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02

他们的初遇很简单。

桓灵初误触的传送阵是几百年前一位飞升大能误留下的空间结界,而现在拥有这道空间结界的人已变为远在凡州不理尘世的万仞山庄大小姐沈朝宁。

沈朝宁这人,平生没有什么大志向,在得知自己此生修道无望后,她并没有如其他人所想消沉下去,反而安安心心当起了咸鱼。她阿父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宠得没了边,自来有求必应,吃穿用度一应是最好的。当时适逢桃林秘境问世,传说这是百年前一位飞升大能留下的上古法器,一草一木皆出其手笔,灵气馥郁流转,若在此处修行,事半功倍,是多少修道者求之不得的神器。这么件难得的宝物,她阿父一掷万金买来,送给她作十八岁的生辰礼。

可沈朝宁是个人人皆知的废灵根,这样的神器落在她手上,不啻于暴殄天物。故而不少人大为惋惜,有些愤世嫉俗的,甚至破口大骂,称其为焚琴煮鹤,一帮子铜臭味的商人故作风雅。

这些风言风语连山庄里也有所耳闻,充满铜臭味的沈天乔却不以为意。桃花林交到她手上那一天,他难得语重心长对沈朝宁说道:“阿宁啊,阿父不求你能有什么建树,阿父有的是钱,你尽管霍霍,外人的闲言碎语不必理会。”

沈家与传统的修道世家不同,没有那么深的根基,亦没有仁义道德的规矩,与那些素有涵养的清贵世家相比,更像是个财大气粗的土财主,从不追求什么清雅温润,相反行事张扬,审美庸俗,一惯的我行我素。

沈朝宁显然与自家祖上一脉相承,她半点受之有愧的心思都没有,更不在意那些风言风语,得到了桃花林,便是欢欢喜喜地以心头血与桃花林结下契约。她日日亲手照料着结界中的灵花灵草,眼看着它们一天天长大,四季轮回变换不休,渐渐使这里这里成为与俗世凡尘遥遥相隔的异界仙境。

而正是通过结界,桓灵初从上州直接落入千里之外凡州的桃花林。

那时的沈朝宁还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她只记得那一日桃花灼灼分明,铺作一地,她想酿盏桃花酒,正弯腰拾捡落花,一抬头,就看到躺在落英丛中的年轻男子。

有风飒飒,雪白的花瓣纷纷扬扬落下,落在他发间,额头,与周身。他闭着眼一动不动,白皙如玉的脸颊上布满了细小的伤痕,身上的白衣脏得看不出颜色,落魄而污秽,却难掩天生的好相貌。

昭昭日月,朗朗风清。

嗯……是个美人。

沈朝宁想。

如果再回到那时,她只想对自己说,贪图美色是要遭报应的。

一开始是出于好玩,她将这个意外的闯入者捡回了临近溪边的庐屋。他虽然还活着,但受了很严重的伤,很长一段时间未曾醒来。沈朝宁猜测过他的身份,也怀疑过他是遭人追杀误入此地。她不愿惹麻烦,不过桃花林自来有遮蔽灵气隐藏踪迹的作用,倒是不用太过担心。

日子一天天过去,年轻男子久未转醒。桃花林不同于凡世,此间者自有灵气庇护,用桃花酒便可为生续命。他不醒,她就当他像灵花灵草一样随意养着,时间久了,也不期望有奇迹发生。

直到一日。

他睁开了眼。

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形似春日桃花,只是漆黑的眸子却如寒潭深渊,深不见底。他问沈朝宁这里是什么地方。沈朝宁略一挑眉,略有些惊讶地瞧着他:“你不知道?”

