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州牧府一间客房内一个身材高大的华服男子此时正在紧张的踱步。
不一会儿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潜入房中,他身形诡异,让守在附近的府兵都没有察觉到他的到来。
黑衣男子半跪着向华衣男子禀告自己得到的消息:
“张副官,晋州牧说在秋狄场里抓到的刺客不忍拷打已经服毒自尽了,临死之前只说了当时还有其他刺客受伤逃跑。现在晋州牧要派人搜山,说是遇到了宁可不留活口也不能让刺客逃了。”
“哼!”张副官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怒道,“他当了这么久的晋州牧是吃白饭的吗!在牢里待了一个月的刺客还能服毒自尽,他怎么不说是天上掉下个石头砸死的!”
“还派人搜山找刺客,我看他是想找到太子,再来个死无对证才是真。”
太子此次秋狄遇刺下落不明,幕后黑手十有七八就是这个晋州牧,只是他们没有确凿的证据,加上此时正在晋州的地盘上,敌强我弱,才会显得如此弱势。
张副官大手一挥:“他们搜,咱们也要搜!让在晋州的据点盯紧了,殿下只要一有机会一定会联系我们,务必要在他们之前找到殿下。”
言罢,他写下一封信装在信封里交给黑衣男子道:“拿着我的亲笔信,去禹州找赵小侯爷,事出紧急,让他务必带兵器前来。”
禹州是晋州的邻城,此时他们能借用到的兵力也只有与太子交好的赵小侯爷这一支了。
“是!”黑衣男子接过信封收好,眨眼间便从屋里不见了,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张副官终于坐下叹了一口气,只希望太子此时还活着,不然他们这一行人此次一个也跑不出这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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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纡每日在外采一天的药才会回家,可她今日待到中午便回去了。
平日里她独自生活,中午在外面随便吃点干粮就可以对付过去了,回家一来一回还要重新生火不够麻烦的。
但是如今家里躺了个断腿的病人,而且好像还是个平日里不缺人伺候的主,阿纡少不得要分些精力去照顾他。
采药是阿纡的的主要经济来源,最近为了照顾那个断了腿的病人,她的采药效率大打折扣,但好在对方给的酬劳丰厚,甚至比她每日上山采药赚的还要多
更何况对方还承诺:等自己伤好了之后会给她一笔丰厚的报酬。是以阿纡也乐得照顾他。
阿纡回到家时,李术正躺在有些破旧的砖床上借着日光看医书,她养的小土狗飞飞正卧在床边睡觉。
稀疏的阳光打在男子的脸上,让他本来冷峻的脸显得有了些生气,配上他半倚在床头的身姿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听到阿纡回来的声音,男子并未将目光从医书上移开分毫,反倒是躺在床脚的小黄狗热情的向阿纡跑来。
“我回来了。”阿纡将药篓子放下摸了摸飞飞的头,先是朝桌子上摆着的姥姥的排位拜了一拜。
拜完后她抬头望向床上的男子,“你今天想吃什么?”
本来阿纡的家里只有些稻米咸菜,但是男子吃不惯这些,便从随身的腰扣上砸了些金子下来让阿纡去换些银两。
不过阿纡鲜少可以托人买东西,所以也只是将金子换成了一些银两和咸肉鸡蛋,还有一些平日里没吃过的调味料。
阿纡的厨艺是自己琢磨出来的,手艺平平,李术连目光都没有从医书上移开,只道:“随你。”
“哦,好。”阿纡习惯了李术的冷淡,得到了和前几天一样的答案便开始去厨房做饭了。
阿纡遇见李术的那天,下了一天的雨刚停。
忙活了一天后,阿纡准备看看自己布下的陷阱里有没有抓到些兔子野鸡之类的小动物,改善一下伙食。却在路上闻到一阵浓厚的血腥味。
陷阱把小动物弄伤也会出血,但经验熟练的阿纡意识到,这么浓重的血腥味肯定不是兔子、野鸡这种小动物身上发出的。
好奇心引着阿纡顺着味道去寻找血腥味的源头,她把采药竹筐放下循着血腥味悄悄走去。
“啊啊——”阿纡发出一声惨叫,惊动了树上休息的鸟群,一时间林间鸟兽飞散。
一个全身是血的人躺在一片杂草中一动不动,显而易见,他便是血腥味的来源。
是死人!这里怎么会有死人!阿纡早已吓得双腿发软跌倒在地,身体本能的四肢并用向后退去,甚是狼狈。
林子里别说死人,平日里连活人都不会来。阿纡本以为血腥味是受伤的困兽发出的,还以为今日能捡个大便宜,却没想到会遇上这种事情。
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心里满是恐惧,现在只想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然而,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吸引了阿纡的目光,让她还没来得及起来的身体停下了。
那是已经死去的男子身上的腰扣,金镶玉的材质让它即使染上了鲜血也依旧吸引少女的目光。
