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罢,司马烨一拽缰绳,马掉头而去。
沈秀想到方才他略微有压迫感的冷脸,浑身一哆嗦,赶忙把全部注意力放到他身上,再也没挪开。
一场比试结束,司马烨仍然拔得头筹。等他一下马,沈秀拍手,“殿下,您真厉害!”
他脸上的冷意微微缓和,“这有何厉害?我厉害的还多着呢。”
沈秀加大拍马屁的力度,竖起大拇指,“哎呀,不愧是殿下!”
司马烨脸上云销雨霁。沈秀暗地里松下一口气。骑射课结束,沈秀收拾书箱,与司马烨一同上马车。
途经集市,发现有人在杂耍,弄剑,走索,耍大雀……车子已经离开耍杂技的摊子,沈秀趴在窗边仍然向后望着。
司马烨倏然道:“停车。”
沈秀转过脸,不知司马烨停车要做什么。司马烨掀开帘子,“下来。”
她下车,“殿下,这是要做什么?”
“看杂耍。”司马烨径直走向耍杂技的摊子。沈秀眉尾一飞,正好她想看,便即刻跟上他。
人群里爆发出喝彩声:“好!好!”
沈秀望过去。
只见一大汉,顶着一个滑溜溜的大缸。大缸往上抛,大汉稳稳用头顶接住。从头上滚到背部,又从背部滚到手臂上,像是黏在皮肤上一样,稳稳当当的。
沈秀拍手,也跟着叫好。司马烨见她开心地弯起眸子,他微微扬起嘴角。
就在这时,有人撞过来,将沈秀撞得一趔趄。司马烨及时扶住她的肩膀,而后睨向撞到她的人,“没长眼睛?”
撞到沈秀的美貌女子急急忙忙道歉,“对不起,我并非有意!”
沈秀刚要说话,被司马烨打断,“眼睛留着没用可以挖了。”
女子泪盈于睫,惹人怜惜,“我真不是有意的。”
沈秀赶紧拉了拉司马烨,“殿下,她不是故意的。”
“贱民,往后若再不长眼,这双眼睛就别要了。”司马烨冷冷丢下这句话,拽住沈秀的胳臂,转身就走。
待他俩离去,有人咂嘴,“这公子也忒不怜香惜玉了些,小娘子这般貌美,他竟也下得去嘴这般挖苦。”
“可不是嘛,那小美人哭得我都心碎了。”
“只要是个男人,都不会舍得对她那样恶言恶语。”
“就是!小娘子这么貌美,做什么我都能原谅!这公子却跟瞎子似的,不懂怜香惜玉!”
回到马车里后,沈秀脑子里,全是司马烨方才高高在上地,骂女子贱民的画面。
他以前也是这样恶劣地,傲慢地,高高在上地骂她贱民。
不过,他现在好像没怎么骂她贱民了。但说不定他下一瞬就会骂她贱民。
想到此,她心里的厌恶一闪而逝。人本无三六九等,贵贱之分,然在这个世界里,等级森严,出身高贵的就是有资格骂出身低贱的,出身低贱的完全不能反抗。
马车缓缓靠近公主府。下车后,秦伯迎上来。沈秀跨进门槛时,察觉到守门的侍卫在偷瞄她。她抓住他急忙撤离的视线,与他对视上。
他低头,脖子脸红成一片。沈秀微微蹙起眉心,赶紧跟上司马烨。
进了屋,秦伯伺候完司马烨净手,道:“殿下,还是未寻到沈姑娘爹娘的踪迹。”
“继续找。”司马烨放下锦帕,对候在一侧的沈秀道:“不必担心,一定会找到你爹娘。”
沈秀做出担忧的模样,“多谢殿下。”
司马烨找不到她爹娘,这是好事。但爹娘不知踪迹,这也不是好事。沈秀垂睫,神色晦暗不明。
轻抿一口凉茶,司马烨吩咐秦伯,“去,切些西瓜来。”
“殿下要怎么吃?”
司马烨问沈秀:“你想怎么吃?”
