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碗软饭真香(女尊)

这碗软饭真香(女尊)

作者:尔十一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历史系博士宋迎月,监考完回家打个盹儿的功夫,就穿到了一本女尊文炮灰身上。原主是个人渣,好色、滥赌、窝里横,有钱就往赌坊窑子里钻,没钱就回家算计着卖弟弟,打夫郎。家里还有个老爹,为了这么个不争气的女儿,生生哭瞎了眼,乡里乡亲面对她是没一句好话,就连村里的野狗碰见了她也得绕道走。好死不死宋迎月就是这个时候穿了过来,看着手里拖着的被打的口角流血,面露死志的夫郎,忽然抬手甩了自己一个耳光。走,我们回家,我读书养你啊体力活儿她不行,但读书这事儿她拿手啊。奈何宋博士读书多年,一朝穿越到乡下,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少见些的五谷也不大分得清,于是乎养夫郎的壮志半道崩殂,一碗软饭端在手里还热乎着。只能发奋苦读,后来学院里的人都发现宋迎月变了,开始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大清早一个人在学堂里摇头晃脑之乎者也。——同窗:定是在做戏!参加乡试——同窗:真是人傻胆大,以为读了两本书就敢上考场再后来,少女扬眉,打马游街,一日看尽长安花。——同窗:呜呜呜呜,都怪我们有眼无珠,竟不知宋状元乃是天降紫微星。小剧场:皇帝:宋爱卿年纪轻轻,学识不凡我有一皇子与你正堪相配,不知你意下如何啊?宋迎月:使不得使不得,微臣已有夫郎,今时能参加科举,有幸上殿面圣,全靠吃夫郎软饭(得意JPG)。皇帝众大臣:……————————————--——————————预收文《成为反派妻主后》(女尊)世人皆知建安伯府大公子沈岸,俊朗殊丽浑然天成,才华洋溢冠绝京都,是无数女人的梦中夫郎,一至及笄各府派来求亲的媒夫,差点踏破伯府门槛。却少有人知建安伯府内还有个二公子沈离。沈离从小就知道,这天下所有的好处都是朝着大哥去的,他和父亲不过是母亲与大夫郎伉俪情深的污点,小心翼翼在伯府苟活十几年,过得比奴仆还不如。侥幸重生却在替嫁前夕,本欲一把火烧光伯府,拉所有害他的人一同陪葬,却不想当朝最尊贵的皇女,会在金銮殿上请圣上下旨,指名道姓要娶他。女主视角:姜穗知晓自己穿进一本女尊文后,不是不崩溃,可更让她绝望的是看到了接下来的剧情,原书中柔柔弱弱的建安伯二公子沈离,竟是书中最大反派,被逼替嫁之后彻底黑化,魅惑妻主扰乱朝纲,胆大包天勾连外族,搅得整个大齐鸡犬不宁。身为大齐未来接班人的姜穗痛心疾首,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将这朵黑莲花放在身边,亲自掰正枝丫。小剧场:沈离捧着心口媚眼如丝勾着姜穗:妻主,我胸口疼的慌,要你亲自揉揉。姜穗手拿奏折正襟危坐,头也不抬问:社会主义八荣八耻可背熟了?核心价值观你如今理解了多少?还有上回给你的书单读完了么?沈离:…… ,真是夭寿哦。——————-----————嘻嘻,还是预收。《谋皇》一句话简介:从奴仆到女皇。这世间谁都救不了我,我也从不依靠任何人。我宋慈,从出生到今天没过上一天好日子,能走到这一步,全靠自己百般筹谋,费尽心思,我做尽坏事,可绝不后悔。(就想写个非传统意义好女人的故事,不为自己找借口,不耽于情爱,工于心计,热爱权势,最后登上高位,睥睨天下,永不后悔,想想就好爽!!!)…

