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第 8 章

宋玉在船上等沈秀时,沈秀和父母早已离开锦州城。他们一家子坐马车,日夜兼程,已经到了三百里开外的凉州境内。

“秀秀,咱们歇一歇,去食肆里吃顿热饭再走。”

沈秀:“才离锦州城三百多里远,还是太近了,我们得赶时间,走得再远一些。就先不去食肆里耽误时辰,暂且啃些饼子凑合着吧。”

杨氏点头,“是极是极。”

又赶了半日路,出了凉州,车子抵达一小镇。此时日头西沉,橙红的晚霞将整个小镇氤氲成一淌胭脂。

踩着薄薄的一层胭脂,一家三口进入一家食肆。这会子正值饭点,店里人声嘈杂。

小二快速迎上来,“客官里面请,请问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打尖儿。”

“好嘞!”

待他们一家人入了座,小二报菜名,问他们要吃些什么。沈有财首先问沈秀,“秀秀,你想吃些什么?”

“爹娘你们随便点吧。”沈秀掀开幂篱一角环顾四处,没发现有疑似男女主的身影,她才放心地拿下幂篱。

沈有财对小二道:“来一盘旋煎羊白肠,再来一碗小菜豆腐汤。”

想着手里有聘礼那么大一笔钱,又想着这两日赶路,没怎么好好吃过一顿热饭,沈有财道:“再来一盘炙鸡,就这些。”

“好嘞!”小二转身要走时,沈秀叫住他,“等一下,再来一碗生淹水木瓜,天热得很,吃点冰镇冷食凉快。”

小二转过脖子,“生淹水————”

见他忽然呆住,沈秀蹙眉,“怎么了?”

小二脸喉结上下滑动,“没怎么,您方才是说生淹水木瓜?”

“对。”

“好的!”

待小二走开,沈秀的目光又落在写着菜名的木牌上。

“你又不识字,看着干什么?”杨氏道。

“不识字就不能看吗。”沈秀笑了下,视线扫过木牌上的莲花鸭签、间笋蒸鹅,最后落在羊蹄笋上,她咽嗓,“再添一道猪蹄笋如何?”

杨氏:“已经吃得够好,莫要再铺张。”

沈有财不同意,“秀秀若想吃,便让她吃!”语罢他招手,“小二,再来一盘猪蹄笋!”

小二给别桌客人上菜时,眼睛时不时往沈秀那边瞟,一个没注意险些将手里的盘子摔落地时,他赶紧将眼睛收回来,好好上菜。

然而眼睛收回来,心却收不回来。他努力克制住自己,想让自己专心干活,却怎么无法专心。

沈秀那一桌的生淹水木瓜很快做好,小二去端菜时,道:“二舅,你这木瓜是不是放少了?”

“哪里放少了?不就这么多?”

小二磨磨蹭蹭,“二舅,再多放些木瓜吧。”

那姑娘点了生腌水木瓜,应该是喜欢吃生淹水木瓜的。他这样想着,继续道:“这桌客人是我好友,她喜欢吃生腌水木瓜,二舅你就多放点木瓜吧!”

“你这小子。”他二舅哼了声,多添了几勺木瓜进去。

“再添些,再添些。”

“再添些,要不白送你朋友得了?”

沈秀没想到,这家食肆还挺厚道实在,这一碗生淹水木瓜,木瓜堆积,都快淤出来了。

沈有财和杨氏也很是意外,不曾想这家店菜量竟这么大。

冰水里微微剔透的木瓜,用盐水和糖水腌渍过,甜甜咸咸,冰冰凉凉。沈秀咀嚼着木瓜,弯弯眼角,“挺好吃的。”

注意到沈秀吃得眸子弯成一双月牙儿,小二开心地咧嘴。

沈秀嚼着木瓜,心想若这里有冰淇淋就好了,冰淇淋比生淹水木瓜更解暑。

不过这里倒是有类似于冰淇淋的代餐,即酥山。酥油、奶油和蜜糖淋在碎冰上,冷凝成的小山。

酥山沈秀没吃过,这种昂贵的高级奶制冰食,是有钱人吃的。也不知酥山的味道如何,虽然比不上现代的冰淇淋,但肯定也很好吃就是了。

“娘,爹,你们可吃过酥山?”

沈有财道:“没吃过,那玩意儿不是那些贵人吃的?”

“嗯,听说很好吃,很消暑的,等以后我们有钱了,我们都买了尝尝。”

“秀秀,你现在若想吃,爹给你买一碗。”

“以后有钱了再说,咱这一路过去要花不少钱,到了芜州,要安定下来也要花不少钱,钱先省着点用吧。”虽说那聘礼够他们一家人过活一辈子,但前提是不铺张浪费,若过得稍微奢侈些,那些钱也不够用。

“秀秀你放心,等到了芜州,爹一定努力挣钱,让你吃上酥山!”

