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棉布

旁边的部曲和婢子看着心有戚戚,特别是何氏和婢子直接跪了下来。

小娘子对他们、对穆氏还是手下留情了。

他们一时间有些同情的看着这氐奴。

氐奴停下了嘶吼,但也只是一下。

下一刻,张开嘴如野兽一般想要撕咬沈舒伸过来的双手。

沈舒轻轻地笑了。

果然不管是人还是野兽,都会得寸进尺,这是打量着她不会杀他吗?

手中的匕首向前推送,黝黑的皮肤上流出了鲜红的血。

同时氐奴也停止了攻击。

沈舒轻嘲:“你本就畏死,觉得我不会杀你才有惊无恐。”

“你不过欺我年幼是个女郎罢了。”

若这氐奴面对的是袁充怕是从见面开始就老老实实了。

说者不知是否无意,但听者有心。

何氏和梧桐院中的婢仆全都站在此地,心中惶惶。

小娘子说的何尝不是他们呢?

“现在会像人一样用饭了吗?”沈舒语气森然,匕首的尖刃直插少年的皮肤,她却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她厌恶暴力,可这个世界总逼着她使用暴力。

氐奴看了一眼沈舒的双眸,浑身一颤,他不敢使劲,被控住了咽喉不敢摇头。

张了张嘴,声音嘶哑:“奴会用饭。”

听到氐奴会说话,沈舒没有丝毫意外,这小崽子聪明得很,不可能不会说话。

见人屈服,沈舒才将匕首从他咽喉处拿开,然后用身上的帕子擦干净匕首上的鲜血。

之后直接将帕子扔在了地上,匕首再次回归刀鞘。

氐奴看着面前小女郎高高在上的样子,动了动手指,眼神微暗。

“给他清理一下伤口。”沈舒对何氏道,“用最好的药,不要让他出事了。”

“唯。”何氏跪在地上,赶紧应答,带着婢子去给氐奴包扎。

等一切都处理好后,氐奴才喝上了那碗肉汤。

这时候肉汤已经凉了,但氐奴却像见到美味佳肴一般。他喝汤的声音很大,很粗鲁,恨不得一口直接喝完,但却像个人了。

“很好。”沈舒很满意对方的表现,又道,“再给他一个馕饼。”

“唯。”

氐奴听到又有吃的,双眼一亮,动作也越发斯文起来,虽然和优雅不沾边,但也是人用饭的正常表现。

看,这人不是不会,只是不想做罢了。

有了诱惑,便也能放下本身的习性规矩起来。

何氏将馕饼递给氐奴后,氐奴虽然还是会大口吞咽,但他不会抢夺,也不会发出声响。

等氐奴都吃完后,沈舒似乎就没了兴致,让人将他带了下去。

氐奴闻言,眼里一下暗淡下去,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小娘子可要给人解开锁链?”何氏问道。

“不用。”沈舒摇摇头,“也不要给他喂吃食。”

何氏心头一颤,连声称是。

第二日,沈舒靠在水榭一边,听何氏讲宫中礼仪和雍帝的妃嫔皇嗣,一边将手中的鱼食喂给池中的红鲤鱼。鱼跃池面,红色的鳞片阳光下耀眼夺目,争夺饲料的同时,也让他们成为最好捕食的对象。

而她何尝不像这池中的红鲤?

只不过鱼离不开水,而她想要摆脱袁氏。

“你说晋安王和王氏嫡女几岁成婚?”沈舒以为自己刚才幻听了,连味食的手都一抖,将鱼食全都扔进池中,惹得红鲤竞相扑食,聚集在了水榭边上。

“九岁。”何氏又重复了一遍。

许是见到沈舒脸色不好,何氏赶紧解释道:“皇室子孙成婚都早,但婚后不会同房,如太子和太子妃也是九岁成婚,但太子妃十四才产下小皇孙。”

随后又补充道:“有皇后和郎君在,必不会让小娘子早早成婚。”

时下普通人都早婚,士族贵女却是晚婚,袁皇后就是例子,十八岁才嫁给雍帝为后。但皇家又是特例,赐婚早,成婚也早,只是圆房晚一些。

沈舒觉得自己的三观下限一次次被刷低,九岁前是个小学生吧!这就成婚了?

十四产子?十四在现代是初中生,在南雍也未及笄,却已经生下一子。

算算她的年纪,似乎离九岁也差不了几年了吧!

