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将锅中的五花肉全部捞出塞入坛子中,再舀起炸过肉的热油从坛口淋下,流淌的热油慢慢填充了肉之间的缝隙。简嘉的眼光很好,她找的坛子大小合适,五花肉正好怼到了坛口下方,确认所有的五花肉都被热油浸没之后,她小心盖上了坛子盖,并往坛口处添了小半勺清水。

封装好的坛坛肉随时都能吃,但是听说密封一个月之后食用味道才能到达最佳。这一个月中,荤油会满满浸透猪肉内部,让肉达到酥而不烂的口感。

满满一坛子肉被秦易放在了灶台旁边的木架子下,放眼看去,坛子旁边还有三个同款罐子。黑色的陶罐大小相仿外形一致,就是内里存放的东西不一样。为了区分每个坛子,每当封好一个坛子,简嘉都会及时做好标签。

“朗儿,字写好了吗?”简嘉跨出厨房门对着东厢房的方向唤了一声。

秦朗的声音很快传来:“写好了!”说着秦朗手握一块巴掌大的黄麻纸跑了过来,黄麻纸对角线上端正地写着三个字:坛坛肉。下方还有一行稍小的字,写着今天的日期。

在黄麻纸后方涂了一层浆糊后,简嘉细细将纸贴在了装了坛坛肉的坛子上。黄色的纸黑色的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标识了坛子内装着的食物和制作日期。坛坛肉旁边的四个坛子上也贴着同款标签,分别写着“酸菜”、“苋菜杆”和“梅干菜”。每一张标签张贴的高度一致,上面的字体端正清秀,看上一眼让人身心舒畅。

秦朗蹲在坛子旁边,伸手摸了摸温热的坛沿:“要一个月之后才能吃吗?”需要等好久哦,他现在就想试试坛坛肉的味道,今天下午姐姐炸肉时,光是闻到那股香味,他就开始馋了。

简嘉笑着摸了摸秦朗的软发:“也不需要这么死板,过两天等地里的蔬菜长出来,姐姐就蒸肉给你吃。”

秦朗咧嘴嘴笑了,大大的眼睛亮晶晶,“谢谢姐姐。”

天色向晚,秦易却不在院中,简嘉环视一圈后想起了先前他说的话。思考一阵后,她低头问秦朗:“你知道你家的老果园在哪里吗?”

秦朗抬手指向了厨房西面:“在那边,那边就是老果园。”

秦家两兄弟的双亲很勤劳,为了让生活过得好一些,老两口还在世时除了进山打猎,还开辟了一块地种上了果树。果林就在秦家西边,过了院子西边的水渠就是。

当地的气候适合桃子和梨子树生长,因而果林最多的就是桃树和梨树,期间还夹杂着几颗柿子树和枣子树。只可惜双亲故去后,无人照料果树,果园已经荒废,只有生命力极强的果树才在野草的肆虐下活了下来。

秦易已经好多年没踏入果园了,面对半人高的荒草,他循着记忆找到了荒废了好几年的石屋。这里曾经是爹娘用来豢养家畜家禽的地方,如今已经不见鸡鸭的影子,只能看到层层叠叠的葎草在石屋周围招摇。

简嘉找来时,就见秦易正将层层叠叠的葎草堆叠起来,葎草中出现了三间一人多高的石屋。石屋中有石槽和栏杆,只是石槽破碎栏杆腐朽,看起来得好好修缮一番才能继续使用。

简嘉环视着四周:“好大的地方,竟不知其中别有洞天。”之前在院中看向果林时,简嘉还以为那是一片荒地,没想到荒草覆盖的地方竟然是一片宝地。方才过来时,她发现了好几株挂了果的桃树和梨树,只可惜杂草太多,她没办法再向深处前行了。

秦易眉头皱起:“你怎过来了?这里脏乱,还有蛇虫出没,你先回去,等我收拾好了再过来。”

简嘉向小石屋中看了看:“你准备在这里养小香猪?”也挺好的,宠物猪长不大,三间石屋能养上好几只了。就是大猪生了小猪之后会有人买吗?这年头就已经有人用猪当宠物了吗?

秦易缓步走到简嘉身边,他指了指左侧的石屋:“养上两只,到年底的时候它们就能长大了。小香猪口感好,骟过的香猪比普通家猪味道更好。”

简嘉:???

等等,他们说的小香猪,是同一个小香猪吗?

经过秦易的解释,简嘉才明白她闹了个笑话。原来当地有一种小型猪名叫香猪,小香猪体型圆润可爱,长大之后圆到没有脖子,这种猪最大只能长到一百出头,秦易准备养上两头,等到了年底宰杀了做年猪。

简嘉倒是不反对养猪,她就是有些不解:“你怎么突然想养猪了?”她还以为秦易想从猎户转行成养殖户了,原来他只是想养两头自己吃。

秦易沉沉地看了简嘉一眼,一言未发。

对于秦易偶尔不回答的做法,简嘉已经习惯了。这会儿她的注意力落在了身边的这两棵树上,原以为它们也是桃树的一员,结果抬头一看,枝丫上结着的稀疏的黄色果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桃子。

简嘉眯着眼细细辨认着,不确定地问道:“秦易,你看这树上结的是梅子吗?”

