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杏兰的样貌在美人如云的春华楼并不算出挑,但是她身材丰满,所以平时也不缺恩客,就是性子直了些,也不识字,一些喜好附庸风雅的恩客便总是在语言上轻视她几句。

春华楼里的姑娘大多都像杏兰一样,只有名,没有姓氏,怕的是和贵客的姓氏相撞,惹得贵客尴尬。

今天和毕袁思一起来的还有另外七名玩家,在李春昼离开以后,他们交换了几个眼神,无声地达成了默契,八个人分成了四组,毕袁思跟着谷夌凡上楼去了,籍和找到老鸨,点名要见一个名叫成颖初的姑娘,洪武与施固和阿平单独要了个雅间,剩下的王汝玉、臧冰还有严清泽则留在了大堂里,跟杏兰一起喝茶。

眼见桌上气氛有些冷场,严清泽主动问道:“杏兰姑娘,能不能麻烦你给我们讲讲关于花魁的事?以及刚刚那位‘二爷’。”

杏兰见他们这一行人说话好声好气,也没有对自己胡乱动手动脚,便一遍嗑瓜子一遍给他们讲起自己知道的八卦来,要聊谷夌凡,自然避不开她和李春昼之间的往事以及恩怨。

“原本啊……”杏兰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妈妈是准备用梵奴去笼络二皇子的,结果他偏偏看上了当时还是个黄毛丫头的春娘。”

杏兰把瓜子皮吐到自己手里,带点幸灾乐祸地说,“当初攀上二皇子的人若是梵奴,那她现在估计也不用跟我们一样接这么多客了,可惜啊,想必她也没想到自己的客人会被整日跟在自己身后的跟屁虫给截胡吧。”

臧冰摸着自己下巴沉思,觉得其实不是不能理解谷夌凡的心情——在十几岁最心高气傲的年纪被一个远不如自己的小孩子后来居上,到了如今这种感情变得越来越扭曲,随着李春昼耀眼的外貌一点点长开,谷夌凡恐怕再也无法和过去一样用年长者的目光看待李春昼了,这种“警惕中带着点嫉妒,嫉妒中又带着点失落”的情感想必相当复杂。

杏兰讲八卦讲得津津有味时,王汝玉一直盯着杏兰的脸看,把杏兰看得摸不着头脑,她摸摸自己的脸,瞪大了眼睛问:“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王汝玉回过神,摇摇头:“没有没有。”

“啊,我知道了~”王汝玉和臧冰的伪装实在拙劣,杏兰一眼就看出她们俩其实都是小姑娘,她忽然起了恶作剧的心思,朝王汝玉俯身过去,丰满的胸脯撞上她的胳膊,杏兰娇声问:“郎君是像要跟我共赴巫山……对吧?”

“共赴巫山”四个字的语调被她说得又轻又长,这种文绉绉的词还是杏兰从别的恩客那里听到的,其实她根本就不理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虽然平时杏兰性格大大咧咧了些,但是在客人面前她其实并不会主动做出这种“不检点”的行为。

可是在王汝玉和臧冰这种小心翼翼保管着自身清白的大家闺秀面前,妓女的身份好像天然有了一种污点。

凡事最怕一个比较,在杏兰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时候,她为了避免自身陷于不利的境地,先一步用“放浪”的举动表现出自己并不在意身体清白的态度。

好像只要自己不在乎,就能掩盖住自己社会地位上的卑微与无力,甚至附带了一股破罐子破摔的优越感。

听了她的话以后,王汝玉顿时耳根通红,慌乱否认起来,脑袋也摇得像拨浪鼓,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杏兰姑娘,我只是觉得你长得很像湘云……”

杏兰瞪大圆溜溜的眼睛,不爽道:“湘云是谁?怎么偏偏是我像她,不是她像我?”

王汝玉摆摆手解释道:“不是不是,你误会了,湘云是……一本书里面的人物,是个很可爱的姑娘。”

杏兰先是愣了愣,随后就捂住脸傻乐了一会儿,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像书中人,从前那些男人们只会用淫邪的语气夸她身材好,杏兰听了以后表面会曲意逢迎,其实心里并不高兴。

王汝玉看着乐呵呵的杏兰,忍不住想,杏兰平常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样的呢,这是她想要的生活吗,年轻时倒还好说,但是等杏兰年老色衰以后呢,她又该依靠什么生活?她的父母难道真的舍得自己的女儿在烟花柳巷里蹉跎一辈子吗……?