阿纡自小就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一是因为好看,二是因为值钱。
即使是她也能看出,男子身上的腰扣一定价值不菲——她还从没见过那么闪的东西。
她本以为村长家夫人的头花便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东西了,而那头花在这腰扣面前暗淡的如尘埃一般。
这东西一定很值钱!若是能寻个法子把它当了……
阿纡不禁将身子往前挪了挪,伸出手,可伸到一半便又停了下来。
不行,这可是死人的东西,死人的东西拿了会不会不吉利,而且要从尸体上拿东西……阿纡犹豫了。
不过这种犹豫没有持续太久,显然钱财对阿纡的吸引力此时已经战胜了恐惧。
只要拿到这个腰扣,自己便能离开这个村子了。
死人的东西,留在这里也无用。
“这位公子你可千万别来找我,我只是拿你一个东西,你可不是我害死的。”阿纡小声的说出这些话安慰自己,手颤颤巍巍的伸向男子腰间,“放心,我不会让你曝尸荒野的,我一定给你挖个大坑埋起来。”
阿纡的手终于碰到了金镶玉的腰扣,金玉的冰凉和血液的黏稠两种触感同时冲击着她,让她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呼,冷静,冷静……”阿纡深吸一口气稳稳心神抓紧腰扣准备一把将其拽下。
然而她没能成功。
一个血淋淋的手抓住了阿纡握着腰扣的手,而手的主人正是那具“尸体”。
“救我……”尸体说话了。
阿纡打了一个冷劲。
“啊!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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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术是燕国的太子,母亲是当朝皇后,外祖往上四世三公,身份显赫非凡。
按理来说这世上应该没有比李术人生更顺遂的了。
可他现在躺在一个不知道在哪的深山老林中,浑身是血动弹不得,起初他还挣扎着喊了几声,可没喊几声不但没人回应他,他还两眼发黑晕了过去。
等他再次有意识时,是发现一个人,一个少女,在拽他的腰带。
李术从小被礼官跟着灌输皇家的礼仪,即使在这种性命攸关的时候,遇到这种事情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得救了,而是居然有个女子不顾礼义廉耻的扯他的腰带。
若是平时,李术此时早已将如此无礼之人踢开,然而此刻他失血过多身体虚弱,所以他还没说出第一句话时已经反应过来——现在最重要的是要让眼前之人将自己救走。
他此时也顾不得什么礼义廉耻了,他拼尽全身的力气,抓住把手放在他腰带之上的少女,用仅存的力气发出微弱的声音:“救我……”
下一刻,少女的惨叫遍传遍了整个山林。
“啊!鬼啊!”尸体说话了,阿纡吓得赶紧抽开手,“我错了我错了!我不应该见钱眼开,别害我呜呜……”
然而对于眼前唯一一个救命稻草,李术当然不会放开阿纡的手,于是他用力抓住阿纡,却引来阿纡一顿乱打。
阿纡虽然身体瘦弱,但是多年上山采药捡柴干的都是力气活,加上她此时害怕,力气比平时更大了,她一巴掌打下去李术有些撑不住了。
这村妇居然敢打我,李术感觉嘴里的血腥味渐浓。不行!自己不能死在这种地方。
“你,咳咳——你冷静点!我还活着,不是死人。”李术虽然身体虚弱,但是大脑在飞速转动,他敏锐的捕捉到少女话中的信息。
这个女孩她爱钱。
“你救我,日后我必将重金酬谢。”
果然,他这话一出,身上的拳打脚踢消失了,少女也不挣扎了,李术终于不用费那么大的力气去抓少女的手,防止她逃跑了。
阿纡此时也意识到眼前之人只是重伤,并不是尸体诈尸,逐渐冷静下来,又听到“重金酬谢”四字,瞬间便将刚才的恐惧抛之脑后。
“你……说重金酬谢我,是真的?”阿纡此时也不害怕了,神色希冀显得她的眼睛亮晶晶的,“给多少!”
李术不由得在心里冷笑一声,果然是个贪财的村妇,为了钱都不在乎他身份不明满身鲜血。
而他此刻被人害得重伤,敌暗我明,正需要这种天真之人才好拿捏躲起来。
“你喜欢我的腰扣?”李术此时已经明白了阿纡刚才并不是想要“非礼”他,而是想要他的金镶玉腰扣,“这是不值钱的玩意,你救我,我给你比这贵百倍的东西。”
阿纡天真,但不傻,她知道此人莫名其妙、浑身是血的躺在这里,这背后一定不是什么好事。未知往往伴随着危险而来,但机会也是。
阿纡的一生中遇到的机会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回首十几年,她对自己的人生没有什么选择权,一直在被命运推着随波逐流。
而自己,没有亲人,没有钱,就算自己意外在山林里逝去,又有谁会发现。何况,自己恐怕才是别人眼中最大的危险吧。
当你成为了危险本身,也就不再害怕危险的事情了。
人被压迫的久了,也会反抗,阿纡这次想自己选择。
她选择搭救眼前浑身是血的人,哪怕只有一点点希望,她都想拿到这人口中的“重金酬谢”,想逃离这片山林,逃离自己被称为“不祥之人”的地方。
“好,我救你。你可别忘了你说过的话。”阿纡坚定地看着眼前的人。
“姑娘放心,在下必将报答姑娘的救命之恩。”
“一言为定!”