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臣愿为监军!”
派使者监军,乃是东汉常有之制。其不仅存在于中央及地方的常备军,还广泛出现在各种临时派遣的军队之中。
监军监军,说得文雅点,那便是朝廷监督诸将的使者;说得直白点,那就是皇帝安插在军中的耳目。
刘晞这话翻译过来便是:我可以为你传递消息、监视诸将,为你联通内外。
皇帝听完果然心动。毕竟这位虽然不具备皇帝该有的修养与品德,却实打实地拥有着皇帝多疑的通病。
而兵权,这自古以来便是君臣间十分敏感的话题——将这么多兵马交到臣子手中,万一他因此生了不臣之心呢?
因此即便刘晞不提,刘宏也是要派监军到各军之中监察的。只不过,人选应该会从身边的宦官中选。
但到底有着这么多年的父女之情,刘宏没立马答应,他犹豫了一瞬,迟疑道:“这……战场凶险,可不是能轻易玩闹的地方。”
“朕知吾儿非寻常弱女子,然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轻易涉险可不是君子之道啊,白泽?”
为这突然浓厚起来的父女情意,刘晞面色古怪了一瞬。但很快她的面色便恢复了从容,伏地叩首曰:“战阵者,国家大计也,儿臣岂敢以儿戏视之。”
“父皇万金之躯,又为国家柱石,自是不可轻移。但儿臣不过一渺不足道的公主,待在京中也不过是虚度年华。”
“若是到军中去,说不定还能凭这天家血脉,安抚各地、犒劳诸将,略表父皇威严。”
“这……”皇帝的目光开始四处游移,将整个大殿都打量了一遍,就是不看眼前的刘晞。
“再者,先贤有云:便是人主之子,亦不可受无功之奉,享无劳之尊。儿臣受天下供养已久,今国有倾颓之难、民有倒悬之危,儿臣岂可袖手视之?”
“愿为父皇、为天下尽绵薄之力!请父皇成全。”
一番公理大义、私情隐衷压下来,皇帝哪还有半点招架之力?
终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战胜了莫须有的情意,刘宏扶着刘晞的手,笑着允了此事,又称赞道:“吾儿深明大义,果真是社稷之福。”
“名正方能言顺,着你持节出征,上监诸将,下领众军。”
离开德阳殿后,刘晞便快马加鞭地回了公主府。
既然已得皇帝应允,有了以军功立身的机大好时机,刘晞自然要好好准备一番。
健妇营与部曲是早就成立了的,但以她观之,不仅军容军貌有些欠缺,战阵的演练也还是有些生疏,应该趁还没上战场时该好好雕琢一番。
此外,之前她招募私兵时,碍于群臣议论与汉家制度,不能收太多人。如今却是没这个顾虑了。
——朝廷目前的兵力储备严重不足,根本不足以抵抗黄巾众人。那她作为监军使,协助主将招募新兵抗敌,又有何可置喙的?
她正筹划着以后种种,府中门房却忽然来报,“虎贲中郎将王越来访。”
王越于她有传授武艺之情,算起来勉强也有师徒之谊。但两人一为御前镇守之将,一为皇家公主,身份皆有些特殊,除却授课外,也不好走得太近。
像这样主动拜访,是相识以来破天荒的头一遭。
刘晞将心中的种种思绪按下,整理好衣冠后,亲自出门去迎来客。
“见过王师。”
王越连忙还礼,“公主折煞臣了。”
“王师授我武艺,我本就该以师事之,有何不可?快请入内,我已令人备好了薄席淡酒。”
王越出言推辞,“公主府邸,臣不好叨扰。此番前来,是听闻公主将随军出征,便想将此剑赠予您。”
他话音刚落,身后跟着的弟子史阿便躬身上前,将背着的剑匣取下,露出一柄寒光湛湛的剑。
刘晞打眼一看,便知这是把不可多得的宝剑,婉言拒绝道:“君子怎可夺人所爱?”
