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的新保镖

我的名字叫做夏目夏希,二十岁,住在美国洛杉矶一带,偶尔去国外旅旅游出出差,未婚,没有男朋友。

我在一个代号是酒名的迷之组织里当研究员,偶尔会出点外勤,组织代号是可可酒(CACAO),每天工作时都想着怎么摸鱼。

我不抽烟,偶尔喝点酒,没办法,都在这么一个组织了,不可能做到戒酒,这是企业文化容不得逃开。晚上12点睡,中午12点必须午睡,每天都要睡足10个小时。因为我觉得我经常用脑过度,必须要比正常人多睡点才能保证休息时间。

睡前,我一定要喝一杯牛奶,然后做10分钟的瑜伽。上了床,15分钟内就能入睡,一觉睡到大天亮。我跟着我的老师学了特殊的偷懒技巧,绝对不会把疲劳和压力留给自己,而是转嫁给别人。

医生都说我很健康,能活到99。说实话,这让我有些担心,因为我觉得组织存活不到我99岁的时候。

算了,反正等组织没了,我就去找个小国家养老,安心地当个真正的灵媒。

可恶,如果不是因为脱离不了组织,我觉得我当灵媒比混组织要有前途多了!还更安全!

“啊……下次去幸平定食店我就找老板做吉良吉影钟爱的那种三明治吧!感觉老板的话,做的炸猪排绝对一级棒的!”

我平安地坐上飞机之后,摘掉了墨镜,盯着手中的男士墨镜片刻之后,放进了包里。

唉……所以说,如果不是警察就好了!可恶!

我一边心中哀悼着,一边给琴酒老大发了信息,告诉他我在机场遇到了疑似FBI的成员,然后描述了一下时间地点以及对方的长相。

反正我只是个身娇体弱的研究员,为什么出现FBI、是不是针对组织来的、后续有什么影响,通通都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

发完邮件之后,我满意地关机,带上眼罩,准备休息。

回到美国之后和我的老师贝尔摩德会合,对方就会带着我去各个好吃的店轮番转了!

贝尔摩德名叫克丽丝·温亚德,表面上是有名的美国女影星“莎朗·温亚德”的女儿。

虽然……这个莎朗·温亚德也是贝尔摩德本人扮演的。

贝尔摩德有高超的易容术和变声术,这也是我偶尔会称呼她为老师的原因——我跟着她学了一手好易容术。

只是贝尔摩德能依靠易容术去进行出色的伪装潜入,我却不行……因为我虽然易容术很强,变声术学得也不错了,但是……我的演技烂得要死。所有的人设,都只能以面瘫脸出镜。

根据贝尔摩德的说法,我是“就算是当替身都能立马出马脚”的“高超反演技”。

所以我的易容术基本都不用在自己身上,倒是组织的人需要的时候我会去帮个忙。

还好我还有我的超忆症和我的研究天分,不然我恐怕在被恨铁不成钢的贝尔摩德送去给琴酒老大的一周内,就会被看不惯吃白饭的人的琴酒老大一枪崩了。

回到了洛杉矶之后,我就熟练多了。

贝尔摩德见我依旧用的是克丽丝·温亚德这个身份,一头银色的大波浪长卷发、鲜艳的红唇、精致立体的五官。她长得很漂亮,而且是那种张扬的、带着隐秘的侵略感的美。就像是那种在午夜的月光之下闪闪发亮的类型。

光从外表根本看不出她的年纪……毕竟我从6岁开始跟着她,这十四年来没见对方的容貌有过什么变化。

不过我并不在意这点。反正我从小就要习惯一起来发现隔壁走出来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人,不变对我而言反而是最不受惊吓的。

我一看到她就开开心心地上去一个熊抱。

对方也张开手臂接住我,还凑过来亲昵地在我脸颊上一亲:“我可爱的可可酒,这次去日本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吗?”

“有哦,我发现一个超—级—好吃的料理店!下次带贝尔摩德你一起去吧!”

“能被你说很好吃的,那一定很不错了。”贝尔摩德顺手将手肘搭在我肩上,抬手将我耳边的碎发往后一捋,“听说你在成田机场遇到了FBI?”

“是啊,吓死我了——我觉得组织里头一定有卧底!感觉好危险……我近段时间还是不要出门了吧……”

“这可不行,你别忘了你还有大学的课程哦。有空了也可以见见你的小学妹,等她学成之后就是你带她了。”

“哎——就是那个我的未来同事、明美的天才妹妹吗?我期待很久了。”

毕竟组织里搞研究的人本来就不多,年轻人就更少了,目前也没有比我小的。所以对于这位的出现我还是抱着很大的热情的。

虽然现在对方才十三岁……但是都说是天才了!那一定很快就可以派上用场的吧!

我正坐在沙发上畅想未来的时候,贝尔摩德忽然喊了我一声:“可可酒,这次去日本有什么其他的收获没有对我说的吗?”