最新更新第23章 拜访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苏逸平
    一首传诵多年的诗歌,一场穿梭时空的冒险,二十四世纪的平凡上班族,因为命运的拨弄,成为著名的时光英雄葛雷斯,穿梭至桃源、豪门、巫术世界、星尘组曲、大鹏王朝等时空,为的只是要见到那女子的浅浅微笑……
  • 作者:萌堂
    宋轻许穿书了。原主堂堂首富千金,却爱上霸道偏执校草,甘愿当舔狗对他掏心掏肺。怕他自卑,她甘愿装穷。他打架惹事,她暗中帮他平事。他逃课记过,她去校长那里求情。就连他追求校花,她也毫不在乎,一心只想成全。谁知狗男主非但不领情,还把她的情书到处乱贴,把她的尊严死死踩在脚下:喜欢老子,她也配?最后,校花校草he了,原主出车祸,噶了。被迫走上剧情线的宋轻许怒了:舔狗是吧?行!她送上亲手缝补的球衣,男主撕烂,里头赫然绣着三个大字:王八蛋。她送上辛苦做的午餐,男主打翻,黑糊的饭里掉出一张纸条:吔屎啦你!终于摆脱剧情线后,她飘了:亿万家产等着我呢,狗男人我不伺候了!没过几天,男主把她堵在楼道,红着眼睛,声音嘶哑:多久没找过我了?------《我用攻略系统搞事业[快穿]》见专栏,求预收-------余相晴明明长了一张颠倒众生的脸,却沉迷搞事业。偏偏快穿局给她配了个攻略系统,让她花式攻略各色美男。余相晴:先立业再成家,我先搞几十年事业,等男主丧偶,再去跟他来一段惊天动地的黄昏恋。(认真脸)系统:我信你个鬼!世界一:穿成破产千金,请攻略霸道总裁,求他注资拯救家族企业。余相晴:霸总注资那算婚前财产,离了也不算我的。干脆就不破产了不行吗?系统:请宿主花费积分查看男主好感度。余相晴:不用了,给我查查银行老总对我的好感度,我看能融来几个亿。结果她还在沉迷搞事业时,却不知道男主好感度已经爆表。余相晴:你先克制一下,我马上就要成为第一个女首富了!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沈从文
    《记丁玲》是沈从文先生为丁玲女士所写的一部传记,一九三四年由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出版。为良友文学丛书第十种。《记丁玲》从丁玲女士的故乡和她的父母开始写起,作者把一个冲突了旧家庭的束缚,去追求自由,平等,解放的女青年丁玲,写得跃然纸上。作者以真挚的情感,平实简洁的语言,讲述了胡也频和丁玲的生活,及丁玲女士早期步入文坛,开始创作的经历,其间流露出三个友人之间相知相爱的深厚友谊。1934年,由于国民党的图书审查制度,全书只选入了《记丁玲女士》的前半部分,并对多处内容进行了删改。尽管晚年后的丁玲曾评价此书为一部编得很拙劣的‘小说’,但是,从全文内容来看,全书应是真实地记录了当时丁玲女士的生活与创作经历。
  • 作者:我吃西红柿
    我吃西红柿编著的《吞噬星空》这颗土黄色的星球上没有任何生命存在,直径却达到21000公里……咦,竟然蕴含着星泪金矿脉!真是天助我也。将这颗星球吞噬掉后,我的实力应该能恢复到受伤前的80%。脸色苍白的罗峰盘膝坐在一颗飞行的陨石上,遥看远处的一颗行星。《吞噬星空》是一部玄幻、科幻的长篇小说。
  • 作者:宋姌
