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迪丝倚着广告牌,等计程车。
“Hi!你也要等车吗?”
格拉迪丝身后传来一道轻快的女声。
她转过身,发现就是那个棕发女孩。
“我是珍妮。”棕发女孩很自来熟地搭讪,“你就是刚刚劫机事件坐我身边的人,话说,你为什么觉得我姓‘Chen’?”
“你让我想到了种花家一位著名的女主持。”
“Thanks.”女孩莞尔笑开,自然而然把这理解成一种赞美,“我现在在哥谭日报兼职实习记者,经常穿梭于哥谭和大都会,可以说,这两地简直遍地是素材,连导师都对稿件质量沉默了。”
“那你应该能得普利策奖。”
“老实说,我每次奔赴一线时想的不是报道的新闻会多么精彩,而是今天是不是我的祭日。”
她们一齐大笑。
“我是格拉迪丝,第一次到大都会。”格拉迪丝转开话题,“你要去参加卡佩集团今晚的慈善拍卖会吗?”
“Oh!my god~”珍妮作惊呼状,“你怎么知道的?我可没给谁说。”
“没那么神秘,女孩。”格拉迪丝扬了扬手机,冲她眨了下眼,“我刷到了卡佩集团今晚的特邀记者名单。”
珍妮:“这不让人意外,这次拍卖会有很多人关注,因为穆琳会亲赴会场,还有邀请了很多像卢瑟这样的名流。”
她瞥了眼对方的行李箱:“你来大都会是去报道吗?”
“女孩,我不知道是什么给了你错觉 。”格拉迪丝笑了,“我26,早毕业了,而你还在上大学。”
珍妮眼睛似乎亮了:“我还以为你比我小呢,你看起来就像大一的新生,格蒂——抱歉,我能这么称呼你吗?”
格拉迪丝愣了一下。
对方准确叫出了她的昵称,尽管是无意识的。
“Sure.”格拉迪丝微笑不已,“我喜欢这个称呼。”
“我是来这里旅游的,你能推荐几个著名景点吗?我喜欢新奇的事物。”
珍妮仰起头,似乎是认真思考了一下:“超人雕像、正义大厅……哦,对了!”
女孩兴奋地看向格拉迪丝:“不如你今晚和我一起去参加拍卖会吧,那里一定汇集了许多有意思的人和事物!”
还及时补充了句:“我的邀请函允许带一个伴的。”
格拉迪丝低下头,似乎在考虑可行性:“嗯……很有趣吗?”
她抬起头,重新展露出微笑:“我想我不能拒绝这样一个来自美丽女孩的邀约。”
恰到好处的,远处来了一辆计程车。
格拉迪丝拦下它,半转身对着女孩笑道:“来啊,女孩。”
似乎是没想到计划这么顺利——
她当然知道珍妮是谁。
对方胸口的韦恩牌照相机、过于简约成熟而与其年龄不符的打扮包括她胸口处衣袋挂的黑色签字笔,无一不彰显着对方的身份。
之前满脸的期待,似乎要参加什么大型宴会。
最关键的是,她下机后查了下作为自己今晚目标拍卖会特派名单,哥谭那面果然有个叫珍妮·尼格玛的。
这个姓氏很哥谭。
也和女孩胸口那只签字笔笔帽上纹着白色的大写姓氏相吻合。
更让她想起哥谭某位大名鼎鼎的人物。
她之前调查结果中,那人可是有个上大学的妹妹。
她早打定主意,要和珍妮搭上线。
哪怕自己主动出击也可以。
她要进入拍卖会。
好在有一点,珍妮看起来很正常,没有那些神经兮兮的动作表现,看起来很好相处。
“卡塔尔大酒店。”
珍妮说完地名,就直勾勾盯着格拉迪丝看:“格蒂——”
”你刚刚实在是太迷人了!”女孩一下拔高了声调,开始兴奋地喋喋不休个不停,“你知道我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什么感觉吗?你简直像个谜语!充满神秘与魅力,仿佛一个掩藏于哥谭黑雾中的谜题,别人甚至不知道你的谜面是什么——”
她现在收回刚才的话还来得及吗?她还是低估了基因的力量。
话说,她伪装有那么差劲吗?