沈秀笑笑,倏地感觉到有人在看她,她侧过眼角,对上隔壁桌男人的目光。

见她看过来,男人飞速挪开目光。沈秀转过头来时,又发现有男的在看她。

眉心微微一拧,她垂下脑袋。随之快速环顾一圈四周。貌似店里有不少男的都在偷看她。

她眉头拧得更紧了。杨氏也发现店里的男人似乎都在偷看沈秀,她低声道:“有财,周围这些男的好像都在看秀秀。”

沈有财瞪了一圈这些偷看的男人,道:“他们定是看上秀秀了!”

闻言沈秀扶额,“爹,你女儿没这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我估计,”她音量更低,“这些人是不是发现我们身上有一大笔钱?我们得小心着些。”

沈有财和杨氏立刻警惕起来。杨氏紧张道:“他们从哪里发现的?”

“不知道,我只是这么猜测而已。反正我们小心着些,吃完饭赶紧走。”

沈有财一边警惕一边道:“是得小心这着些,不过……看他们那眼神,分明是看上秀秀了。”

沈秀翻白眼,“爹,请您看看我的脸,你觉得我长得是有多好看,能让这些人一看到我的脸,就喜欢上我?”

“你这模样,怎么就不能让这些人一看到就喜欢了?爹就觉得你是这世上最最好看的姑娘!”

“停停停,行了,行了。”沈秀实在是受不了他无脑的吹捧。恰时小二将小菜豆腐汤端上来,她道:“快些用饭吧。”

小菜豆腐汤清芳香可口,旋煎羊白肠软润鲜美,炙鸡鲜嫩香浓,猪蹄笋弹牙筋道,生腌水木瓜咸甜冰凉,沈秀吃得满足惬意。

她擦嘴时,发现右前方的男人在看她,她垂目,“娘,我们快点吃。”

这时,小二端来三碗荷花包围着的酥山。

小二道:“这是那边陈公子请您几位吃的荷花酥山。”小二虽是笑着,心里却哼了一声,对林公子的献殷勤很酸,他若是有钱,他也能请这姑娘吃酥山。

沈秀顺着小二手指的方向瞧过去。小二口中的那位陈公子,位于斜前方桌位,他笑着对她拱手作礼。

杨氏诧异,他们并不认识这位陈公子,无缘无故的,这位公子怎会请他们吃昂贵的酥山?

沈有财则认为这陈公子是看上了秀秀,所以才来献殷勤!

至于沈秀,她觉得这位陈公子定是不怀好意。她对小二说:“替我们谢过陈公子,不过这些东西还是拿回去吧。”

小二毫不犹豫,将酥山端回去。陈公子见状,起身来到沈秀身前,“姑娘,鄙人姓陈名嘉,年十八,未曾婚配,家中有良田五十亩,三间铺子……”

他一股脑儿,把家底儿交代了个干净,祖宗十八代的名字都快全部交代出来了。

沈秀赶紧阻止他,“你有事?”

“我见姑娘面善,似有缘人————”

“谁跟你有缘人!”沈有财瞪他,“一边儿去!”

“伯父————”

“我们素不相识,叫谁伯父呢你!

沈秀放下筷子,“爹娘,我们也吃得差不多了,走吧。”

“姑娘!”

沈秀头也不回,快步走出食肆上马车。沈有财和杨氏也疾步上了马车,“车夫,快些赶路!”

车夫马鞭一扬,马车快速消失在食肆门口。陈公子追也追不及。他用力拍了一下膝盖,一脸惋惜。

马车上,沈秀瞧瞧自己的衣衫,又瞧瞧爹娘的衣衫。他们一家子衣着打扮普通,也看不出身上怀揣巨款。

所以方才食肆里那些男人是如何看出他们有钱的?

当然也可能并不是看出他们身上揣着巨款,也可能是打着其他主意。

“或许是我们虽然看着没什么钱,但点的菜都不便宜,像那种低调的有钱人?”沈秀道。

“兴许是这样!”杨氏附和。

沈有财:“我还是觉得他们只是因为看上了————”

“爹,”沈秀拧眉,“咱能不能使实事求是一些?”

马车一路前行,抵达下一个小镇时,已经过了两个时辰。此时正是亥时(晚上九点),镇上大半人家都已熄灭灯火。

现在已经离锦州城很远,天黑了,马也累了,沈秀不再打算继续夜行,于是便去投宿客栈。

他们三人开了一间房。

“你们娘儿俩睡床,我睡地上就成,这天热的,睡地上还凉快。”沈有财笑呵呵道。

洗漱过后,沈秀沉沉睡去。再次苏醒时,沈秀只觉手腕酸麻,一睁眼,便发现自己竟躺在陌生的马车上。

她神识有些混沌,有些不清楚现在的状况。

“醒了?”