秦易瞟了一眼,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是梅子,非常酸涩,不太好吃。不过花很好看,因此娘才留下了它。”正是因为梅子酸涩,没有动物食用,娘亲才将梅树栽在了石屋附近给鸡鸭遮风挡雨。

见简嘉对梅子感兴趣,秦易跃起从头顶的树枝上摘下了一只黄梅递给了她:“可以放在枕边闻香。”梅子又酸又涩,秦易从来不吃这玩意,不过梅子的香味独特,每当梅子成熟时他会摘下一些放在枕边闻味道。

“咔嚓”。

清脆的声音传来,秦易震惊地看去,就见简嘉的五官皱成一团:“唔,好酸。”

秦易:……

看着简嘉手中印着牙印的黄梅,秦易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不是告诉你梅子又酸又涩了吗?你为何不信我?”

简嘉口中疯狂地分泌唾液,好一会儿才压下了酸涩的感觉。她呲着牙吸着冷气:“不是不信你,而是想尝尝梅子的味道。这梅子熟了呢,可以用来泡酒或者做成果干了。”

秦易一愣:“梅子泡酒我是知道的,做果干?”他倒是不清楚了。

简嘉握着黄梅抬头看着树干:“这么好的梅子,不能浪费了……”今天天色已经晚了,等明天天亮之后,她要摘下梅子做梅子酒梅子露和话梅。

简嘉兜了一小捧梅子离开了果园,洗净的黄梅圆溜溜地散落在她的枕边,梅香浸染了她的床单枕头,也进入了她的梦中。说不清梦里到底梦到了什么,她只知道第二天醒过来时精神特别好。

吃过早饭后,简嘉便背着背篓来到了果园中。秦朗听说她要用梅子做零食,就像是一条小尾巴紧紧跟在她身后。

果园中的两颗梅树有些年份了,因为虫蛀,有一部分枝干已经腐朽,只有高处的枝干上才有梅子。简嘉不敢上树,为了摘到树顶的梅子,她特意做了个摘梅子神器。所谓“神器”其实有些夸张,她只是用竹片完成一个圈固定在竹竿前端,再用细纱布缝成了一个小网兜。

这种粗制滥造的抄网搁在之前的世界肯定会被人嘲笑,可是秦朗从看到小抄网之后就没舍得松手。当看到简嘉抬头用抄网轻松摘下两枚黄梅时,秦朗双眼亮晶晶,不等抄网完全放下,他就冲到了网兜旁从里面取出了两只黄呼呼的梅子。

“两只!”秦朗一手握着一只梅子,眼神中满是骄傲:“姐姐做的神器,一下就摘了两只梅子。”嘉嘉姐姐一定是全世界最厉害的姑娘,她总是能捣鼓出神奇的东西,无论是用来给衣服脱水的脱水机还是这只摘梅子神器,都让他大开眼界。

简嘉笑道:“好啦,一会儿站远一些,别让梅子砸到了。”

梅子长得稀疏,即便有秦朗的帮助,想摘下它们也不容易。一上午过去了,简嘉才将能力范围内的梅子摘了下来。这些梅子并非每一粒都能用,它们中有的生了虫,有的留着疤,秦朗将每一粒梅子都细细检查了,只有品相好看没有虫眼的梅子才配留在篓子里。

黄橙橙的梅子装了大半篓,提在手中沉甸甸。秦朗双手抓着竹篓的一侧,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想要和简嘉一起分担梅子的重量。

瞅着秦朗涨红的脸,简嘉心疼道:“朗儿松手吧,姐姐背得动。你去看看你兄长回来了没?”往常这个点秦易已经到家了,可是今天到现在还没见到他的影子。难道是下雨之后山路难行,让他耗费了比往日更多的时间?

正想着,果林外传来了将军的叫声。这叫声和往日不同,往日里将军回家之后只会向征性地喊两嗓子,可是今天它却一声接一声,声音满是焦急和暴躁。

简嘉循声看去,只见将军正从院门的方向狂奔向自己,它脖颈上的毛炸开,尾巴也耷拉了下来。将军急速冲到简嘉面前,焦躁地嘤嘤了几声,见简嘉面色凝重,它张开嘴巴叼住了简嘉的衣摆,将她向院门的方向拖拽去。

简嘉心头一惊,她快速对秦朗道:“朗儿,你去找二叔,中午姐姐如果回来晚了,你就和二叔凑合一顿。”

秦朗抿着唇看了看简嘉,又看了看炸毛的将军,脸上的血色渐渐消失:“姐姐,我同你一起去。”他只是小,人却不傻。将军这样反常,只能说明兄长出事了。爹爹说过,他是家里的男子汉,就算天塌下来,他都能扛得住。

简嘉抬手摸了摸秦朗的脑袋,“听话。姐姐去去就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时候我亲戚隔壁邻居家养了一条大黄狗,正宗的大黄狗,体型和狼狗一样大,黄白色的身体,耳朵竖起来,尾巴卷着,又漂亮又霸气。

这狗特别聪明,农村冬天有偷狗贼,小偷丢了沾药的鸡块在他家附近,狗子领着主人去看。平日里帮着带孩子,晚上看家护院。有一年冬天他们家蒸馒头的时候灶膛里面火没灭,半夜的时候火掉了出来,把厨房引燃了。要不是狗子,那户人家家就烧没了。

老黄狗活了十六岁,某一天它看了小主人几眼后离开了家,家人再也没找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