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食过后,桐花带着薛慎去见姗姗归来的程老爷子。
一身灰色宽袍大袖老儒生一般的大夫,面色红润须发皆白,看起来慈眉善目极了,但等对方一张嘴,就知道这慈眉善目全是虚的。
“我老人家是治病救人,又不是要去划拉阎王爷的生死簿抢人生意,阎王要你三更死,谁能留你到五更?我一个普普通通行医救人的老大夫,又不是人参成了精抬手就能给人续命,你再催我这药也变不成起死回生的仙丹丸子!所以,你催催催,到底催的是病人的命还是大夫的命?!”
药房里老爷子骂骂咧咧的声音传出来,桐花听的一笑,“老头子还是这么中气十足。”
“外面是哪个烦人精在说我小话?”老爷子扯了嗓子喊了一句,“不是说要请我回来救你刚劫上山的小心肝吗?人呢,还不赶紧把人带过来,难道还等着我这腿脚不灵便的老大夫自己找上门去不成?!”
被当面阴阳怪气的桐花面上一副果然如此的笑,她掀开门帘,带着薛慎进了药房。
做大夫的人眼睛都尖,尤其是自己昨日才刚刚处理过的伤口,程老爷子视线在人身上刚扫两眼,就发现自己包扎好的伤口被动过,当下脸色就不好看了。
“又要看大夫,又不遵医嘱,大夫们都是大罗神仙吗,一个个的天天上门治病跟讨债要命似的!”老爷子走到薛慎跟前,语气不善的问,“你这手臂谁给包的?这是打算废了你这右手好让你变成残废美人赖在我们山寨不走?”
桐花瞧了一眼,瞬间了然,替薛慎解释了两句,“之前和人动手了,估计是扯到伤口自己重新包扎了一遍,显然,慎公子的水平和您老相差甚远。”
老爷子气哼哼的瞪了她一眼,扯着人去一旁,手脚麻利的重新包扎伤口。
薛慎沉默的坐在那里,他也是动手之后才想起手臂上还有伤,想起自己在地牢里杀人半盏茶包扎一炷香的场景,少见的,他竟生出了一点窘迫。
大约每个有良心的病患在医者仁心的大夫面前都会有这样的愧疚,虽然,他此前作为一个其他大夫眼里极其糟糕的病患从未体会过这种情绪。
伤口处理好后,程老爷子瞧着桐花不耐烦的赶人,“我现在要给病患问诊了,你这个碍事的还不赶紧走?”
桐花依言离开,没多说半个字。
反正自打她将美人掳上山之后,老爷子就阴阳怪气的不肯给她好脸色,不用想,两人分歧的根源近在眼前。
“小兔崽子,这会儿倒是听话了,”老爷子一边收拾药箱一边嘀嘀咕咕,“之前怎么不见你听劝呢。”
薛慎做他安安静静的病人,看着老爷子望闻问切,一刻钟之后,对方神情凝重的收起了药枕,略略思索了一下才道,“大夫治病不治命,你这病能治,毒也可以解,但所花费的力气和钱财都非同一般。”
“我听小寨主提过,”薛慎点了点头,“无论耗费多少,都不成问题。”
“每个找我治病的人都这么说过,”老爷子轻嗤一声道,“但是真正舍得倾家荡产保命的,寥寥无几,年轻人,你还是先等我写完了方子再说吧。”
飘荡着苦涩药香的房间里,老爷子坐在桌案前斟酌着下笔,很快,纸上写满了各类药材的名称,等墨迹晾干后,他将那张药方递到了薛慎面前,“先看完你治病所需,再说其他。”
大夫们的字通常都写得格外有特点,但再有特点,也改变不了药方上面第一行直白的写着“黄金千两”四个大字。
老爷子好整以暇的给自己倒了杯茶,对眼前这年轻人的处变不惊有了一点印象。
薛慎继续往下看,继黄金千两之后,下面的药材名称一个比一个名贵,一个比一个稀奇,更甚者有许多,他连听都未曾听说过。
如此奇诞的药方,很难不让人怀疑真假。
事实上,薛慎心中也生出了一点怀疑,他倒不觉得对方是意图讹诈钱财,但故意作弄他,还是有可能的。
毕竟,因为那位小寨主的缘故,对方好似很不喜他。
程老爷子人老成精,如何看不出眼前年轻人的顾虑,他面色沉了沉,冷声道,“老夫从不拿病患开玩笑。”
“抱歉。”薛慎道歉,闭眼思忖着眼前这张药方,钱的话虽然数额有些大,但也并不是问题,只是上面这其他珍稀药材……
“药材我会着人尽力寻找,”薛慎看着程老爷子道,“但有些药材实在太过偏门,可能还要大夫您助我一臂之力。”