她掀起眼皮,对上一张陌生男人的脸。男人眉尾横着一道刀疤,面相凶神恶煞,通身匪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神识混沌的沈秀顿时清醒,“你是谁?”

“我叫胡刀。”男人尽量让自己的表情变得柔和些,“是你未来夫君。”

沈秀瞳孔收缩,她动了一下身体,发现自己手脚被捆绑着,动弹不得,“我不认识你,快放开我!”

“别动,你越动,绳索会缠得更紧。”胡刀按住她的肩膀。

“别碰我!”她躲开肩膀。

他笑了下,“小娘子,我会算命,我一看你这面相,便知你是我未来娘子。”

“胡说八道!你放开我!”

胡刀拿起旁边的大刀,轻轻用布擦着。

锃亮的大刀,让沈秀顿时安静下来。马车车轮碾着地面的声音,敲击着她的耳膜,她竭力控制情绪,“你把我掳来干什么?我爹娘呢?”

“我不是说了,我是你未来夫君。至于你爹娘,他们还在客栈,放心,我没动他们,他们安全得很。”

“你……”沈秀语气没有先前那么硬气,她说,“大哥,你是不是要钱?我有钱的,我可以给你钱。”

“我不要钱,我要你做我娘子。”

“我们见都没见过,你怎么会让我做你娘子?”

“谁说我们没见过?昨日傍晚,我们在张家食肆里见过,我对你一见倾心。”

对她一见倾心?她不信。一见倾心,只是见色起意而已,她又没什么色,他倾个什么心。

“大哥,能否说实话,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我说的是实话。”

还真对她一见倾心?沈秀犹疑地打量他。难道是她的长相正好和他眼缘?

真真是倒了个大霉,怎的就被他看上了。

“小娘子,你叫什么?”

沈秀不想搭理他,但她识时务者为俊杰,“沈秀。”

“沈秀?沈姓的沈,秀气的秀?”

“嗯。”

“这名字倒是好!小娘子,你饿了没?”

沈秀不会为了骨气而让自己受罪,“饿了。”

“先吃些胡饼将就将就,等到了有食肆的地方,便让你吃些好的。”

“这是去哪儿?”

“京城。”

京城?男女主在的地方?她眉头越蹙越紧。

胡刀将胡饼掰开,喂给她。

沈秀:“你能解开绳索,让我自己吃吗?”

“不能。”

她张嘴,咬了一口胡饼。这胡饼里包着羊肉,味道还不错。她没客气,一口气吃了四个胡饼。

胡刀:“还要吗?”

“还要。”

“你这小娘子,胃口倒是大。”

“我胃口很大,一个人的饭量能抵三个人,不,能抵五六个壮汉。你怕是养不起我,如果你不怕我把你家吃垮了的话,就放过我吧。”

胡刀大笑,“就是有十个你,我胡刀也养得起!”

他又喂过来一块饼子。见他笑得豪爽,沈秀恨不得咬断他捏着饼子的手指。

吃完饼子,她说:“我手酸,你解开绳索吧,反正我又跑不掉。”

“不行。”

沈秀想,他既对她一见倾心,也就是喜欢她,那么或许她可以稍稍利用一下他的喜欢?

她作出很痛苦的模样,“我手腕真的难受,又麻又酸的都动不了了,你绑了我多久,我的手都快断了,能否先给我解开,等之后再绑上?”

“大哥,胡大哥,”她用撒娇的语气,声音柔得她浑身起鸡皮疙瘩,“你先给我松松绑,可以吗?”

胡刀神情松动,有些动摇,“真的很难受?”

“真的。”她拼命挤出泪花。

发现她眼泪的泪光,胡刀不再犹豫,直接给她解绑。他轻轻抬起她的手,“怎么样?”

“解开就好多了,还有脚上的也可以解开吗?”

他二话不说,蹲下来给她解开。活动了一下手腕和脚腕,沈秀道:“多谢胡大哥。”

她伸手掀开帘子。外面是崇山峻岭。马车旁边有骑马的蒙面大汉,个个手里背着大刀。她咽口水,“胡大哥,你……你是干什么的?”

“山里扎寨的。”

“山里扎寨?山寨?你是山、山匪?”

“是。”

难怪瞧着凶神恶煞,通身都是匪气。外头这么多人,将马车围的密不透风,她如何能逃得出去?

“怎么,瞧不起山匪?”

“没有,你能当山匪,也是你的本事。”

两盏茶的功夫过去,沈秀耳根通红,“胡大哥,人有三急。”

胡刀钻出马车,下车,“出来吧。”

沈秀弯腰从马车里出来,正要下车,腰却被一双大手掐住。胡刀直接将她抱下来。

他拉着她往前走,发现手下们都在偷瞄沈秀,他眉头的刀疤狠狠一动,凶悍似修罗,“看什么?再看将你们眼珠子挖了!”