“也许我只是一个喜爱旅游的普通人。”
“No.”女孩摇了摇头,“你的眼睛告诉我,你曾行走于黎明前的黑暗中,你是那么痛苦。”
女孩很坦诚地告诉了对方自己发现的一切。
格拉迪丝可以保证,她的其余伪装也许可以被识破,但固有经验提醒她,通过眼神识别,即使是Batman,也不可能打个照面就分析得如此深入。
因为人的眼神也是可以伪装的,一般人是不设防的,倘若他要伪装起来,你很难识破。
珍妮很特别,她未必知道你的想法,但她能窥探你的心灵深处。
“女孩,你很聪明。“格拉迪丝很认真地盯着她,“不过你说错了一点。”
“我未感到一丝痛苦,我确定。”
珍妮知道格拉迪丝没有撒谎。
她可以看对方的眼睛,眼睛告诉她:
她没撒谎。
可她的眼睛又告诉自己:
她是如此痛苦。
这就是使得她对格拉迪丝产生了更大的兴趣,现在,对方真的就像一个迷雾重重的谜题。
“她是我的朋友。”
珍妮递上一张白金色的邀请函。
卡塔尔大酒店的装潢更偏向低调奢华,灯光也不是一眼望过去的昼亮,带着暖色调。
现在是下午五点,拍卖会在晚上七点准时举行,现在来宾陆陆续续,不算太多。
她们在大厅找了张靠玻璃窗不算偏僻的桌子。
珍妮很淑女地摇了摇高脚杯,里面深红色的液体还在不断翻滚着,突然,她仰起头一饮而尽,喝罢,还不忘来了句:“可口可乐,就是爽。”
一下破坏了这种奢华氛围。
幸好我不偏爱百事,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格拉迪丝想。
“你很有趣。”珍妮毫不隐藏,“我上一个很感兴趣的还是蝙蝠侠。”
尽管珍妮喝的是可乐,可格拉迪丝还是觉得她醉了。
这发言……很有继承兄业的潜力。
“我知道他的秘密身份,”珍妮笑得很狡黠,“还是我自己推出来的。”
“哦?”格拉迪丝并没有对站在正义一方的蝙蝠侠身份暴露后的担心,相反,喜闻乐见了属于是,“你怎么推的?”
珍妮神秘地笑了笑:“首先,最直接的一点,他的装备不是一般的高级,这得烧多少钱,初步推断他很有钱,而且得是巨富级别的。”
“可他也可能是被资助的人啊。”格拉迪丝立刻反驳。
“那只是幌子罢了。”珍妮又撬开一瓶易拉罐可乐,“人们都会受到这个思路影响,实际上,我看得出,他在想方设法隐藏自己的身份,而真是一个不起眼的普通人实际上没必要做到这种份上,除非他身份暴露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
她打开手机,翻出几张模糊的照片。
都是夜翼(罗宾时期)为救场扮做的蝙蝠侠。
”人们都不会去细看,实际上你仔细看的话,还是会有所不同。放缩一下比例,他还是矮了点,也许是套了蝙蝠甲还不太明显——你总不能说蝙蝠侠喝牛奶几天就长高了吧?”
格拉迪丝有些幸灾乐祸地想,蝙蝠侠年轻时还是露出些破绽的,只是没想到会有人揪这么紧。
当然,现在肯定不会了,如今的蝙蝠甲绝对毫无破绽,就是放个达米安也没人会发现不对劲。
“他找人扮演了他,”珍妮信心十足,“那是白天,证明他是个名声很大的人,一时无法脱身,可惜我不知道这几张照片的具体拍摄日期,不过还有别的证据。”
“有钱人多少都有特殊癖好,紧身衣的癖好算一个常见的吧,百分之六七十都有。”
格拉迪丝:“你这数据哪得来的?”确定不是主观臆断?
“我刚编的。”珍妮诚恳地回答。
格拉迪丝:……
“西方贵族真有这个传统啦,”珍妮嘟囔道,“好吧,划掉这一条,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说了,我就说最关键的一条。”
“他和超人是相爱相杀的关系,平时的表象都是欲盖弥彰,他是人类的一方,他本质是忌惮外星人的;他们又是队友,但他的真实身份绝不能表现出那种亲密的关系,他会试图将两人的关系划清界限般表演给世人看——比起白天的表演,夜晚才是他的主场。”
格拉迪丝:“所以蝙蝠侠就是……”
答案呼之欲出。
珍妮一下亢奋地站起来,甚至一不小心掀翻了盛满可乐的高脚杯,很大声喊道:“蝙蝠侠就是莱克斯·卢瑟!”
格拉迪丝:?!!
刚刚进门就听到这句话的卢瑟:?!!
作者有话要说:前面改了一些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