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鱼

第一次见到原绯,林湘刚和余斯分手。

余斯是她穿来异世后,半年内交往的第二个男人。

林湘不是人,她是一只媚骨天成的狐妖,九尾狐族的少主,才成年不久,原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意外魂穿来此。

初到异世,她的元神飘在天上,浑浑噩噩,无处容身,不知过了多久,她神志苏醒,被一股蛮横的力量拉扯,塞进一具尚未凉透的尸体。

那是一具与她同龄的十八岁少女的身体。

女孩已经气绝,灵魂也已离去,残留的只有少许记忆碎片,凌乱不堪。

头几天,林湘过的异常艰难。

她不知道身体的原主是谁,叫什么名字,有过怎样的人生。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穿来了什么地方,还能不能回家。

记忆碎片包含的情绪过于负面、过于尖锐,她只能将之封印。

这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世界。

初看和她的老家很像,没多大区别。

同样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周围人东方面孔,人手一部智能机,语言相似,风俗相近。

可这又是一个魔法复苏的神奇世界。

异世只有两块相邻的陆地,东方大陆和西方大陆,中间由一片荒芜之地隔开,魔物在阳光下力量受损,只能盘踞在这片诡异的土地。

人类将它称为,暗之国。

终年阴天的国度,不见阳光,不通电,不通网,腹地生长茂密的永夜森林。

森林长满参天大树,枝叶遮挡天空,白天也如黑夜。

传说中,魔物的首领,邪恶的魔王陛下就住在森林最深处。

林湘所在的正是东陆龙之国,她被困在这里,处境窘迫。

异世有魔法,却没有修士赖以生存的灵气。

东方的上古神兽、大妖和精怪,六道轮回的修士和修仙门派,在异世都只是古书记载的故事,其真实性早已无从考证。

按照常理,如果不能尽快回老家,用不了多久,林湘会在异世耗尽体内残存的灵力,修为散尽,变回一只普通的狐狸,生老病死,再也成不了精。

所幸林湘是九尾狐。

没有任何东方精怪能在这里生存,只有她能勉强苟一苟。

别的物种总要吸收天地灵气维持和增进修为,狐族却有独一无二的祖传秘术。

——采阳补阴大法。

虽说灵气匮乏,单靠这种无法详细描述的方式苟活,到底治标不治本,但活着就有希望,生存永远是最重要的。

采阳补阴的方式分三种,第一对嘴吸阳气,第二男欢女爱取元阳,第三摄取生魂。

摄魂是族中禁术,前两种才是可以修炼的。

林湘狩猎,一看精魄气味,二看体格身材,这两项因素直接决定猎物的吸引力和食用价值。

颜值排最末,可有可无。

余斯灵魂的气味不错,散发着世俗的诱惑,可他本人实在太讨厌,以至于没走到拉灯那一步,林湘已经厌倦。

从答应交往到决定分手,耗时四天。

余斯兜里揣着托人从西方大陆代购的昂贵的项链,话没聊上两句,礼物也没送出去,女朋友突然说:“分手。”

少年呆站半天,才问:“为什么?”

林湘:“烦你。”

余斯沉默,怒气渐渐涌上心头,有点儿语无伦次。

“草,凭什么?”

“你想分就分,当我是什么?你的狗?你知道我妈是谁吗!”

“我的家世,我的颜值,我的血统,我前途无量!”

“我是未来的大魔法师,帝国的栋梁,你就是个普通女人,你什么也不是,你敢甩我?!”

“林湘,你不识抬举。”

林湘坐在不远处的飘窗。

少年越说越多,越说越大声,她左耳进,右耳出,当没听见。

他又一次提醒她必须分手的理由。

话太多,好烦。

余斯噼里啪啦发了一通脾气,把自己说的脸红脖子粗。

他扯了扯衬衫,故意展示那枚无论何时,校内校外,他都佩戴的校徽。

“南部国立异能学院。”

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念,霸气外露:“老子活了二十年,从没见过文理学院的敢甩南异的人。我可是龙之国百分之零点一的顶尖人才!你跟我分手,你脑子有病?你知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你再也找不到像我这样的男人了!”

余斯是南部国立异能学院的学生。

像南异这样的专门培养魔法师的高等学院,全国一共有五处。

每年,各学院都会派遣学生代表团参加青年魔法师大赛,比赛成绩直接决定五大院校未来一年的实力排名。

林湘在普通的文理学院上学。

南异和文理,这两所学校同在安市莲塘区,一南一北,两角对立。

然而,同区不同命,地位相差甚远。

用同学唐小楚的话来说——

“古时候讲究穷富高低,给人贴数不清的标签。现在的社会多简单啊,只看血统,就两个分类,魔法师,人。”

魔法师,人。

强大而稀有的百分之零点一,弱小且平凡的九十九点九。

南异栽培的是国家未来的掌权阶层,文理的女生一大半当了教师和文员,剩下的毕业后直接成为家庭主妇。

南异赢在起跑点,两所学校的学生事业轨迹、社会地位,都不在一个等级。

余斯愤愤不平:“……我什么家庭条件,你什么条件?我没瞧不起你,你倒要甩我,没这道理。”

林湘对着窗外阳光照自己的美甲。

十根指甲修剪整齐,底色选的是最近的爆款奶茶色。图案大同小异,各种颜色的兽耳,白色的、橙色的、棕色的。

耳朵尖镶一枚小水钻,闪闪发亮。

余斯又说:“那么多人劝我别追你,你知道你在安市高校圈什么破烂名声?文理海后,知名情感诈骗犯,公交车破鞋——骂的更难听的都有。我不嫌弃你,你就该感恩戴德,你还敢提分手?”