“上面这些药材,能找到最好,找到了用在你身上,我能保你全无后顾之忧,”老爷子道,“若是找不到,能替代几分药效的药材也是有的,但我要提前说清楚了,同样是能把人治好,有的治好是让你补足先天元气恢复如初,之后百无禁忌,有的治好则是做个平平常常的普通人,虽然不是药罐子,但也需要平日里多加看护。”
“你自幼天资如何,自己应当最清楚,往日力不从心之处,多是伤病奇毒作怪,只要彻底根治完全,日后你将再无瓶颈。”
“至于从前那些大夫告诉你的诸如寿数有碍天不假年的话,你也可以尽数抛诸脑后不去在意了。”
这番话之后,老爷子不再多说,自己去药房看其他病患去了,独留薛慎一人坐在这里思考。
手中的药方轻薄薄一张纸,但这分量于薛慎而言,却是实打实重逾千斤。
他自小早慧,很早就记事,所以,很清楚自己今日能坐在这里求医问药的原因。
作为先太子一脉的唯一骨血,太子妃怀胎十月时饱受惊吓与颠沛流离,早产的他先天根骨就差,还有着胎里带来的弱症,可以说是早早就与药为伍。
等他从三岁开始学文习武之后,身体带来的影响更甚,明明他清楚自己可以做到且能做得更好,但偏偏就像穿着一件不合身的衣服一样,处处束手束脚,总是无法随着自己的心意恣意施展。
薛慎越早慧,就越是为这样的身体感到焦虑与痛苦。
在想要变强的人眼里,这样的弱就是原罪。
后来,他渐渐长大,在权势倾轧之中,成为了无数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想要他死的人太多,身中奇毒不过是其中一桩。
虽然解救及时,但余毒未清的他身体状况变得更加糟糕,每一个为他看病的大夫,都遗憾无奈的告诉他说,他今后寿数有碍天不假年,甚至可能活不过十五岁。
薛慎是一个从不信命的人,他向来最信自己,他不想死也不愿死,无论是用什么手段,他都要活,并且,他还要好好的活。
因为他的身份与病弱,他成为了某些野心家眼里最好的傀儡,薛慎并不抗拒被利用,有价值的人才有活着的机会,至于那些没有价值的,早已在权势倾轧中成为了无人问津的牺牲品。
幸好,在留下血脉前,许多人都不希望他死,他便也挣扎着活到了今日。
这荆棘之路虽不好走,但到底是一条活路,只要是活路,薛慎就必然会走下去。
今日,有人给了他一线生的希望,因为太过美好与不可置信,他甚至生出了两分虚幻之感……
“半个时辰了,”有熟悉的声音轻叹道,“再坐下去天就亮了。”
薛慎从无边思绪中回神,看到眼前笑意盈盈的姑娘,对方朝他眨了眨眼睛,压低了嗓音悄声道,“老爷子没吓唬你吧?”
“我吓唬他什么了?做大夫的实话实说也叫吓唬人吗?”老爷子在桐花脑袋上敲了一记,对这个小混蛋有些恨铁不成钢,这人上山还没两天呢,就被对方的美色迷得团团转,怕不是日后要做个为美人一掷千金的昏庸寨主。
这可不行!
要知道家里攒下来的那些压箱底儿都是拿来给小混蛋娶亲陪嫁的,这嫁娶的人选还得要精挑细选知根知底,反正,不能是眼前这个来路不明的狐狸精,他老爷子才不认什么横空出世的压寨小夫君!
“生病的人心情都很脆弱的,”桐花笑着道,“所以,要稍微照顾一下慎公子的心情啊老头子。”
“照顾病患的心情?”老爷子不痛快的横了薛慎一眼,气哼哼道,“那怎么没人照顾我这位大夫的心情?我白日里奔波了一整天,回来还要被你拉着给人看病,连口水都没喝上,你怎么不来照顾照顾我?”
老头子的撒娇,别具一格,和萧庭那种小弟弟完全不是一个路数,幸好,桐花哄人的本事早就历练出来。
当下直言笑道,“我怎么没照顾你了,外面摆的那些好酒好菜难道是摆设?要知道这御珍酒,还是我专门让人从婺城给你捎带回来的,颇费了我不少力气。”
“咱们寨子里,除了您老谁还能有这个待遇。”
闻言,老爷子面色好看了一点,但也只有一点。
病看完之后,他就不耐烦在自己的地盘上再看到薛慎这只狐狸精了,因此,他极其干脆的赶人,“关于解毒治病的事,公子你回去可以再好好考虑一番,等做了决定之后,再来和我谈怎么治的事。”
薛慎看了两人一眼,十分识趣的抬手告辞,在夜色中慢慢远去。
“还看啊,人都走远了,”老爷子道,“这大晚上的又没有月亮,乌漆嘛黑的一片,你能看见啥?”