王越便道:“公主误会了。臣早已另有佩剑,此剑乃师门所赠。臣观此剑与公主颇为相配,这才冒昧来访,想为它求个合适的主人。”
“若是公主不愿收下,那此剑便只能继续蒙尘,耽搁在这一方小小的剑匣之中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刘晞也不好再继续推辞。况且,她初初见时,便觉得此剑颇合她眼缘。
“王师厚爱,那我便不再推脱了。我正好缺一把趁手的宝剑!”
她按照王越的话,上手试了试这剑,“不知这剑可有名字?”
“并无。公主既为其主,便亲自为它赐名吧。”
刘晞用指尖轻轻抚着剑刃,倏而一笑,道:“便名为含章,可好?”
《易传》云: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意为有美德而不显耀,怀才华而不显露,含蓄处世,藏善心中,等待时机来施展自己。[1]
她已经等来了扶摇直上的时机,实不必再刻意内敛以保全自己,也就更不用取这么个名字来警醒自己。
但她一见到这剑,便觉得它该叫这个名字。于是在王越询问时,“含章”这个名字便脱口而出了。
王越不通《易》,以为刘晞的含章之名取自“包含美质”之意,便含笑点了点头,赞道:“既合其剑,也合其主,甚好。”
“臣之心愿已了,这便告退了。臣祝公主此行能劈风斩浪、一展所长。所遇皆所求,所得皆所愿。”
刘晞挽留不得,便亲自将人送出了府外。
是夜,她再次做了个离奇怪异的梦。
……
夕阳依依,将整片天空都映照成了像血一样妖冶的残红色。远远望去,仿佛一片如火般盛开的彼岸花。
远方的重重山峦,似乎被墨染过,一派黑沉沉看不到尽头的模样,无端便让人平添了几分忧惧。
满目衰芜的荒原上,万年长公主刘晞和少年皇帝刘协,正浑身狼狈地跟着寥寥几个侍卫奔逃。
这两位皇室贵胄,本该是天底下地位最尊崇的人,可此时却衣衫破旧、面容脏污,惶惶然如丧家之犬。
刘协自被曹操挟持到许都之后,便一直养尊处优,哪经得住这么长时间的奔亡,一个不小心便摔在了遍地荒草的平原。
少年人吃痛之下,眼圈一红、鼻子一酸,竟有些忍不住眼中的泪意。
护卫在旁的王越手疾眼快地扶起皇帝,正要出言勉励几句,却听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
是曹贼派骑兵追来了!
若是被曹操追上,那万年长公主的苦心筹谋,肱骨老臣的几番思量,还有重振汉室河山的最后希望,便俱要付之东流了!
怎能如此?
怎会如此?
一股巨大的悲怆排山倒海般地涌向王越,他看着身侧的两位汉室贵胄,不觉心痛神痴,几欲落下泪来。
他解下那把由师门代代相传的佩剑,然后将最后的目光放在了万年长公主身上。
与少不经事的皇帝相比,这位公主素来是坚毅果敢的,有时候,他甚至会想:若公主不女子,若继承帝位的是公主,这天下有没有可能换一番模样……
“请陛下与长公主尽快离去,臣定竭尽全力,将曹贼拦于马下!”
万年长公主一听这话,便知王越存了破釜沉舟的死志。她哽咽一瞬,拱手下拜:“刘晞此生,必不敢忘君恩德。”
王越扶起公主,珍而重之地将手中的佩剑交到她手中,含笑道:“愿长公主能以此剑劈风斩浪,复我汉室河山。如此,则臣虽死无憾。 ”
君臣做了最后的诀别,然后便分道扬镳,各自离去。一队继续往前,想要跨过荒原,翻过重重高山;一队毅然折返,企图以血肉之躯阻拦曹军的铁蹄。
此为生离,亦是死别。
……人意可知,天意却难测,尘世间的凡人是多么渺茫啊,即便豁出这条性命,又如何能抵得过既定的天下大势。
没过几日,少年皇帝与万年长公主就被曹军“请”回了许都。从此,一个人继续做着傀儡皇帝,一个人被幽禁在冷宫。
万年长公主抱着那把被她命名为含章的佩剑,整日整日地枯坐在岑寂的冷宫。直到那个叫阿苇的宫女,颤颤巍巍地端了一壶酒进来。
她顿时了然,甚至还有闲心与这宫人说笑,“怎么?曹丞相最终还是嫌本宫碍眼,容不下我这位长公主了?”
