有些许动静从耳边传来,他心中一慌,不知踩到什么摔倒在地上。

“啊!”宋安珩发出惊叫,趴在地上动也不敢动,瞪大眼睛往旁边的林子里看去。

此时月色朦胧,林子里影影绰绰看不清晰。再往深处看去,就是黑洞洞的一片,仿若深渊苦海。

他再侧耳细听,那声响却又没了。

宋安珩以为自己是听差了,可他刚要起身,就听见山林中回响起一声似人非人的怪叫!

那叫声回荡在山林之中,直钻进宋安珩的耳朵里!

林中惊起一片飞鸟,叽叽喳喳四散飞入夜空。

宋安珩再不敢逗留,手脚并用爬起身,撒丫子跑起来,跌跌撞撞奔回了宋家村。

他一口气跑到家门口才停下,二姐和娘正在院里等着他,见他狼狈的样子,连忙关切地询问。

宋安珩扶着院门喘粗气,朝她们摆摆手,“我……我怕家里等河鲜下锅。”

他走进院中,桌上亮着豆大的烛光,心彻底落回了肚子里。

他想起先前的那声怪叫,觉着八成是林子里的野物作怪,竟把自己吓成了这副模样,不禁觉得好笑。

他把手里的渔网兜放到桌边,喜气洋洋说道:“今日难得收成好,也不知往后还能不能有这样的好运。”

说着,他拉开了兜子,借着饭桌上的油灯查看。

“竟然有这么多虾!还有鱼!”宋安秀也凑上前来看。

今日捞到的虾格外多,还捞上来几只小螃蟹。宋安秀扒拉两下,从里面挑出一个白白红红的玩意儿。

这玩意瞧着模样古怪,像是块肉。宋安秀以为这是小弟弄的饵食,才能钓来这么多鱼虾,便好奇地举到眼前分辨。

“这是什么——啊啊——!”

“这这这——!”

这竟是半张人的手掌!

宋安秀一把将它甩开扔到地上,跑到墙边干呕。

李氏坐得远些,压根儿没看清那是什么,却缩着身子往后躲,“你叫什么,那是什么?!”

宋安珩蹲在地上看那东西,惊愣在原地,久久不能动弹。

这半张手掌上带着两根指头,没有野兽撕咬的痕迹,截面整齐,分明是被人砍下来的!

他猛地想起林子里那叫声来,心想这手掌的主人……怕是已经没命了!

“儿……儿啊,这到底是什么?”

宋安珩强忍着惧意,顺手抄过抹布将它盖上,想编个谎骗过母亲,“这,这……”

李氏是个没主见的人,为人更是软弱,若让她看见恐怕得吓昏过去不可。

他“这”了半天,也没能编出好理由。

另一头的宋安秀还吐着酸水,苍白着脸说道:“去报官吧。”

这样一只人手怎么丢得出去,若是被乡邻看见,他们反倒解释不清了。唯有前去报官,也必须要报官。

李氏忽然站起身来,快步躲回了堂屋。临进屋前,她说道:“我儿也大了,可以自己做主了。”

说完她就逃似的钻进了房里。

宋安珩的声儿都有些发颤,“好,我明日就去。”

宋安秀也扶着墙起身,走到小弟的身边握拄他的手:“别怕,你若是没有底气,明日可以先去寻大嫂。万不得已还有大嫂的娘家姐夫在衙门做事,提他的名字准不会错的。”

十三岁的半大少年点点头,紧紧握住二姐的手,他沉声说道:“放心吧。”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终于轮到我出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