这次副本的真实度和自由度实在太高,眼前鲜活的一切让王汝玉没办法将这个姑娘当做NPC来对待。

另一边,洪武与施固和阿平则见到了孔阳平,孔阳平是春华楼里的龟奴,负责背着缠了小脚的妓女应召去陪客,没有客人的时候也在楼里担任杂务。

阿平在自己身上闻来闻去,虽然已经换了一身干净奢华的衣裳,阿平还是觉得自己身上好像有股泔水味,然而看到弯腰驼背走进来的孔阳平以后,他心里顿时平衡了起来,没忍住吐槽了一句:“兄弟,你这随机抽到的身份也太磕碜了。”

孔阳平听了这话有点不服气,直起身子来,道:“得了吧,你一个抽到乞丐身份的怎么好意思说这话,第一天连饭都找不着,我虽然在当龟公,好歹不用像普通百姓一样天天啃窝窝头,昨天才刚吃了烤全羊呢。”

“怎么可能?你们吃这么好?”阿平难以置信。

孔阳平哼哼两声,骄傲道:“我可以吃剩下的。”

“……”阿平沉默片刻,“下次给我也留点。”

施固无语地看着他们俩,正要说什么,忽然听到雅间的门被推开,四个人向门口看过去,孔阳平的腰也重新弯下去,等听到进来的人说自己叫明香时才重新放松下来。

洪武主动对另外三人解释道:“是我发消息把明香喊过来的。”

明香是偷偷从小院里溜出来的,昨天晚上她死缠烂打留在李春昼身边以后,第二天清晨池红就把这件事转告给了李妈妈,所以从今天开始池红便不再是楼里的姑娘,而是李春昼身边的侍女。

洪武问:“怎么样,你调查到什么消息了吗?”

明香摇摇头,为难地说:“我根本靠近不了李春昼,池红,就是李春昼身边那个脸上一道疤的侍女,她安排我照顾二皇子送给李春昼的五色鹦鹉……可是那个笼子里分明是空的,没有鹦鹉。”

说到这里,明香脸色明显沮丧起来,忍不住害怕起来,她克制不住地想,自己会不会是触发了什么死亡条件?不然那名高大侍女干嘛要指着一个空笼子要自己照顾一只根本不存在的鸟呢?

“空的笼子……?”施固喃喃自语,“会跟规则里面说的‘打破笼子’有关系吗?”

孔阳平对明香直接道:“要不你把那个笼子打破试试?要是成功了,没准咱们就能直接离开副本了。”

明香一脸呆滞,指着自己问:“……我?”

***

二皇子所在的雅间内。

李春昼把小桌上的糕点吃了个七七八八,心满意足地拿出手帕擦手。

梁长风把玩着李春昼的手,忽然想起六年前第一次见到李春昼时的场景。

那时的李春昼还没他大腿高,穿一身洁白的衣裳,怯生生又跃跃欲试地躲在远处看他,明明半个身子都露出来了,还固执地试图藏起脑袋,一看就是笨嘴拙舌的小孩。

梁长风很小的时候养了只白色的西洋狗,是皇后母家的人献上来讨好他的,因着毛色雪白,被起名云霄。

那只小狗到他手上的时候还不足月,只会“嘤嘤”乱叫,然后在梁长风身边爬来爬去,但是长相可爱,又是整个皇宫里独一份只属于梁长风的东西,所以云霄几乎是在梁长风手边长大的。

他一开始其实不会养狗,只会一昧地把自己认为好的东西给它,小狗是不知道饱的,有奶就是娘,见着梁长风就伸出舌头舔他的手指,奶吃的太多,有时候甚至吐在他手上,撒娇似的乱哼哼。

梁长风于是又派下人去御兽苑打听怎么养狗,甚至为这件事换了好几批身边跟着的奴才,精心养了好一段日子,云霄才重新健康起来。

云霄是只笨狗,天生长了张笑脸,见到谁都会摇着尾巴往上扑。

只是可惜,没来得及长大就死了。

后来梁长风再也没有养过狗,直到他找到了比狗更有意思的东西。

梁长风招招手,李春昼居然真的就傻乎乎地跑过来,他掐了一把李春昼柔嫩的小脸,那孩子灿烂的笑脸马上就变成了哭脸,大抵是他用的力气太重。

梁长风那时蹲下来,看着眼前哭得跟小花猫似的丑丑的小脸,皱了好久的眉头松开,轻声笑了。

那时候李春昼还没长开,但是已能窥见日后倾国倾城的美貌,当她眼里含着泪站在梁长风面前,将自己稚嫩的脸颊靠在他手心里呜咽的时候,梁长风觉得她就像云霄。

偏偏就这么巧,在他几乎快要忘掉那条狗的这一天,李春昼出现在他面前,好似他的云霄又回到了他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