让她两三年后和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成婚,沈舒表示自己的道德底线不允许。

她摆了摆手,让何氏停下,她觉得胸口郁郁。

“将氐奴带过来。”她培养人手的心更迫切了。

这次氐奴明显乖顺了很多,甚至学着袁平等他的袁氏部曲的样子,似模似样地同沈舒行礼问好:“奴拜见小娘子。”

瞧,之前被她逼着说话,不过短短一日就和她主动打招呼了。

果然是年纪小,就是沉不住气。

“学得不错。”沈舒肯定地点了点头,“给他多上一碗肉。”

氐奴听到肉,眼中的都有了光,舔了舔嘴角。

他兴奋地想要发出吼叫,但最后还是忍住了,只是有些狼吞虎咽。

等他吃完后,氐奴开始主动和沈舒搭话:“小娘子,奴会斗兽,奴给小娘子斗兽可好?”

“不想看。”沈舒直接拒绝了。

见沈舒对这方面没兴趣,氐奴低下了头,眼中转了转,最后还是有些无力。

他之前见过不少士族子弟,但都是北地的贵族,他们喜欢这些血腥的东西,但南雍士族的小娘子喜欢什么他还真不知道。

氐奴舔了舔嘴唇,他会什么?除了斗兽,他还会杀人,但显然这位汉人贵女对杀人更不会有兴趣。

他还会什么呢?

沈舒见他想不出来,就对着何氏道:“带他下去吧。”

闻言,氐奴心中着急。

这两日已经让他明白,只有见到沈舒他才能有饭吃,听到又要被带下去,他赶紧道:“奴、奴知道卞互郎的事。”时下驵侩称互郎。

听到这话,沈舒轻轻一笑,这小狼崽子真的很聪明。

“说来听听。”沈舒对将要上前的何氏和袁氏部曲挥了挥手,让他们退下,并让人给氐奴拿一个垫子来让他跪得舒服一些。

氐奴更兴奋了:“卞互郎祖籍豫州,祖上也曾为下等士族,后沦落为驵侩,除去贩卖奴仆外,还贩马匹、丝绸和陶瓷。”

所谓的下等士族其实就是寒门。

不过从寒门到商贾也算是门第败落,不过如今不是后世,商贾的地位也没有太低,事实上大商人在历朝历代的地位都不低。

“他去过西域?”沈舒问出自己最感兴趣的话题。

“没有。”氐奴摇摇头,“但他认识不少商胡。”商胡也就是胡商,胡字代指所有非汉族的外人。

沈舒听后笑了,果然自古商人都是一个德性。她本也知道卞锦不是个老实的,她想要卞锦为她所用,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氐奴是她了解卞锦最快的方式,这小狼崽子也知道她喜欢听什么。

“还知道些什么?”沈舒又问。

氐奴摇摇头,他跟在卞锦身边也没几日,能知道这些也已经是他处处留心的结果了。

见人摇头,沈舒也不失望,而是道:“给他把脚链去了。”

一旁的袁氏部曲有些犹豫:“这氐奴野性未除,若是伤了小娘子可怎么好?”

“他不会伤我的。”沈舒看着氐奴,“伤了我,他就没命了。”

这话是说给袁氏部曲听的,更是说给氐奴听的。

“奴的命小娘子可随时取之。”氐奴将头埋得更低,卑微极了。

这样的鬼话让沈舒嗤笑一声。

听到笑声,氐奴的身子伏得更低了些,都快要作出五体投地的样子了,身上也止不住地颤抖起来。

这位小娘子比一般的男子还喜怒无常。

“只取脚链,不取手链,他伤不到我。”沈舒的语气不容置疑。

袁氏部曲是见过沈舒昨日驯服氐奴的样子的,被沈舒扫视一眼后,都不敢再反驳,赶紧上前给氐奴开锁。

“将他带下去吧。”沈舒道。

见沈舒对自己又不感兴趣了,氐奴闷闷地不再说话。

看来,他要想想如何讨新主子的欢心。

等到氐奴被打下去后,又有婢子来回禀说有个叫卞锦的驵侩求见。

“将他带到前厅。”沈舒道。

前厅

卞锦心情忐忑地站在厅上,这是他第一次进入南雍顶级士族的府邸。陈郡袁氏是和王谢齐名的侨姓望族,不说是他现在就是卞氏没没落前也难登袁氏门第。

很快,一个硕大的屏风被摆在厅中,将正厅一分为二。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有一群侍女簇拥着一个女童从一侧鱼贯而入。