他点头。

“凡州万仞山庄”她道,“你现在在我的桃林秘境中。”

凡州。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他没有回答。

沈朝宁随心所欲惯了,见他不答,也不介意,她懒洋洋瞥了眼星河流转的天际,也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便信口道:“‘玉宇昭昭不夜天’,昭之一字很适合你,那我就唤你阿昭吧。”

从那天起,她便唤他阿昭。

阿昭从未讲过自己自哪来,也从未讲过什么时候走。他不说,她就默认让他留下。他不爱讲话,也不喜言笑,平日里除了默默替她打理花草,便是长久一人独自坐在庐屋外的阶沿上。

而沈朝宁自小体弱多病,又因着废灵根,所以很少同外人打交道,在得知他不是凡州人后,便追着问他外面的世界。她问,他就答,有时会牵涉到从前,也只有那种时候,她才会在他木头一样的脸上隐约瞥见几分情绪,那情绪晦暗难辨,却像是一潭死水唯有的波澜,但很快也就无影无踪了。

也许是出于自身的恶趣味,又或许是觉得他这副模样总比那张毫无波动的木头脸强,沈朝宁很爱以此有意无意地逗他玩,反正惹急了他也不会同她发脾气,至多就是不理她。

仅有一次她闹得实在太过,他两日不曾开口讲话。沈朝宁也头一次觉得自己做得过分,想了想,决定赔罪。

当然直接赔礼道歉这种事对她沈大小姐来说肯定是做不到的。

她想到一个绝佳的法子,不由得他同意,就将他从庐屋里拖了出来,说道:“你闭上眼睛,我送你一样东西。”

他微微一怔,但也没问为什么,只是很听话地闭了眼。

沈朝宁默念着心诀,将才分明还晴空万里一碧如洗的天空,转眼便是阴云密布。

不知过了多时,有冰凉但并不刺骨的东西絮絮飘下,落满他周身。

“好了。”沈朝宁道,“你看。”

他睁开眼。

眼前已然换了一副场景。

乱云低薄,疾风回雪,整座桃林一片的白雪皑皑,灵花灵草尽数被大雪遮掩,身后的庐屋顶上也盖了厚厚的一层。所有喧嚣都被吞没,寂静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周遭静得只剩下风声。

阿昭怔怔望着漫天的飘雪,没有说话。

“我最爱下雪,因为天寒地冻,不好做生意,阿父就能归家了。”沈朝宁一扬眉,眉宇间皆是自得的笑意:“这是我的契约之地,所以可以随我的心意而变。如何,下雪的样子很美吧?”

还不等对方回答,她又接着得寸进尺道:“我把它送给你,你日后就算生我的气也不许再不讲话。”

他不语,只仰头看着天空,半晌,才轻轻嗯了一声。

不得不说阿昭是一个很讲信用的人,他答应了她,便是说到做到。沈朝宁惯不是个会约束自己的,她还是常常会问那些令他不适的问题,问不到就追着耍赖,无所不用其极想要探知他过去的往事。

但他就算再气,也不会再不理她。

后来回想起来,那真是一段极为难得的美好时光。沈天乔虽然极为疼爱这个独女,但也并非什么都能给的,比如可以步入大道的天赋,又比如同龄的玩伴。身为万仞山庄的大小姐,她千恩万宠众星捧月着长大,身边自来不缺人,可除了悉心照顾她的侍女跟别有用心追捧她的门客,却也不剩什么了。她周遭的同龄人大多早早拜入门派修习道法,世家的孩子早熟,她一介废灵根,虽不至于明目张胆遭到排挤,但难免与其他人有所隔阂,很早之前就自行疏远了他们。

阿昭可以说是她第一个也是唯一有过的同伴。

一年过得很快。

阿昭身上发生了许多改变。

他不再是最初那副麻木不仁的活死人模样,开始会笑,话也渐渐多了起来,有时会悄悄裁了柳枝,编成蟋蟀模样来送给她。

可惜桃花林再美,终究也只是一个虚幻的结界。

沈朝宁与阿昭到底不同,外面的世界才是她的家。一年的时间同样让她的生活发生了许多变故,她阿父旧疾复发,陡然间苍老虚弱了不少,偌大的家业需要人手去打点。沈朝宁逐渐忙于外界的琐事,越来越少进入结界。她不在的时候,阿昭就坐在阶沿上静静等着。她为了不让他总是等自己,每次都会约定好下次再来的时间。

