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芷曦见阮文浩火烧屁股跑进东厢,一阵不解,莫不是害羞了?
李芷曦耸了耸肩,大男人家家的,又是成过亲的,不至于吧?
她拿起凉亭桌上的红内衣,叹了口气,看来是又要洗一遍了。
古代的内衣她穿的不习惯,而且她吃了美颜丹后,效果非常明显,再加上在阮家吃的不错,一个多月,胸.部大了一两个罩杯,以前原主用的肚兜都不能用了,她迫不得已才自己缝了两个内衣。
做服装设计的,做衣服不在话下,就是刺绣这一块,她不行。
要是阮文浩知道李芷曦所想,肯定要解释一番,紫柔是富家小姐,同他成亲三年,做事风格相当淑女,她穿过的贴身衣物从来不会出现在他眼前。他们在一起只会吟诗作对,日子别提多雅致了。
李芷曦午饭简单,一份青笋腊肉,一锅青瓜蛋汤。
“文浩哥哥,午饭好了,出来吃饭啦。”李芷曦做饭好,敲了东厢的门。
阮文浩还在因为先前的事情纠结,现在见到李芷曦都怕,就别说和李芷曦一起吃饭了:“芷曦表妹,你自己吃吧,我不饿。”
“文浩哥哥,你是身体不舒服吗?要是身体不舒服,就更不能不吃饭了,还是出来吃点吧!”李芷曦道。
“不用了。”阮文浩道。
李芷曦闻言,确认阮文浩是真的不会出来了,她也不强求,这种书呆子,逼得太紧,反而会适得其反。
她打了一份饭菜给阮文浩放在窗户上:“文浩哥哥,你不舒服的话,就在屋子里吃吧,我把饭菜给你端在窗台前放着了。”说罢,李芷曦回了厨房,一个人享受午餐。
阮文浩确实是饿极了,若不是顾忌到李芷曦,他也不至于如此。
端过窗台上的食物,他毫不客气的全部解决完了。
阮文浩打了个饱嗝,后知后觉发现他这个表妹厨艺还不错。
下午,李芷曦吃完午饭,继续回房忙去了。
傍晚,阮家二老归家了,李芷曦听到院子里有声音,连忙出来迎接。
“叔,婶子,你们回来啦。”李芷曦见阮母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连忙走过去接过。
“是呀。芷曦呀,这几天在家里过的怎么样呀?”阮母笑问道。
阮父也道:“文浩那小子没欺负你吧,要是受了委屈就和叔说,叔去收拾那臭小子。”
李芷曦笑道:“婶子,叔,文浩哥哥人挺好的,没有欺负我,你们放心吧。”
阮家二老见芷曦一脸笑意,心中欣慰,看来他们出去两天,俩人的关系发展的还不错。
“婶子今天在镇上买了两只猪脚,晚上给芷曦卤猪脚吃。”阮母笑道。
李芷曦眼眸一亮,自从上次吃过阮母的猪头肉,她就一直不能忘怀:“婶子对芷曦真好,等下婶子做卤猪脚的时候,我能在旁边学一学吗?”
阮母求之不得呢,前天晚上她亲自找了儿子说他和芷曦的事情,儿子虽然没有正面回答对芷曦的感觉,可他也没有拒绝:“好呀,婶子等你学会了,到时你候做给婶子吃。”芷曦这姑娘啥都好,若是真能做他们家的儿媳妇,以后肯定不会有婆媳关系。
以前黎氏进门,仗着自己是富家小姐,家务活儿什么都不干,进门三年,不说没给他们二老做一顿饭,就连厨房的门都没踏进过。
儿子喜欢她,她也不好多说什么,娇气些就娇气些,反正她这把老骨头还干的动,也无关紧要。
她最看不下去的是黎氏觉得自己才学匪浅,干什么都喜欢做诗,下雨要做诗,下雪要作诗,就连上厕所看到几只飞舞的苍蝇都要作诗,做好后还要让儿子给她点评,她常常听到她为几只苍蝇和儿子谈论大半天,简直就是耽误儿子看书学习的时间。
“好的婶子,以后芷曦一定做给婶子吃。”李芷曦高兴道。
阮母听闻更加高兴了。
阮父欣然看着这一切:“你们聊着,我先进屋拾掇一下,然后去田里看看秧苗的长势。”
阮母点头:“记得早点回来吃饭。”
“晓得了。”阮父道。
李芷曦看着二老的互动,突然间觉得这样的农家生活也挺好的,没有大城市的喧嚣,和乐融融过完一生,很惬意,可以说比很多人过的都好了。
李芷曦帮阮母把东西提进厨房,随即便开始拾掇猪脚。
卤猪脚之前有一个关键是烧猪脚,意思就是把猪脚上的毛烧干净。
两个女人搭配着干活儿,不一会儿,猪脚就放进卤水里卤了。
晚上,饭桌上,阮母感觉到自家儿子有些不对劲:“文浩,你今天怎么了?怎么只顾着埋头吃饭?”
阮文浩被自家娘亲点名,脊背一僵:“没有呀,是娘做的猪脚太好吃了。”
李芷曦笑容浅浅的看向阮文浩:“是吗?文浩哥哥?”
李芷曦话音一落,阮文浩背脊又是一僵,随即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烫,只不过天色太黑,没人注意。
阮文浩在屋子里安慰了自己一天,还是没有过去心里那道坎,他堂堂君子,居然拿一个黄花闺女的肚兜当眼罩,这要是说出去,可真是奇耻大辱。
更让他困扰的是,上次看了姑娘家的身子,今天又出了这般子事,彻彻底底把人清白毁了,他的心,在负责与不负责中间徘徊,就好似被放在油锅里煎熬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