女童跪坐在屏风后,卞锦只能透过素色的屏幕看到女童模糊的身影。

“某拜见县君。”卞锦立刻恭敬地行了大礼。他是白身,并无官职也没有被中正定品,更非士族,所以见到县君要行大礼。

沈舒听到这个称呼,轻笑:“卞互郎消息倒是灵通。”昨日她册封为彭城县君的圣旨才被礼部造册。

“某是驵侩。”卞锦谦虚道。

沈舒挑眉,商人的消息确实是最灵通的。

“卞互郎是个聪明人。”沈舒道。

卞锦赶紧道:“小娘子谬赞……”

就在卞锦要接着说下去的时候,又被沈舒打断了。

“可是却不是实诚人,君子贵以诚,卞互郎似乎不以为然。”沈舒道。

卞锦心中一紧:“小娘子……”

可沈舒并不给卞锦辩解的机会,而是问道:“新奇的物件带来了吗?”

“带、带来了。”卞锦更加忐忑,赶紧让人将东西盛了上来。

“这是蔷薇花露。”卞锦赶紧将小女郎最喜欢的东西递上。

婢女接过后打开递到了沈舒面前,沈舒只闻了一下摆手让人拿来。

“这不是蔷薇花露。”沈舒道。

“怎么可能?”卞锦不相信,这可是他从最信任的商胡手中买来的,之前他就买过好几次,都卖给了好几个士族贵妇,那些贵妇都很喜欢。

这瓶他特意闻过,和之前那几瓶没有区别,甚至品质要更好。

沈舒对着婢女道:“将我的蔷薇花露给卞互郎。”

很快,一个极为精致的琉璃瓶被送到卞锦手中,只打开一点,浓郁的蔷薇花香便扑鼻而来。

和手中的这瓶蔷薇花露一比,他奉上的那个就是劣品。

“小娘子恕罪……”卞锦赶紧请罪,额头冒着冷汗。

这瓶蔷薇花露应当是贡品,这样的品级在西域也是皇家才可享用,商胡手中自是没有。

“这真的是卞互郎亲自从西域买来的蔷薇花露?是从西域哪国买来的?卞互郎怕是连真正的蔷薇花露都没见过吧。”沈舒轻笑。

卞锦立刻知道自己的老底被沈舒知道了。

“某、某没去过西域,更没去过大秦、波斯等国,某最多只到过凉州。”卞锦后背都湿了,说话也磕巴。

“这些蔷薇花露都是某从商胡手中买来的,但确实是真的来自西域的蔷薇花露,只是、只是……”只是他没想到这蔷薇花露品质太差。

他之前也卖过一些士族贵妇,看来那些贵妇还是身份不够,他这些蔷薇花露只能骗骗没用过好东西的人罢了。

“我说过我对卞互郎手中的蔷薇花露没兴趣,卞互郎似乎没记住。”沈舒又道,“如果卞互郎只有蔷薇花露的话,现在就可以回去了。”

卞锦擦了擦额头的汗:“某还有琉璃碗、羊脂玉、波斯的金银器……”

琉璃碗?沈舒之前觉得这个时代有琉璃很神奇,但后来她在袁氏看到好几个琉璃器皿后就知道琉璃只是少,并不是没有。

她想学小说主角那样靠烧玻璃发家似乎不靠谱,况且她将玻璃的配方早就忘完了。退一万步讲,就算她记得配方,也不知道工艺,一样没用,还没她在这个时代找个玻璃工匠靠谱呢。

至于羊脂玉,金银器,她也没有兴趣。

见沈舒始终不说话,卞锦觉得自己后背都湿了,这位小贵女眼光太高,他眼中的珍贵器物怕是对方都瞧不上。

最后,卞锦决定另辟蹊径,博上一博。

“某还有野蚕丝布。”

沈舒皱眉:“我对天蚕丝不感兴趣。”

“不是天蚕丝是野蚕丝。”卞锦只能道,“是吉贝布,高昌王室借用此布为服饰,小娘子您见过就知道了,此布极好。”虽这么说他心中其实并没有太大底气,吉贝布比丝绸还是差上不少。

可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了,赶紧让人呈到沈舒面前。

沈舒摸着这吉贝布。

这是棉布?

作者有话要说:先补大家一千字,剩下的明天早上九点之前我再补给大家,大家晚上别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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