“嗯?”我带着点困惑扭头看去,只见对方伸手从我的包里抽出了我用手帕包着的黑色墨镜来。

“你什么时候会买男士墨镜了?”贝尔摩德的脸上带着几分戏谑。

啊……这个啊。

我恍然,正色道:“这个是不值一提的战利品!”

“是么?看样子我的可可酒也长大了呢。”对方将墨镜随意地放在桌子上,走到酒柜前,“喝点什么来庆祝一下吧。”

“哎——不用啦——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我立马从沙发上跳起来走过去,开始说起了这副墨镜的来历。

当然,即使是贝尔摩德也不知道我的眼睛的事情。她只知道我从小沉迷奇奇怪怪的占卜,而且有时候还挺准的。

贝尔摩德从小对我的教导就是对于男人可以利用,但是绝对不要把他们当回事。然后在我逐渐长大之后,她最终放弃了教我前面这点,开始加强后者的教育。

这点是颇具成效的,我觉得自己就是个毫无经验的恋爱大师,可以自信地对所有人指点江山。

而且……这个也教导,也催生了我的副业的产生。

“说起来……你这个月是不是要交稿了?你的编辑还把电话打到我的经纪人那里来了哦。”

“哎——好麻烦——”

“那……写了多少?”贝尔摩德笑吟吟地看着我。

“……快了快了。”我敷衍道。

没错,除了组织里的工作,我还和我老师贝尔摩德一样有表面工作作为掩饰。

而我的表面工作……就是写小说。

并且内容是……咳,有些少儿不宜的小说。

这件事我的老师也知道,她还很支持我的创作,在我缺灵感的时候还会给我讲她玩弄男人的经历当做睡前故事,甚至对于我把她当系列女主角原型毫不介意。

唉,只是希望琴酒老大永远不要知道这件事。

毕竟……我最畅销的那本《午后马天尼》中那个被女主角睡完就甩了的单本男主角就是琴酒老大为原型的。

这本也是最受贝尔摩德好评的,她为此还奖励我带着我去欧洲玩了半个月吃各种米其林店,PS,是组织经费报销。

所以说,我真的不好意思告诉琴酒老大,如果把我当做得力干将看待的话,迟早有一天会狠狠受伤的。

最后还是我依照贝尔摩德的要求,给对方调了一杯“天使之吻”。

这款鸡尾酒是以可可酒为底,然后倒上鲜奶油,最后串一颗樱桃加在杯口上。

看起来樱桃就会有种丘比特一箭穿心的感觉,所以才被称之为“天使之吻”吧。

我觉得这款酒有些甜腻了,但是贝尔摩德很喜欢让我调这款给她,哪怕她每次其实也只是喝一两口。

包括我的这个“可可酒”的称号,也是她取的。因为她觉得我可爱。

我对于这点倒是没有意见啦……不过我觉得她并不是喜欢可可酒,而是喜欢“天使”。我总觉得她其实有天使情结,虽然她的外表、喜好和性格都和天使毫不沾边。

我只将这次去日本当做一段小插曲。

就算本来想过要不要再去日本的时候联络那位松田警官……但是在贝尔摩德发现我带着的墨镜之后,我也就把对方的联络方式删了。

不过墨镜我保留下来了,毕竟是我的战利品嘛。

不知道是不是当时回来在机场遇到FBI的关系,过了一段时间后,琴酒老大也问了我不少问题,再然后……在贝尔摩德有事离开之后,她说组织会给我派个保镖。

我想了想,觉得也行。

毕竟这之后我要去参加比较重要的研讨会,而根据我的了解,这种场合对于我这种类型的都是高危场合,电影上都是那么演的。

贝尔摩德和我说的是这个保镖身手不错,而且是个混血在美国也不扎眼,是前不久加入的,但是能力挺不错,脱颖而出。估计再混几次任务确认人没啥问题的话,老大会给予代号了。

我觉得挺好,未来的组织精英来当我的保镖,感觉也能放心。

就这样子,我和我的这位临时保镖在约定的地方碰头了。

对方一头淡金色的短发、小麦色的皮肤,一双紫灰色的瞳仁望过来,脸上带着点浅笑。

“你就是可可酒吧?我是安室透。”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时候,透哥还没混到酒名。这就是,干部和她的小跟班(不是)

知道为啥可可酒喜欢摸鱼了吗?都是贝姐教得好啊!

关于CP……我不会是谁呼声最高就是谁,是看我剧情谁最水到渠成就是谁。在此之前,大家自由买股,随心买。你买贝姐都行,反正这个绝对不会亏。(喂)

PS:马天尼是鸡尾酒的一种,主要原料就是琴酒和苦艾酒。

PPS:看我漂亮封面,有的读者发现了是P5风格!没错是我特意要求的P5风格画面!我爱P5!当然本文正文是没有任何P5内容的,番外倒是有可能会写写怪盗jo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