“我?”沈秀清嗓子,“殿下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我问你。”他的重音在“你”上。
忖思片刻,沈秀道:“切块放在冰酥酪里,肯定很好吃,再加一些荔枝的话,会更好吃。”
司马烨不假思索,对秦伯道:“就这么吃。”
羊奶和牛奶做成的酥酪,带着微微的酥皮,加了冰,加了荔枝和葡萄干,又加了西瓜碎,红白相间,凝如膏,搅动几下,如汤如雪。
沈秀用勺子舀起一块西瓜,西瓜上沾着酥皮和白乳,一口咬下去,西瓜立刻破汁水。
甜沁沁的西瓜汁里,奶鲜浓浓,还微微带着荔枝和葡萄干的味道,一口吃下去,浑身都舒爽起来。
沈秀嘴角抿出笑意,继续吃。
司马烨见沈秀吃得开心,他对秦伯道:“明日也这么做了吃。”
“是,殿下。”秦伯的眼睛,不着痕迹地在司马烨和沈秀两人身上转了一圈。经过这段时日的观察,他越发确定,殿下对沈秀有意。
但……既然对她有意,为何不直接表明,为何要让人家做丫鬟?
或许是,殿下觉得喜欢一个贱民,抹不开面子,放不下面子?所以不表意?
又或者是,怕表意之后,被沈姑娘拒绝?所以让她当丫鬟是为了留住她。
再或者,是殿下认为她身份低贱,即便他对她有意,她也只配做个丫鬟?不配收入房中?
秦伯觉得自己大抵已经接近真相。但到底是不是真的真相,他也不敢完全断定。
彼时,府里一处院子里,李荀一脸郁气,“娘,我就是不服气。”
李母叹道:“你不服气又如何?你还能去殿下那里闹不成?”
“她能做好殿下的书童吗?她肯定不会有我做得好!”李荀忿忿不已。
他原是司马烨的书童。他天资聪颖,连公主殿下都夸他有才干,是以让他做司马烨的书童。
能做司马烨的书童,是顶顶光荣,顶顶好的差事,且还能蹭魏夫子的课,这差事便更好了。
魏夫子是谁,那可是当朝第一鸿儒名仕,也不是谁都能听他的课的。自己能跟着皇子公主们一起听课,是他天大的福分。
然而,昨天突然传来“噩耗”。司马烨不让他做书童了。换了另一个人做书童。犹如晴天霹雳,他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
秦伯告诉他,他什么也没做错,只是殿下想换一个书童而已。
他难过伤心半天,去打听了换掉他的书童。却原来,换走他的书童,是一直被关在府里的沈秀。
他知道沈秀。沈秀,偷了殿下玉扳指的小偷。殿下明明要处死她,却不知为何又留了她一命,不仅留她一命,还好吃好喝好住养着她。
说是让她当丫鬟,却只让她做端茶倒水这种轻松活,在旁边候命,她也能坐着候命,不像丫鬟,倒似主子。
殿下对她很好。
府里上上下下,都在猜测殿下到底对沈秀是个什么意思。
殿下看上了她?
可据说她姿色平平,殿下怎会看上她?
若真是看上了她,又怎会只让她做个丫鬟?何不直接收进房中?难道是嫌她身份低贱,即便是看上了,也只能做个丫鬟?
没看上她,但对她好,只是另有目的?
李荀想不通,便不再想。他现在只恨不得撕了沈秀。这个小偷!抢走了他的差事!他不能再拥有这样光荣的差事,也不能再去听魏夫子讲学!
他恨得咬牙切齿。晚霞泼天时,他收起一身戾气,疾步去了沈秀住的客房。
他要去看看那抢走他差事的小偷!也不是要做什么,当然他什么也做不了,也不敢动她。就是去看看,去看看抢走他差事的人到底长什么样。
守在门外的英姐与红姐问他:“有事?”
他笑道:“沈姑娘没做过殿下的书童,有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必定不大清楚,我来与她说说这些。”
英姐闻言,敲敲门,唤了声沈秀,“有人找你。”
等待门打开的时候,李荀面上仍然带笑,心里却恨得要命,恨到恨不得手撕了她!
作者有话要说:李荀:“这个小偷,我恨不得手撕了她!!!”
ps:司马烨真的很恶劣,但也没觉得秀秀只配当个丫鬟,之前不是说让秀秀念书,学习琴棋书画嘛,就是为了让她学习成为一个高门贵妇,说明他潜意识里,是要娶她,让他当高门贵妇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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