但也并非一直都能顾及得上,失约的情况渐渐多了起来。有一次她阿父病得严重,沈朝宁忙着照顾他,忘记了约定的事情,等再想起时已经过了七天七夜。她慌忙进入结界,却发现庐屋已是空无一人。

沈朝宁以为他离开了,就像他的出现一样突然。

她在阶沿上坐下,手里拿着留在檀木案几上的草蟋蟀,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一位重要的故人。正在这时天空却风起云涌,忽然间便纷纷扬扬落下了雪。她惊讶地抬头望去,却见阿昭从林子里走出,白衣胜雪,长身如玉,已然与从前那副落魄的模样截然不同。

“你……”沈朝宁诧异地站起身来。

阿昭用灵力将飘雪凝成一朵冰雪化作的樱花,抬手放在她掌心,语气很是谦逊:“还不熟练。”

或许是因为桃林有灵,他天长日久藏于其中,被废的根骨和修为一日日得以恢复,虽不可与从前相比,但已是意外之喜。

沈朝宁攥着那朵樱花,抬头看了眼洋洋洒洒飘落的大雪,心想他倒是学得不差。

恍然间沈朝宁有了种预感,或许他们的缘分早该到此为止。

金鳞岂是池中物。

沈朝宁垂下眸子,粉雕玉琢的脸藏在纷扬的落雪中,漫不经心开口道:“你要离开吗?”

他静静看着她:“你想要让我离开吗?”

第一反应当然是不想,可是沈朝宁却抑制住了这份冲动。

相遇的时候是缘分,那告别也要体体面面。这一惯是她的宗旨。

更何况她生性骄傲,是绝不可能给自己去挽留旁人的机会。

沈朝宁举目望去,落了雪的桃花林,愈发寂静清幽。

“你不想再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吗?”她道,“再过一月,便是花朝节。”

她曾说过,之所以叫朝宁,是因为她是花朝节那天出生的。

沈朝宁接着道:“过了二十岁生辰,我大约会嫁人。”

沈朝宁与他认识这么久,难得想做一回好人:“我天生废灵根,与大道无缘,这桃花林留着于我无用,你若是要走,我便将它赠与你。”

她自顾自一言一语,阿昭却从头到尾没有回答,只是安静地与她比肩而立,眼看着大雪一点一点将山林覆盖,一时万径人踪灭。

这个地方终归太过于冷清。

雪停后他才道:“好。”

阿昭离开了万仞山庄,却没有带走桃林秘境。自他走后,沈朝宁再也没有进去过结界。无数人向往的桃林秘境就这样在她手中被搁置荒废。她一生修道无望,注定没有大作为,而沈天乔的身体却日益衰败,一天不如一天。沈朝宁很清楚她从前之所以能够过得无忧无虑,不过是阿父替她挡在了人前,如今他挡不住了,只能由她去面对。

可是没有人会承认一个无仙缘废灵根的家主。

最好的办法,便是与望族联姻。

夫婿的人选是她阿父亲自挑的,沧州季家长子季方。季家与万仞山庄是世交,为人品性知根知底,不会出大乱子。书信商议过后择定,花朝一日,季家登门提亲。

沈朝宁与季方素不相识,但从身边婢子口中听闻了他的种种事迹。少年才俊,纵然不是万人之巅的一骑绝尘,也是百里挑一的资质,年纪轻轻已是筑基后期,假以时日,必突破为金丹修士。且他为人刚正不阿,不近女色,一心扑倒剑道上,乃是剑宗内门弟子。

花朝一日,季方登门拜访。阿父留他在山庄小住一段时日,一来可以同朝宁培养培养感情,二来也好借机考察他品行是否与传闻一致,又是否可担重任。

沈朝宁收敛起从前骄纵古怪的性子,至少表面上成为了端庄娴静的大家闺秀。她逐渐与季方相熟。平心而论季方的相貌已是算得上英俊,剑眉星目,多少女儿家渴求的好儿郎,怪就怪她先认识了阿昭,见识过那样绝无仅有的容貌,致使后来者,多多少少都有了亏欠。