林湘撩起肩上长发,上上个月烫的大波浪卷发,头发有几根发尾分叉,下午不如去做个护理。

叫上唐小楚一起。

她摸到身边的手机,拿起来发了条短信。

“林湘!”

余斯终于注意到只有他在说话,他唯一的听众压根不把他当回事。

怒到极点,他有些难过。

他颓废地坐下来,声音渐低,居然带着哭音:“林湘,我对你那么好,我对你比对我亲妈都好。”

林湘说:“所以,你该知足。”

余斯愣住,好一会儿转不过弯。他不可置信:“你说什么?”

“你该满足了。”林湘发完消息,放下手机,“你想对我好,我给你对我好的机会,你有什么不满意的?”

“……”

余斯彻底放弃了。

能怎么办呢?

林湘软硬不吃,刀枪不入,又作又渣,还总是振振有词。

暴跳如雷的辱骂、威胁,她不在乎。挽留、求她,她也无动于衷。

她就是这样的人。

他花了两个月追求林湘,她花了四天对他厌倦。

这短到令人心碎的交往时间,他们相处也不像恋爱,像饲养员和宠物。

祖宗似的供着她,好吃好喝的奉上,明明是饲主却没地位,被投喂的才是主子。

林湘吝啬付出,只一味的接受。高兴了对他撒娇,几句温言软语哄得他飘飘欲仙,一旦心情不好,立刻冷脸示人。

吃最软的饭,摆最大的架子,姿态高的很。

可余斯就是喜欢她。

林湘的漂亮,是任何男人见了都会心动的惊艳。她声音好听,身上总有令人神魂颠倒的异香。

这些都是其次。

余斯真正迷恋的,是她与生俱来的媚态。

一举一动都撩人,媚而不俗,仿佛骨头都是水做的。水灵灵的目光底下,透着不怀好意的小狡黠,勾的人心痒难耐。

她越骄矜,越高傲,男人越想征服她,圈养她。

也许不止他,也许所有男人都如此——天生总有几根贱骨头。

余斯万分挫败,低声说:“林湘,你看看我。”

林湘问他:“你还在?”

余斯咬牙:“你要分手,好,我有三个条件。”

“真磨叽。”

“第一,理由。你总得告诉我为什么。”

“你啰嗦。”

“这什么狗屁理由?不算!我要听你的真心话,你少敷衍。”

林湘说的就是真话,可他不信。

于是,她说:“不想跟你在一起。”

余斯追问:“为什么?”

“怕委屈自己,怕吐。”

“艹!”余斯额头上青筋毕现,“你去死。”

林湘站起来,穿上拖鞋。

客厅靠墙放着一排鱼缸,她随手抓起一包鱼食,从第一个开始投喂:“还想问什么?”

余斯气的说不出话,两手紧握。

林湘慢条斯理的:“你说喜欢我的皮相,我让你近距离看足四天。你说要照顾我,对我好,我也给了你机会。行了,你省点力气——钟妈。”

老佣人从厨房出来。

林湘说:“送客。”

“省不了。”余斯冷哼,掏出首饰盒,往桌子上用力一拍,“我为你费尽心思,你总不差这一会儿的功夫。”

林湘背过身。

余斯沉默片刻,深吸口气说:“林湘,对我笑一笑,这几天,都没怎么见你笑过。”

林湘淡声道:“没事对你笑,那叫傻笑。”

余斯咬牙切齿:“价值十万块的蓝宝石项链,不值得你笑?”

林湘:“我喜欢红色。”

余斯气煞。

林湘走到第二个鱼缸前,看着游来游去的鱼儿。

鱼缸价格不菲,鱼却不是名贵的观赏鱼,都是鲫鱼、鲈鱼等水产市场常见的品种。

她悠悠道:“还有事?”

余斯走到她身边,抬手一指:“这条鱼以后就叫余斯。”

林湘微怔,皱眉瞧他:“你什么毛病?”

余斯双唇紧抿。

据文理学院传来的小道消息,林湘家里之所以有那么多鱼缸,那是因为她每谈一个男朋友,就会养一条鱼,以男友的名字给鱼命名纪念。

她家里养多少鱼,就谈过多少男友。

余斯不在乎她有几个前男友,他只在乎交往四天,现在都要分手了,林湘一条新的鱼都没买。

他难道不配拥有一条宠物鱼的命名权?!

余斯没好气的:“反正它以后就叫余斯。你看见它,就会想起我。”

林湘:“哦。”

最后,余斯没辙,只能走人。

他在门口磨蹭:“林湘,你千万别后悔,老子这辈子都不会吃回头草,老子可是百分之零点——”

林湘随手关门。

钟妈迎上前:“小姐,中午吃老鸭汤吗?我早上刚去菜市场买的鸭子,正新鲜。”

“不要。”林湘走到鱼缸前,指了指,“把余斯宰了,今天吃红烧鱼头。”

作者有话要说:回来啦。

出国小半年,这糟心的小国宵禁140天,陆地边境关闭140天,马上要放松限制,新变种来了,没救了。

这篇文大概是对抗自我隔离生活的放飞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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