“也对也对,若我与曹操地位换个个儿,我也容不下他……”
她笑得如此开怀,可阿苇却是凄入肝脾,情不自禁地恸哭起来,“请您……请您快点逃出去吧。”
逃,往哪逃?莫说这宫廷已经尽在曹操掌中,就是她果真逃出宫了,大概也躲不过重蹈覆辙的命运。
万年长公主颇为奇怪地看她一眼,“曹操派你来鸩杀我,我若是逃了,他会放过你吗?”
小宫女闻言哭得更为伤心,“公主曾救仆性命,仆怎可听从奸相之言,做出此等背信弃义的之事?”
救过她性命吗?
万年上下打量了她一眼,还是没回忆起来——无论是因她而死的人,还是因她而活的人,都太多太多了。
她放弃了回忆,转而说道:“我被囚禁以来,便是你在事无巨细地照顾我。便是我果真救过你,如今也已然是恩义两清了。”
说完,万年竟主动执起了被阿苇摔在地上的酒壶,一股脑儿地往自己嘴里倒。
阿苇吓得肝胆俱裂,连忙伸手去抢,可夺过来时酒壶还是空了大半。
万年一点儿也不因阿苇的冒犯而恼怒,相反,她笑得越发开心,笑容中隐隐还有解脱之意。
因为被幽禁在殿内的缘故,她的肌肤白皙到了极点。如雪一般的容貌,配上如花一样的笑靥,顿时就让阿苇想起了即将凋零的秋海棠。
阿苇哭得越发伤心,抽抽噎噎得连话也说不清。
和一派轻松的万年长公主相比,肝肠寸断的阿苇显然更像即将濒死之人。
许是因为死期将近的缘故,万年久违地捡起了无用的善心,安慰起满脸泪痕的阿苇。
“本宫奔波十数年,在士林中也算攒下了不小的威望,曹操必不敢公然杀我。等我死后,这冷宫多半是要意外走火的……”
这鸩酒的毒性本就不弱,更何况万年还喝了大半壶。很快毒性便开始发作,一丝丝鲜血自万年唇角流下,愈发衬得她面色惨白。
“往好了想,被毒死总比被活活烧死要强,你也算对我有恩了……咳咳……”
阿苇再顾不上其他,匆匆忙忙地用衣袖去擦公主唇边的污血。可这血却活像温泉一样,汩汩地往外淌个不停,任她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悠悠苍天,悠悠苍天,何至于此啊……”阿苇颓然地倒下去,然后又发狠似的去拿那装着鸩酒的酒壶,“仆为长公主殉!”
赤条条地来,便赤条条地去,何苦死前还拖累一条无辜的性命?
万年长公主用尽最后的力气,打翻阿苇手中的酒壶,“你看啊……咳咳……外面的春光如此明媚,何必到那乌糟糟的地府去……”
“你若真觉得对我不住……”她艰难抬手,擦去唇边的污血,继续道:“便为我向荀令君带句话……”
“……莫忘……莫忘当日之约。”
作者有话要说:[1]摘自百度
(2)关于本文,好像还有几点需要强调一下:
女主最后会成为皇帝,但在后期,她的继承人也是女孩子;
女主的性格不是那么纯良(第二章已提到过);
整体的基调可能不是那么轻松,也会有正面描写的人物死去,介意者请及时止损;
感情线基本也在中后期,且戏份比较微薄,还是以剧情为主,介意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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