“我能看见月亮。”桐花伸了个懒腰,笑眯眯的道。
“月亮?”老爷子听得一愣,下意识往天上看去,等反应过来桐花这个“月亮”说的是薛慎这个狐狸精,他瞬间默然。
“你这小混蛋,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之前外面那么多喜欢你的,排着队挨个等你来挑,结果你一个都看不上,”老爷子心气不顺的道,“谁知道,我就去城里逛个街的功夫,你就往山上带了只来历不明的男狐狸精回来,还说要做什么压寨夫君……”
“我原来还以为你从前是眼光高条件多,所以才轻易看不上谁,没想到最后挑来挑去全然是因为一张脸,早知道你挑人只看脸,我早八百年就让人给你拣好看的选了,还省得费那么多人情和力气!”
桐花笑着听老头子抱怨,顺道将对方喝空的酒杯斟满,“是是是,全都是我的错,是我不识抬举,辜负您老人家的一片好意,最后看上了个男狐狸精带回家来。”
被哄的老爷子面上多了丝窘迫和羞红,他也是年纪越大脾气越任性,气性上来对着一个小姑娘撒娇作态,幸好没外人看见,不然他这张老脸都要丢尽了。
其实,他倒也不是非要干涉桐花喜欢谁,只是,从看到这位薛公子第一眼起,他就生出了心慌不安之感,总觉得桐花和这么一个人凑到一起日后会不太平。
说是胡思乱想也好,杞人忧天也罢,一个他打小看到大被老朋友临终托付给他的小姑娘,他舍不得她吃太多情爱的苦头。
“你真就看中这个了?”最后,老头子不情不愿的问。
桐花没直接回答,而是笑着提起了旧事,“从小,只要是我自己看中的东西,就一向都很喜欢偏爱,比如如意斋的烟罗裙,盐城的花灯,罗老太的糖画,王麻子的纸鸢,等等等等,我从前喜欢,现在依旧喜欢,虽说有些已经不如从前,但我买过的尝过的,都在我心里和家里。”
重情不是坏事,但就怕,这份情放错了地方给错了人,老爷子神情复杂的道,“桐花,人和物件是不一样的。”
“我知道。”桐花点头,她撑着下巴看头顶只有寥寥几颗星子的夜空,“但喜欢这种感觉,都是差不多的。”
“你真喜欢他啊?”老爷子勉勉强强露出一丝笑意,“真不打算改主意也不打算换人了?”
桐花看着老人家那副纠结表情,突然说了个俏皮话,“鸡群中亭亭玉立的仙鹤,谁不喜欢呢?”
老爷子果然被逗笑了,“你也不看看,你身边那是鸡群吗?就那群皮糙肉厚五大三粗嗓门儿一亮能喊翻三个山头的臭小子们,野猪都没他们能造!”
“咱们这方山林之中,野猪称雄,一旦成群结队,就连黑熊虎豹都不敢直撄其锋,”桐花笑眯眯道,“老爷子难得这么直白的夸赞他们,改日有空我一定和兄弟们好好说道说道。”
“你也就仗着嘴皮子利落来埋汰我。”老爷子低声念叨,多喝了几杯酒之后,还不忘警告眼前初次动了春心的姑娘,“你喜欢那个狐狸精,我不反对,但是要我给他治病,怎么治我说了算。”
“当然是您说了算。”桐花道。
“不止,”老爷子还道,“他那病和毒有多麻烦我是跟你说过的,治病这件事,药材他找得来我就用,找不来那也是他的命,但要是让我知道你偷偷动用老沈给你攒的家底嫁妆去救人,我和这个薛公子之间的交易就彻底终止。”
“到时候不管是他是半死不活也好,还是不死不活也罢,只要让我发现,这人我就绝对不会出手再救。”
“在这件事上,你别和我提什么医者仁心,我只知道,一旦你犯了忌讳,我立时收手别无二话。”
看得出来老爷子是认真的,桐花认真思考过后,点头应下,“好,我答应您,绝不会犯您的忌讳。”
至此,老爷子才算是有些放心,虽然依旧不喜外面的狐狸精,但好歹没之前那么抗拒了。
家里这个小混蛋虽然偶尔让人头疼,但到底是个一诺千金的英才,不管是对桐花本性的信任还是对她为人行事的信赖,程老爷子都不太担心她为着一个男人彻底晕了头。
和老沈那个当初为爱犯傻的二女儿不一样,桐花这个一力扛起山寨重担的小寨主,一直做得都很好。
至于萧庭,这小傻子也一点不像他那对糟糕的亲生父母,每日里乐颠颠的,读书习武快活得不得了。
幸好,这孩子是在桐花身边长大的,想来,看到如今的萧庭,老沈地底下也能安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_(: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