手下们大骇,立刻低头。

沈秀抽出手腕,“那有草丛,我自己去吧。”

“别想着逃跑,你这小胳膊小腿,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跑过我们这么多人。”胡刀警告她。

“我不会的。”

沈秀快步前行。来到草丛后面。她观察四周。思考能逃跑成功的可能性。

就在这时,眼角余光触及一抹黑,她拔腿就往回跑,“有黑熊!胡大哥!有黑熊!”

胡刀拿着大刀,同手下几刀子便砍掉黑熊脑袋。杀掉黑熊,他轻握住沈秀的肩膀,“没事了。”

沈秀惊魂未定。荒郊野岭,野兽出没,即便她可以从胡刀手里逃出来,说不定也会落于野兽之口。

还是先出了这荒郊野岭,到达有人烟的地方再说。她吐气,“多谢。”

重新上马车,她拿起饼子就啃。试图拿饼子压压惊。

“没吃饱?”胡刀问。

“我说了我胃口大。”

啃了两个饼子,她倒头就睡。即便闭着双目,也能感觉到胡刀的目光。他一直把眼睛放她身上,一直盯着她也不嫌累得慌。

胡刀目不转睛,盯着沈秀的睡颜。朦胧的光映在她白净的脸上,映出她细细弯弯的眉,小巧的鼻子,以及微微薄的嘴唇。

她的五官平平无奇,堪堪清秀,却让他生出从未有过的渴求。

触摸她,拥抱她,亲吻她,极度的渴求,带着一种飞蛾扑火的极致热烈。

感受到他在用手摸她脸,她退开,道:“胡大哥,我们还未成婚,婚前不可逾矩。除非你看轻我,不打算娶我当正头娘子,所以才想这般随意轻待我。”

胡刀目露隐忍,“好。”

不知睡了多久,沈秀被胡刀唤醒。

“秀秀,起来吃饭。”他刻意将表情放柔和,然而看起来还是很凶神恶煞。沈秀一醒来就被他凶悍的模样吓到了,她暗自定神,打打呵欠,问道:“到了哪里?”

“青山县。”

离京城还远。沈秀起身要下车。胡刀拽住她,“你别下去,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回来。”

“打包吗?”

“打包?”

“就是把菜买回来吃。”

“是,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什么你就给我买什么?我可先说好,我不仅胃口大,还特别好(hào)吃。”

“爱吃是福气。说吧,要吃什么。”

“酥山,冰酪,爊鸭,东坡肉,五味杏酪羊,间笋蒸鹅,猪羊荷包,炸冻鱼头,还要雕花梅球儿,雕花枨子……”她说的全是贵菜,定要让他觉得她难养。

胡刀听罢,“寻常人家还真养不起你。”

“你若养不起,便放了我。”

他又大笑一声,“等着。”

一道道菜端进马车里,热腾腾的香气扑得到处都是,沈秀口舌生津,拿起筷子就吃。

穿到这里以后,她就没吃得这么好过。将所有菜都吃得七七八八,她按住圆滚滚的肚皮。

胡刀:“你这饭量似乎也没你说的那么大?”

“我还未吃饱,我虽然能吃很多,但也不能吃太多,吃太多了会长胖的。”她根本就不在意胖不胖,是真的吃不下了。

“胖有什么?你想吃就吃,只管吃便是。”

“我若成了胖子,你还想让我做你娘子吗?”

“那当然。”

说得这么好听。人都是视觉动物,若她真胖了,没准他比谁跑得都快。除非他喜欢胖子。

她用勺子把最后一点酥山吃干净,“我还想吃酥山,你再给我买一碗。”

“你今日已经吃了酥山和冰酪,再吃会坏肚子。”

“哪里会,你是舍不得给我买吧。”

“我并非舍不得。”

“你就是舍不得。”

“明日再给你买。”

彼时,胡刀的手下们仍在食肆里用饭。

其中一人出声,“怎的了,心不在焉的?”

“三哥,我就是羡慕老大……”

“羡慕什么?”

“羡慕他能————”能拥有沈秀。若不是老大喜欢沈秀,他也想让沈秀做他娘子。他从未如此中意过一位女子,恨不能将她娶回家,当祖宗供着。

“唉。”他食不知味,挑着米饭,忽而听到三哥说:“女子肠肚脆弱,老大又是给她买冰酪又是给她买酥山,这两样冷食吃多了最容易闹肚子,且他还点了那么多道菜,吃那么多不得积食?”

“三哥你这么关心咱们大嫂?”

三哥支支吾吾,“我只是怕她吃坏肚子,让我们老大操心。”

作者有话要说:胡刀只是个不重要滴炮灰~目的是引出下一位男人

ps:秀秀人在别人手上,不会像智障一样,惹怒别人,为了骨气让自己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