    【下本《我女友脑子有病》】本文文案叶纤语是叶家继承人,她用温柔美丽柔弱为诱饵,让杨乾掉入她设计好的爱情陷阱。杨乾如笼中鸟,网中鱼,逃不了也无处可逃爱情对叶纤语而言,其实也不是很重要,并不是离开他就会死的。所以她设计杨乾掉入她的爱情陷阱,至于她的猎物会遭受到如何的对待,就不是她能做主。恨她讨厌她,想要她死的人那么多,她也就无所谓了。但是杨乾差点被人害死,她还是心虚了。……《我女友脑子有病》文案原名《病娇女友她黑化了》书窈脑子一直不大好,遇到前男友后病情更重了。从国外留学归来,他与废材哥哥抢公司,抢继承人的位置。出国前,她为了前途选择和前男友分手。回国后,爱情事业她两手抓。英雄救美屡见不鲜,老套但有效。没有,那就制造一场吧。她处心积虑地接近前男友,一只手却在背后使坏捣蛋,破坏他的创业,给他生病的母亲施压,把他逼入绝境:另外一边她则是从天而降,宛如救世主一样,拯救他于水火中。不料被她一直打压的死对头,对方恼羞成怒,绑架她的男朋友。她冷冷讲:你撕票吧,本小姐最不缺的就是男人。死了一个还有成千上万个。死对头:……事后,男友对她生气,置之不理。书窈哭得伤心:我那不过是权宜之计,欺骗她的,我最爱的是你。男友:?……上辈子程圭死的不明不白,重生后他一心想要查出害死他的凶手。查到最后,他把目光对准身边,楚楚可怜,柔弱得不堪一击的书窈,一切皆因她而起。事情败露后,书窈大哭着,我都是因为爱你。程圭:?他让她在事业和他之前选择一个。书窈摇头:我不选,事业和你我都要。阅读提示:非良善女主,有心机会算计,非好人。在男主面前就是装可怜,卖惨。
  • 作者:林中有雾
    没心没肺小白花假残疾真大佬女主篇:姜若有一个需要用珍贵药材养着的母亲,但她只是一个丫鬟。万幸的是她有一幅好皮相,被侯夫人看中指给世子爷做通房,允诺只要生出一个孩子来便会救她的母亲。而世子爷顾淮安清风朗月、龙章凤姿,是大周最俊朗的状元郎。但现在却双腿残废,被迫坐在一张轮椅上,整个人也越发阴沉,喜怒不定。姜若心里着急,怎么和一个残废了的人生孩子呢?——姜若只是一个奴婢,她知道顾淮安瞧不起她又憎恶她,所以将顾淮安推倒时,她还有几分痛快。但她一直谨记着自己的身份,就是后来被抱上床榻时,她的主子会一时忘了。男主篇:继母送来一个小奴婢,小奴婢身段窈窕,眼儿妩媚,唇瓣轻张整日说着想要陪他一辈子的话。起初,顾淮安看着笑话,嗤笑她一个丫鬟、一个探子也敢妄想。在榻上滚过一遭后,他竟有几分离不得她。不过一个丫鬟么,许些银钱,许些珠宝绸缎,再许一辈子的庇护,留在身边当个姨娘便是恩赐,不过旁的就没了。所以小奴婢在怀里问,什么时候才能成亲时,他沉默片刻说:姜若,莫要忘了身份。小奴婢确实没忘,所以后来她跑了。跑走的第一日,他对长喜说:她身上没银子,这段时日被养得精致,受了罪之后就会回来。跑走的第一个月,他又说:你去路上看看,是不是出了事,她怎么还没回来。跑走的半年,他站在精致辉煌的庄园门口,看向孕肚稍显的妇人,深吸一口气极力控制情绪问:这孩子谁的?——顾淮安以为姜若爱他,后来才知道只是他以为。阅读指南1.男主追妻火葬场,真香警告2.1v1,双洁,动心之后就是甜宠
  • 作者:寄秋
    她实在不知道月老庙前那个失物招领处有什么好玩的,她家的小肉丸怎么就老爱待在那里,害她三不五时得去认领他回家,结果,今天居然有人比她这个当妈的抢先一步,瞧那光是背影就叫人不可小觑的精悍身材,唔,对方该不会是想绑肉票勒赎吧?不怕不怕,红线村可是她地盘,只要她大喊一声救郎,相信全村的人都会跑来除害,可是这背影怎么越看越眼熟,还有那声音也是,妈呀,原来认领小肉丸的真的是失主,那个五年前对她始乱终弃的大浑球,更可恶的是,他出了场车祸,什么都记得,就是独独忘了她,既然她对他这么无足轻重,他干么还硬要赖在她家,吃她的、用她的,甚至睡……她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