但他为人品性倒是同传闻中一模一样。因修的是剑道,季方性格偏冷冽,沉默寡言不辞言笑,行事作风却十分沉稳可靠,当为良婿。

如果没有意外,沈朝宁大抵会顺顺利利嫁入季家。

也许情投意合,也许相敬如宾,总之都可以安安稳稳度过早被预见的一生。

如果没有意外。

可还不等季方娶她回沧州,变故已是先行而至。沈朝宁永远记得那一天,山庄的大火弥漫,一直从身边烧到尽头的另一端,直将整个世界都渲染成鲜血的红,杀戮不止,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

阿父将她推给季方,要季方带她走。然而追兵还是层出不穷。一开始沈朝宁以为是有人来万仞山庄寻仇,后来才发现他们的目标在她。她想让季方放下自己独自逃走,季方却不肯,他恪守着剑修的教义,一直战到了最后。

沈朝宁抱着倒下的季方,周身染满了鲜血,已经分不出来是谁的。她已经哭不出来,木然地抬头看向眼前的追兵,神色寂寂,只想知道一个原因。

谜底终于揭晓。

追来的是个瞎了一只眼睛的黑袍人,他手持一柄黑气环绕的魔剑指向她,问,桓灵初何在。

“……桓灵初?”

也是这个时候沈朝宁才知道她遇见的阿昭,叫做桓灵初。

原来是因为他。

沈朝宁望着威胁她的黑袍人,只觉得眼前的一幕荒唐到可笑。

就为了这样一个早已离开的人,万仞七十二庄皆被屠尽。

都是她的错。

“不要装傻,你身上有他的魔气,天上地下,只有你一人知道他藏匿于何处!”

沈朝宁平静地看着对方:“我知道他在哪儿。”

黑袍人一愣,完全没想到会这么顺利。不过他也来不及多想,紧迫追问:“快说!”

沈朝宁却笑起来,白皙的面容映着满身的血污,竟有种惊人的美丽,就像是传闻中常开在地狱河畔的曼沙珠罗,诡谲而靡丽。

“你过来,我就告诉你。”

黑袍人迟疑了一下,但见她柔柔弱弱,不像有什么还手的余地,更何况万仞山庄已尽数被他们围剿,倒也不用担心她耍花招拖延时间。

黑袍人俯下身,可还不等他开口,沈朝宁就先将藏匿于手中的金簪刺了过去。

火凤离火簪。

纯阳离火赤金锻造,斩妖除魔的上古神器,若落到同有火系灵力的大能手中,十万天魔也不足为惧。

可惜她到底是个没有修为的凡人。

刀枪不入黑袍人万没想到此时竟会被小小一柄金钗戳中,一种火烧般的灼烧感自伤口处蔓延,四肢百骸有被撕咬的痛感,气力尽失。

他直觉不好,一时之间怒火攻心:“你这个贱人!”

沈朝宁自知自己能做的也就这些了,她并不恋战,未等他动手,就带着满是嘲弄的笑容纵身一跃,坠落山崖。

黑云压城,乌云密布。

很快一场大雨汹涌而至,整个天地都弥漫在雨雾中,山野周遭鲜血的气息被冲洗干净。

所有痕迹都荡然无存。

那一年凡州发生一件大事,万仞山庄一夕之间惨遭灭门,无人知道是什么人来寻仇,又是为什么来寻仇,一度成为悬案。

百年之后的同一天,魔族亦无故遭到血洗,左魔使右魔使皆殉葬于烈火,无忧城血流成河,俨如当年的万仞山庄。

同年,无忧城新任魔君继位,改号,玄昭。

作者有话要说:竟然还有老读者来看文,实在是让我受宠若惊,感谢感谢

这本文存稿比较多,应该可以保持稳定更新

但是文风和写法跟以前不同,有点写腻感情线为主的文了,所以这一本的重点放在了女主的成长经历上,女主事业心极强,男主出场也会较晚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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